关于加强我县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突出发挥我省“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带动农业竞争力、农民收入和农村活力显著提高的总体目标,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协调推进农业生产与加工业发展依托资源环境和产业发展优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壮大现代养殖业,突出园艺特产业,推进玉米、水稻等十大产业链建设延伸,壮大领军型加工企业,加快形成企业集群、基地配套、联结紧密、带动能力较强的良好发展局面。
(一)推进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一批粮食生产核心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扎实推进榆树市等1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玉米\大豆轮作、灌区旱改水、玉米改杂粮杂豆、粮改饲、牧草种植、种养平衡等试点,调减非优势产区玉米种植面积。
到2020年,调减籽粒玉米面积500万亩。
挖掘特色资源潜力,着力推进蔬菜、瓜果、中药材、食用菌、杂粮杂豆、长白山珍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到2020年,特产业产值实现2500亿元。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6•【字号】昌州政办发[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1]3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实现"三个率先"和农牧民人均收入率先过万元的目标,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农牧民持续快速增收为核心,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实现品牌富农、品牌强农。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增自治区级以上著名品牌、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70个(件),品牌总数达到120个(件)。
--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个(件),总数达到3个(件)。
--新增"新疆著名商标"20个(件),总数达到41个(件)。
--新增"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名牌产品"8个(件)。
--新增"新疆名牌产品"20个(件),总数达到35个(件)。
--新增"新疆农业名牌产品"15个(件),总数达到25(35)个(件)。
--登记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 5个(件),总数达到8个(件)。
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考察调研报告
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考察调研报告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考察调研报告产业是一个县的基础,品牌是一个县的形象,也是经济活力的重要标志,品牌的多少,品牌知名度如何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竞争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象征。
我县农产品创牌工作在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近日组织了相关人员到安吉、武义考察学习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
通过考察学习,我们看到了差距,开阔了思路,学到了经验,增强了做好我县农产品创牌工作的信心。
一、安吉、武义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做法、成效与启示(一)两地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做法1、政府高度重视,实施品牌战略。
安吉、武义在本世纪初就将农产品品牌建设上升到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抓,生产、加工、流通等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品牌战略展开。
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鼓励农产品创牌的政策措施,并成立相关组织管理机构,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的贯彻实施。
2、抓准创牌重点,打造中心品牌。
安吉县根据环境优势、群众基础、市场潜力等,对茶叶、竹制品品牌实施重点培育和扶持;武义县则对茶叶、宣莲品牌实施重点培育和扶持。
在确定了创牌重点后,两地实施系统化操作,全力打造中心品牌。
我们以两地打造茶叶中心品牌为例,加以说明。
一是主攻方向明确。
安吉与武义两县都有多个茶叶种类,但是两地主攻方向十分明确。
安吉县1997年向国家商标局申报注册“安吉白茶”证明商标,2001年获准注册。
证明商标获准注册后,就一直把该品牌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武义县于2003—2006年对“武阳春雨”进行了品牌整合,出台了《武阳春雨品牌管理办法》,自始自终主打“武阳春雨”品牌。
在主打一个品牌的同时,两地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不扶持我省最有名的“西湖龙井”类扁形茶。
二是部门协作联动。
在主打品牌创牌过程中,两地党委政府牵头主导、部门协作联动,效果很好。
政府在搭台搞好各项大型活动、挖掘开发文化内涵的同时,围绕创牌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在部门层面上,形成了以农业部门、茶叶协会为主,工商、质监、科技等部门配合的机制,在大型宣传活动、扩大茶园规模、商标使用管理、质量管理、科技创新等各个领域有分有合,协助做好中心品牌创建有关工作。
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
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篇一:标准化与农产品品牌建设标准化与农产品品牌建设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农产品主要产区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手段。
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下,针对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规划设计,形成可操作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关键词:农产品品牌农业标准化品牌管理1.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现状纵观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农产品品牌发展仍十分滞后,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品牌相对量少,发展速度缓慢,科技含量低,地域分布不平均等。
从农产品的相对量看,目前我国年注册农副产品商标量,约占我国商标注册总数的 20,;从发展速度看,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统计,1991 年在国际分类第三十类商品(主要为农产品)上申请的国内商标是 1098 件,到 2005 年增至 19850 件,年均递增率为91,,而同期我国商标总数由 67406 件增加到 2099035 件,年均增长率为198,,农产品增长速度仅为商标总数增长速度的 45,,其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商标整体发展速度;从科技含量方面看,我国加工农产品品牌多,初级农产品品牌少,初级农产品的产业链较短,大多扮演原材料的角色,科技含量比较低。
农产品只在当地或某一特定区域有一定的影响力,走出该区域,消费者对该品牌一无所知。
虽然也有一些较出名的品牌,但无论数量与产值和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很多特色农产品因品牌知名度较小,标准化建设滞后,特色农产品品种老化,安全质量不达标,新型科技难以推广等,制约了农产品品牌的建设。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品牌农业的发展步伐。
因此,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农产品品牌建设问题的实质。
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利益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农产品产业化组织、农民、消费者。
在食源性疾病和农药残留严重超标频频曝光的严峻形势下,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十分迫切。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5.12•【文号】农市发[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时期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推进农业品牌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
(二)推进农业品牌化是优化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农产品品种、质量、安全、功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进农业品牌化,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多样化、优质化消费为目标,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品牌产品优化配置,有利于推进资源优势向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转变,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推进农业品牌化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的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过推进农业品牌化,重点培育和打造农业名牌,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
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计划
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计划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计划时间稍纵即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一定有不少可以计划的东西吧。
工作计划的开头要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计划1一、总体要求以“生态农产品”为总体品牌形象,重点围绕粮食、畜禽、水产、果蔬、花木、食用菌等六大优势主导产业,制定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战略,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的农产品品牌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把我市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营销富农的发展之路。
