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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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资料1

经济法复习资料1

经济法复习资料1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对其所作特别规定的是()。

A.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经过()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A.四次B.三次C.两次D.一次3.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颁布《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4.下列属于无偿合同的是()。

A.超市为顾客保管书包B.家政服务公司为居民小张提供劳务C.旅客乘坐铁路运输部门提供的火车回家过年D.中国公民甲用运动鞋与俄罗斯客商乙换钢材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A.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C.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6.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

协议中包含有效的仲裁条款,后来两人约定解除合同时发生纠纷,则错误的是()。

A.甲与乙可申请仲裁B.仲裁机构可以组成三人仲裁庭进行审理C.执行一审终局制度D.仲裁条款已失去效力,甲可诉至法院7.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

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A.5月18日 B.5月9日C.5月11日 D.5月15日8.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

一、法理学程序化的强制【材料7】抗战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出现过一起离婚纠纷案。

住在刘家沟的一位农民,一直不从事生产,专门沿街乞讨,并且以此为生。

他叫黄思成。

1938年,他的妻子刘风亭觉得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便向当地的边区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法庭认为,刘风亭的要求是有道理的,便判决准予离婚。

可是,由于当时战事十分紧张,无论是刘风亭还是黄思成,都没有收到判决书。

刘风亭私下便与另一男子刘志温同居。

黄思成则是依旧沿街乞讨。

1941年春天,黄思成不能为她提供衣食为由,向绥德司法处起诉要求离婚。

司法处认为离婚并不适宜,同时责令黄思成必须为刘风亭提供衣食。

时隔不久,黄思成继续开始沿街乞讨,不见踪影。

刘风亭没有任何办法,只好再次提起离婚起诉。

8月,绥德司法处判决离婚。

刘风亭随后和刘志温到政府登记结婚。

黄思成回来之后,不服判决,但是也没有提出上诉,只是不断到刘志温家吵闹纠缠。

1942年,黄思成向延安高院提出了上诉,高院判决驳回上诉。

黄思成依旧不服,继续申请改判。

1943年3月,边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作出裁定,驳回申请。

尽管是驳回了申请,但是,边区高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只是调解依然是不成功的。

此后,边区高院批示绥德分庭处理该案。

绥德分庭和政府秘书一同下到当地,协同地方群众进地调解,最后,决定黄思成与刘风亭结束夫妻关系,由刘志温赔偿黄思成衣物等损失。

案子至此彻底终结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材料22】杭州的叶老先生是裱画师,2000年去世后留下巨额遗产,包括一批珍贵字画、一套住房等,价值达百万元。

叶先生生前先后立有两份遗嘱,一份为自书遗嘱,将其全部遗产包括一切动产和不动产一针一线全部给原家中的小保姆吴菊英;后一份为公证遗嘱,将住房一套赠给吴菊英。

叶先生的两个女儿对遗嘱有异议,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

吴菊英索要不成,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吴菊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叶先生的二份遗嘱有效,判决叶先生的全部遗产遗赠给自己,并由叶先生的两个女儿归还拿走的字画。

《经济法》作业材料(一)

《经济法》作业材料(一)

《经济法》作业材料(一)(2010、10)1、徐某、朱某、谢某、吴某均是A市小有名气的服装个体户。

四人欲联合成立万鹏制衣有限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

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名称:××县万鹏制衣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

(3)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徐某以厂房出资,作价30万元;谢某以家传制衣技术出资,作价12万元;吴某以设备出资,作价20万元;朱某提供货币资金18万元。

(4)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不设股东会,以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徐某任董事长,吴某、朱某任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2名监事,分别由吴某和公司聘请的销售人员王某兼任。

(5)分公司:公司分别在A、B两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公司债券:为了弥补资金不足,公司拟发行30万元公司债券。

请分析:上述内容哪些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答:(1)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有“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2)我国《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应设的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等。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

