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司法鉴定的机构比较多,只要有相关的资质都是可以的。
推荐几个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有:1.司法鉴定中心。
2.司法鉴定事务所。
3.法会司法鉴定事务所。
4.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常见的是对受伤者做出的,但是实践中也需要对受损的车辆进行鉴定。
此时不是随便找一家机构就可以做鉴定,这样只会让鉴定结果不被采纳。
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
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划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治理办法》的有关划定,交通事故检修、鉴定要实行专业化,即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修,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为使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可以依法成立专门机构,并主要承担事故调查所需要的鉴定;为使案件处理公正、公平,伤残评定、车辆评估、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
同时,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存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符合前提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予以宣布,办案单位可以向当事人先容这些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交通事故的鉴定时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4修正)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3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5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4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增加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科技管理手段的投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安全会议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类型1.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本月安全生产工作。
2. 专题安全生产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针对特定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讨和部署。
3. 应急安全生产会议: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会议组织1.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例会由局领导主持,各科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
2. 专题安全生产会议由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
3. 应急安全生产会议由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
四、会议内容1.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例会:(1)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文件精神;(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3)部署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重点;(4)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讨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 专题安全生产会议:(1)针对特定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讨;(2)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3)部署相关工作。
3. 应急安全生产会议:(1)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2)部署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3)通报事故调查和处理进展情况。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2.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会议记录;3. 参会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 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喧哗、吸烟。
六、会议记录与考核1.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2. 会议记录作为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3. 参会人员须按照会议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质量不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局领导决定调整。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5.09•【文号】交法函〔2024〕231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交法函〔2024〕231号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2024年,交通运输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任务,积极回应行业发展需求,加快填补立法薄弱点和空白区,持续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4年,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国防交通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邮政法等制修订。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制修订。
三是提升安全应急保障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快推进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修订。
四是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国际海运条例、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管理规定、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等制修订。
五是推进交通运输新老业态融合发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快推进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研究推进船员条例、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等制修订。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涉外法治建设,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海商法、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修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伤残鉴定的事故,要事先找到相关机构作鉴定,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结果出来了之后,最终赔偿的数额根据判出的结果来做依据,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我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有哪些?1、司法鉴定中心。
2、司法鉴定事务所。
3、法会司法鉴定事务所。
4、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限制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法律事务所代理,法律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
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代理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车主或保险公司进行调解或迳行诉讼。
伤残鉴定结论由代理人(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法律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什么是伤残鉴定吗?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
