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制度如何实现法治化?--专家学者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提出建议

合集下载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19•【字号】沪府发[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事救捞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19日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加强制度创新,完善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确保社会救助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救助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政策重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延伸覆盖低收入困难家庭,统筹兼顾其他困难家庭。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根据需要实施专项救助;对特困人员提供供养;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受灾人员以及临时救助对象提供生活救助;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相关专项救助。

加强制度创新,推动本市救助立法进程。

围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以困难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继续探索创新社会救助的发展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等。

进一步统筹本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社会救助立法调研,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持续发展。

(二)把握基本原则,提升救助水平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着力强化救急难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统筹发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在救急难方面的合力,解决各类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

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8、拓展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办法》明确要求,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 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 、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这一规定,既是落实党中央建 设宏大社工人才队伍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社 会救助工作方式由传统的、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保 障、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相结合 的专业化、个性化、发展型救助转变的创新之举。
2、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发展。突破城乡二元思维,统筹 城乡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 公平、规则公平,是《办法》的基本立足点。在最低生活保障 方面,《办法》规定了相同的制度安排和申请流程,实现了困 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权利公平。在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办法》 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与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统一为特 困人员供养制度。在医疗救助方面,《办法》不再区分城市医 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而是规定了相同的制度安排,实现了 救助内容、救助方式、救助资金和救助程序的城乡统筹。在临 时救助方面,《办法》同样规定了城乡统一的资格条件、申请 审批流程和救助方法。
10、健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机制。为解决社会救助管理 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办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等七种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追究要求。同时规定, 对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 部门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对于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 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健全社会救助 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机制,对解决长期存在的骗助、错助问题 ,是有力的管理手段,也能够促进经办人员和负责干部增强 责任感,进一步堵塞漏洞,防止出问题。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拨款不足、管理不规范、对象不精准等问题。

为了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对策建议如下:一、提高拨款标准政府应当加大拨款力度,提高救助标准,为贫困群体提供更好的帮助。

由于救助标准与物价指数上升不相适应,因此政府应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救助标准能够及时适应社会情况。

二、加强管理规范为了保障救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政府应当严格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制度,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审核和跟踪管理。

同时,建立举报和监督机制,加强救助金的监管力度,防止救助资金被滥用、挪用、浪费等。

三、确保救助对象准确精准为了避免有些已经脱贫富裕的家庭申请救助,同时也要确保真正需要救助的贫困群体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救助对象申请需经过认真审核,制定分级分档的救助标准,实行个别化、动态化、循环化的救助措施,有针对性地消除贫困,保护弱势群体。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部门应当将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程序和政策效果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层次对社会救助制度的认知度。

在学校、社区和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和理解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弱势群体的氛围。

五、完善制度机制应通过加强政策研究与制定,完善救助制度体系,实现救助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等方面的进一步改善。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标准化、程序化、精细化、信息化工作制度,推进“一站式”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和政府社会救助和民间救助的有机结合,建立包容、互助、共赢的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平台。

综上所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政府的大力推进和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公正、公平、稳定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六、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除了政府的帮助,社会各界也可以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扩大救助范围。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经济困难、生活困难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的效力和公平性,本文将从政府责任、制度建设、措施改进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一、政府责任(一)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

政府应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责任和权力,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和人力资源的投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府部门的协作。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应该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特别是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统一行动的格局,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果。

(三)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制建设。

政府应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法治建设,推进立法工作。

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规范救助的程序和标准,保障权益的法律保障和救助对象的权利。

二、制度建设(一)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识别机制。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要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识别机制,统筹整合各个部门的信息,确保救助对象的识别准确、公正、透明。

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各系统的信息,提供救助对象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功能。

(二)完善社会救助的评估机制。

在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时,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

通过评估救助对象的经济困难程度、生活状况和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救助的金额和内容。

(三)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要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和需求,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既包括经济救助,也包括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救助。

同时,要发展和壮大社会救助的志愿服务队伍,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三、措施改进(一)提高社会救助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要加强社会救助的宣传工作,提高救助的知晓率和申请率。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对策建议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1. 建立全面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明确社会救助的目标和范围,确保救助对象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建立健全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救助资金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

