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徐州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10月28日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省住建厅《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为依据,以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为主线,以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并有效利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平台,充分发挥“两场联动”作用,将监管处罚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五方责任主体)的自身发展相挂钩,同企业资质、市场准入、招投标、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相结合,从根本上让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加强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
2.原则: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加强监管和监督,切实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二、行动方案: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与工程质量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完善违法处罚力度和机制。
2.提高监理质量:加强对监理机构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3.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工程质量治理过程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4.政府监管加强:加强政府在工程质量治理中的监督和监管作用,定期检查工地,发现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治理的奖惩机制,对优质工程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
6.科技应用推进: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高工程质量治理的科技水平,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程质量检验和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7.优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工程质量治理流程。
三、实施方案: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工程质量治理的认识和重视。
3.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理和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信息透明,加强对工程质量治理的监督和管理。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共治共建的局面,共同推动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落实。
通过实施以上行动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治理的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加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以及加强政府在工程质量治理中的监管作用。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监〔2014〕058号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质监站,总站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月24日王宁副部长在两年行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制定行动方案各区县质监站要根据《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建发〔2014〕88号)要求,结合本地工程质量实际情况,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积极筹划提高质量水平的行动措施,制定本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二、学习贯彻质量治理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质量监督人员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学习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讲话和住建部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质量治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施工现场。
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要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永久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前置条件(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和承诺书必须及时补报),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动态监管,严格履行有关项目负责人变动手续。
四、强化质量监督执法各区县质监站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和主管部门协调质量行政执法权限,及时、准确地查处和纠正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冀建质〔2015〕34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冀建质〔2015〕34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和《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做好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定于5月5日-20日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数量(一)检查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华北石油管理局、10个省直管县和全省1/6县(市、区)。
每设区市、华北石油管理局抽查2个在建工程,省直管县及其它县(市、区)抽查1个在建工程。
抽查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的数量见附件,其中不少于50%的县为暗访检查。
(二)检查对象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不少于检查工程总数的2/3。
住宅工程重点抽查保障性住房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抽查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
(三)受检工程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四)建筑市场监管检查覆盖全部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由各设区市、省管县(市)先期组织自查,并于4月29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省厅(邮箱:******************),各地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基本台账可联系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对。
二、检查主要内容(一)各地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省有关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八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等。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第1篇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工程治理成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完成,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两年行动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工程治理能力,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全面受控。
2. 优化工程治理体系,降低项目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3. 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的工程治理人才,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三、具体措施1. 完善工程治理组织架构(1)设立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2)设立工程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3)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工程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定工程治理规章制度(1)梳理现有工程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成工程治理规章制度汇编。
(2)制定工程治理工作流程、操作手册,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
(3)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工程治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 强化工程治理队伍建设(1)开展工程治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2)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程治理队伍,优化人员结构。
(3)建立工程治理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 加强工程治理过程控制(1)严格项目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管理,确保工程治理工作全过程受控。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杜绝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3)加强环保管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5. 推进信息化建设(1)建立工程治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治理数据共享、实时监控。
(2)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工程治理决策科学化水平。
(3)推广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工程治理效率。
6.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安全生产任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9.20•【字号】吉建管[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9.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建管〔2014〕33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管〔2014〕31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秦福义省住建厅厅长副组长:范强省住建厅副厅长赵四海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萍省住建厅副厅长汤卫兵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袁忠凯省住建厅副厅长李世忠省住建厅副巡视员邢文忠省住建厅副巡视员成员:解国风省住建厅总工程师陈利民省住建厅总规划师陈利省住建厅总经济师郎占鳌省住建厅办公室主任尹中白省住建厅人事处处长刘金省住建厅法规处处长孙贵生省住建厅建筑管理处处长刁向明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甘茂东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徐亮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于颖超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李祥民省住建厅安全监管处处长付海彬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处长孙怡省住建厅监察室主任赵桂君省招投标管理处处长周毅省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韩雪华省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刘兰蔚省住建厅稽查办主任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目标的总体安排和重要事项的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主任:范强(兼)常务副主任:解国风(总工程师)成员:张雪楠、赵锦江、刘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9月20日。
