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共基础知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图文
宗教教育自由
公民有权接受宗教教育或参与 宗教培训,提高自己的宗教素
养和修行水平。
宗教财产自由
宗教团体和信教公民的合法财 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
人不得非法侵犯。
社会经济权利
工作权
受教育权
公民有权依法参加工作,获取劳动报酬, 享有劳动保障和劳动权益。
公民有权接受教育,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 义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 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
公民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款。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纳税人也享 有相应的税收权利,如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等。
03
CATALOGUE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的相互依存
权利的行使依赖于义务的履行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需要依赖于其他公民或国家机关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受教 育权、劳动权等。
财产权
健康权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占有或损害。
公民享有身体健康的权利,有权接受医疗 保健服务,并依法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
02
CATALOGUE
公民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 的义务,包括保守国家秘密、 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 为等。
公民应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 的工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 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发展
法律应保障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法律在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时,应充分考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发展,避免出现权利过度扩张或义务过度限制的情 况。
平衡发展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通过平衡发展权利与义务,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发展 。
政治法律: 法治社会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政治法律:法治社会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公民拥有一系列基本权利和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确保公民享受自由、平等、正义以及个人尊严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政治法律领域中与公民相关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1.言论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个人意见、观点和批评政府。
2.宗教信仰自由:每个公民都享有选择宗教信仰以及宗教实践的自由。
3.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保护,包括居住地、通讯内容和个人信息等方面。
4.人身安全:每个公民都享有不受非法侵害和暴力威胁的权利。
5.平等权利:所有公民在政府机构、就业、教育以及其他领域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无论其种族、性别、宗教或其他特征。
6.公正审判:每个公民都有接受公正司法程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裁决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1.遵守法律:作为社会成员,公民有义务遵守法律并尊重规则,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2.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并避免歧视和侵犯他人的权益。
3.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公民有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包括投票选举、参与志愿者工作和关注社会问题等。
4.纳税义务:每个公民都有纳税的义务,以支持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发展。
5.守信诚实:公民应该诚实守信,遵守契约和合同,并履行个人承诺。
结论在法治社会中,公民享有一系列基本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在确保个人自由与平等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稳定、正义和进步。
通过理解并履行这些基本权利和义务,我们可以建设一个更加文明、公正以及富有活力的社会。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讲义-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二章宪法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同等的保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
平等地享有权力(守法)、平等地履行义务(守法)、平等地适用法律(司法);但立法上不平等。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既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又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处于首要地位)、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监督权监督权(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包括批评、建议权(针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的一切行为),控告、检举、申诉权(仅针对违法失职行为)。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取得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如冤假错案、暴力执法)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非宗教自由;国家既不鼓励不提倡;无传教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执行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982 年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权利是指公民在国家法律保护下所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之一。
公民权利的实现不仅需要国家的法律保障,也需要公民自身的意识和责任。
同时,公民权利也与公民的义务相辅相成。
公民义务是指公民在国家法律规定下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权利是公民在国家法律保护下享有的合法权益。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人身权、财产权、表达权、参与权等。
首先,生存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每个公民都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国家应当通过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公民的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如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教育保障等。
同时,公民也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实现个人的发展。
其次,人身权是公民的另一个重要权利。
公民拥有自身的身体和自主决策权。
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公民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身体权益,不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此外,财产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
公民拥有自己的财产,有权享受自己劳动所得的成果。
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维护公民的财产安全。
公民也应当依法纳税,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同时,表达权和参与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
公民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有权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国家应当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参与权,为公民提供广泛的表达和参与平台。
公民也应当理性表达和参与,尊重他人的意见,共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二、公民的义务公民的义务是公民在国家法律规定下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参与公共事务、保护环境等。
首先,遵守法律法规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公民应当了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民应当自觉守法,依法行事,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维护社会秩序是公民的另一个重要义务。
公民应当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尊重社会公共秩序,不扰乱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
1.法律与道德的共同性体现在(ABC)A.它们是社会规范B.它们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C.它们都是社会调控的手段D.它们都具有程序性的特点E.它们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2.刑事诉讼法属于(A)。
A.程序法B.实体法C.特别法D.临时法3.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其中,根本法又称民法。
(错)4.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范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称为(A)。
