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每日一练(2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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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

甲认为:①法律职业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3个层次;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乙认为:①如果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法律职业人员很容易进行“权力寻租”;②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保障。

丙认为:①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要求不应高于一般社会成员;②直接影响律师职业形象的执业外行为受到律师职业道德的约束。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能成立的?A.甲①和乙②的说法均正确B.甲②和丙②的说法均错误C.甲①、乙①和丙①的说法均正确D.甲②、乙①和丙①的说法均错误2、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3、甲乙两国协议将其边界领土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可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国内法院强制执行B.可申请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C.可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D.可向联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判决4、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5、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6、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B.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D.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类推”和“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7、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订,甲国总统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

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2/3以上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该公约才生效。

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议会的做法违反国际法 B.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 D.由于甲国拒绝批准该公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生效,其对甲国也不产生约束力 答案:D 考点:条约缔结的程序 解析:条约缔结的程序是指缔结条约经过的过程和履行一定的手续。

条约缔结的程序一般包括:条约的议定、约文的认证和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

条约的议定是指缔约方为达成条约而进行的谈判、约文起草和草案的商定。

约文的认证,是指谈判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应当作为当事方之间拟缔结的条约约文。

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是指任何缔约主体只有作出同意受某一条约的拘束的表示,才能成为条约的当事方,受条约的约束。

因此,根据题目中的表述,甲国总统的签署行为是对约文的认证,而只有甲国议会的批准才是表示受条约的拘束。

所以只有选项D的表述是正确的。

2、某些国家共同签订了一份《关于解决国籍冲突若干问题的公约》,公约中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在签署公约时,甲国对这一规定提出保留,乙国同意甲国的保留,丙国反对甲国的保留,丁国就甲国的保留未作任何的表示,该四国均签署了公约,那么依据条约法中关于条约保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在甲乙两国之间,可以承认双重国籍的公民,乙国在甲国的保留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 B.若丙国并不反对公约在甲丙两国之间生效,那么甲国保留所涉及到的不承认双重国籍问题,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 C.在乙国和丙国之间,丙国在甲国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规定的双重国籍问题不适用于两国之间 D.在丙国和丁国之间,两国应当适用原公约的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 答案:C 考点:条约的保留 解析:A项在公约的保留困与接受保留国之间,可以按照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到的公约中的规定。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1、(多选)关于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组织的成员只能是国家B、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派生和有限的C、联合国是迄今最重要的全球性、普遍性国际组织D、根据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一切国际组织中各成员都享有相同的投票权2、(多选)关于国际法上的国家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一般而言,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B、国家财产继承的基本标准是被继承的财产应与领土有关联C、在国家分立的情况下,如无协议,国家债务按比例转属继承国D、除非另有协议,新独立国家对国家债务可以不予继承3.(多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B.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D、对于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4、(任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关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一国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是其领土的组成部分B、专属经济区是毗连区以外毗邻毗连区的一定宽度的水域C、一国专属经济区是一国大陆架的上覆水域D、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管辖权5、(任选)国家主权及于其全部领土之上,但是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国家领土主权也受到限制。

下列哪些是肯定违背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形式?()A、共管B、租界C、势力范围D、武力征服6、(多选)“尼加号”是一甲国人拥有的船舶,在乙国登记,某次在太平洋公海非法抢劫了悬挂丙国国旗的商船“天力号”,在抢劫过程中杀死了“天力号”的丁国籍船长麦克。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多项选择部分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多项选择部分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多项选择部分真题及答案74.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关于中国缔约程序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谈判代表对某条约作出待核准的签署,即表明中国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C.有关引渡的条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国家主席签署D.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选项A正确。

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须具备全权证书。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仍被认为代表其国家。

选项B错误。

待核准的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

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之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如待核准的签署经该国确认之前,即发生正式签署的效力。

另外签署也不一定必然发生条约的约束力。

选项C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的规定,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

批准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外交部长副署。

选项D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2条规定,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

经中国代表签署的或者无须签署的载有接受条款的多边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审查后,提出建议,报请国务院作出接受的决定。

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75.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法基本原则。

系统强化班配套测试题(三国法)

系统强化班配套测试题(三国法)