项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项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本施工方案编制依据要紧为:(1)、吕梁新城下安村安装楼小区1#~4#商住楼施工图;(2)、国家和山西省现行验收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3)、我项目现有的的施工力量、技术装备及在修建类似工程方面的施工体会。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吕梁新城下安村安置小区1#~4#商住楼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吕梁新城下安村火车站对面离石电缆厂一侧,本项目工程分为1#楼、2#楼、3#楼、4#楼,1#楼、2#楼地上30层,地下2层,3#楼、4#楼地上28层,地下2层;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肋梁筏板基础,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二级,本工程在一类,二类环境中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建筑抗震设防类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已级,结构抗震等级为抗震墙三级,本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防水等级二级。
自然条件:50年遇差不多风压WO=0.5kn/m2,地面粗糙度B类,差不多雪压SO=0.3KN/m2,场地标准洞深:1m,场地地震差不多烈度6度,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差不多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建筑场地类别1类,特点周期值0.45S。
地势地貌地层岩性地下水概况:1:湿陷性粉土:2.87m,FaK=100kpa,2:粉土:平均层厚8m,Fak=300kpa,3:卵石:平均层厚9m,Fak=400kpa。
三、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目标期望通过2年的治理行动,增强我项目自控力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体项目全体职员质量终身责任,使我项目做到不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通过对质量问题防治从而尽可能的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这2年重点抓华吕家园(红眼川乡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治理,期望做到质量问题零发生。
另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发挥项目领导带头作用,提高本项目建筑从业人员素养,建立健全公司在福建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项目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组织机构为了保证项目在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取得实效,特成立华吕家园(红眼川乡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工程治理两年行动领导治理小组:组长:陈探龙副组长:李鸿英张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华吕家园(红眼川乡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对质量通病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组织对成功体会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负责治理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川建建发〔2015〕44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川建建发〔2015〕448号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和《四川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我厅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6月15日--6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二、人员分组第一组组长:谭新亚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组长:王飞省住建厅建管处副处长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成都市、自贡市。
第二组组长:冯江省住建厅建管处处长副组长:唐德福省建设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成员:省住建厅建管处、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资阳市、内江市。
第三组组长:肖军省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副组长:王倞省住建厅建管处调研员副组长:李斌省住建厅信息中心副主任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宜宾市、眉山市。
第四组组长:杨光福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副组长:钟俊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遂宁市、南充市。
第五组组长:谈云均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吴秋阳省住建厅建管处副处长副组长:向学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达州市、广安市。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建建发〔2015〕230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建建发〔2015〕230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2015年5月中旬,我厅组织两个检查组对我省温州、衢州、湖州和嘉兴市城区及所属的乐清、永嘉、龙游、江山、安吉、南浔、海宁、嘉善等8个县(市、区)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查了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3个公共建筑工程、4个商品住宅工程和1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共计建筑面积68.09万平方米。
检查重点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及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以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情况等,并现场抽查了工程实体质量。
同时,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设部、我厅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受检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被检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其他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处室(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检查组指出在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责成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督促,限期反馈整改情况。
本次检查共反馈检查意见432条,下发了13份整改督办通知书和3份执法建议书,责令下达1份停工整改督办通知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办〔2019〕1号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办〔2019〕1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省厅《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闽建建〔2017〕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强市办〔2018〕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9年1月9日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省厅《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闽建建〔2017〕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强市〔2018〕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保障使用功能,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争创优质工程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保质量就是保民生,就是促发展”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充分调动各方责任主体积极性,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促使工程建设由“速度时代”向“质量时代”的转变,努力促进全市工程质量稳步、全面提升。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1.背景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等质量指标。
然而,在我国,由于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管不足,存在着诸多的质量问题,如建筑结构不牢固、工程材料不合格等,这些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有必要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目的和任务本次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等手段,规范工程质量成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经济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具体任务如下:(1)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2)加强对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与管理。
(3)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检验,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与整治。
(4)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息结构和管理机制。
(5)推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切实提高材料质量。
(6)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评,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
3.重点工作(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
在规范工程质量管理的同时,要逐步实现远程监控、信息分享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2)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与管理对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与管理应加强,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保证工程质量。
