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店卫生院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管理制度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卫生室成为人们日常保健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保障群众用药权益,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我卫生室将积极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开展基本药物清单管理卫生室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清单的要求,对卫生室内的药物进行分类清单,对于纳入基本药物清单的药物,我们将优先从定点药店进行采购,并保证其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对于不在基本药物清单内的药品,在必要情况下需经过主治医生的审批后方能使用。
二、建立配送渠道平台卫生室将主动联系可靠的药品供应商,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与其他药店建立合作关系。
凭借塑造统一采购的机制,我们可提高采购药品的价格优势,并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配送渠道平台,不断健全质量监管机制。
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卫生室将主动与政府医疗机构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于诊疗过程中所使用的基本药物及其剂型、规格和收费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以便政府监管部门对相关药品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也为卫生室实现合同约定价格提供数据支持。
四、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在基本药物清单建设之外,卫生室还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在采购过程中所购买的药品均符合药品质量标准。
同时,卫生室还将加强对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做到分类储存,定期归档,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在药品使用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管理卫生室将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基本药物清单管理标准的认识,增强其对于合理用药的意识和要求,从而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对群众健康的维护。
六、加强对群众宣传和教育卫生室将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基本药物的优势,让大众了解基本药物的定义、使用范围和用法用量,同时也引导大众自觉抵制滥用药物现象。
总之,以上是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保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基本药物的使用,确保医护人员在合理、安全、规范的原则下使用基本药物,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临床科室和药房,以及与基本药物有关的所有相关人员。
二、基本药物清单1. 基本药物的确定基本药物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基本药物清单的发布基本药物清单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发布,并在医院内部和外部进行公示,以便患者及时了解可使用的基本药物。
三、基本药物的申请和使用1. 用药申请医护人员在使用基本药物之前,必须填写用药申请表,并经过临床科室主任或药剂师的审核,方可使用。
2. 用药记录医护人员在使用基本药物时必须详细记录患者的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信息,并由临床科室主任或药剂师进行审核和签名。
3. 药物配发药房负责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配发所需的基本药物,并填写相应的出库记录,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四、基本药物库存管理1. 库存监控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基本药物的库存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需求相符。
2. 库存报警当基本药物的库存数量低于所设定的安全库存阈值时,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发出库存报警,并及时采购。
3. 库存盘点药事管理部门定期对基本药物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基本药物的存放和保管1. 存放条件基本药物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无异味的药品储存室或专用货架上,防止药品受潮、变质或污染。
2. 药品分类药房必须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用途将基本药物进行分类存放,便于快速查找和取用。
3. 保质期管理药房必须对基本药物的保质期进行及时监测和管理,确保过期药品及时淘汰,避免使用过期药物给患者带来风险。
六、基本药物的退库和报损1. 退库程序医护人员如需退回已经申请的基本药物,必须填写退库申请表,并经临床科室主任或药剂师的审核,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基本药物是指国家确定的适应症广泛、药效确切、安全可靠、价格适中的药物,是社会公共健康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药物,各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1.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使用经验以及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因素,制定并定期修订基本药物目录。
目录中的药物应为治疗常见、多发疾病的必需药物,且应有明确的规范用法和用量。
2.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国家通常会采取多种措施。
例如,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采购,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建立基本药物的配送和储备体系等。
3.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为了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国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药物信息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医生和患者对基本药物的认识。
其次,建立和完善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诊疗指南,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
此外,国家还会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生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4.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为了控制基本药物的价格,国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的价格政策,采取控制价格上涨的措施。
其次,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防止药品价格的垄断和不正当涨价。
此外,国家还会推行药物招标采购制度,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
5.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国家会加强药品的质量监管。
首先,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质量评价和监控。
其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总之,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制度体系,包括了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供应保障、合理使用、价格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药物,可以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和合理使用水平,从而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卫生站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站基本药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站内所有基本药物的管理,包括采购、储存、使用、调配、销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第二章基本药物目录第四条本卫生站基本药物目录由卫生站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地方增补目录及本站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更新。
第五条基本药物目录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价格等信息。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基本药物的采购应遵循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开。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用药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站长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采购的基本药物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基本药物应按照药品储存规范要求,在适宜的条件下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一条储存药品应实行色标管理,不同批次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明确的标识。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疗人员在使用基本药物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指南进行。
第十三条医疗人员应定期参加基本药物知识和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第十四条基本药物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章调配与销售第十五条基本药物的调配应由具备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调配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卫生站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价格、销售时间等信息。
