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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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番茄酱、黄豆酱为主要原料,辅以白砂糖、谷氨酸钠、食用盐、香辛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糖色、日落黄、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柠檬酸、苯甲酸钠),经调配、均质、灭菌、灌装制成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1886.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含量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622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NY/T 956番茄酱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番茄酱:应符合NY/T 956的规定。

Q_HLS 0002S-2019半固态(酱)调味料

Q_HLS 0002S-2019半固态(酱)调味料

HLS半固态(酱)调味料杭州六晟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HLS 0002S-2019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企业组织制定了《半固态(酱)调味料》企业标准。

本标准由杭州六晟食品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博均、徐上豪、黄艳林。

本标准属于首次发布。

I半固态(酱)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的半固态(酱)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产品分类按使用方法分为即食类半固态(酱)调味料、烹饪类半固态(酱)调味料、腌卤类半固态(酱)调味料。

3.1即食类半固态(酱)调味料经过灭菌,可直接食用的半固态(酱)调味料。

3.2烹饪类半固态(酱)调味料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用于烹饪的半固态(酱)调味料。

3.2.1调味料包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的具备调味功能的料包统称为调味料包,不含粉料包。

3.2.2粉料包以淀粉或米粉为主要原料,辅以或不辅以食用盐、香辛料等其他原料,经预处理、混合、包装而成的用于辅助烹饪的粉状料包。

3.3腌卤类半固态(酱)调味料用于制作香肠、酱腌肉、卤制品等的半固态(酱)调味料。

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调味品应符合GB/T 20903以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2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3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4.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整理)半固调味料系列

(整理)半固调味料系列

半固调味料系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调味料系列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净水、鸡肉(猪肉或牛肉)、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葡萄糖、食用玉米淀粉、青葱、生姜、大蒜、草果粉、白芷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咸味食品香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加热搅拌、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制成的半固态调味料系列(以下简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07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6869 鲜冻禽产品GB 17324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NY/T 1193 姜QB/T 2845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QB/T 2640 咸味食品香精SB/T 10348 大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程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分类3.1根据产品风味不同,产品分为鸡肉味半固态调味料、猪肉味半固态调味料、牛肉味半固态调味料。

3.2根据杀菌工艺不同,产品分为即食类和非即食类品种。

4、要求4.1原料要求4.1.1纯净水应符合QB17324的规定。

4.1.2鸡肉应符合QB16869的规定。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 河南省地方标准DBS 41/001—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2.1 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包括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2 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固体汤料、鸡精、鸡粉等。

2.3 液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浓缩汤、肉(骨)汤、调味清汁等。

2.4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复合烧烤酱、沙拉酱、蛋黄酱、风味酱、火锅调料等。

2.5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中脂肪含量大于10% 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6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蘸食、佐餐、冲调、腌渍等用途可以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2.7 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冲调加热、烹饪加热(烧烤、油炸、蒸煮等)用途非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3 分类3.1 按形态,可分为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 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复合调味料和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4.3 理化指标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4.5.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4.5.2即食复合调味料中的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半固态(酱)调味料企业标准

半固态(酱)调味料企业标准

半固态(酱)调味料企业标准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Q/BLC 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LC 0002S-2011半固态(酱)调味料2011-12-06发布2011-12-16实施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禹国庆、姜华泉、王馨婕、李娜。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半固态(酱)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酱)调味料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酱、豆瓣酱为主要原料,添加植物油、味精等辅料和山梨酸钾、苯甲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炒酱、调配、杀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半固态(酱)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T 1532 花生GB 1902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8 酱卫生标准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736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桂圆干辐照杀虫防霉工艺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LS/T 3220 芝麻酱QB/T 2845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DB35/T 茶树菇DB37/T 1238 辣椒酱通用技术条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中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中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9、
日 落 黄 及 其 半固体复合调 铝色淀 味料
着色剂 抗结剂、 乳
中国大陆
2008-06-01
10、
辛 烯 基 琥 珀 半固体复合调 酸铝淀粉 味料 半固体复合调 味料
化剂、 增稠 中国大陆 剂 着色剂
11、 胭脂虫红
12、
焦亚硫酸钠, 半固体复合调 亚硫酸钠 味料 半固体复合调 味料
13、 槐豆胶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中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序 号 1、
该种添加剂 中文名称 苯 甲 酸 及 其 半固体复合调 钠盐 二氧化硫,焦 亚硫酸钾,焦 亚硫酸钠,亚 半固体复合调 硫酸钠,亚硫 味料 酸氢钠,低亚 硫酸钠 海 藻 酸 丙 二 半固体复合调 醇酯 聚氧乙烯山 梨醇酐单月 桂酸酯(又名 吐温 20) ,聚 氧乙烯山梨 醇酐单棕榈 酸酯(又名吐 味料 味料 其它中文名称
半固体复合调 味料 半固体复合调 味料 半固体复合调 味料 半固体复合调
乳化剂
中国大陆
要适量使 用
2008-06-01
18、 杨梅红
着色剂
中国大陆
0.2
2008-06-01
19、 决明胶
增稠剂
中国大陆
2.5
2008-06-01
20、
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红及其 铝色淀