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推进灰色工程清理行动,促进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检验通过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检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同时,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息结构和管理机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及时监控与动态预警,提高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和管理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强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厅建筑业监管处、勘察设计处、房地产监管处、城市建设处、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和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处。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一)治理范围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治理重点1.重点企业(1)去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2)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3)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D级的企业。
2.重点项目(1)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项目;(2)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项目;(3)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4)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5)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及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项目。
3.重点部位(1)深基坑工程。
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9.01•【文号】建市[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9月1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9.19•【字号】陕建发[2014]335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陕建发〔2014〕335号)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领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经研究,决定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构组成组长:杨冠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副组长:郑建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潘正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茹广生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成员:贾锋厅人事处处长刘满良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鹏厅标准定额处处长高亚弟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张伟成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宋世锋厅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韦宏利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副处长王晟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曹新利厅建设信息中心主任丁守宽厅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丁联社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蒋万泽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办,办公室主任由茹广生同志兼任,下设市场监管组、现场督查组、产业推进组等三个工作小组。
二、工作任务建立分工协调,市场现场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职责市场监管组:建管办牵头,安全处、标定处、人事处、房产处、保障处、质监站、招标办、信息中心、注册中心、便民中心配合,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五方责任,完善监理机制,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建筑工人职业化。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11.04•【字号】青建工〔2014〕538号•【施行日期】2014.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14〕538号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2014年11月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一)督查地区为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
西宁市市区抽查4个工程,每县抽查2个工程;海东市互助县、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每县抽查2个工程;各州抽查2个县(市),其中包括州府所在地县(市),每县(市)抽查2个工程。
(二)检查对象为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每州、市抽查不少于1个保障性住房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三)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二、督查内容(一)各地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情况。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三)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行为执法检查。
(四)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三、督查时间2014年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
四、督查组构成督查组分三个组,其中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西宁市、海北州;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海东市、黄南州;第三督查组负责督查海南州、海西州。
督查组组长由我厅建管处、勘察设计处、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同志担任(附件),检查人员由我厅统一组织。
五、督查工作安排(一)受检州、市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应包括落实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工作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及结案情况,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情况,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62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doc-杭建监总〔2014〕
杭建监总〔2014〕6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浙江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建建发〔2014〕338号)和市建委印发的《杭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杭建工发〔2014〕420号),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我站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1 -2014年10月28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更关乎百姓的安居乐业与社会的长治久安。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助推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分别制定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市建委的《杭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旨在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推行“每建必优”理念,严格执行标准,提升工程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夯实质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整治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安全法制意识。
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创新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营造企业追求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使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 2 -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站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王萌任组长,柴炜、史文杰、程刚、胡晓晖任副组长,各科室正副科长为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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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审核:审批:x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xxxxxxxxxxxx项目部2015年03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山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公司项目部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项目部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依据《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落实施工总包方质量管理责任,提升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和实施。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x组员:xxxx、xxxx、xxxx、xxxx三、工作内容(一)完善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度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我项目部对质量责任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作为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确保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创精品工程。
1、贯彻xxxxxxx公司“至诚奉献建筑精品,精心雕塑建工丰碑”的质量方针。
2 、执行国家、行业和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确保业主和合同的要求得到满足。
3、组织进行质量策划、组织制订现场质量目标和工作程序。
4 、亲自督促、检查各部门主管的工作。
5 、确保质量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对施工质量实施重奖重罚。
