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年审表 ]
慢性病申请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审批表
单位名称(公章):
1、填写“申报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每申报一个病种填写一张审批表。
2、单位申报时间:1、2病种为随时申报,
3、4病种为每月1-5日前申报,5至38病种为每季
度最后10天申报。
3、报告及资料粘贴处:各种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由鉴定医院负责。
申报人员无须粘贴。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审批表
(个人续保、灵活就业等个人缴费人员)
户口所在地区办事处个人缴费代码
1、填写“申报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每申报一个病种填写一张审批表。
2、单位申报时间:1、2病种为随时申报,
3、4病种为每月1-5日前申报,5至38病种为每季
度最后10天申报。
3、报告及资料粘贴处:各种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由鉴定医院负责。
申报人员无须粘贴。
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发布部门: 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徐政发[2000]128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范围和对象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第四章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十章附则第六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七章医疗费用结算第八章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第九章监督与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关于江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苏政发[1999]8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经济发展水平能够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本市逐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职工医疗互助相结合多层次多途径医疗保障体系使全体城镇劳动者都能获得医疗保障第三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原则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本市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第四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市县(市)两个统筹层次县(市)根据本暂行规定及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第五条劳动行政部门是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工作第六条卫生财政物价医药管理等部门协同搞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第二章范围和对象第七条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八条跨地区流动性大省部属企业及其职工在市区内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在市区外由其主管部门与市劳动行政部门协商以相对集中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九条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职工暂不参加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第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双方共同缴纳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资总额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一条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按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费)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参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第十三条参保单位分立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其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破产时应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清偿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一次性缴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至70周岁)关联法规:第十四条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五条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计算方法执行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国函[1989]65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劳动统计若干问题通知》(国统字[1994]37号)规定参保单位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市区社会平均工资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市区社会平均工资60%以60%为基数缴纳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第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和由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定额或定项管理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它事业单位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提取医疗基金中列支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第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后遇有特殊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第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部分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专户沉淀资金按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利息收入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四章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九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一)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比例按参保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1.O%划入36周岁至45周岁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1.3%划入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2.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退休费)6.O%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第二十条个人账户中本金和利息为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劳动关系转移时应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调离本市时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转移到调入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与参保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参保单位须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生效后10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手续造成后果由参保单位负责第二十二条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记入个人账户部分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集中调剂使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三条参保单位应填写《医疗保险登记表》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参保手续第二十四条参保人员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基本医疗病历》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参保人员自付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有权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处方必须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参保人员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个人分段自付部分医疗费管理办法起付标准是指统筹基金支付前须由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外埠特约医院1200元参保人员在本市一年内重复住院第二次住院起按起付标准60%执行统筹基金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20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本市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