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
南京晓庄学院音乐学院实践教学改革方案的实践研究
定 并 完 成 音 乐 学 院 实 践 教 学 改 革 方 案 。实 践 教 学 改 革 方 案 是 根 构 。 削减课 内时数, 突出专业特色与优势 。 根据新课标要求与适
据本专 业教学要 求 ,对学 生 已学 学科 知识进 行综合运 用 的过 应市场需求, 改革教学 内容与方法 , 体现 办学特色 。实践教学是
影响力。
参
考
文
献
[] 1 刘翠秀. 独立学院发展 问题与对策 []. J 高教探索. 0 5 D:5 7 2 0 ( 1~1
2宋 高 J. 20 往 往 是 针 对 学 生 个 人 进 行 , 乏 面 对 面 的竞 争 以 及 人 与 人 的合 [] 文 生 . 校 电 子 商 务 实 践 教 学 改 革 研 究 [ ] 商 场 现 代 化 . 0 7 缺
程, 旨在 加 强 学 生 对 音 乐 教 育 教 学 的深 入 了解 , 养 和 训 练 学 音乐 学院课程 教学 的生命线 ,是提高学 生创新 能力的重要途 培 生 认 识 、 察 教 育 教 学 的各 个 层 面 、 决 实 际 问题 的 能 力 , 高 径 ,为 进 一 步 明确 地 位 , 观 解 提 特 学 生 的专 业 实 践 能 力 , 为学 生 毕 业后 更 好 地 投 入 实 际 工 作 打 制 定 我 们 的培 养 目标 和 培 养 规 格 。 并 下 基 础 。也 为进 一 步 弘 扬 老 校 长 陶 行 知 先 生“ 学 做 合 一 ” 教 教 的 ( ) 养 目标 一 培 培 养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 握 音 乐 教 育 基 础 理 论 、 础 知 掌 基 识 、 本 技 能 , 有 创 新 精 神 、 践 能 力 和 一 定 教 育 教 学研 究 能 基 具 实
全省第五届教育考试招生科研论文和调研报告评比结果
关于“申请-考核”制与博士招生考试制度的思考
魏宁海
南京医科大学
50
江苏省高校音乐专业招考模式改革探析
韩中健
南京师范大学
51
浅谈我国终身学习“立交桥”的搭建
徐蕴霓
盐城市亭湖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52
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丁运超
丰县教育局
53
江苏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思考
张成华
江苏大学
省教育考试院
27
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制度研究
王燕蓉
东南大学
28
创立和完善社会考试发展保障机制探索与研究
许 晓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29
继续教育“互联网+”视野下校企联合培养混合型人才模式探究
王 丹、贡福海
扬州大学
30
自学考试慕课助学发展策略的思考
许 晓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三等奖
编号
论文名称
作者
单位
31
58
生源危机背景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由之路——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发展浅析
占 侃、王之国
淮阴师范学院
59
试论支持核心素养培育的考试变革:表现性评价应用于大规模考试
成 飚、于亚斌
无锡市教育考试院、无锡惠山区招考办
60
高职单招发展历程及策略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奚 敏、姚 远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唐 静
省教育考试院
20
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系统管理的调研分析与对策研究
张 明、马 彪
省教育考试院
21
关于推进基层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发展的思考
张 鼐
工科院校民乐团创新发展途径和方法探索——以江苏科技大学大学生
教育探索125作者简介:吴灵睿(1999— ),女,汉族,陕西汉中人。
主要研究方向:艺术学和管理学。
江苏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民乐团(以下简称江科大民乐团)成立于 2015 年春天,是江苏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一支年轻的分队,隶属于江苏科技大学团委。
自成立以来, 校团委为民乐团聘请了江苏省竹笛学会副秘书长包炳生老师担任指挥,陆续外聘了阮、大提琴、唢呐、笙等专业指导教师开展教学工作,为乐团配置了、钢片琴、低音提琴、大提琴、扬琴、键盘笙等一批大型、贵重乐器。
经过4年时间发展,截止2019年5月,乐团共有来自镇江三个校区、本科四个年级的51名成员,打击乐、管乐、弹拨乐、弦乐、低音五个声部齐全,各类乐器配置基本完备。
四年间,江科大民乐团先后排练了《茉莉芬芳》、《灯节》、《忆·一个老红军的回想》、《瑶族舞曲》、《雪莲花》、《我的祖国》等一批合奏曲目,《跑旱船》、《春到湘江》等乐队伴奏曲目以及《太湖泛舟》、《大鱼》、等小合奏曲目。
2017年5月,成立仅两年的江科大民乐团以《忆·一个老红军的回想》首次登上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的舞台,获二等奖。
在大学生艺术团“倡导积极向上的校园主流文化,营造轻盈灵动的校园艺术氛围”的宗旨指导下,江科大民乐团活跃在校内外各类文艺活动舞台上。
乐团四年里多次参加了学校迎新晚会等大型活动以及各类院级文艺活动,举办专场音乐会三次;同时在大学生艺术团的组织下,积极走出校门参与“送艺下乡”“艺术点亮童心”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成立四年以来,江科大民乐团的师生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慢慢的探索出了一些适合工科院校民乐团的发展途径和方法。
一、民乐团发展经验总结(一)学校的重视与支持对于任何一所高校来说,建立并维持一支族乐团的运转,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在各个方面都需要学校在经济上的有力支持,尤其是乐团成立前期,基础性的建设投入往往是较大的。
工科院校普遍文化艺术氛围薄弱,缺少专职的艺术教师、场地以及设备,所以工科院校民乐团的成立与发展,一定要得到学校高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视。
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010年南京审计学院大事记作者:admin大事记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058 更新时间:2011-4-20一月1月8日,在宁审计系统座谈会在我校召开,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江苏省审计厅、南京市审计局、南京军区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来校参加座谈会。
我校与审计实务部门就互派人员挂职锻炼、合作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联合攻关审计科研课题等达成深化合作意向。
1月11-12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国际论坛在我校召开,来自省发改委、省社科院、在宁高校和美国、英国、巴西、巴基斯坦等国内外专家、学者120余人出席论坛。
1月15日,我校举行2010年离退休教职工新年团拜会,全体校领导与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团拜会。
1月18日,我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2008至2009年度和谐校园(苏教社政“2010”1号)。
