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评价考核办法
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个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也在不断加速。
为了更好地推进信息化建设,确定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二、考评体系考评体系是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的核心。
本方案提出的考评体系包括以下五项指标:1. 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目标是否完成,并对完成的情况进行评价。
2. 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的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3. 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对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4. 信息化安全的防护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信息化安全的防护情况,并对防护情况进行评价。
5. 信息化团队的建设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信息化团队的建设情况,并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以上五项指标将有助于对部门信息化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评价。
三、考评方式为了更加公正、客观地进行考评,本方案提出了以下考评方式:1. 定期考核:本方案将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对以前半年的工作进行评价。
2. 不定期考核:为了更加全面了解部门信息化工作的情况,本方案将不定期地对部门进行考核。
3. 抽样检查:为了加强对部门信息化工作的监督,本方案将定期对部门进行抽样检查。
4. 自查考核:本方案将定期要求各部门自行对信息化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考评方式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持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
四、考评结果的利用考评结果的利用是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的关键。
本方案将采用以下措施:1. 根据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考评结果出来后,各部门应根据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工作。
2. 激励考核优秀部门:本方案将在每次考评中,将考评结果中的优秀部门进行表扬,并适当给予奖励。
3. 对落后部门进行指导:本方案将对落后部门进行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让落后部门及时赶上。
以上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发展。
信息化考评细则解读
信息化考评细则解读
首先,信息化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
与管理、信息化安全与保障等方面。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硬件设备、网络设备的建设和更新;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则是指对信息化系统的应
用程度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信息化安全与保障则是指对信息系统的安全
性和保护措施的评估。
细则还可以根据具体单位或个人的情况进行调整和
补充。
其次,信息化考评的方法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数据采集等
多种方式。
问卷调查可以针对相关人员进行调研,了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的情况;实地考察可以参观单位或个人的信息化设备和应用情况,了解实
际运行情况;数据采集可以通过收集信息化系统的日志和数据进行,进行
数据分析和评估。
再次,信息化考评的标准可以采用自评和外评相结合的方式,自评是
单位或个人对自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进行打分和评估;外评是由外部专家或机构对单位或个人进行考察和评估,根据统一的标准进行评分和评估。
根据自评和外评的结果进行比对和分析,得出一个综合评价结果。
最后,信息化考评细则还需要制定考核周期和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可
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是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进行一次考评;
考核指标则可以根据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需求和目标进行确定,包括信息
化设备的更新率、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率、信息化安全等级等指标。
综上所述,信息化考评细则是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进行评价与考察的
指导文件。
具体包括考评内容、方法、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细则的解
读,可以更好地指导信息化考评工作的进行,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水平。
2024年信息化考核方案
2024年信息化考核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各个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化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评估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化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特制定2024年信息化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标本次考核旨在全面了解单位和个人在信息化方面的能力和实际应用情况,评估其信息化水平,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工作的发展。
考核目标如下:1. 评估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包括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网络设备与服务、数据安全与管理等方面。
2. 评估单位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效果,包括业务流程改进、信息化管理创新、信息化支撑能力等方面。
3. 评估个人信息化素养和能力,包括信息技术操作能力、信息安全意识、信息资源利用能力等方面。
三、考核内容本次考核的内容涵盖了单位和个人在信息化方面的各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单位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信息系统运维和服务情况、网络设备和服务情况、数据安全和管理情况等方面。
2. 单位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效果:包括信息化业务流程改进情况、信息化管理创新情况、信息化支撑能力和效果等方面。
3. 个人信息化素养和能力:包括信息技术操作能力、信息安全意识和实践能力、信息资源利用能力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本次考核将采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考核申报阶段:单位和个人根据考核要求和指引,填写相应的考核申报表,申报自己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
2. 考核材料审查阶段:组织专业人员对单位和个人提交的考核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将参与现场考核的单位和个人。
3. 现场考核阶段:对被筛选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考核,包括现场观察、设备检查、数据访谈等方式,对其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4. 评分和评定阶段:根据考核结果和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和排名,确定考核成绩和名次,并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奖惩。
