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基本条件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4、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2、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第二条评审条件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70分以上..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四、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三级教师职务两年以上..3、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三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第二条评审条件1、熟练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基础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75分以上..2、掌握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3、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4、大学专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五、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获硕士研究生学位;任教二年以上..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二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5、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二级教师职务六年以上..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须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初级中学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任教教师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对扎根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专科学历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的;可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且获厅、市州级表彰奖励的;可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第二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款:1、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80分以上..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累积了一定经验..3、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4、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规定确定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培养、指导至少1名低一级以下职务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删除..二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二:1、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前五名以上;或市州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三等奖以上..2、从事教育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且获市厅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市厅级以上表彰..3、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4、获市厅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县市、区、特区推广;须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设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等人员;根据其职务职责特点;任现职以来;除满足任职条件外;其业绩成果须分别具备下列条款:教学研究机构: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40节;基层教研员不低于5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主持完成本学科1项市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4篇;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2次以上..教师进修学校:完成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或承担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3次以上;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总结报告;且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及教学的教师: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制作媒体软件、课件2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4次以上;且发表教研论文2篇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可等同为发表论文..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款之二也可申报:1、获市州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县市、区、特区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县市、区、特区级三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县市、区、特区级三等奖或市厅级二等奖以上..2、从事教育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且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县市、区、特区以上先进集体..3、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1篇;或获县市、区、特区级一等奖以上2篇..4、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乡镇级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乡镇推广;须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设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6、在基层从事教学工作15 年以上..三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破格申报一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款: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2、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市州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获博士研究生学位;任教二年以上..2、获硕士研究生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3、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六年以上..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对扎根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专科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担任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获部、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第二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着;形成一定教学特色..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85分以上..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是县级以上骨干教师..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着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在指导、培养3名以上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须提供证明材料..5、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6、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科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且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或承担1门以上校本选修课;承担过3次以上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至少1项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二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二:1、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前三名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一获奖者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市厅级一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市厅级二等奖以上..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且获市厅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3、发表论文3篇;或论文获省级一等奖1篇以上;或获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4、获省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市厅级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教育教学经验在市州推广须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设市州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6、获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等人员;根据其职务职责特点;任现职以来;除满足任职条件外;其业绩成果须分别具备下列条款:教学研究机构: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50节;基层教研员不低于6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并主持完成本学科2项市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5篇;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取得一定成绩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教师进修学校: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3次以上或承担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5次以上或省级培训3次以上;独立完成3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总结报告;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3篇..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率达90%以上;制作媒体软件、课件8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10次以上;且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等同为发表论文..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款之二也可申报:1、获市州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市州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市厅级三等奖以上..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辅导员3年以上..且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先进集体..3、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2篇以上..4、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教育教学经验在县级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设市州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6、获三十年或二十五年教龄荣誉证书..三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款: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部级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2、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六、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高级教师五年以上..第二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着;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是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省级骨干教师..