料 中国大陆
( 12.10.02.01 着色剂 蛋黄酱、沙拉 酱除外) 半固体复合调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 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 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 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 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 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 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复合调味料2015-01-04公布2015-05-01实施2010-××-××公布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复合调味料范畴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2.1 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包括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2 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固体汤料、鸡精、鸡粉等。

2.3 液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浓缩汤、肉(骨)汤、调味清汁等。

2.4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复合烧烤酱、沙拉酱、蛋黄酱、风味酱、火锅调料等。

2.5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中脂肪含量大于10% 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6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蘸食、佐餐、冲调、腌渍等用途能够直截了当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2.7 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冲调加热、烹饪加热(烧烤、油炸、蒸煮等)用途非直截了当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3 分类3.1 按形状,可分为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 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复合调味料和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4.3 理化指标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办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办理化指标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1)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1)

附件3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目录一、粮食加工品 (1)1 小麦粉 (1)2 大米 (3)3 挂面 (5)4 其他粮食加工品 (7)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2)1 食用植物油 (12)2 食用动物油脂 (15)3 食用油脂制品 (17)三、调味品 (20)1 酱油 (20)2 食醋 (22)3 酱类 (25)4 调味料酒 (27)5 香辛料类 (29)6 固体复合调味料 (31)7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34)8 液体复合调味料 (38)9 味精 (41)四、肉制品 (43)1 预制肉制品 (43)2 熟肉制品 (45)五、乳制品 (51)1 液体乳 (51)2 乳粉 (55)3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57)4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59)六、饮料 (64)1 包装饮用水 (64)2 果、蔬汁饮料 (67)3 蛋白饮料 (70)4 碳酸饮料(汽水) (72)5 茶饮料 (74)6 固体饮料 (76)7 其他饮料 (79)七、方便食品 (83)八、饼干 (87)九、罐头 (90)十、冷冻饮品 (96)十一、速冻食品 (99)1 速冻面米食品 (99)2 速冻谷物食品 (101)3 速冻调理肉制品 (103)4 速冻水产制品 (104)5 速冻蔬菜制品 (106)6 速冻水果制品 (108)十二、薯类和膨化食品 (111)1 膨化食品 (111)2 薯类食品 (113)十三、糖果制品 (118)1 糖果 (118)2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20)3 果冻 (122)十四、茶叶及相关制品 (125)1 茶叶 (125)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30)十五、酒类 (133)1 白酒 (133)2 黄酒 (135)3 啤酒 (137)4 葡萄酒 (138)5 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 (140)6 配制酒 (142)7 其他蒸馏酒 (145)十六、蔬菜制品 (147)十七、水果制品 (152)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57)十九、蛋制品 (160)二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164)1 焙炒咖啡 (164)2 可可制品 (165)二十一、食糖 (168)二十二、水产制品 (175)二十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181)二十四、糕点 (184)1 糕点 (184)2 月饼 (187)3 粽子 (190)二十五、豆制品 (193)二十六、蜂产品 (197)1 蜂蜜 (197)2 蜂王浆 (199)3 蜂花粉 (201)4 蜂产品制品 (203)二十七、保健食品 (205)二十八、特殊膳食食品 (209)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09)2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213)3 营养补充品 (216)二十九、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22)三十、婴幼儿配方食品 (231)三十一、餐饮食品 (240)三十二、食用农产品 (245)1 畜禽肉及副产品 (245)2 蔬菜 (261)3 水产品 (281)4 水果类 (291)5 鲜蛋 (309)6 豆类 (313)7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314)三十三、食品添加剂 (319)1 食品添加剂明胶 (319)2 复配食品添加剂 (321)3 食品用香精 (323)三十四、食盐 (326)附注 (329)1.有关实施细则的说明 (329)2.微生物检验的特别要求 (330)一、粮食加工品1 小麦粉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小麦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技术标准要求2023年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技术标准要求2023年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酱腌菜、食用盐、味精、鸡精(粉、汁) 调味料、酿造酱油、酿造食醋、蚝油、香辛料等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为原料,添加食用植物油、大豆油、冰糖、白砂糖、绵白糖、食用动物油脂、郫县豆瓣、复合调味料、干辣椒、辣椒粉、白酒、骨汤及骨汤风味清汤、蔬菜和蔬菜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食用玉米淀粉、鲜辣椒、葱、姜、蒜、饮用水、豆豉、食用香精、香料等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油树脂、山梨酸钾、黄原胶、卡拉胶、辣椒红、β -胡萝卜素、D-异抗坏血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三聚磷酸钠、柠檬黄、脱氢乙酸钠) 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配料、炒制、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445 绵白糖GB/T 1535 大豆油GB/T 1536 菜籽油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44 复合调味料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2707 GB 2714 GB 2720 GB 2721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44 GB 5009.227 GB 5009.229 GB 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食品中酸价的测定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 -胡萝卜素GB 9959.1 鲜、冻片猪肉3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 10465 辣椒干GB/T 10781.1 浓香型白酒GB/T 14215 番茄酱罐头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0 棕榈油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8 鲜、冻分割牛肉GB/T 18186 酿造酱油GB/T 18187 酿造食醋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T 20560 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GB/T 21999 蚝油GB/T 23183 辣椒粉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8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 29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 生姜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35883 冰糖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HPS 0001S 畜禽骨(肉)清汤Q/SFT 0003S 豆豉NY/T 957 番茄粉NY/T 964 菠菜NY/T 1071 洋葱NY/T 1193 姜NY/T 1835 大葱等级规格SB/T 10331 SB/T 10348 SB/T 10371 SB/T 10415 SB/T 10458 SB/T 10439 番茄大蒜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鸡汁调味料酱腌菜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根据产品中水分含量和食用盐含量的不同,产品分为Ⅰ类产品和Ⅱ类产品。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Q/12A2191S-2015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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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45 绵白糖
GB/T 1535 大豆油
GB 188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
应符合 QB/T 2343.2 和 GB13104 的规定。 4.1.4 果葡糖浆
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 4.1.5 食用葡萄糖
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T 5009.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doc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doc

