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8•【字号】铜政发[2007]74号•【施行日期】200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政发〔2007〕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铜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按国家规定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资产使用行为;建立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监督用于经营资产的管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
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发[2009]30号
【发布部门】铜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24
【实施日期】2009.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重要文件。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9年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请按照分解的任务,逐条细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
施方案,抓早、抓快、抓实,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2•【字号】铜政办发〔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日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4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27号)和《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铜办发〔20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本监管,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促进我市公共事业协同健康发展。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重点项目服务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19〕7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重点项目服务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重点项目服务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19〕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重点项目服务推进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6日铜川市重点项目服务推进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水平,规范重点项目管理,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项目的申报确定、服务保障、管理推进、考核奖惩,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重点项目申报确定第一条项目申报程序和确定。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调度推进、协调服务、通报考核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于每年11月中旬提出下年度重点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核,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项目申报要求和标准。
申报重点项目应提交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等)和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其中,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以及重大结构调整升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可适当放宽。
农林水、生态保护等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在1亿元以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民生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第三条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
对因市场变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终止、暂停或新增的重点项目,由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提出调整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汇总,按程序报批后予以调整。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铜政办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年度目标1. 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2.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3.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
(市工信局负责)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市商务局负责)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
(市人社局负责)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7.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4%左右。
(市财政局负责)8.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3%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9. 单位GDP能耗完成省级下达指标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省级下达指标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二、年度重点工作(一)突出稳增长固根基,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
11.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扎紧疫情输入的每一个“漏风口”,从严从紧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市卫健委负责)12. 超前补齐核酸检测、“三公(工)”融合流调平台、隔离管控场所、综合服务等短板弱项,全面夯实疫情防控基础。
(市卫健委负责)13. 加快建设传染病院、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市疾控应急指挥中心和实验中心。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负责)14. 耀州区和宜君县疾控中心开工建设。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规定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6.01•【字号】铜政办发〔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铜川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规定》已经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1日铜川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规定第一条为保证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基础的广泛性、民意表达的直接性和决策民主的有序性,提高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政府重大事项公开决策的启动、草案起草、审议、公布、实施及评估,适用本规定,依法不得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事项除外。
第三条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决策公开工作。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负责决策的草案起草、调研论证,组织实施行政决策公开的公众参与工作。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本规定参与市政府行政决策,拥有意见表达权,但不具有表决权。
参与市政府行政决策公开的公民,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决策过程中表达的意见和建议,应得到充分尊重并合理吸纳。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及时整理公众参与情况,包括公众参与范围、意见收集及采纳、相关记录和报告等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市政府实施决策公开的重大行政事项包括:(一)拟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等;(二)编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重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相关重大政策;(三)市政府或者以市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公共政策,以及公众日常办事程序和社会公共服务事项的重大调整;(五)涉及公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项目、重大公共活动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事项;(七)需要实施开放式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6•【字号】铜政办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6日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市国资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增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运营效益,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有效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市属企业实行科学的分类管理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市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业务特征,准确界定不同的企业功能,合理确定企业类别,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是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效率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国有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律,推动国有资本市场化流动,实现国有资本动态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率的迫切要求。
二、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强化管理与促进发展相一致。
分类管理要有利于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履职行为,提高监管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释放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铜政办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租赁经营管理第四章经营性国有资产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互转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六章资产处置和收入管理第七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八章附则铜川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铜川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陕财办资〔2020〕188号)等文件规定,对《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68号)进行了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市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及附属设备。