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前台操作规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前台操作规程

第一章签约

第一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前,应先通过我行柜台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基金账户签约。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办理。

第二条原则上一个客户在我行只能签约一个结算账户,通过客户签约,客户在我行的结算账户与基金账户将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

第三条个人客户以我行的银行卡或存折签约,机构客户以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签约。

第四条通过柜台办理的,我行各营业网点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等有关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为基金投资者办理签约。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资者签约前必须阅读《xx银行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完成《xx银行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机构客户免填),填写《xx银行开放式基金签约类业务申请表》(附件2-1),并提供以下材料:(1)机构投资者:在我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我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卡或存折。

2、受理网点经办人员须仔细核对投资者所提供的材料,并对签约申请材料的填写(个人投资者签名、机构投资者的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应予以拒绝。核对无误后,进入基金代销系统登记,提交成功后打印《基金签约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业务章及经办人名章。第一联作为传票,第二联与客户提交的资料一起由受理网点专夹保管,第三联交给投资者作为回单。

第五条《xx银行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是由我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证券业监督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由总行统一制订并制作的调查资料,用于揭示基金投资风险,帮助客户了解自己的风险偏好,便于我行据此为客户提供更准确的金融服务。

第六条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自助办理的,须先完成风险测评问卷,然后才能办理签约。

第二章开户

第七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前,应先通

过我行柜台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办理。

第八条通过柜台办理开户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资者填写《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附件2-2),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机构投资者:我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我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卡或存折。

2、受理网点经办人员须仔细核对投资者所提供的材料,并对开户申请材料的填写(个人投资者签名、机构投资者的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应予以拒绝。核对无误后,进入基金代销系统登记,提交成功后打印《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业务章及经办人名章。第一联作为传票,第二联与客户提交的资料一起由受理网点专夹保管,第三联交给投资者作为回单。

第九条《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由我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统一制作。业务受理后,申请表由我行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保管15 年,以便日后网点或投资者查询。

第十条机构投资者须在开立基金账户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个人投资者所有业务均可凭密码跨网点、跨渠道办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时,提供的材料应与我行核心业务系统签约登记的有关内容相一致。如客户同时办理签约与开户,只需提供一份资料。

第三章登记

第十二条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签约后可在我行代销网点登记基金账户信息,无需重新开户,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通过柜台办理登记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者填写《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机构投资者:我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我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卡或存折。

2、受理网点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进入基金代销系统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