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水电站下闸蓄水方案(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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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站工程概况
新建水电站位于广西苍梧县沙头镇新建村,库区坐落在沙头镇参田村,参田村共有24个生产小组、389户2165人,分布在东安江河两岸,地处山区,交通落后,电站建设以前没有公路。离沙头镇15km.,距梧州市区91km,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900kw,其中引水电站装机2×3200kw,坝后灌溉电站装机1×500kw,年均发电量1990.30万kw·h,并肩负农田灌溉7.12万亩。(其中水田5.1243万亩)水库库容867万m3,正常蓄水高程102m。建设总投资7382.90万元。工程于2003年8月份开工,2009年6月完工。是梧州市人民政府的招商项目,自治区和梧州市的重点项目工程之一。该项目由苍梧县东安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出资兴建,沙头镇人民政府受业主的委托,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新建水电站建设的征地和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民事工作。
新建水电站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征地及库区淹没土地租赁和房屋搬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涉及沙头镇参田村的大佐、碌冲口、李檬、小罗冲、湿肾、参一、参二、连枝、珠六坪、大罗坪等10个生产小组。搬迁人口73户576人,征用水田44.61亩,租用水田264.91亩,租用菜地7.033亩,征用林地103.03亩,旱地90.04 亩,库区淹没道路改造7.60km,办理库区移民房屋房产证6800m2,移动10kv线路0.700km、220v线路1.70km,通讯线路3km,补偿小
电站1座。已完成投入电站工程建设用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资金1260万元。
二、下闸蓄水工作的必要性
新建水电站是一座集灌溉、防洪、发电于一体的水电工程,历史上肩负着苍梧县沙头、石桥、梨埠、木双、及贺州仁义等五镇的7.12万亩农田灌溉任务。下游沿江两岸恳切盼望电站早日建成,早日蓄水灌溉,目前正是春耕用水之际,加上今年发生历史罕见干旱,农田急须蓄水灌溉,要求尽快下闸蓄水,十分迫切必要。
电站蓄水以后,除了满足农田灌溉任务之外,多余部分的水量用于发电,让电站早日发挥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照电站设计和建设,电站总投资7382.90万元,总装机6900kw,年均发电量为1990万KW.h,每年可为地方增加税收50万元。同时。由于电站蓄水,在洪水期间,对下游沿江两岸的防洪工作,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已具备下闸蓄水的条件
1.工程安全抽检鉴定合格
根椐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09年3月,业主委托广西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所对新建水电站工程进行了质量抽查,经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核定内容如下:
①溢流坝外观尺寸,坝体混凝土,溢流面混凝土强度。
②闸坝闸墩、启闭机桁架梁、柱混凝土、闸墩交通桥面板混凝土强度。
③坝后电站厂房进水闸闸身、底板、启闭机桁架柱混凝土强度。
④坝后电站厂房混凝土强度。
⑤隧洞引水闸塔身、启闭机桁架柱混凝土、隧洞进出口混凝土强度。
⑥调压井井壁混凝土强度。
⑦压力钢管焊缝质量,镇墩混凝土强度。
⑧引水发电厂房混凝土、引水厂房尾水闸墩混凝土强度。
⑨生活区宿舍板混凝土强度。
以上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2.库区移民及安置补偿工作基本完成
该项目座落在苍梧县沙头镇境内,根椐苍梧县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新建电站库区移民及淹没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全权委托沙头镇政府负责进行实施,资金由电站业主负责。为此,沙头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建水电站库区淹没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下设小水电开发办公室,从镇直土地、农业、建设、林业等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全面参予电站库区淹没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按照设计的正常蓄水位102m以及水库的回水长度8.87 km的范围,对受淹没影响的对象,逐村、逐组、逐户的房屋、水田、山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丈量、核实、登记,实事求是。依椐苍梧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3]59号)文件,按政策标准和规定给予合情、合理、合法的补偿,
该搬迁的库区移民已全部集中搬迁安置到沙头圩镇附近。
(1)征地补偿情况
新建水电站引水发电厂房及生活区等建设用地采用一次性补偿的的征地办法,涉及新建村的两个村小组,共征用水田9.50亩;库区移民新村回建地征用水田35.11亩。征用水田费用91.286万元。
(2)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情况
新建水电站库区全长11km,正常蓄水位102.00m,房屋等建(构)筑物拆迁线按十年一遇洪水位确定。房屋等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涉及参田村委会8个生产小组共73户。拆迁房屋6084m2,杂物房748.65 m2,晒地1548.65 m2,天井3120.75 m2,围墙340.78 m2,厕所240.45 m2,牛栏483.27 m2,猪栏716.33 m2,沼气池10座60m3,宅基地1051.49 m2,迁移电话65户。
(3)淹没田地租赁情况。
库区淹没及租赁土地按两年一遇洪水位确定。(102.50 高程)该洪水水位以下的田地采用永久性租赁的方式处理。每年按双方达成的协议补偿稻谷产量。租赁的田地涉及沙头镇参田村的大佐、碌冲口、李檬、小罗冲、湿肾、参一、参二、连枝、大罗坪、珠六坪等10个生产小组。共租赁水田264.91亩,菜地7.033亩。
(4)淹没地上附着物补偿情况
库区淹没的竹木果树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范围按两年一遇洪水位确定。按照正常蓄水位加0.50m(即102.50m高
程)标准进行清点,并按照苍梧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3〕59号文)的补偿标准一次性赔付。实淹没的竹木果树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为61.82万元(按600元/亩计算),按照自治区林业部门计算标准和苍梧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补偿标准计算。
(5)库区移民搬迁情况
根据《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苍梧县新建水电站水库移民安置方案的批复》(苍政函〔2005〕47号),新建电站的库区移民搬迁,涉及六个生产小组73户、576人。在电站建设过程中,经过沙头镇人民政府的不懈努力和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目前,已搬迁或自愿原地安置的有64户,尚有9户村民待搬迁。9户村民中有两户高程在99.98米、其余7户高程均在101米以上。
根椐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验收要求,承担新建电站库区移民及征用土地补偿工作的沙头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写了《苍梧县新建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补偿及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报告》。
3.工程主体及附属工程建设完工
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沙头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拦河坝工程、坝后电站厂房工程、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工程、发电厂房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尾水渠桥梁工程等于2009年3月份全部完成,拦污栅、闸门、水轮发电机组、机电设备、送电设施等已安装完毕,,并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验收规定,收集和编写相关资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