第七章报废管理第十七条基本药物因过期、变质、损坏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第十八条报废的基本药物应由专人负责,经查实无误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卫生站应定期对基本药物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1. 概述基本药物是指在卫生系统中被广泛应用、必需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适应地区疾病特点的药物。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权益,合理且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
2. 基本药物清单的确定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稳定供应和患者的用药需要,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编制本地区的基本药物清单。
基本药物清单的制定应综合考虑疾病负担、社会经济状况、临床需求等因素,并经过专家评审和公众意见征询。
清单包括药物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剂型、生产商等信息,以便医疗机构和患者准确选择和使用。
3. 基本药物的采购与配送医疗机构应按照基本药物清单的要求进行采购和配送。
采购过程应透明、公平,并遵循招标和合同管理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与经营基本药物的药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基本药物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可靠。
配送过程应遵循冷链运输和灵活调剂的原则,以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基本药物的储存和保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房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基本药物的储存和保管。
药物应根据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
药物的有效期应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测,过期药物应及时清理和销毁,防止使用过期药物对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系统,防止药物的盗窃和滥用。
5. 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开展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和规范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知识和技能。
医生在开具基本药物处方时应遵循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疗程等原则,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用药决策。
患者在使用基本药物时应按照医生的指导和说明进行合理用药,遵循药物的用法、用量和用药的时间。
6. 基本药物的监督和评价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管理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指导意见。
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患者对基本药物的反馈和投诉,及时处理并解决问题。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规定》,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2.购药计划应根据临床的用药需求,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购进药品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采购,验明药品相关合格证书,并对药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保证药品质量,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拟定购药计划,经院长批准方可从规定药品销售单位购置药品。
3.临床要求的新药,需由卫生院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填写首次购药审批表,由院长签字方可购入。
使用新药时,要注意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对购置药品的质量、数量、购入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出库手续。
严格执行入库验收、核对等工作,每月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室进行核对。
做好药品的期效、品种、账目等项目登记工作。
注意发现存放药品的变化,若出现问题,及时与该药品销售单位进行联系,更换或退掉,并做好各项登记。
5.药品应在符合环境要求的条件下放置,根据药品特性(如避光、低温)分别保管,注意药品失效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
6.毒麻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有安全贮存设施,实行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7.建立进、销、存账目管理,做到日清、日结、月盘存,每月对库存的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抽查,全年覆盖率达100%。
8.销售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品种,在指定网站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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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模板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卫生院基本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涉及基本药物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药品采购管理1. 卫生院应建立药品采购小组,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2. 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采购药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药品验收与储存1. 药品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核对药品的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2. 药品应存放在符合储存条件的库房内,避免高温、潮湿、直接日光照射等不利因素。
3. 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四、药品使用管理1. 医生开具处方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 药师负责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对不合理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3. 患者使用药品时,医护人员应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
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 卫生院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报告。
2. 对于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患者安全,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六、药品质量监管1.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2. 对于过期、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应立即隔离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人员培训1. 定期对卫生院内涉及药品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
八、监督检查1.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卫生院的需求和法规要求。
卫生室基药管理制度
卫生室基药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卫生室基药的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合理合法地使用和管理基础药物,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设有卫生室的办公场所。
2. 基药管理的内容和标准2.1 基药采购1.基药采购需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流程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卫生室基药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基药采购时应注意药品的有效期,不得购买过期药品。
2.2 基药存储1.卫生室基药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柜或药品柜子内,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保质期。
2.药品柜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并安装警报系统。
3.基药存储时,应按药品种类分类、标识、整理并定期清点。
4.存放过期、变质或其他无法使用的基药应及时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2.3 基药使用1.卫生室基药的使用应由经过培训的员工负责,并按照医生或护士的指示进行使用。
2.基药使用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和适应症,避免误用或滥用。
3.使用要求需要换药的员工,应主动配合,不得擅自调整用药剂量或停药。
4.员工遇到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报告给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
2.4 基药报废和处置1.任何过期、变质、损坏或不再使用的基药,应及时报废,并填写报废记录。
2.报废的基药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分类,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基药报废的具体处理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管理和考核标准3.1 管理标准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基药管理人员,负责卫生室基药的管理工作。
2.卫生室基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基药的采购、存储、使用和报废工作。
3.卫生室基药管理人员应与卫生室内的医务人员和员工密切配合,定期进行基药管理的培训和交流。
3.2 考核标准1.卫生室基药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目标和要求,完成基药采购、存储、使用和报废的工作。
2.基药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基药相关的问题和投诉,并提供解决方案。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基本医疗保健和基本药物供应的责任。