分段按比例自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个人自付20%5000元以上至15000元部分个人自付12%15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自付9%退休人员按上述规定70%自付个人自付总额分段累加计算第二十八条参保人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医疗费用通过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方式解决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第二十九条参保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7日起暂停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暂停记入个人账户资金30日以内补足欠费和滞纳金后恢复其待遇逾期30日以上补缴欠费在欠费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三十条参保人员下列情况发生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自杀自伤自残(二)酗酒打架斗殴吸毒(三)因违法犯罪造成自身伤害(四)司法鉴定劳动鉴定(五)交通肇事事故(六)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部分(七)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其它不予支付部分第六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三十一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之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适应和配套加速实施卫生区域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定点管理申请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发给定点证书及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变相扩大不必需医疗服务或缩减必需医疗服务确保参保人员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第三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第七章医疗费用结算第三十五条医疗费用结算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个人账户支付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拨付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预算拨付年终决算第三十六条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生费用明细账单传输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审核后及时结算第三十七条市外转诊转院长期往外地以及临时外出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八章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第三十八条离休人员老红军(以下简称离休人员)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市属离休人员医疗管理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离休人员医疗管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省部属驻徐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管理仍按原渠道办理第三十九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解决渠道划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第四十条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一条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享受适当照顾其费用由参保单位解决第四十二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关联法规:第四十三条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仍按原办法执行资金从原渠道解决第四十四条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医疗费用仍按原办法执行资金从原渠道解决第四十五条参保人员因工伤(含职业病)生育发生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解决未参加工伤生育保险按原办法解决第四十六条医疗消费水平较高行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第九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七条建立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参保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及有关专家参加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对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事业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不得从基金中提取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第四十九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定期检查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工资基数与医疗保险有关财务状况参保单位应定期向参保人员公布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参保人员监督第五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必须认真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征缴检查结算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第五十二条实行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年检制度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及有关标准将根据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第五十四条本暂行规定不适用于外籍和港澳台人员及参保人员在国外境外发生医疗费用第五十五条本暂行规定配套管理办法由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五十六条本暂行规定由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本暂行规定2000年8月1日起施如何理解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l/ms/764874.html∙婚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成立呢/l/ms/764873.html∙协议离婚会遇到哪些问题/l/ms/764872.html∙夫妻离婚怎样分公司股权/l/ms/764871.html∙男女双方结婚条件注意问题是什么/l/ms/764870.html∙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l/ms/764869.html∙婚前‘按揭’房婚后获得的孳息,离婚时如何计算/l/ms/764868.html∙夫妻间的债务离婚后如何清偿/l/ms/764867.html∙向法院起诉离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l/ms/764866.html∙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处理方法/l/ms/764865.html∙如何起草离婚协议书(2018最新)/l/ms/764864.html∙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l/ms/764863.html∙夫妻婚后财产能否用于偿还婚前债务/l/ms/764862.html∙涉外的离婚诉讼管辖要如何认定呢/l/ms/764861.html∙第二顺位监护人有哪些/l/ms/764860.html∙涉外结婚的方式包含哪些/l/ms/764859.html∙对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思考/l/ms/764858.html∙婚前一起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l/ms/764857.html∙如何认定是否是可撤销婚姻/l/ms/764856.html∙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l/ms/764855.html∙被胁迫结婚,请求撤销需要哪些条件/l/ms/764854.html∙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借款问题怎样处理/l/ms/764853.html∙子女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要缴纳哪些费用/l/ms/764852.html∙丈夫教唆他人打妻子是家庭暴力吗/l/ms/764851.html∙法律对军人离婚是如何规定(2018)的/l/ms/764850.html∙哪些情况不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l/ms/764849.html∙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及具体程序/l/ms/764848.html∙确定重婚罪要哪些证据/l/ms/764847.html∙关于协议离婚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l/ms/764846.html∙不离婚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吗/l/ms/764845.html∙如何正确判断和把握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处理离婚纠纷 /l/ms/764844.html∙起诉离婚一般需要提供哪些基础证据/l/ms/764843.html∙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样子的/l/ms/764842.html∙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想要结婚,以下条件不可缺失/l/ms/764841.html∙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l/ms/764840.html∙婚约财产返还的请求权如何行使/l/ms/764839.html∙涉外婚姻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l/ms/764838.html∙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要怎么分割/l/ms/764837.html∙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如何判断/l/ms/764836.html∙中俄跨国婚姻结婚应该如何申请办理/l/ms/764835.html∙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吗/l/ms/764834.html∙夫妻一方签订完离婚协议后能否后悔/l/ms/764833.html∙军人离婚案是如何分割财产/l/ms/764832.html∙夫妻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l/ms/764831.html∙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只追偿夫妻一方合法吗/l/ms/764830.html∙借父母名买房房子该由谁继承/l/ms/764829.html∙精神病患者能签订离婚协议书(2018最新)吗/l/ms/764828.html∙法院对同居者财产分割案受理吗/l/ms/764827.html∙关于离婚的常用的法律知识/l/ms/764826.html∙如何区分非法同居与重婚/l/ms/764825.html∙女方写离婚起诉书要有哪些内容/l/ms/764824.html∙离婚时婚前按揭婚后还款的房产归谁/l/ms/764823.html∙夫妻结婚后买房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l/ms/764822.html∙协议离婚的定义是什么/l/ms/764821.html∙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夫妻债务时应该满足哪些条件/l/ms/764820.html∙离婚官司中的证据种类有哪些/l/ms/764819.html∙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起诉吗/l/ms/764818.html∙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l/ms/764817.html∙遗嘱不得侵害弱者权益/l/ms/764816.html∙我国法院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是如何规定(2018)的/l/ms/764815.html∙涉外离婚的方式包含有哪些/l/ms/764814.html∙军人结婚条件有哪些要求/l/ms/764813.html∙未婚同居后该如何处理财产问题/l/ms/764812.html∙如何认定重婚罪,重婚罪的救济方式有哪些/l/ms/764811.html∙离婚赔偿数额要综合考虑哪些因素/l/ms/764810.html∙继承的放弃是什么意思/l/ms/764809.html∙法定监护人可以随意变更吗/l/ms/764808.html∙在离婚诉讼中是否有法定期限/l/ms/764807.html∙离婚损害赔偿之请求权的基础及构成要件/l/ms/764806.html∙离婚时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l/ms/764805.html∙立遗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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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8日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参保范围第三章参保登记和基金筹集第四章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五章待遇享受条件第六章职工医保待遇第七章就医管理第八章基金监督和管理第九章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79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医保必须坚持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坚持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坚持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金全市统收统支;坚持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坚持以收定支,实现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
第三条职工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条职工医保由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等三个层次组成。
第五条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工医保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基金管理工作。
各县(市)、铜山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工医保管理工作。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申请表
医生签名:
年月日
定点就诊医院医保办意见:
(医保办必须审核申请人申请慢性病种所对应的“诊断标 准”完全相符,材料齐全,方可签署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受理卡 登记编 号
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以下慢性病种享受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
享受待遇起始时间
开卡经办人签字
说 明: 1、定点就诊医院医生应当如实填写治疗经过,结合各种检查检验报告结果,提出疾病诊断意见,开具
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申请表
性别
出生年 月 单位名 称
定点就诊医院
类别
社保卡编号 职保或居保
经治医生或定点就诊医院专科医生简述治疗经过及治疗意见:
1 申 请2 慢 性3 病4 种 及 医疗保险 评审小组签 经办机构 字 审核意见
疾病证明诊断书,并给予治疗意见。
2、定点就诊医院医保办必须审核所有材料,对照标准,材料齐全且符合标准的,方可填写申请特定慢性 病种名称,签署同意意见。
徐州单病种汇总表
入院治疗费
入院治疗费 门诊治疗费
含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 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
费和材料费等
含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 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
费和材料费等
含药费、化验费、检查费
乙例
乙例 乙月
71 700900001-b1 门诊治疗费
含药费、化验费、检查费
乙月
72 700100016-a 19 终末期肾病
乙
例
材料费等
16000
41 700400005-a
8
乳腺癌改良根 治
42 700400005-a1
手术治疗费 手术治疗费
含床位费及陪护床费、诊查费
、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 治疗费、手术麻醉费、药费、
放化疗 费
乙
例
材料费等
含床位费及陪护床费、诊查费
、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 治疗费、手术麻醉费、药费、
老年性白内障(国 产晶体)
老年性白内障(合 资晶体)
治疗该病种的所有费用 治疗该病种的所有费用
乙例 乙例
91
710000004-3
老年性白内障(进 口晶体)
治疗该病种的所有费用
乙例
25 乳腺纤维腺瘤 86 710000003-1 乳腺肿物切除术
治疗该病种的所有费用
乙例
87 710000003-2 乳腺肿物切除术
治疗该病种的所有费用
乙例
88
710000004
白内障超声乳化摘 除术
治疗该病种的所有费用
晶体 乙 例
26
年龄相关性白 内障
89
90
710000004-1 710000004-2
儿童先天性心
徐州市市区职工医保门诊就医可选择的定点单位名单[1]
附:徐州市市区职工医保门诊就医可选择的定点单位名单说明:1.除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外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1家,二、三级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可以选择1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专科医院的专科门诊、中医医院和A类药店不受门诊选择限制,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
3.门诊特定项目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院门诊就医(专科医院的专科门诊、中医医院不受限制,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
4、多选的默认序号靠前的选择项。
5、(提示)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一级医疗机构高于其他一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核表
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核表
审核表。
2、申报材料:①疾病诊断证明书;②病史资料(近两年住院或门诊资料,手术记录无时间限制);③相关疾病的阳性结果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单。
(注:申报高血压(高危组)需附心脏、肾脏、脑、眼底等其中一项靶器官损害证据,或合并糖尿病、冠心病证据;申报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需病程达半年以上,并提供前后两次颅脑CT或颅脑MRI报告单、神经系统查体阳性体征;申报糖尿病须提供至少2次符合诊断的静脉血糖化验报告)
3、申报地点:3、申报地点: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办理(上林县门诊慢性病申报
地点为上林县人民医院、上林县中医院医保科)。
徐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徐政发[2006]114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徐政发〔2006〕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保障国家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作如下调整:一、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下列情形:(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二)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三)中央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四)在未实行国家公务员工伤、生育保险前,国家公务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工伤、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