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方案
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对企事业单位的影响越来越深远。
为了提高信息化水平,许多企业都进行了信息化工作的推进。
然而,由于信息化工作内容繁杂、涉及面广,如何对信息化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评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种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方案,以帮助企事业单位科学、全面地评估信息化工作的效果和进展情况。
二、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的构建1.基础设施:包括硬件设备、网络设备和软件系统等,用于支持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信息资源:指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体系,包括数据库、文档、知识库等,用于提供信息化工作的支持。
3.信息系统建设:指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包括系统的规模、功能完备性、可用性等。
4.信息安全保障:指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
5.信息化应用能力:指企事业单位员工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意识水平。
6.信息化管理能力:指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管理流程和规范性,包括信息化项目管理、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
7.绩效评估:指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绩效评估情况,包括信息化工作的效率提升、成本降低、服务质量提高等。
三、考评方法与实施步骤1.数据收集: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收集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所需的数据。
2.数据统计与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得出各个指标的得分情况。
3.综合评估:将各项指标得分综合加权,计算出信息化工作的综合得分。
4.评估报告: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编写信息化工作的考评报告,对信息化工作的优势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考评结果的应用与改进1.分析优势与不足:通过考评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到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工作的优势和不足之处,为进一步的改进提供依据。
2.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评估报告的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的水平。
3.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信息化工作的投入和使用。
学校信息化考核方案
学校信息化考核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学校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人才,我国政府提出了“教育信息化 2.0”行动计划。
在此背景下,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考核方案,以全面评估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二、目的1. 提高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 激发教师和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培养其信息化素养。
3. 推动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4. 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在信息化教育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三、考核原则1. 公平性: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使每位教师和学生都能在信息化建设中得到公正评价。
2. 客观性: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要客观真实,避免主观臆断。
3. 激励性:通过考核激发教师和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信息化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
4. 发展性:关注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考核指标要具有前瞻性。
四、考核对象1. 教师:包括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信息化教学设计、信息化教学实践等方面。
2. 学生:包括信息技术素养、信息化学习成果、信息化创新能力等方面。
3. 学校: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
五、考核内容1. 教师信息化考核内容(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应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操作,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网络资源等。
(2)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师应能够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提高教学效果。
(3)信息化教学实践:教师应将信息技术融入教学过程中,开展信息化教学实践。
2. 学生信息化考核内容(1)信息技术素养:学生应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操作,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网络资源等。
(2)信息化学习成果:学生在信息化学习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如作业、作品等。
(3)信息化创新能力: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的创新活动,如编程、制作等。
信息化绩效考核办法
信息化绩效考核办法1目的和范围1.1为加强公司对信息化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效率,促进资源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管理文件为《信息化管理程序》。
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实施细则。
1.3本办法适用于全部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含分(子)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
2管理职责2.1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二级单位考核结果。
2.2公司信息化部负责依据实际情况对二级单位进行考核打分。
3管理原则3.1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将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针对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开展考核工作。
3.2考核对象:各分子公司、事业部。
3.3考核主体:由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
4管理内容4.1信息化组织机构建设。
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成立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组,设立信息化工作科室(职能部门明确负责科室),职责明确。
4.2信息化项目管理。
考核各单位自主实施信息化项目时的规范性以及配合集团公司实施信息化项目的及时性、完整性。
4.3信息化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
考核各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保障情况,信息化工作日常管理的规范性。
4.4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考核各单位网络接入情况,网络设备配置情况。