2. 完善社会救助的类型和覆盖面。

除了基本生活救助外,应该增加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就业救助等各方面的救助项目,提供更全面的社会救助服务。

同时,应该扩大救助对象的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等。

3. 建立公平的救助标准和机制。

社会救助标准应该根据地区差异、生活水平和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确保救助对象在经济方面能够得到基本保障。

救助机制应该采取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避免人情主义、不公平和腐败问题的出现。

4. 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社会救助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国际援助等多种渠道,确保救助资金的稳定和充足。

在资金管理方面,应该建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和审核,加强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5.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公众对社会救助的认识和理解,减少对救助对象的歧视和偏见。

同时,宣传和教育还可以提高公众对社会责任的意识,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

综上所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制度建设和政策改革,才能够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顺利运行和有效实施,为困难群体提供充分的帮助和支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6.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制度各项政策和措施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同时,通过定期发布社会救助工作的统计数据和报告,向公众提供及时的信息,增加社会对救助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力度。

7.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是一份非常关键的政策文件,这份文件可以帮助社会上最脆弱的群体,使他们获得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或者社会提供给需要帮助的人群必要的物质、精神和法律援助。

这其中包括了食品、住房、医疗、扶贫、失业救济、临时救助等方面的帮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主要是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落实和实施细则进行阐述。

这些细则包括了对救助标准、救助范围、救助形式、救助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以确保救助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救助标准社会救助的核心在于救助对象,也就是那些处于困境、急需帮助的人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中规定了一个统一的救助标准,以确保救助对象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例如,针对生活困难的人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标准、缴费标准等。

这些标准的设定,能够使最脆弱的人们能够最大化地受益,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

二、救助范围救助范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之一。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救助范围,对于救助对象、救助内容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例如,对于失业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了失业救济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期限等。

此外,对于其他困难群体,例如低保、特困、孤老等人群,也都有专门的救助政策和方案,以帮助他们获得必要的支持。

三、救助形式救助形式是社会救助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中也对救助形式做出了一定规定。

例如,在低保救助中,暂行办法明确了救助形式,包括发放生活补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

在扶贫救助中,暂行办法也规定了扶贫的形式,包括转移性支付、无息贷款、物业支持等。

这样的规定,可以确保救助方式的多样性,满足救助对象不同的需求。

四、救助流程救助流程是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关键步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救助流程,从申请到发放,再到监督管理全程监管。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建设与实施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建设与实施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建设与实施一、前言社会救助是指为了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利,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一种特殊救济和保障的制度。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建设与实施,对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推进社会公平和谐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建设1. 法律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系统是构建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的基础,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覆盖国家、省、市、县等各级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

同时,应加强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救助意识。

2. 机制建设社会救助机制是指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具体实施方式和具体操作步骤的制度安排。

我国通过建立城市救助体系、农村救助体系、特困人员救助体系等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了社会救助机制。

同时,应切实加强社会救助机制差异化建设,针对不同人群实行个性化救助,让救助更精准。

3. 资金保障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的建设对于资金保障也有一定要求,应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基金体系,为社会救助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同时,可以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模式,扩大社会救助资金来源。

三、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实施1. 独立法人制度社会救助机构应建立独立的法人制度,明确其权益与义务,有利于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完善规范社会救助制度实施。

2. 评估和审核制度社会救助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和救助标准有较高要求,实践中容易出现救助对象虚假信息,评估审核不严实等情况。

为此,应建立社会救助评估和审核制度,保证救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指导和督促机制监督和指导机构是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社会救助操作步骤、加强救助标准的执行力度、及时反馈问题和监督情况等方式,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实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应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救助数据库,建立救助对象信息反馈、个性化帮扶等信息化平台,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汇报人:2023-12-1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概述•实施方案制定依据与原则•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与措施目录•实施方案保障措施与监督机制建立•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与改进方向明确0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概述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提供物质和精神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救助制度逐渐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定义与背景背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定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意义目的与意义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受灾人员、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等。

对象适用范围与对象02实施方案制定依据与原则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是制定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包括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有关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实施方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需求等。