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
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
各有不同的标准。
三、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2024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2篇)
2024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此向大家介绍2024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些情况和经验。
在过去的一年,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依法行政,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我想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交通运输行业具有复杂性、固定性和公共性的特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对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优化运输环境、发挥交通运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政府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完善法规和规章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其次,我想分享一些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首先,我们注重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对交通运输行业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这不仅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还提供了决策参考和数据支撑的基础。
其次,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
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我们强化了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并倡导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
当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交通运输行业的复杂性和变化性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差异性,需要我们加强沟通和协调,深入研究和分析。
其次,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强,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屡禁不止。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最后,一些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养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教育和人员培训。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完善法规和规章体系,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
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交通安全委员会是一个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机构,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种交通安全政策和措施。
其职责涉及交通规划、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围绕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展开论述。
一、交通规划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首要职责之一是制定交通规划。
它需要评估交通状况和需求,为城市或地区制定合理的交通布局方案。
这些规划可能包括道路建设、公共交通系统改善、交通信号灯调整等措施,旨在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委员会还负责制定和推动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交通限制措施的规定、驾驶证的审核和管理等。
通过科学有效的交通管理,可以减少交通拥堵、预防事故并保护行人、车辆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三、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委员会需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通过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发布宣传资料、策划交通安全主题活动等形式,向社会传递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以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公众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四、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委员会需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委员会将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责任认定和赔偿安排。
委员会还需要与警察、医疗机构等合作,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迅速性。
五、交通设施维护交通安全委员会还要确保各类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这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标识牌、行人过街设施等的维修和更新。
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可以提高交通设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六、交通数据分析交通安全委员会需要收集和分析交通数据,包括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流量数据、交通违法数据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交通问题和隐患,为制定合理的交通安全政策提供依据。
总结起来,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涵盖了交通规划、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事故处理、交通设施维护以及交通数据分析等多个方面。
通过有效履行职责,交通安全委员会可以提高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的交通安全作出贡献。
马萨诸塞州的立法过程
务委员会 。同样的 , 如果法案规定 了为新项 目借款 事项 , 以及要求州为此 目的发债 , 因为事关州的财 政 , 法 案在 提交 到筹 款 委员会 之 前 , 当送债 券 、 该 应
资本 支 出和州 资产委员会 。 立法的提案 , 附有法律草案的文件 、 决议等等 , 都在 反 对报 告 (不应通过 ” “ 的报告 ) 提交到 参 院的 也 此 处 以待办 的形式 存档 和记 录 。书记官 给法案 编上 伦理和规则委员会 , 或者无需辩论地列入众院下一 号, 交给有关联合委员会 。议会设有 2 个委员会 , 次会议 的议程 。两院都接受了反对报告 , 6 视为该法 各 自负责 研究 涉 及 特定 领 域 的法 案 ( 税 收 、 如 教育 、 案被最终否决。然而, 反对报告能被推翻, 一名委员
健康 医疗、 保险 , 等等 ) 。每个委员会 由6 名参议员 可 以动议 补充 报告法 案 , 并且 , 如果此 补充 动议得 以 和 1 名 众 议 员组 成 , 教 育 发 展 和 新兴 技 术 委 员 实施 , 1 但 该事项便被给予一读, 如得到委员会支持的法 会、 健康医疗财务和交通委员会则由7 名参议员和 案 进行相 同 的程 序 。 1 名众 议员 组成 。 3 伦 理和规 则委 员会应 当就所提 交 事项 的优 先 次 这些常设的委员会各个法案制定公开听证的时 序 、 考虑此事项的紧迫情况和有关此类事项的替 间表 , 从而使得公 民、 立法议员和游说者有机会来表 代方案, 向参 院咨询。 达 他 们 的观 点 。委 员会 成 员 最后 召开 内部 会议 , 审 法 案 在 二读 之后 , 要就其 修 改 和动议 问题 进行 议 公众 的证 据材料 , 并讨 论 每个法 案的价值 , 成 向 开 放 辩 论 。 过辩 论 , 形 经 才进 行 表决 。如果 法 案 获 得 众 院或 参 院 全 体 成 员 提 出的 建议 。委 员 会 提 出 报 委员们的赞成性表决 , 进行三读 , 并在三读中提交到 告 , 议法 案 “ 当通 过 ”“ 应通 过 ” 者“ 以修 法 案委员 会 。这等 于法 案在该 立法部 门基本 上通过 建 应 、不 或 加 改”该报告提交到书记官办公室。 ,
2024年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
2024年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提升城市的交通治理水平,我们决定在2024年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例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包括例会形式、例会时间、议程设置、参会人员、会议记录等内容。
