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章程(讨论稿)
小学章程2023
小学章程(最新版)目录小学章程(完整版)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权利义务 (2)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4)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10)第五章章程制定和修改 (11)第七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____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___,邮政编为___。
第三条学校由教育局举办,经编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学校为实施小学六年制(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校招生对象为桥镇辖区的适龄儿童。
每年的招生规模和范围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或者核定。
本校具有住宿条件,学生可以申请住宿。
第五条本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小学登记管理机关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权利义务第八条小学的权利与义务:执行法律法规和小学“机构编制规定”等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九条教育局的权利:(一)提出小学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小学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副校长;(三)核准小学章程草案;(四)监督小学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20160428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
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镇属各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在全镇在编教师中开展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证券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清理所持股份或证券。
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请各校填写好附件1,于6月1日前将电子稿上报镇小俞学志处。
附件1:灵芝镇中心小学教师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统计表;附件2:越教体党…2016‟16号文件(中共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绍兴市纪委、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灵芝镇中心小学2016年4月26日附件1:灵芝镇中心小学教师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统计表说明:如没有持有或已经按规定时间内清理,请在“无”一栏内打“√”;如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则请填写“有”下面的栏目并在6月底前清理。
附件2:中共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工委文件越教体党…2016‟16号中共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绍兴市纪委、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区属各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中共绍兴市纪委、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绍市纪发…2016‟6号)转给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自查自纠情况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上报区教体局监察室。
附件:《关于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绍市纪发…2016‟6号)中共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工作委员会2016年4月26日抄送:区委办、区纪委。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6年4月26日印发绍市纪发…2016‟6号中共绍兴市纪委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市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为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开展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
2015年绍兴市灵芝小学第一届秋季田径运动会秩序册
灵芝小学第一届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时间:2015年10月22(周四)23日(周五)二、地点:灵芝小学田径场三、参加人员:1—6年级四、议程安排:(一)开幕式:10月22日下午12:30—13:30负责:谢龙飞章春良主持:诸凌彬余婷婷入场:1、以班为单位,由每班小干部手举班牌领队入场。
要求方阵整齐有型或有创意,步伐整齐,精神抖擞,经过主席台时呼口号,最多喊三遍。
2、一个班入场,两个班候场。
为使检阅活动紧凑,前后两个班间隔5米左右。
3、入场顺序:从低年级到高年级,按班级顺序。
(二)各项目比赛:10月22日下午13:30——23日下午15:30五、竞赛项目:一、二、三年级组:定点投掷、60米障碍跑(钻栏架、跨垫子)、立定跳远、30米迎面接力跑四、五、六年级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远、跳高、垒球、实心球(四、五年级)、铅球(六年级)、30米迎面接力跑六、参加办法:1、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思想进步。
2、每班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1—3年级每位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4—6年级每项限报2人,1—3年级每个项目允许报多人参赛(集体项目不计个人参赛项目)。
3、集体项目30米迎面接力跑,各班参加人数为男女各10人。
4、各班级运动员号码布和别针自备(号码分配表附后),运动员凭号码布参赛,不得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
号码布统一贴在胸前。
5、参加集体项目的选手可以在全班挑选组队参赛。
6、本次比赛运动员不得穿钉鞋比赛,每项比赛提前10分钟检录。
7、各班填完报名单和入场班级介绍(100字以内)后于2015年10月16日前上交电子稿到体育组诸凌彬老师处。