DBS5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 51/003-2016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94-2006;与DB 51/T39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修改了微生物限量要求,按分类分别作出了规定;——取消了水分、氨基酸态氮、食盐、总酸指标;——增加了产品分类、酸价指标、过氧化值指标、粉料包的水分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幼筠、刘红玉、冯玲、杜宝佺、谢绍洲、刘晓中、李琳玲、鲜仕举、佟丽、王丽蓉、李栋钢、但晓容、龚永泽、尹宗德。

DB 51/T394-2006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 51/T394-2003。

I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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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分类按使用方法分为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1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经过灭菌,可直接食用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用于烹饪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1调味料包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的具备调味功能的料包统称为调味料包,不含粉料包。

3.2.2粉料包以淀粉或米粉为主要原料,辅以或不辅以食用盐、香辛料等其他原料,经预处理、混合、包装而成的用于辅助烹饪的粉状料包。

2017国抽细则样品分类

2017国抽细则样品分类
B.脱盐乳清粉:
指以乳清为原料, 经脱盐、干燥制成的粉末状产品;非脱盐乳清粉指以乳清为原料,不经脱盐, 经干燥制成的粉末状产品。
C.乳清蛋白粉:
指以乳清为原料, 经分离、 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蛋白含量不低于 25%的粉末状产品。
D.浓缩乳清蛋白粉:
指以乳清为原料,采用超滤技术浓缩乳清中蛋白质,然后干燥制得蛋白质含量较高的粉末状产品。
3
雪糕:
以饮用水、乳和/或乳制品、食糖、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可添加适量食品添加剂,经混合、 灭菌、均质或凝冻、 冻结等工艺制成的冷冻饮品。
为饮用天然矿泉水、 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2
果蔬汁饮料:
包括果汁(浆)和蔬菜汁(浆)、 浓缩果汁(浆)和浓缩蔬菜汁(浆)、果汁饮
料和蔬菜汁饮料、果汁饮料浓浆和蔬菜汁饮料浓浆、复合果蔬汁(浆)及饮料、果肉饮料、 发酵型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果蔬汁饮料。
3
蛋白饮料:
分为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和复合蛋白饮料等。其中含乳饮料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 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
3
食用油脂制品产品种类:
食用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等。
三、调味品
1
酱油:
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2
食醋: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3
酱类:
酱产品分为黄豆酱、甜面酱等
4
调味料酒:
料酒
5
香辛料类:
香辛料调味品包括香辛料调味油、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香辛料酱(芥末酱、青芥酱等)、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包括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 风味饮料类等产品。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85
氨基酸态氮 a/(g/100g)

