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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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 转专业通知(2012-6)

泸州医学院 转专业通知(2012-6)

关于开展泸州医学院2012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院系:为深化教学改革,体现学校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创造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和具有创新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学校拟开展2012年度转专业工作。

现根据《泸州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学生转专业,应当在第一学年结束后进行。

学校根据教学资源状况,确定当年转专业计划”之规定,将本年度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专业工作的组织机构我院“转专业”工作在学院领导指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相关系院协助。

二、转专业对象、计划与条件(一)、转专业的对象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2011级在校本科学生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的计划根据学院教学资源和各专业的在校学生情况确定转专业建议计划。

(三)、转专业的条件根据《泸州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一)第一学年取得的学分低于40学分,平均学年学分绩点低于2.5的;(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三)取得的总学分超过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60%的;(四)二本专业转入一本专业(麻醉学、口腔医学、检验专业);(五)提前录取批次的社会体育专业;(六)文科类考生转入只招理科考生的专业。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1、学生递交转专业申请到所在院系,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转出后,集中于6月29日前将申请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忠山校区迎晖楼203)。

2、教务处对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和学分绩点(必修课学分绩点)进行排序,按照转专业计划,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按学分绩点由高到低顺序满足学生意愿(8月31日前)。

3、下学期开学前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第一周内(9月7日前)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注意事项1、2011级本科生实行平级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及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师行教字〔2004〕19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12〕130号)),学校决定启动本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范围和条件1.报名学生范围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和2012级学生。

2.专业选择范围(1)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只能在非师范类专业中选择报考专业。

2011级报考学生经考核批准转专业后,学籍编入2012级。

(2)2012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学习,所选专业原则上为所在学院的免费师范专业,并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签署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学校退还其已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发相应的生活补贴。

(目前已获知,海南、天津、山东确定不接受增加免费师范生)(3)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其他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更改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

(4)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退出,申请转入非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撤销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并按相应的标准向学校补交学费和住宿费,退还生活补贴。

(5)自主招生小语种保送生的学生仅限于日语、俄语、法语、韩国语几个专业之间互转。

3.免费师范生转入、退出规定免费师范生退出、进入及转专业等有关情况,可参见相关文件精神(华师行字〔2012〕230号)。

师范专业学生若在校学习年限超过四年,则超过年限期间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二、报名工作1.网上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登陆:/zyybm/index.asp报名,并到学院交报名费50元确认报名。

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可以填报两个拟转入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专业可参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见附件)。

哈工大2012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各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考核安排

哈工大2012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各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考核安排

面试、编班
5 2 2
下午2:00
媒体技术与 理工 艺术系 文史
1 9 11
上午9点 上午9点
机械楼1024 (机电学院 会议室) 材料学院楼 427 材料学院楼 525
面试、编班
材料工程系 材料科学系
面试 面试
材料科学与 焊接技术与 理工 工程学院 工程系
291 焊接技术与工程
7
上午9点
材料学院楼 716
工科学生,成绩优良。 理工科学生,成绩优良。 工科学生,成绩优良。
核安排
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
符合学校理工科类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课 程要求
符合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的理工科专业 学生 符合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的理工科专业 学生
符合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的学生。 想申请转入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学生 须要写明电化学方向或化学工艺方向。
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 理工
331 土木工程
23
上午10时
土木工程学 院202会议 赵晓红 室
86282077
面试
市政工程系
25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6
下午14:00
市政学院5 楼1502室
赵志伟 18704506965
市政环境工 建筑热能工 理工 程学院 程系
261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7
上午9:00
英语系 外国语学院 俄语系 日语系
151 英语(理+文) 152 俄语(不接受转专业) 153 日语(不接受转专业)
4 0 0
下午2:00
机械楼3036 赵嘉颖 —— —— —— ——
86414518 —— ——
口试、笔试 —— ——
食品科学与 食品工程系 理工 工程学院

浅析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现象

浅析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现象

浅析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现象作者:刘云艳来源:《教育界》2012年第33期【摘要】大学生转专业是目前高校教育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也是高校教学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应引起高等教育从业者的普遍关注。

大学生转专业的原因也颇为复杂,是社会就业环境变化、学校政策利用、大学生个人认知转变及兴趣爱好转移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促成的。

本文以杭州师范大学为例,对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现象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希望对转专业现象有所认知,达到学校和学生双赢的效果。

【关键词】杭州师范大学转专业双赢在高考录取政策导致的“专业与兴趣不符”及毕业之后专业与职业不对口导致的“就业压力”的双重影响之下,高校开始了大学生转专业的探索和实践。

