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资料管理,确保工程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
2.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收集(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收集并整理以下资料:-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 合同文件、监理文件、验收文件等;- 材料设备清单、进场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等;- 施工现场照片、视频等;- 施工日志、工作总结、整改记录等。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收集并整理以下资料:- 施工记录、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施工变更、签证等;-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施工进度计划、变更计划等;- 施工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相关资料。
2. 资料整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资料整理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便于查阅和利用。
3. 资料归档(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将所有资料按照规定归档。
(2)归档资料应按照工程类别、施工阶段、资料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4. 资料保管(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资料保管制度,确保资料安全、完整。
(2)资料保管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采用防火、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5. 资料借阅(1)施工单位应制定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程序、借阅期限等。
(2)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6. 资料销毁(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对过期、失效的资料进行销毁。
(2)销毁资料应办理销毁手续,并做好销毁记录。
四、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施工单位应接受上级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施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包括施工图纸、技术文件、质量检验记录、进度计划、合同文件、工程变更等。
第三条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真实记录,及时整理;(三)规范归档,便于查阅;(四)安全保密,确保安全。
第二章施工资料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技术管理,包括施工图纸的审核、技术文件的编制、质量检验记录的审核等。
第六条质量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记录的整理、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第七条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文件的整理、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第八条施工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
第三章施工资料管理内容第九条施工资料管理内容包括:(一)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图会审纪要等;(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等;(三)质量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检验、隐蔽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处理等;(四)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等;(五)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分包合同等;(六)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洽商等;(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施工资料管理要求第十条施工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不得伪造、篡改、遗漏。
第十一条施工资料应及时整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齐全。
第十二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制,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归档,确保归档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第五章施工资料检查与验收第十五条施工资料检查与验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二)验收施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资料,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工程施工资料规定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
二、资料管理组织架构1.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和权限,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工程施工项目成立资料管理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
3. 资料管理小组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资料分类与编码1. 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八类: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控制资料、工程造价控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
2. 各类资料应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编码体系进行编码,便于资料的分类、查询和利用。
四、资料收集与整理1.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应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收集、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资料整理应遵循工程特点、规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有序性和可追溯性。
3. 资料整理应包括资料的分类、编码、扫描、装订、归档等环节,确保资料的规范化和电子化。
五、资料归档与移交1. 工程施工资料归档应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完整性。
2. 归档资料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资料的质量。
3. 资料归档应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电子档案应存储在公司的统一档案管理系统中,纸质档案应存放于项目资料室内。
4. 工程施工结束后,资料管理小组应将完整的资料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六、资料管理与监督1.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应纳入公司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造价管理等相关体系,实施全过程控制。
2.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三、工程资料分类1. 施工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验收标准等相关资料。
2. 合同资料: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变更说明等相关资料。
3. 施工进度资料: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
4. 质量检验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质量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资料。
5. 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手册、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相关资料。
6. 环境保护资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检查记录、废弃物处理方案等相关资料。
7. 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资料等相关资料。
四、工程资料管理流程1. 阶段一:开工前1.1 设立专门的工程资料管理小组,确定工程资料管理负责人,制定工程资料管理计划。
1.2 制定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明确各类工程资料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1.3 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资料,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归档地点。
1.4 确保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建立档案目录和编号。
2. 阶段二:施工中2.1 每日进行工程资料的记载和整理,及时归档。
2.2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2.3 确保各类工程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泄露和遗失。
2.4 建立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备份制度,确保重要资料的备份和保存。
3. 阶段三:竣工验收3.1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汇总相关资料。
3.2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制定结算资料。
五、工程资料归档要求1. 工程资料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目录和编号进行,确保资料的整齐和有序。
2. 工程资料归档要求详尽、准确、完整,不得遗漏和随意删除。
3. 工程资料归档要求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得外传和泄露。
