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农资伤农心 工商维权获赔偿
买到假化肥赔偿标准
买到假化肥赔偿标准
如果客户在购买化肥时发现是假货,卖家需要承担责任,并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1. 退回购买价:卖家应按照客户花费的金额全额退还购买价。
2. 惩罚赔偿:在退回购买价的基础上加上10%—20%的赔偿费用。
3. 工作损失赔偿:如果客户的农作物或生产过程受影响,卖家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工作损失赔偿。
注意: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出现任何纠纷时,应首先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可以诉诸法律渠道。
10吨伪劣稻种坑农
10吨伪劣稻种坑农,检察惩凶维权花耀兰王灵聪涂小平10余吨“香两优9号”稻种致上万亩良田歉收,农户损失300余万元。
公安机关认为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的人主观故意不明,不能立案。
受害农民纷纷到武汉市蔡甸区农业局、区委反映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该区农业局及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到区检察院通报情况。
今年春耕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农业局组织全区13个区域的农资代理经销商座谈,通报该院提起公诉的江苏省淮安市红太阳种业有限公司(下称红太阳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判决情况,要求他们认真做好经营管理档案,合法经营。
通报称,近日该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一审判处被告单位罚金50万元;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姜锦涛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伪劣稻种致上万亩良田歉收2009年7月,蔡甸区代理销售“香两优9号”稻种的经销商陆续接到购种农户反映,该稻种插秧20天开始打苞,抽穗提早,稻苗高矮不齐现象严重,近半数稻苗没结一粒稻谷。
反映者除蔡甸区农户外,还有潜江、仙桃、宜城、黄冈、监利、公安等多个市县的农户。
经销商们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总经销商武汉鑫佳源种业有限公司(下称鑫佳源公司),鑫佳源公司随即联系生产、销售种子的红太阳公司法定代表人姜锦涛,双方委派代表并聘请专家组成技术调查组赴蔡甸、潜江等地调查,结果确认高秆植株为正常品种,矮秆为混杂品种或不育株,其中田间正常品种所占比例最低的只有20%。
经有关部门鉴定,10余吨“香两优9号”稻种致上万亩良田歉收,农户损失300余万元。
调查结果出来后,得知种子出了问题的姜锦涛失去了踪迹,公安机关认为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的人主观故意不明,不能立案。
受害农民纷纷到蔡甸区农业局、区委反映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该区农业局及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到区检察院通报情况。
监督立案并协调先行赔付农户蔡甸区检察院研究后认为,这是一起影响面广、涉案范围大的案件,伪劣种子的性质明确,造成的损失巨大,从国家对种子生产、经营的流程规定分析,可以推断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的人主观上明知,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 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近年来,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控制害虫、病害和杂草,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不当使用和管理农药可能会导致农药药害,给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潜在的威胁。
以下是一些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
## 案例一:农民误用农药导致环境污染在某个农业大县,一位农民错误地使用了一个高毒性农药来处理自家的农作物。
这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被误解,导致草地上的多个地下水源受到污染。
这些地下水是周边地区农民饮水和灌溉的重要来源。
大量污染的地下水使得附近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对农民的生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在这起案例中,受影响的农民及当地居民联合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农民必须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农作物损失、环境修复费用以及受影响地区的经济补偿费。
## 案例二:农药残留导致健康问题某个农产品流通市场中,检测发现一批农产品中残留有违禁农药。
这种农产品已经流向消费者市场,经过培育等处理后购买者对其进行食用。
