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规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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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题

市、县矿山环境现状及保护与治理对策

(编制参考提纲)

目录

一、前言 (1)

(一)我国矿山环境环境保护存四难题 (1)

(二)我国矿山环境三大治理措施 (1)

二、报告编写依据 (2)

三、矿山环境现状评价的目的、原则及指标 (3)

(一)矿山环境现状评价的目的 (3)

(二)矿山环境现状评价原则 (4)

(三)矿山环境现状评价的指标 (4)

四、XXX市(县)矿山环境现状描述 (4)

(一)XXX市(县)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整体现状 (4)

(二)矿山环境现状描述 (5)

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

六、减缓措施与推荐方案 (6)

(一)减缓措施 (6)

(二)推荐的方案 (6)

七、新建矿山 (6)

(一)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6)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 (7)

八、生产矿山与闭坑矿山 (8)

(一)生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8)

(二)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8)

一、前言

(一)我国矿山环境环境保护存四难题

目前我国矿山环境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四个主要难题。

地方政府和企业缺少环境保护意识:一些地方政府在宏观决策中,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重项目审批,轻环境监管,对环境管理、环保执法行政干预现象较为严重。很多矿山企业不知道要履行环保手续,要进行矿山环境保护与环境恢复的相关规定。

矿山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形成矿山环境保护统一监管体系,没有完善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的责任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在审批项目及办理相关证照时,未将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作为前臵条件,使矿山环境监管在很多地方出现“空白点”。

矿山环境环境保护执法能力薄弱:矿山多处于偏远地区,污染物排放在初期往往不易被发现,这给矿山环境保护执法带来了更多困难。环保部门普遍存在人力、经费、监管装备严重不足、执法手段无法保障等问题,矿山环保执法能力薄弱。

矿山环境环境历史欠账严重:由于历史原因,不少矿山未预留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地方政府也未能有效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职责,造成许多矿山环境被破坏后,很难恢复治理。

(二)我国矿山环境三大治理措施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总局下一步将采取三大措施,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环境保护工作。

首先是建立健全矿山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矿山开采准入制度。其次是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矿山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使矿山环境环境保护与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同时要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第三是建立矿区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和环境补偿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秉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财政产业政策的调控作用,明确地方政府是当地矿山环境治

理保护、监督的责任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尽快落实实施治理的主体。同时建立矿山、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多渠道融资开展矿山环境恢复和治理工作。

二、报告编写依据

由于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这一命题的调研工程量较大,尤其是治理对策涉及到很多深层次问题,显得更加困难,因此,报告立足于现有资料和工作基础,对xxx市(县)矿山环境现状进行概略性描述,选取典型矿区进行保护与治理对策研究。

200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首次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列入其中,第二章指出:市级以上及有关部门的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写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环评“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上报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第四章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一改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总是处于决策链末端的情形,从法律层面上要求从源头上解决保护环境问题。

目前,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还没有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配套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内容也只是引导和启发性的。因此,本报告依据如下:

1、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定义(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环境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对其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评价结论。”

2、省(自治区)级对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评价和划分矿山环境影响区域,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和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

3、xxx市(县)“十二五”规划环境治理和环境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至2015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环境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2)主要目标,以减量化和资源化为核心,鼓励和支持企业合理利用原材料,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力发展综合利用,提高尾矿等的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重点探索、推广提高尾矿回收率和利用率的技术方法。对不能综合利用而必须填埋或暂时贮存的工业

固体废物,选择好填埋或贮存地址,必须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在环保部门监控下进行,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加强尾矿坝安全的监督管理,杜绝尾矿坝垮塌事件。

(3)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河流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努力遏制环境环境恶化的趋势,促进自然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提高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启动环境市创建工作。全市(县)森林覆盖率高于75%。

(4)政策与监管措施:加强重点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治水土流失,针对矿山、取土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地质灾害毁弃地和塌陷地、大型项目建设区的裸露工作面开展环境恢复。重点实施地质灾害专项整治工程。

矿山环境恢复与重建必须实行统一规划,分片治理,以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矿山资源,控制矿山数量和规模,做好土地复垦工作,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矿山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环境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提高矿山业主的环境风险意识,矿山开发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治理设施,如建造拦渣坝、挡土墙、挖鱼鳞坑等工程措施,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特别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抓好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区域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的查处。

对xxx市(县)的xxxx等脆弱的环境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大力度对xxx 市(县)xxx等水土保持试验基地进行综合治理。

按照“污染者负担、破坏者恢复”原则,强化环保监督,促使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结合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增加环保投入。

三、矿山环境现状评价的目的、原则及指标

(一)矿山环境现状评价的目的

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部署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在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建设保障能力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使矿产资源规划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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