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价八连涨 江苏出新政将约谈价格虚高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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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炒房投机,南京明令禁止炒房号炒楼花

遏制炒房投机,南京明令禁止炒房号炒楼花

遏制炒房投机,南京明令禁止炒房号炒楼花「龙虎网讯」南京首次遏制炒房投机活动的政策——《关于加强商品房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昨日终于出台。

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政策主要包括了实名制认购、监管退房房源销售、开发商售楼“一房清”、开发项目网上公示等。

增加房市有效供给《意见》提出,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重点加强对土地和规划管理,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

同时,积极培育房地产金融市场,为居民买房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规范住房置业担保市场,扩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覆盖面。

加强房地产市场的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逐步提高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能力,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预警预报机制。

所退房源监管下销售《意见》明确规定,禁止炒房号、炒楼花。

针对假退房真转让的炒房行为,管理部门将对所退房源的销售实施监管。

由于目前开发商普遍加强了对期房炒作的限制,大多炒房得手的房虫不是开发商或楼盘代理公司的内部员工,就是有“内线”接应,因此,《意见》也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规范:中介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只能收取代理服务费,不得收取差价。

营销人员不得炒卖或与他人串通炒卖房号或期房。

对于违规企业或人员将吊销其资质证书或资格证书。

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上,将推行销售、登记“一房清”;销售的时候,房产部门将定期公示准许上市楼盘的数量及销售情况,对预售房款也要加强监管。

“实名制”认购两周内签约按照《意见》规定,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需采取认购方式的,必须实行实名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接受其认购。

认购协议签订两周内,双方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

业内人士指出,房产部门以这种方式控制开发商售楼,将有效地扼制住开发商利用其员工及员工亲属以假认购、假签约的方式来套取银行贷款。

开发商诚信网上可查今后房产管理部门将定期公示准许上市楼盘的数量及销售情况,预计上半年即可实现项目网上公示制度。

在全面推行商品房销售、登记“一房清”后,开发商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先经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对商品房共有公用部位的权属进行确认,并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办理核价手续。

南京力控房价涨幅10项措施扼制楼市炒作

南京力控房价涨幅10项措施扼制楼市炒作

南京力控房价涨幅10项措施扼制楼市炒作

【期刊名称】《江苏楼市》
【年(卷),期】2005(000)006
【摘要】南京市房产局、物价局近日召集全市150家开发商.发出落实“国八条”的倡议:对即将开盘的普通商品房,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价格销售;对目前已经开盘的楼盘,继续依靠科技进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房屋性价比,严格控制房屋价格过快增长。

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同一楼盘、同样性价比住宅的价格涨幅控制在政府要求的范围内。

会上,南京房管局明确了规范开发商销售行为的10条具体操作措施: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9.233.5
【相关文献】
1.南京供销比逆转房价涨幅不超过11% [J], 无
2.房价!7月份一二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回落,三线城市涨幅扩大 [J], ;
3.楼市:全国房价涨幅放缓 [J],
4.上海:内地房价最贵的城市——上海希望房价涨幅逐渐低于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
涨幅 [J], 宁南;徐蕾
5.70大中城市房价涨幅连续10个月收窄楼市趋稳明显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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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核价新政有漏洞 精装修水分越来越大

南京核价新政有漏洞 精装修水分越来越大

南京核价新政有漏洞精装修水分越来越大副标题:核价8000多房子,售价却过万,装修价最高开到3000元/平方米作者:徐关辉新闻来源:徐关辉点击数:81 更新时间:2007-10-31 8:28:04“如果再不对市场上乱七八糟装修价动刀,一房一价辛辛苦苦争取来好局面就将被彻底打破。

”面对市面上越开越高精装修价,一位长期从事房地产研究老专家痛心疾首。

这段时间以来,由于通过“一房一价”核定价格往往不高,越来越多开发商采取“毛坯房+装修价”形式向外推房,动辄两、三千每平米装修价变相让房价越走越高。

楼盘频打“装修牌”应对新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一句话在近期南京楼市无疑表现得淋漓尽致。

