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救助
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①落实有效的农村救助机制:发挥救助异地贫困家庭的作用,加强财政投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救助模式,让贫困家庭更容易得到援助。
②加大农村养老保障力度:实施由城乡社会保险财政专户负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制度,深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③提高供养和自费治疗服务质量:鼓励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民营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农村供养服务和自费治疗服务,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供养政策和自费治疗政策,以提高服务质量。
④加强实践教育:加强农村教育和职业教育,以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竞争力;同时,制定农村学生资助政策,为农民提供学习和技能培训机会。
⑤加强心理健康救助:政府部门及其救助组织应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救助机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护理和康复等精神卫生服务,为农村地区提供心理健康救助。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救助政策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救助政策社会救助是指政府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提供经济援助和救助服务等方式,帮助贫困和弱势群体改善生活状况并实现社会融合。
社会保障部是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专门部门,他们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旨在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解决因疾病、残疾、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短期性困难和长期困难。
一、基本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部的社会救助政策主要分为两个层面的保障: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对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部实施了城市低保制度,并建立了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机制。
城市低保制度确保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特困人员救助为城市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综合帮助,临时救助则是针对突发性、短期性困难提供紧急救助。
对于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部主要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来提供社会救助。
农村低保制度是由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为无劳动能力和无法依靠其他家庭成员供养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二、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社会保障部还针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了特殊救助政策,以满足其特殊需求。
比如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因意外事故致残的人等,他们面临着更严重的生活困难。
社会保障部在实施救助政策中,对这些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优先救助,确保他们得到及时帮助。
三、灾害救助灾害救助是社会保障部的重要工作之一,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救助政策,以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事件带来的困难。
在灾害发生后,社会保障部会及时启动救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
他们会根据灾害范围和程度,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并提供经济援助、住房安置、医疗救助等帮助。
四、救助服务体系建设除了提供经济援助,社会保障部还致力于建设救助服务体系,为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他们通过设立救助服务中心和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向受救助对象提供心理援助、法律咨询、培训就业等服务。
这些服务旨在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提高就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农村社会救助现状实证分析及政策建议
农村社会救助现状实证分析及政策建议近年来,我国农村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也逐渐建立,下面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农村社会救助现状的,供大家阅读借鉴。
1研究问题的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仍然存在部分农村贫困家庭难以依靠个人力量摆脱贫困的情况,国家和社会应采取社会救助等措施帮助农村贫困家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的依据,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强调社会救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定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农村贫困家庭社会救助制度在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
完善农村贫困家庭社会救助有利于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该政策是一项花钱少、社会效益极佳的民心工程。
近年来,我国农村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也逐渐建立,但该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体制本身的问题以及我国目前的国情,仍有不少阻力和问题,这些都值得深思。
本文旨在通过调查山东省Z市农村贫困家庭社会救助实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Z市位于鲁西南,辖16个镇街,总人口116万,农村人口约76万,约占总人口的66%,可见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基本生活至关重要。
选取了北宿镇部分村(大岗、落陵、吴官、马楼、毛唐)中的典型个案进行访谈,采用无结构访谈的方式与不同特征群体的村民和个别领导进行了深层次的沟通交流,在交谈过程中掌握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村民对社会救助的认识,并将相关资料进行整合,为研究和解决问题提供了依据。
2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1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2.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主要是指农村一些家庭因生病、残疾、灾害、年老无依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使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和实物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农村助民帮困方法
农村助民帮困方法
农村助民帮困的方法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建议:
1.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生活困难的农民,可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这包括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确保农民在遇到困难时能够得到一定的帮助。
2. 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教育是摆脱贫困的关键。
通过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可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增加他们就业和创业的机会。
这可以包括建立农民夜校、培训班等,教授农业知识、技能和经营管理等课程。
3. 发展农村经济: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这可以包括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产品的销售等。
