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0年12月) 2010-12-2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治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协助董事会履行公司治理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信息披露事务1.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2. 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并持续完善;3. 负责公司公告、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及存档工作;4. 协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回应监管机构的询问和要求。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1.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保持良好沟通;2.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投资者交流会、分析师会议等,介绍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3. 收集和分析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向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4. 维护投资者关系数据库,完善投资者信息管理。
(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筹备1. 负责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确保会议的合法、有效;2. 起草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等文件,并负责分发和归档;3. 协助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了解会议议题,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4. 负责会议期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其他职责1. 协助董事会履行公司治理职责,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决策咨询等工作;2. 负责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3.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模版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对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考核和奖惩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另行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企业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
如果由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必须保证能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总经理、总会计师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条件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一)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准备董事会会议议案和材料。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负责做董事会会议记录。
(三)准备和递交需要由董事会出具的文件。
(四)负责与董事的沟通和联络,为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五)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服务。
(六)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七)促使董事会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义务:(一)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行事。
(二)履行职责时,不得受他人操纵。
(三)亲自或委托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秘书承担责任。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工作职责、保密义务等具体规定如下:二、任职资格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选任程序第九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任期。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期间出现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解除其董事会秘书职务。
四、工作职责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二)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三)按照法定程序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四)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五)负责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新三板挂牌企业)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并通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八条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九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细则第十条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工作细则1.1总则1.1.1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制定。
1.1.2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2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1.2.1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部长、副部长或财务总监担任。
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2.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四)本公司现任监事;(五)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六)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七)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的各项职责。
1.3董事会秘书的职责1.3.1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准备和及时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二)协助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三)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章程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及时提出异议;(四)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保管董事会印章,确保符合资格的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五)负责公司咨询服务,协调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和股东日常接待及信访工作;(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1.3.2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第三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五条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公告。
第九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一)出现本工作规则第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2024年董事会秘书职责说明书(2篇)
2024年董事会秘书职责说明书____年董事会秘书职责说明书一、岗位概述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重要职务,主要负责协助董事长操办会议、起草决议、筹备董事会文件和记录董事会会议纪要等工作。
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桥梁,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管理和沟通能力。
二、岗位职责1.组织董事会会议- 根据董事会会议议程和安排,协助董事长制定会议日程和议题;- 做好与董事会成员的沟通工作,邀请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并提供相关资料;- 确保董事会会议场地、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 监督会议纪律,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的要点,起草正式决议文件。
2.起草董事会文件-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和指示,起草董事会文件,如决议、通知、报告等;- 组织相关部门提供董事会文件所需的数据和资料;- 汇总并审核文件内容,确保准确、规范和及时。
3.管理董事会文件档案- 对董事会文件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确保董事会文件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负责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及时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4.协助与监管机构的沟通- 协助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及时向监管机构提供董事会决议和相关报告;- 协助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与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如股东、投资者等。
5.政府关系协调- 协助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包括接待政府相关人员、协调会议安排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及时向董事会成员提供政府相关政策和信息。
6.培养和管理董事会秘书团队- 建立并管理董事会秘书团队,培养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分配工作任务,监督团队成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制定并完善董事会秘书的培训计划,提高团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任职资格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2.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多个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3.熟悉公司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和业务知识;4.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保持良好的关系;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档处理能力,能够准确、规范地起草董事会文件;6.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处理涉及外方交流的工作;7.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高效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依据《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及《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办公室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薪酬、考核办法由董事长提出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备较强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
如果由董事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必须保证能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的,则该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八条下列人士不得担任或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公司监事;(二)总经理、总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三)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四)《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
第三章聘任与解聘第九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并报XXXXXXXX备案。
