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继承法学
(NEW)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811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分)历年考研真题汇编
目 录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811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分)考研真题(回忆版)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812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分)考研真题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综合课(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回忆版)2010年上海财经大学606法学综合课考研试题(回忆版)2009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综合考研试题2008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综合考研试题2007年上海财经大学615法学综合课考研真题2007年上海财经大学422民法学考研真题2006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综合考研试题2005年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课(宪法、民法、国际私法)考研试题2004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综合考研试题2003年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课(宪法、民法、国际私法)考研试题2002年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课(宪法、民法、国际私法)考研试题2001年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考试(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考研真题2000年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考试(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考研真题1999年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考试(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考研真题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811法学综合二(其中民法学占100分、民事诉讼法学占50分)考研真题(回忆版)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法100分一、案例分析一35分A某出国,将房屋交予B让其照看(只是负责房屋安全),B自称是A与C签订房屋租赁合同,A提前回来后发现C在自己房屋居住让其搬出,C以有合同为由拒绝。
问(1)B的行为性质(与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相比较分析)。
(2)A应当起诉谁?进行什么诉讼?二、案例分析二30分双11,某电商推出优惠活动,提前交付10%定金可享受双11标价的七折,叶某交付定金后,双十一付款时不知卡内无钱却点击了支付,谁知电商规定24小时没有支付成功则不会进行交易定金也不会退回,叶某与客服协商,也没有进行再次补款的机会。
问:根据合同法,电商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三、简述题35分简述无过错责任及其适用范围。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举行2017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的通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近三十年的进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爱惜法学、国际法学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爱惜法学、国际法学专业)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立面向国际留学生的全英文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专业博士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材教育培育基地、教育部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上海卓越法律人材培育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材培育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经济法学科与环境法学科别离入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法治研究方阵”与“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并与多所国外闻名大学签定了学生联合培育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
学院致力于培育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材,探讨出一条培育创新之路,最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形良好,多任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
2021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2021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实验区挂牌;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实验区挂牌。
建设自贸区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材。
为增进自贸区建设,培育自贸区进展所需的高级法律人材,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进展,知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材的培育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第七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面向全国一般高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招收学员并同时安排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上财法硕非法学和复旦
上财法硕非法学和复旦
(原创版)
目录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和复旦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的比较
2.两所大学的法学专业背景和资源
3.教学方式和课程设置的差异
4.实习和就业机会的对比
5.结论:选择哪所大学更适合个人需求
正文
对于想要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的学生来说,选择上海财经大学还是复旦大学一直是个难题。
本文将对比分析这两所大学的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帮助大家做出更好的决策。
首先,我们来了解两所大学的法学专业背景和资源。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 1996 年,其法学教育以财经特色为主,培养具有财经背景的法律人才。
复旦大学法学院则成立于 1980 年,是我国最早开展法学教育的院系之一,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资源。
接下来,我们来看教学方式和课程设置的差异。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注重实践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此外,课程设置中包含了许多财经特色课程,如金融法、财税法等。
复旦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则侧重于理论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学研究能力。
课程设置较为传统,涵盖了各个法学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在实习和就业机会方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因其财经特色,学生在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较多。
复旦
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法律行业各领域都有较高的就业率,特别是在律师、公检法等领域。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选择哪所大学更适合个人需求,取决于你对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期望和职业规划。
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就业前景展望
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就业前景展望本文系统介绍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难度,上海财经大学法硕就业,上海财经大学法硕学费,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上海财经大学考研机构!二、上海财经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上海财经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上海财经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
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
一、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法硕专业招生人数为85 人,其中法学为35人,非法学为50人。
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上海财经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招生人数也不少,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