教学效果突出;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2、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履行教师职责;修身立德、为人师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培养指导本地区、本校、本学科5名以上教师;并取得显着成绩提供证明材料..二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或荣誉称号..2、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着1部以上10万字以上;在教育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或在教育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3、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等人员;任现职以来;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款:高级中学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着;并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着;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取得显着成绩..且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过省级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每两年必须有1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承担市厅级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在市厅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且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着;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取得显着成绩..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且作为主要参与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市厅级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教学研究机构: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7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2项以上;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少于7次;培养、指导一级教师不少于7名并取得良好成绩;承担市厅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4次以上..教师进修学校: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承担市州级以上示范课4次以上或承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5次以上;独立完成5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且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5篇..三破格条件。
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及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中小学一级教师(乡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七章中小学一级教师(乡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二十八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
乡村教师统一按本评审条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可按程序在乡村学校聘用。
乡村教师经批准流动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工作的,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然有效,重新竞聘相关岗位不需经过评委会评审,如参加流入地学校岗位竞聘的,应按流入学校岗位聘用有关标准重新竞聘。
第二十九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育人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 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
三、循环教学经历。
从教以来,有1 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工作2年以上。
教学点教师不作要求。
四、承担公开课要求。
近4 年来,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 次。
教研员每年承担乡镇以上教学专题讲座或培训课、公开课1次。
五、培养青年教师要求。
中小学教师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1 名以上(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不作要求),教研员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2 名以上,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
六、参与教学改革要求。
教师能参与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或开设选修课、或举办知识讲座,或组织指导科技、艺术、体育等课外活动。
教研员每年策划并组织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活动1次。
第三十条业绩成果条件一、实施素质教育。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学校评价效果好。
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一)教师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学生管理方面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提供2 个在帮扶转化后进生或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成功案例。
教研员能够及时进行教育教学反思,指导过至少1 个本学科的校本科研项目。
(二)教学态度严谨,认真完成教学常规要求。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确保2014年评审工作平稳过渡,2014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2014年后,原《关于印发的(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 2007] 86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7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8号)废止。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2014年5月19日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最新条件
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3、符合当年国家和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贵阳市社会化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
贵阳市社会化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一、引言贵阳市社会化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是教师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职称申报的相关政策,本文将对贵阳市社会化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及流程进行详细解读,希望对广大教师有所帮助。
二、贵阳市社会化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1.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申报贵阳市社会化教师系列职称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具体条件(1)初级职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
(2)中级职称: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7年。
(3)高级职称: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或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
三、职称申报材料审查流程1.材料准备申报职称的教师需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育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2.材料递交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贵阳市教育局。
3.材料审查贵阳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
4.审查结果公示审查结束后,将在贵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申报教师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材料完整性提交的材料需齐全,如有缺失,将影响职称申报。
3.申报时间请注意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论贵阳市社会化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了解申报条件、熟悉申报流程,有助于教师们顺利申报职称,提升自身职业地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如下:(二)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1、签署单位意见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仅限教育系列)。
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所需材料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二、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材料(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地(厅)级科技奖1项;或获得大型企业科技奖1项(以获奖证书为准)2)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1项或地(厅)级2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3)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参与完成地(厅)级1项或县级3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5)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地(厅)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与评审资格条件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与评审资格条件一、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学科+等级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二、幼儿园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等级,即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幼儿园一级教师、幼儿园二级教师、幼儿园三级教师。
三、教学研究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科+等级。
学科: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
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从事电化教学的师职称(职务)名称:电化教学+等级四、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学生专门学校)教师。
可以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名称:学段+学科+等级不能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名称:特殊教育+等级。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西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各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五)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正高级教师85%)。
贵州中级职称合格标准
贵州中级职称合格标准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
业与申报职称相关。
2. 工作年限要求,一般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
年限达到一定要求,通常为5年以上。
3. 职业资格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的特点,可能要求申请人持有
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
4. 学术成果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成果,如发表过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5. 业绩评价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在工作中的业绩和成绩,包括项目负责人经历、获奖情况、专利成果等。
6. 培训学时要求,有些职称要求申请人参加一定的职业培训并
取得一定学时。
7. 评审考核要求,申请人需要通过相关的评审考核,包括资格
