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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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0-03-18

红日药业: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0-03-18

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0535号0 目 录1.专项审核报告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 1 2.附表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 yyyyy 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Zhongrui Yue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电话:+86(10)8809118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Add:8-9 /F Block A Corporation Bldg.No.3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Beijing PRCTel: +86(10)88091188传真:+86(10)88091199邮政编码:1000140 PostCode:100032Fax: +86(10)88091199 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0535号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红日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红日药业:审计报告 2010-12-30

红日药业:审计报告 2010-12-30

目录一、审计报告 (1)二、已审财务报表1. 合并资产负债表 (3)2. 合并利润表 (5)3. 合并现金流量表 (6)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8)6. 母公司利润表 (10)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9. 财务报表附注 (1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Zhongrui Yue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电话:+86(10)8809118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Add:8-9 /F Block A Corporation Bldg.No.3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Beijing PRCTel:+86(10)88091188传真:+86(10)88091199邮政编码:100140 Post Code:100032Fax:+86(10)88091199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06267号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红日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红日药业: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并控股天以红日医药科 2010-10-26

红日药业: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并控股天以红日医药科 2010-10-2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并控股天以红日医药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意见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红日药业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并控股天以红日医药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以红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拟设立的天以红日概要情况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尼迪”)、天津滨海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天使创投”)共同投资设立天以红日医药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天以红日将作为红日药业与英菲尼迪的合作平台和窗口,通过英菲尼迪引进、吸收、消化包括以色列、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内的国外先进医药医疗方面的技术、项目源,并在国内进行产业化或实现技术转让。

1、天以红日拟申请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医药产业相关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引进、研发、孵化、产业化推广、交易、代理;创业投资、国际经济信息咨询等服务。

2、天以红日注册资本及出资情况天以红日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元人民币,红日药业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600万元持有80%股权,天以红日将成为红日药业的控股子公司。

天以红日注册资本拟出资情况如下:出资人 出资额(人民币)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600万元 货币 80% 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0万元 货币 10% 天津滨海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万元 货币 10% 合 计 2,000万元 货币 100%3、天以红日其他股东——英菲尼迪、滨海天使创投简介(1)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Infinity Equity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法定地址:香港中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座3501室;法定代表人:Amir Gal-Or;企业类型:私人;注册资本:HK$10,000.00;主营业务:股权管理,业务发展及咨询。

红日药业:关于盐酸莫西沙星及硫酸氢氯吡格雷项目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红日药业:关于盐酸莫西沙星及硫酸氢氯吡格雷项目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酸莫西沙星及硫酸氢氯吡格雷项目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 2016L08995、2016L08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家药监局审查,公司申报的盐酸莫西沙星片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同意进行临床试验。

盐酸莫西沙星片,适用于治疗患有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感染的成人(≥18
岁),如:急性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以及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高聚集状态引起的心、脑及
其它动脉的循环障碍疾病。

公司取得盐酸莫西沙星片及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后,将按照
国家临床试验的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临床试验工作,待试验成功后申请相关品种的生产批件。

试验进度及结果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对相关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0.0%。500 万以 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生成
2/14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机械 设备 仪器仪表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3 个、2 个、1 个。其中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机 械设备 仪器仪表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0.00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1.4.1 重点项目
(1)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虚拟化扩容升级采购中标公告
天津市耀腾祥科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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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生成
3/1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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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中标公告

2023-03-2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0)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湖州展望药业资产评估项目招标 采购中标公告
中威正信(北京)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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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枫盛阳及实控人被天津证监局警告罚款60万元 或将摘牌

枫盛阳及实控人被天津证监局警告罚款60万元 或将摘牌

枫盛阳及实控人被天津证监局警告罚款60万元或将摘牌6月23日,账号主体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的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推送消息,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新三板挂牌企业枫盛阳(430431)因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其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构成违规,天津证监局对枫盛阳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金玲给予警告,并各自处以罚款40万元、20万元。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枫盛阳相关问题由来已久。

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刘金玲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及提供担保,已导致枫盛阳大部分财产及账户被查封冻结。

资产被冻结给枫盛阳业务发展带来致命打击,其基本业务已大幅萎缩。

2016年上半年,枫盛阳营收2335.30万元,同比下降73.7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滑,为-1.88亿元,而2015年同期盈利1429.7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3.09元,而上年同期为0.27元。

枫盛阳方面解释称,由于资金受限,无法及时满足客户的供货要求,从而产生恶性循环,导致收入及利润大幅下滑。

枫盛阳2016年半年报还显示,其资产总计8927万元,但负债为7866.69万元,负债率高达88.12%。

值得注意的是,枫盛阳主办券商华龙证券对其2016年半年报并不认可。

华龙证券称,在半年报的审查过程中,枫盛阳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完成对其半年报的审查工作。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本次已不是枫盛阳及刘金玲第一次受处罚。

2016年5月19日,枫盛阳发公告表示,公司及控股股东刘金玲被天津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4月7日,枫盛阳公告披露公司被全国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6月23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枫盛阳及刘金玲名列其中。