4. 提供金融服务:贫困农民往往缺乏资金支持,因此提供金融服务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
这可以包括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小额贷款等,帮助农民扩大生产、增加收入。
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可以包括修建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6. 开展社会救助:对于生活极度困难的农民,可以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资金支持。
这可以由政府组织,也可以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
7.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助民帮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用于扶贫事业。
以上是农村助民帮困的一些方法,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切实帮助农民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
农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农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提高农村社会救助的实施效果,我们制定了以下农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管理体系,确保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
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特点和需求,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
通过政府、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多方力量的参与,为农村困难群众提供精准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生活质量。
三、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参与度和救助效果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救助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同营造关爱、帮助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化是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农村困难群众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救助工作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确保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农村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五、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和评估是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六、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队伍建设是保障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救助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七、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资金投入。
资金是保障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救助服务。
农村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救助农村社会救助是指为了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社会帮助和救助的一种制度。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救助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介绍农村社会救助的概念及其意义,分析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机构,并探讨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的措施。
一、农村社会救助的概念和意义农村社会救助是指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与力量的共同努力,向农村居民提供经济援助和社会帮扶,解决他们因疾病、残疾、失业、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困境。
农村社会救助的实施意义在于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它对于缓解贫困、改善贫困人口生活状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社会救助既关乎个人的幸福和尊严,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机构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救助、救灾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
1. 医疗救助:指为贫困和困难农村居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助、住院费用报销、大病救治和慢性病管理等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就医和接受必要的治疗。
2. 救灾救助:指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村居民可以获得相关物资援助、临时住房等帮助,以应对灾害带来的生活困难。
3. 特困人员救助:指对确实无力承担基本生活成本的农村特困人员提供临时救助金、基本生活补贴、床位费用补贴等帮助,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
4. 临时救助:指对短期遇到突发困难的农村居民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如失业人员、临时无法工作的农民等,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执行机构包括农村社会救助局、民政部门以及村级组织。
这些机构负责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资金的拨付和救助对象的认定与监督,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运行。
三、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的措施为了提高农村社会救助的水平和效果,以下措施可以被采取:1. 完善救助政策: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并及时调整和修改相关政策,以确保救助对象能够真正受益。
2. 加强资金投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完善救助体系,确保救助金的及时发放和到位,减轻贫困人口的生活负担。
社会救助政策
正确选择社会救助政策社会救助政策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人员应根据造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正确选择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础,是保障公民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救助政策,是按家庭人均收入和最低生活标准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差的社会救助制度。
只要户口在本县且常住本县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维持家庭生活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专项救助制度,是政府对贫困人群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人群,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以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社会救助制度。
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额度,自负金额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就可按政策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申请医疗救助。
三、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起到“托底保障”的作用。
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经各种“保险”、“新农合”、“城医保”等报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基本生活依然难以维持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基本生活救助。