A.委任性规范B.确定性规范C.准用性规范D.义务性规范5.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D)。
A.人的思想动机B.他人的行为C.人的相互行为D.每个人自己的行为6.下列说法中,体现法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有(BCD)A.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B.对一般文化事务进行管理C.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D.法律在经济上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7.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有(ABD)A.一国法律体系是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有机组合而成B.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准C.法律制度是组成法律部门的最小单位D.行政法是我国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8.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BD)A.商品房B.计算机软件C.公民D.文艺演出9.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
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县检察院的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
黄某于是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张某行为。
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B)。
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10.根据法律责任种类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BCD)A.道德制裁B.刑事制裁C.民事制裁D.行政制裁11.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选项是:(BC)A.某私企职员王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B.杜某因骑车不慎,撞伤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C.谭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裁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10万元D.刘某因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被开除党籍12.宪法的特征主要有(ABCD)。
粉笔公基知识点
粉笔公基知识点一、公共基础知识点1. 宪法•宪法的概念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历史背景•宪法的修改和解释•宪法对个人权利的保护2. 公民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公民的身份和国籍3.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概念和种类•法律的形式和效力•法律的适用和法律责任4. 国家机关和行政管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监督二、政治学知识点1. 政体与政权•政体的概念和分类•不同政体的特点和优缺点•政权的转移和合法性2.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的定义和要素•不同政治制度的实践和作用•政治制度改革的意义和挑战3. 政治权利与政治参与•政治权利的主体和内容•政治参与的形式和途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参与三、经济学知识点1. 经济基本概念•经济的定义和要素•不同经济体制的特点和优缺点•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比较2. 市场与价格•市场的概念和功能•价格的形成和调节机制•市场竞争和市场失灵3. 工业与农业•工业化的定义和特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农业关系与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四、社会学知识点1. 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概念和组成要素•社会关系的类型和特点•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2. 社会变迁与社会发展•社会变迁的原因和方式•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和目标•社会稳定与社会变革的关系3. 社会问题与社会建设•社会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途径•社会建设的内容和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建设以上是粉笔公基知识点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全面、详细、完整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同时也能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并努力学习公共基础知识,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完整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完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完整法律基础知识是公务员考试必考的内容之一,而公共基础知识则是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将为大家呈现一份完整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库,并给出相应的答案和解析。
一、选择题1、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A. 受教育权 B. 劳动权 C. 言论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答案:D 解析: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权、劳动权和言论自由,而宗教信仰自由并未明确提及。
2、下列哪个机构不属于我国司法机关?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公安机关 D. 立法机关答案:D 解析: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立法机关不属于司法机关。
3、下列哪个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A. 劳动合同关系 B. 婚姻关系 C. 继承关系 D. 劳动关系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关系属于财产关系的一种,因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4、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 A. 非法拘禁 B. 故意伤害 C. 盗窃D. 无证驾驶答案:D 解析:无证驾驶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二、判断题1、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对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2、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答案:对解析: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案:对解析: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4、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答案:对解析: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三、简答题1、请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
《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公共基础知识是各类公职考试中常常涉及的一个重要科目,它涵盖的内容广泛且繁杂。
在众多的知识点中,有一些高频考点经常出现在考试中,掌握这些考点对于提高考试成绩至关重要。
首先,政治部分的高频考点不可忽视。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重点之一,其中包括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等内容。
例如,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实践与认识的关系等,这些都是常见的出题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是必考内容,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重要论断和战略部署。
法律部分在公共基础知识中占据较大比重。
宪法是根本大法,其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等是高频考点。
民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合同等内容经常被考查。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常见犯罪的认定等也是重点。
行政法中,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是常考知识点。
经济部分同样不容忽视。
宏观经济中的宏观调控政策,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表现和应对措施。
微观经济里的市场机制、市场类型、供求关系等也是常见考点。
此外,经济常识中的一些重要经济学概念,如 GDP、GNP、CPI 等,也经常出现在试题中。
人文历史部分,中国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中的重要事件、人物和文化成就都是常考内容。
例如,古代的四大发明、朝代的更替、重要的变法改革等;近代的鸦片战争、甲午战争、辛亥革命等;现代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的成立和发展等。
世界历史中的重要文明古国、重大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也可能会被考查。
科技部分,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这部分的比重也在逐渐增加。
常见的考点包括信息技术,如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互联网的应用;生物科技,如基因工程、克隆技术;新能源技术,如太阳能、风能、核能的利用;以及航空航天技术等。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遵守法律成为一种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法律的定义与作用法律是指国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通过制定、执行和解释法规,调整社会关系,规范公民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并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从这个角度看,法律的作用在于制定和维护公共规则,它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律的分类一般来说,法律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法规和法律条款。