4. 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定期备份和更新,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合同要求等编制、收集、整理的具有证明、监督、管理、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材料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资料编制与提交第九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等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图纸、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提交。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确保施工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进度计划、安全管理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确保施工单位资料完整、准确、保密。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确保资料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章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进度计划、安全管理资料等内容。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整理规范,将收集的资料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资料整理工具,确保资料整理工作得以高效进行。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定期检查机制,对资料的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目录,确保每一份资料都有明确的存放位置,并按照目录进行分类存放。
第三章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归档规范,将整理好的资料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存档顺序清晰明了。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保管室,配备专业的保管人员,对资料进行保管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物理存档和电子存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借阅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合理利用,避免资料的滥用。
第四章资料的流转和传递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流转和传递制度,确保资料能够顺利流转和传递。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资料上报和审批程序,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传递记录,确保资料传递的过程能够进行跟踪和监督。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资料管理范围1. 施工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文书、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一切与施工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本资料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三、资料分类1. 按照不同的类型和来源,施工资料应当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合同文件、技术文件等。
2. 不同类别的资料应当放置在相应的文件柜或文件夹内,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资料保管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2. 重要资料应当定期备份,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设置访问权限,防止泄露和丢失。
3. 资料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资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五、资料交流1. 施工单位内部的资料交流应当遵循统一的流程和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传递。
2. 施工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资料交流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六、资料审查1.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资料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书、技术文件等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资料保密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资料保密制度,确保施工项目的资料不被泄露和盗用。
2. 施工资料保密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责任,不得私自复印、传阅、外泄资料,严格限制资料的查阅和使用权限。
3. 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和声誉。
八、附则1. 本资料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已经制定和审议。
2.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基础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基础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确保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便于工程质量的追踪与监督,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基础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管理原则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资料分类与归档1.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包括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许可证等。
2. 施工过程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检验批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等。
3. 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记录、质保书等。
各类资料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分类编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易于查询。
五、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同步编制施工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
2. 施工资料应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保证资料的有效性。
3. 施工资料应定期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并按要求报送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
六、资料保管与维护1. 施工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文件柜或档案室内,防止受潮、丢失或损坏。
2. 电子版资料应有备份,并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中保存。
3. 对于重要资料,应设置查阅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修改。
七、资料检查与监督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编制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
3.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修订与更新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工程技术的进步,本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的一套标准。
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规程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处理流程,保障工程施工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工程质量。
二、施工资料的分类根据施工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施工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勘察报告等;2. 合同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变更协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3.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4.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计划、工期确认、进度报表等;5. 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6. 现场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记录、施工日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措施等。
三、施工资料的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资料管理,确保各类资料易于查阅和使用。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当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满足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4. 保密性原则: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5. 存档备查原则:施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和备查,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施工资料的采集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设计文件的获取、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工程验收等资料的收集。
2. 资料整理:采集到的施工资料应当按照事项和分类进行整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查阅方便。
3. 资料审查:对采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4. 资料存档:将审查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备查和追溯。
5. 资料调阅:需要使用施工资料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调阅或复制。
施工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施工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提高施工单位档案资料的整理、存储和利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包括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质量检验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安全生产资料等。
3.引用的法律法规有新修订的以新修订的适用。
二、档案的分类和归档1.按照施工项目的不同阶段和内容,将施工单位的档案分为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质量检验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安全生产资料等不同类型。