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四、自然灾害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专项救助政策,是确保灾区灾民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医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
常住本县的公民,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吃、住、穿、喝、医等生活困难的,均可向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申请自然灾害救助。
五、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一项传统的社会救助工作,是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学)等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指南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指南第1章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概述 (3)1.1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发展历程 (3)1.2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的目标与原则 (3)第2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2.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申请与审核 (4)2.1.1 申请条件 (4)2.1.2 申请程序 (4)2.1.3 审核流程 (4)2.2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发放与管理 (4)2.2.1 待遇发放 (4)2.2.2 管理措施 (4)2.3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5)2.3.1 监督机制 (5)2.3.2 评估制度 (5)第3章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 (5)3.1 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与范围 (5)3.2 特困人员供养的标准与方式 (5)3.3 特困人员供养的保障措施 (5)第4章农村医疗救助政策 (6)4.1 医疗救助的对象与范围 (6)4.2 医疗救助的方式与标准 (6)4.3 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7)第5章农村住房救助政策 (7)5.1 住房救助的对象与条件 (7)5.2 住房救助的方式与标准 (7)5.3 住房救助的实施与监管 (8)第6章农村教育救助政策 (8)6.1 教育救助的对象与范围 (8)6.1.1 对象 (8)6.1.2 范围 (8)6.2 教育救助的方式与标准 (9)6.2.1 方式 (9)6.2.2 标准 (9)6.3 教育救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9)6.3.1 申请 (9)6.3.2 审批 (9)6.3.3 发放 (10)6.3.4 监督与管理 (10)第7章农村就业救助政策 (10)7.1 就业救助的对象与条件 (10)7.1.1 对象 (10)7.2 就业救助的方式与措施 (10)7.2.1 就业援助 (10)7.2.2 职业培训 (10)7.2.3 创业支持 (10)7.2.4 社会参与 (11)7.3 就业救助的培训与指导 (11)7.3.1 培训内容 (11)7.3.2 培训方式 (11)7.3.3 培训师资 (11)7.3.4 指导服务 (11)7.3.5 政策宣传 (11)第8章农村受灾人员救助政策 (11)8.1 受灾人员救助的范围与标准 (11)8.1.1 范围 (11)8.1.2 标准 (11)8.2 受灾人员救助的实施与监管 (12)8.2.1 实施 (12)8.2.2 监管 (12)8.3 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 (12)第9章农村残疾人福利政策 (12)9.1 残疾人福利的对象与条件 (12)9.1.1 福利对象 (12)9.1.2 享受条件 (12)9.2 残疾人福利的保障措施 (13)9.2.1 生活保障 (13)9.2.2 医疗保障 (13)9.2.3 康复服务 (13)9.2.4 教育保障 (13)9.2.5 住房保障 (13)9.2.6 就业保障 (13)9.3 残疾人福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13)9.3.1 申请 (13)9.3.2 审批 (13)9.3.3 发放 (13)9.3.4 监督与管理 (13)第10章农村老龄人口福利政策 (14)10.1 老龄人口福利的对象与条件 (14)10.1.1 对象 (14)10.1.2 条件 (14)10.2 老龄人口福利的方式与标准 (14)10.2.1 方式 (14)10.2.2 标准 (14)10.3 老龄人口福利的保障与监管措施 (15)10.3.2 监管措施 (15)第1章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概述1.1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发展历程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改革,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农村社会救助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在农村社会救助中,公平正义观念要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 发展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农村社会救助,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 定。
政府责任与角色定位
政府在农村社会救助中扮演着重要的 角色,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一
某地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创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提 高了救助水平和效率,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案例二
某地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相结合,通过产业扶持、技能培训等综合性措施, 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救助标准偏低
部分地区农村社会救助标准偏低,难 以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主 要原因在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救助 制度不完善等。
救助对象不精准
部分地区农村社会救助对象识别不精 准,存在“漏保”、“错保”等现象 ,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审核把 关不严等。
救助方式单一
部分地区农村社会救助方式单一,主 要以现金和实物救助为主,缺乏针对 性强的救助措施,主要原因在于缺乏 创新、资源整合不足等。
06 改进建议与未来 展望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农村社会救助相关概念和理 论基础
汇报人:XX 20XX-02-05
目录
• 农村社会救助基本概念 • 农村社会救助理论基础 • 农村贫困人口识别与评估 • 农村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 农村社会救助实施效果评价 • 改进建议与未来展望
01 农村社会救助基 本概念
社会救助定义及目的
定义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 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 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与法规解读
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与法规解读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于特定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一种社会公共服务。
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救助在保障社会公平和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与法规,本文将对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和分析。
一、社会救助政策在国家层面,社会救助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根据《社会救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社会救助包括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救助供养、优抚安置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对其中几个重要的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1. 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指对遭受自然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所造成临时困难的个人和家庭提供的一次性、临时性救助。
主要包括生活救助和就业救助两个方面。
生活救助是指通过发放救助金、物资等方式,帮助临时困难群体度过困难时期,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就业救助则是通过提供培训、岗位安排等方式,帮助临时困难人员重新就业,实现自我持续发展。