从2002年起,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相继出台了转专业政策。

2005年9月1日,教育部签署的新《规定》正式开始施行。

新《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是高校大学生转专业及进行相应管理的基本政策性依据。

新《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中,将“转专业与转学”单独列为一节,其中第十八条就明确规定:“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新《规定》施行以后,转专业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便开始逐渐形成、完善,现在已经成为各高校重要的教育管理内容之一。

以杭州师范大学为例,秉承向一流高校发展的目标,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学校每年4月都会组织符合要求的本科生进行转专业工作。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转专业的考试,最终根据考试成绩及综合表现,允许一定比例的学生转专业。

转专业工作开展以来,最终转专业成功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

安徽师范大学2012级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具体方案

安徽师范大学2012级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具体方案

传媒学院
笔试
文化产业管理
3
1.考核成绩达到60分。 2.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 3.最后的名次若有并列,一并录取 。 4.已经录取的学生若在第一学期出 现课程考核不及格、违纪等情况, 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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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报名条件
报名(咨询)地址、电 考核方式 话、联系人
第 3 页,共 6 页
学院
专业名称 化学 应用化学 材料化学
招生 人数 5 4 4
报名条件
报名(咨询)地址、电 考核方式 话、联系人
考核内容
录取原则
备注
化学与材料 化学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地址:化材学院教学办 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的理科 电话:3937135 学生(不含艺体类) 联系人:刘守华
考核成绩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 来计算。
1.2012级符合学校申请转专业规 定条件的理工科专业本科生。 2.转专业申请已获原所在学院批 准。
第 一 章 函 数 与 极 限 ; 第 二章 导数与微分 报名地址:物电学院教 1.仅接受理工科学生报名申请;2. 学办 咨 笔试达到60分方有资格参加面试3. 笔试加面 第三章 微分中值定理与导数的 询电话:3883563 考核成绩按笔试占80%、面试占20% 应用;第四章 不定积分 试 联系人:王根宝 计算 面试:(笔试达60分者)面 试:(笔试达60分者)专业潜 能、心理素质、个人综合状况
备注
教育学 教育科学学 院
笔试
应用心理学
5
笔试(参考教材):应用心理 学专业《心理学》高等教育出 版社,姚本先主编 。
体育学院

同济大学 转专业 信息

同济大学 转专业  信息

2012级学生转专业报名通知(学生)相关同学:2012级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开始了,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11级学生平均绩点达到3.5及以上的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以下简称3.5绩点方式);平均绩点3.5以下的可申请转入高考录取最低分等于或低于本人高考成绩的有关专业(以下简称高考成绩方式)。

现就2012级学生转专业报名事项具体安排及说明如下:一、可报名对象1.2012年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包括2012级德语强化班、2012级法语强化班、护理专业及扶贫定向的学生)2.2011年招生录取入校后进入德语强化班、法语强化班学习或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一年的现2012级在读学生。

二、报名注意事项1.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2.两种转专业报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名。

3.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名。

4.学生申请转专业报名时主要参考第一学期(强化班三个学期)的绩点,审核依据的是一学年绩点(强化班四个学期),因此现平均绩点不到3.5的学生也可按照3.5绩点方式报名。

三、两种方式转专业的学生都应满足“修满原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学分”的基本条件;转入新专业后的培养要求、毕业审核等,原则上要求按照新年级、专业的培养方案(计划)进行管理。

四、按照高考成绩方式转专业注意事项1.学生转专业报名时的高考成绩是指学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总分(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高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认可10分。

考生如取得同济大学加分政策并符合相关要求,可与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叠加)。

高考专业录取时在此总分基础上还要算上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2、0、0、0、0。

2.忘了自己高考成绩的同学可在网上提交查询申请(方法见第五条第1点)。

3.按照高考成绩转专业报名的学生除了满足本人高考成绩高于或等于申请专业高考录取最低分的初审条件外,还需经过申请专业所属学院的考核、选拨过程。

安师大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及录取办法

安师大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及录取办法

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及录取办法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级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2]6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现将外国语学院校内转专业考核及录取办法公布如下:一、报名工作(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7日-9日(二)报名条件A类学生:2012级非英语专业本科生1. 符合学校申请转专业规定条件2. 转专业申请获原所在学院批准3.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B类学生:2012级英语(非师范)专业本科生1. 符合学校申请转专业规定条件2. 转专业申请获外国语学院批准二、命题工作(一)命题范围2012级英语(师范)专业第一学期所学的专业知识。

