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院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_JM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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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广东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广东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荣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602房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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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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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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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甲方发起并组建“广东大地电影院线”(以下简称“大地电影院线”)。
2.乙方计划在位于新都区斑竹园明新国际新城二期城市综合体项目内规划建设数字影院。
双方本着共同的理念和价值标准,在“相互协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解释,或根据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所述及的相关词语的含义如下:
(1)乙方影院,是指乙方参与投资建设的位于新都区斑竹园明新国际新城二期城市综合体内的多厅数字化影院。
(2)甲方北京分公司,即广东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净票房收入,按如下公式计算:
①净票房收入=票房总收入-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营业税金及附加税费;
②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票房总收入×5%;
③营业税金及附加税费=票房总收入×3.3%(营业税及附加如与地方税率有出入,结账时以此税率为准)。
(4)关联企业(或关联方),一方的关联企业(或关联方)是指与该方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对关联方来说,还包括自然人):①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②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5)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的,当事方签订协议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等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台风和地震等;②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暴乱、骚乱、传染性疫情等;及③立法行为和政府行为,如法律法规、政策或行政措施等的发布、实施、修改、废止等。
第二条战略合作内容
1.乙方承诺,乙方影院全部加盟大地电影院线,成为甲方的合作放映单位。
2.合作期内,甲方及甲方北京分公司将向乙方影院提供数字影院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
3.如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启动IPO,甲方将优先与乙方商谈资本合作事宜。
4.如乙方及/或乙方的关联方转让其对乙方影院的股权/股份/资产(无论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及/或其他权益的,乙方应在转让之前60日通知甲方,并乙方负责确保,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甲方关联方)有优先购买权。
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影院项目对外宣传中使用“战略合作伙伴大地电影院线”或与“大地”相同或近似的字号(或者商号,下同)。
第三条票房分成、统计、结算办法
1. 甲方和乙方影院对发行放映的影片实行分账经营方式,乙方影院应按约定的分账比例和甲方制定的大地电影院线结算办法的要求与甲方进行结算。
2.甲方和乙方影院以发行放映的影片的净票房收入为基数按下表约定的分账比例进行分账。
序号影片种类甲方(院线公司)乙方影院
1 进口影片50% 50%
2 国产影片50% 50%
进口50% 50%
3 3D影片
国产50% 50%
3.甲方和乙方影院的票房分账比例中均含有宣传费,双方各自承担在己方负责的影片宣传推广中发生的费用。
4.在双方合作期内,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或应发行商要求,分账比例相应调整,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如乙方影院需延长放映期(以乙方影院提出书面申请为准),经甲方和影片发行商协商达成一致,并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影院可延长放映时间后,乙方影院可延长放映时间。对该影片,在延长的放映
期限内,甲方将给予乙方影院优惠的分账比例,具体分账比例另行确定。
第四条数字影院整体解决方案
合作期内,甲方及甲方北京分公司向乙方或乙方影院提供数字影院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具体包括:
1.在影院建设规划阶段
(1)甲方向乙方提供影院选址及规划的建议,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整个影院的平面布局、动线设计、工艺设计或投资回报分析等。
(2)在乙方影院施工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影院施工咨询的服务和综合布线建议。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系统集成建议,包括:免费提供针对数字放映设备、音响设备、卖品设备、信息化设备、座椅、银幕、广告发布系统等设备配置和集成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同时,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数字放映设备代购服务,乙方可享受甲方与设备供应商集中采购合同中甲方可获得的同等的优惠条件,包括设备和相关耗材的采购价格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服务方面。
(4)通过探讨、交流、培训和现场支持等方式,甲方与乙方共享影院运营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知识。
(5)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影院运营管理培训和建议服务,具体包括:
①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营、管理人员规划、配置方案,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建议;
②在乙方影院开业前1-3个月,乙方可派遣相关人员赴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甲方提供的为期20-60天的运营管理培训,所有受训人员须参加结业考核,直至考试合格。由此所产生的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由乙方自理。
2.在影院开业(试运营)阶段
(1)甲方为乙方影院提供数部甲方买断发行的影片,用于乙方影院促销宣传。
(2)甲方免费为乙方影院提供全程开业促销活动方案的建议,以便于提高乙方影院的知名度。
(3)在乙方影院开业前三天,根据乙方影院提出的书面申请,甲方可免费提供开业工作指导服务,并委派一名项目经理(营运经理)到乙方影院现场为其进行10天的工作指导,帮助乙方影院尽快进入正常运营阶段。甲方项目经理工作指导10天期满后,如乙方影院仍需要甲方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经甲方评估同意后,乙方影院须承担甲方项目经理延长服务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及100元/人/天的津贴费用。
(4)甲方免费向乙方影院提供卖品销售技巧、促销方案和卖品销售管理等培训或建议。
3.在影院正常运营阶段
(1)甲方负责影片洽购,积极组织片源,确保乙方影院实现全国同步或区域同步首轮放映所有数字影片(甲方未获得发行放映权的数字影片除外),包括进口分账片、进口批片、合拍片、国产片和3D影片。
(2)甲方负责全院线影片的排映计划、宣传策划方案的制定,并提前向乙方影院通报影片排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