2. 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是指对生活无着、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低的特困人员提供定期或长期供养的救助措施。
特困人员供养主要包括救助供养和关爱供养两种形式。
救助供养是对生活无着、无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关爱供养则是针对特殊群体,如孤儿、残疾人等,提供康复、教育等方面的关爱和支持。
3. 低保低保是指对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提供的一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低保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确保他们能够基本温饱。
低保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基本生活补助和特殊补助两个方面。
基本生活补助主要用于满足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特殊补助则用于满足特殊困难家庭的特殊需求,如重大疾病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
二、社会救助法规解读社会救助的实施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性。
下面将对几个与社会救助相关的法规进行解读。
农村工作中的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
农村工作中的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近年来,我国农村的社会救助和扶贫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
社会救助是指政府或社会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向经济困难、生活困难的人群提供资金、物品、服务等形式的帮助,旨在确保他们基本的生活和发展需求得到满足。
扶贫政策则是通过财政补贴、产业扶持等手段,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扶贫政策和社会救助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扶贫政策的实施扶贫政策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通过设置扶贫专项资金、实施扶贫产业计划等措施来解决贫困问题。
其中,精准扶贫政策是一项有力的举措,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了对贫困人口的准确定位,确保扶贫资源的精准投放。
二、扶贫政策的效果评估扶贫政策的效果评估是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效进行客观检验。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扶贫政策的效果评估工作,建立了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政策的目标实现情况、影响因素等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扶贫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减轻了贫困人口的生活负担。
三、扶贫产业的发展扶贫产业是指扶贫政策所支持和培育的特色产业。
通过发展扶贫产业,可以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
我国在农村扶贫工作中,积极推动各地区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产业,如农副产品加工、旅游业、电商等,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就业机会和创收渠道。
四、教育扶贫政策的推进教育是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农村教育扶贫政策的推进对于打破贫困的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通过加大教育投入、提供免费教育、提供助学金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质量。
同时,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
五、医疗扶贫政策的落实农村地区医疗条件相对较差,医疗扶贫政策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通过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免费医疗服务、保障贫困人口就医等措施,积极落实医疗扶贫政策。
农村社会救助-
目前农村低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 范。无法对申领户进行详细的财产评估, 导致在实际执行时的尺度把握无法统一。
●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 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 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 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 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 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农村 因生产生活条件大致相同,从外表看也很 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 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 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 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 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 4、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 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级十五步”的操作程序,
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确保公开、公平、 公正。 ● 一要强化公开公示。将农村低保的审核、审批坚持在县、镇、村(社 区)三级公示的基础上,延伸公示到村民小组。既要公示县、镇、村 (社区)评议确定的低保对象户、人口及其家庭基本状况,又要公示 农村低保政策,让农民群众明确国家低保政策的目的、意义、内容, 申请低保对象的标准、条件,自觉执行低保政策。 ● 二要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 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针对“动态管 理困难”问题,建议各单位建立贫困群众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对 辖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按照“应保尽保”和“一票否 决”等工作机制,对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及时修正。 ● 三要建立农村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民政、财政、金融、纪检 监察部门以及镇、村(社区)两级在低保工作中的职责,对于工作不负 责任造成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关系保”、“人情保”的,发现 一个取消一个,对少数县、镇干部给基层民政干部打招呼的,县、镇民 政部门要登记造册,向上级反映,并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严重的纪 检部门要给予纪律处分。 ● 四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通过举报箱、电话、信函、邮件等形式及 时反映群众的意见,掌握低保工作动态,做到低保工作公开化、透明 化
村委会的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落实
村委会的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落实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的落实是解决农村居民生活问题、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基层政府组织,村委会在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的落实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村委会在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和贫困扶贫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优化服务机制和加强监督督导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村委会的角色和责任村委会是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的执行者和推动者,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
首先,村委会需要做好贫困户的识别和登记工作。
通过调查摸底,村委会可以全面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而确定帮扶对象,精准开展扶贫工作。
其次,村委会需负责制定和落实扶贫计划。