实际情况制定依据实施方案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救助标准统一,救助过程透明。

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基本生活分类救助实施方案应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实施方案应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救助的方式,确保救助效果最大化。

030201制定原则实施目标与任务通过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主要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实施。

03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与措施救助对象包括贫困家庭、受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孤残儿童等各类需要救助的群体。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救助制度不断被提及。

现有的社会救助制度虽然可以帮助一部分困难群体,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首先,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

当前,社会救助制度在资源的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

一方面,一些优势群体可能占据了过多的资源,导致其他弱势群体难以得到应有的帮助;另一方面,一些地区的社会救助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部分地区的困难群体得不到应有的关怀。

因此,应该建立更为公平和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确保资源真正惠及到最需要帮助的人群。

其次,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精准性。

现有的社会救助制度在认定困难群体时存在较大的模糊性和主观性,很难准确把握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因此,要加强对困难群体的评估和筛选工作,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估体系,通过数据分析和大数据技术等手段,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三,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目前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救助资源可能被滥用或浪费。

因此,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审计,提高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体的帮助。

最后,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和推广。

当前,一些困难群体对社会救助制度的了解度较低,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有这样的制度存在。

因此,要加大对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大众对社会救助制度的认知程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项制度,获得应有的帮助。

综上所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加强公平、精准、监督和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通过这些对策的有效落实,才能真正做到使困难群体得到合理有效的帮助,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目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救助制度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在此,我将从加强政策支持、推进制度创新和提高效能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制度的功能和效果。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那些经济困难和身处风险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社会救助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为此,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预算投入。

政府应该适时调整社会救助预算,加大对最需要帮助的贫困人群的投入,确保救助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二、建立统一的救助标准。

目前社会救助标准各地不一致,导致了差别化的救助标准,让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

应该制定国家统一的救助标准,覆盖所有的贫困人口,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三、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

政府各部门应该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掌握真实的救助对象和需求,避免重复救助和滥用失实的信息。

四、完善监管措施。

加强监管力度,对滥用救助、虚报救助等行为进行严惩,建立健全的纠错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拓宽救助形式。

除了传统的现金和物质救助,应该调整救助方式,进一步发展助学贷款、医疗救助、失业保险等方式,使救助覆盖面更广,形式更多样化。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公平和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各部门应该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监管措施,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应急救助机制。

灾难和突发事件时,个人和家庭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和生活压力。

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救助机制,及时提供救助资金和物资,使受灾群众能够尽快恢复生活。

七、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效率。

政府应该加大社会救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缩短审核周期,将救助时间最短化,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八、倡导公益慈善。

除了政府的财政支持,慈善事业也是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政府应该加强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和监管,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救助领域,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慈善事业,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九、加强救助对象信息和保密。

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

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

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广泛群体利益的工作,其法治化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

为了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法治化进程,我们需要加强法律规范、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水平等方面的努力。

一、加强法律规范要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法治化,首要任务是加强法律规范。

针对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以及救助程序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与社会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相符。

此外,对违法违规行为也应加大处罚力度,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监督机制法治化的推进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应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性。

此外,还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为受救助人提供维权渠道,有效应对各类问题和矛盾。

三、提高执法水平要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法治化,需要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人员要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熟练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此外,还应加强执法力量的组织建设,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公正,有效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法治化的推进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社会救助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救助能力和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参与度和效果。

五、加强合作与协调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法治化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与协调。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合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法治化。

同时,还需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加强与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的合作,形成多方参与的良好格局。

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与立法建议

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与立法建议

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与立法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生活,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现代社会制度,我国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在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上,应该强调区域协调、分类施策、权利主体和稳定性,并从法律、政策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立法保障和制度创新。

区域协调是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之一。

在实践中,由于各地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差异较大,需要对不同地区的社会救助制度进行差异化设计,符合地方实际。

同时,各地之间要加强协调,避免出现相互制约、缺乏联动等问题。

此外,要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统一性、协调性和稳定性。

分类施策是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之二。

社会救助政策要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制定差异化政策,实现分类施策。

比如,对于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不同群体的救助政策,应与其对应的特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措施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

