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推进行业内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四川省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完善评审体系和制度,提高评审标准,为教师的个人发展和专业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一、评审体系和制度改革1. 实行教育部倡导的“分类评审”模式,分别设置教师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三个类别,在职称评审中进行分别评价和认定。
2. 课堂教学和学科建设是教师评审的重要方面,评审标准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以充分体现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 强化教育教学成果的考核,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将获奖成果纳入职称评审指标的考虑范围。
4. 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价和认定,引导教师加强自身的专业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在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中发挥关键作用。
5. 鼓励教师开展业余学术活动和参与省内外相关学术交流,对于在学术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教师,可视为重要的评审加分项。
二、评审标准和流程改革1. 在评审标准方面,将评审指标进一步细化、扩展和完善,以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素养、科研能力、业务水平、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2. 设立专项突出贡献奖励,对于在重大课程建设、中小学教育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额外的表彰和奖励。
3. 优化评审流程,采取业务化和流程化的方式,加快审核的速度和精确度,缩短教师职称认定的时间。
4. 建立科学的师德考核机制,加强师德考核的内容和深度,以营造高尚的师德风尚,弘扬教育教学行业的良好形象。
5. 强化公开公正制度,严格遵守评审制度,并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开透明,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好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服务。
三、评审指导和服务改革1. 推进教师培训和业务培训,为教师职称评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教师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强化教师评审的咨询和指导服务,为教师提供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解答评审流程和标准等相关问题。
3. 优化教师评审的评分和审核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平台,简化评审过程和标准,提高审核的自动化和准确性。
中小学教师职称法改革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法改革实施方案1. 引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评价教师业务水平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我国决定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法进行改革。
本实施方案旨在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提高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 改革目标2.1 提高评审公平性:建立公正、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教师职称评审的公平性,防止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
2.2 科学评价教师能力:根据教师的实际教学表现和教育教学能力,科学客观地评价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发展潜力。
2.3 激励教师成长:通过职称评审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2.4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动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不断提升,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发展。
3. 改革措施3.1 完善评审标准:制定详细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师德师风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核指标。
3.2 设立评审委员会:成立专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由教育专家和行业资深人士组成,负责职称评审工作。
3.3 加强评审程序监管:建立评审工作监督机制,确保评审程序和结果的公正和公正性,严厉打击评审中的不正当行为。
3.4 推动教师培训和发展:加大对教师培训和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学习和专业成长。
3.5 加强信息化支持: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供全面的评审材料和资料,便捷高效地进行评审工作。
4. 实施步骤4.1 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根据改革方向和目标,结合教师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细则和操作规范。
4.2 建立评审委员会:组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责任和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3 宣传解读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政策,提高广大教师对改革的认知和理解。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10.23
•【字号】川教〔2020〕85号
•【施行日期】2020.10.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川教〔2020〕85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 7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 13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23日。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此,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为了刻不容缓的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同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和创新,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职称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将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完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标是评定教师职称等级的重要依据,因此,应当完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应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水平、教学质量、课堂管理等方面。
其次,还要注重教师的科研能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项目,并对其成果进行评估。
最后,要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加强道德评价,强化教师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
二、优化职称晋升流程为了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当优化职称晋升流程。
一方面,可以适当缩短职称晋升的时间周期,提高评审的效率。
另一方面,要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和进修,参与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此外,可以增设鼓励性的评审环节,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以此激励教师持续发展。
三、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价机制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个性化成长,应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价机制。
可以考虑引入专家评审、同行互评等方式,增加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可以采用学校评审和地方教育部门联合评审的方式,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四、完善职称晋升待遇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待遇水平,应完善职称晋升的待遇政策。
一方面,要适当提高职称晋升后的工资待遇,让教师真正感受到职称的价值和价位。
另一方面,要加强职称晋升教师的培训和研修,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支持。
同时,还可以通过职称晋升给予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和福利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幸福感。
五、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地的机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测。
2020年四川省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文件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 20xx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发展空间,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1.优化评聘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建立公开透明的评聘机制,确保评聘结果准确、准确无误。
2.提高职称认定标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职称认定标准,鼓励教师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3.加强教师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
通过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使其能够适应新时代教育的需求。
二、内容1.优化职称评审制度。
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机制,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开。
2.调整职称评审标准。
根据不同岗位和职务的特点,明确不同职称的评审标准,同时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要求。
3.加强教师培训支持。
增加教师培训的投入,提供各种学习机会,包括线上线下的培训课程、研讨会、学术交流等,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4.加大职称评审的激励力度。
在薪酬、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职称评审的积极激励,提高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激励机制。
三、步骤1.制定方案。
成立工作小组,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内容。
2.宣传动员。
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教师宣传和解释的意义和目标,增加教师对的认同和支持。
3.建立监督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评聘工作的公正公开。
4.逐步实施。
从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方案,确保的顺利进行。
5.经验总结和完善。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的经验和问题,不断完善和提升的效果。