1月20日,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一行来校调研学生工作。
朱卫国副厅长高度评价了我校学生工作取得的显著业绩,并提出重要指导意见。
1月20日,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了我校举行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暨梨园雅韵戏曲社成立两周年京剧专场演出活动,高度评价了我校弘扬传统文化、普及高雅艺术的举措。
1月20日,我校新校区建设三期二阶段学生宿舍工程在澄园开工。
1月21日,我校举办2010年党政工团迎新春联谊会,共同庆祝丰收的2009年,展望充满希望的2010年。
顾耿中情况简介
顾耿中教授简介顾耿中,男,1945年6月出生,江苏盐城人,中共党员。
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全国高师钢琴教学研究会会员,盐城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教授。
1960年考入南京师范学院(现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1965年毕业,先后在江苏阜宁师范学校、江苏盐城师范学校、江苏师院盐城分院、盐城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盐城师范学院艺术系从事音乐教学工作,曾任盐城师专音乐系主任、盐城师范学院艺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盐城市音乐家协会主席等职。
四十多年来,一直从事专业音乐教育工作,1970年负责创办盐城地区第一个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班,为盐城市中小学培养了一大批音乐教师。
1986年负责筹建创办苏北地区第一个高等音乐教育专业———盐城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
在教学中,大力推行音乐教学改革,从教材的制定到授课形式的改革和教学管理的模式等,提出自己独特的看法。
制定并实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专科培养规格》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基础技能训练方案》。
92年盐城师专音乐系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艺术教育改革试点单位”,94年该系被江苏省教委授予“江苏省普通高校改革试点专业”。
学校升格为盐城师范学院后,艺术系音乐专业于2000年被国家教育部定为“艺术教育主辅修教学改革试点”。
现从事钢琴及歌曲创作的教学与研究,在音乐核心期刊及其它期刊发表了《苏北抗日根据地的音乐与音乐生活》、《音乐与诗词》、《中国钢琴音乐的发展之路》、《论歌曲作品中音乐形象的塑造》、《Bach 平均律钢琴曲集简析》、《歌曲创作中词曲关系的探索》等论文二十余篇,创作儿童舞蹈音乐《我爱家乡丹顶鹤》1985年获全国比赛三等奖,江苏省一等奖。
出版专著《圆舞曲之王与他的主要作品》、1997年受教育部聘请编写出版全国高师教材《钢琴与伴奏》。
2001年受省教育厅表彰,被评为“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2002年受盐城市政府表彰,被评为“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盐城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
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各市人事局,省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本木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告知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4月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条件(试行)》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我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艺术创作和科研工作,全面提高艺术学科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申报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有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务者须取得高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取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舞蹈编导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舞蹈编导专业招生简章(省外)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徐州师范学院音乐系,1996年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音乐系,2006年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1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学院自1993年起开始招收第一届专科生,1997年招收本科生,2007年招收研究生。
经过长足发展,目前已经形成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为核心的三个本科专业综合化办学体制。
并在本科教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2011年获得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设有音乐与舞蹈学(科学学位),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学位),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总计三大类,十三个专业方向的综合化办学体制。
学院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600余人。
本科生560名,硕士研究生137名。
音乐学院的师资队伍力量较为雄厚、结构合理。
全院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24人,讲师22人。
具有博士学位3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人,具有硕士学位24人。
具有海外研修经历的教师18人。
外籍教师1人,硕士生导师30人。
学院下设声乐系、键盘系、器乐系、音乐学、舞蹈系五个系,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音乐表演三个研究所和省部级共建音频实验室、汉乐舞研究与表演实验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
拥有民乐团、管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四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和一个校级流行乐团。
学院办学条件一流,设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房、排练厅、电钢琴室、录音棚等,琴房460余间,拥有世界一流的斯坦威、雅马哈、卡瓦依等品牌三角钢琴、立式钢琴260余台。
学院注重课堂学习与舞台实践相结合、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相结合。
