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4篇)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体系,规范和加强学生会的组织、活动和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在校学生按照班级、专业、院系组织起来,代表学生群体利益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为同学服务、锻炼自己”,其任务是组织广大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严格、公正、公开。
学生会的工作必须贴近同学,反映同学的需求,为同学服务。
学生会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同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由全体会员、主席团和各部门组成。
第六条全体会员是指校内所有正式注册学生。
全体会员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种会议、选举和决策。
第七条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全体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会长是学生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学生会设立的各个部门负责学生会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人力资源部、宣传部、学术科技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等。
各部门的负责人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九条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产生,采取公开选举的方式进行。
选举由全体会员参与,并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连任后,每人只能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在职期间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得因私心和个人恩怨干扰学生会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学生会的主席团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领导全体会员的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会的工作,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第十四条学生会各部门的负责人要按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5篇)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学学生会作为学生自治组织,其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管理学生会的日常运作,促进学生会正常开展活动,维护学生权益,增强学生参与校园事务的能力。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大学校园内,由注册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以服务全体学生为宗旨。
第二条学生会遵循民主、平等、公正、团结的原则,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遵循学校的管理体制,与学校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分委会制度,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由校团委派员指导。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成员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下设分委会,具体包括组织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外联委员会、服务委员会等。
各委员会由相应的负责人和成员组成。
第七条学生会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生会活动。
第三章学生会选举与任期第八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分委会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选举制度。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分委会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每年进行重新选举。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第十条学生会应组织各类校内活动,如学术讲座、文化艺术节、义工活动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大型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展示学生的风采,增进与社会的联系。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与学校行政部门和学生组织充分沟通合作,加强与校外机构的联络与交流。
第五章学生会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学生会的自筹活动,用于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会财务负责人应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负责,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第十五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需要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做好经费报告。
第六章规章制度修改与生效第十六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过学生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生效。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内容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内容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
学生会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学校管理秩序和学生权益,学生会需要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学生会的十条规章制度:
1. 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2. 学生会成员应当保守学校和学生会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和学生会的机密信息。
3. 学生会成员应当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权益和意见,积极为同学服务。
4. 学生会成员应当勤勉学习,保证学业成绩,不得因学生会工作影响正常学习。
5. 学生会成员应当诚信,不得参与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
6. 学生会成员应当有团结合作精神,不得搞派系、拉帮结派。
7. 学生会成员应当保持良好形象,不得参与不良行为。
8. 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财务纪律,不得私自挪用学生会经费。
9. 学生会成员应当听从学校和上级学生组织的管理和指挥。
10. 学生会成员应当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以上是学生会的十条规章制度,学生会成员应当牢记并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良好秩序和学生权益。
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4篇
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4篇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现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第一条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清洁工作。
第二条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第三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胸卡方可进入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任何非办公活动,否则按违纪论处。
第四条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负责关掉电灯、电脑,锁好门窗。
第五条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爱护办公室的所有财务,任何人不得把集体的办公用品据为己有。
第六条学生会办公室不得借做他用。
第七条办公室电话只能办公用,不得肆意拨打。
二、院学生会钥匙管理制度第一条办公室只允许公干,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
钥匙由主席、副主席统筹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钥匙共3把,由院学生会分管副主席负责保管。
第三条各部门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必须向分管副主席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四条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还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学工处、团委报备。
(三)非经学工处、团委同意不得复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五条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由学工处、团委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借出院学生会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可先报学工处、团委,经同意,方可借出,如有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
三、值班制度第一条值班时间安排周日:下午18:00—20:00周一至周四:中午12:00—12:50,下午17:30—20:00。
周五:中午12:00—12:50第二条值班要求1、值班采用负责人制,每次为两名同学。
2、如值班者确实有事,请提前一天向主席、副主席请假,方便必要时的人员调整。
3、请值班人员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洁,每次请做好下列清洁工作:①整理室内物品;②擦桌椅;③扫地,倒垃圾;④其他机动任务。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7篇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7篇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1一、例会制度: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
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二、监督、考核制度:1、建档: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独立组织并策划相关活动,对于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
每次活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同时,还要对本部门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三、责任制度: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成员―?部长、副部长―?主席、副主席―?主席团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4篇)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第一条:学生会宗旨学生会是学校团组织的助手,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方针,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原则学生会组织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机构设置学生会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遵循合理分工和协作原则。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负责人一人,工作人员若干。
学生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小组。
第四条:学生会选举制度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候选人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选举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生会领导机构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制度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职能部门会议。
会议内容要充实,形式要灵活。
会议记录要详细,决定要落实。
会议要注重效率,防止形式主义。
第六条: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文化活动,开展学生自主教育和管理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经费来源限于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学生会经费使用要合理、透明,接受学生代表大会和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学生会干部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学生会干部选拔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利用学生会职务谋取私利。
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高校学生会的工作秩序,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组织机构由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门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委员会由全体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决策,检查学生会工作的实施情况,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实行监督。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会委员会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七条学生会各部门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根据学生会工作的需要设立。