二、医疗补助标准(一)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8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50%;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二)门诊特定项目患者发生的符合门诊特定项目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规定结算后,所有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95%;尿毒症患者最高补助限额为15000元,器官移植患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0元,癌症患者最高补助限额为6000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20〕1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2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3日徐州市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为做好市区(含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下简称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19〕4号)等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保障范围持有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含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前的地方民政部门)一至六级伤残证件的下列人员,纳入本办法保障范围:(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五)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六)退出军队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部队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退出军队的因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致残的其他文职人员;(七)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因战因公致残消防救援人员、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的消防救援人员;(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徐政规[2011]12号市政府调整市区职工医保文件
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徐政规[2011]12号2011年12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结合制度(一)参加医疗保险实行缴费年限制度,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二)2000年8月1日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前,参保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作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仅指2000年8月1日以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的年限。
(三)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2、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3、实际缴费年限达10年以上。
符合前款规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以上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在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年限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二、调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一)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由7%调整为9%。
参保人员2%的缴费比例不变。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帐户资金,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
选择上述参保形式,一个统筹年度内不予变更。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审批表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审批表单位名称(公章):
说明:
1、填写“申报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每申报一个病种填写一张审批表。
2、单位申报时间:1、2病种为随时申报,
3、4病种为每月5日前申报,5至38病种为每季度最后10天申报。
咨询电话:83753962。
3、报告及资料粘贴处:各种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由鉴定医院负责。
申报人员无须粘贴。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审批表(个人续保、灵活就业等个人缴费人员)
户口所在地区办事处个人缴费代码
说明:
1、填写“申报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每申报一个病种填写一张审批表。
2、单位申报时间:1、2病种为随时申报,
3、4病种为每月5日前申报,5至38病种为每季度最后10天申报。
咨询电话:83753962。
3、报告及资料粘贴处:各种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由鉴定医院负责。
申报人员无须粘贴。
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政策问答
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政策问答便民新政一、2009年又出台关于门特、门慢的新文件了吗?主要是什么内容?和以往相比有什么变化?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特门慢的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减轻门特和门慢患者支付较高医疗费用的负担,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市于二00九年六月份出台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徐劳社医管[2009]1号)文件,对门特、门慢的申报受理、组织鉴定、待遇享受等有关工作流程进行了调整。
与以往相比,主要突出了便民服务的四个亮点:一是申报受理全工作日受理,门特、门慢的申报受理由原文件规定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受理,调整为全工作日实时受理,随时受理参保人员的申报。
二是缩短鉴定周期,门慢的鉴定周期由以前的每季度组织一次调整为每月组织一次,根据参保人员申报情况逐月安排;三是待遇享受上门特、门慢全员实现实时补助。
过去,门特、门慢人员是后付制补助方式。
即:门诊购药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应由医保基金补助的部分,通过刷卡累计消费数额,以后再按规定报销或补助;其中门特人员是按月持有关单据到市医保中心手工报销;门慢人员则是到次年初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计算出应补助的部分并划入个人帐户。
新文件出台后,将门特、门慢人员全部调整为实时补助方式,通过刷卡自动实现实时补助,参保人员只要在就医购药时按规定刷卡就可以享受到应有的补助待遇。
比如,一名通过支气管哮喘鉴定的参保人员, 70岁以上,今年门诊已经花费了500元,又到三级医院看病花了300元。
按规定这300元的费用应该由基金补助225元,个人自己承担75元。
在过去的后付制补助方式下,基金补助的225元要由个人先支付,刷卡从卡里扣,卡里钱不够就用现金支付。
到第二年初再经过计算,补划到卡上。
新文件调整后,在实时补助方式下,基金补助的225元当时就在医院记帐,个人只需要支付自己承担的75元就可以了。
四是在简化办理流程,取消了审批通过人员盖章的手续,不再换发门诊特定项目专用病历,不再加盖门特和门慢鉴定专用章。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7]76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7〕76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7]38号)精神,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实行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缴费和待遇水平相对等的医疗保险办法。
第三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
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政策。
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属于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
我市城镇职工子女的医药费报销,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第五条资金来源(一)建立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资金来源为:1、一般居民,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40元。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属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未成年独生子女,以及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父母及其未成年独生子女,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3、持有《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徐州市特困职工证》家庭成员,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财政按每人每年1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