学院师生近年来在国内外各类音乐比赛中,共有260多人次获奖,为学院赢得了良好声誉。
2013年“中国好声音”冠军——“蘑菇头”李琦就是我院的优秀毕业生之一;院代表队连续多年参加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共获得38个一等奖;曾获全国高校合唱比赛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校园春晚节目联播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节舞蹈及器乐合奏特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全国高校教师钢琴比赛一、二等奖等多种奖项,还多次荣获省先进班集体、省级先进团支部、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试论高等学校开展音乐教育的意义
向的跨学科通选 课体 系 , 同时 利用多 种多样 的通识
教 育 方 式 来 营造 校 园 文 化 , 正 起 到 有 利 于扩 大 学 真 生 多 学 科 知 识 面 、 展 学 生 多 学 科 综 合 视 野 、 养 学 拓 培
教 育 适 应 未 来 社 会 以及 适 应 未 来 社 会 中人 的发 展 的
音乐能影响人 的情绪 , 轻松欢 快 的音乐能 使 大 脑及整个 神经 功 能得 到 改善 , 安定 情 绪放 松 身 心。
如欣赏 民族管弦乐《 江花月夜 》 音乐描述 了人生 春 ,
收 稿 日期 :2 1 0 0 1— 5—1 3
己找 到 同志 和 朋 友 ” 。所 谓 高 山 流 水 遇 知 音 , 是 对 凡 音 乐 表 达 的感 情 有共 鸣 的 人 们 都 会 心 心 相 印 的 。比
人优 势。
关键 词 : 乐教 育 ; 识 教 育 ; 音 通 开拓 创 新 ; 美人 格 ; 高理 想 完 崇 中 图 分 类 号 : 4 J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0 8— 5 6 2 1 ) 1 0 5 0 10 6 3 (0 2 0 — 0 2— 4
二十一 世纪高 等教育 的指导思想是培养全面发 展型的人才 , 高等职业 教育 的主要任 务就是 向社会
也 仿 佛 变 得 澄 明 清 净 , 与 自然 有 了一 种 灵 性 的 交 心 流 , 境 也 愈 发 变 得 轻 松 愉 快 、 静 安 详 。荀 子 日 : 心 宁 “ 声 乐 之 人 人 也 深 , 人 也 速 ” 美 好 的 音 乐 能 沁 夫 化 ,
一般公文字体格式要求、模版
一般公务文书排版要求1.标题: 居中,中文字体为: 华康简标题宋,西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21;2.正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西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15.5;(集体修改西文字体的方法,见第13点)3.段落行距的固定值为:30磅;4.正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级为“一、”,第二级为“(一)”,第三级为“1.”第四级为“(1)”;5.一级标题的字体为:黑体,字号为:15.5;6.二级标题的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形为:加粗,字号为:15.5;7.第三、四级标题字体均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15.5;8.落款:第五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最右侧空两格);9.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7厘米,下3.7厘米,左2.5厘米,右2.5厘米;10.主题词:“主题词”三个字和“:”的字体是:黑体,字号为:15.5;主题词容是:字体为:华康简标题宋,字号为:15.5;11.页码:文件首页不带页码,对齐方式为:外侧,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15.5,样式为:—2—;12.附件:附件位于正文之后,其样式如下××××××××××××××××××××××××××××××××××××(正文)(空一行)附件:1.×××××××××××××××××××××××××××××;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2.17•【文号】教高司函[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参军训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已获得前四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表彰名额为100名,其中,97名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3名为军队院校教师(由解放军总参军训部负责评选)。
三、基本条件参选基本条件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和《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见附件2)。
评选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四、申报程序1.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各高等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依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和《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组织开展校级、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为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及透明度,在校、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务必设立公示环节。
2.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后,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3)的配额向教育部推荐候选人。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16•【字号】苏教办人﹝2015﹞6号•【施行日期】2015.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6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体安排,2016年是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三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
为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认定工作流程,按时完成认定工作(一)2016年1月底前,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
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认定流程、现场确认需提交资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体检安排、政策咨询电话等。
(二)2016年4月6日至20日期间,国考合格人员和依照我省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在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不同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其最新通知为准)。