一、例会形式1. 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将以线下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地点为市政府办公楼会议室。
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线上会议形式。
2. 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将根据需要和紧急情况进行调整。
二、例会时间1. 例会时间将提前通知所有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的合理安排。
2. 例会时间一般在工作日的上午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
三、议程设置1. 每次例会的议程将由委员会秘书长提前起草,并经过委员会成员审核和确认后正式发布。
2. 例会议程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开场致词、上次例会纪要审议、交通安全工作汇报、重点工作推进计划、问题讨论和解决方案、下次例会议程确定、会议总结等。
3.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前提出议程补充或变更的建议,并在例会前向秘书长提交,经过审核后可以列入议程。
四、参会人员1. 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应由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担任主持,具体主持人由市政府根据需要指定。
2. 参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交通管理负责人,案件调查部门负责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交通研究机构代表,市民代表等。
3. 参会人员应提前确认是否能够参加例会,并确保到场时间。
五、会议记录1. 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的重要信息和议题将由秘书长及时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
2. 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概要、决策结果、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内容。
3. 会议纪要将在例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布给所有参会人员,并归档保存。
六、决策结果与执行1. 交通安全委员会例会根据讨论结果和决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
2. 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负责对决策结果进行跟踪和落实,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决策结果进行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6•【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有关社会团体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王晨副委员长带队赴交通运输部调研,听取有关企业、协会、专家和执法部门同志的意见。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协会和专家对草案的意见。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上海、深圳等地调研,并就草案主要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3月31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4月20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
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一、修订草案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等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并在“附则”中明确“沿海水域”包括我国的内水、领海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有的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沿海水域”的表述不很确切,本法适用范围不限于“沿海”,海洋环境保护法、海警法等法律已经使用了“管辖海域”的表述,草案中很多条文也使用了“管辖海域”的表述,建议保持相关法律用语的统一。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将上述规定中的“沿海水域”修改为“管辖海域”。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港航局、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有关处室:《天津市交通运输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已经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3月4日第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执法队伍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持续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当好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开路先锋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坚持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干部学习常态化、宣传教育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内容,纳入干部队伍培训、执法人员轮训、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责任部门:委法规处、研究室、干部人事处、组织处、机关党委,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二)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交通行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交通行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19•【字号】沪交法〔2015〕1111号•【施行日期】2015.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交通行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交法〔2015〕1111号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本市交通行业法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决定》建设法治上海重要举措实施方案,结合本市交通行业工作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适应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期盼,是党中央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新的里程碑,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宣言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交通,必须深刻领会《决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加快实现本市交通行业法规制度体系完备、行政执法公正、法治保障有力,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为本市依法治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推进交通行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本市交通行业“十三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确保交通运营安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水平、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总体工作要求,深入建设法治交通管理队伍,为保障和促进全市交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交通运输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协会的运作,提高协会工作效率,维护协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交通运输协会全体成员及各部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交通运输协会设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室等。
第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决定重大事项。
第六条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理事会工作,负责协会的全面领导。
