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联动控制要求汇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引言火灾是一种常见且严重的灾害,可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用于监测和报告火灾的装置,其设计和使用需要遵循相关规范,以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设计目标3.设计规范3.1.设备选择: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并确保其性能和质量可靠。
3.2.灵敏度设置: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早检测到火灾。
3.3.探测器布置: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火灾探测器,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3.4.报警信号传输:使用可靠的通信方式,确保报警信号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输给相关人员。
3.5.联动控制: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设备(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进行联动控制,提高火灾应对效率。
3.6.备用供电: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可靠的备用供电,以防止主电源故障时系统无法正常工作。
3.7.定期维护: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4.系统安装和调试4.1.安装要求:根据设备的要求,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正确安装和固定。
4.2.线路敷设:注意线路的敷设和布线,确保线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3.调试测试: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全面的调试测试,确保系统各部分的正常运行和协调性。
5.使用和维护5.1.使用培训:对系统用户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5.2.日常维护: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包括对设备的清洁和检查,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5.3.故障处理:及时处理系统的故障和故障报警,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4.记录和文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文件,包括系统安装、维护和故障处理的记录,以便追踪和分析系统运行情况。
6.总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规范是确保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和报警火灾的关键因素。
通过正确的设备选择、合理的布置和联动控制等措施,可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效能。
同时,使用和维护的规范也是保证系统长期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2.0.4 安装间距 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 3.1.1 的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标准》联动控制要求汇总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联动控制方式,应将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
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雨淋阀组的开启;3)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联动控制方式,当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应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开启;3)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一、前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当前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质量和可靠性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和建筑物财产的安全。
因此,为了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本文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二、设计原则1. 安全可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具备高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易于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易于操作和维护,具有良好的人性化设计和智能化功能。
3. 可扩展性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该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建筑物的面积和需求随时进行扩展。
4. 性价比高: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设计成本,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价比。
三、设计要求1. 设计覆盖率: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效果,必须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图和建筑高度进行科学计算,确保系统的覆盖率达到国标要求。
2. 设计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灵敏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避免误报或漏报。
3. 设计备份: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应当设计备份系统以及备用电源,确保在主系统故障或停电时,备份系统能够顺利工作。
4. 设计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能够与建筑物其他安全控制系统进行联动,实现消防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电梯限速系统等的联动控制。
5. 设计网络化: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效率,应当实现网络化管理,通过云端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
四、设计流程1. 方案设计:根据建筑物特点和火灾风险评估设计系统方案,并绘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图。
2. 设备选型:根据方案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并进行设备送检验收。
3. 设备安装:根据系统设计图完成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并进行各设备的调试和联调。
4. 系统调试:对安装完成的系统进行联调和调试,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组成
1)设置了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
2)设置了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系统的组成示意图
集中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 控制器 火灾报警 控制器 火灾报警 控制器 火灾报警 控制器 起集中控制功能的 火灾报警控制器 起火 集灾 中报 控警 制控 功制 能器 的
集中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 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 火灾报警信号,按预设 逻辑完成各项消防控制 的控制系统。由消防联 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 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 气控制装置、消防联动 模块、消火栓按钮、消 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 电话等部分或全部设备 和组件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分类)
1)区域报警系统;
规范的主要变化
4 系统形式选择和设计要求的改变 1)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 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定义的改变。 2)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 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系统形式选择和 设计要求的改变。
规范的主要变化
5 补充了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1)强化了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2)增加了消防控制室文件资料的要 求。 3)增加了消防控制室的显示、控制、 信息记录和传输的要求。
规范的主要变化
6 补充、调整或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系 统的现行国家标准,结合系统工作原理 和灭火性能要求,修订原标准中的消防 联动控制相关条文,调整或细化了各建 筑自动消防系统的控制时序和联动控制 逻辑。
规范的主要变化
7 调整了火灾警报和消防广播的设置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
1
总线隔离器的设置要求及树形设置结构
每只总线隔离器保护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个; 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总线隔离 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笔者对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13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1、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4、增加隔离器设计相关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的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②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系统形式的选择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要求进行选择,原规定中按照系统对象保护等级进行选择(特级、一级、二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目录术语 (4)2.0.3 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4)2.0.4 保护面积: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2.0.5 安装间距: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4)2.0.6 保护半径: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4)2.0.9 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4)基本规定 (4)1.1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4)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3.3.1 报警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2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3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5)1.3 消防控制室 (5)4.1 一般规定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6)4.2.1 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4.2.2 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3 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4 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3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7)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8)2 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9)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9)4.5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9)4.6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9)4.7 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10)4.8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0)4.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1)4.10 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11)5.1 一般规定 (11)5.1.1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1)5.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2)1 相对湿度度经常大于95% 。
50116-2013火报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目 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 . 1 一般规定3 . 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3 . 3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3 .4 消防控制室4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4 . 1 一般规定4 .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3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 .5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6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7 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4 . 8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 . 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10 相关联动控制设计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5 . 1 一般规定5 . 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5 . 3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5 . 4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6 系统设备的设置6 .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6 . 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6 . 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6 . 4 区域显示器的设置6 . 5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6 . 6 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6 .7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6 . 8 模块的设置6 . 9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设置6 . 10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6 . 11 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7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 . 1 一般规定7 . 2 系统设计7 . 3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7 . 4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7 . 5 火灾声警报器的设置 7 . 6 应急广播的设置8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8 . 1 一般规定8 . 2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8 . 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9 . 1 一般规定9 .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侧器的设置9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9 . 4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9 . 5 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10 系统供电10 . 1 一般规定10 . 2 系统接地11 布线11 . 1 一般规定'11 . 2 室内布线12 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 . 1 道路隧道12 . 2 油罐区12 . 3 电缆隧道12 . 4 高度大于 12m 的空间场所附录 A 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表 附录 B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表附录 C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附录 D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附录 E 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附录 F 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附录 G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1 总 则1 . 0 . 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个关键的安全设备,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