4.5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考核各单位年度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对集团公司试点和推广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各单位自主开展的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考核各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应用效果。
4.6信息安全保障。
考核各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5记录清单5.1《信息化绩效考核表》编号:xxh-kh-bg-001附件一信息化绩效考核表。
医院信息化建设进度考核制度
医院信息化建设进度考核制度一、目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推动医疗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确保医院信息化建设能够按照既定计划和标准进行,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考核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进度的评估过程,提高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考核制度适用于我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个部门和相关人员。
三、考核内容1. 项目计划执行情况2. 项目进度完成情况3. 项目资源投入情况四、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设定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具体考核日期由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考核方式(1)信息收集: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收集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进度报告和资源投入情况。
(2)数据分析: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度。
(3)现场检查: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将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4)综合评估:根据信息收集和现场检查的结果,综合评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度,并给予相应的评分。
五、考核评分1. 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以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评分标准(1)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按照项目计划书中设定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进行评估,逾期完成或未完成的项目将扣除相应分数。
(2)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根据实际完成进度对项目进行评估,进度落后的项目将扣除相应分数。
(3)项目资源投入情况:评估项目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情况,未投入或投入不足的项目将扣除相应分数。
3. 评分等级根据考核得分,将评分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标准由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六、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公示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各部门和相关人员。
2. 奖惩措施(1)优秀:对于进度较快且质量高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认可。
(2)良好:对于进度较快但质量稍有不足的项目,可以给予监督指导和相应的改进要求。
工程建设信息化考核方案
工程建设信息化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为了促进工程建设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高效、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信息化考核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考核方案旨在对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进行全面、科学、量化的评估,为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力支持。
二、考核对象本考核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企业、单位、组织及个人。
三、考核内容1.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具有健全的信息化规划及管理体系;- 是否建立了信息化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是否建立了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并进行有效落实。
2. 信息化基础设施-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网络、数据库、通信设备等;- 是否具备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并有效运行。
3. 工程建设信息化技术应用- 是否建立了信息化技术应用体系,包括BIM、VR、AR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是否开展信息化技术创新与研究,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
4. 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是否建立了专业的信息化人才队伍;- 是否开展了信息化人才培训和学习,提高信息化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 信息化成果与效益- 是否取得了一定的信息化成果,并对工程建设的效率、质量、成本有一定提升;- 是否进行了信息化成果的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动信息化成果的持续应用。
四、考核方法本考核方案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结合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1. 定量考核采用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定量方法,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评价,形成数据报表。
2. 定性考核采用实地考察、访谈等定性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考核程序1. 确定考核对象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确定参与考核的工程建设企业、单位、组织及个人。
2. 制定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
信息化建设考核细则
效果
200
操作应用
操作人员能准确、熟练使用各类信息提报及生产运行应用系统。相关人员能正确操作微机按照采油厂和大队要求报送各类报表、文件。不能正确操作扣20分,出现严重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或运行的操作扣200分。
各类数据、材料上报及时,准确率达100%。上报不及时扣20分,准确率每低1%扣10分。
能够按照要求快速查询网络或本地存储的各类数据及报表。不能熟练操作扣20分,无法查询扣50分。
效果
200
经验推广
各小队应及时将本单位在信息管理方面的经验进行推广,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本单位在信息化技术探索、实践、应用方面的经验,要及时通过网络或传统媒体对外展示。无信息化相关经验或实践的扣50分,每6个月内无相关稿件的单位扣20分。经验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加100分;获局级奖励加50分;获厂级奖励加30分;获大队级奖励加10分。奖励按照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每一项只考核加分一次。
资料
200
网络信息安全
按照管理局及采油厂要求,所有上网的计算机、服务器全部安装北信源桌面监控系统。一台机器未安装扣5分,全部机器均未安装扣100分。
所有上网计算机设备全部按要求安装病毒查杀和安全防护软件。一台机器未安装扣5分,全部均未安装扣100分。
