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业教育引导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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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业教育引导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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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业教育引导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
邓满姜帆
[摘要]当前,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创业教育是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各种创业综合素质教育。要以创业教育引导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提高毕业生对非正规就业的认识,转变就r观念;加强创业实践教学,提高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能力;营造创业文化氛围,提升高职毕业生综合素质;倡导多方参与合作,全面保障非正规就业毕业生权益,促进和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非正规就业。
[关键词]创业教育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
[作者简介]邓满(1979-),女,重庆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高职思想政治与法学教育研究;姜帆(1979-),男,重庆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教育研究。(重庆401 331)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0)36-0108-02
一、创业教育与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
(一)非正规就业理论概述
“非正规就业”(Informal employment)最早是由国际劳工组织(ILO)在1973年首次针对发展中国家出现的一种就业现象提出的概念。非正规就业也可称其为灵活就业,是包含了隐性就业和潜在就业等情况的一种就业方式。非正规就业不具备长期的劳动关系、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固定的雇主等三个特征。20世纪80年代,“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概念被引入我国。目前,我国非正规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其形式主要有:非全日制就业、派遣就业、临时就业、兼职就业、远程就业、独立就业、承包就业、自营就业和家庭就业等。非正规就业以其“行业庞杂。涵盖的领域广泛,包容性大,适应多样化的就业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目前,我国城镇非正规就业的比例达到了50%左右。
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是指毕业生没有按照劳动力市场规范就业的方式而获得职业,其特征是学生毕业后没有明确的签约接受单位,档案、户口放在学校或者人事代理部门,而人在人力资源市场上选择“游击战”或“漂泊”在一些发达的城市中,通过个体企业就业、阶段性就业、钟点工、临时工、季节工等用工形式获得收入。随着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和高科技、专业化服务的新型产业部门的出现和发展,使得非正规就业逐渐成为高职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的模式主要有:正规部门的非正式就业形式、劳务派遣就业、自主创业、兼职就业、企业或单位实习、自由职业等。
(二)创业教育与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的关系
创业教育是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各种创业综合素质,并最终使被教育者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的教育。目前,国家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宽松的政策环境吸引了不少高职毕业生主动选择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本身就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形式。加强创业教育,对于选择自主创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此外,高职创业教育是以提高学生自我就业能力为目的,不直接帮助学生去寻找工作岗位,也不是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去创业或者毕业后马上自主创业,而是重在教给学生去创造工作岗位的方法。越来越多的高职毕业生在面临高科技、新型的就业形式时,主动选择非正规就业,选择了在非正规部门积累经验,为向正规部门流动和自主创业做准备。因此,要提高毕业生非正规就业能力,高职院校必须加强创业教育,努力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二、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的基本情况
笔者于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对2008届、2009届重庆市207名高职毕业生进行了就业情况的访谈和调查。调查包括离校前的求职情况、离校前未落实的原因、离校后的求职情况、离校后的工作及收入情况、现在的情况、未来的打算等内容。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笔者发现2008届、2009届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85.8%、83.5%,均高于同年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就业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与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制,发展壮大的非
公有经济在市场上占有很重要的经济地位,不少毕业生首选非公有经济的企业就业。从2008和2009两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在国家机关就业的占0.68%,在事业单位就业的占7.43%,国有企业占20.95%.中外合资占12.16%,民营自营企业占58.78%。由此看来,非公有所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高职毕业生就业的必然趋势。2008、2009年毕业生在重庆市内就业的有139人,占就业总人数的67.15%。毕业生对就业工作和环境的适应情况是喜忧参半。在毕业初就业单位上班的人数占64.05%,还有35.95%的毕业生准备跳槽或者自主创业。可见,高职毕业生就业方面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由于个人择业权利的扩张和对创业成功、实现自我价值的追求,高职毕业生在就业方面的流动性,可以表现为“正规就业一非正规就业”或“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的双向流动。
(二)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职毕业生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但目前高职毕业生的非正规就业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既有其自身及学校教育的原因,也有国家相关保障制度缺陷的原因。本文主要分析高职毕业生在非正规就业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就业观念“偏差”。虽然“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已经逐渐被大学生所接受,但观念的更新速度仍然滞后于市场人才优化配置的要求。许多大学生对劳动的价值进行实体反映,把个人利益与就业单位的性质和规模等同,将劳动价值进行二元分割,忽视了
劳动的社会意义,导致就业去向的“福利化”和就业期望的“非风险化”。②目前,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还存在着对东部沿海城市或内陆中心城市以及国家机关、外企等单位的偏爱,对新兴地区和非正规部门认识不够。很多毕业生认为农村、中小城镇和非正规部门条件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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