今年5月,南京市物价局一纸核价令让南京各楼盘一筹莫展,以往房价想调就调做法顿时被堵得半死;不少楼盘甚至只得推迟开盘,以期望新政能早日结束。

但半年过去,对于新政,向来心计百出开发商或许并不害怕了。

留意各大楼盘销售广告可以发现,越来越多开发商开始打出“装修牌”应对新政。

所谓“装修牌”是指开发商通过“毛坯房+装修价”形式对外售房。

河西嵩山路一知名楼盘,物价局核定毛坯房售价为7000多元/平方米,但开发商推盘时开出了2500元/平方米精装修价;也即是说,市民要拿到房子,价格至少要在万元/平方米以上。

同样情况发生在河西、江宁等多家楼盘,南京一家知名房地产网站统计,现在市场上叫卖精装修房至少在10家以上,包括联强大厦、中海塞纳丽舍、东郊小镇、世茂滨江等。

装修价最高开到3000元/平方米除了精装修房越来越多,新政后另一个趋势就是,精装修价越来越高。

河西一家高档楼盘,一期、二期装修价格不过1000元/平方米,但物价局实行一房一价后,其装修价调至2000元/平方米左右。

记者昨日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奥体中心附近一家楼盘时,该楼盘销售人员表示,其11月初推出新房源精装修价预计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加上毛坯房价格,购房者拿到手价格将达到1.3万/平方米左右。

一招杀鸡儆猴,把这座二线城市的楼市砸到了地上!

一招杀鸡儆猴,把这座二线城市的楼市砸到了地上!

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 发展
房地产行业应积极推动产业升级 和创新发展,促进产业与城市融 合发展。同时,应加强智慧城市 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可 持续发展。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政府应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动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共 同参与房地产市场治理。同时, 应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 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提 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调整土地出让方式和放宽购房限制将有助于市场 的稳定性和预期的稳定。
03
南昌楼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 果
南昌楼市调控政策实施后的市场反应
房价走势:南昌楼市调控政策实施后 ,房价出现了波动。在政策出台之前 ,南昌的房价已经呈现出上涨的趋势 。然而,政策出台后,房价开始呈现 出下跌的趋势。这是因为政策放宽了 购房限制,使得更多的购房者进入市 场,加剧了市场竞争。同时,政策还 降低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增 加了开发商的融资成本,也影响了房 价走势。
相同点
南昌楼市调控政策与一线城市和其他热点城市的楼市 调控政策存在一些相同点。首先,这些城市的楼市调 控政策都以“房住不炒”为主要原则,通过限制投资 和投机行为来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其 次,这些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限 制房价和地价,以避免市场过度炒作和投机行为导致 房价暴涨等现象的发生。
财政压力。
全国楼市调控趋势
全国楼市调控政策不断加强,房 价高涨,需要其他城市加强调控
以稳定市场。
中央政府政策导向
中央政府一直强调房地产市场的 调控政策,旨在稳定市场、保障
民生。
南昌楼市调控政策主要内容
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购房同权
放宽购房限制,扩大购房范围,吸引周边城市居民来南昌购房,促进市场活跃。

2024年南京房地产年报

2024年南京房地产年报

2024年南京房地产年报2024年南京房地产年报一、概述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但在政策调控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影响下,市场增速有所放缓。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1000亿元,较上年增长5.8%。

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销售额达到1200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6%和3.2%。

同时,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迅速,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策环境2024年,南京市政府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开发企业行为、加大租赁市场监管力度等。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市场规模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10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8%。

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销售额达到1200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6%和3.2%。

其中,二手房交易占比达到45%,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四、房价走势2024年,南京房价总体保持稳定,但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

在一季度和二季度,受市场需求旺盛和供应不足的影响,房价上涨较快。

随着政策的逐步实施和市场的自我调整,房价在三、四季度逐渐趋于稳定。

全年平均房价为15000元/平方米,较上年增长3.3%。

五、人口流量2024年,南京人口流量持续增加,主要受到城市化和产业发展的推动。

全年新增常住人口5万人,较上年增长1.3%。

随着人口流量的增加,房屋租赁市场需求旺盛,房屋租赁价格稳步上涨,平均租金为35元/平方米/月,较上年增长5.9%。

六、投资建议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投资总体保持稳定,但在政策调控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影响下,投资增速有所放缓。