及时打好系统补丁,定期升级微机病毒库。一台设备未升级扣5分,全部均未升级扣100分。
信息化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标准分源自奖惩原因实得分基础资料
建立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IP电话、网络设备等信息化设备台账,建立IP地址台账,建立耗材、配件领取、使用台账,有专人管理,并及时更新。
信息化建设考核细则
信息化建设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信息化进程,提高信息化建设质量,根据《XXXX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信息化建设考核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各子分公司信息化领导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自评工作。
第三条各子分公司根据本细则每年12月份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公司企业管理部次年第一季度对各子分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评。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考核内容由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应用两部分组成,总分均为100分,信息化建设部分权重40%,信息系统应用部分权重60%。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 = 信息化建设部分得分×40% + 信息系统应用部分得分×60%。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合格,D级为不合格。
A级:总分≥85分,且信息化建设部分和信息系统应用部分得分均≥85分;
B级:总分≥70分,且信息化建设部分和信息系统应用部分得分均≥70分;
C级:总分≥60分,且信息化建设部分和信息系统应用部分得分均≥60分;
D级:总分<60分,或者信息化建设或信息系统应用部分得分<60分。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各子分公司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并作为信息化工作表彰或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本细则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XXXX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考核细则
附件
XXXX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考核细则
单位名称(盖章):自评得分:考评得分: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盐城市** 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信息化建设进程,明确各块、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的水平,现就做好2013 年我区信息化建设,制定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范围各镇、街道、** 新区、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和区直各部门及市直驻区单位。
二、考核内容(一)各镇、街道、** 新区、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考核内容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开展信息化工作。
各块、各部门都要做到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2、信息化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息化工作建设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
3、政务网络建设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开展政务网建设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建设并接入区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政务信息的共享与整合、信息资源利用创造条件;做好已建成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4、政务网站建设做好各块和部门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完善信息查询、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等服务功能;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不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府网站整合的要求将自建网站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整合。
5、电子政务应用积极建设和使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个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
领导成员要带头推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以及与各有关单位的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电子化,提高办公自动化在政务办公方式中的比重。
6、两化融合积极引导本地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
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的申报工作。
7、社会信息化积极推进社会信息化工作,到2013 年年底,千人拥有国际互联网用户数增长率超10% ,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和电话入户率达100% ,、宽带综合入户率达80% 以上。
信息化建设考核制度
信息化建设考核制度一、硬件基础建设(10分)1、硬件配备和网络建设与运行情况(10分).办公电脑和网络设备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记2分,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扣1分.计生网络正常运转记3分,年内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次网络不通的扣1分.通知收看及时记5分,每发现一次通知未及时收看的扣1分.二、应用系统建设(70分)2、乡级育龄妇女管理系统应用(30分)(1)完整性:已婚育龄妇女覆盖率100%,个案信息数据项完整率100%的记10分.通过日常调查发现一名已婚育龄妇女应纳入管理而未纳入管理的扣1分,每发现一项已婚育妇女信息不准确的扣1分. (2)准确性:逻辑关系和信息准确率(信息有误记录条数占信息所有记录条数的比例)99%以上的记10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 (3)应用性:能够利用信息指导工作,信息双向良性互动,信息变更及时率达到99%以上;能够熟练利用系统查询、汇总、生成统计报表和常用数据,较好地提供决策支持的记10分.每月数据未按时上报,与手工报表数据不一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发现一个村(居、单位)每月未能够按照要求打印信息反馈报告单的扣1分.3、计划生育干部档案、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孕情软件建设应用(30分).(1)计划生育干部档案系统:能够及时变更人员信息,信息准确率达到100%记10分.每发现一例信息漏报扣1分,每发现一例信息错项扣1分.(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系统:能够及时变更人员信息,信息准确率达到100%记10分.每发现一例信息漏报扣1分,每发现一例信息错项扣1分.(3)孕情监控软件系统:能够正常使用,每季度能对孕情、透查情况起指导作用记5分.每季度区里监控平台发现未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4)乡镇指纹管理系统:利用乡镇指纹管理系统做好育龄妇女的季度查体工作的记5分,每发现一次未使用的扣2分.4、服务站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群众需求信息系统)(10分).街道技术服务信息每月更新记录条数不少于30条以上的记10分.每发现一次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每发现一次信息不及时上报的扣1分.三、专业技术队伍建设(20分)5、重视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街道配备专门人员操作计算机记10分.及时参加省、市、区各种培训、会议等活动的记10分.每发现一次未及时参加省、市、区各种培训、会议等活动扣2分.。