七、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1、个人名次及计分办法:各项目按成绩男、女各取前6名,并按7、5、4、3、2、1为班级计分。
2、30米接力项目比赛成绩按班级数来录取名次(如六年级6个班按7、5、4、3、2、1计分),团体计分加倍。
教学论文
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语文获奖总数:60(篇)·2··3··4·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数学获奖总数:45(篇)·6·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品德获奖总数:30(篇)·7··8·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科学获奖总数:30(篇)·9··10·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英语获奖总数:3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音乐获奖总数:2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体育获奖总数:2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小学美术获奖总数:26(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初中语文获奖总数:36(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初中数学获奖总数:5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初中英语获奖总数:46(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初中思想政治获奖总数:3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初中科学获奖总数:44(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初中历史与社会获奖总数:3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初中音乐获奖总数:11(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中学体育获奖总数:3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中学美术获奖总数:14(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高中数学获奖总数:38(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高中英语获奖总数:38(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高中物理获奖总数:28(篇)奖项: 教学论文 学科: 高中化学获奖总数: 29 (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高中生物获奖总数:2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高中历史获奖总数:19(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高中地理获奖总数:2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高中艺术获奖总数:7(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中小学信息技术获奖总数:26(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技获奖总数:40(篇)奖项:教学论文学科:综合(评价、教学管理、地方课程)获奖总数:16(篇)。
冯国兴、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二审行政判决书
冯国兴、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07【案件字号】(2019)浙06行终56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建蒋瑛范卓娅【审理法官】王建蒋瑛范卓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冯国兴;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当事人】冯国兴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冯国兴【当事人-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徐晓晖浙江九皋律师事务所;冯振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蒋凌超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晓晖浙江九皋律师事务所冯振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蒋凌超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晓晖冯振兴蒋凌超【代理律所】浙江九皋律师事务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冯国兴【被告】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原告冯国兴在1992年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登记的宅基地占地面积为66.12平方米,房屋层高为三层。
编号为209房屋原告未提供任何权源依据,无法确认为合法建筑物。
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未就涉案房屋的拆除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被上诉人既未经作出任何行政强制决定、也未经告知上诉人相关救济程序,即将涉案房屋予以强制拆除,明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拆迁补偿原则按被拆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信赖保护罚款行政赔偿关联性合法性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本院查明的基本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未就涉案房屋的拆除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被上诉人既未经作出任何行政强制决定、也未经告知上诉人相关救济程序,即将涉案房屋予以强制拆除,明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绍灵小教字〔2015〕27号灵芝镇中心小学第十届“镜湖韵”教科节活动方案
绍灵小教字〔2015〕27号灵芝镇中心小学第十届“镜湖韵”教科节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丰富校本教研内涵,扎实推进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升教科研水平,让教学科研活动成为教师历练的平台、教育提升的力点、学生发展的触点。
通过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立足学科教学,立足课题研究,立足学生发展,使本届教科节成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的生长点,成为提升学校科研品牌的助推器。