法规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
而法律条款则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规范性的条款,包含合同条款、裁判文书、律师意见和建议书等。
法律的构成法律通常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导言、正文和附则。
其中,导言是法律文本的开头,主要是对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和目的进行阐述;正文是具体的法律内容,也是法律文本的最重要部分,包括法律的定义、规定、罚则和实施细则等;附则则是关于法律实施和执行的规定和要求,是对正文的补充和解释。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取决于其制定的对象和目的。
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和法律规范的根源,具有最广泛的适用范围,所有公民和机构都必须遵守宪法。
其他法律则根据其制定的对象和目的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
例如,刑法适用于违反刑法规定的罪行,而商法则适用于商业和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法律的约束力法律的约束力是指其对公民和机构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作用。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其约束力最大。
其他法律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相对较小。
当个人或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时,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约和惩罚。
法律的追究和救济当一项法律规定被违反时,法律将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在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况下,个人和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和获得救济。
公共基础知识大全(2)复习课程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第四部分公文写作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第五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监督体系等。
二、宪法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民法基本原则、物权、债权等。
五、刑法刑法概述、犯罪、刑法等。
第六部分附录【附录一】 2010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附录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附件三】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附录四】时事政治(2010.1—2010.12)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第四部分公文写作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第五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监督体系等。
公共基础知识大纲
公共基础知识大纲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
内容涉及广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等,了解常见犯罪种类、特点与刑罚种类、裁量,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
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内容主要涉及: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了解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发展战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与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一国两制”的构想与祖国统一以及外交战略;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意义以及主要内容;掌握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等。
第三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应用文基础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
内容主要涉及应用文含义、特点、种类、作用、格式和应用文的撰写;法定公文的特点、分类、构成要素、写作要求以及常用公文的撰写;事务文书概述以及常见事务文书的作用、要求以及撰写;公文处理的概念、基本任务、基本原则,收文、发文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办毕公文的处置。
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这一部分考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了解,测试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
内容涉及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内容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
第五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常识的了解情况。
主要涉及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等新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哪项不属于公民的教育权利?A. 接受义务教育B. 接受高等教育C. 接受职业教育D. 接受政治教育答案:D2.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C.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D. 一国两制答案:D3. 根据我国法律,以下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出版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答案:D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体现了什么原则?A. 法律的普遍性原则B. 法律的平等原则C. 法律的公正原则D. 法律的严肃性原则答案:B5.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 计划经济C.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D. 混合经济答案:A6.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的基本国策?A. 计划生育B. 保护环境C. 节约资源D. 私有化答案:D7.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体现了什么原则?A. 人权的普遍性原则B. 人权的平等原则C. 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原则D. 人权的优先原则答案:C8.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这体现了什么原则?A. 财产权的保护原则B. 财产权的平等原则C. 财产权的合法性原则D. 财产权的优先原则答案:A9.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这体现了什么原则?A. 宗教信仰的普遍性原则B. 宗教信仰的平等原则C. 宗教信仰的自由原则D. 宗教信仰的优先原则答案:C10.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这体现了什么原则?A. 人格尊严的普遍性原则B. 人格尊严的平等原则C. 人格尊严的尊重和保护原则D. 人格尊严的优先原则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以下哪些?A. 言论自由B. 出版自由C.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D. 宗教信仰自由答案:ABCD12.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哪些?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C.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D. 依法纳税答案:ABCD13. 我国宪法规定,以下哪些属于公民的平等权利?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男女平等C. 民族平等D. 职业平等答案:ABC14. 我国宪法规定,以下哪些属于公民的自由权利?A. 人身自由B. 居住和迁徙自由C. 通信自由D. 宗教信仰自由答案:ABCD15. 我国宪法规定,以下哪些属于公民的社会权利?A. 劳动权B. 休息权C. 受教育权D. 社会保障权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具有法制的国家,中国公民享有种种政治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政治义务。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最为基本的政治权利。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据法定程序,有权参加国家机关或者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策;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据法定程序,有权被选举为国家机关或者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之一。
监督权公民的监督权是对政府进行有效监督的权利。
公民有权依法对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不当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申诉,有权参加行政机关的监察工作,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反映和建议。
此外,公民还可以利用各种形式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提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言论、出版自由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地发表意见、发布文章、参加或者组织讨论和辩论等活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规定,公民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违法行为有批评、提出意见、控告的权利。
这些权利的实现,有利于防止权力腐败,推进社会进步。
政治义务公民的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责任。