6、为工程配备必要的资源,监督检查资源策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资源计划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7 、组织对质量体系定期检查,及时解决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采取措施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以保证其完整性、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
8 、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未经教育或资格不符的人员不能上岗。
2.质量目标责任分解和落实(1)为确保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施,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质量目标任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公司与项目经理和各职能部门主管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明确各专业、各岗位人员职责,定人定岗、专人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员考勤和绩效考核制度。
(二)重视分包单位资格审查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在公司内部选用优秀的专业施工队,比如钢筋施工队,木工施工队,混凝土施工队等;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重点检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的情况,对工程质量不达标、主要人员长期不到岗的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或清退出场。
(三)施工质量管理程序(1)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工程的相关文件、施工图纸,领会工程的特点、要点、难点,了解每个重要、关键施工节点上的措施和解决方案,让每个管理人员做到心中有底。
(2)由工程项目总工将整个工程按工序进行分解,依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以现有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对工序进行分析,以表格形式罗列出各道工序施工的关键点,以及各关键点上的质量标准、质量测量手段和质量监控方法。
(3)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对每一个管理岗位制定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应的奖惩方法。
(4)在每一道工序开工之前,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工序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将相应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表格的填写方法和要求进行明确。
(5)成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主的督查小组,对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进行第三方监控。
监控内容包括对现场进行实时随机抽样,以及根据汇总报表进行随机抽样。
(6)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改变对报表格式、报表内容以及质量标准进行相应修改,力求达到准确、适时、合理、可行。
(四)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1)按编制审核后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内容,根据每月实际施工开展情况,按月进行分解。
对保证质量的重点、难点和特殊点采取必要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2)每道工序实施前,对参与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工序班组长以及每一位作业层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明确各工序的技术指标、控制重点及注意事项。
(3)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过公司总工程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质量的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每道工序都要严格按图施工,不折不扣地执行GB50300-2013标准和有关"施工与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出的技术规定。
(4)各类技术工种和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技术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5)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先由班组自检,认定达到优良等级后填单,然后由分包质检员初验,认定达到优良等级后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会同现场监理正式验收,认定达到优良等级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7)专职质保人员全面记录其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运气情况,提供系统外部的具体细节证明,按规定的表式与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原始报表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单",验收原始报表装订成册,作为竣工资料移交。
(五)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1)赋予总包质量主管一票否决权:凡是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必须经过质量工程师的检验,凡是质量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概拒收退货,不准用于工程;(2)在采购订货前就控制好原材料质量:在原材料采购订货前,先看样品和产品说明书,必要时对样品作化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订货,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工地;(3)原材料进库检验:对准备进库的原材料要查明是否有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不进库;同时要分次抽验原材料,不合格的坚决退货,杜绝伪劣产品混进仓库;(4)原材料进库保管:对已进库的原材料要分门别类按日期编号,按要求存放保管,把易生锈、怕淋、怕晒的材料放置在干净、干燥的库房中;(5)关于采用地方材料,采购前应经过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能订货。
(6)施工单位将在已采购的材料、设备生产期间,请专门的机构检验产品质量。
若有需要,施工单位应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设备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两份质保书。
(六)计量保证措施(1)物资计量一律计算净重,计量单位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应全部进行复检检测。
(3)建立物资计量(三级)管理网络,在一级计量检测点上,应由物资保管员、料管员进行讲师工作。
(4)做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健全讲师器具维护保养制度。
(5)必须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使用量具时,要先用干净棉纱擦去表面油污,按量具使用要求操作,用毕擦净量具,涂防狙剂,妥善放入盒内。
(6)凡使用仪器者,必须首先仔细阅读该产品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规程操作。
(7)长期不用的封存计量器具,每年必须检查一次,并清洗后上新的防锈油。
(七)成品的保护措施(1)对已完成结构和构件,采取“护”和“盖”相结构的方式,防止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及堵塞。
护即是要有提前保护意识,做好防范措施。
盖即进行覆盖,对落水口、排水管安好后要加以覆盖,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雨期施工混凝土成品,应按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钢筋进场按要求进行堆放和保护。
(2)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才能上人作业,楼板上的材料应均匀堆放,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对楼梯、后浇带结构采取封闭措施,待达到强度要求再开放。
(八)施工质量问题分析和处理本工程作业工艺多,自然和地质条件复杂;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材性各异;交叉施工,现场配合复杂;工艺要求不同,技术标准不一等特点,存在质量影响的因素繁多。
在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就极易引起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而产生质量问题或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常见的质量问题事先加以预防;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1)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程序一旦发生永久性工程的部分试验或控制不能满足质量标准的情况,施工单位应立即逐级上报,并主动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技术处理措施方案。
施工单位应按太原市有关“质量事故处理”的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写明情况、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有关部门。
施工单位应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方案应得到项目监理的批准。
处理后的工程或产品应请项目监理进行检查、验收、签证,直到满足设计要求。
(2)事故处理报告内容: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以及事故处理结论等。
(九)采取经济、合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建立工程款支付会签制度。
经营部门负责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技术、质量部门对合格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部门主管有权拒绝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工程款支付会签表上签字,项目经理停发当月工程款,待分包单位将问题闭合后再次进行审核。
(十)建立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月报制度根据《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月报制度,项目部编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月报,并在每月25日前报公司。
四、工作计划(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03月下旬)组织项目部全员认真学习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山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就本方案具体内容对全员进行交底。
3月26日,项目经理、总工及各部门主管陪同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排查,3月27日就现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分包于4月10前整改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根据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开展实施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每季度对分包单位两年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依据以日常巡视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为主。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6月)项目部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两年治理行动工作的总结报告上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