据凯程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
其次,跨专业考研,上海财经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
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学研究生项目是中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它在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许多领域拥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学研究优势院校之一。
法学研究生培养项目拥有优越的硬件设施,如现代化的图书馆、可容纳千人的会议室、多功能实验室等,在优秀师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和学术服务也超常发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培养的是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劳动关系学硕士和财经法学博士,其中法学硕士的主要学习内容有: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外国法学、社会组织法学、社会学、信息科学、社会学理论等,法学博士的学习内容有: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社会组织法学、国际法学、电子商务法学等,而劳动关系学硕士和财经法学博士的学习内容又有所不同。
这些学习内容有助于培养学术研究能力、加强经济法律管理实践能力和劳动社会管理实践能力,以及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学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学校不断更新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凭借自身优势,注重学术严谨性和综合素养,深入研究学科领域,为社会服务,注重学术理念的传承。
通过开设多学科交叉的课程,形成中西法律思想的结合,使学生在掌握法律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社会分析能力,实现法学领域的学术深造,有效提高其学术水平。
综合专业课程紧贴社会实践,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学生学习技能,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学习和社会发展。
此外,上海财经大学还致力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采用多种实践教学手段,培养学生掌握社会实践能力。
通过举办实验法律案例分析、参观法院、观摩庭审等课程,使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完善法律思想,提升职业竞争力。
此外,学校还成立了多层次的创新学术团队,共同开展学术研究,推进学术发展,增强学术竞争力,为构建法律创新型专业、加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重要基础。
在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新形势下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培养项目将持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开展出色的工作,为国家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上财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好不好考
上财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好不好考做人要能随遇而安、随缘生活、随心自在、随喜而做。
凯程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凯程就是王牌的上海财经大学考研机构!一、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法硕专业招生人数为85 人,其中法学为35人,非法学为50人。
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讲,上海财经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招生人数也很多,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
据凯程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温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
其次,跨专业考研,上海财经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非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
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一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如果看你尽力与否。
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非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上海财经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气氛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上海财经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铛铛的,上海财经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固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按照连年经验,以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
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学费是多少?上海财经大学专业硕士法律(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5万元,学制两年,非法学报考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6万元,学制三年;与北大法硕,上海财经大学法硕相较,上海财经大学法硕考研相对较低,相对于其他专业,法硕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专业,没有一流的老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请最好的老师培育法硕人材,这是行业需要。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为法学界的一项重要培养目标,它强调对法律制度及其实践的宏观分析与综合把握,为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的申请条件、荣誉奖励和学术支持,随后介绍法学研究生的成功学习和科研成就,以及学习期间取得的学位,以及法律制度学习经验和规范性课题方面的学习成果,最后介绍法学研究生产出的研究成果以及在社会实践中所起到的作用。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基本要求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良好的英语能力,以及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的入学考试进行考核的录取政策。
申请者需要有突出的学术成就,如GPA、GRE、GMAT等考试成绩,上海财经大学也有着多项出色的奖学金支持和奖励计划,例如专业计划、社会实践奖励、创新发明奖励等。
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学习成功,可以取得法学院颁发的硕士学位。
研究生期间,他们受到了全面的法律制度学习,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分析、案例研究、世界法律实践以及法律行业的高级课程等。
上海财经大学还设有企业法律实践实验室,为法学研究生提供了有关议题的深入研究,以及法律实践指导。
此外,上海财经大学还组织了许多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以促进法学研究生学术研究成果的深入交流及综合开发。
法学研究生期间,他们有机会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关于法律制度及法律实践的发表研究成果,以应用学术理论和调查研究来辅助法律实践。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在社会实践中非常重要,他们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和协助,同时也为国家探究司法制度改革、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解决社会问题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以上,就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的一些情况介绍。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不仅仅是学术上的一项成就,更是一种能够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重要角色。
通过努力奋斗,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为未来的中国法律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学研究生学习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它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旨在为国家提供更多的优秀法治人才。
本科法学研究生学习是一门独特的学科,它结合了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化学,综合性学科,特殊学科,以及其他学科。
在大学层次,法学研究生学习旨在培养实用性,分析性,可操作性强的高级法治人才,他们将在未来担任国家关键的法律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职务。