此外,还可以通过强化社会救助机制、组建志愿者队伍、建立社会救助组织等方式为特定的群体提供帮助。

权利主体是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之三。

要将社会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作为社会救助制度设计的核心,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人权与社会保障。

社会救助对象应该是公民权利的主体,要保障其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在制度设计方面直接反映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利益,保障社会救助对象的尊严和权益,确保最基本的人类尊严和权利。

稳定性是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之四。

在制度设计方面,应该考虑到长期稳定的问题,强调稳健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

检查并明确社会救助政策在制定时的稳定性并制定详细的政策实施方针、监督机制等措施,加强社会救助的基本扶贫方式。

在实践中,应该从法律、政策、制度等方面加强立法保障和制度创新。

加强立法保障,需要完善基础法律体系,树立权威的法律保障。

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保障与司法保护

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保障与司法保护

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保障与司法保护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旨在解决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贫困等原因造成的个人或家庭的生活困难。

要保证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与司法的保护。

一、法律保障1. 法律依据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

这些法律文件明确了社会救助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等,为社会救助制度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保障权益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保障主要体现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

公民有权依法享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供养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 监督机制法律设立了社会救助的监督机制,以保证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公平、合理和有效。

相关部门和机构要进行监督,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司法保护1. 司法救济社会救助受益人可以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个人对社会救助决定不满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相关决定进行审查和裁决,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司法解释司法部门对社会救助相关法律的解释和适用起到重要的作用。

社会救助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司法部门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了社会救助的具体标准和程序,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指导。

3. 案例研究通过案例研究可以总结出一些社会救助案件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

法官可以借鉴以往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社会救助案件进行更加公正和合理的处理,保护受助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保障与司法保护是确保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明确法律依据、保障权益、建立监督机制,能够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规。

同时,司法保护的作用也不可忽视,通过司法救济、司法解释和案例研究等手段,可以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更好的指导,保护受助人的合法权益。

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与立法建议

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与立法建议

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逻辑与立法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针对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其逻辑进行重新审视,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满足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一、新型社会救助制度的逻辑1.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的需求。

新型社会救助制度需要具有更强的适应性,能够及时针对社会变革和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2.保障最基本的权益和福利新型社会救助制度的逻辑应该是以保障最基本的权益和福利为核心,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享有基本的救助和帮助。

这不仅包括生活福利,还应包括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救助和保障。

3.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应该以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为目标,打破利益固化,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使每个人都能够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4.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应该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救助的效率和覆盖面,使救助制度更加有力度和可持续发展。

5.激发个体自强和社会责任新型社会救助制度的逻辑应该是积极激发个体的自强和社会的责任感,让受助者不仅能够获得物质上的救助,更能够在心理上获得支持和鼓舞,同时也要求社会更多地承担起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关爱。

1.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立法体系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立法体系,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标准和程序,落实到各级政府的行动计划中,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健全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机制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机制,明确救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杜绝因个别行政主观意愿,忽略某些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体。

3.建立完善的救助项目和标准应当建立完善的救助项目和标准,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方面,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和需求,给予相应的救助和帮助,确保救助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法制的新方向

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法制的新方向

专家视点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法制的新方向◎韩君玲自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至今,我国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生活需要与社会救助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待增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法治体系,指明了正确发展方向。

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平等保障公民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城市居艮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等法规,社会救助立法经历了由碎片化向整合化的发展,逐步从城乡二元法律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迈进,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体系。

然而,进入新时代后,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救助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凸显,社会救助水平和服务供给的城乡差距、地区差异及身份差别成为社会救助制度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

为此,《意见》要求应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这即意味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不仅应体现城乡统一制定的制度形式平等,而且应体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实质平等。

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正义,真正使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此外,《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这表明取消社会救助的户籍地申请要件是今后立法发展的方向,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进程中的社会救助权益保障意义重大,是平等保障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关键一环。

社会救助制度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保障

社会救助制度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保障

社会救助制度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在我国的建设中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尤其是近年来,针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23年,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法制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制化建设的体系趋于健全法制化建设不断加强,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一系列法律制度逐渐建立,形成了覆盖面广、层次丰富、内容完备、运行有序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救助体系的安全保障得到提升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安全保障工作也随之得到了加强。