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信息化建设进程,明确各块、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的水平,现就做好 2022 年我区信息化建设,制定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各镇、街道、 **新区、环保产业园、新洋经济区和区直各部门及市直驻区单位。
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开展信息化工作。
各块、各部门都要做到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2、信息化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息化工作建设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
3、政务网络建设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开展政务网建设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建设并接入区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政务信息的共享与整合、信息资源利用创造条件;做好已建成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4、政务网站建设做好各块和部门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完善信息查询、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等服务功能;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不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府网站整合的要求将自建网站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整合。
5、电子政务应用积极建设和使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个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
领导成员要带头推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以及与各有关单位的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电子化,提高办公自动化在政务办公方式中的比重。
6、两化融合积极引导本地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创造业和软件业。
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的申报工作。
7、社会信息化积极推进社会信息化工作,到 2022 年年底,千人拥有国际互联网用户数增长率超 10% ,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和电话入户率达 100%,、宽带综合入户率达 80%以上。
8、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广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
宁夏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方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进程,明确各级司法行政单位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信息化建设的推广应用,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范围信息化建设目标治理的考核范围为各市、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和厅直属各单位。
考核工作本着自评与集中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工作与工程建设相结合的原那么进行,采纳百分制进行测评打分。
二、考核内容〔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明确网络平安和信息技术治理员,人员固定,职责明确,负责具体开展本单位信息化工作。
〔二〕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依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制度,包括运行维护制度,对网络、设备运行、应用系统、门户网站进行日常检测和记录,及时掌握运行状况;备案制度,真实详尽记录各联网计算机及其它设备的使用者和使用地点,以及应用系统和门户网站。
〔三〕网络治理各单位设立专门机房,并由专人维护,有网络布线图,机房内线路整洁、设备完好。
完本钞票局司法行政专网局域网综合布线工作,与互联网综合布线物理隔离,正确接进司法行政专网。
〔四〕软件应用积极使用已建成投进使用的各个应用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及相关业务网上流转。
领导成员要带头推动,实现个人办公、公文流转、绩效考核、考勤治理、信息交流、廉政风险等应用;实现人民调解、援助、公证治理、律师治理、司法鉴定治理等在网上运行。
〔五〕网站建设做好本部门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完善信息查询、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等效劳功能;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不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政务信息。
〔六〕培训与宣传开展各种信息化宣传与培训工作。
积极参加厅里统一组织的信息化培训,各单位内部也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化根底知识和应用技术培训,宣传信息化建设成就,普及信息化知识。
要通过各种渠道,制造条件,引进、汲取、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
三、考核方法信息化建设目标考核治理由司法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协调,由司法厅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分解、督查、验收和考评奖励工作。
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评价方案
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评价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量化计分为主,其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1、信息办负责对专业科和各行政科室逐月考核评价,专业科、科室月评价分达90分为合格,足额发放当月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奖,低于90分为不合格,根据实得分计算目标管理奖,扣除部分用于奖励先进单位。
2、期末信息办统计专业科每月评价分即为一学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评价结果。
3、专业科和行政科室负责对所属教职工进行评价,据实发放教师个人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奖(可参考第1条)。
4、每月评价1次,逐月发放信息建设目标管理奖。
XX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XX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信息化实地核查评分标准》要求,为推进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绩效考核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推进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每周对各模块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额、汇总、上报并发布考核结果。
第三章考核大纲第五条考核大纲如下:1、录入数据的收集是否完整;2、正式录入数据的准确率;3、正式录入数据的数据量;4、正式录入数据的进度(有无滞后现象);5、软件操作的熟练度(流程操作能否一次性完成);第四章考核细则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到对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考核体系中,对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因不重视、不积极、不配合协作等自身问题而严重影响到集团申特的的部门和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将取消一切绩效奖励,同时申特领导小组将建议公司对相关负责人给予3年内不予提拔的处罚。