(二)命题要求标准化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难易适中、并且有一定的区分度。

(三)试卷保密考试当天命题人把试题交教学办,教学办考前打印输出。

三、考核办法(一)考核时间:笔试:11月17日面试:11月18日地点:外国语学院(二)考核方式:1、笔试:采取标准化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面试:A类学生:笔试成绩和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按150分折算成100分后计) 两项总成绩前45名者(并列者同取)进入面试。

B类学生:笔试成绩和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按150分折算成100分后计) 两项总成绩前45名者(并列者同取)进入面试。

若B类申请人数不足30,则全部进入面试,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录取。

最终考核成绩按高考成绩20﹪、笔试60%、面试20%计算。

(三)考核内容:1、笔试内容:英语(师范)专业2012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的专业课程知识。

需考核的专业课程:综合英语(Ⅰ)、英语听力(Ⅰ)2、面试内容:英语口语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四)考核程序:1、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转专业考核各环节的工作。

2、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试卷命题,并由专人负责试卷的印制,其间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教育科学学院2012级学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教育科学学院2012级学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英文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对2013年、2014年秋季入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一、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规范转专业工作,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名单如下:组长:杨平副组长:傅尧力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三、转专业基本条件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

四、转专业接受人数:翻译4人,商务英语4人,英语师范4人,英语非师范4人。

五、考核办法与内容:英语写作(50%),英语口语面试(50%),按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学分转换转入英文学院的学生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期学分转换。

七、工作时间安排及考试内容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与教务处安排一致,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2015年5月20日东方语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浙外院〔2012〕53号)及学校教务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夏菊芳组员:王永青、曹笑笑二、转专业基本条件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2.所学课程考试合格;3.平均学分绩点列所学专业前30%以内,或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

三、各专业转入计划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转入学生是否具备相关语言学习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

学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实行百分制。

五、成绩计算根据面试成绩,按招收名额择优录取。

六、其他规定被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在转入相关专业后,需降级到2015级相关专业学习。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华北电力大学转专业细则

华北电力大学转专业细则

关于开展2012级部分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及2012级学生: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给予更多学生较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按照我校《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现将2012级部分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本次转专业工作,将根据华电校教字【2003】18号《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2.本次转专业将依据有关规定和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

3.本次转专业将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情况以及2012级各专业拟接纳转专业学生数量及要求择优录取。

4.本次转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生不分专业方向,后期将按规定再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二、申请资格1.申请转专业资格:对于品德优良,成绩突出,第一学年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在80分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10%以内的2012级优秀本科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其中,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3%者,可以在校区范围内申请转专业,文理科之间不能互转。

(2)另学分绩排名在后7%者,在本院系内各专业之间互转。

考虑个别院系专业或专业方向较少,可在学校指定的学科及二级类专业之间互转。

具体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系之间,应用物理学与自动化之间,法政系各专业与会计学之间,电信系各专业与电力系各专业之间,计算机系各专业与自动化系各专业之间,机械系、环境学院等理工类专业与热能与动力工程之间,经管系除会计学的其它各专业之间等。

2.本次2012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院系、专业、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办理时间及程序1.申报资格确定。

9月3日,各有关院系公布2012级本科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将本院系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公布。

2.学生申请。

9月3日至9月5日,拟转专业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详细地了解原专业和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学分绩情况、身体情况以及公布的拟接收专业名额和接收专业要求(如不能为色盲、色弱等),决定是否转专业(专业方向),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由教学秘书、导师、班主任及所在院系领导填写意见后报教务处。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转学、转专业既涉及到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公平~也涉及到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转学、转专业的管理~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学习机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批准可转学或转专业:,一,经考核~学生确有某方面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因公伤、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高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三,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系,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转学或转专业:(一,新生学习不满一学期者不能转学或转专业。

(二,二年级及以上者不能转学或转专业。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不能转学或转专业。

(四,转学、转专业不能跨录取批次。

(五,低于我校在所在省市一本线的学生不能转学转专业入我校一本专业,在部分省市列入一本招生的专业,。

(六,高职单招学生、三校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不能转学。

(七,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师范类或师范方向专业。

(八,非理工科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科类专业。

(九,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不能互转。

(十,其它招生时对专业或学生有特殊要求的~不能转学、转专业。

(十一,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办的本科专业学生不能转学、转专业到本科院校的本部。

(十二,达到退学条件的~不能转学、转专业,无学籍的~严禁转学、转专业。

(十三,无正当理由者不能转学、转专业。

三、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教务处将在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期末公布转专业方案。

四、各专业转出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总人数的10%。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转专业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学生在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时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转专业方案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转入学院考核合格~报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送分管校领导批准。