0.02
食盐(以 NaCl 计)/(g/100g)

20
酸价 b(以脂肪计)(KOH)/(mg/g) ≤
5.0
过氧化值 b(以脂肪计)/(g/100g) ≤
0.25
铅(Pb)/(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45 绵白糖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 5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3 芝麻油 GB 10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复合调味料生产卫生规范

复合调味料生产卫生规范

复合调味料生产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DBS 31/ XXX(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第3章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预处理为使原料适应加工要求,保证成品质量安全,在主要加工工序之前对原料安排的准备工序的统称,包括清洗、分选、粉碎、研磨、干燥、烘炒、浸渍、水解、抽提、乳化等工序。

3.2 分选用物理方法去除原料中的砂石、植物的根、茎、叶、皮壳、金属等杂物的过程。

3.3 粉碎将固体原料破碎,使大颗粒物料破碎成小颗粒物料的过程。

3.4 研磨利用强烈的剪切力、摩擦、撞击和高频振动等复合力的作用将物料粉碎、分散、细化和均质的操作。

3.5 干燥从食品或食品物料中除去水分的过程。

有自然干燥(晒干、风干)和人工干燥(常压加热干燥、真空加热干燥、红外线干燥、微波干燥、冷冻升华干燥等)。

3.6 烘炒对原料进行加热炒制的操作过程。

3.7 浸渍指原料全部浸入过量水或浸渍料中,使其充分吸收膨胀,以利于原料熬煮变性或有效成分的提取。

3.8 水解物料中的大分子/高分子成分在化学或生物催化下生成较小分子物质的过程。

3.9 抽提对原料进行简单的浸取后,用抽滤的方法进行液固分离,得到提取溶液。

3.10 乳化将两种互不相溶的液体(如油、水)混合,使之形成胶体悬浮液的操作。

3.11 调配复合调味料生产中,将原料或者原料半成品按产品配方要求进行称量、混合的过程。

3.12 熬煮在特定设备中对物料进行特定时间加工处理的过程,使淀粉糊化、蛋白质变性和灭菌等。

3.13 均质用机械方法将料液中的脂肪球或固体小微粒破裂(碎),制成液相(固液相)均匀混合物的过程。

3.14 过滤分离悬浮在液体中的固体颗粒的操作。

3.15 筛分利用不同型号的筛网,将物料按颗粒大小进行分离或分级的操作。

[新版]调味料审查细则

[新版]调味料审查细则

00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0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0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0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0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00(一)基本生产流程。

01. 固态调味料:00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02. 半固态(酱)调味料:0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003. 液体调味料:00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04. 食用调味油:00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0(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0(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0三、必备的生产资源00(一)生产场所。

0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沙拉酱、辣椒酱等半固态调味料抽检检验项目标准及方法

沙拉酱、辣椒酱等半固态调味料抽检检验项目标准及方法
2014年7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检验,依据GB2718或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测并判定;2014年7月1日(含)之后生产的即食性产品检验,依据GB29921检测并判定。
表2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
1

GB2762
GB5009.12
2
总碑/无机种
GB2762
GBfr19681
13
罗丹明B
食品整治办(2008)3号
SN/T2430
14
菌落总数
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GB4789.2
15
大肠菌群
GB2718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GB4789.3
GB/T4789.3-2003
16
致病菌e
GB2718
GB29921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GB4789.4
GB4789.5
1

GB2762
GB5009.12
2
总碑/无机碑
GB2762
GB/T5009.11
3
苯甲酸
GB2760
GB/T5009.29
GB/T23495
4
山梨酸
GB2760
GB/T5009.29
GB/T23495
5
糖精钠
GB2760
GB/T5009.28
GB/T23495
6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GB2760
糖精钠
GB2760
GB/T5009.28
GB/T23495
6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GB2760
GB/T5009.97
7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执行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执行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是指以调味品为主的半固态产品,常用于调味、提鲜、烹调等领域。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执行标准主要有以下几项:
1.产品质量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包括产品的外观、气味、口感、滋味等方面的要求。