二、建设目标到20xx年,每个县区培育1-2个有区域特色,产品销售达5-10亿元的特色农业产业,2-3个有一定影响力和产业支撑力、销售过亿元的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省级名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等新增15个以上;新增“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识产品230个以上,其中有机农产品5个以上;鼓励农业外向型企业境外注册商标,每县区培育1个以上出口创汇过500万美元的外向型农业企业。
三、主要措施(一)科学规划,引导品牌有序发展1.制定品牌发展规划。
各县区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实施名、优、新产品的品牌培育;老品牌、老产业提档升级;生态农产品营销推广等三大战略,重点围绕各地特色产品和主导产业,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打响生态农产品品牌。
2.整合优质品牌资源。
各县区要整合农产品资源,以“三名商标”(知名、著名、驰名)、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三品一标”为重点,聚力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
对已具有一定品牌优势的农产品企业,要积极扩大基地规模,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对同类农产品品牌,要进行整合规范,切实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商标、统一地域标识,形成同一地域、同类产品保留1-2个品牌,改变小、散、杂的现状,避免恶性竞争;要强化地域观念,增强商标意识,把品牌和地域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地域标识商标注册保护工作。
XX县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XX县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数量质量一起抓”“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安全责任(一)落实属地责任。
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级负责制,明确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责任。
一是推进网格化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贯彻落实《XX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X农发〔2023〕X号)精神,落实乡镇监管员、检测员和村级协管员,实行网格化管理。
乡镇(街道)负责基地建设、日常巡查、抽样检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宣传等工作,村级负责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用药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是巩固示范,提升创建。
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巩固“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通过“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积极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争取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考核。
三是强化保障支撑。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条件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落实部门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做好资金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运输企业监管。
XX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食用林产品使用的农药、肥料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背景与目的在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背景下,为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农产品品牌形象和质量安全。
(四)加强宣传推广,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推动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农产品品牌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四、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一)完善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财政和资金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地理标志相结合,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四)鼓励农产品企业进行品牌战略布局,提高品牌管理水平。
五、加强市场监管(一)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测和抽检。
(二)严厉打击农产品品牌侵权行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改善农产品品牌的包装和标识,提高消费者的辨识度和选择权。
(四)促进农产品品牌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提升电商销售渠道的品牌价值。
六、加强宣传推广(一)制定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计划,争取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
(二)举办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增强品牌认可度和美誉度。
(三)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扩大农产品品牌信息传播范围。
(四)组织农产品品牌推广培训,提高农产品品牌运营和推广能力。
七、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一)加强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生产链的对接,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农业加工链的深度合作,提升加工技术和效益。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农产品流通链的协同发展,提升市场覆盖面和销售能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左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分别达到10万户、6万家和4万个;农村居民收入结构更加优化,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重点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围绕“关中高效农业、陕北有机农业、陕南生态农业”定位,按照渭北苹果、秦岭北麓及秦巴浅山区猕猴桃、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红枣、陕南渭北富硒有机食品、陕北小杂粮布局,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
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2023-2024年度实施方案
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2023-2024年度实施方案为扎实有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按照《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决策部署,围绕“天府粮仓”和农业强省建设,以《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为指南,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优标提标达标”行动为抓手,锚定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实施源头治理、全产业链标准化、精细化监管、质量监测升级、社会共治“五大工程”,有序有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
二、建设目标到2024年底,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3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就豆等重点农产品突出问题治理取得实质成效;新认定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以下简称省级监管示范县)10个,5个市实现省级监管示范县全域创建,新创建达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6个以上。
三、建设任务(一)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工程1.开展农资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
加强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监督抽查。
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对监测区土壤pH、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等土壤肥力指标进行长期定位监测,动态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到2024年,全省共建成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014个,协同监测抽样6000个。
2.推进障碍耕地修复利用。
督促指导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市、区)制定年度安全利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分类管控制度。
开展生产障碍耕地修复利用试点,带动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4年全省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
3.加强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理。