(4)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 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不是民事主体,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应符合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条件。

2、2009年3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10年2月5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以下四项决议:(1)增选一名董事:由A本公司监事王某担任董事。

(2)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公司代表朱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原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历年经济法基础练习题4090

历年经济法基础练习题4090

历年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单选题1、(四)材料1:2009年4月20日,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输美轮胎发起特保调查。

6月18日,ITC6位委员以4:2的投票结果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月29日,ITC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关税。

7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代表美国政府,在北京与中国政府就ITC提出的救济措施建议进行磋商。

美国总统奥巴马9月11日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材料2:中国商务部随即对美方采取这一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美方此举不但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也违背了美国政府在二十国集团金融峰会上的有关承诺,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在当前世界经济处于危机背景下开了极坏的先例,中方将保留做出进一步反应的一切权利,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利益。

请回答以下各题:美国无视中国政府的努力,在全球贸易进入一体化阶段的今天,仍坚持对中国采取设限措施。

这表明()。

A.世界贸易组织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削弱B.贸易保护主义阻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C.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增强D.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单选题2、某国内投资公司,2010年11月接受某国有企业以房产投资入股,房产市场价值500万元。

此外,该公司将自有的房屋处理,原值1000万元,其中的一套房屋典当给某典当商;另外一套用作幼儿园,原值300万元。

同时,该公司获得一块政府出让的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100万元(该省准予按原值扣除20%的余值计税,契税税率为5%)。

该公司办幼儿园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28800B.36000C.3600D.0单选题3、某单位拥有的一出租物业的原值为5000万元,年租金收入为770万元,则该单位应缴纳的年房产税数额为()万元。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某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商品并支付相应货款。

然而,在交付商品后,B公司却以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经过调解未果,A公司决定向法院起诉B公司追讨货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同纠纷,以及如何解决该纠纷?二、侵权责任案例分析甲在其经营的餐厅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未经他人同意,录制了顾客在餐厅内的一举一动。

一名顾客发现后感到隐私权受到侵犯,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并删除相关录像资料。

甲公司拒绝执行该要求,该顾客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三、公司法律责任案例分析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虚假夸大产品功效,导致消费者误解并购买产品后出现不良后果。

消费者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消费者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公司又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经济法违法案例分析X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获得环保部门的许可,直接排放工业废水至江河,造成当地水质严重污染。

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并责令整改,但公司未立即履行整改义务,导致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

在此情况下,环保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措施应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五、合同履行责任案例分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两个月内完工并交付给乙公司。

然而,由于材料供应商延误,导致甲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

乙公司要求违约金并取消合同,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应如何协商解决此纠纷,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的发生?以上便是《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的汇总,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理论知识,并且在实践中更加熟练地运用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有效预防和解决各类经济纠纷。

愿每一位从事经济法领域的从业者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升自我,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经济法案例材料

经济法案例材料

经济法社会本位的优越性及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作用摘要: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法律,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以个人权力为本位。

它是在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后,市场力量已经不能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私法公法化和社会主义国家公法私法化相互妥协的产物。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决定了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于建立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着着独特的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本位市场调节一、经济法的的性质经济法的性质主要有五个方面:1、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立足于社会整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

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保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3、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经济法反映了经济分化与综合这两种发展趋势的要求,体现法律的统、分两种调整机制功能,一方面,通过具体制度和规范,细致地调整着各种经济关系,另一方面又在总体上和全过程中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的调整。

这也是法律近代化的一种表现。

4、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

经济法在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中产生和发展,并由此体现着经济法的本质和功能。

5、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经济法不是只体现国家的意志和利益、单纯干预和管理经济的公法,更不是只立足于个人或权利本位、企业本位的私法。

它介于二者之间,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法公法化、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法私法化相融合的产物。

我认为,在经济法性质的这五个方面中,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这一方面是最为本质和主要的。