另外,枫盛阳曾于2016年6月15日发公告表示,刘金玲因个人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立案侦查。

证券违法行为案例

证券违法行为案例

证券违法行为案例1、近年罕见的内幕交易"窝案"--天威视讯内幕交易案2012年4月,天威视讯公告称,拟通过向深圳广电集团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天宝广播公司和天隆广播公司网络资产和业务。

时任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倪鹤琴、天宝广播总经理冯方明等多人作为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主要协调人和参与人,因职务原因提前获知信息并利用配偶、亲属、司机等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

除此之外,部分企业管理层和员工通过领导班子考评、职工座谈会等渠道获知消息并对外泄露,导致内幕消息大面积扩散。

2012年12月,倪鹤琴等15人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4年1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同月,证监会对许军等十余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天威视讯案内幕信息传递链条复杂,涉及范围广,创近年来内幕交易案件涉案人数之最。

2、厅级官员停牌前突击买股票—W股票内幕交易案2013年3月5日,W股票停牌,随后公布了系列利好消息:3月7日,上市公司公告了拟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3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金矿采矿权等资产;5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配套融资预案》,拟将大股东控股的公司装入上市公司。

刘某某在任某市市长期间,因工作关系结识W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张某。

2011年1月,刘某某调任某省某部委任厅级官员,张某在该部委申请项目,与刘某某经常接触。

2013年2月26日刘某某打电话给张某打听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张某告知刘某某拟把相关项目装入上市公司并定向募集资金。

次日起,刘某某儿子账户、儿媳账户以及朋友账户转入大笔资金,刘某某配偶高某某控制本人及儿子、朋友账户在家里的电脑下单,在停牌前的3天时间内突击买入W股票37万余股,交易金额303万余元。

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151万余元。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寻某为上述系列利好事项的主办人,其控制"邓某"账户,于2013年2月累计买入W股票45万余股,交易金额330万余元,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240万余元。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务介绍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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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的主要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 让)
• 通过取得股份或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 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主要由《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出售资产,不含 定向发行)
• 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 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
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25%,确定为6,800 万元。
科达机电通过收购新铭丰公司进入加气混凝土机械装备市场,完善了公司墙 材机械产品结构,增加公司墙材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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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主板—科达机电(600499)
主要流程
2012 年4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 案及相关议案。
购买事项。
2012年2月28日,公司与吴 玢等人签署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
议》和《利润补偿协议》。
2012年2月28日,董事会通 过《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等议案。
2012年3月27日,本次交易 的具体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由于没有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规,涉 及文化产业资产的并购重组,证监 会不再要求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即 中宣部、广电总局)的批文。
14
第四部分
主要流程
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务的主要流程
聘请财务顾问、评 估机构、审计机构
和律师事务所
上报豁免要 约申请(非
必须)
通过证监会 重组委审核
与资产方签 订交易合同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务所

目录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黄程、温京辉等4名责任人) (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齐正华、李钰等5名责任人) (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温京辉、王伟) (1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汪应华、雷波涛) (2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王全洲、杨轶辉等4名责任人员) (25)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王晶、田小珑) (3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温亭水、秦宝) (3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侯立勋、肖捷) (4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王云成、肖常和) (4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姜维杰、葛勤) (5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黄程、温京辉等4名责任人)〔2014〕21号当事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利安达),系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以下简称IPO)证券服务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黄程,男,1972年12月出生,天丰节能IPO审计报告利安达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

温京辉,男,1970年4月出生,天丰节能IPO审计报告利安达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汪国海,男,1979年3月出生,天丰节能IPO审计项目负责人,住址:山东省曹县常乐集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利安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利安达、黄程、温京辉、汪国海提出了书面申辩意见;应当事人利安达、黄程、温京辉、汪国海的要求,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利安达及其代理人、黄程、温京辉、汪国海的陈述和申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20•【文号】证监许可[2012]1241号•【施行日期】2012.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公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41号)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核准你公司向吴玢发行5,547,305股股份、向张晓菲发行6,560,637股股份、向赵平发行3,501,783股股份、向杨忠兵发行1,291,237股股份、向张杰发行949,623股股份、向王峥发行680,093股股份、向张淑芳发行611,143股股份、向王宇鹏发行40,742股股份、向付静发行40,74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116,25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9月20日。

600488天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488天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编号:2013-018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在金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杨凤翝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收购金耀生物污水处理环保工程资产交割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收购天津金耀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生物”)污水处理环保工程资产。

2013年5月15日,公司获得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天安股份、生物科技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13】54号),同意上述资产收购事宜。

根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金耀生物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合同》,公司和金耀生物聘请了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华寅五洲”)对有关标的资产进行了交割审计。

交割审计结果详见同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金耀生物污水处理环保工程资产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金耀生物污水处理环保工程资产项目实施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彦昌、冯祥立、杨凤翝、王迈回避了表决,公司 5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天安股份、生物科技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13】54号)及公司与金耀生物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合同》,本次资产交易价格为12,919.70万元,其中由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11,178.58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1,741.12万元。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4.06.25•【文号】股转办发〔2024〕68号•【施行日期】2024.06.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办发〔2024〕68号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为妥善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做好半年度报告预约工作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预约系统自7月1日9:00起开放,挂牌公司应及时与主办券商商定披露日期,由主办券商协助提交申请,于7月5日前完成预约。