四、预期效果通过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优化评聘流程,提高评聘效率和公正性。
2.提高职称评审标准,激励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教师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4.创造公平竞争的职业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
5.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为教育和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教师队伍。
《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我省中小学先行一步,全面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有利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原则,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逐步建立完善新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以下范围内进行(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三、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一、背景中小学教师是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重要群体,其职称制度的完善和对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人社部制定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二、总体目标通过职称制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激励机制明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标准与程序,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高效运作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内容1.转变职称评审的依据将传统的以学历和年限为主要评价指标的职称制度转变为以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评审将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能力以及师德表现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明确各个职称级别的评定要求,将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教学管理、作品/论文/项目等方面的指标纳入评审标准,同时要兼顾学科专业性和综合素质,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3.突出中小学特色针对中小学教师的特点,将中小学教育的函数和特征纳入评审标准,强调教师在学生素质培养、学科特色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更好地适应中小学教育的需求。
4.优化评审程序简化评审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评审效率。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的培养和管理,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加强职称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职称制度的意义和目标,加强中小学教师对新职称制度的理解和应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四、保障1.政策和法规的支持相关政策和法规应及时制定和修订,以保障职称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推进。
2.支持和奖励机制为积极参与职称制度和表现突出的中小学教师提供奖励和培训机会,激励教师发展,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1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三、主要内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 20xx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节选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节选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这方面的指导意见的节选。
一、指导思想本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创新、稳中求进的原则,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教师职称评定机制,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总体要求(一)加强思想引领,树立正确的职称观念。
教师职称是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业绩的重要标准,但不能过分强调职称的重要性,要重视教师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社会评价,树立教师职业发展导向,倡导教师积极探索和创新,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注重职业发展的全过程。
要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与教师培训、教研、科研等工作相结合,注重发现和培养中小学教师的特长和潜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突出教师专业能力的核心地位。
教师职称评定应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胜任能力,要从教学成果、教学方法、教学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不留空壳、不空洞地评价。
(四)推进分类评价,注重教师不同层面的发展。
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特长,合理设置不同职称的标准和要求,突出教师在不同层面的发展需求,为教师提供不同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教师的个体优势和特长。
(五)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职称评定的公正和科学性。
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公正的职称评价机制,制定清晰、明确的评价标准和流程,加强对职称评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试点工作要求(一)建立完善的试点工作机制。
要成立专门的职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分工,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试点范围和试点学科。
试点工作应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系统优化和,试点学科要选择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学科,积累试点经验,为今后全面推开做好准备。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现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本方案旨在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体现岗位实绩导向,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的评价,强化教师的教育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1. 加强政策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流程,推动职称评聘工作向科学化、公正化发展。
2. 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课堂教学质量、科研教研成果和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对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给予更大的激励和评价。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的教育责任、职业道德、学科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师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实践机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二、具体措施1. 完善评审制度,制定职称评审的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加强教师培训和提升,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职称评审及职称晋升突出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和荣誉激励。
4.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强化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5.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特长,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的创新方面积极探索。
三、保障措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教师提供评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师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努力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建设。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等。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第四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要求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思政课教师、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下同)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没有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单位的人员,可不作要求。
第五条教师资格及相关要求(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二)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要求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三)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0-2-26 10:22:16 赵艳阅读次数:1736(人社部发[2009]29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9号)文件要求,国家同时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3号),《意见》中提出:一、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国民素质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晋升通道不畅、评价标准不明确等。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有必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二、改革目标1.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2. 完善晋升通道,激励中小学教师继续深造和提高教学水平;3. 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三、改革方案1. 完善评价体系在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时,应综合考核教学业绩、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师德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同时,评委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经验,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2. 优化晋升通道建立多元化的晋升途径,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