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是卫生院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患者用药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基于此,详细介绍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基本药物确定和更新规定1.根据国家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卫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基本药物,并进行清单确定。
2.基本药物清单应包含临床常用、疗效确切和安全性较高的药品,能够满足大部分患者的治疗需求。
3.基本药物清单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最新的药物进入清单,并及时淘汰不再推荐使用的药物。
二、基本药物的配备和库存管理1.卫生院应根据基本药物清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合理配备基本药物,并保证库存的有效管理。
2.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
3.药品库存管理应科学严谨,建立定期清点、盘点和报损制度,确保库存的及时补充和安全管理。
三、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1.卫生院应提供基本药物供应服务,确保患者按照医生的处方方案获得所需药品。
3.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药物清单进行开药,并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和解释。
四、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1.卫生院应建立药品质量监管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2.药品贮存和保管应符合药品质量管理的要求,遵循正确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防止药品受到损害。
3.对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追溯药品流向和责任。
五、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1.基本药物价格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定价,确保合理利润和患者的用药负担可承受。
2.卫生院应根据基本药物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基本药物的销售价格。
3.价格管理应透明公开,遵循市场规律,防止不合理涨价和虚高定价。
六、基本药物的信息管理1.卫生院应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的信息系统,包括药品采购、配备、库存、使用和消耗的全过程信息记录。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卫生院药物的采购、使用、储存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药物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实行基本药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的采购、配送、储存、使用、销毁等。
三、药物采购1. 基本药物采购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公开、公平的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信息获取及比价制度,及时了解市场行情,选择性价比高的药品。
3. 采购部门应当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规定药品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相关要求。
四、药物配送1. 药品配送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不得将药品过期或者破损的药品配送到卫生院。
2. 接收药品的部门应当仔细核对配送单和药品,对批次、规格、数量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供货商反馈。
五、药物储存1. 卫生院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仓库,要求药品仓库符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储存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2. 药品仓库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药品,并按规定分类、标识、整理。
3. 药品储存区域内要保持干燥、通风、清洁,不得混存、乱堆、乱放。
4. 对于有毒、易腐烂、易变质的药品应当采取特殊的储存措施,如隔离存放、冷藏、干燥等。
六、药物使用1. 临床使用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不得超量开药或者滥用药品。
2. 临床用药应当按照临床路径、治疗方案等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种类、规格等。
3. 在临床使用中,要注重用药的合理性,避免多药合用、重复用药等。
4. 输液、麻醉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不得由非医护人员使用。
七、药物销毁1. 过期药品应当及时清点、贴标、分类、整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2. 过期药品销毁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销毁的安全、有效。
3. 在销毁过程中,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卫生所基药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所药品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所所有药品的使用、储存、配送、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管理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规范》执行。
第五条药品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药品的质量、价格、供应情况,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标准、价格、供货时间、验收标准等。
第七条药品入库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保持库房通风、干燥、清洁,防止药品变质。
第九条药品出库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第三章基药使用第十条本卫生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使用均以基本药物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医疗人员应熟悉基本药物目录,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第十二条医疗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用药,合理选择药品;2. 首选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3. 避免重复用药,减少不必要的药物相互作用;4. 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年龄等因素,合理调整用药剂量和疗程。
第十三条医疗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本卫生所设立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使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出库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2. 药品使用是否符合基本药物制度要求;3. 医疗人员处方开具是否符合规范;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情况。
第十六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卫生院是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药物供应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和供应,建立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关于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详细介绍。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1.制定背景: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不足、基本药物供应不均等问题。
2.制定目的:建立健全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卫生院合理用药、规范用药、药物安全,并提高药物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二、制度的重点内容1.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根据卫生院的药物需求和农村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情况,确定适用的基本药物目录。
并根据药物的使用频次和疗效,将基本药物分为不同级别,并做好目录的定期修订和更新工作。
2.采购管理制度:卫生院应建立科学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保障充足的库存量和合理的采购数量。
同时,要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药物的流入。
3.药物配送和使用管理:卫生院需要制定药品配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储存、配送和使用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要求医务人员对药品进行统一登记、分级管理,并建立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和反馈机制。
4.药品质量管理:卫生院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定期对药品进行验收和检测,建立药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
5.用药指导和药物知识培训:卫生院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药学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基本药物使用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用药指导,提高他们的药物使用常识和自我用药能力。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研究制定方案:卫生院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制度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2.方案的宣传和培训:卫生院应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和解释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并组织相关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3.实施和监督:卫生院应按照制定的方案,逐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柴胡店卫生院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管理制度.