审查、综合面试、论文答辩等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贵州中级职称合格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职称和专业领域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要求。
申请人在具体申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的职称评审规定和通知,以确保自己符合相应的要求。
贵州省职称评审2014-49号文件
州人社通〔2014〕49号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分局、州直相关单位:现将《黔西南州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基本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辖区内相关单位,并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相关要求,做好申报评审工作。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5月16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印发黔西南州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基本要求按照规定的职能和权限,由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评审的卫生系列副高级,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中学部分)、中级,高校系列中级,属州内评审的各系列初级,以及委托省直相关单位组织评审、没有明确规定评审材料申报、审核要求的系列或级别。
委托省直相关单位组织的社会化评审,省直相关单位明确规定了评审材料申报、审核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条件为确保评审工作平稳过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今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
从2015年起,执行新的评审条件。
新的评审条件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试点改革中出台的《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作废。
乡镇(本文中提及的“乡镇”,不包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同时执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中的有关规定。
三、政策规定(一)关于学历和资历的规定1.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历)。
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
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即:后续学历)的,可以后续学历为学历条件。
贵州省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贵州省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到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矫治学校的教师及教研部门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岗人员。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政治上坚强,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个认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
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历史责任感,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三)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年限达到晋升最低年限;(五)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六)身心健康。
第三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学术(科研)成果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四项,其中在南疆四地州任教的教师或其他地(州、市)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只需具备六项条件中的三项:1.承担地(州、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效果较好;或在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或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2.在自治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主持自治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3.公开出版学术著作;4.参加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正式出版或在地(州、市)级范围内推广使用;5.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获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2次或县(市、区)级以上一等奖2次;或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6.县以上中小学教师获特级教师或本教学领域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获本教学领域地(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
**镇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1. 职称推评基本条件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5〕153号)、《关于规范毕节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261号)等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岗位聘任基本条件根据《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毕地教〔2010〕183号)、《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10〕190号)等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基本原则职称评聘与教学质量挂钩,有利于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师对教育教学的积极性。
根据空岗情况,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作量化考核,择优推评,注重师德素养、安全工作、教学成绩相结合。
三、评聘方法1.职称评审每年一次,程序及方法根据《黔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县教发〔2019〕45号)文件执行。
2.岗位聘任每月一次,达到基本条件的教师需在当月15日前申请,经教管中心审核后上报。
3.社会化职称评审、小级别岗位聘任:由各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考核量化评分,根据本校空岗名额数确定推评和聘任的教师,公示无异议后报教管中心。
4.基层副高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由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直接向教管中心提出申请,教管中心进行考核量化评分,确定推评和聘任的教师。
5.实名编制在本校但在本镇其他学校任教的教师,实名制学校不得附加限制条件,应与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一视同仁,进行考核量化评分。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方案为更好调动我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贵州省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以及市、县教育局当年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一)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乡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副组长:XX(乡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XX(乡中学校长)XX(乡完小校长)XX(乡幼儿园园长)XX(乡红石完小校长)XX(乡胜利完小校长)XX(乡大河村小校长)XX(乡百鸟村小校长)XX(乡石响教学点负责人)XX(乡简家教学点负责人)XX(乡红梯教学点负责人)成员:XX(乡中学政教处主任)XX(乡完小副校长)XX(乡红石完小教务处主任)XX(乡胜利完小教务处主任)XX(乡中学数学教师)XX(乡完小语文教师)XX(乡红石完小数学教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业务室(二),由何明杰同志任主任并负责职称评审工作。
(二)职称评审量化工作小组组长:XX(乡教管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XX(乡教管中心教研员、村级工会主席)XX(乡教管中心报账员)XX(乡教管中心经管员)XX(乡教管中心业务员)XX(乡教管中心业务员)XX(乡中学校长)XX(乡中学副校长)XX(乡中学教务处主任)XX(乡中学政教处主任)XX(乡完小教务处主任)XX(乡红石完小校长)XX(乡红石完小总务主任)XX(乡胜利完小教务主任)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职称评审量化工作组中的人员如要申报竞评职称,当年应回避职称评审工作。
二、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对象(一)申报高级、基层副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含乡教育管理中心人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五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五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副高五级岗位既是副高级教师的最高岗位,又是用于激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正高级教师的岗位。
原则上设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条件的,可申报副高五级岗位。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 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侮辱攻击他人,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6.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二、资历要求、继续教育要求1.受聘副高六级岗位工作4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要求1.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0%以上;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2.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管理工作2年以上;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市、区(县)以上综合表彰。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细则【可编辑范本】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补充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补充实施细则。
一、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等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等文件执行。
二、有关申报评审条件条款细化和补充说明1.“教学效果优良”,按《黔东南州教师职称评审成绩认定实施标准执行》(见附件)。
2.“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中小学一级)”、“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中小学高级)",需至少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社团辅导工作、指导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全程佐证材料,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供任职文件即可).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承担1项校本及以上研究课题(中小学一级)”、“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
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
.(中小学高级)”(需提供学校签章的全程佐证材料).4 .“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
(中小学一级)”、“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承担过3次以上县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并在指导、培养3名以上..。
(中小学高级)”,县级教师培训、中小继教培训、片区教研活动均可,参与州级及以上考试命题一次,可作为一次学术讲座(提供聘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指导教师指低于申报职称的教师(含跟岗研修教师)1年及以上,可以跨校、跨学段。
示范课等需提交组织文件、日程安排和相关听评课记录(3人及以上)等全程佐证材料。
指导教师取得明显成效(提供全程佐证材料).5.“教学工作量",提供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有1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写出相应的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必须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查研究1次(1周以上)以上,或作为学生专业实践、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到企业进行学生管理1个月以上,并写出考察、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