二.活动时间:2015年10月24日——12月20日三.活动主题:实践镜鉴理念聚焦镜鉴课堂促进师生成长四.领导小组组长:马金伟副组长:傅国娣俞学志蒋建荣俞建栋许学成组员:金红娣蔡凌燕陈春萍陈建伟王萍金智利蒋绮芳胡岚岚陈菊华潘建良五.具体安排第一板块:专家引领(一)开幕式暨专题研训活动时间:10月24日上午8:30(周六)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参加对象:全镇教师活动主持:傅国娣活动安排:1.宣读2014学年镇级青年教师业务考核优秀名单,表彰颁奖。
2.宣读教科节活动安排3.专家引领:基于教师幸福成长的专业发展(二)课题研究引领教学改进活动时间:10月27日下午1:00(周二)活动地点:灵芝小学会议室参加对象:全镇40周岁以下教师、青年教师研修班成员、名优骨干班成员、除以上教师外的市区级立项课题负责人活动主持:蔡凌燕活动引领:省特级教师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副院长汤国荣第二板块:聚焦课堂(一)名师示教篇——赏析艺术的教学观1、数学专场:童燕娜名师工作室教学联盟研讨活动活动时间:10月30日上午8:20(周五)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参加对象:童特工作室成员、全镇数学教师活动主持:蔡凌燕2、英语专场:李应红名师工作室进校园活动活动时间:11月4日上午8:20(周三)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参加对象:李应红名师工作室成员、全镇英语专职教师活动主持:王丹丹3、语文专场:叶燕芬名师工作室研讨活动活动时间:11月10日上午8:20(周二)活动地点:城北小学录播教室参加对象:叶燕芬名师工作室成员、全镇语文教师活动主持:王萍(二)本土观摩篇——打造朴实的学生观1、数学骨干专场活动时间:11月13日上午8:20(周五)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参加对象:镇属相关数学老师活动主持:陈建伟活动引领:徐红良张铁江陆筱赵棋琴2、音乐骨干专场活动时间:11月18日上午8:20(周三)活动地点:镜湖小学音乐教室参加对象:全镇音乐老师活动主持:冯美活动引领:李蔚焘董愔3、语文骨干专场活动时间:11月20日上午8:20(周五)活动地点:灵芝小学会议室参加对象:镇属相关语文老师活动主持:胡岚岚活动引领:王萍金智利赵琴劳秀祥4、综合实践活动骨干专场活动时间:11月25日下午1:10(周三)活动地点:城北小学录播教室参加对象:镇属相关综合实践活动老师活动主持:金智利活动引领:陈菊华俞芬英王晓明(三)科研发展篇——同伴互助的研究观1、比武课——“镜湖杯”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武活动暨青年教师团体赛课活动:活动时间:12月1日上午8:20(周二)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等参加对象:30周岁以下未获得镇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课堂教学荣誉的教师;活动主持:陈春萍2、拉练课——备战2016年区级优质课的赛前拉练活动时间:12月4日上午8:20(周五)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参加对象:近5年“镜湖杯”一等奖以上荣誉的教师活动主持:蔡凌燕3、微型课——青年教师微课制作评比活动活动时间:12月7日(周一)活动地点:镇属各校参加对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活动主持:潘岳评比内容:脚本设计及微课视频第三板块:交流学习(一)外出观摩篇——参加全国“千课万人”听课学习活动安排:11月6-8日:全国小学英语“新常态课堂”研讨观摩会11月12-15日:全国小学语文“新常态课堂”研讨观摩会 11月19-22日:全国小学数学“新常态课堂”研讨观摩会 11月28-30日:全国小学音乐教师“新常态课堂教学”高端研修活动12月4-6日:全国小学美术教师“新常态课堂教学”高端研修活动12月19-21日:全国小学体育教师“新常态课堂教学”高端研修活动活动地点:杭州等地参加对象:相关学科教师(具体名单待定)组织:蔡凌燕陈春萍(二)联校教研篇活动时间:12月8日(周二)活动地点:城北小学参加对象:待定活动主持:蔡凌燕(三)教师论坛篇活动时间:12月11日(周五)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论坛主题:讲述身边的教育教学小故事参加对象:镇属相关老师活动主持:陈春萍(四)校长论坛篇活动时间:12月16日下午1:10(周三)活动地点:灵芝小学会议室参加对象:镇属各校校长活动主持:傅国娣活动内容:各校的特色教育研究(五)闭幕式暨专家讲座活动时间:12月19日上午8:30(周六)活动地点:镜湖小学报告厅参加对象:全镇教师活动主持:蔡凌燕活动安排:1.教科节活动总结2.专家讲座(以上各项活动以具体通知为准)2015年10月13日抄送:越城区教育体育局、镇教管委印发: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5年10月13日。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______________ 中心小学学校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住所地址为:,邮政编码为:;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方集镇内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 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方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
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校训: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校风:文明勤奋进取和谐教风:乐教善导求实敬业学风:勤学善思求真创新第九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镇中心小学章程
*******镇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遵循党建统领、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守公益性宗旨,遵守非营利规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镇中心小学。
第三条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
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7万元。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
第八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行政审批服务局。
第九条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行教学研究,面向社会服务。
进行小学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六年制义务教育;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编排课程表;加强师德建设;做好学校德育工作;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综合协调全校政务与其他事务性工作。