董事会秘书的任期原则上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出现下列情形时,董事会应当终止其聘任:(一)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XXXX的有关规定和《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三)泄露公司机密或其他商业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四)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二篇)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维护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重要职务,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工作,负责董事会决策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负责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包括制定会议日程、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议场地等工作;(二)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讨论,及时整理并发送会议纪要给与会人员;(三)负责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和落实,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四)协调董事会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施;(五)组织并保管董事会的各类会议文件、决议和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和维护董事会档案;(六)及时关注法规、政策、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等,向董事提供法律、政策、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和分析报告;(七)协助董事会主席开展董事选举和董事职务评价工作;(八)参与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九)负责董事会相关机构的管理,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公司秘书处等;(十)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会议和活动,代表董事会与外界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要求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思考、决策和执行;(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三)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预见和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四)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素养;(五)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六)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和书面文档处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会前准备阶段: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及议程,制定并发送会议通知,收集整理会议资料;(二)会议阶段:安排会议场地、设备和服务,组织会议进行,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三)决议执行阶段:按照董事会决议制定并安排实施方案,监督并推动落实情况;(四)监督检查阶段:定期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协调沟通公司内外部各部门,推动决策实施;(五)档案管理阶段:建立并维护董事会档案,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决议和相关资料。
董事会秘书名词解释
董事会秘书名词解释
董事会秘书是指负责协助董事会工作的专业人员。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提供秘书服务、管理董事会文件、组织董事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监督决议执行情况等。
首先,董事会秘书是负责提供秘书服务的专业人员。
他们负责管理董事会文件,包括收集、整理、存档和保管各种会议文件、决议文件、报告文件等。
他们还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通信,包括与董事会成员和外部方面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回复。
其次,董事会秘书还承担组织董事会会议的责任。
他们负责制定会议议程、邀请董事会成员参会、准备会议资料等。
在会议中,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的进行情况,包括讨论的话题、提出的问题、意见的表达等。
他们还负责提醒与会人员关于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负责记录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会议讨论和决策的重要记录,董事会秘书需要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并在会后及时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该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讨论的议题、决议的结果等。
会议纪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后续的决策执行和追溯至关重要。
最后,董事会秘书还承担监督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
他们需要跟踪决议的执行进度,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确保决议得以落实。
董事会秘书还负责向董事
会成员提供关于决议执行情况的定期报告,并向董事会主席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
总之,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运作中起到重要的角色。
他们通过提供秘书服务、管理董事会文件、组织会议、记录纪要和监督决议执行等工作,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决策的有效执行。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一、概述董事会秘书是企业董事会中的核心角色,负责协助董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协调董事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保证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执行。
本规定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职责1. 协助召集董事会会议,制定会议日程、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2. 准备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和相关文件,并及时将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
3. 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包括会议的决议、行动计划和相关时间限制。
4. 维护公司档案和文件,确保董事会文件的安全保存和完整性。
5. 协助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履行他们的职责,提供相关支持和帮助。
6. 协调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团队之间的沟通,确保董事会的意见和决策得到高级管理团队的充分理解和有效执行。
7. 监督公司治理程序的合规性,包括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合规性。
8. 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沟通,及时回应他们的疑虑和要求。
9. 组织董事会成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公司治理素养和专业技能。
10.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运营状况,并提供有关改进公司治理的建议。
三、权利与义务1. 享有董事会的信任和尊重,有权要求董事会成员遵守公司治理准则和规定。
2. 参与制定公司治理机构的规章制度,包括修订职责、权力和义务等。
3. 负责董事会会议纪要的准确记录和保存,确保董事会的决议和行动计划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4. 维护董事会文件的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 保持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团队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要和要求,并提供相关支持。
6. 及时、准确地回应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疑虑和要求,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 对公司治理程序进行持续监督和改进,确保公司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8. 维护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董事会能够有效履行其监督职责。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一、引言本规定是为了加强董事会秘书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保障董事会会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及时性的制定。
二、岗位职责1. 组织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日程的制定、材料的汇总和分发、会议场地的安排等;2. 转达董事会决议,确保决议的正确并及时落实;3. 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主席反馈执行进展;4. 整理和归档董事会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5. 负责处理董事会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6. 协助董事会进行决策和规划,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参考意见;7. 总结和分析董事会决策的效果和影响,提出改进意见;8. 协助董事会主席组织董事会内外部会议,并负责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准备工作;9.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完成董事会工作的其他安排。
三、职责要求1.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推动董事会工作的落实;2. 具有出色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准确转达决策意图;3. 具备敏锐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4. 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保密意识,能够对董事会文件和信息进行妥善管理;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迅速熟悉公司业务和董事会工作流程;6.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公司内外部各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7.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够在紧张的工作环境下正确处理各项事务;8. 具备较好的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水平,能够严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底线。
四、工作流程1. 收集和整理与董事会会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2. 制定董事会会议日程表,并通知与会人员;3. 安排董事会会议场地和设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4. 汇总与会人员的参会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决策材料;5. 向董事会主席汇报会议准备工作的进展和问题;6. 准备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董事会决议;7. 跟踪和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及时反馈;8. 定期归档和整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新三板挂牌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第五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制定会议议程,起草会议决议,保存会议记录,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董事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将会议议程、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发放给董事会成员。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期间,记录会议内容,及时整理会议记录,起草会议决议,并在会议结束后,向董事会成员发放会议记录和决议草案。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会议记录和决议草案报送董事会主席,经过审批后,及时向董事会成员发放正式决议。
第三章董事会文件管理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负责公司董事会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阅等,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董事会主席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董事会成员发放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董事会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会主席,对董事会的运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制定董事会工作计划、组织董事会培训、完善董事会制度等。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会主席,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管理和督促,确保董事会成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对内外联系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会主席,与内外部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包括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监事会、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
