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医院的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的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宿舍管理,维护医院宿舍秩序,保障医护人员生活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宿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宿舍是医护人员的休息、居住场所,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宿舍环境。
第四条医院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宿舍管理规定第五条医院宿舍分为男宿舍和女宿舍,不得擅自调换住宿人员。
第六条医院宿舍设有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宿舍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宿舍内的问题,协助住宿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第七条医院宿舍实行公共区域和个人区域管理,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个人区域应自行打扫卫生。
第八条医院宿舍不得随意携带、饲养宠物,禁止在室内吸烟、酗酒,保持宿舍内环境清洁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宿舍内禁止饲养植物,不得私自移动宿舍内的家具和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医院宿舍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宿舍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宿舍管理员每日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重问题应上报医院宿舍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应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私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应及时报警处理。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打牌赌博活动,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第十四条住宿人员应按时回宿舍,不得擅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宿,应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做好出入登记。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应配合医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如实反馈宿舍问题,积极参与宿舍活动。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住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工资等。
第十八条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住宿人员,将会受到开除宿舍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医院宿舍管理规定
医院宿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以保证大家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1、职工宿舍原则上为单身职工宿舍。
2、外地职工在本区内无适当住所或本区职工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宿舍。
3、住宿职工需遵守院内相关宿舍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
第三条本医院提供职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医院服务为条件,倘若职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职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各宿舍设立宿舍长一名,其工作任务如下: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持秩序,合理使用用电器管制等。
2、监督值日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关闭。
3、掌握本宿舍住宿人员联络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及时通知办公室:(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
(2)未经医院同意留宿他人。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职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职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医院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应经常抽查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拒绝。
第七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门窗、柜子、床铺、床垫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
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1 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 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宿舍内严禁吸烟。
5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确有需要应向办公室报告。
7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丢失者责任自负。
8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9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0不得于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九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科室和办公室商议处理: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医院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宿舍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职工及家属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生活,提高职工满意度;(二)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宿舍分配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宿舍环境安全、稳定;(四)倡导文明居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使用第四条宿舍分配实行统一申请、审核、分配制度。
第五条职工申请宿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三)所在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
第六条宿舍分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二)医院中层干部;(三)医院职工。
第七条职工宿舍使用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二)保持宿舍卫生,定期打扫;(三)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四)禁止在宿舍内进行非法活动。
第三章宿舍管理与维护第八条宿舍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确保宿舍设施正常运行;(二)负责宿舍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负责宿舍的卫生检查,督促职工保持宿舍卫生;(四)负责宿舍的维修保养,确保宿舍设施完好;(五)负责宿舍的租金收取和费用结算。
第九条职工有义务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宿舍环境。
第十条宿舍维修保养:(一)宿舍设施出现故障,职工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二)宿舍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职工不得自行维修或请人维修;(三)宿舍维修保养期间,职工应尽量选择其他宿舍居住。
第四章宿舍费用与租金第十一条宿舍租金按照以下标准收取:(一)单身宿舍:每人每月X元;(二)夫妻宿舍:每人每月X元。
第十二条职工宿舍租金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收取。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职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警告;(二)罚款;(三)取消住宿资格;(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
医院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医院单身宿舍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医院单身宿舍的管理,使单身员工有一个良好、舒适、温馨的休息环境,维护单身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入住条件1.1在XXX医院本部工作,原则上家居XX区以外及距医院半径10公里以外的单身员工。
1.2已婚员工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2.入住程序2.1依据入住条件,符合入住条件员工必须如实填写《XXX医院单身员工住宿申请表》,交医院人事工资科或本科室领导审查核实,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行政科办理入住(未定科员工由人事工资科审核)。
2.2入住员工必须按行政科的安排入住,不得私下随意调换或让予他人。
2.3员工如果不再愿意住宿,须向行政科提出并将钥匙交还行政科,否则对其处罚。
2.4下列情况之一,行政科通知本人及该科负责人,要求离宿员工办理手续。
如超过十天未办理者,行政科将该科室纳入当月后勤工作质量考核:2.4.1住宿期间,入住条件发生变化者。
2.4.2经行政科查房或其他人员反映调查属实,本人未有效入住者。
2.4.3在外租房者。
注:有效入住,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每月入住时间达到15天及以上。
3.收费标准3.1偷用电按南桐矿业公司用电管理规定处罚。
3.2电信宽带费在总院光纤能容纳的前提下免费。
3.3每间宿舍装表计电量,每人每月最高用量20度,超过20度以上(不含20度)按超出的电度数另行收费。
3.4入住员工交宿舍钥匙押金100元。
4.宿舍管理4.1宿舍管理员要随时走访、巡视、定期检查宿舍安全,确保居住区域安全。