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国家事务,充分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维护国家的稳定、团结和发展。
下面列举一些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爱国主义作为一名公民,爱国主义是基本的政治义务之一。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爱国主义是保持国家团结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公民应当爱国爱民、尊法守法,为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作出积极贡献。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义务之一。
公民应当珍视国家安全,严守国家机密和涉密事情的秘密,不得泄露任何国家秘密,如果发现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一、法律常识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作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纠纷矛盾。
3、法律的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4、法律的效力范围:法律的效力范围分为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
5、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政治常识1、政治的概念:政治是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
2、政治的基本形式:民主、专制和法治。
3、我国的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政治的核心: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5、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三、经济常识1、经济的概念:经济是指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2、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竞争、法制和开放性。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4、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变量,以实现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等宏观经济目标的政策。
5、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
四、管理常识1、管理的概念:管理是指组织为了实现目标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协调、有控制的活动。
2、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系统原理、人本原理、责任原理和效益原理。
3、管理的职能:管理职能是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责。
1.公共基础知识讲义-法律篇
法律主讲:罗红军法律之宪法一、宪法的形式特点1.内容: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二、宪法的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2. 基本人权原则3. 权力制衡原则4. 法治原则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真题-多选】宪法的特征主要有()。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B.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性问题C. 宪法的制定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宪法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ABCD【真题-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
A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徽、国歌、国旗、首都C (先公民,后国家)美国国家机构:国会大厦、白宫、联邦最高法院我国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间:3.5—3.14)1.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5 年。
3.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解释权归常委会) --修改、监督宪法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通过:全体代表的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不是全体到会代表)(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包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制定、修改法律(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注: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建制:机关、军队的组织编制和行政区划等制度的总称。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公基法律知识点
公基法律知识点公共基础知识(公基)考试是一门广泛涵盖各种学科的考试,其中包括了法律知识。
公基法律知识点是考生在备考公基考试时必备的一部分,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公基法律知识点,供大家参考。
一、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决定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基础。
宪法对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组织、法律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平等原则、人权原则、法治原则等。
二、刑法基本知识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和惩罚的法律,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利益的重要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原则、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等。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
三、民法基本知识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是保护个人权益和财产权益的重要法律。
民法包括了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行为、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等内容。
在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尤其需要重点掌握各种合同的要求和法律效力。
四、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是调整行政权和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涉及到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法律关系等内容,需要考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五、劳动法基本知识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
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考生需要熟悉劳动法的基本要求和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定。
六、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智力创造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和保护措施。
七、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包括了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等内容,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法的主要规定和基本原则。
总结:以上是一些公基法律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备考公基考试时,我们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可以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学习和记忆,提高对于法律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一, 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ꎮ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1, 同等原则: 身份同等, 没有公权力的介入2, 自愿原则: 不肯定也不能违法3, 公允原则: 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同等ꎻ4, 诚恳信用原则☆: (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 要守信5, 公序良俗原则: 良好的秩序, 和善的风俗6, 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运用权利, 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第二节民事主体一, 自然人概述自然人, 是依自然规律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是及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ꎮ(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资格。
ꎮ1, 开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始于诞生, 诞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 没有户籍证明的, 以医院出具的诞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 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ꎮ2, 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最终死亡, 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ꎮ(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ꎮ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类型包括:1, 完全的民事行为实力(完人)(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ꎻ(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ꎮ2, 限制民事行为实力(限人)(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ꎻ(2) 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ꎻ(3) 只能实施及他的年龄,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 比如赠送), 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ꎮ比如: 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本文档旨在介绍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是一种常见的招聘考试形式,旨在评估考生在公共基础知识方面的掌握程度。