2.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编码,统一放在档案柜内,并进行密封,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方便查阅和利用。
三、档案资料的整理、存储和利用1.档案资料应在完成施工任务后及时进行整理和存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需外借或复制,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档案资料的存储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采用合适的存储介质,如纸质档案采用防潮、防火措施,电子档案要进行数据备份和防火墙保护。
3.档案资料的利用要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员均不得私自保存、外借或复制档案资料。
4.档案资料的利用应在档案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以避免对档案资料的损坏或丢失。
四、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和处置1.不同类型的档案资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其保管期限。
如有需要,可续期保管,但需主管部门批准。
2.档案资料保管期满后,应进行归档,标注保管期限并进行封存。
同时,制定档案资料的销毁制度,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销毁和处置。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已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便于查阅利用。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档案资料的检查和审核。
2.档案管理人员应参加相关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涉及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技术文件、工程资料等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施工现场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分类存放:按照档案类型、项目、阶段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3)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4)定期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资料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机构:(1)项目部档案室:负责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2)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
第五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职责:(1)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3)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5)对档案的借阅、销毁等工作进行登记和审批;(6)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收集范围:(1)工程建设相关文件;(2)施工管理文件;(3)技术文件;(4)工程资料;(5)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整理要求:(1)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时间、项目等进行整理;(2)档案资料应按照顺序排列,编号;(3)档案资料应装订整齐,封面清晰;(4)档案资料应保持清洁、无破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2)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存放;(3)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销毁。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1)资料管理的基本规定1)质量技术资料收集、编制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签订合约及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即应开始进行资料的积累、整理、核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制、归档工作。
2)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的质量技术资料,总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完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工程的资料。
交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3)质量技术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地有关规定,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
4)为便于工程资料的长期保存,根据有关档案要求,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资料的整理装订,要求文字材料以16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本地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
6)完工图采用手风琴折叠,大小为4号图幅。
7)每项工程质量技术材料由项目收集、编制、工程完工验收后,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室,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移交材料后,结算、保修等事情需利用工程材料,向本单位档案室借阅。
8)各资料编制人员要熟悉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各种表格填写的质量要求,对填写的质量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2)资料管理的三项制度1)实行工程资料核查制度项目材料员负责对日常收集的质量技术材料举行核对;有权请求材料责任部门和职员提供有关材料;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的质量技术材料负责核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质量技术材料负责核对;在单位工程完工时,负责全面核对,以为符合请求后,该工程材料才能向公司总部质安科申报初验;公司总部质安科及档案室负责工程完工验收前的核对事情,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总部总工程师批准,项目才能向质监站提出工程核验。
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施工资料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合同文件、验收文件等。
三、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施工过程和结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及时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施工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
4. 保密性原则:涉及保密的施工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四、管理职责1. 施工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资料的管理符合本制度要求。
2. 施工资料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3. 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技术审核,确保施工资料的准确性。
4. 施工安全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安全审核,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施工资料管理流程1. 收集阶段:施工资料员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各类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整理阶段:施工资料员对收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有序、清晰。
3. 审核阶段: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安全员对整理后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归档阶段:施工资料员将审核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归档,并建立电子档案。
5. 保管阶段:施工资料员负责施工资料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6. 借阅阶段:需查阅施工资料的人员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施工资料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六、施工资料归档要求1. 归档资料应按照类别、项目、时间等进行分类,确保资料的可查性。
2. 归档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
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已竣工工程及在建工程的各类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完整、准确、及时;(三)安全、保密;(四)便于查阅、利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二)负责工程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组织工程资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四)负责工程资料的借阅、复制和销毁;(五)负责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工程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工程资料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资料的编制、审核和整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资料分类与要求第九条工程资料分为以下类别:(一)施工资料;(二)监理资料;(三)设计资料;(四)竣工资料;(五)其他资料。
第十条施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二)施工方案;(三)施工日志;(四)施工记录;(五)施工试验报告;(六)施工验收记录;(七)施工变更记录;(八)施工签证记录;(九)施工照片等。
第十一条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规划;(二)监理实施细则;(三)监理日志;(四)监理记录;(五)监理报告;(六)监理通知;(七)监理指令;(八)监理签证等。
第十二条设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文件;(二)设计变更;(三)设计审查意见;(四)设计图纸等。
第十三条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竣工验收报告;(二)竣工图纸;(三)竣工结算;(四)竣工备案表等。
工程施工资料规定
工程施工资料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技术资料、规范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合同、进度表、验收文件等一切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记载和资料。