设计一个高效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范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个设计规范的范例,包含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和准则。
一、系统概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和紧急疏散等。
系统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发出报警信号,并通过声音和光线等方式提醒人员及时采取逃生措施。
二、系统设计1. 火灾探测器(1)选择感应器来探测火灾,如烟雾传感器和热敏传感器等。
(2)探测器的布置应覆盖每个房间,并能够实时监测环境变化。
2. 报警器(1)包括声光报警器,能够以高音量和强光迅速引起人们的注意。
(2)报警器应布置在容易被人员看到和听到的位置,如走廊和楼梯口等。
3. 控制器(1)控制器负责对火灾探测器和报警器的管理和控制。
(2)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功能,并能够与消防系统实现联动。
4. 灭火系统(1)可包括自动喷淋系统、灭火器和消防栓等。
(2)灭火系统应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提供足够的灭火剂。
5. 紧急疏散系统(1)包括紧急照明和紧急通信设备等。
(2)紧急疏散系统应能够引导人员迅速撤离,并提供必要的紧急信息。
三、系统操作与维护1. 系统操作(1)系统应具备人性化的操作界面,方便人员进行操作和监控。
(2)应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能够熟悉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
2. 系统维护(1)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及时更换探测器的电池或灭火器的灭火剂,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四、系统性能要求1. 灵敏度火灾探测器应能够迅速发现烟雾和火焰等火灾迹象,提前报警。
2. 报警时间系统应能在最短时间内发出报警信号,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3. 可靠性系统应能够稳定运行,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并能够在异常情况下自动故障转移。
4. 扩展性系统应支持后期扩展,能够满足建筑物的变动需求。
综上所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应包括系统概述、系统设计、系统操作与维护以及系统性能要求等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98
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2.0.4 安装间距 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联动控制要求汇总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 )联动控制方式,应将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
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雨淋阀组的开启;3)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联动控制方式,当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应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开启;3 )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_50116_-2013
3. 1. 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结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结短路隔离器。
3.1. 7 高度超过lOO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 4. 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圈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4. 1. 1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4. 1. 3 备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4. 1. 4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1. 6 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4.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8.4 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4.8.5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4.8. 7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4. 8. 12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6. 5. 2 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曝声15 dB。
消防联动规范控制设计要求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开启3.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3.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锁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3)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一般规定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2.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设计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相关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3.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2)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3)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4)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4.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2.0.4 安装间距 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 3.1.1 的规定。
火灾报警常规联动规则
火灾报警常规联动规则在消防联动测试调试过程中,对消防报警测试应该怎么联动,部分朋友很是模糊。
例如卷帘门、风机、水泵在什么情况下联动启动!根据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结合自己的理解,把一些自认为相关的干货都扒拉了出来,整理了出了一张火规参照表,供大家参考,若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文章下方留言指正,谢谢!而在实际项目运作的情况下,应根据项目实际去求或地方规范要求略作调整,如需刨根问底,请参阅相关国家消防规范。
闲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在这里,我普及几个基本的知识点,让你们更加理解上面表格:防火分区,本文章用用分区代替,防火分区是指以防火墙(墙体)、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为界限圈起来区域。
防烟分区,是指设置有排烟口的过道、房间,和用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地下室不小于800mm)的挡烟垂壁、大梁划分出的区域防烟分区的范围小于等于防火分区,且防烟分区不可跨越防火分区。
新规范与老规范的值得注意的几点:1.水系统中,新规范,室内消防泵出水干管有低压压力开关,屋顶上有高位水箱,水箱上有流量开关和微型水箱压力开关,规范上说了直接启动室内消防泵,不受报警主机手自动控制,虽然如此,部分区域可能仍需要主机上写低压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微型水箱压力开关启动消防泵的联动关系2.正压送风系统中,新规范上未明确规定,正压送风口报反馈启动对应风道上的正压送风机,但是部分地方仍可能需要编写对应的联动关系。
3.排烟系统中,防烟分区内只有烟感才能触发,手报不参与。
4.正压送风口和防火门都是相邻层动作,也可看着某一楼层火警确认(两烟或一烟一手),启动层加上下层的设备。
5.卷帘门,在中文备注的时候,备注卷帘门两面对应的区域,如车库负一层一二区卷帘门,我们写联动的时候,把这设备分别写入一区和二区的联动关系中去即可,这样可有效的避免卷帘门联动关系错乱,也不必每区一圈一圈找卷帘门。
卷帘门一般不作为疏散通道,故此一般作为防火隔断卷帘门,只需一步降即可,实际情况应根据当地验收要求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联动控制要求汇
总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应将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
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雨淋阀组的开启;
3)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当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应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开启;
3)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消火栓系统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3)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
2)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a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b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c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d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 30s 的延迟喷射时间;
3)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a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b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c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4)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6、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b应采用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2 )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b应采用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3)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
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4)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 )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 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7、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a应采用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3)b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2)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联动控制方式,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
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5m 内应设置不少于 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b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3)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联动控制方式,应将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由防火卷帘控制器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b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4)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8、电梯的联动控制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2)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箱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9、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2)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3)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 8s~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5)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
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6)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7)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4)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 5s。
11、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a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
b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 I~III 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等的功能,宜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现场。
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和庭院的电动大门的功能,并应具有打开停车场出入口挡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