消费者后来因为长期摄入了这些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导致健康问题,包括消化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退化等。
受害者进行了临床检查和医疗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和生产商沟通,要求赔偿。
在这起案例中,相关农产品的生产商因未经验证和不当标识而被认定违反了相关法规,被判决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赔偿金以及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 案例三:农药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某个知名农药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宣称其产品对于农作物具有绝对的安全性,并且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任何危害。
然而,多次的实验和调查揭示了该企业所宣称的安全性并不属实,其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一些受害农民和个人进行了法律行动,并要求该企业公开道歉和赔偿。
法院认定该企业利用虚假信息误导了广大农民和消费者,对其产品造成了财产和声誉上的损害,判决该企业支付大额赔偿金,并公开道歉。
总结起来,农药药害的赔偿案例主要集中在误用农药导致环境污染、农药残留导致健康问题以及农药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等方面。
农业部公布上半年全国农业系统查处假劣农资典型案例
全” 专项 整 治 工作 等 禁 用 物质 的行 为 :加 强 对 注 水 高 发 此 次 专 项 行 动 重 点 包括 病死 畜禽 区域 和 时段 的巡 查 .依 法 严 厉 查 处 对 非法 交 易 、 私屠 滥 宰 、 用瘦 肉精 等禁 猪 ( 、 1 水 或 注入 其 他 物 质 。 使 生 牛 羊 注 发 用 物质 以及 注 水 肉整 治 等 .将 强 化 对 定 点 屠 宰 厂 f ) 生 猪 ( 、 ) 水 现 场 对 牛 羊 注 活 禽 和 生 猪 f 、 ) 产 地 检 疫 , 强 注 入 其他 物质 的 .要 立 即责 令 停 业 牛 羊 的 加 或
农 村 百 事 通 {0 0 1 2 1 .6
商 务 部等 6 门 开展 全 国 肉 品专 项 整 治 部
商 务 部 、 安 部 、 业 部 、 商 总 的畜 禽 或 者 病 死 畜 禽 的 非 法 行 为 : 公 农 工 格 局 、 检 总 局 、 品 药 品 监督 管理 局前 泛 宣 传使 用 瘦 肉精 等禁 用 物 质 的危 质 食 广 不 久 决 定 于 6 ~ 2 间 在 全 国 开 展 害 性 . 高 养 殖 场 f 1 质 量 安 全 意 月 1月 提 户 的 “ 化 畜 禽 屠 宰 监 管 确 保 肉 品 质 量 安 .严 厉 打击 使 用 或 教 唆 使 用 瘦 肉精 强 识
对 畜禽 养 殖 场 f 1 户 的监 管 , 肃查 处 屠 顿 .情节 严 重 的 .取 消 定 点 屠 宰 资 严 整 宰 、 营 、 输 无 检 疫 证 明 、 疫 不 合 格 。 北 京 王 希 ) 经 运 检 (
广东万名农 民工今年可获 5 0 万元医疗互助保障 00
萋 至内今 费5 奏互0 提0 起工元 生1之 疗划保 职保万 农供为 3的名 效0单 互障_ 民保] 1会的 【天医 年额日 之为 助后 医凡 T职 广 免工 保参 疗年 目. 东至 起加 障将 省在 计投 助职 的效 总万 8 生
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
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近年来,由于缺乏对农药使用的标准化管理,不合格的化肥在农业领域造成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不仅妨碍了蔬菜和水果的品质,而且也会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和消费者造成健康风险。
因此,越来越多的不合格化肥案件正在上演,而且涉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农民。
2016年,江苏省一家名为“中国肥料”的公司生产的某种化肥检验不合格,这让消费者和农民很是烦恼。
江苏省一家农业企业,经查证发现,由于“中国肥料”公司生产的不合格化肥使用了错误的质量管理方法,所以导致农作物受到污染。
一家公司受到损失,因为用到了不合格的化肥,公司所播种的果树,导致果品质量低,不能正常发挥商业功效,这让公司受到重大损失。
另外,该公司还因此受到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称,使用这种不合格化肥使用,可能会引发健康风险。
因此,该公司向“中国肥料”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它承担相关损失责任,但是“中国肥料”公司对消费者和农民的损失拒不承担责任,并强烈否认消费者和农民的赔偿要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消费者和农民受害者要求法院裁定,让“中国肥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中国肥料”公司究竟该如何赔偿?首先,“中国肥料”公司必须先行赔偿消费者和农民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其次,为了保障消费者和农民的权益,“中国肥料”公司还必须做出道歉,让受害者感到无需再受到侵害,最后,“中国肥料”公司还必须做出一定的补偿,用来弥补消费者和农民受到的利损。
最终,法院对“中国肥料”公司作出裁决,并全面负责赔偿损失,包括实际损失、精神损失和补偿、赔偿等。