做好党务工作,工会工作,学校财务工作,基建维修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加强学校各类档案管理,做好教职工职称评聘工作。
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十二条****镇中心小学党组织设置形式为:党支部。
党务工作机构为:办公室。
经费保障为:财政拨款。
第十三条****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本单位的地位作用和职责权限为:****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党员依托****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
在本单位的地位作用和职责权限为是中国共产党在本单位设立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是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本单位发展方向,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
第十四条****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本单位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为: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本单位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关注教学生成提高课堂效率
关注教学生成提高课堂效率关注教学生成提高课堂效率口罗国海新课标的推广实施犹如一抹春风给语文教学带来了新气象,同时也让更多的教师投入语文的“怀抱”,潜心感受语文教学的新变化,全心探寻语文课堂的新问题。
教师、学生、文本是组成语文课堂最重要的生态链,三者的相互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语文教学的和谐平衡,但透视现实,语文课堂中教学超载、关系失衡、缺少和谐等现象依然存在。
可见,教师如何关注教学生成,提高课堂效率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理顺势,追求学案预设与即时设计的协调语文课堂是师生生命交涉的场所,是师生生命成长的载体,其中包含着教师精心的设计,灵活的引导;也包含着学生充分的预备,积极的投入,可以说语文教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师生提前预设的痕迹。
但是,语文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学习的过程,它是师生生命共同成长的重要历程,从关注生命的高度来审视语文教学,语文课堂不应该是线形的、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是非线形的、动态的、不断变化的。
于是协调学案预设与动态生成两者的关系,理应成为新课程理念下新课堂的时刻关注点。
一位教师在教学<小白兔和小灰兔》一文时面对生成,巧引妙领,实现了预设与生成的和谐。
师:读了课文之后,小白兔和小灰兔,你们喜欢‘谁?为什么?生1:我喜欢小白兔,因为他很聪明,不要菜,要菜籽。
生2:我也喜欢小白兔,因为他很勤劳,懂得靠劳动来创造美好的生活。
生3:我也喜欢小白兔,他还会教育小灰兔,说明他关心别人。
(众生听了,都点头表示赞同,教师也很高兴,频频点头微笑)生4:(激动地)我有不同意见,我喜欢小灰兔。
(此时,一石激起千层浪,教室里像炸开了锅,展开着激烈的辩论)师:(有点不高兴)你怎么会喜欢小灰兔呢?生4:他不懒,他和小白兔一样帮助山羊收白菜,说明他也很勤劳,也能助人为乐。
生5:可他收下白菜就不干活了,光吃白菜,吃完了,还去向山羊要,还不懒吗?生4:(自信地)他是因为不懂“只有自己种,才有吃不完的菜”这个道理。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章程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序言灵芝镇中心小学位于越城区灵芝镇,学校前身为梅山乡中心小学。
2001年11月,梅山乡与灵芝乡合并新建灵芝镇,由越城区文教局命名为灵芝镇中心小学,校址设在原梅山乡中心校,2002年8月校址动迁到原梅山中学。
2002年12月,为加快绍兴大城市建设和城市绿心开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灵芝镇、东浦镇合并成立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时将原绍兴县齐贤镇15个行政村划归镜湖新区灵芝镇管辖,齐贤镇有6所小学划归并入灵芝镇中心小学。
2006年8月由镜湖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镜湖小学落成启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迁址新校址。
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示范小学,浙江省I类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雏鹰红旗大队,绍兴市文明单位,越城区首批新优质学校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又名绍兴市镜湖小学。
学校地址为越城区灵芝镇泗汇江小区,邮政编码为312000;学校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性质为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公办的事业单位,实施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机构代码为:47131230X第四条学校执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生对象为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审定的施教区户籍、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规模以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学校主题文化:学校着眼“镜”文化,把“以镜为鉴,自我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文化主题,确立了“以事为镜晓情理;以人为镜明是非;以已为镜知得失””教育文化主题内涵,把“镜鉴”作为学校的精神和价值追求。
2022中心小学章程(最新版)
2022中心小学章程(最新版)2022中心小学章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方位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建立健全学校现代治理机制,实施依法治校、治教,促进学校持续、健康、优质、特色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为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为某某某某某primarychool,规范简称为“中心小学”。
学校住所为中心某某某某某某路。
第三条学校是经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教育局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宗旨: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核心理念: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
