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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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灵动网络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鄂尔多斯市灵动网络·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的意见》、《鄂尔多斯灵动网络·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及灵动网络·物业有限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类别、教育培训的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考评、教育培训资源管理,教育培训经费管理等。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着重提高员工的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按
需培训、注重实效、学以致用。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必须成立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总的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决策重大的教育培训事项。
第八条公司要在灵动网络的培训体系框架下明确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负责人、完善相关的培训管理制度。项目公司进入准备期后,必须实力专职的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归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有关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公司教育培训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按照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培训计划,制定公司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三)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负责管理、监督和审核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五)负责定期向灵动网络人力资源部上报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十条教育培训的类别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等。
第十一条岗前培训主要包括入职培训、上岗培训和就业准入培训。
(一)入职培训。新员工应在办理完入职手续3日内进行入职培训,培训不少于24学时(3天)。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环境和相关政策、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等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上岗培训。指对新员工或岗位变动的人员进行的上岗前的培训,主要包括公司和行业概括、岗位职责、岗位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职业道德等。
(三)就业准入培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实
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
第十二条岗位培训是员工培训的重点,主要包括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轮训、职业资格培训。
(一)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员工在取得岗位资格后,为适应新形势、新技术、新理念、新管理方法等要求而进行的在岗培训。
(二)岗位轮训。指根据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为提高重要岗位和后备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一专多能员工,以调动员工岗位的方式进行培训,包括挂职锻炼。
(三)职业资格培训。为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以证明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要求的学识、技术和能力而参加的培训。
第十三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是提高员工文化水平和改善专业知识结构的重要途径。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的函授、自考、对口本科(研究生)等形式的在职教育,并对取得与现从事工作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者给予奖励。公司委派员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第四章教育培训的组织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需要,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公司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灵动网络人力
资源部审批(培训计划表统一格式详见附件1)。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灵动网络下达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牵头组织培训,须由部门填写《培训申请表(部门使用)》(详见附件2),经相应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各部门委派员工参加培训,须由员工填写《培训申请表(员工使用)》(详见附件3),经相应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参加;员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须由员工填写《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详见附件4),经相应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参加。凡是没有按相关规定在参加培训前办理申请手续的,人力资源部一律不予补办申请手续,不给予培训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对已列入年度计划的教育培训项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报教育培训委员会批准。
第十八条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教育培训项目,特别是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需选择。
第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培训台帐,记录本单位的培训活动,并于每月28日前报灵动网络人力资源部备查。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员工申请参加培训的材料、取得的证书、培训总结等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由公司委派参加连续脱产学习1个月以上、半脱产学习半年以上或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员工教育培训协议》(详见附件5)一式两份,一份本人持有,一份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
第五章教育培训工作的考评
第二十二条组织的培训课程时间在8学时(1天)以上的培训,必须组织考试,合格者由主办单位开具培训学时证明或颁发证书,并加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公章。第一次不合格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予开具培训学时证明或颁发证书。
第二十三条为提高培训效果和组织能力,公司组织的培训,应在培训结束后3日内,组织全体学员填写培训调查表,汇总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总结,留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备查。
第二十四条所有员工参加完外部机构组织的课程时间在8学时(1天)以上的非取证类培训,必须持培训教材、培训主办方开具的培训证明和培训总结,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