未来,投资者应关注政策走向和市场变化,谨慎把握投资机会。

在投资策略上,应注重风险控制和长期收益的平衡,选择具有稳定收益和长期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

七、未来展望展望未来,南京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政策调控也将继续保持适度从紧。

2023年8月1日房地产新规

2023年8月1日房地产新规

2023年8月1日房地产新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也日益庞大。

然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房价飙升、房地产投机等,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更好地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2023年8月1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房地产规定,旨在解决当前问题并保障市场的长远稳定。

一、限购限贷政策的强化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和投资投机行为,新规明确了更为严格的限购和限贷政策。

按照新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将进一步提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则会面临更高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同时,个人购房贷款额度也会根据收入水平和家庭状况做出相应限制。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有力地遏制了购房投机行为,促使房地产市场回归到居住属性上。

二、控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开发规模为了平衡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需求,新规对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开发规模进行了严格控制。

各级政府将严格落实土地审批制度,控制新增土地供应量,并提高土地出让金。

同时,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新规也要求控制开发规模,避免超前运营和资金链风险的产生。

这一系列措施有助于遏制房地产市场泡沫风险,保持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租赁市场发展为了满足不同群体的居住需求,新规还加大了对租赁市场的扶持力度。

租赁市场将获得更多土地和财政支持,房地产开发商也将被鼓励转向租赁市场开发。

同时,对于租赁房源的租金水平进行了合理的控制,以保障租户的合理权益。

这将有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租赁市场的发展水平。

四、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除了限购限贷政策的引入外,新规还强调了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监管和信用评级力度,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体系。

这将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2023年8月1日的房地产新规是我国政府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下的积极回应和有效措施。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贯彻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意见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贯彻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意见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贯彻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5.11•【字号】宁价房[2007]151号•【施行日期】2007.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贯彻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意见的实施意见(宁价房[2007]151号)各区、县物价局,各相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及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切实稳定我市商品住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进一步规范涉房收费管理,采取积极的价费政策,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住房建设;完善政府指导价管理办法,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二、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征地拆迁安置房价格管理,切实维护低收入者、住房困难家庭及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按照《江苏省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征地拆迁安置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审核其建设成本和管理费用,销售利润率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幅度内,合理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及征地拆迁安置房政府指导价。

三、加强和完善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严格执行《江苏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普通商品住房的成本审核工作,重点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安置费、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从严从紧审核,剔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合理成本列支。

对取得使用权三年以上的土地,方可实行按评估方式测算地价进入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成本。

土地评估价进入成本的普通商品住房,其土地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地区同期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价格水平。

房价涨幅超一线城市 南京增30%土地稳市场

房价涨幅超一线城市 南京增30%土地稳市场

房价涨幅超一线城市南京增30%土地稳市场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房价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南京房价的飙涨不亚于一线城市,土地出让楼板价接连高过周边房价,市场过热压力下,南京市地方政府开始宣布加大土地供应。

近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2016年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全市2016年计划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70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供地总量较去年增长30%左右。

南京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优先推出区域优质成熟地块,以稳定土地市场供应预期,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除了加大供地量,南京提出加强土地供后监管。

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开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土地交付之日起半年,地上建筑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的,合同约定开发周期不得超过2年;10万平方米以上地块,合同约定开发周期不得超过3年。

南京此次新政主要基于平稳目前过快上涨的房价。

南京虽然是二线城市,但去年以来,楼市表现火爆,2015年去库存周期不到6个月,并且从2016年春节后,市场成交回暖速度比较明显,3月以来新房周度成交一直维持在32万平方米以上高位运行,周度成交同比增加1倍以上。