各部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员若干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三)审查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五)监督学生会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职责:(一)执行学生会委员会的决定;(二)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三)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四)召集学生会会议;(五)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实行监督。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二)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对部长负责;(三)部员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执行学生会的工作安排。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一条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成员的选举,应遵循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学生会整体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整体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自治、发挥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生会活动,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和学生会代表。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团结合作,积极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学生会工作。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会成员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学校规定,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利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义务遵守学生会活动规定。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有权知情学生会的工作、收入情况,有义务保守学生会内部事务的秘密。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尊重其他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保持团结和谐。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校表现突出、品德优良的,学生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部门和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第十三条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等,各部门负责学生会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代表会议由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学生会政策制定和监督。
第四章学生会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会工作安排和具体事项。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各班级学生代表意见,制定学生会决策。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如主题班会、运动会、文艺演出等。
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开展志愿活动,服务学校和社会。
第五章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建立财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定期公布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应制定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第六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二十二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规作为。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如有违纪行为,应受到相应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大过等处分。
学生会规章制度25条
学生会规章制度25条第一条:学生会成立1. 学生会成员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每届学生会由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和志愿者组成。
2.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决策和执行学生会事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志愿者负责协助。
第二条:学生会职责1. 学生会负责组织校内活动、协调学生关系、提出学生建议,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2. 学生会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担当起良好的学生典范和服务大众的责任。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1. 学生会成员有参与学生会活动的权利,要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
2. 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保护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活动1. 学生会要定期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公益活动、讲座等,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2. 学生会活动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学生参与度和满意度。
第五条:学生会选举1.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采取投票方式,每届学生会选举一次,连任不得超过一届。
2. 学生会要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均禁止。
第六条:学生会财务1. 学生会财务要公开透明,定期进行财务公示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2. 学生会要勤俭节约,提高财务使用效率,杜绝挪用公款和背信弃义的行为。
第七条:学生会纪律1. 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生会纪律,听从主席团安排,服从集体决策。
2. 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在学生会活动中违反纪律,损害学校声誉。
第八条:学生会守则1. 学生会要秉承公正、勤勉、廉洁、诚信的原则,做到公私分明,言行一致。
2. 学生会要积极倡导文明礼仪,培养团结守望、互助友爱的团队精神。
第九条:学生会服务1. 学生会要关心学生需求,服务学生利益,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生团结。
2. 学生会要提供多样化服务,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问题和困扰。
第十条:学生会责任1. 学生会要担当起为学生服务的责任,努力提高学生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 学生会要积极与学校领导、老师、同学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及运作,加强学生自治,发挥学生社团组织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具体设置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选举产生第三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的选举,采取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代表大会由各学院代表组成。
具体选举办法另行制定。
其他职务的产生,由主席团统一组织选拔。
第四章职责和权利第四条大学学生会是大学生会员自发、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沟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大学生的群众利益,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开展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代表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与学校沟通、协商问题。
(四)参与学校的校务管理,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
(五)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处理学生之间的纠纷。
第五章会费管理第五条大学学生会实行会费制度,会费数额由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并由全体会员缴纳。
会费使用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公开执行。
第六章纪律和奖惩第六条大学学生会全体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学生会员的权益和义务。
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员,学生会有权进行纪律处理,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规章制度的修改第七条针对大学学生会的变化和发展,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应由主席团提出议案,并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学生会的制度有哪些(万能12篇)
学生会的制度有哪些(万能12篇)学生会的制度有哪些篇1一、扣分方案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全体会议者扣5分/次2、在开会或执勤时5分钟以上者扣10分/次,少于5分钟扣5分/次,多余20分钟以上但未缺勤者扣15分/次3、无故缺勤者扣20分/次。
(请假需有假条,必须交予大组长签字才生效,并且在当天交予组织纪律部,否则按缺勤处理!注:请假条不准找人替写,签名不准代签,违者另行处理)4、执勤成员未穿全套校服者扣5分/次,执勤时校服上有涂鸦者扣5分/次5、执勤时披发者(短发除外),佩戴首饰者扣5分/次6、执勤时间与别人吵架者或与别人打招呼者扣3分/次7营私舞弊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8、执勤不听从安排,态度不好者扣3分/次,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9、在执勤时被监督成员发现有不良行为者(嬉闹等)扣5分/次10、执勤成员不许染发,否则扣10分/次二、加分方案1、工作积极负责者加3分/次2、拾金不昧者加3分/次3、看见脏物主动拾起者加3分/次4、周优秀组员加5分/次(每组两位,由大组长和组织纪律部成员评选,组织纪律部定夺)5、优秀小组各组员分别加5分/次(一月一组)6、义务执勤者加5分/次(一周仅限两次)三、组长及纪律部成员奖惩方案1、出现以上同样错误者,一律扣除原定分值的两倍2、出现包庇成员,不公平不公正者扣10分/次,并上交检讨书到组织纪律部部长3、发现脏物不主动拾起者扣5分/次4、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退去组长或纪律部一职,调去别部望常务及纪律部成员以身作则,杜绝不良现象学生会的制度有哪些篇2第一条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对院学生会常委会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
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分级负责制第二条学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学生会各级机构对上一级机构负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副主席分管部门制1、每位副主席分管学生会的3—4个部门,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
2、副主席定期召集所分管部门的.部长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安排工作。
大学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会的管理和运作,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参与校园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组织,代表学生的利益,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关活动,推动学校民主管理。
第三条大学生会遵循民主、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个人权利,注重团结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第四条大学生会的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学校管理和学术规范,不得损害学校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生会设主席团和部门,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等。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制定大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相互配合、协调共同推动大学生会的发展。
第七条大学生会设有常任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机构,各机构成员通过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和协助大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会设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全体在校学生,负责审查和批准大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预算等事项。