校训:博学、厚德、诚信、创新。
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第七条学校登记管理机关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权利义务第八条学校的权利:(一)审议学校章程草案,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根据相关规定招收适龄学生;(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校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九条教育局的权利:(一)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副校长;(三)审查学校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四)监督学校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中层干部调配工作方案
绍灵小教字〔2016〕17号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下发《中层干部调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属各小学:因学校体制调整,北海小学整体接管原镜湖小学,灵芝镇中心小学地址变更到现灵芝小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越城区教体局关于区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方案2、撤销现灵芝小学中层岗位;二、选拔原则与条件(一)基本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任职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师德表现好。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过镇属各校中层干部或列入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后备库的相关对象。
3.初任中层干部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选拔任用程序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由学校党政班子负责实施。
选拔任用程序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公布方案、后备干部选拔、现职干部任职申报、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组织座谈、任前公示、发文公布等环节。
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马金伟俞学志副组长:蒋建荣傅国娣俞建栋许学成2、制定方案:根据岗位调整及设置方案,制定《关于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完善工作方案》。
3、公布方案:向全体干部教师公布《方案》。
4、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选拔(详见绍灵小教字号《关于做好2016年民主选拔学校中层后备干部的通知》)。
5、个人申报:镇属各校现任中层干部任职申报,并将纸质申报表直接报镇小校长室(6月27日截止)。
6、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到有关学校开展组织考察工作。
7、任前公示:7月6日—8日,向全镇各校任前公示。
8、发文公布:7月中旬发文公布。
附件: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任职申报表2016年6月23日抄送:区教体局灵芝镇党委印发: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6年6月23日附件: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任职申报表。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管理招标文件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管理”招标文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及所属城北小学的食堂托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食堂基本情况1.食堂位于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和城北小学内。
现灵芝镇中心校有师生约1260人(其中教职员工约75人),城北小学有师生约1060人(其中教职员工约60人),合计二校约2320人,学校收取学生快餐费每人每年约1100——1200元,教职员工每人每年约1600元(根据师生实际就餐时间计算)。
要求中标者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提供师生用餐。
由食堂员工负责分装好。
食堂餐厅区域与操作间内的设施、设备,以现场踏看为准。
2.经营范围为在校师生(不对外营业),主要提供学生中餐及教职工中餐。
3.员工要求:灵芝镇中心小学至少配工作人员9名,其中设经理和厨师各1名;城北小学至少配工作人员8名,其中设主厨师1名;经理负责管理两所学校食堂的运作。
4.灵芝镇中心小学就餐全部在食堂内分发就餐;城北小学1-2年级学生中餐运到教室门口,3-6年级在食堂内分发就餐。
5.原食堂员工原则上自愿情况下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接收,一学期后由中标单位考核调配。
二、食堂经营要求(一)总体要求1.要求饭菜质量好,味道可口,菜品丰富,能满足不同口味学生的需要。
2.保证员工热情为师生服务,食堂环境整洁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花色品种指标中餐:学生统一菜品,每餐3个品种加1汤,经学校审核后每周公示。
(三)质量指标1.讲究烹调技艺,色、香、味、形、营养俱佳;菜品中无杂质。
2.菜肴品种质量,实行大锅大炒和小锅小炒相结合,满足不同师生口味,提高烹饪技术,保证伙食质量。
(四)卫生指标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无毒、无害、无霉变,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2.各区域场地卫生要求划片分工,责任到人,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地面见本色,排水沟见底;3.炊管人员必须坚持“四勤”,必须按规定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注重仪表美;4.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符合餐饮要求的健康证,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5.生、熟食品必须分类加工、分类存放、保证菜肴内无泥沙、无杂物、黄叶及腐烂变质物等。