政府部门对于资金的保护和合理运用,对于资金分配过程的监管也更趋完善。

同时,加大对于社会救助体系风险的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的建立,使得体系更为稳健。

三、救助对象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救助随着社会救助体系得到完善,救助对象也得以更加充分地得到救助。

政府部门加强对于救助对象的人性化关注,将救助对象作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的关键要素,从而实现社会救助发展的可持续性。

四、公众对于社会救助体系的信任度不断提高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公众对于社会救助的信心也在不断增强。

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公信度,扩大“公益慈善”的规模和影响。

五、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趋势呈现多元化随着社会救助体系和政策逐渐完善,社会救助的发展趋势也呈现多元化特征。

政府部门在制定社会救助政策时,结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定期进行修订,逐渐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增加救助项目为重点的多元化社会救助制度。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救助制度法制化建设的逐步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展现出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未来,各级政府部门将继续秉持以民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对于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向更为完善、更为健全的方向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社会救助制度如何实现法治化?--专家学者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提出建议

社会救助制度如何实现法治化?--专家学者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提出建议

作者: 无
作者机构:�中国民政》编辑部
出版物刊名: 中国民政
页码: 16-24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2期
主题词: 社会救助制度 法治化 专家学者 草案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国务院总理 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救助体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社会救助事业蓬勃发展,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法治化在探索中前行。

2013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强调,社会救助是向特定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必要救助的托底性保障制度,是“保基本”中的基本制度。

要下决心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部门职责整合,把目前分散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措施统筹起来,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逐步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使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毫无疑问,在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程中,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重大决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助 是 特 定 困难群 众 提供 及时 、必 化 。毫 无 疑 润 在 中 圜社 会救 助 制 度就 健 全社 会救 助 法 律 法规 建言 献 要救 助 的托 底 性保 障 制 度 是 “ 傈 度建 设 进 程 中 ,这是 巽 裔 里程 碑 意 策 。
建 言
在短 期 内制定 一部 专 门的社 会救助 法律
保 障、灾 害救 助及 其他 基于 居 民生活 困 或 者特 困人 员救 助 ,在各 项社 会保 障制 难 群体 的社 会救 助权 得到 落实 ,但 受助
难 所必 需 的 医疗 救 助 、教育 救助 、住房 度 已经得 到 全面 发展 的条件 下 ,现行 五 者 必须 承担 如实 申报 并接受 家计 调查 等
2 0 3 年1 2 月2 5因 闺 务 院 总 育 住 膀 就 业 等 方面 的 救助 措 施 月2困 ,国 务 院 法 制 办就 社 会 救 助 理 李克 强主持 召开 国务 院第3 4次 统 筹起 来 加快构 建 与经 济社 会 发 暂 行 办 法 淘 社 会 各 界 公 歼 征 求 意 常务 会议 会议 审议 了 社 会 救助 展水 平 捆 适应 与 其他 保 障 制度 榴 见 。 暂行办法 ( 孳 案 )》 决定 陶社会 衔接 逐 步 完善 的 社会 救 助体 系 本 刊 特 别邀 请 社 会 救 助研 究 领 公 开 征 求意 见 。会 议 强调 ,社 会救 使救 助 工 作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法 制 域 章 有 成效 的专 家 学 者 从 不 同角
3 .明 确 救 助 对 象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 合 。在这 方面 ,现 实 中做 得 并不好 ,特
列 问题 ,我 国 社 会 救 助 立 法 需 要 充 分 居 民与 农村 居 民 ,而是按 照城 乡一 体化 将社 会救 助与 扶持 受助对 象 自立 紧密结 体 现 两 个 基 本 取 向 :一 是 从 单 一 制 度 原 则赋 予城 乡居 民平 等 的社会 救助 权 , 走 向综合 型 的社 会救助 制度 。即将基 于 并 在制 度实 践 中从城 乡分 割走 向真 正意 别需 要强 化 。例 如 ,社会 救助 虽然 是无 分 散 立法 与部 门或系统 分割 的最 低生 活 义 上 的一体 化 。二是 取消 农村 五保 制度 偿救 助 ,法 律 、法规 应 当确保 低收 入 困
社 会 救 助 立 法 需 要 充 分 体 现 两 个基本 取 向