不仅要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还要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此外,应建立留任制度,对连续多年表现优秀的中小学教师给予留任奖励,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加强培训和发展支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教师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培训内容应涵盖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的利用、心理辅导等方面,以帮助中小学教师更好地应对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同时,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的发展支持力度,在资金、学术研究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
4. 加强师德建设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师德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素质之一。
加强师德建设,培养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怀,对于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可通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师德评选等方式,不断强化中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
四、实施保障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职称评审和专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评聘后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3篇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3篇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本学期,我校的教学工作继续以课程改革为中心,以课堂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为基本点,进一步更新教学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使我校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二,具体工作:(一)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成败的关键在于教师,课改进展如何,关键又在于教师,因此,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是非常重要的.1,落实蓝青工程 ,做好新教师的在岗培训工作.学校努力为新教师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提供广阔的学习空间,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2,结合校本教研做好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创造机会给他们压任务,让他们挑担子,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能力,在辅导区,北塘区脱颖而出. 3,鼓励并督促教师注重理论学习,自觉学习教育教学杂志,认真做好摘抄(5000字以上),并加强学校内教师间的相互听课,每学期听本校的课不少于10节. 4,组织教师学习并实施区教学常规和评价标准.5,本学期的学习主要以校本教研为主,把校本教研作为促进教师成长的主要渠道,构建学习型组织,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以不断提高教师素质.6,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区各学科的论文,案例等各种比赛,使教师在参加比赛的过程中有所收获,得到提高.(二)立足课堂,深化教学改革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改革是教学永恒的主题,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主攻方向.本学期我们必须以改革教学方法为突破口,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创设多种教研途径,如结合一人一课,年级组听课,学科组听课,评课等活动,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上课,评课能力,提高每一堂课的效益.1,加强集体备课.年级组教师共同钻研教材,吃透教材,用活教材,同时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才智,互相取长补短,从而保证课堂四十分钟的有效性.2,强化听课.加强对新教师和课堂驾驭能力欠缺的教师的听课指导,使他们能迅速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3,改革校本教研.为了使校本教研有足够的时间,取得更好的效果,规定双周二,周三,周四下午分别为数学,语文,英语教研组活动的时间.(具体活动安排见校本教研计划)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篇2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也是学校工作的主阵地。
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成都市教育局成人社发〔2016〕4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人力资源谢谢欣赏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我们制定了《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教育局2016年8月16日— 2 —成都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文是小编整理关于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三、主要内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1.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和高级推荐条件,各地评价标准和推荐条件可在省标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2.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三)创新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机制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在水平评价中全面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引导教师合理流动,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的岗位空缺数额内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职称评审的名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3.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要按照不低于省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考核推荐。
学校在省和当地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
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额内合理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按程序申报评审。
专家评审。
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核确认。
学校聘用。
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应及时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5.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经过评委会评审。
各级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在择优聘用时对这部分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6.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区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
7.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正高级教师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
四、进度安排第一阶段:工作筹备(9月-12月)1.明确职责任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按照“三定”职责,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具体分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改革工作,牵头制定全省总体实施方案和人员过渡实施意见,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教育厅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牵头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办法和标准条件,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措施,加强舆论引导。
2.开展调查摸底。
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各学校教师素质情况、职称评审情况、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等,为改革提供准确数据。
3.制定配套措施。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省改革实施方案、人员过渡实施意见及评价标准条件、评价办法等配套办法,报人社部、教育部审批。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1月-5月)1.制发文件。
包括:《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实施意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2.动员部署。
召开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国家改革工作精神,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3.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政策宣讲、学习讨论、印发文件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改革工作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介绍改革的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等。
4.组织培训。
分层次对涉及改革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5月—12月)1.人员过渡。
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2.组织评审。
学校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后,根据工作需要、人才结构及“评而未聘”人员数量,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组织开展首次评审工作。
正高级教师推荐人数另行通知。
3.学校聘用。
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岗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聘用教师到相应岗位,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17年1月-2017年4月)首次评聘工作结束后,各市州全面总结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2月底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共同组织检查市州改革工作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人社部和教育部。
五、工作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制度统一、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聘用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必须按照统一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
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综合管理,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学校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