以下是该考试的主要内容概述:
1. 宪法和法律法规
- 宪法基本原则
- 国家机构和政府机关的组织和职责
- 法律法规的层级和适用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政治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 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历史
- 中国近代史的重要事件和人物- 世界历史的重要事件和发展趋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发展过程
4. 经济基础知识
- 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和概念
-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基本知识- 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指标的解读- 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
5. 社会基础知识
- 社会学基本理论和概念
- 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认识
- 社会问题和社会管理
- 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
6. 科学文化基础知识
- 基本科学原理和科学方法
- 科技与文化的关系
- 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重要事件和成就
- 文化传统和文化保护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考试内容的概述,具体的考试大纲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事业单位而有所差异。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结合具体的考试大纲进行有针对性的复。
此外,本文档中提到的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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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共基础知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在我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1)执法平等;(2)守法平等;(3)反对特权;(4)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可能性。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十分广泛,现分述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法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达到法定年龄,即必须年满十八周岁;(2)享有政治权利,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则丧失此项权利;(3)选举权行使的范围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选举代表机关或其他公职人员;(4)选举权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
国家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的权利在受到分割时,可以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救济。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表述思想和观点的自由。
言论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以及传播科学知识的重要手段。
(2)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见解的自由。
(3)集会、流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
集会是指公民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集会、游行、示威三者采用的方式方法虽略有区别,但三者共同特点是表达某种意愿。
(4)结社自由。
结社自由是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
真题回顾(单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有关其选举权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吗?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不能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A[解析]《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所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还是应该有选举权,也无需经过监狱批准。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含义:(1)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为了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四)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这是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于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
人格尊严的内容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3)住宅不受侵犯。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除在必要的情况下,由国家侦查人员依法对刑事被告或者对可能隐藏犯罪嫌疑人的依据进行搜查外,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入或者搜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可以用书信、电报、电话等方式与他人自由通讯。
通信秘密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隐匿、毁弃、私自拆阅他人信件,或窃听他人通话。
(五)财产权
财产权主要指公民在占有财产上的一系列权利,亦即私有财产的权利,包括公民对个人有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使用、处分、出租、投资和不受非法侵犯等方面权利。
(六)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宪法》对公民的监督权作了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按照这个规定,公民行使监督有两种方式:(1)批评建议;(2)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有两种性质不同的申诉:(1)诉讼上的申诉。
当事人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
(2)非诉讼申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社团成员对有关组织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诉理由,请求重新处理。
(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主要包括:
(1)劳动权。
劳动权是指公民有劳动就业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的报酬的权利。
(2)休息权。
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完成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的劳动以后,享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一方面在于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劳动效力必需的。
(3)获得物质帮助权。
物质帮助权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受教育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5)文化权利。
公民文化方面的权利包括: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
(1)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父母有扶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
(2)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华侨,是指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侨眷,是指在国外居住的华侨在国内的亲属。
《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益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
(3)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受保护。
《宪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同时,宪法要求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庇护的权利。
”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公民基本义务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
四、正确认识和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
(一)基本权利的含义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基本的权利。
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1)基本权利是公民所必不可少的,或者说是最基本的、起码的权利。
(2)宪法的基本权利派生出其他一系列普通法律的权利。
(二)正确认识和行使权利与自由
(1)民主、自由与权利,要受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和国家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过努力才能使其在更大程度上实现。
正确行使政治权利,同公民受教育的程度及其政治知识水平不是无关的,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和科学文化的发展程度。
(2)权利与自由还要受法律、规章制度甚至道义上的限制。
其实,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同时也就意味着对个****利和自由的限制。
《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