申报人员需凭网络报名号,在各地指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2016年6月15日前,各地完成认定工作。
申请人的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以及符合过渡政策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由各地教育局自行合理安排。
(四)2016年6月30日前,各地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二、统筹安排各项考试,顺利完成工作过渡(一)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1.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将推迟到2016年1月9日―10日举行。
各市教育局要统筹安排,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国考面试合格的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当代高校合唱(团)教育教学现状分析及排练建议
·50·基金课题基金项目:本论文为第六届济南国际合唱节“中国高校合唱研讨会”——高校合唱团建设与发展议题摘 要:近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高校合唱教育教学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地区到国家间的合唱交流、合唱比赛日益频繁。
教育部举办的大学生艺术展演、国家和地区的合唱协会、合唱联盟开展的各类赛事多彩纷呈,国内高校合唱团的总体声音水平与选用合唱作品的难度也迅速提高,在我国发达地区的合唱成熟团队位列国际权威合唱比赛的前茅。
在这个大学生合唱发生“井喷”的大背景之下,如何针对各位老师所处的高校学校特质以及各自不同学校学生的特点,来开展行之有效的合唱教育教学活动,是今天笔者想与在座的各位专家老师们共同探讨的议题内容。
关键词:高校;合唱;教学;指挥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统计数据分析,[1]目前国内各类高校数量(含北上广深及国家单列市)比较集中的省市从高到低排名前五为:江苏省(167所)、广东省(154所)、山东省(146所)、河南省(141所)、湖北省(128所),其中包含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及成人高等学校。
这些省同时也是大学生合唱团基数最多的几个省份。
从梳理各类学校的情况来看,笔者将目前中国高校的合唱团大体分为4类进行分析。
根据各种类情况,给出针对性的排练建议以及规划建议。
1 第一类高校——艺术类专业院校合唱团(合唱团主体学生为本校音乐专业的大学生)优势:嗓音条件好,有一定的音乐声乐基础,五线谱上手速度快。
缺点:多数专业院校学生对合唱艺术及合唱团存在误解;由于团员多来自不同的音乐专业方向,声音用声方式不统一、开始的声音融合度并不高;对合唱艺术的认识不够全面,认真程度和合唱学习能力反而不如很多非音乐专业的学生。
课程排练建议:需要指挥老师的正确引导,以及与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导师进行必要的沟通,多管齐下。
针对声音的融合度训练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的配合,在每次合唱排练热身练习以及作品各声部熟悉读谱阶段,指挥要充分备课,融入声音训练及统一的母音咬字规则等概念,提高学生对合唱艺术的兴趣和排练的积极性。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之大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培养
178沈 洁: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之大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培养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之大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培养沈 洁(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艺术教育就是通过一定的知识、理论传播和必要的技能训练来提高人的审美修养和审美能力,培养人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
艺术教育有广义、狭义和专业、公共之分。
高校既是专业艺术教育和专业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也是公共艺术教育重要的平台。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重要途径。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涵盖音乐、舞蹈、文学、美术、戏曲与戏剧等多种艺术门类,涉及大学生艺术兴趣、艺术知识、艺术欣赏和艺术表现能力等多方面的培养与训练,因此是一项系统工程。
本文仅就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中大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培养这一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高校大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培养的价值与现状音乐是大学生最熟悉、最喜爱同时也能朝夕接触的艺术门类。
音乐也是大学生日常生活中最为亲密的可以诉诸心灵的“朋友”。
2012年,一项关于江苏省内大学生“喜爱不同艺术门类的大学生人数及占被测总人数比例”的调查显示,“在江苏省内12所高校参与调查的1440名大学生中,喜爱音乐的人数最多,占59%,达731人”[1]。
其次是美术和舞蹈。
因此,大学生音乐审美教育和审美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的美育价值。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不是为了培养专门的艺术人才,而是为了提升人的文化艺术修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音乐不是单纯的消遣和娱乐,它有着深厚的精神文化内涵,一个人对音乐的感受力、鉴赏力和表现力体现着一个人的审美修养和综合素质。
正如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一样,对于大学生来说,美的音乐能够丰富情感,陶冶情操,完善人格。
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和音乐审美能力培养不是要让大学生成为艺术家,而是要提升大学生的音乐素养;音乐欣赏课程不是让学生了解一两条音乐艺术规律和学会几种音乐技能,而是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基本的音乐鉴赏能力;指导大学生音乐审美实践,不是要让大学生单纯赏析名曲名作,而是要让大学生在发展自己的同时,修身养性,通过音乐等艺术形式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学会在音乐审美中获得压力的释放和精神的放松。