受害者也满意地收到了公正的裁决和赔偿,解决了这件事情。
本案件以全面的赔偿结束,也体现出消费者和农民在实践中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消费者和农民,应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做到消费防骗、权益保障,同时,生产者也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质量标准,严格把控质量,保证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
总之,本案件也体现出,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消费者、农民和生产者的权益。
农户因假种子遭受损失,经营者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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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应当予以赔偿。 至于在购买种子时刘某所承诺按 两倍种子价值赔偿损失的问题, 因为 《 种子法》 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 种子使 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 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额包
括购种价款、 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同时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可见, 因经营者违约, 出售假冒 种子造成农民损失的,经营者的赔偿限额显然不止种子价款的两倍, 按两倍种子价值赔偿损失的约定减轻了 经营者依法应当 承担的赔偿责任, 限制 了农民依法享有的获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了 《 种子法》 《 、 合同法》的规定, 该 约定属格式条款应当认定无效。至于王某是向刘某或者向种子公司索赔的问 题,因为 《 , 种子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 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 失的, 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 经营者赔偿后, 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 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所以, 王某等 到 丰 子 营 理 , 求赔 众 种 经 部 论 要 偿购 其他经营者责任的, 求刘某赔偿损失有法律依据, 至于刘某作为经营者赔偿后是否要求种子公 种价款3840元、 直接投入的化肥、 农 人要 药、 农膜、 灌溉用水等费用24000 元、 司赔偿的问题,那是经营者的追偿权问题,与王某等人的赔偿要求并不矛盾。 可得利益损失62400 元、鉴定和保全 遂判决刘某赔偿王某等人经济损失 1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费用 8000 元及交通等相关费用 3000 元,共计101240 元。 刘某辩称 “ 黔油 【 律师办案手记】 16号” 油菜种子是从一家正规的种子 刘某 峨售仅窗 伪劣种子, 赔偿了巨 额经济损失, 并受到了 部门的行政 相关 公司购买的, 购买途径合法, 且有“ 黔 处罚, 这是其应当 承担的法 律责任。 但是, 从农民 种子的 使用 层面 上看, 也有 油16 号”油菜种子的所有合法手续, 值得吸取的经脸和教训。第一, 购买种子, 最好到正规的、 规模较大、 信誉良 拒绝了王某等人的赔偿请求,认为即 好的种子经营部门购买, 别到那些个体户或者挂索的种子经营部门购买。第 使要赔偿,也只能按购买种子时约定 二, 悄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 标签应当 标注种子类别、 品种名称、 产地、 质
国家农业部公布8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
龙源期刊网 国家农业部公布8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作者:夏雨来源:《农业知识·乡村季风》2014年第03期为震慑不法分子,国家农业部对外公布了2013年全国农业系统依法查处的假劣农资典型案件8件,其中农药案件3起。
一、湖北省沙洋县韩强等人生产销售假劣农药案。
2013年3月,沙洋县农业局在当地农药市场检查中,发现“快一支”95%草甘膦除草剂标签标识不清,涉嫌为假劣农药。
经查,该农药为韩强等人从四川华英化工有限公司和退休人员段凤羽处购买大包装袋草甘膦原药和增效助剂后,私自分装成小包装产品,销往湖北省、浙江省、山东省等多地,销售金额达1000余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韩强已被批准逮捕。
二、福建省建瓯市农博士农化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经营假农药案。
2013年4月,建瓯市东峰镇一茶农投诉,称建瓯市农博士农化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以下简称中山经营部)经营假农药。
经建瓯市农业局调查,中山经营部销售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盐酸”为山东曹达农化有限公司生产,抽样送检结果为该农药含有未登记成分茚虫威,判为假农药。