4.2住宿员工爱护宿舍内部公共财产,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4.3住宿员工要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团结互助。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汇报。
4.4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电线和私自改动宿舍各种线路和设施。
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电烤炉、电饭煲及在房间内煮饭。
4.5宿舍内做到整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
4.6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不合格者责令整改。
医院宿舍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宿舍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为规范医院宿舍管理,提高宿舍使用效率,确保医务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职工宿舍的管理,所有医院职工(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宿舍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医院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管理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实施,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员和代表医院职工的代表组成,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第二章宿舍分配管理第六条医院宿舍按照职工居住权利、居住条件和宿舍管理要求进行分配。
第七条医院宿舍分为男职工宿舍和女职工宿舍,各自单独管理。
第八条医院职工入职后,根据工作性质和工种,由医院宿舍管理委员会安排入住宿舍。
第九条医院宿舍采取月月交的宿舍管理方式,职工需按时交纳房租,否则将被要求离开宿舍。
第十条职工换岗、离职或退休时,应自行办理宿舍退房手续,交还宿舍钥匙,清理个人物品,并由宿舍管理员验收。
第十一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入住人员的身份证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规定的职工进行劝退。
第三章宿舍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职工入住宿舍后,应自觉遵守医院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毒品、违禁物品等危险物品,不得集会、聚众娱乐,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宿舍内不得私设电器和取暖设备,不得动用水电等公共资源,不得私自改造房间结构。
第十五条宿舍内保持整洁,不得将宿舍变成个人的私人领域,不得擅自装饰宿舍,不得损坏宿舍设施。
第十六条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产生噪音干扰邻居休息,不得因私人恩怨打闹吵架。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得吸烟,不得饮酒喧哗,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第四章宿舍卫生管理第十八条宿舍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不得破坏卫生设施。
医院宿舍规则制度范本
医院宿舍规则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宿舍的管理,保障医院职工的住宿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医院宿舍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规范管理、和谐共生的原则。
第三条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宿舍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安全舒适。
第四条宿舍住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宿舍秩序,共同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宿舍分配与入住第五条医院宿舍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先申请先满足、兼顾重点岗位和实际需求。
第六条申请宿舍的职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正式录用并在医院工作满三个月的职工;(二)单身或家庭确需住宿的职工;(三)符合医院宿舍分配政策的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宿舍分配流程:(一)职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宿舍申请;(二)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分配名单;(三)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分配名单安排宿舍;(四)职工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宿舍入住协议。
第八条入住宿舍的职工应当缴纳押金和租金,具体标准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制定,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宿舍管理与维护第九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宿舍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一条宿舍住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私自转让、转借宿舍;(二)不得改变宿舍结构和用途;(三)不得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四)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五)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赔偿。
第十二条宿舍住员应当保持宿舍卫生,定期进行打扫,确保宿舍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宿舍文化活动,丰富住员业余生活,增进住员之间的友谊。
四、宿舍退房与撤离第十四条职工离开医院或不再需要宿舍的,应当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退房,办理退房手续。
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医院单身职工宿舍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院单身楼的管理,提高单身楼的利用率,营造安定有序,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我院物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1. 职工入住医院单身宿舍时,事先须到院总务科登记,并交50元钥匙押金,方可入住。
(退房退钥匙时退还押金)2. 住宿人员须听从医院的统一安排。
3. 职工入住后必须遵守如下条款:(1)入住职工,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2)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及室内财产物品。
(3)职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4)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注意防盗。
(5)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电炉,不得私接电路。
(6)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人为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7)不要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向窗外楼下泼水、乱倒杂物。
(8)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9)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撒酒疯。
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大闹。
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4. 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以上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多次不改者,医院予以通报批评并处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5. 房租费及居住所耗费的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职工自理,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水费按每人/10元/月,电费按电表读数,物业费按面积计算)6. 职工结婚后、辞职离开医院时,须办理退房手续。
7. 严禁自行将房屋交付他人。
8. 医院总务科为单身宿舍的具体管理部门。
9. 本规定自二O一一年月日起执行。
十堰市西苑医院2011年6月13宿舍卫生管理标准一、个人卫生1、个人被褥在非休息睡眠时间内叠放整齐,床上无堆积物。
2、被罩、被单、床单始终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洗换。
3、个人物品一般不外露、外挂,必须外露物品,须摆放整齐,不得有碍观瞻影响室内环境。
换洗衣物鞋帽及时清洗,不堆积存放。
医院单身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医院单身职工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XXX人民医院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三条员工宿舍之主管部门是后勤服务中心。
第四条医院设宿舍舍长1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按后勤服务中心通知安排员工入住或退宿,编造住宿人员名册;对本宿舍人员结婚、辞职、被辞退等变动情况书面报告后勤服务中心;2、宿舍资产管理及登记;3、住房的水、电等公共设施之维护与管理;4、维护宿舍区之生活纪律,调解和处理宿舍区内之纠纷;5、作好防火,防盗工作;6、督导住宿人员彻底遵守应履行之义务;7、安排和督导本宿舍内务和卫生轮值;8、督导本宿舍人员日常作息,维护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9、关心本宿舍人员之生活,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10、参与宿舍卫生评比;11、上级要求办理之事项。
第五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下称舍委会)。
一、舍委会之组成:1、各房间住宿成员推举舍长1名;2、各楼层舍长推举楼长1名。
二、舍委在任职期间如不适任可进行改选。
第六条舍委工作职责:一、定期轮流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按第三章之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请各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导其改善。