柴胡店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我院严格按照卫生局《宁津县卫生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辖区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我院下属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216种省增补药物,2012年9月30日前为卫生室非基药使用过渡期,过渡期后不再使用非基本药物。
2、各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药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若发现查实自行加价的或在过渡期后仍使用非基药者,将依据规定扣发本月份专项补助资金。
3、我院负责各中心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工作,各中心卫生室于每月4日和19日上报药品需求计划,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并及时配送至各中心卫生室。
同时每月4日要将上月的药品款如数缴至医院。
4、各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另行采购药品,若违规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扣发专项补助资金,上报卫生局取消其定点卫生室资格。
5、新农合报销者,报销程序按照卫生院的一致要求,非基药不得享受新农合报销,填制门诊补偿登记明细表,打印门诊报销补偿凭证一式三份,每月29日上报卫生院此项表格,待下月中旬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后即时返还各中心卫生室。
6、承担报销的各定点中心卫生室,要严格落实新农合等有关制
度,保证报销程序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按时公示报销信息。
若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采取各种方式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上报卫生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宁津县柴胡店中心卫生院 2012-9-1。
卫生所常见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所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所内所有药品的管理,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医疗器械等。
三、药品采购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药品采购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期限等。
3. 药品采购应定期进行,确保药品库存充足,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4. 药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同类药品的价格、质量等信息,合理选择采购渠道。
四、药品验收1. 药品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2.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标签等。
3.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4.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五、药品储存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应分类存放,分别存放不同性质的药品,避免相互影响。
3.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4.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标识,便于管理和查找。
六、药品使用1. 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用药史等因素,合理开具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师应严格执行处方调剂制度,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用药合理、准确。
3. 患者用药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用药目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4. 患者用药期间,医师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七、药品报废1. 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无法继续使用的,应予以报废。
2. 报废药品应登记造册,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报废药品不得再次销售或使用。
八、监督检查1. 卫生所应定期对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和合理应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对基本药物的采购、库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
三、基本药物目录1.基本药物目录是指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列出的基本药物清单。
基本药物目录应包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对于公众健康有重要意义的药物。
2.基本药物目录应根据当地的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确定。
基本药物目录应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
四、基本药物的选用和使用1.临床医生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临床指南和药物治疗指南,合理选用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2.基本药物的使用应根据病情进行合理的剂量和使用频率的调整。
3.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基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等,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
4.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疗效评价,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良反应和调整治疗方案。
五、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1.基本药物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的稳定性。
2.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基本药物的使用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3.医疗卫生机构应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定,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安全和质量的控制。
4.基本药物的配送应符合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保证基本药物的有效期和保存条件。
6、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1.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2.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库存量,避免过量存储或者库存不足的情况发生。
3.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的库存监管,定期检查库存的有效期和质量,确保基本药物的有效使用。
4.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基本药物的库存情况纳入日常质量控制的监测范围,及时处理库存不良品和过期药物。
基本药物实施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实施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药物实施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药品在医疗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用药不当甚至可能给患者造成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健全的药物实施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制定管理制度1.明确药物使用的目的和意义药物使用是治疗疾病、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
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药物使用的重要性,正确把握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剂量、频率等内容,最大程度地确保药物对患者产生积极的疗效。
2.建立用药风险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该建立用药风险评估制度,对各类药物进行评估,明确不同药物的禁忌症、副作用等信息。
