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分户验收标准.doc
成都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指南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市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管理规定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省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内容。
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板)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第七条分户验收的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参照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定期公布的《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16年版)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16年版)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竣工图已编制完成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设计变更手续齐全。
7、成品住宅已进行交接验收,责任明确。
注:成品住宅工程是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层全部装修完成,厨房、卫生间等户内设备安装结束,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
交接验收是指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括: 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准备工作、检查验收项目、检查点布置图、检查验收一般规定及检查内容、标识管理及填写等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非成品住宅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0mm和房间地面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成品住宅参照非成品住宅进行实测实量,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中注明实测点位置。
5、确定检查单元: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6、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设置《工程竣工铭牌》及《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
成都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指南第二期(最新版本)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地面与墙面等质量)
注:1、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公共部位质量)
注:1、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安装工程质量)
注:1、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2、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注:1、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2、本表一式一份,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
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四川省分户验收标准
四川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成都市分户验收指南word资料14页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市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一、概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的验收,以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
本指南旨在规范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二、验收规范1.规划设计:住宅工程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应齐全、准确,并由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2.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质量合格,并按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3.结构安全:住宅工程的结构安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各构件间的连接牢固,无明显的裂缝和变形。
4.室内环境:住宅工程的室内环境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包括通风、照明、采光等方面的标准。
5.局部装饰、设备安装:住宅工程的局部装饰和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各项设施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6.强电照明:住宅工程的强电照明系统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线路安全可靠,照明设备正常运行。
7.防水防潮:住宅工程的防水防潮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确保室内外墙面、地面和天花板的防水性能良好。
8.住宅验收文件:住宅工程竣工后,所有施工相关文件、验收报告及验收记录等应齐全并备案。
三、验收程序1.预验收阶段:住宅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预验收。
预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记录和重要工程部位的检测报告等。
2.正式验收阶段:住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相关部门将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对住宅工程进行综合评定,并出具验收报告。
3.交付使用阶段:住宅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住宅交付给购房者使用,并签订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可在一定时间内对住宅进行验收,并提出合理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解决。
四、验收评定1.合格评定:住宅工程在各项指标上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达到验收标准的,评定为合格。
2.不合格评定:住宅工程在一些指标上未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评定为不合格。
成都市住宅分户验收实施指南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市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成都分户验收最新标准规范
成都分户验收最新标准规范成都分户验收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对每一户住宅进行的最终质量检查和验收。
以下是最新的成都分户验收标准规范:1. 验收前提条件:- 工程必须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 所有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 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申请。
2. 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 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 施工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
- 业主或业主代表参与验收,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性。
3. 验收内容:- 结构安全:检查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无结构性缺陷。
- 外观质量:检查墙面、地面、顶棚等的平整度、裂缝、渗漏等问题。
- 安装工程:检查电气、给排水、暖通等系统的安装质量。
- 装修工程:检查室内装修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和完成度。
- 设备设施:检查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的功能和安全性。
4. 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部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5. 验收方法:- 采用目测、尺量、仪器检测等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 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艺进行重点检查。
6. 验收记录:- 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的项目。
- 整改意见和整改结果也应详细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7. 验收结果:-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8. 后续管理:- 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 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和处理。
9. 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应严格遵守验收规范,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附则:- 本规范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本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成都分户验收方案
成都分户验收方案一、前言成都市是我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分户验收工作成为了保证建筑质量和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方案旨在明确分户验收的目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分户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的分户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对建筑物内部进行检查和确认,以验证建筑物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功能性。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建筑质量,确保建筑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验收内容1. 建筑结构验收:包括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地基、地下室等的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2. 火灾安全验收: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确保火灾安全设施完善有效;3. 防水验收:检查建筑物的屋面、外墙、地下室等防水工程,确保防水效果良好;4. 通风与空调验收:检查建筑物的通风系统、空调设备等,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5. 给排水与电气验收:检查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等,确保正常运行安全可靠;6. 室内装饰验收:检查室内装饰材料、装饰工程等,确保环保无污染;7. 其他相关验收: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其他相关验收,如电梯验收、景观验收等。
四、验收程序1. 申请验收:建设单位或业主委托相关单位提出分户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 验收组成:成立分户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3. 验收准备:验收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工具和设备;4. 现场验收:验收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建筑物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5. 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验收报告,明确建筑物的合格性和存在的问题;6. 整改复验:如存在问题,建设单位或业主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7. 完成验收:验收组确认建筑物符合要求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验收要求1. 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 安全可靠:建筑物的结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必须达到安全可靠的要求;3. 环保节能:建筑物的装饰材料、通风系统、空调设备等必须符合环保节能要求;4. 功能完善:建筑物的功能区划、设备配置等必须满足使用要求;5. 文件齐全:申请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
四川省分户验收标准
四川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户验收标准
分户验收标准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昨天,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了相应验收标准。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平方厘米,且每自然间不多于两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层面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安装质量: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米,不得有负偏差;外窗及周边无渗漏;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栏杆安装质量: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
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米;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米;栏杆应防止攀登;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毫米。
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米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防水工程质量: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墙面无渗漏。