第三条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完善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信息记录、传递和保存。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理工程施工资料的监管,及时进行检查和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日报、施工周报、施工月报等制度,及时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及时传递。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保管室,进行分类、归档、备份和保密工作,定期清查和盘点,确保施工资料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施工阶段的各类资料齐全、有序、清晰、真实,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重大事件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资料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主要相关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共享工程施工资料,协同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对施工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和整顿,做好交接工作,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的质量状况评价机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施工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管理规范;(三)及时准确、完整齐全;(四)科学合理、便于查阅。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工作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二)明确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责任人和责任分工;(三)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四)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条施工单位各部门职责如下:(一)项目部:负责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监督检查;(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三)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施工安全资料符合规定要求;(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施工安全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三章施工安全资料内容第六条施工安全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三)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四)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五)施工安全检查记录;(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布置图;(七)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十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十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十四)施工现场应急物资储备;(十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十六)其他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资料。
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施工资料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施工日志、试验报告、检验报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竣工资料等。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部门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 项目部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施工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施工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施工资料档案管理要求1. 施工资料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归档。
2. 施工资料档案应按照施工顺序、时间、类别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管理。
3. 施工资料档案应采用统一格式,字迹工整,图表清晰,便于查阅。
4. 施工资料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核对、补充,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施工资料档案的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同步更新,便于查阅和备份。
五、施工资料档案收集与归档1. 施工资料档案的收集应从工程准备阶段开始,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2. 施工资料档案的收集应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施工日志、试验报告、检验报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竣工资料等。
3. 施工资料档案的收集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归档。
4. 施工资料档案的归档应经项目部档案管理员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六、施工资料档案保管与借阅1. 施工资料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2. 施工资料档案的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施工资料档案的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及时归还。
4. 严禁擅自复制、翻印、传播施工资料档案。
七、施工资料档案销毁1. 施工资料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标准进行。
施工现场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现场项目资料的管理,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施工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质量检测报告等。
三、资料的分类和管理1. 项目文件按照内容和用途可分为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报告文件等。
根据文件的分类和重要性,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2. 项目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编号系统进行编号,并建立档案管理系统。
各类文件应当分门别类、严密保存,并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
3. 项目文件的存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4. 项目文件的查阅和借阅应当依照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机密性。
四、项目资料管理的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 每位施工人员都要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负责,确保文件的合规和安全。
五、项目资料的保密1. 项目文件属于项目单位的重要资产,不得随意泄露给外部人员。
对于机密文件,应当严格保密,并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
2. 在项目文件的传递和查阅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机密性,防止外部人员获取项目机密资料。
3. 项目文件的销毁、归档和移交应当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六、项目资料的更新和修订1. 项目文件应当及时更新和修订,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最新性。
对于已经废弃的文件,应当及时进行删除或者归档处理。
2. 对于文件的修改和修订,应当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文件更新。
七、项目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项目文件的管理工作应当纳入项目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范围,确保文件的及时归档和更新。
2. 定期对项目文件的存储和管理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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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编 版
号: 02 本: A 版
编制单位:公司技术部 颁布日期:2005 年 7 月 28 日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公司技术管理文件 02
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目
录
1.总则 1.1 目的 ——————————————————————————1