第六条考核细则如下:1、过程考核如下:公司定于2014年3月15日-3月20日和2014年4月15日-4月20日分别进行两次考核,每次考核所得分数在前三名单位和部门、奖励金额分别为第一名2万,第二名1万,第三名0.5万,所得分数在后三名单位或部门,处罚金额为倒数第一名1万,倒数第二名0.8万,倒数第三名0.5万;如单位或部门所得分数全部大于每个模块总分85%则只进行奖励。
2、评审前模拟考核如下:时间定于2014年5月10日-5月15日分(子)公司按照所报项目进行考核,如所录入项目考核得分大于等于85%则进行1万元/项目的奖励,低于85%大于等于60%的处罚0.3万元/项目,低于60%的处罚1万元/项目.3、最终考核如下:时间:2014年5月30日---集团本部依据模块得分分值进行奖励,如通过,根据专家组打分进行5000元/分的奖励;分(子)公司按抽查项目进行奖励,每个模块最终得分必须达到该模块总分的85%(基准分),当大于等于85%时,按每分五千元进行奖励,若低于85%大于等于60%按(基准分-实际得分)*5000.00进行处罚,若低于60%按(基准分-实际得分)*1万元进行处罚。
信息化建设评价考核办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冀政办发〔 2015〕43 号),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共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以及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进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等工作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名称解释】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是指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的体系。
第四条【责任分工】评价考核工作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交易监督办”)组织实施,评价对象为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平台建设第五条【建设原则】我省采取“总体规划设计、分级分类建设,谁建设、谁运维”的原则,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监管平1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内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内控管理平台” )的建设和应用,构建起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信息平台”)。
第六条【服务平台】省交易监督办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省、市、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综合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使用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监管信用信息应用、交易信息发布和交易数据整合分析等工作。
第七条【电子交易平台】各级交易中心负责建设本级电子交易系统。
我省原则上采用“集约化”方式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暨由省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开发,提供给各市、县进行个性化改造和部署使用,县级原则上与市级一体化应用电子交易系统。
2023年信息化考核方案
2023年信息化考核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了推动企业的信息化进程,提高信息化水平,2023年信息化考核方案应运而生。
本方案旨在对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企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考核目标:1. 评估企业信息化的整体水平,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方面;2. 发现企业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企业提供改进方向和措施;3. 推动企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实现数字化转型;4. 促进企业运营效率的提高,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1. 信息化基础设施考核考核企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
主要指标包括:(1)网络设备是否到位,网络稳定性如何;(2)服务器是否满足需求,运行状态如何;(3)存储设备是否能够满足数据存储需求,备份和恢复能力如何;(4)其他相关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等)是否配备,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正常。
2. 信息系统考核考核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包括各类管理系统、业务系统、协同办公系统等。
主要指标包括:(1)各类系统是否完整、正常运行,功能是否满足需求;(2)系统使用是否方便、快捷,界面友好程度;(3)系统性能是否满足需求,响应时间如何;(4)是否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是否有定期维护和升级;(5)系统是否能够与其他系统进行集成,数据是否能够互通。
3. 信息安全考核考核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等。
主要指标包括:(1)数据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数据泄露的风险;(2)网络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存在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风险;(3)应用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控制措施;(4)是否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如何。
4. 信息化管理考核考核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包括信息化规划、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等。
主要指标包括:(1)是否有信息化规划,规划内容是否具体、可行;(2)项目推进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是否按时完成;(3)是否合理配置了信息化人员和资源,人员培训投入是否充足;(4)信息化预算是否合理,成本控制是否有效;(5)是否有信息化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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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冀政办发〔2015〕43号),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共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以及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进行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等工作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名称解释】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是指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的体系。
第四条【责任分工】评价考核工作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交易监督办”)组织实施,评价对象为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平台建设
第五条【建设原则】我省采取“总体规划设计、分级分类建设,谁建设、谁运维”的原则,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监管平
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内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内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构建起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信息平台”)。
第六条【服务平台】省交易监督办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省、市、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综合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使用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监管信用信息应用、交易信息发布和交易数据整合分析等工作。