系统强化配套测试题(三国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

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正确?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2.下列关于国际法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A.国际法的强制力是由国际法院来保障实施的B.国际法从规则体系和理论研究方面均比国内法完善和发达C.国际法的强制性并不能保证所有违背国际法的行为都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D.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某种条件下,个人也可作为国际法的主体3.关于国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国际赔偿责任是由国家不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可归因于国家B.国际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国家和领导人个人共同进行赔偿,即实行“双罚原则” C.对于发射的外空物体对他国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即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在营运人不足以赔偿时,由国家补充赔偿D.对于发射的外空物体对他国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对外的赔偿责任4.下列关于外交代表派遣的说法正确的有:A.派遣国派遣使馆武官之前,应征得接受国同意B.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秘书,不必经接受国同意C.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派遣国使馆馆长人选,但须说明理由D.接受国可宣布派遣国的使馆随员为“不能接受”5.马某是甲国驻乙国的外交官,其下列哪种行为不享有外交豁免权?A.马某为使馆购买楼房一栋,因价款问题被房地产商告上乙国法院B.马某与外交官同事李某之间有债务纠纷,被李某诉至乙国法院C.马某叔父将自己位于乙国首都的别墅遗赠给马某,被叔父之子诉上乙国法院D.马某目击乙国首都街头一起凶杀案,乙国警方欲让马某出庭作证6.下列关于登临权和紧追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登临权和紧追权的主体都是军舰、军用飞机或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B.登临权和紧追权的领域都是在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或公海进行C.登临权和紧追权针对的不法情况包括海盗、贩奴、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或拒不展示旗帜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于同一国籍D.紧追权在被追及的船舶进入第三国领海时应当立即终止,而登临权则不必终止于他国领海7.“珍妮号”是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货轮,该货轮所有人是英国的A公司,光船承租人是中国B公司,其雇佣的船长是新加坡甲公民。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4、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1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2、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含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含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国法(含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1.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答案】D【考点】联合国大会的职权【解析】A项,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3条的规定,联合国大会应发起研究,并作成建议,提倡国际法之逐渐发展与编纂。

因此联合国大会不具有立法权,其决议也仅具有建议的性质。

BC两项,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8条的规定,大会表决实行会员国一国一票制。

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决议采取2/3以上多数通过。

上述重要问题包括: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相关的建议,安全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中须经选举的理事国的选举;新会员国接纳;会员国权利中止或开除会籍;实施托管的问题;联合国预算及会员国应缴费用的分摊等。

本题中,国际条约的通过不属于“重要问题”,因此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无需2/3以上多数通过。

D项,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2.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答案】B【考点】引渡【解析】A项,《引渡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通过外交途径联系。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_司法考试真题【4】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_司法考试真题【4】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_司法考试真题【4】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

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

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

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

”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

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

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52.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800元一个。

王某购买了一个,次日,王某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货并赔偿。

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商店的行为不属于欺诈,真正的“秦始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禁止流通物B.王某属于重大误解,可请求撤销买卖合同C.商店虽不构成积极欺诈,但构成消极欺诈,因其没有标明为复制品D.王某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可要求商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3.甲向某银行贷款,甲、乙和银行三方签订抵押协议,由乙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乙把房本交给银行,因登记部门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

乙向登记部门申请挂失房本后换得新房本,将房屋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甲届期未还款,关于贷款、房屋抵押和买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B.丙应代为向银行还款C.如丙代为向银行还款,可向甲主张相应款项D.因登记部门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但银行占有房本,故取得抵押权54.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带解析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1、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A. 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有人的同意
D. 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B,C
5、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
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
A. 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 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 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 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
25、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D. 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正确答案】:B,C
1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A. 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三国法(2)

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三国法(2)

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三国法(2)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国际法的法律性质,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A.国际法作为法律得到所有国家承认 B.国际法所确立的是国家之间法律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 C.国际法的法律性表现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上 D.国际社会中违背国际法的行为都得到了应有的法律追究 2.以两种以上文字写成的条约遇有解释分歧时,应如何处理?()A.每种文字的文本同一作准B.以条约规定的文本作准C.以一种文本作准,其他文本作参考D.各方只受本国文字文本的约束 3.国际仲裁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以下对其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仲裁裁决对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 B.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得上诉 C.仲裁不属于法律制裁的性质,争端当事国是基于道义上的责任和自觉承担义务而执行仲裁裁决 D.争端当事国可以采取报复和反报复等措施使仲裁裁决得到执行 4.甲、乙、丙三国都是航空方面《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乙国公民将登记在丙国的航空器劫持到甲国,航空器在甲国降落,有关这一空中劫持的引渡,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这一空中劫持是可引渡的罪行 B.当甲国拒绝受理时,甲国可将该劫持犯送回乙国 C.当乙、丙两国都要求引渡而甲国不同意时,则甲国应将此案提交甲国主管当局起诉 D.甲国不同意引渡时,甲国当局应按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案件同样的方式作出决定 5.甲国发射的火箭发射后偏离正常轨道,撞到丙国在地球表面外的通讯卫星,后坠落时又撞上丁国飞行中的飞机,造成重大损害。

对于此事,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丙国和丁国的损失负绝对责任 B.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丁国的损失负绝对责任 C.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丙国的损失负绝对责任 D.只有甲国有过错,甲国才对丙国的损失负责 6.在下列各冲突规范中,属于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A.1964年日本《关于遗嘱方式准据法》第2条规定: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的,其方式有效:(1)行为地法;(2)遗嘱人立遗嘱时国籍所属国家的法律;(3)遗嘱人立遗嘱或死亡时之住所地法;(4)遗嘱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 B.1946年《希腊民法典》第18条规定:父母子女关系适用父亲和子女的最后共同本国法,如无共同国籍,适用子女出生时父亲的本国法;在父亲死亡后,适用父亲死亡后母亲和子女的最后共同本国法;如无共同国籍,适用父亲死亡时母亲的本国法 C.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1978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16条规定: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者亦属有效 7.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中国法院起诉或者应诉,要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该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中国法院起诉或者应诉,应该委托中国公民作为代理人进行诉讼 B.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中国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既可以委托中国公民作为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外国公民作为代理人进行诉讼 C.外国驻我国使领馆的官员,可以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并可以在案件审理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D.外国驻我国使领馆的官员,可以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但在案件审理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8.凡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地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D.丁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2、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