由于楼市火爆,南京土地遭到地产商疯抢,面粉贵过面包成为常态。

就在该计划出台的前一天,3月18日,南京举行了2016年的首场土地拍卖,3宗热门地块均吸引了超过20家房企报名参与竞拍。

专业人士称,此次南京通过增加土地供应量等方式来不断释放积极信号,既是为了满足房企的拿地需求,同时也是希望稳定市场预期。

当然,从目前部分一线城市的房企反馈情况看,南京市场的土地溢价率也很大,拿地成本并不轻,部分房企依然是难以承受日益增加的南京高地价。

南京某房企负责人表示,从土地供应到房源入市,有着较长的时间周期,过去两年南京每年的宅地供应量也都在500公顷左右,即便此次出台计划,增加了土地供应量,但要想在短期内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还是颇有难度。

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一、宏观经济环境分析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受到了宏观经济环境的较大影响。

整体而言,中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消费升级、居民收入增加等趋势明显,这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政策背景分析2024年,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

其中,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整体合理性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减少市场波动。

三、市场供需分析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总体平衡。

城市人口流入不断增加,居民购房需求稳定。

同时,市场上房屋供应量也有所增加,成交量相对稳定。

四、价值投资分析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价值相对较高。

尤其是在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完善的繁华区域,房价保持较高水平。

此外,一些新兴的经济发展区域也有较大的投资潜力。

五、市场风险分析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面临一些风险。

其中,房价过高、贷款利率上升、政府调控政策调整等因素可能导致市场波动。

此外,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人口净流入减少也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展前景分析综合以上各方面因素,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前景是相对稳定的。

尽管市场风险存在,但是整体经济环境向好,政府调控政策相对合理,加之市场供需平衡,预计南京房地产市场依然有较高的增长潜力。

七、投资建议针对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情况,我们给出以下投资建议:1.投资者可以关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繁华区域,积极参与其中。

2.在购房时需要谨慎选择,注意避免高风险项目。

3.关注政府调控政策的动向,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4.在投资前应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做好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工作。

总结:2024年南京房地产市场在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背景、供需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下,呈现出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

投资者在参与其中时需要综合考虑市场风险和投资潜力,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同时,政府应继续加强调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南京房价八连涨 江苏出新政约谈虚高楼盘

南京房价八连涨 江苏出新政约谈虚高楼盘

南京房价八连涨江苏出新政约谈虚高楼盘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房价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高库存和量价齐涨是目前江苏楼市面临的现实,其中苏州和南京房价的持续上涨,也引发主管部门的关注。

2015年1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明确各地要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江苏省的新政,对于一些价格虚高的楼盘,物价部门会采取约谈等手段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那么江苏省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呢?意在抑制开发商大幅涨价在2015年7月份,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商品房定价从目录中被拿掉,但江苏省部分城市执行的房价备案制度依然继续。

而上述《意见》明确提到,要改进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价格备案并不是价格审批,而是一种价格管理形式,是便于政府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商品房的定价权限在企业,政府只是对明码标价进行监管,这个《意见》其实是政府对商品房价格管理职能的进一步明确。

《意见》指出,要以明码标价为重点,健全完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适时调整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方式,把握好调控的力度和节奏,通过宽严适度、动态调整的价格申报方式,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定价。

并且要结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和本地房地产市场变化实际,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

对于差别化对待,上述江苏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指导的地区,要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的水平,把握好价格调整的节奏和力度,引导企业合理申报销售价格。

而对不再实行价格申报的地区,要运用价格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水平。

南京新房均价今年已涨28%那么,江苏为何此时出台《意见》?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源于南京和苏州房价的持续上涨。

七大城市房价还要涨 买房这14个城市风险大

七大城市房价还要涨 买房这14个城市风险大

七大城市房价还要涨买房这14个城市风险大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能力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报告显示,35个样本中大部分城市供需比偏高,其中大于2.0的城市达到14个,但这一数字符合目前全国楼市去库存这一大背景。

12月17日,同策咨询研究部联合同海咨询发布的《35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显示,在包括北上广深等一线、省会及重点二线在内的35个大中城市中,供需比在1.1以下位于合理区间的城市仅有7个,其中房价高的深圳(楼盘)供需比数字小,仅有0.57。