河北工业大学2012级校内转专业通知

河北工业大学2012级校内转专业通知

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12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根据校字[2006]166号《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学生校内转专业的规定(试行)》和《河北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及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现对2012级学生校内转专业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转专业的条件1.2012级学生(不含专接本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者可申请转专业。

2.转专业的学生,只限于招生类别内的各专业,即: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或不予以录取:(1)在校期间有作弊行为或受过处分者不可申报;(2)经体检证明不能在申请转入专业学习者,不予录取。

二、校内转专业程序具体程序如下:1.7 月21 日—7月25日满足转专业条件的2012级学生通过网络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202.113.112.181,参加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拟转专业学生需9月5日到校到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交转专业申请表(从网络管理平台打印后签字)并领取准考证,9月6日参加转专业考试,依据平均学分绩点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转专业初选名单、经各学院复试确定最终名单。

3.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建制即班内34人。

4.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在网上及张榜公布。

5. 专科学生由廊坊分校具体操作执行。

三、考试课程及时间地点1、考试课程理工科专业考试课程为高等数学(一)、英语;文史类专业考试课程为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2、专业加试课程。

见《2012级统招本专科生转专业可接收人数一览表》3、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转专业录取原则为:按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成绩按学分绩点成绩与选拔考试成绩各占50%加权求和计算。

四、时间安排1、7 月21日—7月25日:正式报名阶段2、9月5日:转专业学生到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交转专业申请表(从网络管理平台打印后签字),领取考试准考证3、9月6日:转专业考试4、9月10日:依据平均学分绩点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转专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布5、9月11日:各学院组织转专业复试6、9月12日: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7、9月13日: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变动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本规定为《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的附件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以及相关的备案与审批等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高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需求;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专业目录第四条教育部制定和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用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

第六条《专业目录》包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

基本专业一般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

特设专业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求所设置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

第七条《专业目录》中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称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第八条《专业目录》实行分类管理。

《专业目录》十年修订一次;基本专业五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

第三章专业设置第九条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学生申请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学生申请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学生申请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年2月22日15:20 (阅读:21次)
各学院: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应按要求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处理;
(二)以《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项为由申请转专业者,还须经过下列程序:
第一、成绩审核及公示
对申请人的成绩审核由学生申请转出学院负责,学院拟同意转专业的申请人名单及成绩排名应向学生所在专业年级学生公布或公示。

各相关学院务必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同意转出的学生信息表(见附件)提交至教务处(勤业楼1009室游老师)。

第二、转专业考试
学生申请转入学院负责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考试。

考试方式、内容及具体时间由转入学院确定。

二、特别说明
(一)应用法学院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二)申请转入提前批次录取的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等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学校招生时对该专业学生所做的特殊规定;
(三)申请转入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学生高考时应为理科考生;
(四)转专业学生应择时通过重修考试取得转入专业已开设但本人尚未修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学分,并按要求缴纳学分学费。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表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2年6月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实施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并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审批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西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部(处)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学院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组织成立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

转入学院的考核小组原则上至少由相关专业3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违背本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可书面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一)学生确有特长,且经相关学院、学校考核并确认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学生在学期间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转专业特长:1.在国家部委组织相关的专业领域的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参赛者或团体代表队的骨干队员;2.已有相关发明创造,申报专利获批,作者排名第一的;3.在专业相关领域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作品,同时得到学院指定的3名相关专业教授认可的;4.获得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社科成果奖励,排前二名以内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校医院核准,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三)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就读专业(或大类)的前5%的;(四)因特殊原因,原主修专业停止或暂停招生,学生必须转专业才能继续学业的。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三)由四年制转入五年制的(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学生课程修读计划已进入毕业学年或学生在延长在校学习年限期限内的;(五)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或没有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六)录取时属于定向生、保送生、委培生、国防生等特殊类别的(因身体原因的除外);(七)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八)应作退学处理的;(九)其他无正当理由。

[2011]134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1]134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学院:为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规定,学校即将开展2011-2012学年转专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2011级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1.学生申请转出专业与拟转入专业应属于同一层次。

同一层次是指在招生过程中属于同一批次而划分的类别。

2.转专业工作原则上不允许不同招生大类专业间互转。

同一招生大类是指按招生考试类别而确定的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与体育类。

3.因为国家对师范专业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允许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但允许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转入非师范类专业。

4.原则上特殊类型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如软件工程(服务外包)、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等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5.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重师教发〔2011〕134号6.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7.各学院必须针对各自专业的人才培养规律、市场需求实际、招生就业状况和学生学习能力的情况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三、转专业条件(一)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特殊才能和志趣的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患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他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1.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0日前报2011-2012学年转专业接收计划。

