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部门的职能定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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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装备部门的职能定位思考
教育装备部门是介于教育行政管理与学校需求之间的服务性机构,其发展状况依赖于国家的教育体制和自身的技术服务能力。教育装备部门自1958年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为学校配备、供应教学仪器、管理教育装备等主要职能,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支持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教育装备事业需要跟随国家整体发展形势,需要掌握教育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地探索自身的技术能力、内在的发展规律,调整部门职能,推进自身的不断发展。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程之中,讨论教育装备的职能如何定位,事业该朝何方发展是本文的意图之一,也希望能在教育装备发展的50多年历程中,探寻其发展规律,思考发展方向,抛砖引玉(本文所指的职能不是指编制办批复的职能,是指装备部门业务发展方向)。
一、不同时期教育装备部门职能概况
1.完全计划经济时期
1958年,为改变教育底子薄,办学条件差的状况,提高教学质量,教育部和商业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商业部门将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供应工作移交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首先成立“教育部教学仪器供应社”,各省市相应的成立教学仪器供应社、站。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省一级装备部门不能满足学校对教学仪器的需要,各省地市、县也随之成立教学仪器供应站。教学仪器供应社的主要职能定位为配备、供应教学仪器,其模式为教育行政部门划拨经费,教育部仪器供应社分配教学仪器,仪器供应社向学校调拨仪器。供应社供应仪器的对象,主要以中小学为主,部分省市承担高校的供配任务。在仪器配置较多之后,参与管理仪器。统购统销是仪器供应的主要特点,供应社不能自行采购仪器,其职能单纯而简单,概括为“统计、分配、调拨和管理”。当时,供应社与行政单位一样,所有经费来源由教育经费划拨,没有创收任务。在物质匮乏时期,仪器供应社尽管职能缺乏灵活性和独立性,但是适应了当时社会要求,满足了教育行政部门的需要,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中介作用得到充分,支持了教育的发展。
2.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
改革开放后,电化教育和实验教学工作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各种全国性电化教育工作会议、实验教学工作会议频频召开,教育装备事业获得快速发展。普及实验教学活动的开展,学校对教学仪器需求巨大,各种教学仪器校办工厂大量出现,仪器设备品种、数量也得到了丰富。为顺应加强仪器设备生产、管理与监督的要求,在机构设置上,教育部成立了生产供应管理局(后更名为条件装备司),各省市仪器供应社挂生产设备供应处牌子。教育装备部门承担着仪器质量检查、标准制定、价格审核、生产许可证发放、产品推销,新产品研制开发、中小学实验教学的管理、实验教师的培训工作,此阶段奠定了教育装备部门“建、配、管、用”基本职能定位。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正是计划经济开始过渡到市场经济时期,且国家机构改革也逐步在推进,实现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鼓励事业单位创收。教育装备部门既享受着向学校计划调拨行政权利,又可获得参与办企业、
开公司的双重收益。改革开放至教育部条件装备司撤销之前,教育装备工作获得国家层面的行政政策的重点扶持,也享有计划调配权和全额财政拨款经费支持,也可参与近似垄断性质的生产和供应,因此教育装备事业业务范围获得拓展、工作职能明确而具体、经费来源充裕,整体而言,此阶段是教育装备工作发展的黄金时期。在双重机会之下,教育装备工作内容能很好的贯彻执行自上而下的政策要求,能服务好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发展策略,也能满足学校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为目标的实验教学需要,但装备部门的工作内容有政策性、工作方式非独立性、工作职能阶段性的特点。
3.市场经济时期
市场经济的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是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公共财政制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于是教学仪器计划调拨和盈利性的采买的模式完全退出历史舞台,教育装备部门失去了市场保障。1998年教育部将原国家教委条件装备司撤销,只在基教等司局里设置一个行政职能的教育技术装备处。原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中的教育技术装备处也随之撤销,只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教育技术装备部,从此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在国家行政管理层面也失去了部门和政策保障,步入自求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于是,各省市教育装备部门跟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探索着自己的发展道路。