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2013学年结束工作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绍灵小教字〔2014〕14号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2013学年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镇属各小学:现将2013学年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学年结束和下学期教学时间安排2013学年于2014年7月5日(周六)结束。
小学在7月2日前做好学生的期末考试、等级评价、特长评价和评语等工作,6月28日、29日双休日照休。
学生暑假从2014年7月6日(周日)开始至2014年8月28日(周四)结束。
学生下学期于8月29日注册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8月30日、31日为双休日)。
教师于7月7日离校,于8月25日报到工作。
2014学年第一学期从2014年9月1日(周一)开始至2015年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二,周二)结束,共二十三周。
其中节假日、集体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小学为两周,实际授课时间:小学为二十一周。
二、学年结束阶段的重点工作(一)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要突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
暑期是溺水、交通事故频发时期,各校要突出重点,加强预防。
预防溺水事故要通过家访、家长会、校讯通等形式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部)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含在园幼儿)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
认真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浙教电传“2013”213号),逐班排查,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不遗漏一个学生。
各校要发动教师在暑期放假前后进村入户指导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教育管理,家访覆盖率必须达到100%;预防交通事故要重点教育师生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QQ温馨提示、校讯通、学校网站等途径,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暑期安全,增强监护责任。
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对所有校舍建筑物(包括产权为学校的闲臵校舍)、构筑物(大门、围墙、校牌墙、宣传窗、厕所、大型体育设施等)及电气、消防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请于6月22日前报镇中心小学汇总,并报局财基科。
2019年浙江绍兴越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19年浙江绍兴越城区中⼩学招⽣政策,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5⽉29⽇,记者从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了解到,2019学年⽼城区六街道公办普通中⼩学招⽣⼯作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发布。
⼀、招⽣原则: (⼀)相对就近⼊学的原则。
根据今年招⽣对象的分布情况和各校的招⽣能⼒,确定相关公办普通中⼩学的学区和招⽣规模,安排辖区内符合⼊学条件的适龄⼉童少年相对就近⼊学。
(⼆)免试免费⼊学的原则。
公办普通中⼩学招收新⽣不进⾏任何测试,不收取任何费⽤。
(三)取消择校的原则。
公办普通中⼩学今年继续不招收择校⽣。
(四)公开公平的原则。
公办普通中⼩学招⽣⼯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招⽣范围及对象: (⼀)初中:户籍在⽼城区六个街道(塔⼭街道、府⼭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街道和迪荡街道)的应届⼩学毕业⽣;户籍在灵芝街道和东浦街道南部九村⾏政辖区内的应届⼩学毕业⽣。
(⼆)⼩学:户籍在⽼城区六个街道(塔⼭街道、府⼭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街道和迪荡街道)辖区内,2013年8⽉31⽇前出⽣的适龄⼉童。
符合借读条件或流动⼈⼝随迁⼦⼥⼊学条件的适龄⼉童少年。
三、学区确认办法: 适龄⼉童少年与其⽗母的户籍(法定监护⼈,下同)、本⼈或⽗母在招⽣范围内的产权住房或公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和代管房,下同)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学区的主要依据。
2019学年学区确认办法如下: (⼀)绍兴市第⼀初级中学(绍初教育集团龙⼭校区)、元培中学(本部)、建功中学继续实⾏学⽣户籍与其⽗母产权住房⼀致原则(简称“住、户⼀致”),且在新⽣调查摸底时实际居住。
(⼆)除实⾏“住、户⼀致”原则录取的学校外,适龄⼉童少年与其⽗母的户籍、⽗母的产权住房两者不⼀致的,按其⽗母的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确定学区。
20150619灵芝镇小关于推荐区第二届“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候选人的通知(急)
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推荐区第二届“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候选人的通知镇属各校:根据越教体…2015‟7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二届“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校上报区“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候选人至少为1名。
2.推荐对象、条件:详见越教体…2015‟73号文件。
3.各校请老师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并以校为单位于6月19日下午4时前将《越城区“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候选个人推荐表》(附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俞学志OA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灵芝镇中心小学2015年6月19日附件:1.越教体…2015‟73号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2. 越城区“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候选个人推荐表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文件越教体…2015‟73号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区属各校(园)、直属事业单位:为弘扬越城教育人励志从教、精业笃学、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传统美德,立体展示越城教育优秀教师个性风采,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教育因你而美丽”感动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区属各校(园)、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职员工,离退休教师。