第三章选举管理第九条大学生会的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在校学生通过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遵循以人为本、选贤任能的原则。
第十条大学生会其他职务由组织部负责提名候选人,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大学生会选举具有法律效力,选举产生的主席团和部门成员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需履行职责和维护大学生会团结稳定。
第四章组织生活第十二条大学生会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学生交流互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三条大学生会定期组织会员聚会和学习讨论,推动学生认知提升,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大学生会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学生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
第五章纪律约束第十五条大学生会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有损校风校纪的行为。
第十六条大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大学生会章程和决议,尊重集体决策,不得擅自发表有损大学生会声誉的言论和行为。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5篇)学生会规章制度1值班制度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
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行规部工作职责(一)合同值周班文明监督岗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各班学生落实《临沧卫生学校行为规范》情况,并做好学生行为的日常监督正作规范学生言行组织评选文明班级及个人。
(二)组织升旗仪式。
(三)加强文明知识宣传,组织有关竞赛和培训活动。
(四)参加和组织学校、政教处举行的会议及其它活动的接待与礼仪工作。
(五)向学校和委员会提出有加强和改进文明及其它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到各班进行关于行为规范方面的讲座,带领各班同学学习,落实《临沧卫生学校行为规范》成立一支礼仪小队,每班选出一个礼仪委员,协助行规委员管理加强班上的行为和礼仪,并积极向学生会“象牙塔”报投稿。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落实学校党委和校长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和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院系学生代表以及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党委、校长和全体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学生参与管理学生和管理学生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第三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部门,两个机构:学生会主席團和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主席团决定的具体领导和管理机构。
常务委员会通过对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监督和指导职责,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参与。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对全体学生负责。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全体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了解全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学生社团和群团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召集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对全体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选举产生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和文艺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决定学生会章程、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对学生会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要领导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学年,不得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由现任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
第五章办公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三篇)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己组织、自我管理的一个群众团体,其目标是服务同学、代表同学及维护同学权益。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生会的各个部门,规范部门工作流程,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部门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样例,总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是指学生会各个部门根据学生会章程及校园相关规定制定的部门工作规范,为规范部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而制定。
第二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经过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和学生会全体会议的批准。
第四条学生会各个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可以在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部门细则,但不得与学生会章程及校园相关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学生会各个部门应当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和高效。
第二章学生会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决策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组织、领导,并监督指导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各项日常事务、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审批、监督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
第四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外部宣传工作,包括学生会公告的撰写、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校园媒体的合作等。
第五条学生会学术部负责学生会的学术研讨和学风建设工作,包括学术讲座的组织、学术竞赛的组织、学术期刊的编辑等。
第六条学生会文艺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包括文艺演出的策划、文艺团队的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等。
第七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运动组织,包括体育比赛的组织、运动会的策划、体育设备的管理等。
第三章学生会部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
学生会规章制度(3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生会工作,增进学生会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学生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民主、开放、公正、有责任心。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加强学生间的沟通与交流,重视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有主席团、办公室和各类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职能。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职责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组织,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学生代表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召集、主持和组织各类学生会会议,协调内外部资源,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开展。
第七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组成。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具体运行事务,包括会议记录、文件管理、活动策划等。
第八条各类部门是学生会的分工机构,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部等。
各类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并按照学生会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九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办公室和各类部门成员均由学生组成,选举或推举产生。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主席团由全体学生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每届学生会主席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办公室成员由主席团推举,并经全体学生代表通过审议确认,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各类部门成员由主席团根据需要提名,并经全体学生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三条如果学生会主席或办公室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应由主席团决定补选或委派其它成员代理。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在校内校外维护和践行学校的校风、校纪,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服从组织和上级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的权利,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校团委办公室职能第三条办公室职能第一项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副书记办公、专职团干办公;第二项举行小型会议;第三项收发各项文件;第四项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第五项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第六项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第七项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办公室物资管理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地毯、麦克风等。
第七条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物资使用与保管第一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杜绝奢侈浪费;第二项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第三项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第四项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第五项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第六项值班结束后务必切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第七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未经相关人同意,一律不得删除、拷贝电脑资料;第八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不得利用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电脑正常运作;第九项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师的电脑;第十项打印机一般仅为团委学生副书记、专职团干使用,其他人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3篇)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一、活动制度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____次;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
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
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
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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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
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
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
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
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
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本文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