室内空间尺寸偏差:净高负偏差及实测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毫米;净开间及实测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毫米;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米以内不超过20毫米,开间(进深)超过5米时每米不超过5毫米。
精装修标准另定。
给排水工程质量: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
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毫米或设置存水弯;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
其他验收内容包括烟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符合规范要求;空调孔、板位置和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
成都分户验收方案
1编制依据1.1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4)1.2分户验收的主要质量标准 (4)2、工程概况 (5)2.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6)2.2建筑设计概况 (6)2.3总建筑面积 (6)3、分户验收定义及与竣工验收和批验收的异同点 (6)3.1分户验收的定义 (6)3.2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不同 (7)3.3分户检验批验收与分项检验批验收的不同点 (7)3.4验收流程 (8)4、分户验收具体容及法容 (8)4.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9)4.2室空间、构件尺寸 (9)4.3门窗安装质量 (10)4.4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3)4.5防水工程质量 (15)4.6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15)4.7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15)4.8室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6)4.9楼(电)梯通道质量 (17)4.10 分户验收的其他容 (18)5 、分户验收数量及法 (19)5.1 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质量 (20)5.2 塑钢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1)5.3 木门、木质防火门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3)5.4 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4)5.5 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24)5.6 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 (26)5.7 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26)5.8 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27)5.9 墙面饰面砖粘贴质量分户验收 (28)5.10 地面砖质量分户验收 (29)5.11 地面隔离层质量分户验收 (30)5.12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31)5.13 专业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32)6 、分户验收一般规定 (33)6.1 分户验收检验批划分 (33)6.2 分户验收标准 (33)6.3 分户验收检验原则 (33)6.4 分户验收实测值 (33)6.5 分户验收合格判断原则 (34)6.6 分户验收不合格处理 (34)6.7 竣工验收的前提 (34)6.8 其他 (35)7 、住宅分户验收公共部分的划分及规定 (35)7.1 公共部分的划分原则 (35)7.2 公共部分的划分 (35)7.3 公共部分检验批划分 (35)7.4 检查数量的确定 (35)7.5 公共部分检验批项目的确定及验收 (35)8 、分户验收的组织 (36)8.1 参建各的职责 (36)8.2 分户验收准备工作 (38)8.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 (39)8.4 分户验收组织机构图 (39)8.5 分户验收人员职责表 (40)8.6 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 (42)8.7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定、区段划分、验收时间 (43)8.8 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 (43)9 、资料收集整理 (43)10、附图 (44)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2.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筑设计概况2.3总建筑面积:53862.7 m23、分户验收定义及与竣工验收和批验收的异同点3.1分户验收的定义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将分户验收定义为:住宅工程在按照规要求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进行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最新四川省分户验收标准
四川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16年版)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16年版)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竣工图已编制完成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设计变更手续齐全。
7、成品住宅已进行交接验收,责任明确。
注:成品住宅工程是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层全部装修完成,厨房、卫生间等户内设备安装结束,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
交接验收是指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括: 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准备工作、检查验收项目、检查点布置图、检查验收一般规定及检查内容、标识管理及填写等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非成品住宅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0mm和房间地面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成品住宅参照非成品住宅进行实测实量,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中注明实测点位置。
5、确定检查单元: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6、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设置《工程竣工铭牌》及《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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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市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
1.0.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
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
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7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2、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4、当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低于2.40m,局部(指梁底等)净高低于2.10m;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超过-50 mm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中明确告知业主(用户),并积极与业主(用户)协商处理。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0.1 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室内楼梯踏步尺寸。
2.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
表2.0.2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2.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
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
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 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建议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
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 mm(纵横墙交界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4、室内楼梯,采用卷尺测量工具。
每户应全数测量,每一踏步不少于三处,测量部位宜在楼梯踏步的两端及踏步几何中心处。
3.0.1验收内容: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室内墙面、顶棚面层质量。
3.0.2 质量要求: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表3.0.2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质量
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1000mm处;逐间全数检查。
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
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4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4.0.1验收内容: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进户门质量;护栏造型、尺寸、高度等安装质量。
4.0.2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0.2规定
表4.0.2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
4.0.3 验收方法及数量
1、外窗台高度采用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门窗配件、进户门质量应观察、手扳、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
3、安全玻璃的检查应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
4、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采用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5、护栏玻璃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全数检查
5 防水工程
5.0.1 验收内容:外墙防水、外窗防水、楼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工程。
质量要求: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0.2规定。
表5.0.2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
5.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外墙渗漏、外窗渗漏检查应在雨后或淋水后观察,逐户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同时还应采用泼水试验检查积水与否;
3、平屋面应在雨后或蓄水后进行检查,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坡屋面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
小时后目测观察;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6、公共部位部分
6.0.1 验收内容: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室。
6.0.2 质量要求: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6.0.2规定。
表6.0.2 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
6.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地下室裂缝、渗漏检查在距外墙2.0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2、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等测量检查,每个梯段各不少于三处;
3、公用走道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延米检查一处;
7、安装工程
7.0.1 验收内容:给排水、电气安装、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
7.0.2 质量要求:给排水、电气安装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7.0.2规定。
表7.0.2 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安装质量要求
7.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观察、尺量及手
扳检查,功能性检查采用通水及压力检查,其中给水管道还应保压24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接口。
排水管道应采取通球检查,要求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
2、地漏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试水观察、尺量,全数检查。
3、户内开关、插座、照明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
4、配电箱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
5、等电位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全数观察检查。
6、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全数观察检查。
8、表格示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地面与墙面等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门窗安装、防水工程等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公共部位部分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4)(安装工程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工程名称:×××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备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