二、评选条件1.具有崇高的教育责任和使命,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注重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越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践行者和引领者。
2.能与时俱进,善于学习前沿理论和知识技能,自觉践行“轻负高质”;熟练掌握科学的理念与技术,有较好的知识储备;教育教学水平一流,学生成绩突出,具有驾驭教育现场的能力和智慧。
3.服务学生,服务学校,积极投身越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平凡朴实、艰苦执着的工作和行动打动人心。
三、评选要求区属各校(园)、直属事业单位在对照条件自行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出最感动的人物(各单位推荐数不少于1人)上报区教体局作为候选人选进行参评,最后评出越城教育系统十大“感动人物”。
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组织第十届“镜湖韵”教科节之科研发展篇——青年教师微课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组织第十届“镜湖韵”教科节之科研发展篇——青年教师微课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镇属各校、镜小各办:为进一步推动我镇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教与学的新模式、新方法,结合第十届“镜湖韵”教科节系列活动,现决定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微课制作评比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微课制作目的微课的实施主要是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利用碎片化的针对小问题、小课题、小策略的教学资源,通过网络在线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方式,教师通过微课的实施反思自己的教学,促进自身专业化发展。
本次评比以“融合创新促进均衡”为主题,旨在引导青年教师开展微课教学应用探索,交流研讨微课设计、制作、实施等方面的经验,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不同教学风格的微课作品供全镇师生共享,同时积累相关资源,提高我镇教师微课应用水平。
二.参加对象镇属各校35周岁以下各学科教师三.微课制作内容及要求“微课”是指以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典型知识点(重难点、疑点等)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
参赛教师自选教学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10分钟以内的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一)微课的类型1.讲授型:以学科知识点及重点、难点、疑点的讲授为主,授课形式多样,不局限于课堂讲授。
2.解题型:针对典型例题、习题、试题、错题的讲解分析与推理演算,重在解题思路的分析与过程。
3.答疑型:围绕学科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
4.实验型:针对教学实验进行设计、操作与演示。
5.其它类型:不属于上述分类的作品,均可归为此类型。
(二)微课作品组成微课的核心是微型教学视频片段(微视频),同时还包含与该教学视频内容相对应的教学设计(微教案)、教学课件(微课件)、练习测试(微练习)、教学反思(微反思)等辅助性教与学内容。
微教案是指微课教学活动的简要设计和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章程(讨论稿)序言灵芝镇中心小学位于越城区灵芝镇,学校前身为梅山乡中心小学。
2001年11月,梅山乡与灵芝乡合并新建灵芝镇,由越城区文教局命名为灵芝镇中心小学,校址设在原梅山乡中心校,2002年8月校址动迁到原梅山中学。
2002年12月,为加快绍兴大城市建设和城市绿心开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灵芝镇、东浦镇合并成立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时将原绍兴县齐贤镇15个行政村划归镜湖新区灵芝镇管辖,齐贤镇有6所小学划归并入灵芝镇中心小学。
2006年8月由镜湖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镜湖小学落成启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迁址新校址。
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示范小学,浙江省I类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雏鹰红旗大队,绍兴市文明单位,越城区首批新优质学校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中心小学,又名绍兴市镜湖小学。
学校地址为越城区灵芝镇泗汇江小区,邮政编码为312000;学校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性质为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公办的事业单位,实施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机构代码为:47131230X。
第四条学校执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生对象为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审定的施教区户籍、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规模以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学校主题文化:学校着眼‚镜‛文化,把‚以镜为鉴,自我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文化主题,确立了‚以事为镜晓情理;以人为镜明是非;以已为镜知得失‛‛教育文化主题内涵,把‚镜鉴‛作为学校的精神和价值追求。
第六条学校校训:以学为镜,上善若水。
‚以学为镜‛是一种态度,一种方法、是过程,而‚上善若水‛是追求的教育目标和理想的结果。
第七条学校校徽:整个标志由白、绿两种颜色构成。
白色代表白鹭,绿色代表镜湖湿地。
标志上近处由“镜湖”两字的拼音字母“JH”组合而成,形成一只空中飞翔的白鹭,意寓飞向明天,飞向未来。
远处一座梅山的形状,宛如漂浮于镜湖之上,构成以山为脉,以湖为心的镜湖城市湿地的地貌特征。
学校校报:《镜湖扬帆》校报每月一期,设校园新闻、七彩童年、快乐成长、小荷才露等版块,是展示学生风采的舞台。
学校校刊:《镜湖韵》校刊每学期一期,设学校管理、校园动态、教研视窗、艺海拾贝、润物无声、书香漫步等栏目,是展示宣传学校,展示教师风采的平台。
第八条学生培养目标:生活自理,人格自强,学习自主,行为自控。