茶农因使用该农药造成2.2万千克出口茶叶茚虫威残留超标,无法销售,经济损失20余万元。
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山东曹达农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刑事拘留。
三、湖南省南县王清红经营假氟虫腈农药案。
2013年4月,南县农业局对南县金本农资营销中心仓库内的“3%氟虫腈”农药进行了抽样送检,结果显示该样品含有标签未标注成分2.06%氟虫苯甲酰胺,标注生产企业为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兰公司)。
据金本农资营销中心称,该农药购自美兰公司业务经理王清红处,共计167件,货值10万元。
经与美兰公司确认,该产品并非其生产,据王清红供述,这些农药为其本人私下生产。
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王清红已被逮捕。
杜良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投诉张立新销售除草剂一案
杜良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投诉张立新销售除草剂一案
2014年6月26日开封县杜良乡治台村赵素枝在本村张立新农资门市部购买万苞喜牌除草剂10组,每组15元,在使用过程中按照使用说明每组除草剂对两桶水使用,在27日出现玉米苗枯萎,赵素枝2014年7月2日投诉到开封县工商局12315,杜良工商所接到投诉后马上和张立新联系,双方当事人在杜良工商所的积极调解下达成了赔賞协议,被诉方张立新赔賞投诉方赵素枝人民币1500元,当赵素枝从杜良工商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现金时激动的说还是杜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好,还是12315好。
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1. 农药残留引发的纠纷,农民在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时,
可能会因为周边农田或工厂使用农药而导致自家农作物受到损害。
这时农民可能会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2. 污染物排放引发的纠纷,工厂、企业等单位因为排放废水、
废气等污染物,导致周边农田的农作物受损,引发了与农民或者种
植户之间的赔偿纠纷。
3. 非法采矿引发的纠纷,一些非法采矿行为可能会破坏土地资源,导致农作物生长受到影响,引发农民的赔偿要求。
在这些案例中,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往往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
解决。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据来判决赔偿责任。
同时,政府部门也会介入,对涉及到的环
境污染、土地使用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
在解决这类纠纷时,需
要考虑到农作物的实际价值、损失程度、赔偿责任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除了法律途径,调解也是解决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的一种方式。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纠纷,以达到双方和解的目的。
综上所述,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经济、环境等多个因素,通过法律途径或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购买伪劣农资遭损失农民该如何维权?
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 自己的合法权益 。 买到伪 劣种子怎么办? 个体 种子 经营店 购 买 了6 袋 芹菜 种子 , 率 为9 0 %~9 5 %,发芽周期为 l 5 ~2 0 天。
低价处理就 能免责吗?
塘2 5 0 千 克鱼 死亡 ,经济 损 失达2 0 0 0 余
案 例 :农 民刘 某 到 集 市 上 选 购 遮 阳 元 。杨 某找到 齐某要 求赔偿损 失 ,齐某 网用于 自家蘑菇遮 阴 ,遇 到农 资销售商 承认 ,据有 的用 户反 映这款增 氧机的 确
田某正 降价处理遮 阳 网 ,刘某觉 得价格 不太好 使 ,可 能存在 一定的质量 问题 , 便 宜 ,就花 i . 9 万元 购 进2 7 卷 。然 而 , 他 同意 更换或退 货 ,但认为增 氧机是厂 使 用仅2 0 余天 ,部分遮 阳网开始 出现不 家生 产 的 ,因此对 于 杨某 2 5 0 千克 鱼 的
同程度 的破损 ,并最终 导致蘑菇 减产约 经济损 失认为 自己不 应当赔 ,让 杨某 去 3 0 %。刘某 找 田某赔偿 损失 ,田某强调 找厂家赔偿 。 既然是 低价处理 ,质量 就不 能保 证 ,所 说 法 :杨 某 有权 要 求齐 某赔 偿 损
式 购买 的商 品 与正 常购 买 的商 品 同样 受 法律 保护 ,出现 质量 问题 获得 的收益 向赵老 伯赔偿 。此外 , 种 并给消费 者造成 财产损 害的 ,应 当承担 子 法 第4 6 条规定 :质量 低于标 签标注 损害赔偿责任。 指标 的 ,为 劣种子 。该法第 5 9 条 规定 , 生 产、经营 假 、劣 种子 的 ,将被 处 以吊 销 营业证 照、罚款 等行政 处罚 ,因此 ,
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
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