2.12月14日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情况分别在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北碚校区进行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3.12月15、16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校教发8号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_转专业实施细则_(0501)[1]1

校教发8号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_转专业实施细则_(0501)[1]1
二、转专业资格 第四条 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思想品质与学习成绩优良,智育排名在本专业前 10%(含 10%)以内的学生;
(二)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的学生,或经学校 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需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2 ─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字[2012]02号关于2012年进行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根据《学生手册》(地大发[2009]53号)中关于《中国地质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经研究决定,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将于2012年3月—6月份进行。

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2011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下列两类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重新选择专业:1、定向培养学生及未注册的学生;2、各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重新选择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附相关证明材料);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定的三甲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附相关医疗证明);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工作要求各学院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充分考虑教学资源(教室座位数、实验室台位数、实习基地容量等)的限制,自行制定接收转入学生的接收标准。

学校对各学院接收工作作如下规定:1、各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2011级学生人数5%;2、原则上不增加各个专业的班级建制;3、每个行政班的建制人数不超过35人。

四、各学院接收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要求如下表学院接收对象要求地学院地球化学只接收1-2人,地理科学(第四纪地质学)只接收1人,其他专业不接收。

资源学院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

材化学院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无不及格课程。

环境学院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

工程学院地空学院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数学物理均分85以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机电学院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无不及格课程。

管理学院无不及格课程,成绩班级排名前50%,英语、数学70分以上,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等三个专业只接收理工科学生。

天大校教〔2013〕9号(关于公布2012级学生获准转专业名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3〕9号(关于公布2012级学生获准转专业名单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教〔2013〕9号
关于公布2012级学生
获准转专业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大学《关于做好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组织安排了转专业考核。

按照考核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有74名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

经学校与学院研究、主管校长批准,同意杨晴等74名同学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上述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严格按转专业通知的要求,随原专业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未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含缓考)或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课程者将按文件要求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下学期开学后,接收学院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并结
合学生已修课程做好转专业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明确转专业学生需补修的相关课程,以便学生按教学计划要求选课。

附件: 1.天津大学2012级获准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2.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其它专业考试成绩
3.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建筑学院考试成绩
4.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保密学院考试成绩
5.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软件学院考试成绩
天津大学
2013年5月30日- 2 -
附件1
天津大学2012级获准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 2 -
附件2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其它专业考试成绩
- 4 -
附件3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建筑学院考试成绩
- 6 -
附件4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保密学院考试成绩
- 8 -
附件5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软件学院考试成绩
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印发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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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教务〔2012〕29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2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对象及要求:
1、原则:各专业可以互转(不含艺术类专业),转专业不跨校区。

特指民族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申请转入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习。

2、对象:2011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3、要求: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良好,在校必修课程平均绩点在3.0及以上,且必修课程合格。

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在校必修课平均绩点在4.0及以上;大禹学院学生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受绩点和课程成绩要求的限制。

特指民
族生不受绩点和课程成绩要求的限制。

报名办法:
2012年6月4日至11日报名。

申报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50元/门),学院审核、汇总,集中报送教务处。

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

二、考试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以及接收专业的复试。

其中申请转入工学、理学、经管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申请转入文学、法学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特指民族生申请转入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基础英语。

2、考试范围:接收专业相应的教学要求。

3、考试时间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
上午——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下午——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基础英语。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录取工作:
教务处依据考试成绩及综合排名择优录取,报学校批准后,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相关学院对跨大类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等考核,并于2012年8月28日前将同意接受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经学校批准,教务处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1级本专业在籍人数的15%(大禹学院除外,该院专业拟接收比例为10%),拟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1级本专业在籍人数的20%。

2、特指民族生申请转入规定的专业,转出、接收人数不受名额限制,如接收专业是按大类培养,该生在以后专业分流时,则按现在申请的专业分流。

3、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2012年8月30日前到转入专业学院报到。

4、转专业后学生就读年级不变,以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新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5、中途申请退出转专业者,必须在公示之前提出申请,否则,一经确定,新的学籍即刻生效。

6、常州校区转专业工作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组织进行,有关事项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附件:1、河海大学2012年各专业转专业学生名额
2、河海大学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
3、河海大学2012年各学院转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通知
河海大学教务处 2012年6月1日印
河海大学2012年各专业转专业名额
河海大学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
附件3 河海大学2012年各学院转专业汇总表(须用Excel制表)
学院(盖章)
序号学号姓名性别绩点外语语种学院名称原专业名称拟转入学院拟转入专业学生类别备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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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制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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