根据各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村委会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扶措施,如发放生活补助、提供职业培训等。
此外,村委会还需要负责组织社会救助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
二、优化服务机制为了更好地落实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村委会需要优化服务机制。
首先,村委会可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村委会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其次,村委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合力推动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工作的开展,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此外,村委会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监督督导村委会在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的落实中,需加强监督督导。
首先,村委会应建立健全统计指标和考核机制。
通过定期发布社会救助和扶贫工作的统计数据,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的透明化与规范化。
其次,村委会可以借鉴一些先进的经验,进行交流学习和改进工作。
通过组织培训、观摩学习等形式,提高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此外,村委会还需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四、总结与展望村委会在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落实中肩负重要责任。
通过做好贫困户识别和登记、制定和落实扶贫计划、组织社会救助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村委会可以有效推动农村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的落地生根。
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
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摘要】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其历史演变、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改革与完善方向以及影响因素都值得深入探讨。
本文将首先回顾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演变历程,然后分析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现状,同时探讨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接着将提出改革与完善方向,并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在将对所得内容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也会提出政策建议,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通过这篇文章的研究,可以为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提供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理解,为未来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演变历程、现状、问题、挑战、改革、完善方向、影响因素分析、总结、展望、政策建议、发展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农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尽管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救助标准不够统一、执行不够到位等。
对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研究和探讨,对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制度、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个背景下,本文将对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演变历程、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以及改革与完善方向。
通过对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分析,旨在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好的救助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次研究的意义在于深入探讨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推动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通过分析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演变历程和影响因素,可以更好地把握政策发展的脉络和规律,为未来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方向提供理论支持。
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及问题
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及问题【摘要】农村社会救助现状存在多个问题:政策法律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困境农民缺乏意识、救助对象不明确。
这些问题导致农村救助工作难以有效展开,农民的救助需求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完善救助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农民树立救助意识,明确救助对象,确保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
只有政府和社会齐心协力,才能让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健全和有效,让困难的农民得到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关键词】农村社会救助、现状、问题、政策、法律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困境农民缺乏意识、救助对象不明确、政府、社会、共同努力解决。
1. 引言1.1 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及问题农村社会救助是国家对生活困难的农村群众给予的帮助和支持。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农村社会救助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政策及法律不健全是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之一。
当前,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
政策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和实施细则,法律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使得农村社会救助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资金投入不足也是农村社会救助面临的问题之一。
尽管国家对农村社会救助给予了一定的财政支持,但由于资金来源有限,很难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
资金投入不足导致许多需要帮助的农民无法得到及时支持和帮助。
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也是农村社会救助面临的难题。
当前的社会救助制度在覆盖范围和救助方式上存在着不足,无法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得他们无法真正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服务。
困境农民缺乏意识以及救助对象不明确也是农村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之一。
一些困境农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愿意申请救助或者不知道该如何申请救助,导致他们错失了获得帮助的机会。
救助对象的界定不够清晰,也给农村社会救助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农村社会救助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解决。
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
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一、引言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公平和稳定,确保社会和谐发展而建立的一套管理体系和制度。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低保户、特困户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因此,建立健全的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关键。