最近,某农民因使用不合格化肥导致庄稼死亡,对化肥生产厂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化肥生产厂家赔偿农民30000元。
据悉,该农民在去年购买了一批来自某化肥公司的氮磷钾复合肥,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但是,不到一周时间,他的农田上的庄稼却开始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包括叶片变黄、蔫萎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庄稼一个接一个死亡,最终导致他的收成减少了近一半。
在经过认真调查和化验分析之后,农民发现这批肥料中的氮磷钾含量与说明书上标注的不符,而且还存在其他有害物质,对庄稼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尽管该化肥公司一开始试图推卸责任,但是最终在法庭上不得不承认错误,并赔偿了农民全部的损失。
此案例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使用化肥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不明来源或者不合格的化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遭遇假劣农资如何维权
遭遇假劣农资如何维权作者:张兆利来源:《云南农业》 2019年第3期“二月闻子规,春耕不可迟。
”又到阳春时节,农民朋友们已经开始准备春耕备播事宜。
农资是农作物茁壮成长并获得丰产的基础和保证,事关农民经济收益和居民餐桌安全。
因此,国家对于种子、农药、化肥的生产、销售给予了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对于违法经营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依据情节不同分别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现行《刑法》中,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只要使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无论销售金额大小,一律定罪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农业生产较大损失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生产或销售方需要依照《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那么,农民应当如何购买农资,发生农资纠纷后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一、如何购买农资一是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包括农资部门下设的经销网点、供销社系统下设的经营点、农机推广部门下设的农业“三站”等;二是不要图方便购买便宜农资。
时下有些不法商贩,靠走村串户、沿街叫卖的手段兜售农资商品,他们一般没有合法手续且流动性强,所售农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三是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以防被误导和欺骗。
二、学会鉴别假劣农资1. 种子。
一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签内容包括作物的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等;二要开包检查,闻种子有无异味、霉烂变质等。
尝种子时有清香味的是新种子,变质似猪油味的是旧种子或假劣种子。
2. 农药:看产品标签,完整的农药产品标签内容应包括农药名称、规格、“三证”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产品标准号)、净重或净容量、生产厂名、地址、邮编和电话、使用说明、毒性标志、注意事项、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缺少任何一项,都应对其质量表示怀疑。
3. 肥料。
正规厂家生产的肥料,外包装一般标注有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等有关标识,包装物规范、结实,假冒伪劣肥料的包装粗糙,包装袋上信息标示不清,质量差,易破漏。
农业部公布联杰兴畜牧等七起假劣农资案
有 限 公司 生产 销 售假 疫苗 案 。2 0 1 2 年
7 月 ,农业部 门在 珠海 市金 湾 区、广 州
基 酸 ”含量 为未检 出。衡 阳市珠 晖区6 户 农 户 使 用该 产 品后 葡萄 裂 果 严 重 ,
济损 失 】 0 . 6 亿元 。
为 震慑 不法 分 予 ,农 业 部 日前 对 外 公布 了2 O l 2 年 下 半年 全 嘲农 业 系统 依 法 查 处 的假 劣 农 资 典 型 案 件 7 起, 其 中包 括 兽用 疫 阿案2 起 ,农 药 案件 3
安机 关查处 。
六 、江 苏 省 泗 洪 县 邱奇 峰生 产 销
现 死 苗 、 黄化 现 象 。经 查 ,该农 药 为 四达 公 司假 冒吉 林省 八 达 农 药 有 限公 司登 记 证 生产 。 目前 ,案件 已 移 交公
售 假 冒肥 料 案 。2 0 1 2 年8 月 ,湖 南省 衡 阳 市 农 业 局 依 法 查 处 了 李 波 波 生
产 、销 售假 肥 料 案 。 经查 , 当地 无业 人 员李 波 波等 人 冒用 淮 阳蓝 天 化 工有 限公 司 农 肥登 记 证 号 生产 “ 立 博 生物 牌” “ 膨 果增 色 素 ” ,标 注 生产 企 业
起 ,种子和肥 料案件 各1 起。
一
为 “( 中国 惠 州 ) 立博 生物 科技 有 限