因为就其性质的其他四个方面来看,都只是对经济法社会本位这一主要性质的分解诠释及补充。

或者也可以说这性质的五个方面的是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经济法的性质,但社会本位是最具内涵和概括性的一条。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考试资料(题库版)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考试资料(题库版)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考试资料(题库版)1、多选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用于()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A.换取生产资料B.对外捐赠C.投(江南博哥)资入股D.抵偿债务正确答案:A, C, D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2、单选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0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料,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原值为4万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32B.0.33C.0.34D.0.35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普通货物适用3%的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8÷(1+3%)×3%+5.2÷(1+3%)×2%=0.33(万元)。

3、单选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是()。

A.增加注册资本的计划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C.财务总监发生变动D.监事会共5名监事,其中2名发生变动正确答案:C4、判断题商业银行可以向符合发放信用贷款条件的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但发放信用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借贷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正确答案:错参考解析: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5、单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销售电力B.销售热力C.销售天然气D.销售房地产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销售货物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销售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经济法复习资料1

经济法复习资料1

经济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经济法的概念: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因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具有某种瑕疵或缺陷给消费者或第三人造成损害而引起的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社会本位:强调社会公共利益至上,以社会利益为立法标准和价值导向。

个人本位:当个人利益与团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相互冲突时,法律制度的设计应当优先考虑个人的利益。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

主要体现有不完全竞争,外部性,公共物品的短缺,社会的分配不公,宏观经济的波动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二、简答:经济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运用价值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一、社会本位原则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持续,共同,公平)经济法的本位观:经济法本位指的是经济法在制定、实施过程中所必须考量的出发点,是贯穿着经济法产生、发展以及完善过程中的重要的经济法概念和内涵。

在经济法本位上存在着社会本位和发展本位之争,笔者认为无论是从经济法产生的里程,还是从经济法的指导思想,亦或从经济法的部门法律体系,经济法都把社会经济的整体利益、稳定和发展作为出发点进行考量,即把社会本位作为经济法本位。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且是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特定性体现在公私混合性,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公私混合型社会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理念:所谓经济法理念,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的人们对经济法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在宏观上和整体上的一种理性把握和构建,是经济法理性的最高表现形态,也是经济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最高原则。

经济法复习资料

经济法复习资料

经济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甲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A )。

A.付款请求权 B.利益返还请求权C.票据追索权 D.票据返还请求权2.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B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4.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该公司净资产为4000万元,3年前曾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

则该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 B )万元。

A.1600 B.1100 C.1000 D.9005.甲、乙签订—合同。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除约定违约金外,乙方还向甲方支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

后乙方违约。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形式是( B )。

A.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B.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C.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D.只能适用定金条款6.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其债务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D)。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7.关于合伙企业成立时间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C )。

A.合伙人提出设立申请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B.合伙人足额缴纳出资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C.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D.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8.甲、乙、丙拟设立一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

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D)。

经济法概论 案例材料题

经济法概论 案例材料题
考期:1904 10 分甲企业与乙大学签订一份委托开发合同,由王教授作为项目负责人研发一项净水方法, 并向乙大学支付了研发资金;合同对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未作约定。王教授在业余时间利用 学校实验设备研制出了该项净水方法。王教授、甲企业、乙大学均主张该净水方法的专利申 请权。
问题: 5 分 1. 王教授是否有专利申请权?为什么? A:有 B:没有 主知识点: 4.1.3.2、专利权的归属 答案: (2 分)选项:B(3 分)论述: 因为王教授接受学校任务,利用学校实验设备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 的权利属于其单位乙大学。 5 分 2. 甲企业是否有专利申请权?为什么? A:有 B:没有 主知识点: 4.1.3.2、专利权的归属 答案:(2 分)选项:B(3 分)论述: 因为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申请专利的权 利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 本案中甲企业与乙大学未约定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乙大学。
考期:1910 10 分李某为甲公司的业务员,因受贿被甲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取消其业务代理权。李 某利用甲公司没有收回的工作证和盖有甲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善意的 乙公司订立了购销合同。 5 分 1. 李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为什么? 答案:无权代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无权代理。 李某原为甲公司业务员,是甲公司的代理人,有代理权。李某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代理 权终止,无权利用手中盖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 5 分 2. 该购销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A:有效 B:无效 答案:(2 分)选项:A(3 分)论述: 李某持有甲公司工作证和盖有甲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乙公司为善意,有理由相信李某有 代理权,李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该买卖合同有效。