第九条学校办学目标:育人为本,相信、依靠、引导和培养学生自己教育自己的‘镜鉴’能力,构建优质、轻负、低碳的现代生态学校。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某一方面工作。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四)拟定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中层干部;(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九)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一)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保障学校工作的健康运行。
第十三条学校依据规定设立校长室、书记室、办公室(信息中心)、教学处、教科室、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总务处等职能处室,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四条学校议事的主要形式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学校议事的主要形式:1、学校行政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参加人员为中层及以上干部,会议由校长主持。
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针对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加强各部门沟通交流、协商合作与决策。
2、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校长办公会议负责研究、决策、处理学校重大行政事务,党支部书记列席校长办公会议。
3、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党支部委员组成,可视需要增补有关人员参加,由校长主持。
根据管理权限和职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有关重大问题,或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经公示方可实施。
4、学术委员会制度。
学术委员会是学术研究、学术评估、师资培养,负责全镇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的专业组织,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参谋。
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充分体现先进性、权威性、群众性和代表性,兼顾学科平衡。
人员产生原则上由教研组推荐,校长办公会议审核讨论决定。
5、教育协作议事会制度。
学校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专业人士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教育协作议事会,议事会按照章程参与学校工作,作为学校的咨询、协调机构。
6、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7、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每年度(或学年)做好文书及业务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充分听取工会、民主党派、教职工的意见,在学校行政会上认真讨论,提出方案,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出决策,并提交学校教代会,提请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可根据需要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民主党派、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十七条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制。
坚持党管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秉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优秀干部。
第十八条学校教师、职员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十九条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满意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
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室内教师相关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每一名教师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第二十三条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班主任业务水平。
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办好家长学校,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三位一体‛立体教育模式。
第二十四条学校积极践行‚规范办学、特色兴校‛的办学宗旨,大力推进体艺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打造了‚镜湖风校园文化艺术节‛、‚镜湖潮体育节‛、‚镜湖乐科技节‛、‚镜湖月读书节‛、‚镜湖蓝俱乐部‛、‚镜湖娃广播台‛和‚镜湖论坛‛多个品牌板块。
‚镜湖蓝俱乐部‛社团活动课程由三个系列、二十个内容组成,分为: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三类,每个系列内包括了若干个具体内容。
第二十五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和周工作安排表的严肃性,任何班级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确需调课,需报教导处批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学习资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加强学籍管理,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要求,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全体教师要按照《灵芝镇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的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教师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是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校级运动会、全镇体育运动会、全镇田径选拔赛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校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