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

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强拆行为。

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A.撤销判决B.确认违法判决C.履行判决D.变更判决3、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4、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5、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

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

小区理发店的店员经常好奇地出来看看是否有人偷菜。

甲数次公开拿走蔬菜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7、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8、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9、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

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自测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某国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后,又和台湾相互设立了使馆,根据国际法上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其与台湾互设使馆的行为就表明双方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 B.其与台湾互设使馆的行为并不表明双方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国家元首互访才标志着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 C.其与台湾互设使馆的行为构成了国际法中对台湾作为国家的默示的正式承认 D.其与台湾互设使馆的行为构成了对台湾作为国家的事实上的承认 答案:AC 考点:承认的方式 解析:国际法没有对承认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国际实践中有明示和默示两种。

明示承认指承认者用明确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的承认。

其方式有:由承认国以照会、声明、电报、函电正式通知被承认者,或派特使前往参加成立典礼等。

默示承认指承认者通过一定行为间接表达出来的承认,即在实际上建立某种关系而不明确提及承认。

默示承认的方式主要包括: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与承认对象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正式接受领事或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等行为。

除非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一般不认为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等。

2、甲乙两国是邻国。

甲国近年来不断强化其军事力量,并多次在自己的领土进行军事演习。

乙国认为甲国的行为对其构成威胁,于是派出军队封锁了甲国的陆地边境和海岸。

对于本案,根据l974年联大通过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以及其他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个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涉嫌构成侵略 B.乙国的行为涉嫌构成侵略 C.甲乙两国的行为都违背了国际义务,但乙国的行为属于针对甲围行为的反措施,其行为构成对抗,可以不承担国际责任 D.甲乙两国的行为都违背了国际义务,但乙国的行为属于针对甲国行为的反措施,其行为构成自卫,可以不承担国际责任 答案:B 考点:侵略的定义 解析:1974年联大通过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中,非穷尽地列举了7项侵略行为,包括:①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他国领士;由侵入或攻击造成的军事占领;使用武力吞并别国的任何领土:②以另一国的领土为对象使用任何武器;③封锁另。

司法考试-三国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

司法考试-三国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

司法考试-三国法专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63题,每题1分,共63分。

1.某国人甲在美国注册成立一家服装公司“红贵”,但主要通过在中国设立的营业所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消费者诉至中国法院。

关于“红贵”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B.可以重叠适用美国和中国法律,因为它在美国注册,而主营业地在中国C.应适用美国法律,因为美国是其注册地D.可以适用中国法律答案:D解析:法人的法律适用。

本题考查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本题中,美国是该公司国籍国,中国为其主营业地国,两者不一致,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

当然,也可以适用登记地法。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甲国人杰克与乙国人汉娜在北京旅游时发生冲突,杰克将汉娜打伤,引发治疗费用纠纷,汉娜遂将杰克诉至北京有管辖权的法院。

关于本案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汉娜与杰克事后协议甲国法为该案适用法律的,则应适用甲国法B.若汉娜与杰克有共同的经常居所,则适用二人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律C.本案可以适用我国法D.无论汉娜与杰克的意愿如何,乙国法均不会成为该案适用的法律答案:D解析:中国关于侵犯人格权的法律适用。

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根据此法条,若汉娜与杰克有共同的经常居所,则适用二人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律;若汉娜与杰克事后协议甲国法为该案适用法律的,则应适用甲国法。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一、单项选择题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试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管辖事项,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损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

"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申请医疗鉴定。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D.张某与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应当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3.村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翟某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借款10,000元。

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

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罗某可以怎么办?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人民调解法》第32条4.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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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强化练习及答案每日一练(2015.3.1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

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选项B说法错误。

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

选项C说法错误。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选项D说法错误。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2、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

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

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据此可知,甲厂超标排污,应承担行政责任;乙厂并未超标排污,无需承担行政责任。

3、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

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某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故李某无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B.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李某有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C.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已经超过时效期间D.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期间多选题【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据此可知,李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据此可知,乙公司于2012年12月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在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未超出1年的时效期间。

4、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五、稿酬所得;(选项D)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选项B)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在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据此可知,约翰2012年来华,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境内外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5、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

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

”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

选项A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据此可知,税务局在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形下,才能行使代位权。

选项B说法错误。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据此可知,代位权的主张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选项C、D说法错误。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此可知,责令限期缴纳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纳税人的债务人,所以税务局对乙公司无权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无权责令其限期缴纳。

6、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B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反垄断法》未规定对案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7、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

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多选题【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选项C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选项D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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