第七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第八条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九条各部室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包括:(一)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文电、信息、调研、督办、保密、机要、档案、会务、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二)法制科: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三)督查科: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执法人员遵章守纪、规范执法的监督管理;(四)违章处理室:负责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长期积压案件处置工作,负责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终结后的书面审查,追踪。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十条会议分为全体会议、理事会会议、干部会议、部门会议等。
第十一条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干部会议和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十二条会议召开前,需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第十三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纪律与考核第十四条协会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形象。
第十五条无故缺席三次会议者,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
取消颁发任职证书、评优及换届资格。
第十六条活动无故缺席或未按安排完成任务,通过纪督委记录并进行相应惩罚。
第十七条对协会成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五章换届与评优第十八条协会成员可竞选部长、副部长、会长助理、副会长等职务。
交通运输部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2012年)为深入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9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以来的成绩和所取得的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根据《2012年交通运输部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和工作会议计划》的总体安排,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会议时间:2012年9月25日-26日,9月24日报到。
会期一天半。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平邨宾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1号,宾馆总机:*************)。
二、参会人员(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部内有关司局、部属有关单位代表;(二)会议交流单位代表;(三)特邀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当地省政府有关领导。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主要内容(一)部领导作会议主题报告;(二)研究讨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和《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三)典型经验交流;(四)表彰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五)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四、会务事宜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委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请各单位于2012年9月17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传真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届时会务组将安排接站。
会议期间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原瑄,*************(传真),139****8375;关晓蕾,159****9227。
法会筹备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法会,作为佛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
法会筹备是法会成功举办的关键环节,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
为了确保法会筹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本文将对法会筹备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法会筹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在法会筹备过程中,应当遵循《宪法》的规定,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宗教事务的基本法律,对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等进行了规范。
在法会筹备过程中,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治安管理的基本法律,对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在法会筹备过程中,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法会秩序井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是我国消防管理的基本法律,对消防安全进行了规范。
在法会筹备过程中,应当遵守《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法会场所消防安全。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律,对交通安全进行了规范。
在法会筹备过程中,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法会交通秩序。
三、法会筹备的法律规定1.法会筹备主体法会筹备主体包括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信教公民等。
在法会筹备过程中,筹备主体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法会筹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法会筹备程序(1)申请批准:筹备主体应当向当地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法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筹备。
(2)制定方案:筹备主体应当制定详细的法会筹备方案,包括法会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安排等。
(3)场所选择:法会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要求,确保法会安全。
(4)人员安排:筹备主体应当明确法会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法会顺利进行。
(5)宣传报道:筹备主体应当依法进行法会宣传报道,不得夸大其词,误导信众。
交通运输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交通运输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交通运输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规范交通运输协会成员的行为,促进行业良好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会员资格
1. 交通运输协会会员包括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企业会员应为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人会员应具有相关从业资格。
2. 申请加入交通运输协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相关的资料和申请表格,经协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3. 会员在享受协会服务的同时,应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并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三、会员权利
1. 会员有参与协会相关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行业交流会等。
2. 会员有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协会应及时处理和回复。
3. 会员有享受协会服务和优惠的权利,包括相关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
四、会员义务