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2.10.25•【文号】教高厅函[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经研究,教育部与科技部决定将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更名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并定于2012年11月24-25日在北京联合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论文进行学术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择优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成果,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高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研讨会:研讨和交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经验。
4.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创新创业计划工作研讨会:研讨和交流各省、区、直辖市推进地方高校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经验。
二、时间和地点会议时间:2012年11月24-25日(会期2天)。
会议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三、参会人员1.有关高校学生代表。
入选“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的学生代表,每篇论文限1人。
入选“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新训练参展项目的学生代表,每项限1人。
入选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参展项目不再单独安排学生代表参加。
2.有关高校教师代表。
有学术论文及项目入选“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高校,每校教师代表不超过2人,其中高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1人,学术论文或参展项目指导教师1人。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教高[2016]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5.16【实施日期】2016.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教高﹝2016﹞7号)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参加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展示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选拔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定于2016年5月至8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宗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全国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全国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省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工业大学承办。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赞助。
江苏省2006-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江苏省2006-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艺术体育类总分是440分)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江苏省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信息为2012年的仅供参考几类特殊考生报名的注意事项:1、报考体育、艺术类(含体育、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于11月18日前发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
考生凭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参加体育或艺术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参加我省体育、艺术类(音乐、美术)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网上确认本人的专业考试信息。
同时,考生需要预先办理一张已开通网上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多名考生可以使用同一张借记卡),在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的同时还要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只有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专业考试信息的确认方才有效。
专业考试信息确认成功以后,考生可以查询和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二、考生报考科类及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文件精神,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招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5.21•【字号】苏教办体艺[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09]9号)各有关高校:根据《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08]10号)精神,全省不少高校积极申报省大学生艺术团。
为了遴选出代表江苏高校艺术教育水平的大学生表演团队,提升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已申评省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高校进行现场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本次考核工作在6月中旬进行(详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依据《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和申报基本要求》,对申报高校的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步骤1、听取学校关于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建设情况的汇报(20分钟);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30分钟);3、查看场馆设施器材(30分钟);4、随机召集学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师生举行座谈会(60分钟);5、观看艺术团演出(20-30分钟);6、专家汇总考核情况。
四、其他事项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做好相应工作准备。
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本校公共艺术教育和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工作,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完善提高。