第六章其他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内部信息。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二篇)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提高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工作助手,担负着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法定职责和其他任务。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严守企业机密,忠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书处理能力,且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守机密,遵循纪律规定,勤勉尽责,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董事会的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向董事会报告并征得董事会的确认。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当遵循董事会决议,且应当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协助董事会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决议和相关文件;(二)负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落实,并及时报告董事会;(三)管理和维护董事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其完整、准确、方便查阅;(四)协助董事长、执行董事或其他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五)组织和协调董事会的委员会和工作小组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六)协调和处理董事会的事务,及时反馈董事会的意见和建议;(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企业章程等文件的研究、解读和执行;(八)承办董事会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享有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和条件的权利;(二)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享有对董事会办公区域的监控和管理的权利;(三)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加董事会的会议,并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四)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与制定和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的权利。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董事会工作中知悉的机密事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滥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不得从事与董事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负责人。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第五条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曾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四)最近三年曾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五)最近三年担任本公司或者其他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六)本公司现任监事;(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下述资料:(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及专用地址等;(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及专用地址等。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范文(9篇)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范文1、梳理公司内部,建立并且是执行高效的三会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与财务总监一起根据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建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各项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机制和《公司章程》的修订。
2、与____省当地监管机构保持联系,使其为公司成功挂牌助力。
3、与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部交流并让这些部门提供公司员工的各项考核、薪酬、级别、服务年限、岗位重要性等数据报告,并与公司高层商讨股权激励方案,在股改前完成公司的股权激励。
4、股改前协调各中介机构,完成股改所需的各项报告。
5、负责公司创立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保证顺利召开。
6、配合中介机构梳理公司内部未决事项,制作符合新三板挂牌要求的各项规范性文件。
7、与各方投资机构洽谈,在公司挂牌前引入一至两家战略投资机构。
8、完成公司挂牌上市前、中、后的各项信息报送和信息披露工作。
9、公司挂牌后,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及各项信息发布,路演,做市商,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推介工作。
10、设立证券部,第一为公司股票的大宗交易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为公司充裕的现金流保值、增值。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范文(二)1、起草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并作好公司重要会议记录;2、起草、存档整理总经理签发文件;3、公司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网页设计方案书、合同书,公司总体运行配合;4、接听电话、妥当应答,并做好电话记录;5、掌握总经理的日程安排做好预约工作,安排商务旅行;6、完成总经理或综合管理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7、根据公司发展的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战略;8、设计并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结构;9、完成公司人力资源的日常招聘工作;10、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范文(三)1、负责董事长的办公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撰写或校对以公司名义上报外发的综合性的文字材料;负责组织起草董事长会议材料。
3、负责公司文秘业务指导。
4、负责公司办公会的有关事宜,并办理会议议定事项。
5、负责督促、检查、催办上级批件,公司领导批件及董事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办理工作。
新三板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
新三板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一、引言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部分,是为了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而设立的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股权融资市场。
作为新三板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您将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协助董事会的运作和管理,保障公司的决策和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手册将为您提供关于新三板董事会秘书工作的详细指导,帮助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新三板董事会秘书的职责1. 协助董事会召开会议,准备会议文件和资料,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2. 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经营管理;3. 维护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的书面记录,确保其安全和完整;4. 协助董事会进行对外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5. 协助董事会进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确保公司运营活动的合法合规;6. 提供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咨询和建议,协助董事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新三板董事会秘书的能力要求1. 具有扎实的法律、财务和公司治理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董事会和公司内外部资源;3. 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处理复杂的事务;4.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能够维护董事会和公司的利益;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四、新三板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流程1. 会议准备阶段- 收集和整理会议议题和文件,准备会议议程和资料;- 协助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确保会议通知的及时发送和董事会成员的参会确认。
2. 会议进行阶段- 协助董事长主持会议,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情况;- 协助董事会成员对重要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及时向董事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3. 会议跟踪阶段- 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 协助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报告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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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或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应掌握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履行职责,并具有很好的沟通技巧和办事能力;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二)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内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董事兼任,但如某一事项需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表态时,只能以单一身份表态。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九条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十条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十一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办理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会议筹备、组织:
(一)经董事长同意后,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发出相关会议通知;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决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的提案,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来决定;
(三)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与会者手中;
(四)董事会秘书应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六条信息及重大事项的发布: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需发布信息及重大事项;
(二)对外公告的信息及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事前请示董事长;
(三)对于信息公告的发布,董事会秘书应签名确认审核后发布。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及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要求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准备资料,并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第五章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
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下设公司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
第十九条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及修改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