1.2 适用范围——————————————————————————1 1.3 定义————————————————————————————1 2.职责 2.1 总部部门职责————————————————————————1 2.2 项目经理部职责———————————————————————1 3.一般规定————————————————————————————2 4 施工资料的过程管理 4.1 施工资料的编制,报验,收集整理———————————————2 4.2 施工资料的检查验收—————————————————————6 4.3 施工资料的预验收——————————————————————6 4.4 竣工资料的组卷归档,移交——————————————————7 5.报优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7 6.附则——————————————————————————————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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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②项目施工资料的填写必须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③施工资料中"施工单位名称"一律填写"中建一局五公司""工程名称"的填 ; 写必须与合同一致; "工程部位名称"应分层按照轴线(或流水段)填写,资料的同 一部位名称必须一致,时间要交圈; ④施工资料中,涉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一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相关人员签字;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技术负责人"栏一般由公司总工 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给相关人员签字;施工资料中其他涉及"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一 般由项目总(主任)工程师签字.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 中 和 量部门负责人"栏内由公司技术部经理和质量保证部经理签字,或由其授权给相关人 员签字. ⑤供方(分包)施工资料签字报验 a.项目经理部与供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 整理,移交时间等要求,并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 b.属业主独立分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资料由该独立分包负责,所有签字由 该独立分包单位人员填写, "施工单位"填写该独立分包,并由该单位填报相应的报 审表,报监理单位审核. c.属业主指定分包,施工资料由该分包负责,所有签字由该分包单位人员填写, "施工单位"填写该分包,并由该单位填报相应的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审核.若合同 中有相关约定或者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签认和报审有其他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d.项目经理部自行分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资料由该单位负责编制,施工单 位填写为"中建一局五公司" ,签字采取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相应人员双签形式, 后由该分包单位填报相应的报审表,经总承包项目总(主任)工程师签字后报监理单 位审核. ⑥北京地区的施工资料应采用资料数据打印输出(A4 纸)加手写签字,形成工 程电子文档;外埠工程,如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印刷表格手工填写,可 按照执行; 计算机输出的施工资料签字以及手工填写资料必须使用不褪色的签字笔或 黑色钢笔.手工填写部分应字迹清楚,整齐,不得随意涂改. ⑦施工资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报审报验,合同无约定时,按照资料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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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行原材料取样工作,并共同在见证记录上签字,进行试件制作和送检.项目资料员应 按专业种类收集汇总齐全有效的见证记录,待见证试验完成,各试验项目的试验报告 齐全后,资料员应填写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④项目各专业工长应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逐日记载施工日志,并保证内 容真实,连续和完善,每一个月项目资料员应收集整理一次施工日志.施工日志的编 写要求执行《施工日志填写指导书》 . 4.1.2 施工技术资料 ①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参照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管理规定》执行. ②项目资料员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完毕后, 填写工程技 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审批,待批准后收集归档. ③技术交底记录的编制及审核,参照公司《技术交底管理规定》执行.包括施工 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新技术(新产品, 新材料,新工艺)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项目资料员应把完整有效的交底 记录收集归档. ④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的编制和管 理,参照公司《技术标准,图纸与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规定》执行.项目资料员应把 完整有效的相关技术资料收集归档. 4.1.3 施工测量记录 ①工程定位测量由公司测量管理部负责,并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项目总(主 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待批准后由资料员收集归档. ②项目测量人员应负责编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施工测量记录, 测量记录编制完毕 后,应交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及项目总(主任)工程师进行审核签字,然后由项目质量 检查员将整理好的测量资料报监理审核. ③项目资料员应随进度收集整理施工测量资料. 4.1.4 施工物资资料 ①项目材料员应负责收集各种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确保其为原件,若为 复印件则需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项目材 料员应负责编制进场材料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并由质量检查员签认后报监理 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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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程或标准执行,施工资料的报验,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4.2 施工资料的检查验收 4.2.1 公司总部对工程各阶段验收资料核查管理执行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工 中 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图"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 10 天,将项目施工资料报公司技术部,机电工程部,质量保证部进行核查,验收. 4.2.2 对外埠工程施工资料的核验工作,由项目总(主任)工程师负责.公司技 术部,质量保证部,机电工程部在对外埠巡查过程中对施工资料编制,整理情况进行 核验. 4.2.3 公司技术部,机电工程部,质量保证部应加强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和指导; 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京内工程的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 改问题并做好记录.公司技术部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资料的检查,形成记录为《技术 管理现场办公记录》《技术管理问题整改通知单》或《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作考核 , 表》 (见《工程技术管理办法》附表) . 4.2.4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需要分阶段进行资料自检, 自检应由项目总 (主任) 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工程,质量,材料等有关人员对该阶段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交 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5 项目经理部的资料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供方单位的施工资料的编制,整 理,收集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要下达必须提供的资料目录,以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 性,准确性,真实性及与工程同步的统一性. 4.2.6 工程竣工前,公司技术部,质量保证部,机电工程部对施工资料检查合格 后,由项目总(主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核查记录》 《单位 以及 (子单位)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 经项目经理签认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核查. 4.3 施工资料的预验收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 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 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项目经理部技术部根据工程需求,协助业主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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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1.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项目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各项目施工资料的真实,完整,提高工程 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的 管理. 其他外埠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当地政府部门有 关施工资料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1.3 定义 本规定所指施工资料是指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施工资料是项目竣工交付使用 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 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2.职责 2.1 总部部门职责 公司技术部:是项目土建施工资料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土建施工资料的核 查,核定工作;负责对项目土建施工资料的过程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指导. 机电工程部:是项目机电施工资料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机电专业施工资料 的核查,核定工作;负责对项目机电施工资料的过程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指 导. 质量保证部:负责资料中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的核查,核定工作;负责对施工资 料中质量验收记录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指导. 2.2 项目经理部职责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资料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资料的填报,收集,整 理,归档工作;负责本项目供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的审查,汇总,归档工作. 项目总(主任)工程师负责施工资料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若项目设机电经 理,则项目机电施工资料由项目机电经理负责审查,监督和把关.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土建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机电工 程师(或供方)负责机电专业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竣工后,由项目总(主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