一般来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学习应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学:法律学是法学研究生学习的基础,学习者要深入了解各种法律理论,掌握法律法规之间的联系及其适用范围,掌握司法制度的基本原理等;2、政治学:政治学的研究重点在于探索国家治理的根本原理,了解各种政治组织的构成及养成及管理制度,从而掌握完善司法制度的方法;3、社会学:社会学的研究重点是了解社会的发展历程,发展趋势以及其影响国家治理的各方面;4、经济学:经济学的研究主要是了解市场经济及其发展对于司法制度、经济犯罪、经济法律等的影响;5、历史学:历史学的研究是为了了解司法制度的发展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迁;6、文化学:文化学的研究旨在了解不同文化种族团体之间的区别,分析他们在国家法律制度上的影响;7、特殊学科:主要包括法律统计学,实证研究方法,国际法,环境法,宪法等。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学习的最终目标是拥有综合素养,科学精神,实践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法治人才。
学习者应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技能,扩充自身学术能力,发展其学术研究领域,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努力实现其共同的学术理想,从而为国家提供更多的优秀法治人才。
总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学习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投资,它能帮助应征者拥有更强的理论基础,更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的学习经历,从而能够更好地履行其公民职责。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学研究生项目是针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发展潜力的法律人才而设计的高级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培养出具有创新思维、实践能力,能够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能够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才。
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教育采取“深入学习,广泛实践”的教学方式,融合课堂学习和实践实习两种教育模式。
学生可以通过学习《宪法学》、《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课程,深入研究国家法制重要知识,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强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掌握复杂的案例解析能力。
此外,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还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实践实习项目,学生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业会计事务所、政府机构等单位从事实习,结合实际进行学习。
实践实习的过程中,学生还可以接触到不同的法律事务,具有法律实践经验,可以更准确、更实际地理解法律理论。
此外,为了促进学生的外语水平和职业能力的提升,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还设有双语培训项目,开设英语、日语等课程,帮助学生提升英语、日语等外语水平,掌握解决国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为今后进入国内外市场提供先进的支持。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聘请了国内外一流的师资力量,从专业讲师到商业界精英,近年来,出色的学术报告、参与专业组织、深入社会关系网络等已成为学生成为高端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毕业前,学生还会参加一系列培训,包括礼仪培训、文字撰写培训、职业规划培训等,帮助学生充分掌握职业技能,全面提高职业能力,为今后进入法律行业做好准备。
总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旨在培养出具有创新思维,具有实践能力的高端人才,为国家发展法治化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作为中国高等学府中的佼佼者,其法学研究生的硕士和博士学位项目一直以其完美的品质令人瞩目。
因此,每年都有无数学子们报考该校法学研究生项目,憧憬共同研究、探讨当代法学领域的见闻和精华,以及提升自身的能力与能力。
法学研究生项目将国家法律、国际法等法学基础知识以及法学理论知识作为基础,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探索法学领域的学术价值,从而构建解决国家法律、公共政策和社会问题的法学思维框架。
我校常规招生范围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经济法、宪法及相关领域,同时还开设了很多实用技能型学位课程,如政府法院实务、金融司法实务和科技知识产权实务等,为法学研究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除了贯彻科学研究的思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还制定了丰富多彩的学生实践活动,旨在不断深化学生对法学理论与实践之间意义联系的理解,以及不断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比如,学生可以参加法律案件辩护赛、实验室研究、国际法案例分析、政策报告撰写、国家领导人面谈、司法实验室实践、司法研究论文等,以及参加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和各类技能培训,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
此外,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还开展了专门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聚焦法”项目,旨在帮助青少年深入了解法律,从法律文化角度更好地理解社会规则,增强自身的道德观和法制观,激发对法
律的兴趣,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总而言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研究生项目正在以全新的办学思路和精英人才培养模式,为当代法学和法治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它的建设和发展,将极大地推动中国法学的进步,助力推进国家法制建设,与时俱进地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
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
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1.0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遗产管理人法律咨询智库发布2021年5月目录序言第一部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1.办理委托2.尽职调查3.参与设立遗嘱4.遗产管理人的指定5.定期跟踪6.遺嘱的保管第二部分遗产的管理7.核实死亡情况8.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9.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10.管理遗产11.收回遗产12.清理债权债务13.召开遗产管理会议14.确认遗产分割方案和协议15.协助办理遗产转移和过户16.制作遗产管理清算报告附录一:《民法典》相关规定附录二:“遗产管理人法律咨询专家智库”成员序言一、“指引”的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增设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遗产管理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完成前,负责处理涉及遗产有关事务的人。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目的是平衡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妥善处理遗产权利和义务,并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配遗产。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履职方式、违反职责的法律后果及风险控制,都有待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索。
鉴于此,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相关研究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设立“遗产管理人法律咨询智库”,组织研究和发布“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供实务部门从事相关业务时参考使用。
我们期待该指引能够为民事主体和从业人员妥善安排遗产分配提供操作指引,并推动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二、“指引”的适用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首先是由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的遗嘱执行人担任;若无遗嘱执行人,则由继承人共同推选、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或者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
本指引仅适用于遗嘱或相关文件中提前确定遗嘱执行人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情形。
依据其他方式产生的遗产管理人,可以参照适用本指引履行职责。
本指引建议被继承人采取生前委托加遗嘱的方式,对遗产管理人进行双重确认。
为表述方便,本指引中的“委托人”“被继承人”即遗嘱人,“受托人”“遗嘱执行人”即遗产管理人。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基础课件婚姻法继承法共75页文档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基础课件婚姻法继承 法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上海知名婚姻继承律师
余亮律师
余亮律师,上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余亮律师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处理上千起案件;专业从事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遗产继承。