《经济法》考试复习案例及答案

《经济法》考试复习案例及答案

1、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

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

2011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

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

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

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

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

公司股东会于2011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

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问3分):(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1)丁未作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本题中,丁自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满30日未给予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乙、丙均主张优先权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由乙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4)丁直接提起诉讼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民张某与种子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经济法材料题

经济法材料题

案例:李东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于2008年以婚后积蓄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共同经营出租运营业务。

2009年3月6日,因家庭予盾,双方发生纠纷,进行争吵。

王某一气之下,将桑塔纳轿车开走离家独居。

4 月1日,王某与刘某联系,商量将桑塔纳轿车卖给刘某,双方商定价格为12万元,当天交付了轿车和全部购车款,一起去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轿车所有权转移手续。

当工作人员询问王某的丈夫对卖车的意见时,王某谎称其丈夫长期在外工作,不管家事,遂办理了汽车买卖手续,将车籍转到刘某名下,10日后,此事被李某发现,找刘某要车,被刘某拒绝。

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刘某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刘某返还财产对本案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无妻双方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为共有财产。

如果按份额分,每人各有一份,同时也享有一半的处分权。

王某未经其丈夫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的汽车,侵害了李某的那一半共有权,所以该汽车买卖关系一半有效一半无效,王某应给李某一半的车款,即可确认该汽车买卖关系有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桑塔纳汽车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王某处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未经其配偶同意,其行为无效,刘某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在权。

第三种意见认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应当由共同共有人一致进行,一方擅自处分,原则上应属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的,应当依照善意取得的原理,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的第三人刘某对于汽车是善意的,且交付了车款,取得了买卖的汽车,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买卖关系成立,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节能灯的合同。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来,乙公司作为买方提货时发现甲公司提供的货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甲公司不允,双方协商未果。

乙公司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申请的时间为8月18日,仲裁委员会于8月28日受理此案,并决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经济法(全)

经济法(全)

经济法(全)经济法⼀、九届全国⼈⼤常委会将我国法律部门划分为七个门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政法-----控权法经济法-----授权法----国家授予政府权⼒⼲涉经济社会法刑法诉讼与⾮诉讼程序法⼆、经济法的基本内容(没有经济法典)两部分组成: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三、经济法的学科重点1.经济性或者专业性较强---经济法是以特定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2.国家⼲预性较强---⽴法、执法过程中,都体现了国家的⼲预性3.综合性较强四、经济法的课程介绍:1、基本理论问题研究2、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章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梳理经济法的基本理念,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本章重点:1 经济法产⽣的原因 2 我国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3 经济法和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5如何理解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第⼀节经济发的产⽣与发展的⼀般理论经济法在我国是⾃经济体制改⾰后产⽣的⼀个新的法律部门本节内容提⽰:1.经济法的出现是我国为了弥补市场调节机制的固有缺陷2. 世界各国的经济法有不同的发展模式法律部门产⽣的⼀般规律是诸法合体(以刑法为主)—民商法、⾏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现代经济法产⽣于德国(⼀)表现形式实践中的⽴法活动(⼆)产⽣于德国的原因1 从⽴法史的⾓度看,以第⼀次世界⼤战为契机2 从法学史的⾓度看,德国信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同时更注重于⽴法体系的和谐⼆、我国经济法的产⽣1979-1992年时期的经济法1992-⾄今的经济法三、经济法产⽣的原因分析(⼀)经济原因:不同的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法律制度有不同的需求(经础决定上层建筑)1.⾃然经济时期没有产⽣经济法的需求⾃然经济时期的法律形态为诸法合体,以刑为主2. 近代市场也没有产⽣经济法的需求(⾃由资本主义时期)(市场经济的前期被称为近代市场经济阶段)近代市场时期的法律发展形态:民商法⾼度发达,⾏政法⽇益旺盛,经济法⼏未产⽣3. 现代市场经济产⽣经济法现代市场经济后期所产⽣的严重经济问题如垄断问题(微软捆绑式销售)不正当竞争问题(雀巢)产品质量问题等,市场机制⽆法解决,需要国家以⽴法的形式进⾏⼲预—经济法(⼆)社会原因——社会⽭盾突出(三)经济法产⽣的法律根源:现代社会法律功能的单⼀问题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产⽣1.市场经济的特点: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2.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3.市场经济的优越性4.市场经济的缺陷:市场调节的盲⽬性,滞后性,局限性,导致贫富差距、两极分化,会产⽣垄断。