在使用高风险药物时,需加强监控、加强药物的使用者对药物的监测,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3.明确用药责任医务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应当明确自己的用药责任,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化操作流程执行用药工作,确保用药程序合规合法。
4.建立用药闭环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闭环管理机制,包括用药前评估、用药中监测、用药后复查等环节,确保患者用药过程全程受到监管和控制。
二、培训医务人员1.加强药品知识培训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药品知识的培训,了解各类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等信息,提高对药物使用的认知水平,为合理用药提供理论依据。
2.加强药品使用技能培训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药品使用技能的培训,包括如何正确配药、如何正确给药、如何监测患者的用药反应等内容,确保用药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3.定期开展用药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该定期开展用药知识培训,及时更新医务人员对药品的了解,保持医务人员对用药的认识水平,提高用药安全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1.建立用药记录系统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用药记录系统,对患者每次用药进行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给药时间等信息,确保用药过程的可追溯性。
2.加强用药监督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督,查找用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当的用药行为,并对不合规用药进行处理。
卫生站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卫生站药品管理工作制度一、药品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特殊产品,其管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居民用药安全。
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药目录和医保用药目录,准备本站的药物。
三、本站由专人负责管理药品,定期制定领药申请单,按规定时间到所属中心统一领药,不得不经过中心擅自独立进药。
四、卫生站对领取的药品进行认真核查,如发现药品质量、数量及种类不符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向中心报告。
五、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药品保管的特殊条件(如避光、低温等)分别保管;应注意药品的失效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
六、依据处方发出药物,剂量要准确,品种核对无误。
七、每月25日对站内药品盘库,要做到账物相符。
八、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按规定履行药品交接手续。
药品管理办法一、人员要求1、卫生站药柜由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专人负责。
2、从事药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药品工作。
二、药品配备原则卫生站立足于居民小区,以防为主,药品以常见病、老年病和流行病的治疗、预防,并按照高效、安全、价廉、少量的原则配备(原则上不超过一月用量)。
原则上不配备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及毒品、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管理1、建立药品账册,药品管理人员专人负责。
2、药品管理人员执行卫生站药品管理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3、卫生站使用的药品必须从中心调入,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4、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逐项验收外观质量、批准文号、商标、批号、有效期和数量等项目,并登记在册。
5、注重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效期登记簿,标出到期药品的效期,对期限较近的药品要及时处理,药品使用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
6、药品必须分类定位放置,应按药理作用,剂型类型和药品的理化性质摆放。
7、配方要“三查七对”,药袋上注明药品、病人姓名、用法用量、特殊用法或注意事项应注释清楚。
8、建立重点药品日报制度(贵重药品及安全范围小的药品)及时做账、账物相符。
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基本药物定义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公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2、组织领导及职责
(1)基本药物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引进、应用各项制度,组织处方点评及合理使用督导工作。
(2)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加强临床医师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落实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鼓励临床医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中的作用。
3、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1)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国家基
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65%,省增补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高于35%,市增补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高于20%。
(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政策;通过XX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每月编制订单不超过4次。
4、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
(1)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
药剂科收集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
(2)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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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店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我院严格按照卫生局《宁津县卫生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辖区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我院下属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216种省增补药物,2012年9月30日前为卫生室非基药使用过渡期,过渡期后不再使用非基本药物。
2、各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药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若发现查实自行加价的或在过渡期后仍使用非基药者,将依据规定扣发本月份专项补助资金。
3、我院负责各中心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工作,各中心卫生室于每月4日和19日上报药品需求计划,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并及时配送至各中心卫生室。
同时每月4日要将上月的药品款如数缴至医院。
4、各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另行采购药品,若违规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扣发专项补助资金,上报卫生局取消其定点卫生室资格。
5、新农合报销者,报销程序按照卫生院的一致要求,非基药不得享受新农合报销,填制门诊补偿登记明细表,打印门诊报销补偿凭证一式三份,每月29日上报卫生院此项表格,待下月中旬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后即时返还各中心卫生室。
6、承担报销的各定点中心卫生室,要严格落实新农合等有关制
度,保证报销程序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按时公示报销信息。
若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采取各种方式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上报卫生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宁津县柴胡店中心卫生院 20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