二、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
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框架,包括《社会救助法》、《农村低保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村社会救助中心、村级民政机构等相关组织机构的设置。
2、健全的救助对象认定机制。
乡村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等,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救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完善的救助项目和标准。
乡村社会救助项目主要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精神康复、教育资助等多个方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标准和范围,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4、健全的救助管理机制。
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机制,包括救助对象的信息管理、经费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保障救助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5、加强监督和评估。
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效。
三、乡村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1、政府的责任。
政府是乡村社会救助的主要责任主体,需要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的投入和支持,建立健全的救助体系和制度,促进贫困村民的脱贫致富。
2、社会组织的参与。
社会组织是乡村社会救助的重要力量,需要发挥其作用,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和互助,促进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规范。
3、救助对象的自我管理与参与。
救助对象是乡村社会救助的重要对象,需要加强他们对救助工作的参与和管理,提高其自我救助和脱贫能力。
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如何优化
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如何优化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一、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问题1、救助标准偏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标准普遍较低,难以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求。
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救助金额往往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无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需求。
2、救助对象认定不够精准在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准确、不公正的情况。
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没有被纳入救助范围,而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却享受了救助待遇。
这不仅影响了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损害了社会公平。
3、救助方式单一农村社会救助主要以现金救助和物资救助为主,形式较为单一。
对于困难群众的发展需求,如就业培训、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救助相对较少,难以从根本上帮助困难群众摆脱贫困。
4、救助管理体制不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救助工作效率低下。
同时,基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影响了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
5、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农村社会救助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
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在农村社会救助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救助资源相对有限。
二、优化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1、提高救助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农村社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水平与困难群众的生活需求相适应。
同时,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救助标准能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
2、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完善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加强对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的核查,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状况,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建立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农村2024民政工作总结
农村2024民政工作总结2024年,我国农村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进展,在各级政府和农村居民的共同努力下,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民生服务。
在此,我将对2024年农村民政工作进行总结。
一、农村社会救助工作2024年,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
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了对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和帮扶。
通过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等救助制度,实现了对困难群体的全面保障。
在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不同困难群体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确保困难群体都能获得必要的帮助。
通过这些努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减轻了农村困难群体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民生水平。
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2024年,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加大对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增加了养老床位和服务设施。
在农村养老服务中,我们更加注重特色化、个性化的服务,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项目和活动,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
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通过这些努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得到了提升。
三、农村儿童福利保护工作2024年,农村儿童福利保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了对农村儿童福利保护工作的投入,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关爱和帮扶。
在农村儿童福利保护工作中,我们更加注重家庭支持和社区服务的建设,通过构建儿童福利保护的多级网络,包括家庭扶贫、学校关怀、社区帮扶等,保障了儿童的基本权益和安全。
同时,加强对儿童权益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儿童权益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方案
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农村特困户并没有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他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急需社会救助。
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有关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方案。