而青岛(楼盘)、长春(楼盘)、兰州(楼盘)、沈阳、贵阳、大连(楼盘)六个城市的供需比均超过3,大连供需比则达到7.18,成为样本中供需关系失衡严重的城市。

“供需比小于1.1,表示供需关系处于合理区间,1.1~2之间属于相对均衡区间,供需比大于2.0,就属于供需失衡。

”该份调研报告的参与者、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上述报告显示,35个样本中大部分城市供需比偏高,其中大于2.0的城市达到14个,但这一数字符合目前全国楼市去库存这一大背景。

供需比在1.1以下位于合理区间的城市有7个,占比20%,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全部入围这一区间,其中深圳的供需比低,仅有0.57。

另有福州(楼盘)、合肥(楼盘)、石家庄(楼盘)等三个省会省市的供需比也在这一区间。

“供需比位于这一区间的城市,商品住宅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张宏伟解释,对于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来说,由于经济发展快,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人口持续流入,未来的住宅需求将保持平稳上升,但由于城市规模的限制,供地将会受到一定限制,所以供需比较低。

而部分二线城市,如福州、合肥、石家庄这种区域性城市,人口流入较快,其住宅需求也较大。

“供需比低的城市,未来房价有可能会继续上涨。

”张宏伟说,以供需比为0.91的上海(楼盘)为例, 2014年常住人口2425.68万人,人口基数多,且处于稳定增加状态;由于上海是整个长三角地区经济中心,产业聚集效应明显,而且2014年其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47710元,在国内位于前列,这些都会对其未来的潜在需求构成有效支撑。

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产 调 控 政 策 已 取 得 成 效 ? 今 后 房 地 产
凋控 义应如何 进行 ? 并 不 代 表 楼 市 全 面 反 弹
对 不认 真 执行 差别 化信 贷 政 策 的商业
银 行 , 一 经 查 实 要 严 肃 处 理 继 续 支
持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承 担 中 低 价 位 、 中
证 明的非 本地居 民暂停发 放购房 贷款 。 对 贷 款 购 买 商 品 住 房 .首 付 款 比 例 调
整 到 3 %及 以 上 :对 贷 款 购 买 第 二 套 0
住 房 的 家 庭 , 严 格 执 行 首 付 款 比 例 不 低 于 5 % 、贷 款 利 率 不 低 于 基 准 利 率 0 11 的 规 定 。 各 商 业 银 行 要 加 强 对 消 .倍 费 性 贷 款 的 管 理 ,禁 止 用 于 购 买 住 房 。
固 房 地 产 市 场 调 控 成 果 ,促 进 房 地 产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据 了解 , 这 些 措 施 主
要有:

是各 地 要加 大贯 彻 落实 房 地产
市 场宏 观 调控 政策 措施 的力 度 。要立
即研 究制 定 贯彻 落 实 国发
[0 0 1 21) 0
号 文 件 的 实 施 细 则 。 已 印 发 实 施 细 则 的 地 区 .要 根 据 最 近 国 家 有 关 部 委 出 台 的 政 策 措 施 进 行 调 整 和 完 善 。 房 价 过 高 、 上 涨 过 快 、供 应 紧 张 的 城 市 , 要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限 定 居 民 家 庭 购 房 套
数 。严 格 实 行 问 责 制 。对 政 策 落 实 不
到 位 、 工 作 不 得 力 的 ,要 进 行 约 谈 ,

为什么坚决不买南京河西南

为什么坚决不买南京河西南

为什么坚决不买南京河西南我2018年3月调研南京楼市的时候,当时南京市场已是冰火两重天,河西、江北新区新房一房难求,首付要求8成以上,全款买房,而江宁淳化、城东都开始打折促销,甚至是鼓楼区的新盘去化都不理想。