经济法材料分析题

经济法材料分析题

经济法材料分析题1、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l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l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

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

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

2009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

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

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己公司订立合同其用于质押的轿车。

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

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

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时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l50万元,尚未偿还。

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是否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在用于质押的轿车灭失前,谁是其所有权人乙公司是否对该轿车享有质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丁公司就轿车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经济法

经济法

案例:赵某、钱某和孙某计划设立一家以商业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赵某制定了公司章程。

其中规定:赵某以劳务作为出资,作价人民币10万元:钱某以商品房一幢作为出资,作价人民币20万元;孙某以所掌握的客户来源作价15万元人民币出现金人民币5万元,由赵某为董事长,钱、孙为副董事长:不设股东会、监事,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公司盈利平均分配。

请问:该公司能否设立,为什么?有哪些违法之处。

【答案及解析】该公司不能设立,因为它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由三人共同制定;(2)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所以,劳务不能作为出资;(3)客源如以商业秘密作为出资。

法律并未规定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

最高应不超过70%,因为必须有30%的现金出资。

(4)公司必须设股东会,监事,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关;(5)公司盈利分配应以出资比例为准。

这是公司和合伙企业的根本区别;前者是股权式后者是契约式。

【案例】孔先生经人介绍结识了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文化传播公司)的副董事长刘先生,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孔先生对于该文化传播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非常了解,打算出资收购该文化传播公司的部分股权,对于孔先生的意愿,刘先生表示可以考虑出售他的部分股权即公司的20%股权,总价100万元。

双方经过谈判决定签约。

按照约定,孔先生支付100万元给刘先生,刘先生即将股权转让给孔先生。

但是,当刘先生到文化传播公司要求办理手续时,公司董事长于先生接待了他,并告诉他公司其他股东未同意刘先生转让公司20%股权,他们另外三名股东事先并不知道此事,如果刘先生要出让股权的话,他们应该可以优先购买。

经济法简答题,材料分析

经济法简答题,材料分析

1.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指国家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种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是为了培养合格的市场主体,为营造和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把好准入关。

(2),市场管理关系:经济法对这类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是为了规范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3),宏观调控关系: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缺陷,防止或消除经济中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优先资源配置,更好的把人民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

(4),社会保障关系: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关系。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77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主体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2)资本条件: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章程条件: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组织条件: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物质条件:有公司住所。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哪些权利?(1)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力,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获取信息权、知情权、了解权)是指消费者所依法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自主地选择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权利。

其内容包括:①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

②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

③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④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的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的权利。

《经济法》分析材料(2020.5)

《经济法》分析材料(2020.5)

《经济法》分析材料(2020年5月)1、徐某、朱某、谢某、吴某均是A市小有名气的服装个体户。

四人打算共同投资成立万鹏制衣有限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

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名称:××县万鹏制衣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