公 司” 。 检测 发 现 产 品 上标 注 的 “ 氨
售 假种 子 案 。2 01 1 年 ,泗 洪县 农 民邱
、
广 东省 珠 海 市 国 茂 生 物科 技
不合格化肥致农田减产农户获赔1.7万元
农 资 商 店 购 买 的 ,标 示 为 湖 北 一 家 企 业 生 产 的 “ 中 化 益 农 ” 牌 复 合 肥 料 , 当 时 购 买 了5吨 。孑 L 先 生 在 怀 疑 化 肥 有 问 题 后 ,就 与 经 销 商 一 起 将 剩 余 的 化 肥 送 到 济 源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进 行 化 验 。化验 结果 显示 : “ 该化肥 中所含 氮 、磷 、 钾 均 不 符 合 GB1 5 0 6 3 — 2 0 0 9 要 求 , 是 不 合 格 商
但 是 今 年 他 家 的玉 米 从 一 开 始 长 势 就不 好 。
“ 农 家 人 都 爱 比 较 谁 家 庄 稼 长 得 好 ,但 眼 看 快 要 秋 收 了 , 我 们 家 的玉 米 还 是 比 别 家 的个 头 小
很 多 。 ”孔 先 生 非 常 焦 急 。
经 销 商 最 终 同意 赔 偿 孔 先 生 各 项 损 失 1 . 7 万元 , 孔 先 生 的投 诉 得 到 圆 满 解 决 。
条 例分析
A nl i fe1 " 1 Xi
赔偿受 害消费者 1 . 7 万员 通 知 孔 先 生 和 经 销 商 进 行 调 解 。 事 实 面 前 , 经 销 商 承 认 自 己 销 售 的 化 肥 不 合 格 , 愿 意 对 孔 先 生 给 予 赔 偿 ,但 是 强 调 自 己所 售 化 肥 是 顶 账 来 的 ,对 于 质 量 不 合 格 的 情 况 , 自己 事 先 并 不 知 情 ,所 以 不 能 接 受 孔 某 提
茶 例分析
A nl i fenXi
庭 审 中 ,超 市 辩 称 ,不 同 意 消 费 者 的 诉 讼
法 院 认 为 , 超 市 销 售 的 产 品 标 注 有 “补
农业部通报13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等5则
农业部通报13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等5则作者:暂无来源:《兽医导刊》 2015年第4期农业部通报13 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近日,农业部今天对外公布了13 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其中兽药、饲料案件4 件。
分别是福建省长汀县吴福福、吴华禄生产经营假兽药案;福建省长汀县邱腾顺生产经营假兽药案;重庆市永川区梁金瑜等人无证生产经营假兽药、饲料案;浙江省武义县雪涛粮食饲料经营部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
畜禽肉屡出问题商家清退出京严查混合肉卷肉片销售近日起,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 个月的畜禽产品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首都畜禽产品市场秩序。
对监测发现危害较大的不合格产品和屡出问题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者要列入“黑名单”,并清退出首都市场,形成品种退市、企业退市和产区退市的惩戒机制。
根据分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首先在生产环节,建立完善食品追溯、召回等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渠道清晰,销售去向明确,对问题食品要及时主动召回并依法处置。
在流通环节,禁止产销联合体以外的肉源进入市场,确保上游主渠道安全; 零售市场要严格落实“批零挂钩”制度,保证下游渠道安全可追溯。
严查销售混合肉卷、混合肉片等非单一原料畜禽肉制品行为。
监督过期畜禽产品的退市销毁。
在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超过保质期、掺杂掺假、腐败变质以及回收使用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在稽查执法方面,重点打击畜禽产品“黑窝点”、“黑物流”。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处长因受贿被判无期近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处原处长施秋艳因涉嫌受贿1 485 余万元,经审计署移送查办,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日前经湖北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 年至2012 年间,施秋艳先后担任湖北省兽疫防治站站长、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处副处长、处长。
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姜某等人贿款为其谋取相关利益,用于个人理财、借给亲戚使用等。
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
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近日,M市一家农贸市场发生了一起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涉及到农贸市场的主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共计6人,因超市销售的化肥检测为不合格而引发,本案涉及金额约有十万元。
事件经过要点如下:早在4月份,M市一家农贸市场就在其内部出售化肥。