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计划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项目谋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项目谋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9•【字号】铜政办函〔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项目谋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深入落实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工作要求,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科学谋划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努力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建设良性循环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项目谋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组长:黄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白永琦市政府副秘书长田卫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成员:何育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贾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宋鑫市科技局局长张勇市工信局副局长杨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王永平市住建局局长路学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惠善利市水务局局长于明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娜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赵小龙市卫健委党委书记符迅速市商务局副局长路浩市应急管理局局长XXX宁市能源局局长杜国庆市金融办主任贾敬光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主任冯保华耀州区常务副区长焦耀奇王益区常务副区长王九鸣印台区常务副区长王斌宜君县常务副县长李辉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永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杨军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尚东伟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副主任马啸铜川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专班负责全市项目谋划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项目谋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谋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专班工作机制,调度全市项目谋划、重点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年度考核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3•【字号】铜政办函〔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铜政办函〔2023〕61号),对各区县、各部门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情况本次考核对象为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共50个单位。
考核数据采集时间为2023年年底。
考核结果显示,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在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5个受评单位中,90分以上的单位有2个,占比40%;85-90分的单位有2个,占比40%;80分以下的单位有1个,占比20%。
市级45个受评单位中,90分以上的单位5个,占比11.11%;80-90分的单位有10个,占比22.22%,70-80分的单位有25个,占比55.56%;70分以下的单位有5个,占比11.11%。
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
市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市司法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2.02
•【字号】铜政办函〔2024〕6号
•【施行日期】2024.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
作任务全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全年确定重点工作任务129项,除政府自身建设4项外,125项工作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15项,未完成的10项(其中涉及主要经济指标的有6项,具体为:生产总值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涉及具体工作的有4项,具体为:洗煤产量稳定在800万吨左右,发电量突破150亿度,水泥建材和陶瓷产业产业链产值突破150亿元,兴盛德三期、乐活康养智慧终端、飘安医疗器械等项目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决策督办科随机抽取36个事项、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进展与报送情况均一致。
现将具体情况
予以通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30•【字号】铜政办发[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现将XXX市长在铜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铜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请结合实际,分解细化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办理人员、完成期限和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目标任务分解表┌────┬──────────────────────┬─────────────┐│序号│目标任务│牵头单位│├────┼──────────────────────┼─────────────┤│1│全面完成辖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将│王益区政府│││黄堡镇纳入煤烟污染治理范围,完成辖区210国道││││沿线废弃厂房、危旧建筑物、构筑物和违章建筑拆││││除任务,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完││││成创建教育强区年度任务,确保教育“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2│全面完成辖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启│印台区政府│││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完成印台区妇││││幼保健站建设项目;完成世行贷款印台城市供水工││││程,完成创建教育强区年度任务,确保教育“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铜政办发[2007]39号
【发布部门】铜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30
【实施日期】2007.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
务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冯新柱市长在铜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铜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请结合实际,分解细化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办理人员、完成期限和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目标任务分解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铜政办发[2015]8号
【发布部门】铜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06
【实施日期】2015.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意
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铜川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铜政发〔2007〕7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不断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铜政发[2011]21号【发布部门】铜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29【实施日期】2011.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铜政发〔201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万元GDP能耗下降3.5%,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在省上规定范围内。
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分工如下: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一)安排重点项目80个,总投资678.8亿元,年内完成投资91.3亿元。
加快铜黄高速第二通道、陕汽零部件加工基地等37个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陕西体育专修学院、市体育会展中心、秦岭纯低温余热发电等33个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抓紧做好华能铜川电厂二期工程、玉皇阁湿地公园等10个项目前期工作。
确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华原100万吨和矿山120万吨水泥粉磨站等23个项目建成投运,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0亿元,增长45.3%。
紧盯中省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高起点谋划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使在库项目数量保持在500个以上。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好与省上有关厅局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促进一批项目挤进中省计划盘子。
全年争取中省政策性资金8亿元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二)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做好土地复垦整理工作,储备土地不低于2000亩。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52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
目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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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6〕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6〕34号),省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等项目11项,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等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强化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
对省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等项目,市、区县相关部门不再实施申报、初审或审批工作;对省政府决定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等项目和我市承接省政府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结束——。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铜政办发〔2021〕37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30日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措施为做好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各项工作,全力稳定全市经济增长基本盘,努力完成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任务,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全力扩大工业投资1.扩大能源工业投资。
紧抓能源保供窗口期,推动煤矿企业增产增供,华能双机组运行发电,加快释放产能。
加大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和煤矿技改项目推进力度,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5亿元。
(市能源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稳定非能工业投资。
加强政策疏导,支持重点企业质效双增降单耗,优质产能投产达产,水泥行业合理错峰生产,铝业、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满负荷生产,新增产能全面释放,确保29个已投产项目、11户新入规企业迅速达产达效,年内完成产值45亿元以上,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00亿元。
扎实开展企业纾困解难,兑现相关政策,确保81户产值下降企业半数以上扭负转正。
落实规上工业企业培育主体责任,加强调度、协调推进,确保四季度更多企业申报入规,“零”入规区县、园区11月全部清零。
(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领域项目建设3.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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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任
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铜政办发[2010]48号
【发布部门】铜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19
【实施日期】2010.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96亿元,同比下降2.6%,仅占全年计划任务的8.7%。
4月份,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的局面有所扭转,但仅增长7.3%。
为了进一步夯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按照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级有关部门经济指标考核任务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后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逐月分解(详见附件1、2),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