三、就住宿员工立场对医院提出意见。
第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第七条住宿人员的义务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1、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2、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3、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1、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2、保持宿舍之整洁;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4、节约水电;5、提高警觉,慎防火灾;6、维持风纪。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处罚: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第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2、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3、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4、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医院单身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单身宿舍的用电管理,保障宿舍用电安全,提高宿舍用电效率,确保医院工作人员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单身宿舍的所有用电行为,包括宿舍内的照明、插座、空调、热水器等用电设备。
三、用电规定1. 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用电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2.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如需改动,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 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4. 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电炉、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
5. 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6. 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并及时报请维修人员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7. 住宿人员应做到人走断电,人离灯灭,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
8. 宿舍内空调使用时间为每日18:00至次日06:00,使用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超过规定时间使用空调的,需按实际使用时间缴纳电费。
四、用电管理措施1. 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 宿舍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用电维修人员,负责宿舍内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
3. 住宿人员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
4. 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住宿人员的用电宣传教育,提高住宿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
五、用电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住宿人员,宿舍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的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工宿舍管理,保障职工生活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宿舍,包括单身宿舍、家庭宿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文明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第四条职工申请入住宿舍,需提交以下材料:1.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职工所在部门出具的入住申请;3. 职工宿舍入住登记表。
第五条宿舍管理人员在收到职工入住申请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安排住宿。
第六条职工因工作变动、家庭原因等需要退住宿舍的,应提前向宿舍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办理退住手续。
第七条职工退住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物品完好,清理个人物品,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八条职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不得擅自改变电路、水路。
第九条职工应爱护宿舍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不得随意堆放垃圾。
第十一条职工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1.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等危险品;2. 从事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3. 大声喧哗、酗酒、打架斗殴;4. 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5. 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职工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如有特殊需求,需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章费用缴纳第十三条职工宿舍住宿费用按月缴纳,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财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职工宿舍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缴纳,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收取。
第十五条职工因个人原因造成宿舍设施损坏,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章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经警告无效的,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责令整改;2. 罚款;3. 通报批评;4. 限制住宿;5. 清出宿舍。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房间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房间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宿舍安全,维护宿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房间宿舍,包括员工宿舍、实习生宿舍等。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奖惩分明、服务至上。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管理第四条宿舍分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宿舍分配时,需考虑员工的职务、岗位、家庭情况等因素,确保宿舍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确保宿舍设施完好,及时发现并维修损坏的设施。
第七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宿舍档案,详细记录宿舍分配、使用、维修等情况。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八条宿舍内应保持整洁,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宿舍,保持室内卫生。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第十条宿舍成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一条宿舍成员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部门。
第四章宿舍用电与用水第十二条宿舍用电、用水应遵循节约、合理、安全的原则。
第十三条宿舍用电、用水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坏。
第十四条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得浪费水电。
第五章宿舍纪律与秩序第十五条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纪律,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
第十六条宿舍成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占用。
第十七条宿舍成员应相互尊重,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八条宿舍成员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斗殴等违法活动。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九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
第二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宿舍成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宿舍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医院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宿舍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宿舍管理,维护宿舍秩序,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宿舍管理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保障员工宿舍权益。
第三条医院宿舍以提供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空间。
第四条医院宿舍管理分为医务人员宿舍和护理人员宿舍两类。