但是一名消费者在使用该化肥时发现有明显异味,于是他将其检测在当地检验机构,经检测发现其中的活性氮比例超过了国家标准,存在不合格情况。
遂有关政府要求农贸市场主人就此案进行经济补偿,由此该案件引起了轩然大波,不仅有市场的顾客被牵连,还有地方政府的司法机关被案子牵扯其中。
经过调查,M市政府最终判决农贸市场负责人将根据当地实际买卖价格支付给已受损害者购买相应数量的合格化肥以补偿损失。
除此之外,他还将支付100%的经济赔偿金,每名受损者均可获得3万元的赔偿金。
本案可谓是个案例,一方面可以正视涉案人员所犯的违法行为,加以严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赔偿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但也应该借此案件契机检视和引以为戒,遵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防止类似受害情况再度发生。
此外,在此案件中,农贸市场主人应该负上主要责任,他们未能履行商守信用义务,没有提供合格的化肥,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
因此,商家应该加强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所出售的产品质量合格,以自身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化肥买卖行为的监管,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农业环境安全。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的实施和遵守,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此次不合格化肥赔偿案例,我们能够从中学习到什么呢?首先,我们要做到法治意识,尊重法律,遵循法律,消费者和商家都应该相互尊重,加强自身服务意识,坚持“诚信服务”原则,强调质量保障,注重社会责任,把握市场秩序,共建良好营商环境。
其次,政府也要加强对市场监管,依法惩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市场正常运行。
本案件也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消费者和商家进行诚信交易,政府加强相关监管,我们的消费环境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使社会发展走向健康稳定。
化肥造成农业损失赔偿
化肥造成农业损失赔偿
化肥造成农业损失赔偿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化肥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使用不当导致了农业损失,那么受害者可以向化肥的生产商、销售商或者使用者提出赔偿要求。
在赔偿方面,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损失评估:首先需要评估化肥造成的具体损失,包括农作物死亡、减产、品质下降等。
这些损失需要量化,以便确定赔偿金额。
责任认定:需要确定化肥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因为化肥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因为使用者使用不当导致的。
如果是因为化肥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那么生产商和销售商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使用者使用不当导致的,那么使用者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赔偿方式:赔偿方式可以是金钱赔偿、实物赔偿或者其他形式的赔偿。
具体赔偿方式需要根据双方协商或者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在处理化肥造成农业损失赔偿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关于农副产品质量问题赔偿?
关于农副产品质量问题赔偿?
关于农副产品质量问题赔偿?
可以向商家要求十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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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前5月打击假劣农资为农民挽回损失1.95亿元
国家工商总局前5月打击假劣农资为农民挽回损失1.95亿
元
无
【期刊名称】《新农药》
【年(卷),期】2005(000)004
【摘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前5月,各级工商机关在红盾护农行动中,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1536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95亿元。
【总页数】1页(P26)
【作者】无
【作者单位】工商总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9
【相关文献】
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已为农民挽回损失
2.8亿元 [J],
2.农资打假保春耕为农民挽回损失1.8亿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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