上个月我们去南京调研,感受最深的还是分化。

南京几个热门区域,河西、江北核心区、南部新城,还是要出茶,付七八成首付,千人抢房。

各种骚操作层出不穷。

但是江宁区的新房就要难产了。

南京的二手房市场并不火爆,所以投资者对二手房并不感兴趣。

疫情过后,还值得买吗,去哪里买?买什么房子?看了我们的研究,你大概就知道了。

文章本来写了近万字,怕大家懒得细看,所以我们就浓缩成了一个精华版。

这是通过一次大雨中的实地考察写成的。

看完请给我个赞。

区域分析1、鼓楼区学区房南京的房价制高点,毫无疑问是学区房,南京顶尖学区房的实际价格在9-15万/平米,快要赶上北上广深的水平了。

不过现在南京超过9万以上的房源不在外网展示,只能去线下中介门店才知道实际价格。

这么多年,不论调控与否,南京学区房的价格好像从来没有跌过,而是稳步上涨。

南京一半以上的好学校都集中在鼓楼区。

有三个最好的小学,拉萨路小学、力学小学、琅琊路小学,还有后来新办的芳草园小学,银城小学;南京最好的初中,二十九中、金陵汇文、科立华、树人,有三个在鼓楼区。

当然南京最令人向往的初中是南京外国语,在宣武区,但是没有学区,需要凭实力考。

评价南京小学学区房最好的标准就是看有多少学生考上了南大。

看看下面这张图,除了第一个南外仙林是民办小学,南外录取的前面15名里面,有11个都属于鼓楼区可以看到鼓楼区的学校实力超群。

所以鼓楼区的学区房价格也是水涨船高,户型越小,单价越高,户型越大,总价越高。

比如拉萨路小学、琅琊路小学、力学小学+29中的双学区房,单室13-14万,两室11-12万,三室9-10万。

山阴路小户型这五年来房价真是飞涨,2015年1房1厅房价还是4万多,2017年就涨到9万,2018年以后每年至少涨一万多。

《2024年一线城市房价过高是资源配置不合理》范文

《2024年一线城市房价过高是资源配置不合理》范文

《一线城市房价过高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篇一标题:一线城市房价过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重要体现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线城市的高房价现象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一线城市房价过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重要体现。

本文将深入探讨一线城市房价过高的现象,分析其背后的资源配置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一线城市房价过高的现状近年来,一线城市的房价持续上涨,许多家庭为了购买一套房子而背负沉重的房贷压力。

高房价现象不仅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高房价导致一部分人无法在城市中安居乐业,进而选择离开,这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的表现1. 土地资源分配不均一线城市土地资源有限,而需求却日益增长。

在土地供应方面,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合理分配土地资源。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土地资源的分配往往不均,导致一部分土地被过度开发,而另一部分地区则土地供应不足。

这直接导致了房价的上涨。

2. 公共资源配置不均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公共资源配置不均也是导致一线城市房价过高的原因之一。

由于优质资源的集中,许多家庭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好的医疗条件而选择在一线城市购房。

这进一步加剧了房价的上涨。

三、解决方案1.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调控,合理分配土地资源,避免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

同时,应当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还可以通过调整土地出让政策,引导开发商合理开发土地资源。

2. 均衡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资源的投入,提高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

通过优化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公共资源的布局,减轻一部分家庭对优质资源的追求,从而缓解高房价的压力。

3.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政府应当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力度,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通过建立完善的租赁法规、提高租赁市场的透明度等措施,保障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2.09.10•【字号】宁政发〔1992〕216号•【施行日期】1992.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2年9月10日宁政发〔1992〕216号)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配合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促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以及国家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1992〕价费字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房地产价格是整个商品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商品价格体系管理。

二、物价部门是我市房地产价格的主管部门。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房地产价格的评估、审定、审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协调和仲裁房地产交易中的价格纠纷等工作。

三、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遵循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原则,充分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制度。

对优惠房出售价格,公有住房租金,房屋重置价格,土地基准价格以及涉及房地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对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公有房屋出售、租赁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价格管理办法,实行指导的市场调节;对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价格,非住宅商品房价格,高标准住宅商品房价格,私房出售、出租价格,建立利润调节机制,由市场调节。