10多年来,各省市教育装备部门在抱怨、怀疑、犹豫和思考中不断地探索自己的发展。新一轮教育改革似乎为教育装备部门带来生机,从近几年来看,作为改善教育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教育装备工作,依然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能缺少的成分。在现有的教育制度和财政体制之下,仍然需要有单位来承担政府和学校之间的中介,也需要有部门来监管教育装备工作,但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已经完全不同于前两个阶段,如何定位自己的职能,如何提供更好的服务,是教育装备部门必须尽早确立的内容。
二、影响教育装备部门职能定位的因素分析
1.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因素决定了教育装备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发展方向
教育装备部门是事业单位,为社会公益目的服务,为教育提供公共服务,没有行政机关固定的行政权力,也不是企业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职能受到举办主体在不同时期的政策发展的需要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从建国初装备部门的成立,到上世纪70年代末电化教学的兴起,再到80年代实验教学的开展,以及现在的课程改革的实施,教育装备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一直都在随之而改变,教育政策层面的因素一直改变着教育装备的发展。
2.教育公共产品的财政制度,决定教育装备的分配模式
多年来,教育装备的业务范围一直围绕“物”展开,执行行政部门的政策意图以“物”作为媒介,实施计划、采买、配置、管理,这种公共产品的分配完全依靠政府的财政制度。教育装备部门主要的业务三种实施模式计划调拨、自行采买和政府采购,决定于不同时期的财政制度。
3.服务对象的需要是装备部门职能定位最稳定的决定因素
从教育装备职能历史概况来看,一直缺少独立性和主动性。在特定的时期这种职能形式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一旦失去政策层面的支持,就该审时度势,在可能的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服务对象需要,把对象的需要作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装备部门直接的服务对象是学校,间接服务对象是行政主管部门。为直接对象服务,就是为间接对象服务,目标一致,方式不同。
4.装备部门自身的能力是职能定位的最直接影响因素
按照哲学观点,事物的发展总受到内因和外因影响,但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根本原因,内因第一,外因第二。自身能力包括人才、管理、决策、执行、审时度势、上下协调、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等等因素,这是一个既复杂也简单的问题。
三、新环境下教育装备部门职能定位
1.新形势下“建、配、管、用”定位不足的分析
教育装备无论是作为一个行业,还是作为一个专业方向,几十年来一直都有大众认可而固定的工作职能或工作范围,就是装备人耳熟能详的“建、配、管、用”,后来又加“研”、“评”、“考”、“培”等等用词。“建”就是建设,“配”就是配备或者配置,“管”就是管理、“用”就是使用。《汉语大词典》释义,“建设”指创建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配备”指调配、分配,“配置”指配备布置,在此“配备”比“配置”准确;“管理”就是料理、治理;“使用”就是使人员、器物、资金等为某种目的服务。在现阶段分析“建、配、管、用”的职能,已经不太适应解决教育装备所处的困境和发展的需要。首先,承载主体不一致。“建、配、管、用”都是以物(教学仪器)作为对象,四个功能的主体并不都是教育装备部门,“建、配、管”是由教育装备部门承载,但“用”的主体是教师、是学生,装备部门的职能应是采取措施促使教师、学生使用,是属于管理的范畴,而非使用。主体不一致,造成概念的混淆和责任的扩大。其次,“建、配、管、用”以物作为对象,局限或者缩小了教育装备部门真正的服务对象,没有体现为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要求。教育装备部门的直接服务对象是学校、间接服务对象是教育行政单位。第三,现阶段装备部门无法独立、主动地实施“建、配、管、用”所包含的职能。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由教育行政部门预算控制和政策导向,教育装备部门实际无法独立和主动实现“建和配”,只是承担完成任务的职能。“用”由于主体非教育装备部门,受到学校管理者和其他因素的制约。第四,新环境下其他应承担的职能要求,“建、配、管、用”未包含。教育装备部门作为行政单位、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中介,若以“物”(教学仪器)为媒介,需要有监督企业和指导学校配置的职能。
2.新环境下教育装备部门的职能定位
教育装备作为辅助行政、为教育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其职能范围有其特点和条件,需要围绕举办主体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整体方向,需要明确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