基 于社 会救助 实践 中的部 门分 割 、
1 6
巾国民政 l NO 2 J 2 0 1 4
制 度 叠 加 与 普 遍 代 办 及 其 导 致 的一 系 社 会救 助权 的平 等 。一是 不再 划分 城镇
取 向 ,妥善 解决立 法 中的一 些 关键性 问
题。
社 会 救 助 关 乎 城 乡居 民 特 别 是 低 正 ,具 有很 强 的政策性 ,迫 切需 要运 行 收入 群体 的起 码生 活保 障 ,提供 的是能 在法制 化 的轨道 上 。在 各 项社 会救助 制 够免 除公 民生 存危机 的安 全预 期 ,体现 度 还 需 要 进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才 能 逐 渐 走 的是 政府 的责任 ,维 护 的是社 会底 线公 向成 熟 、定 型 ,而 国家立法 机 关又无 法
关 注
社会救助制度 如何实现法治化 ?
专家学者就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草案 ) 》提出建议
策划执. t 2 /  ̄: R J 编辑部
导语
近 年 来 ,我 国 的社 会 救助 事 业 基本 ” 中的基 本 制 陵 。要 下 决心 进 义 的~项 羹大 决 策 。 蓬 勃 发展 社会 救 助 制 度体 系基 本 一步 推 进 政府 职 能转 变和 部 门职 责 为 增 强 政 府 立 法 工 作 的 透 鞠 建立 ,社会 教 助 制度 法治 化在探 索 整 合 ,把 愆前 分 散 的低 傈 特 阉人 度 ,提 离 立 法 质 量 根 据 圈 努 院 中前行 。 员供 养 受 灾人 爨 救助 及 医疗 教 第 3 4 次 常 务 会 议 决 定 ,2 0 1 4 年1
的背景 下 ,由国务 院先 行制 定一部 有质
量 的综 合型社 会救 助行 政法 规就显 得特 别 具有 必要性 与紧 迫性 。新 的社 会救助
行 政 立 法 , 既 要 以 现 行 法 律 、 法 规 、政
策 为基 础 ,又要对 现实 有所 超越 ,在遵
循 这一 制度 内在 发展规 律 的基础上 ,牢 固把握 这一 制度 走 向成 熟 、定型 的合理
救 助 等项 目,纳入 统一 的社 会救 助法规 保对 象 可 以根据其 生 活需要 分别 纳入 生 义 务 ,真正 形成 综合 型的社 会救 活救 助 、医疗 救助 、教 育救 助和 急难 救 就 业部 门提供 的就 业机 会 。此外 ,社 会 助 制度 ,切 实 守住保 障 民生 的底 线 。二 助 等项 目之 中 ,并可 以在待 遇标 准上有 救 助还 宜与扶 贫等 公共 政策有 机 结合 。 是 社会 救助 对象 需要 从低 保对 象 向低收 所优 惠 ,但确 实不 宜继 续将 某一群 体 单 最 好的救 助政 策是 在解 决受助 者 现实 困 入群 体 扩展 。即受助 群体 不 能等 同于低 独拿 出来进 行 综合保 障了 ,因为继 续保 难 的 同时还能 够扶 持其 自立 ,立法 中应 保 对象 ,而应 当是 低收入 群 体 中需要救 留原 有做 法会 导致 制度 紊乱 与实 践 中的 当具 有 明确 的导 向及激 励机 制。 助 才 能维持 起码 生 活保 障的城 乡居 民, 不公 ,这 种计 划经 济时 代遗 留的保 障方 低保 对 象只 是低 收入 群体 中最 困难 的群 式 已经不合 时宜 ,应当 摒弃 。三是 消 除 体 ,它 只是 低保 制度 的对象 ,而一 部分 受灾 人员救 助 的身份 差异 性 ,代之 以紧 收入 虽 然超 过低 保线 的低 收入 家庭 当遭 急 、公 平 、适度 的灾 害救 助专 项制 度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