四、商品房价格管理(一)商品房价格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会同建委、房产、建行等部门共同制定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品房价格构成。

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联合管理。

(二)合理规范商品房价格构成,明确成本构成范围和代收代付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管理费率、利润率及楼层、朝向、质量和地段差价率。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整顿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整顿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整顿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2.07.22•【字号】苏价服[2002]272号•【施行日期】2002.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整顿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苏价服[2002]272号)各市及常熟市物价局、建设局(房产局):近年来,随着土地、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得到进一步发展,推动了商品住宅价格合理回升,但最近一段时间,省内一些地区的商品住宅价格出现了异常波动现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政府指导价不严肃、擅自定价、价外乱收费、中介服务质价不符等成为社会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

为维护我省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持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6月25日七部委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整顿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活动。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重申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属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1998]106号文件明确规定:列入国家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享受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房,以及通过集资等方式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其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

2001年底,全国人大批准的我国加入WTO 协议书附件四中明确将住房销售价格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范围。

最近,经国家计委审定的《江苏省定价目录》,也明确普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的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开发成本,规范费用构成,确保全省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的基本稳定。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住宅前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报价手续,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建设(房产)部门不予核发《销售许可证》。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及修改作价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及修改作价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及修改作价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公布日期】2002.12.11•【字号】宁价房[2002]397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苏省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及修改作价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2002年12月11日宁价房[2002]397号)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土地、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地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推动了商品房价格合理回升。

为了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住宅商品房的价格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苏价办发[1998]106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整顿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苏价服[2002]272号),以及《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进行修改,现提出修改意见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调整《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商品房价格的计算公式,允许销售价格在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

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基准价格(元/㎡)=第三条第一款成本构成+利润+税金。

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元/㎡)=基准价格×(1±浮动幅度)。

各楼层、朝向销售价格(元/㎡)=综合平均销售价格×(1±楼层、朝向差价)。

二、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总额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商品房的各楼层、朝向差价,须随申报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时,一并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

《2024年上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报告》

《2024年上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报告》

南京房地产市场在2024年上半年呈现出了一系列积极的趋势。

下面是一份详细的报告。

1.房价稳步上涨:2024年上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的房价呈现出持续上涨的趋势。

据统计,该地区的房价平均上涨了5%左右。

其中,新房和二手房的价格上涨幅度相对较大,在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推动下,人们对于购房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2.供应量增加:与房价的上涨相匹配,供应量也在增加。

上半年,南京新增了多个楼盘,包括高层住宅和商业楼宇,进一步丰富了购房者的选择。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土地供应的政策,以满足市场需求,并稳定楼市。

3.限购政策调整: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南京市政府适时调整了限购政策。

根据新政策,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的限制条件有所放松,同时对于购房者的居住年限和购房资格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这一政策的调整使得更多的购房者能够进入市场,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4.信贷政策宽松:除了调整限购政策外,南京市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宽松信贷政策,以促进购房需求。

房贷利率有所下调,首付比例适度降低,这使得购房者在购房时更加得心应手。

信贷政策的宽松不仅刺激了购房需求,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5.投资增长:随着房价的上涨和地产市场的繁荣,南京的房地产投资也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上半年,南京的房地产投资增长率达到了10%左右。

国内外的资本纷纷涌入南京的地产市场,投资机会不断增加,推动了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

6.二手房市场活跃:上半年,南京的二手房市场也非常活跃。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开始关注二手房市场,重新评估买房的选择。

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进一步推动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总的来说,南京房地产市场在2024年上半年表现出了较为积极的趋势。

房价稳步上涨,供应量增加,限购政策调整,信贷政策宽松,房地产投资增长等都为南京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同时,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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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明确各地要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意见》出台后一天,苏州市国土局集中出让22幅地块,吸引了中海、万科、新城、金辉、首开、中锐、碧桂园、招商等20余家大型房企。