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挂牌的公司,应根据挂牌进度及时预约。

挂牌公司拟变更披露预约日期的,主办券商应协助其在原预约披露日的5个交易日前提交变更申请;在5个交易日内变更的,挂牌公司应在提交申请同时发布定期报告披露预约日期变更公告。

半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及最终披露日期将在我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布。

二、认真做好半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一)挂牌公司1.披露要求(1)时间要求挂牌公司应当根据《证券法》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截至2024年8月30日)完成半年度报告的披露。

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挂牌的公司,应按上述要求披露半年度报告,2024年8月30日后挂牌的公司不要求披露半年度报告。

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挂牌公司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同时公布半年度报告。

(2)审计要求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挂牌公司拟以2024年8月30日为启动日进入创新层,其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意见应当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红日药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XXXX年7月) XXXX-07-15

红日药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XXXX年7月) XXXX-07-15

管理制度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资本营运项目的考察立项、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报经总经理及董事会讨论通过、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营运后的监控及评估、出现问题管理制度时提出并实施解决方案等。

第六条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二条所述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六)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原天津达仁堂达二药业有限公司更名后产品价格问题的通知-津价医药[2009]42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原天津达仁堂达二药业有限公司更名后产品价格问题的通知-津价医药[2009]42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原天津达仁堂达二药业有限公司更名后产品价格问题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原天津达仁堂达二药业有限公司更名后产品价格问题的通知(津价医药〔2009〕42号)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天津达仁堂达二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

由于其生产地址、工艺过程、质量标准等未发生变化,其经过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优质优价产品可继续按照原价格执行。

具体价格如下表: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最高零售价格金匮肾气丸蜜丸6g*10丸盒9.8元朱砂安神丸蜜丸9g*10丸盒8.5元狗皮膏膏药15g张3.4元六味地黄丸蜜丸9g*10丸盒13.7元小蜜丸90g瓶12.6元附子理中丸蜜丸9g*10丸盒9.6元通宣理肺丸蜜丸6g*10丸盒11.6元经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公司产品“京万红”更名为“京万红软膏”,其价格仍按照我局已公布过的价格执行,具体价格如下表: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最高零售价格京万红软膏软膏剂10g支7.15元软膏剂20g支13.6元软膏剂50g支31.8元特此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二OO九年三月九日——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渤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5.02.01
•【文号】证监机构字[2005]15号
•【施行日期】2005.0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5号)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情况的请示》、《关于报送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滨数字电子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滨新材料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情况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股权变更方案。

同意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0000万元股权(占总股本的4.32%),同意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天津市津滨数字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500万元股权(占总股本的0.65%)和天津市津滨新材料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100万元股权(占总股本的0.47%)。

二、你公司可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二○○五年二月一日。

红日药业获评“2021年度制药行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企业”

红日药业获评“2021年度制药行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企业”

红日药业获评“2021年度制药行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企
业”
2022-01-25 20:02
传承发展中华医药解决人类健康难题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授权组织的2021年度制药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落下帷幕,红日药业获评最高信用级别――AAA信用等级。

本次评选由国家发改委涉医涉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共享平台――“信用医药卫生网”负责组织开展。

评委会在信用服务机构提供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业内专家意见,最终出具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经评定,红日药业在2021年重视产品的质量管理,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未出现因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医疗事故和消费者投诉,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良好,并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行业及社会认可度高。

红日药业通过评审,并成功获得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该项资质是对红日药业长期信用能力、经营稳定性及履约能力的认可与表彰,不仅反映了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公司拓展市场提供有力的信用支撑。

今后,红日药业将继续秉承“传承发展中华医药,解决人类健康难题”的企业愿景,践行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以诚为本、以信为先,服务患者,回报社会。

国家药监局关于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6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6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64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生产管理方面该企业批号为112506072的一次性麦康凯琼脂培养基2,产品有销售记录,但企业未提供生产记录。

企业生产与销售产品情况不能追溯,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生产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二、质量控制方面(一)该企业批号为12243108的一次性庆大霉素琼脂培养基成品检验报告中,性能检测未进行非O1群霍乱弧菌的检验,与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不一致,但产品放行单已签字放行,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的要求。

(二)该企业批号为190416的酸性罗氏培养基、批号为190418的一次性改良罗氏培养基成品检验报告中,性能检测未进行瘰疬分枝杆菌检验,与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不一致,但产品放行单已签字放行,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的要求。

(三)该企业2020年9月质控菌株使用记录中,将铜绿假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35株菌种传代使用信息列于同一张表格中,未明确标注每天质量检验中具体使用的菌种和传代信息,质控菌株的传代和使用无法追溯,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生产和检验用的菌毒种应当标明来源,执行国家有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等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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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2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号)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股份有限公司
【发文字号】证监许可[2012]1241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9.20
【实施日期】2012.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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