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表格
申请经济适用房表2

公共租赁住房
小区
经济适用住房
小区
以上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住房保障部门可以用收回房屋或补缴差价的方式对本人进行处理,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
工作单
位或居
委会核
查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 作 单 位
户口所在地
月收入
年 度
收 入
配 偶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 作 单 位
户口所在地
月收入
年 度
收 入
现家庭住址
联 系 电 话
申请保障房
理 由
一、公租房:1、无房户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二、经适房:1、无房户 2、拆迁户 3、危房户4、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配 偶
工作单
位或居
委会核
查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受 理
意 见
受理人: 复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核 准
意 见
审核人: 复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承 租
或
申 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情 况
位 置
建筑面积
(m2)
公共租赁住房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
经济适用住房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
公租房申请 人类 别
1、低保户2、低收入家庭 3、新就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 4、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 5、其他
经济适用房

乡镇:
编号:经(20 )号
德清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姓名
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德清县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制
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期限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县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房保办”)或各乡镇民政办领取,用钢笔填写。
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按上手印。
申请人应按照当年出台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如实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
2、表一、表二由申请人填写并送所在单位及户籍所在地乡镇初审(没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由本人自行申报收入)。
3、填写完毕并签名后,由申请人将此表提交县房保办,并按规定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4、填表时如有不清楚,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县房保办咨询。
县房保办咨询电话:8076629、8074554;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塔山街528号。
5、其他
“三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重度残疾人”:是指已取得县残联核发的一级、二级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等级证书的人员。
表一:申请家庭基本情况(由申请家庭填写)
表二:单位及乡镇审核意见(由申请家庭送所在单位及乡镇)
表三:县房保办收件意见(由申请家庭提交)
表四:申请家庭住房及收入等情况(由县房保办送相关部门审查)
表五:公示、审核认定意见。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2014版)

受理编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二〇一四版)申请人代表姓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现居住地址: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通讯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二0一四年九月印制填表说明一、本表为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专用申请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受理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四、《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中“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和“是否核定经济状况”两栏、《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中“是否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扣减建筑面积”、“核减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数”和“扣除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家庭原住房面积”四栏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填写,其中:1、身份证号码:对于16周岁以下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号填写。
2、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申请对象:指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
4、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对象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
5、家庭成员人数超过《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设定人数的,请另附页填写。
6、《个人经济状况情况申报表》每人填写一份,两人以上附页填写。
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填写。
承诺及授权1、诚信申报承诺:全体人员了解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表格中所有签名均为本人签名,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各项内容均为如实填报。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审批表-最新

编号: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现家庭住址 申请购房理由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1、无房户 2、单身(离婚)无房户 3、拆迁户 4、军转干部 5、人均住房面积在 平方米以下 1、已购单位(直管)公房 2、已购经济适用房 3、全额集资建房 4、已购商品房 5、自建私房 6、租房 7、随父母(亲属)居住 8、其他 现有住房情况 位置 位置 称谓 共同居住有赡养、抚 养关系的无房直系亲 属 姓名 身份证号 建筑面积 (m 2) 建筑面积 (m 2) 工作单位 个人上年总收入 元 元 购买意向 东 西 南 北 年总收入
以上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负责。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 人工 作单 位或 居委 会核 查意 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配偶 工作 单位 或居 委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核查 意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版

受理编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代表姓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现居住地址: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通讯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填表说明一、本表为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专用申请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受理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四、《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中“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和“是否核定经济状况”两栏、《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中“是否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扣减建筑面积”、“核减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数”和“扣除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家庭原住房面积”四栏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填写,其中:1、身份证号码:对于16周岁以下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号填写。
2、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申请对象:指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
4、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对象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
5、家庭成员人数超过《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设定人数的,请另附页填写。
6、《个人经济状况情况申报表》每人填写一份,两人以上附页填写。
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填写。
承诺及授权1、诚信申报承诺:全体人员了解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表格中所有签名均为本人签名,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各项内容均为如实填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版