最终,18幅地块成功出让,总额达到94亿元。

其中,苏地2015WG-29号地块被首开以12.36亿元竞得,楼面价15864.53元/平方米,溢价率88.39%,该地块是吴中城区原大华市场地块。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江苏省的新政,对于一些价格虚高的楼盘,物价部门会采取约谈等手段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意在抑制开发商大幅涨价
在今年7月份,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最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商品房定价从目录中被拿掉,但江苏省部分城市执行的房价备案制度依然继续。

而上述《意见》明确提到,要改进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价格备案并不是价格审批,而是一种价格管理形式,是便于政府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商品房的定价权限在企业,政府只是对明码标价进行监管,这个《意见》其实是政府对商品房价格管理职能的进一步明确。

《意见》指出,要以明码标价为重点,健全完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适时调整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方式,把握好调控的力度和节奏,通过宽严适度、动态调整的价格申报方式,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定价。

并且要结
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和本地房地产市场变化实际,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

对于差别化对待,上述江苏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指导的地区,要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的水平,把握好价格调整的节奏和力度,引导企业合理申报销售价格。

而对不再实行价格申报的地区,要运用价格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水平。

南京本土开发商苏宁环球(000718,股吧)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物价局要求在申报的时候就明码标价,意味着如果申报价格过高,就极有可能会被打回重新申报。

同时,对申报价格明码标价,意味着开发商涨价的幅度会被堵死,这对开发商来说确实有一些影响。


不过,南京盈嘉地产营销总监张瑞认为,“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只是比此前南京实施的限价令更加细化,但目的是一致的,就是限制楼盘价格过快上涨,这对目前火热的南京江北新区的楼盘影响较大。


《意见》还明确,不再实施价格申报的地区,要积极推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政指导工作。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定的销售价格及促销方案,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提醒告诫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的价格义务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南京新房均价今年已涨28%
房地产行业专家张健初表示,“按照《意见》,物价部门会对一些价格虚高的楼盘采取约谈等手段,部分楼盘涨价幅度会受到限制。


那么,江苏为何此时出台《意见》?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源于南京和苏州房
价的持续上涨。

在1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数据显示,南京新房价格环比涨1.3%,这个涨幅不但是南京今年最高,也是连续第8个月上涨,且10月份涨幅仅次于上海(楼盘),高居70城第二名。

据瑞达思机构的数据,11月1日至20日,南京新房成交均价为17032元/平方米,而今年1月份的均价为13290元/平方米,涨幅达到28%。

克尔瑞的数据亦显示,苏州工业园区的楼盘价格今年已经普涨30%以上。

南京江北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之后,房价涨幅较大,部分楼盘涨幅超过30%。

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南京江北地区涨价过快的楼盘,南京市物价局也多次进行约谈,“省里政策主要是对那些没有备案地区,南京一直是这样做的,像是江北新区一些想虚报价格、透支报价的,我们也在约谈。

尤其是那些首次申报价格,更是不能虚报瞒报,对于这些行为物价部门一直严格监管。


其实,早在2013年5月份,南京市物价部门就要求开发商涨价不得超过5%,随后物价部门将涨幅上限缩至3%,年度涨幅不得超过10%。

到了2013年8月,南京的限价要求被控制在涨幅不得超过2%。

但在2014年12月限价出现了松绑,南京的限价令并未真正抑制房价上涨。

房价也带动了土地市场火热。

11月24日,苏州市国土局集中出让22幅地块,包括5幅纯住宅地块,13幅商业用地,3幅商住混合用地,1幅综合用地,出让土地面积总计达到109.93万平方米,吸引了20多家大型房企参与。

经过激烈竞拍,最终18幅成功出让,总金额达94亿元。

其中,作为此次拍卖的热点地块,苏地2015-WG-29号地块是吴中城区原大华市场地块,出让面积41010.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宅地,出让年限70年,保证金
1.313亿元。

最终,该地块被首开股份(600376,股吧)以1
2.36亿元竞得,楼面价15864.53元/平方米,溢价率88.39%。

张健初分析称,“目前苏州楼市成交量和价格持续上涨,库存也在合理位置,开发商在苏州的楼盘整体卖得还不错,这也促进了开发商拿地补库存意愿,是楼市供销两旺局面所致。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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