桂芳芳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11年,办理数百起婚姻家事案件,处理资产上千亿元,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高超的调解技巧。
专业领域: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房产纠纷。
钟兴刚律师团队管理合伙人律师
钟兴刚律师,法律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昊坤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
海燕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海燕律师婚姻家事团队以女性特有的温柔与魅力作为盔甲,以专业的工作态度为武装,精心定制无懈可击的诉辩方案、缜密梳理的证据链、超强的谈判技巧,为深陷。
王岩珂律师专职律师
毕业于知名高校武汉大学,法律硕士,2014年开始执业,参与办理
过数百起婚姻家事案件,包括婚姻维系与解除、抚养、赡养、继承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上海浩锦事务所律师
浩锦律师团是由多位执业10年以上的资深专家律师发起,团队成员多毕业于清华、北大、复旦等法律高校,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均。
吉峰律师团队主任律师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专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房产抵押、相邻权纠纷、宅基地纠纷领域;
任娜律师
任娜律师,法律硕士,现为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徐兴俊律师专职律师
徐兴俊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任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学会会员。
徐兴俊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论法律续造的方法
由于国内的普遍观点是对埃尔默案的判决推崇 备至、赞赏有加。因此,任何一个不想在逻辑上自相 矛盾的论者都无法在热烈拥抱埃尔默案的同时,又断 然拒斥泸州遗赠案以原则优先适用于规则的法律方 法。
以埃尔默案为立足点,就规则与原则何者优先适 用的问题,林来梵教授和张卓明博士依托阿列克西的 理论提出: 首先应该承认,基于法的安先适用则需要具备 较为严格 的 条 件 并 负 担 严 格 的 论 证 义 务。〔2〕比 如, “不得无理由的偏离一贯的法律实践”; “过去一度被 承认的观点,若 没 有 足 够 的 理 由 不 可 以 加 以 抛 弃 ”; 诉诸既存之实务者无须证成,“只有改变者才需要证 成”。这些原则构成了“人类智识生活与社会生活稳 定性的基础 ”,它 可 以 证 立“同 样 的 东 西 必 须 经 常 同 样对待”这一形式正义规则。〔3〕215 - 216 其次,在规则与 原则相冲突的情形下,如果要优先适用原则,则其主 要的方式就应该是通过原则为规则创制一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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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期限为两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 之日起计
算” 。 可以中止、中断、延长。 继承人可亲自行使,也可由他人代理行使。
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遗产
遗产的概念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的财产 。
继承权的含义
自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 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特征
1、是财产权,但与一定的身份关系密切联系; 2、是期待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并留有遗产的条
件下,转化为既得权; 3、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 4、具有专属性,不得转让。
继承权的取得
法定继承权的取得
1.因婚姻关系而取得法定继承权 2.因血缘关系而取得法定继承权 3.因扶养关系而取得法定继承权
代位继承 ---《继承法》11
代位继承的含义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 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份额由其晚辈直系 血亲代替继承的法律制度。
被代位人:被继承人的子女、未丧失继承权、 已经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被代 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特征
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法》7
概念
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 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资格。
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
重的 ;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权的丧失
类型
遗产的特征
合法性(生前个人所有、合法所有) 特定性(死亡时遗留) 财产性(不包括人身权利 ) 可转让性 权利义务的整体性
遗产---《继承法》3
遗产的范围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权利。*
遗产
可被继承的其他合法权利
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 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
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用益物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权
(视具体情况而定)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法定继承
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的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继承性质不同 (连续继承、替补继承 ) 发生时间不同 (继承开始前、后) 继承主体不同 (死者、实际继承人) 适用范围不同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3、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通过,共五章,37条。 1985年 10月1日起施行。
继承法律关系
概念
指由继承法所调整的,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继 承人相互之间、继承人与其他人之间在财产继承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
也称无遗嘱继承。
特征
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 而确定(婚姻关系、血亲关系、扶养关系)
继承要素由法律作出强制性规定,除被继承人的 合法有效的遗嘱以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
受遗嘱继承排斥,又能够限制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继承法》10、12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分类(广义)
1、继承关系 2、遗赠关系 3、遗赠扶养协议关系 4、酌情分得遗产关系 5、无人继承或接受遗赠的遗产归属关系
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继承人
◎继承人
只能是自然人。 只能是有亲属关系的自然人。 只能是法定范围内的有亲属关系的自然人。
自然人的继承能力 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继承权
1、继承权的绝对丧失。(1、2、4、) 2、继承权的相对丧失。(3)
效力
1、自继承开始之时起发生效力。 2、对是否丧失存在纠纷,可由法院确认。(当然丧失) 3、不适用于其他继承关系。 4、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法》8
继承回复请求权
遗嘱继承权的取得
继承权的行使
含义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所明确作出的 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注意事项
1、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 分割前作出;
2、放弃继承应采取明示方式:书面、口头。 3、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
理人行使。 ☆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继承法学
继承和继承法的概念
◎继承的概念
在法律范畴中继承专指财产继承,指将公民死亡时遗留的 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继承法的概念
是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指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继承法的特征
1、继承法是与身份法密切联系的财产法 ; 2、继承法是普通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 3、继承法是确定继承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 4、继承法多以强制性法律规范为表现形式;
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能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适用; 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不受辈份限制。 代位继承人的人数不论多少,只能继承被代位人
有权继承的份额;
转继承 ---《意见》25
转继承的概念
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 所应继பைடு நூலகம்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胎儿?代位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的适用---《继承法》27
适用情形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 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