第五条医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监督宿舍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宿舍纠纷,并定期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
第七条医院宿舍管理应该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医院宿舍管理以服务员工为宗旨,以员工需求为导向,以员工满意度为目标。
第九条医院宿舍管理应该加强员工宿舍安全教育,确保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医院宿舍管理应该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时,由人资部门统一审核资料,经过医院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根据员工岗位、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宿舍分配。
第十二条宿舍分配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搞特权、拉帮结派。
第十三条宿舍分配应当根据员工职务、家庭情况、居住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宿舍分配应当以近就近、以靠就靠的原则,方便员工的工作、生活。
第十五条宿舍分配过程中,如有矛盾纠纷,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宿舍分配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宿舍分配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宿舍,应当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第十八条宿舍卫生管理属于员工自我管理和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宿舍卫生周常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员工应按时参加宿舍卫生清扫,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宿舍内禁止吸烟、饮酒,严禁违反医院规定行为。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禁止养宠物,严禁使用违章电器。
第二十二条宿舍内禁止擅自更改宿舍结构、乱扔垃圾、乱动他人物品,保持宿舍整洁。
医院单人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单人职工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职工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按照工作性质、岗位需求、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职工宿舍分配后,应与宿舍管理员签订宿舍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宿舍分配后,职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入住,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或转卖宿舍。
第三章宿舍使用与维护第七条职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拆改宿舍内的任何物品。
第八条职工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打扫,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九条职工应合理使用水电,不得浪费资源,人走灯熄,人离水关。
第十条职工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一条职工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二条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四章宿舍检查与考核第十三条宿舍管理员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职工整改。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员每月对职工宿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卫生、安全、用电等方面。
第十五条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宿舍管理员有权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取消住宿资格。
第五章退出与交接第十六条职工离职、退休或调离医院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宿舍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职工退房时,应将宿舍恢复至入住时的状态,不得遗留任何物品。
第十八条职工退房后,宿舍管理员应进行验收,确认宿舍无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单人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舒适、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职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宿舍的秩序。
医院住院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住院部员工宿舍管理,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宿舍安全、卫生、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宿舍分配1. 宿舍分配按照员工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优先安排单身员工。
2. 新入职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宿舍,如有特殊需求,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3. 宿舍分配后,员工应按时入住,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入住,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 宿舍分配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三、宿舍卫生1. 宿舍内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杂物,严禁乱扔垃圾。
2. 员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定期打扫,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私自改装宿舍设施。
4. 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并赔偿。
四、宿舍安全1. 宿舍内严禁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2. 员工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明火。
4. 员工应按时关好门窗,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5.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人力资源部报告。
五、宿舍秩序1. 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 宿舍内不得进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如大声播放音乐、打闹等。
3. 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占用宿舍。
4. 宿舍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六、宿舍费用1. 宿舍费用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员工应按时缴纳。
2. 住宿员工如需退宿,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结清所有费用。
3. 宿舍费用如有变动,医院将提前通知员工。
七、监督与处罚1. 人力资源部负责宿舍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 员工对宿舍管理有意见或建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单身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单身宿舍的管理,保障宿舍秩序,提高住宿质量,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宿舍分配原则1. 男女宿舍分开,确保住宿安全;2. 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岗位及职务,优先安排;3.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宿舍分配的透明度;4. 原则上,科室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入住单身宿舍。
三、宿舍入住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住宿申请;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符合条件者,通知员工入住;3. 员工凭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宿舍租赁协议;4. 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信息录入宿舍管理系统。
四、宿舍使用规定1. 员工需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2. 保持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3.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活动;4. 员工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宿舍;5. 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
五、宿舍维修与报修1. 员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修;2. 物业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3. 维修费用根据宿舍设施损坏程度,按相关规定收取。
六、宿舍安全与消防1. 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3. 保持宿舍内通风,防止火灾发生;4. 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七、宿舍退房规定1. 员工离职、调动、退休等原因需退房,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2. 退房时,员工需将宿舍设施恢复原状,无损坏、污染;3. 人力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退房手续。