受理编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代表姓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现居住地址:区街道(镇)居委会路弄(支弄)号室(部位)通讯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填表说明一、本表为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专用申请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受理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四、《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中“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和“是否核定经济状况”两栏、《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中“是否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扣减建筑面积”、“核减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数”和“扣除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家庭原住房面积”四栏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填写,其中:1、身份证号码:对于16周岁以下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号填写。
2、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申请对象:指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
4、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对象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
5、家庭成员人数超过《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设定人数的,请另附页填写。
6、《个人经济状况情况申报表》每人填写一份,两人以上附页填写。
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填写。
承诺及授权1、诚信申报承诺:全体人员了解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表格中所有签名均为本人签名,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各项内容均为如实填报。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户籍性质:[] 农业户口 [] 非农业户口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婚姻状况:[] 未婚 [] 已婚 [] 离异 [] 丧偶
家庭成员信息
成员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年龄是否在本市工作其他经济收入情况就业情况
•工作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国有单位 [] 中小企业 [] 外资企业 [] 私营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其他
•职位:
•工作年限:
•年收入:
财产状况
•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万元)
•房产情况:[] 无房产 [] 自住房 [] 闲置房 [] 出租房 [] 其他
•车辆情况:[] 无车辆 [] 全款购车 [] 贷款购车
其他声明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未作任何虚假陈述。
•如有申请经济适用房被调查出不实事项,本人自愿接受相关法律处罚。
•如果以上填写的信息有任何变动,请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签字确认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表为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提供,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谢谢合作。
注: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通过租赁或购买方式,向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提
供的价格较为低廉的住房。
如果您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填写此申请表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表中的所有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_3

(单位适用)填表须知一、申购条件:1.具有石河子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常驻非农业户口的中低收入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2.未参加住房制度改革、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集资房、危改房、解危解困房、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
3.一户家庭只能申购一次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户家庭包括三种情况: a一对夫妻组成的家庭;b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视作一户家庭;c未婚申请人男满35周岁及以上,女满32周岁及以上视作一户家庭。
二、申购程序:1、市房产局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在石河子电视报《石河子房产》专刊和石河子房产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石河子市2011年居民申购保障性住房受理公告”, (以下简称《受理公告》)。
2.申购人在《受理公告》规定的受理登记时间内, 持个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购申请。
3、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进行初审和校验,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在社区填写《石河子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购表》),4.社区居委会对申购人填写的《申购表》及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进行审查核对, 将符合条件的申购人信息登记造册, 连同《申购表》及申购人的个人证件送交到所属街道办事处。
5.街道办事处将各社区报送的申购资料复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审批。
6、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对各街道报送的申购资料逐户进行审查, 将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石河子电视报《石河子房产》专刊和石河子房产信息网等媒体上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
7、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将审核及公示结果反馈给街道办事处。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 将在申购表上注明具体原因;对于符合条件的, 将由街道社区根据申请顺序、家庭住房困难程度等情况按轮侯的方式分配住房。
无论是否符合条件申请人都可以到社区查询相关信息。
三、填表说明1.申请人应认真如实用黑色水性笔填写相关信息, 不得涂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登记编号:
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核定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件编号: 户籍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
街(胡 同、小 区) 号(楼) 单元 室 现居住地址: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 街(胡 同、小 区) 号(楼) 单元 室 通讯地址: 邮编: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核定表封面及表中第1-4页由申请家庭填写;第5-9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第10-13页由街道(乡镇)、区(县)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
申请家庭成员较多,收入情况证明栏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后填写。
二、本表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填写的专用申请核定表,申请人应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收入与资产总额符合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表格填写一式三份。
四、封面中登记编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不需申请家庭填写。
五、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推举家庭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申请家庭申请人。
六、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由申请家庭成员与其她共居家庭成员的所在工作单位填写、盖章。
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七、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与失业人员由退休金与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申请时家庭收入已超过规定的准入标准,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八、申请家庭年收入核定意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核定填写。
九、特殊情况家庭认定:
被拆迁家庭包括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重点工程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旧城保护与改造外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
承租危房的家庭就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老人家庭就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严重残疾人员家庭就是指家庭成员中有区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就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以上患有经医疗卫生部门确定的特殊病种。
优抚对象持民政部门颁发的优抚证件,包括:《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抚对象身份的相关证明。
十、收件日期为申请家庭按要求交齐各种材料的正式受理日期。
申请承诺书
:
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们已如实填写与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与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并接受行政乃至刑事的处罚。
若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同意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若构成犯罪,愿意接受刑事处罚。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承诺若获得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按规定退出原
住房或降低一个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授权,市、区(县)、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向有关单位(如劳动、工商、税务、公安、金融等)与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有关审查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资料。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与后果。
承诺人(申请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及监护人):
①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②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③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④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⑤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⑥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
申请家庭承租(拥有)原住房处置意见
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申请家庭年收入核定意见
特殊情况家庭认定
入户调查及第一次公示情况
初审及配售意见
第二次公示及复核意见
备注
1、按要求填写《核定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一张纸上,正面就是首页与本人页,背面就是变更页);
4、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她处住房等;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街乡政府)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6、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7、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
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凭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上年度缴税凭证;
10、需要提供的其她证明材料。
需要优先轮侯配售家庭同时提交:
11、房屋坐落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重点工程被拆迁、旧城保护与改造外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证明;
1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区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4、承租危房家庭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证明;
15、优抚家庭,需提供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件或证明。
(上述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三份,采用A4纸复印,可正反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