2.原料质量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原料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包括原料的纯度、新鲜度、无污染等方面的要求。

3.加工工艺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包括生产流程的规范、消毒措施的落实、温度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4.包装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包
括包装材料的质量、包装结构的合理性、包装印刷的规范性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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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7.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蛋黄酱、沙拉酱、坚果与籽类的泥(酱)、辣椒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其他半固体调味料。

7.2 产品种类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包括蛋黄酱、沙拉酱、坚果与籽类的泥(酱)、辣椒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其他半固体调味料。

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

7.3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 19681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
液相色谱法
GB/T 23496 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碱性橙染料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377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2430 进出口食品中罗丹明B的检测方法
SB/T 10753 沙拉酱
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7.4 抽样
7.4.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7.4.2 抽样方法及数量
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

流通环节抽样时,在流通环节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kg,即食产品不少于9个销售包装,非即食产品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

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

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kg,即食产品不少于9个销售包装,非即食产品不少于6个销售包装。

所抽取样品分为两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

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

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
备份样品。

7.4.3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7.5 检验要求
7.5.1 检验项目
蛋黄酱、沙拉酱、坚果与籽类的泥(酱)检验项目见表3-9,辣椒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见表3-10。

表3-9蛋黄酱、沙拉酱、坚果与籽类的泥(酱)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
检测方法
1 铅GB 276
2 GB 5009.12
2 总砷a GB 2762 GB/T 5009.11-200
3 GB
5009.11-2014
序号检验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
3 黄曲霉毒素B1b GB 2761 GB/T 18979
4 苯甲酸GB 2760 GB/T 23495
5 山梨酸GB 2760 GB/T 23495
6 脱氢乙酸GB 2760 GB/T 23377
7 糖精钠GB 2760 GB/T 5009.28 GB/T 23495
8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甜蜜素)
GB 2760 GB/T 5009.97
9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
蜜)
GB 2760 GB/T 5009.140
10 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 GB/T 5009.34
11 合成着色剂(柠檬
黄、苋菜红、胭脂红、
日落黄、亮蓝、诱惑
红、赤藓红)
GB 2760
GB/T 5009.35
SN/T 1743
12 致病菌(金黄色葡萄
球菌、沙门氏菌)c
GB 29921
GB 4789.4
GB 4789.10第
二法
序号检验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注:a. 坚果与籽类的泥(酱)类不检测此项目。

b. 仅花生酱检测。

c. 仅即食产品检测,坚果与籽类的泥(酱)类仅检测沙门氏菌。

表3-10辣椒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其他半固
体调味料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
检测方法
1 铅GB 276
2 GB 5009.12
2 总砷/无机砷GB 2762 GB/T 5009.11-200
3 GB
5009.11-2014
3 苯甲酸GB 2760 GB/T 23495
4 山梨酸GB 2760 GB/T 23495
5 脱氢乙酸GB 2760 GB/T 23377
6 糖精钠GB 2760 GB/T 5009.28 GB/T 23495
序号检验项目
标准
检测方法
7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甜蜜素)
GB 2760 GB/T 5009.97
8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
蜜)
GB 2760 GB/T 5009.140
9 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 GB/T 5009.34
10 合成着色剂(柠檬
黄、苋菜红、胭脂红、
日落黄、亮蓝、诱惑
红、赤藓红)
GB 2760
GB/T 5009.35
SN/T 1743
11 致病菌(金黄色葡萄
球菌、沙门氏菌、副
溶血性弧菌)a
GB 29921
GB 4789.4
GB 4789.7
GB 4789.10第
二法
12 苏丹红I-IV
食品整治办
〔2008〕3号
GB/T 19681
13 罗丹明B
食品整治办
〔2008〕3号
SN/T 2430
14 碱性橙II,21,22
食品整治办
〔2008〕3号
GB/T 23496
注:a. 限即食产品。

副溶血性弧菌仅水产调味品检测。

7.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5.2.1对总砷和无机砷的检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 5009.11-2003检测;自2016年3月21日起开始采用GB 5009.11-2014检测
7.5.2.2对辣椒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其他半固体调味料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检测,除水产调味品和藻类调味品以外的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检测总砷,水产调味品(包括鱼类调味品)仅检测无机砷,藻类调味品不检测该项目。

7.5.2.3合成着色剂的检测项目,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7.5.2.4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7.6 判定原则
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7.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7.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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