各县(市、区)要采取农资经营门店信用积分、农资销售押金、农药包装等废弃物有偿回收等处理机制,落实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措施,到2024年现代农业园区、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到100%、78%以上。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超对接促进全市农产品销售的意见-阳政办发〔2017〕10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超对接促进全市农产品销售的意见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超对接促进全市农产品销售的意见阳政办发〔2017〕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超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市民满意、政府放心为目标,引导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直销店、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有效对接的渠道和机制,加快构建少环节、低成本、畅通高效、绿色安全、自主品牌的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与消费者共赢。
二、工作措施(一)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
1.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
一是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为提高产销对接的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重点培育一批规范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产销对接提供主体保障;三是以蔬菜及食用菌、小杂粮、薯类、畜产品、水果、核桃等本地优质农产品为主,建设一批规模化生产基地,为开展产销对接提供充足的农产品。
2.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鼓励特色农产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鼓励申请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原产地标识,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进一步加大对富硒香小米、金德蜂蜜、万和油脂、大寨饮品等现有特色品牌农产品的扶持力度,促进优势农业生产组织发展壮大。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9•【字号】济政字〔2021〕75号•【施行日期】202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我市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现就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统筹为要”,形成“好品山东”工作合力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质量至上、诚信为本、创新驱动、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全市重点行业和重要业态,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提高我市“好品山东”品牌美誉度和品牌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优化政策供给;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品牌培育动力。
完善品牌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横向部门合作、纵向属地联动,形成“好品山东”建设强大合力。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流程再造升级,树立品牌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到2025年,打造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良好生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坚持“产业为核”,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以“231”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核心,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加快品牌培育进程,助力突破制造强市。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农产品销售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农产品销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2•【字号】川办发[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农产品销售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1〕26号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抑制通货膨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减轻市民消费负担,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农产品多渠道直销创新农产品销售方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丰富完善多种产销对接模式。
(一)农产品进超市。
积极开展“农超对接”,鼓励、引导各类连锁超市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种养大户合作,建立直采基地,直接采购农产品,构建长期、稳定、紧密的直通机制。
推动大中型连锁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超市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品专卖区,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增加农超对接的产品品种和数量。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条件,稳定对接关系。
严格落实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7号)。
严禁超市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
严禁任意拖欠货款,要采取“日清日结”的方式收购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尽量缩短账期。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超对接”试点超市的扶持力度,支持超市加快冷链系统、物流配送中心、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
(二)农产品进市场。
积极开展“农批对接”、“农贸对接”。
要进一步加快产区和销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
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要逐步划出一部分区域或摊位,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直销平台,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农产品直接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进市场直销机制。
关于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驱动,建 立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加大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实施,创新标准服务,提高农业农 村标准化发展水平,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测、监督抽查、认证认可等相结合的标准实施评价机制,推动标准有效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科 研机制作为标准化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机制,提升标准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 善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全省农业发展及资源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化同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廉洁和安全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依托我省粮食、畜牧、果业、杂粮、蔬菜、中药材、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八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带动全省农业农村转型升级、农民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杭政办[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1〕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促进杭州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共有,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营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为,以联合提高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
在农产品市场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全面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发展品牌农业,是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现实要求,也是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把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放在发展品牌农业的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发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与建设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明显地区特色和市场广泛知名度,能带动当地农产品发展,以茶叶、花卉苗木、水产、节粮型畜禽、蔬菜、竹业等六大优势产业和水果、干果、蚕桑、中药材、蜂业等五大特色产业主要农产品为重点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青政字〔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1〕10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青龙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九届自治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8月10日青龙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作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2 号)、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依托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继续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酒政办发〔2020〕103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农业品牌化发展新引擎,助力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产品品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围绕酒泉种业、蔬菜、肉羊三大优势产业集群和枸杞、葡萄、蜜瓜、生猪、肉牛五个特色产业的“3+5”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挖掘“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内在潜力,全力打造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品牌农业发展格局。