第七条【电子交易平台】各级交易中心负责建设本级电子交易系统。
我省原则上采用“集约化”方式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暨由省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开发,提供给各市、县进行个性化改造和部署使用,县级原则上与市级一体化应用电子交易系统。
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独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统一开发的电子交易系统和独立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共同组成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第八条【电子监管平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设综合监管、评价评议等系统,加强对本级交易中心服务情况的监督,与行政监督部门建设的电子监督系统,共同构成电子监管平台。
第九条【内控管理平台】省、市、县综合监督部门共同建设内控管理平台,推进各级交易平台的沟通交易和协同办公,加强对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的考核评估。
第十条【数据规范】省交易监督办会同各级交易平台研究制定《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数据规范》,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应用和信息共享。
第三章系统应用和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覆盖范围】各级交易中心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冀政办函〔2016〕30号)要求,对所有入场交易的项目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运行。
第十二条【互联通道】服务平台与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监管平台和内控管理平台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省、市租用电信部门专线实行双线路互联。
第十三条【数据交换】服务平台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交换与共享功能。
统一开发的电子交易系统,由省交易监督办提供统一的交换前置系统,实现与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交换。
独立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每个接入点提供一台交换前置系统,从本地电子交易系统中抽取或加载数据。
数据交换的内容包括市场主体注册信息、监管和信用信息、专家抽取信息和交易项目信息。
第十四条【市场主体注册】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注册验证和信息共享办法》,参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要在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各级交易中心设置窗口,对市场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核验;服务平台与电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的共享应用。
第十五条【监管信用信息】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服务平台与电子监管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对接,采集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管和信用信息。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记录市场主体、代理机构和评标评审专家的不良行为记录,综合监督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提交的不良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行政监管和信用信息共享给各级交易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
第十六条【交易项目数据】交易项目在入场登记、交易公告、成交公示、成交见证、交易异常等节点或环节,进行实时的数据交换。
第十七条【数据报送】暂时不能在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的项目,或没有入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通过交易数据报送系统,向服务平台实时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时间应小于24小时。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
第十八条【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的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免费为各级交易平台提供服务,并按月提供交易数据包供各级交易平台下载使用。
全省的交易数据有限度的以数据包方式向各级交易平台开放,本地的交易数据全部以数据包的方式向各级交易平台开放。
第十九条【数据上报】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服务平台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对接,上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市场主体信息。
第二十条【数据质量】各级交易中心负责保障所有交换和报送交易项目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可用。
第二十一条【信息安全】各级综合监督部门、交易中心要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安全,加强对各类交易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承担共享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第四章评价考核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
(一)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应用和运行情况;
(二)电子交易系统与服务平台对接情况;
(三)市场主体管理和共享应用情况;
(四)数据交换或数据上报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数据质量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考核指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采用百分制,将根据我省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调整。
(一)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和应用考核,占35%的权重。
(二)电子交易系统与服务平台对接考核,占10%的权重。
(三)市场主体注册验证和信息共享考核,占15%的权重。
(四)数据交换或数据报送考核,占40%的权重。
第二十四条【考核等级】考核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分市、县两级进行考核。
得分排名前20%的为优秀,得分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其他为合格。
对所有设置分中心和独立设置交易中心的县级平台统一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所属市级得分,有一个县级平台不合格的,所属市级平台减2分。
第二十五条【考核应用】省交易监督办每月对各级交易平台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公示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每季度向市、县人民政府通报考核情况。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县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级采用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交易平台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交易监督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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