一、农村特困户的基本情况
1.1 定义
农村特困户指因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人抚养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情况而生活无着落的农村居民。
1.2 数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全国农村特困户数量约为1.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15%左右。
1.3 特点
农村特困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来源单一,生活贫困;
(2)家庭成员可支配劳动力少,缺乏劳动能力;
(3)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患有疾病;
(4)无法承担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费用。
二、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方案。
社会救助的类型
社会救助的类型社会救助是指国家或社会组织为了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困难而提供的经济、物质、教育、医疗、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社会救助的类型繁多,涵盖了各个方面,下面将从低保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和灾害救助五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低保救助低保救助是指国家对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的一种经济救助。
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城市低保是指对城市居民中的特困家庭提供的一种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是指对农村地区的特困家庭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救助的对象主要是那些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通过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人群提供的医疗费用支持。
比如,国家设立了医疗救助基金,用于帮助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的人群。
此外,各地也设立了医疗救助机构,为特困人群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医疗服务。
医疗救助的目的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教育救助教育救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的教育支持。
比如,国家设立了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继续接受教育。
此外,各地也设立了教育救助基金,用于帮助特困学生解决学杂费、书本费等问题。
教育救助的目的是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平等接受教育,打破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壁垒。
四、就业救助就业救助是指对失业或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就业帮扶和职业培训。
国家通过就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
此外,各地还设立了就业援助基金,用于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
就业救助的目的是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五、灾害救助灾害救助是指对受灾群众提供的紧急救助和灾后重建支持。
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国家会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
同时,还会提供灾后重建支持,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
灾害救助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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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社会救助资金严重不足,救助标准太低贫困地区的农村乡镇基本上是吃饭财政,不少乡镇更是负债沉重。
农业税取消后,乡镇筹集社会救助资金能力明显下降,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对农村社会救助所需资金除“五保”资金外,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导致救助资金来源匮乏,使农村社会救助资金严重不足,筹资方式也较为混乱。
目前,由中央财政直接投入农村社会救助的资金主要有救灾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转移支付资金;由各级政府投入的有“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敬老院资金、特困户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临时性救济金等,而需求量最大的特困户救助资金让地方政府感到压力很大。
由于农业税取消和地方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政府财力薄弱,地方政府的资金筹措和协调能力大为下降,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而且往往是越贫困的地方其资金压力越大,救助资金的分散和来源渠道的不确定性也往往使农村社会救助政策流于形式。
在实践中,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向也存在着极不合理的现象。
一方面,农村社会救济资金不足、来源有限,如农村医疗救助大致需要资金30多亿元,而目前国家供给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仅仅3亿元,加上省、市、县配套资金也不足10个亿,缺口很大;另一方面,救灾款相对资金充足、来源渠道通畅。
因此,向上级多报灾情人数、争取更多的救灾款拨付,成为大部分地区筹措农村社会救济资金的主要方式。
在灾情面前,没有任何储蓄的特困户、贫困户最需要救助,往往一次受灾会导致贫困户和特困户几年翻不过身来。
因此,救灾资金应该既可以用于农村灾后的应急救助,也可以用于灾后较长一段时间的社会救济工作。
但是,由于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救灾制度规定打酱油的钱不可以打醋,即救灾的资金不能挪作它用,这就导致有限的社会救助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用。
由于社会救济经费有限,而救济对象又太多,我国传统农村社会救助水平一直很低。
就以2002年为例,农村社会救助对象总数为6000万人,得到救济的传统救济困难户为1771.4万人,五保户213.3万人,其他救济对象250. 5万人,以上三类人相加得到救济的人数为2235.2万人,人均每年749元,人均每月23元。
而这一数字还是比2001年增长了84.9%。
在救灾方面,灾民总数为3.7亿人,直接经济损失1717.4亿元,国家用于灾民生活的救济款为40亿元,人均10.8元,更是捉襟见肘。
基本上都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筹资渠道的非社会化使社会救助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官办的封闭型事业,导致许多需要救助的群众被挡住救助大门之外,造成大量的救助资金节余。
2. 救助覆盖面窄及重复覆盖状况同时存在体表现在:一是救助政策的重复覆盖。
如特困户与“五保”户政策之间存在覆盖现象。
两种政策的不同在于保障对象的甄别标准不同。
特困户救济对象,是对“不救不得活”的农民进行生活救助。
“五保”政策的对象是依照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这三个条件界定的。
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部分农民既可以是特困户也可能是“五保”户。
在农村个体经济恢复之后,由于鳏寡者都分有土地,有生活来源,个体劳动也不像集体劳动那样可通过比较评估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因此,甄别“五保”户的后两个条件都被模糊化为鳏寡老人的年龄指标,即到了一定年龄就可视为丧失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
〔3〕这样一来,造成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重复覆盖,“五保”户即是特困户或特困户就是“五保”户的现象。
二是救助政策的冲突。
同为农村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的标准和资金来源却不同。
特困户的保障目前由各地实行定期定量救济,救济水平只能保障最低生活。
而“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则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由于“五保”对象多是孤老残幼单独生活,各方面消费较高,所需要的供养费用较多。
因此,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一般规定不低于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二。
在贫困地区和灾区,更是要求切实保障“五保”户的基本生活。