(3)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徐某以厂房出资,作价30万元;谢某以家传制衣技术出资,作价12万元;吴某以设备出资,作价20万元;朱某提供货币资金18万元。

(4)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不设股东会,以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徐某任董事长,吴某、朱某任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2名监事,分别由吴某和公司聘请的销售人员王某兼任。

(5)分公司:公司分别在A、B两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公司债券:为了弥补资金不足,公司拟发行30万元公司债券。

请分析:上述内容哪些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规定?2、甲、乙两家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

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方面的不合法之处。

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2年3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

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12年5月,光中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为使公司资本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由甲负责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2年10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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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入伙: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现有合伙人以外的人加入而成为新的合伙人。

退伙:是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解除其合伙身份。

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在一定市场和一定时期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大量销售商品,以达到排挤竞争对手、占领市场的目的。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混同: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缔约过失责任: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因违反先合同义务而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条款:指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简答题: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出资的条件。

(书本31页)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①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就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应该就其股份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简述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的种类。

(书本246页)①欺骗性有奖销售,即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②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③最高奖金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

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是最典型的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合伙人之间具有“四共”关系(即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简述定金违约金的异同违约金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或法律规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

其适用条件为: (1) 必须有违约行为存在。

(2) 必须有有效的违约金协议或法律的具体规定。

法律规定了违约金幅度的,双方协商的违约金不能超过该幅度,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是范围内预先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一定款项。

简述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遵循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己方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要求,对该条款做出说明。

如果格式条款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免除条款无效的情形,或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此外,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它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应做不利于拟订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采取非格式条款。

简述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享有优先权的条件: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用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的优先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该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申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未提出书面申明或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产品展出之日起得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该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申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简述《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类型(书本250页)垄断协议分为两种:横向垄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而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经营阶段的同业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间垄断协议。

简述代位权的成立条件(书本83页)两个到期债权的存在债务人消极对待自身债权该行为危及债权人利益实现仅能在债权范围内行使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①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②股东缴纳出资。

③验资。

④注册登记。

选择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资本的要求:(书本32-33页)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第一,出资数额。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下限为人民币3万元;第二,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其中,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三,出资缴纳期限。

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

《公司法》第26条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起的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时间和条件:(书本45页)股东会召开时间:定期会议: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

通常每年举行一次或两次。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为解决临时性重要事项而召开的会议。

我国《公司法》第49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该召开临时会议。

条件: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一定时期前通知全体股东。

我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会议,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公司的成立日期:(书本25页)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书本38页)各国一般规定董事、经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的任期为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章程:(书本41页)公司的章程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记载有关公司组织与活动基本原则的书面法律文件,是公司活动的基本依据。

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须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公司的章程应公开,章程生效后,其内容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修改变更公司章程还要进行变更登记,章程对公司内部一切机构和个人有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订立者是发起人而不是全体股东。

《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退伙方式(各种退伙方式含义请看:书本18-19页)退伙方式有:法定退伙、约定退伙、除名退伙、擅自退伙法定退伙是指法律规定发生退伙的情形,合伙人当然退伙。

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约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而提出退伙;在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约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前提下,经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儿宣布退伙。

合伙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退伙,否则应赔偿因其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名退伙是指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经某一或某几个合伙人因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者有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而将其除名。

擅自退伙是指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退伙程序退伙,或者突然声明退伙,不再履行法定义务的退伙行为。

合伙企业财产范围和归属合伙企业财产构成:包括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范围和归属:归全体合伙人共有。

合伙企业财产是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基础,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商标申请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用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的优先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该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申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未提出书面申明或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①申请优先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相同或类似商品分别提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时,准许最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商标注册①使用优先原则: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额,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商标特征:价值性显著性:商标的独立性和可识别性,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公平交易权内容:(书本236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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