1. 会员应遵守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2. 会员应遵守交通运输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支持协会的各项工作。
3. 会员应遵循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原则,维护行业秩序和良好声誉。
五、会员退会
1. 会员可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退会。
2. 退会申请经协会审批通过后生效,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3. 退会前需清算与协会的相关费用和事务,不得拖欠协会款项。
六、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交通运输协会所有。
以上为《交通运输协会规章制度范本》,请协会会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4104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4104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4.07.30•【字号】厦交2024函字50号•【施行日期】202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4104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厦交2024函字50号温文华委员:《关于加快我市文旅产业助力夜间经济的提案》(第20241041号)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发展,通过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加强公交与轨道的接驳,延长地铁、BRT、常规公交运营服务时间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助力厦门夜间经济发展。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文旅产业助力夜间经济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已认真组织办理。
二、措施与成效(一)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时间目前,我市已开通运营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形成岛内初步成网、三向辐射出岛的格局。
全市开通运营8条BRT快速公交线路,常规公交线路409条,基本形成了以地铁、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网络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为方便市民群众及旅客夜间出行,2021年6月25日起,地铁线网末班车时间由22:30调整至23:00;2022年7月28日起,BRT快2路末班运营服务时间由21:15调整至22:00。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0条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晚于20:30,其中48条线路末班发车时间晚于23:00,为夜间经济发展提供公交出行服务保障。
(二)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公共交通服务保障根据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客流特点,我局加强运输服务保障,方便市民群众出行。
一是对于马拉松赛、CBA全明星赛等重大活动,我局都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运力调度,加强活动涉及区域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第二届修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渝交委研[2011]2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第二届修志编纂委员会的通
知
正文: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第二届修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渝交委研〔20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委属各单位:
自2003年成立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第二届修志编纂委员会以来,人员变动较大,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第二届修志编纂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顾问:陶铜仕、胡振业、丁纯
主任:陈卫平、滕宏伟
副主任:陈孝来、余昌平、杨昌学、乔墩、梁雄耀、章勇武、罗登友、李关寿、何升平、杜昆、艾吉人、XXX、岳顺、万雅芬、李方宇、汪伯涛、滕英明
委员:李建明、郑宁、郝满炉、何正清、彭兴国、廖劲松、陈永忠、李望斌、蒙华、张晓琴、杨荣光、陈冬梅、罗立翔、郑小平、郭建伟、杨昌辉、李毅、周竹、刘莉、杨绍怀
编纂人员
主编:陈卫平、滕宏伟
副主编:余昌平、禹培文
编辑:禹培文、罗立翔、陈真友、张泓、陈春来、罗超、段永刚、张秦、陈福国、王元霞、杨德武、
闫勇、李筱玲、陈南、李建伟、颜铁汉、曾汝力、杜枝渝、窦运生、何飞、袁汝棠、孙茂荣、田茂奎、徐定、汤乾忠、李瑞芳、苏蓉、黄明、徐仁杰、程良建、蒋艳、陈兵、龚静、明伟、余乐、杨震宇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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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
資料文件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西港島線資金差額審核
目的
本文件旨在解釋西港島線的資金差額是如何審核的。
資金差額的計算
2. 西港島線項目在財務方面並不可行,因此政府需要提供資助,填補資金差額,以滿足公眾對該項目可以盡快落實的期望。
資金差額的算式如下:
資金差額=按淨現值計算的支出-按淨現值計算的收入
建設成本
3. 隨著西港島線進行詳細設計,政府委託了一家獨立工程顧問(工程顧問)審核港鐵公司擬備的成本預算,以確保該公司沒有高估項目成本及所需資助。
我們已另外提交了一份關於預算比較的文件,而工程顧問的報告全文亦將放於立法會秘書處以供審閱。
供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會議討論的二零零九年五月廿六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中解釋了成本上漲的原因,鐵路項目的最新預算及其轉變對比如下:
分項
2007年10月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所載預算
2009年2月
最新預算
(a)建設成本89億元(按2006年1月
價格計算)154億元(按2008年12月
價格計算)
(b)資金差額60億元(按2007年1月淨
現值)
127億元(按2009年6
月淨現值)
立法會CB(1)1804/08-09(05)號文件
西港島線的收入
4. 西港島線的收入主要是車費及其他非車費的收入。
工程顧問已審核了其他非車費的收入,而路政署則利用其獨立的鐵路發展研究用的電腦模型來運算,從而審核車費收入。
鐵路發展研究用的電腦模型是一個預測交通流量的工具,用來估算鐵路網絡的載客量和車費收入。
輸入模型的假設包括估算人口、就業數據、票價結構、時間值、本地生產值等數據。
這些數據會考慮到已規劃的發展,包括新鐵路線會帶來的發展。
5. 估算人口及就業數據是按規劃署編制的全港人口及就業數據矩陣得出來的。
票價結構是按現時港鐵公司所用的票價表。
時間值是基於二零零二年進行的交通習慣調查結果來計算。
至於本地生產值的資料則由政府經濟顧問提供。
6. 在進行鐵路發展研究用的電腦模型運算時,整個港鐵的網絡都需要包括在內來預測載客量和車費收入時。
7. 我們會將一份典型的電腦模型運算載客量的結果存放在立法會秘書處以供審閱。
8. 工程顧問審核了其他非車費收入並沒有被低估。
與港鐵公司出資份額的差別
9. 在計算資金差額及港鐵公司出資份額時,我們是按最新的淨現值計算支出和最新的淨現值計算收入來運算。
10. 我們在提交給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會議上討論的文件中,已解釋了支出方面的增加是由於建造價格上升及鐵路工程範圍擴大。
至於收入方面,則出現了預算收入的減少。
兩鐵於二零零七年合併後出現了一系列的降低車費措施,包括(a)取消再入閘費;(b)所有車程一律減少
二角;(c)長途車程或超過十二元的車程再減一元;及(d)介乎八元半至十一元九角的中距離車程起碼減價百分之五。
港鐵公司並承諾二十四個月內不增加票價。
這些措施導致計算西港島線營運五十年的票務收入基數減少了。
由於這些減價措施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才開始生效,因此在二零零七年十月估算項目原本造價時,這些減價措施並沒有計算在內。
另一方面,由於人口及就業增長減慢,二零一六年的估算數字由207,000降至198,000,這亦影響了鐵路發展研究用的電腦模型對票務收入的估算。
11. 由於支出方面的增加以及收入方面的減少,因此需要增加資金差額。
12. 我們已經在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向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指出,我們會實施退還機制。
我們將於西港島線投入營運後兩年內再計算最終的資金差額。
倘若再計算的資金差額少於現時的估算,港鐵公司需要將差額連同利息退還給政府;倘若再計算的資金差額多於現時的估算,港鐵公司則須自行承擔,所以港鐵公司須承擔有關超支的風險。
在估算資金差額時,我們是需要將西港島線導致新增乘客量的假設放進算式中,倘若實際乘客增長數目較預算中少,港鐵公司亦需要承擔相關的風險。
13. 請各委員備悉這份文件的內容。
運輸及房屋局
二零零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