八、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爱护宿舍设施、积极参与宿舍管理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损坏宿舍设施、扰乱宿舍秩序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宿舍租赁协议等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生活环境的整洁、安全、舒适,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宿舍,包括宿舍楼、单身宿舍、家属宿舍等。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宿舍分配原则:1. 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2. 遵循先来后到、公开透明的原则;3. 新入职员工优先安排单身宿舍。
第五条宿舍入住流程:1. 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确定分配方案;3. 员工按照分配方案办理入住手续;4. 人力资源部门将宿舍分配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六条宿舍卫生管理:1. 员工应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进行清洁;2. 宿舍内不得乱堆乱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3.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第七条宿舍用电管理:1. 员工应合理使用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2.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3. 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八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1. 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2. 定期检查宿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3. 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宿舍公共设施管理:1. 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2. 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3. 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调离宿舍;4. 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单身职工的住宿权益,提高住宿环境和生活质量,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单身职工的宿舍管理。
三、宿舍申请与分配1. 符合条件的单身职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住宿申请。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申请情况,结合职工的工作性质、岗位需求及宿舍空余情况,进行审核和分配。
3. 职工宿舍实行一人一室制度,宿舍分配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四、宿舍入住与退住1. 职工入住宿舍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劳动合同及住宿申请等相关材料。
2. 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入住手续,并为职工分配宿舍钥匙。
3. 职工因工作变动、离职等原因需退住宿舍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退住手续。
4. 退住宿舍时,职工需将宿舍内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并确保宿舍设施完好无损。
五、宿舍管理与维护1. 宿舍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清洁、消毒、维护等工作。
2. 职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擅自拆卸、改造、损坏宿舍设施。
3. 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4. 职工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吸烟、酗酒、赌博等。
5. 职工不得擅自将宿舍转借、出租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动。
六、宿舍费用与押金1. 职工宿舍租金根据宿舍面积、设施等情况确定,具体费用由人力资源部门另行通知。
2. 职工入住宿舍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退住宿舍时,扣除损坏赔偿、水电费等费用后,剩余押金退还职工。
3. 职工住宿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网络费等费用,由职工自行承担。
七、违规处理1. 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劝告无效的,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
2. 职工损坏宿舍设施、影响他人休息、从事非法活动等,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为职工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员工宿舍管理,维护员工居住环境和安全,保证员工生活质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宿舍,包括单身宿舍、家庭宿舍和值班宿舍,适用于所有在医院工作的员工,无论是在编职工还是合同制职工。
三、管理要求1.宿舍分配1.1 医院将按照职工岗位和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员工宿舍。
1.2 单身宿舍优先分配给来自外地的单身职工,确保其正常生活。
1.3 家庭宿舍优先分配给有配偶和子女的职工,其中子女的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
2.宿舍管理2.1 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制定宿舍卫生清扫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2.2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毒品、违禁物品和大型家具等私人物品。
2.3 宿舍内设施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维修。
2.4 宿舍内不得违反规定擅自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等电器。
2.5 宿舍内禁止宠物饲养。
2.6 宿舍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7 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色情等违法行为。
2.8 宿舍内应保持通讯畅通,但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
3.宿舍安全3.1 宿舍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燃气泄漏。
3.2 宿舍内不得抽烟、吸毒等行为。
3.3 宿舍内如发现火警等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3.4 员工家庭宿舍需设安全门锁,单身宿舍不得私自更换锁具。
3.5 员工家庭宿舍应加装防盗门,单身宿舍应保持宿舍门关闭、锁好状态。
四、管理措施4.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应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4.2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3 宿舍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并及时纠正不良行为。
五、管理效果通过实行本管理制度,将有力地提高员工居住环境和安全,维护员工权益,保证员工正常居住和休息需要,减轻员工生活压力,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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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保障职工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汉江医院单身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三条申请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汉江医院历届招聘的学生及在院工作的职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
(三)在丹江口市区内确无住房。
第三章入住程序
第四条凡具备申请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对和入住手续:
(一)本人填写《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核对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医务科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提出意见。
(二)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单身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爱护公共财产(电器、家具、炊具、卫生洁具、房门钥匙、以及宿舍内其他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四)宿舍内各房间的家具、电器等均按规定配备,不得私自挪用、转让。
(五)不得将来访的客人留宿。
(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七)注意室内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第九条单身宿舍水电费的计算与缴纳
(一)单身宿舍的电费缴纳
宿舍每层安装电表,电费由后勤保障部按季度收取,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二)、水费每人每月10.00元
(三)电费费用按电表度数由本层宿舍的所有租住人平均分摊。
(四)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上述费用;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上述费用。
第十条房租费计算与缴纳
(一)每人每月房租按30.00元收取。
(二)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房租;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房租。
(三)租金如遇院规定调整,按规定执行。
(四)房租费每季度缴纳,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造册收缴。
第十一条为保证单身宿舍的正常使用,单身职工结婚后(即:领取结婚证后),应及时向后勤保障部书面报告,并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20(元/ m2)。
第十二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因工作关系,调离本单位后,应办理交接手续,单身管理员核对签字认可后方视为交接完毕。
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仍在居住单身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