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知名品牌10个以上,注册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20件以上,入选“甘味”农产品数达到5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县域公用品牌,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突破260个,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真正实现“创响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经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不断完善品牌创建体系。
全力推进品牌提升战略,主推“市级公用品牌+县级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企业商标”的品牌发展模式,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互为支撑、互为补充、互为认可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一是广泛征集和打造酒泉区域公用品牌,推行区域品牌授权管理,制定认定管理办法,将酒泉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做大、做响。
二是开展酒泉“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每两年择优对“有地方特色、有市场潜力、有公众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且种养规模较大”的产品和主体进行评选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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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实施农产品区域品牌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但目前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仍处于低水平,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还不够大。
为加快农产品品牌资源整合步伐,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现就我县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原则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已经进入由产品数量、质量竞争向品牌、形象竞争转变的新阶段。
因此,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加快农产品品牌整合,有利于发挥资源和千岛湖大品牌优势,有利于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开拓,也是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有效措施。
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品牌整合要充分依托千岛湖大品牌的优势,利用千岛湖品牌的内在价值,实施农产品品牌共享,并根据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整合,优胜劣汰;鼓励并引导企业创建名牌,在宣传发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组织协调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是坚持质量标准与消费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农产品品牌整合的前提和基础,品牌整合一定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安全,并要考虑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实际需要。
三是坚持品牌整合与企业互利相结合的原则。
品牌整合的主载体是县农村合作经济协会,同时鼓励有较强实力的核心企业联合县域同类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将“千岛湖”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共同打造“千岛湖”大品牌。
二、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的目标
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互利”的办法,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的现状,坚持有基础先整合的原则,由易到难,逐步推进。
要充分依托千岛湖大品牌的优势,引导有资质、信誉、能力的核心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按通过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标识,打造千岛湖标识的区域性品牌。
力争从2009年起到2012年末,使具备整合条件的县域农产品“千岛湖”牌的使用率达到60%以上,把整合出的“千岛湖”牌农产品打造成省级或以上著名(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
积极实施“千岛玉叶”品牌带动战略,在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意愿的基础上,以“千岛玉叶”系列茶叶为突破口,以茶叶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县茶叶产业协会为纽带,进行“千岛玉叶”品牌的整合和管理。
通过1—2年的努力,使“千岛玉叶”牌茶叶的全县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把“千岛玉叶”品牌打造成中国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
其它农产品的品牌整合工作根据本实施意见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加大扶持力度。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淳安县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农业、林业、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相应的品牌整合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品牌整合实施方案,规范品牌的管理使用。
各乡镇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认知认可。
至2012年前,对整合出的“千岛湖”农产品品牌、承担品牌整合工作的行业协作组织、承担品牌整合任务的核心企业或中介组织等, 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宣传、奖励和扶持资金,并实行统筹使用(有关宣传、奖励办法由县农办会同财政局另行制定)。
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优先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
对符合整合条件而不使用“千岛湖”(茶叶为“千岛玉叶”)品牌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已获得国家、省、市级名牌农产品或商标的除外),不得享受县政府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及县政府开展的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2、大力培育能够承担品牌整合的市场主体。
县农村合作经济协会要在品牌整合工作发挥主
导作用,积极引导核心企业带动同类农产品的品牌整合。
各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作组织的平台作用,在核心企业没有形成之前,通过“政府引导、互惠互利”的办法,在品牌整合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由县农村合作经济协会组建县级相应的分会,接受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基地及营销大户入会,建立品牌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利益带动统一使用“千岛湖”品牌。
3、加强“千岛湖”农产品品牌的注册工作。
对未注册的“千岛湖”农产品品牌,县农村合作经济协会要及时做好注册工作;对已注册的“千岛湖”农产品品牌,县农村合作经济协会要通过转让、收购等途径获取品牌。
对通过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县政府给予适当扶持。
4、加强部门协作,提供优质服务。
品牌整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质监部门要通过引进和制定,完善有关品牌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标准,建立一整套与品牌农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为品牌整合提供相应的支撑。
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改善监测条件和手段,提高检测水平,引导企业和生产者严格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和加工,鼓励创建高标准规模化的种养示范基地,为品牌整合提供基本的质量检测支撑。
工商部门要加强“千岛湖”大品牌的培育,规范“千岛湖”品牌的使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要引导企业规范使用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5、加强品牌的营销。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农业龙头企业搭建各类平台,充分利用媒体以及参加博览会、招商会等形式,组织推介活动,大力进行品牌宣传,挖掘品牌内涵。
广泛运用当代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等方式,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农业农产品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县各群众团体。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