在资金保障上,“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都有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也给予补助。
这一规定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
然而,特困户的救助则没有相应的资金安排。
1.覆盖面窄。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受到条件的限制,人数极为有限。
据统计,1993年全国贫困救济对象8480万人(不含灾民生活救济,下同),实际救济对象3101万人,占应救济的36.6%。
1994年相应的数据为8785万人,3122万人和35.5%。
[1]从2000年至2002年,每年救灾救济面大约为16%;每年社会救济面大约30%。
即使如此,属于“三无对象”的农村五保户,实际真正得到“五保”救济的大约为66%,还有三分之一的孤寡老残者未得到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覆盖率只有13%。
救济范围太窄。
根据民政部2003年全国特困户的大规模调查,我国农村特困户人口已经高达2000余万人,而五保供养对象仅有255万人。
3 社会救助管理分散(1)没有统一协调的政策、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相关立法还停留在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低层次的行政性文件方面。
社会救助立法主体多元,权限不明,立法层级无序,立法体制极不规范。
现有相关农村社会救助法规仅有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此外大量规制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相关工作的主要是各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条例以及暂行办法等。
可见我国救助立法极不完善,有的方面近乎空白。
可以说只有五保户供养这部分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制度体系。
在我国已经制定的有关救助的法规中,几乎都是以解决贫困人群生活温饱为主,但对于与贫困人群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临时困难和灾难救助,农村医疗法律教育等专项救助方面都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和有效的法律规范。
这些方面的救助还主要依靠政府政策,具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和不规范性等缺点。
由于农村社会救助尚不完善,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来源和使用专一性问题,因而出现过地方政府挪用该项资金,甚至经手扶贫救助资金的官员贪污救助款的情况虽然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农村社会救助的政策条例,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
由于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和实施细则没有相应出台,导致很多工作人员对农村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方法不太了解,不能准确地掌握农村社会救助的基本操作程序和计算方法,建档工作不够严格、规范,救助活动不经常等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
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传统农村社会救助在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上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它自身存在着救济面窄、救济标准低等缺陷,不能真正满足贫困群体的需要,因此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度成为客观要求。
农村社会救助的法规还不够健全,救助程序不够规范。
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类似《农村社会救助法》这样的实体法,许多做法都是靠部门的规定、政策来确定,救助的随意性增加了。
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政府就根据中央的这些制度来制定具体相关的条例、办法。
但在具体的操作上,缺乏一套规范的入户调查程序、村民申请程序、机构审批程序、救助实施程序,即便是有些规定,也由于缺乏政府和社会有效的监督机制而难以落实。
2农村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缺失前文已经提到社会救助包含了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两个方面。
我国目前整体上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只是在生活救助方面形成了制度,保障了农村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而无法解决其他特定情况的特殊生活困难。
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健全,农村困难群体根本难以进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是他们面临的主要困难。
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社会救助制度。
现有的农村社会救助解决的只是贫困居民在一般情况下的基本生存问题,而一旦农民遇到疾病,灾难等特殊情况时,就会导致生活无法为继。
我国目前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有的仍处于试点阶段,有的覆盖面非常有限,远没有形成足以覆盖全部困难群体的有效制度安排。
这些专项救助制度的缺失使得农村社会救助没有能构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因而其在运行中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机构设置、社会救助管理不合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有待完善,工作经费有待增加。
当前许多农村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后,只有1-3名民政助理从事民政工作,没有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从事社会救助,村委会也无专职人员做社会救助工作,大多数由村委会副主任或委员兼管。
农村社会救助的管理形成了“多龙治水”的格局。
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现状不仅是城乡分割,还有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情况。
不同内容的救助安排在相关部门、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
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的不同,在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
此外,农业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相互交织的弱势产业,我国农民的生产又是以户为单位,具有相当大的分散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风险也在不断提高,这就决定了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有着强烈的依赖性,并且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这种依赖性就越大。
对策1.在资金投入上,应建立稳定、可靠的社会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农村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的一环,国家公共财政应承担起此项责任。
由于资金筹措难一直是制约农村社会救助水平的瓶颈问题,因此,在救助资金筹措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特别是近年来税收持续快速增长,财政状况日益好转。
仅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财政收入就达36084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增加7142亿元,增长24.7%。
2006年全国28个省份推行了乡财县管改革, 18个省份推行了省直管县改革,全国财政困难县的总数由791个减少到目前的437个。
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及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中央政府完全有能力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的投入,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不可能一下子包揽所有的救助项目,这是由于我国需要救助的人口很多,政府不可能也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在短时期内实行大包大揽。
(2)根据我国的国情和贫困地区的区情建立一个比较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
没有这样一个机制,救助资金完全由哪一级政府负担都是不现实的和不可能的。
以广西地区为例,经过全区民政部门的排查核实,目前年均纯收入低于国定温饱线(625元)的农村贫困对象就有244. 8万人,其中,农村“五保”对象36.3万人,特困对象50万人,其他贫困对象168. 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