2、考核结果由我厅汇总后,于9月份正式公布。
凡获良好及以上等第的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将命名为“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
3、现场考核期间,请各高校代为安排专家食宿地点(费用自理),并根据时间安排表到上一所高校接专家抵校。
4、请各高校于5月28日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名单(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报我厅体卫艺处。
联系人:王嵘,联系电话:************,138****6609附件: 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考核时间安排表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11•【字号】苏政办发〔2016〕75号•【施行日期】2016.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深化学校美育改革,强化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注重发掘江苏历史文化资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全省学校美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与德育、智育、体育等协调发展。
到2020年,基本形成大中小幼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与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三)全面提高美育课程质量。
各地各校要依据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
义务教育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等校本课程和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课程。
幼儿园普及艺术游戏课程。
普通高中在开设规定学分要求的音乐、美术课程模块基础上,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并将选修模块专业课程和校本课程纳入课程学分管理。
职业院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开设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探索设立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和学生需求的美育拓展课程。
南通高校音乐教育中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研究
南通高校音乐教育中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研究【摘要】本文研究了南通高校音乐教育中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情况。
首先分析了南通高校音乐教育的现状,接着探讨了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现状,以及在音乐教育中面临的挑战。
然后提出了一些有效的途径和策略来促进地方音乐文化的传承,并探讨了其意义。
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强调了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通过本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南通高校音乐教育中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为音乐教育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南通、高校、音乐教育、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研究、现状分析、挑战、有效途径、策略探讨、意义、未来研究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南通市是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地方音乐文化资源。
在当今社会,随着全球化的影响和信息化的发展,地方音乐文化传承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
南通高校作为培养音乐人才的重要阵地,承担着传承和发扬地方音乐文化的重要使命。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南通高校音乐教育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地方音乐文化传承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对南通高校音乐教育中地方音乐文化传承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现状、挑战、有效途径和策略,旨在通过深入分析,为南通高校音乐教育提供有效的发展建议,促进地方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1.2 研究意义南通地处江苏省中部地区,拥有丰富的音乐文化传统,如南通民歌、南通古琴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交流的加深,地方音乐文化传承已成为当地高校音乐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旨在探讨南通高校音乐教育中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现状、挑战、有效途径和策略,以及其意义和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深入研究南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地方音乐文化传承问题,可以促进南通地方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弘扬地方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提高高校音乐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音乐人才。
也可以为其他地区的高校音乐教育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中国音乐教育的全面发展。
研究南通高校音乐教育中地方音乐文化传承的意义重大,具有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
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办体艺[2012]1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8.06
【实施日期】2012.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的
通知
(苏教办体艺〔2012〕17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2〕19号,见附件3)精神,为做好选拔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8月27日-29日在南京师范大学举办第五届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