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或学校:
家庭住址:
邮编:
就诊医院信息: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特殊病种信息:
特殊病种名称:
确诊日期:
疾病类型:
就诊科室:
医生姓名:
医生所在医院:
症状描述:
申请说明:
请详细描述疾病的起因、症状、治疗经过等信息,帮助医保部门了解疾病情况和治疗需求:
就诊计划:
请提供疾病的治疗方案和就诊计划,包括就诊时间、就诊频次、就诊费用等:
费用明细:
请提供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细,包括检查、化验、药物费用等,并请提供相关发票复印件:
其他材料:
本人郑重声明,提供的申请资料和材料均真实有效,本人愿意接受医保部门的审查,并承担申请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注意事项:
1.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申请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所有提供的材料和发票必须是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医院或诊所的公章。
3.如有需要,医保部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的材料或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本申请表供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使用,凡使用本申请表必须按照表格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要求,医保部门有权拒绝受理申请并追究相应责任。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申请科室:
门特病种名称:
患者病史(或手术史):
病情摘要及诊断:
疾病诊断:
用药方案:
治疗方案:
诊疗方案及项目构成:
检查项目:
申请医师签名:年月日
科室复核:
上级医师签名:年月日
性别:
年龄:
人员类别:□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科室
医保病种代码:
医院医保管理部门:
同意(盖章)年月日
审核待遇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参保人签名:
备注:
说明:
1.病情摘要应当填写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确诊情况;
2.项目构成必须符合医保政策有关规定;
3.首次申请待遇享受有效期自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将认定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
4.参保人员应在相应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期。
定点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后,续期有效期自前一有效期满后次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审批程序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审批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5.29•【字号】徐人社发[2014]142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审批程序的通知(徐人社发〔2014〕142号)各有关单位:为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参加慢性病鉴定,经研究,决定对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审批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审批程序通知如下:一、申报。
参保人员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审批表》,携病史资料一并交到具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具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另行确认,并签订委托鉴定协议。
二、鉴定。
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具有鉴定资格的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鉴定,签署鉴定意见,对鉴定资料整理、录入、归档,并将鉴定结果上传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鉴定结果进行抽查。
三、公示和审批。
鉴定结果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的参保人员,自批准之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
四、年审。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组织专家对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人员审核、复查一次。
五、监督和考核。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被委托鉴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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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意见
说明:
1、填写“年审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每申报一个病种填写一张审批表。
2、诊断证明粘贴处:粘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年审表
(个人续保、灵活就业等个人缴费人员)
户口所在地区办事处个人缴费代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贴照片处
医疗保险编码
参加医保时间
38、□强直性脊柱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鉴定现场身份确认
现场检查检验身份确认
诊断证明粘贴处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病历、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情况
医疗专家签章
说明:
1、填写“年审病种”时、在相应选项的“□”中打“√”,每申报一个病种填写一张审批表。
2、诊断证明粘贴处:粘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14、□糖尿病33、□白塞病
15、□慢性心功能不全34、□骨关节炎(限手、膝、髋、关节)
16、□病态窦房结综合症35、□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
17、□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18、□高血压(Ⅱ期、Ⅲ期) 36、□)癫痫
1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7、□)前列腺增生
38、□)强直性脊柱炎
联系电话
鉴定通过时间
家庭地址
年
审
病
种
1、□尿毒症患者透析20、□多发性大动脉炎
2、□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21、□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
3、□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22、□支气管哮喘
4、□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介入治疗23、□支气管扩张症
5、□精神类疾病24、□消化性溃疡
6、□慢性活动性肝炎25、□溃疡性结肠炎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和慢性病年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贴照片处
医疗保险编码
参加医保时间
联系电话
鉴定通过时间
家庭地址
年
审
病
种
1、□尿毒症患者透析20、□多发性大动脉炎
2、□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21、□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
3、□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22、□支气管哮喘
4、□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介入治疗23、□支气管扩张症
13、□结核病(活动期)32、□甲状腺功能亢进
14、□糖尿病33、□白塞病
15、□慢性心功能不全34、□骨关节炎(限手、膝、髋、关节)
16、□病态窦房结综合症35、□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
17、□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18、□高血压(Ⅱ期、Ⅲ期) 36、□癫痫
1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7、□前列腺增生
5、□精神类疾病24、□消化性溃疡
6、□慢性活动性肝炎25、□溃疡性结肠炎
7、□肝硬化失代偿26、□慢性肾小球肾炎
8、□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27、□类风湿关节炎9、□Βιβλιοθήκη 病综合症28、□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
10、□再生障碍性贫血29、□系统性硬皮症
11、□系统性红斑狼疮30、□帕金森病
12、□肝豆状核变性31、□重症肌无力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鉴定现场身份确认
现场检查检验身份确认
诊断证明粘贴处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病历、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情况
医疗专家签章
年月日
年审意见
7、□肝硬化失代偿26、□慢性肾小球肾炎
8、□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27、□类风湿关节炎
9、□肾病综合症28、□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
10、□再生障碍性贫血29、□系统性硬皮症
11、□系统性红斑狼疮30、□帕金森病
12、□肝豆状核变性31、□重症肌无力
13、□结核病(活动期)32、□甲状腺功能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