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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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第二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第二专业常见问题解答1.学生什么时候申请修读第二专业?大一下学期。

2.第二专业的收费标准、行课方式、成绩如何记载?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的费用,严格按重庆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即80元/学分)。

根据修读学生人数及学院师资等因素,行课方式有两种,单开班或跟班修读。

第二专业课程的考核和成绩记载方式与主修专业相同。

3学生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基本条件: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

部分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及教学资源等制定第二专业录取细则。

4.辅修与第二专业的区别是什么?第一,学生只需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完全涵盖辅修专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修满第二专业规定课程学分,但已获得辅修专业要求的最低学分,则自动转为修读辅修专业。

第二,发放的证书不同:完成辅修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25学分),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后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完成第二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50学分),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后可获得第二专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学校授予学位。

5.中途终止第二专业学习怎么办?中途终止第二专业课程学习,已取得的第二专业课程学分可以作为主修专业任意选修课学分。

若第二专业课程学习已完成辅修专业规定课程学分,可以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6.第二专业怎么选课?由学校规定时间统一选课。

7.如何处理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课程冲突问题?若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课程冲突时,原则上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凭课表向第二专业课程任课老师请假。

学生可以通过免修考核,获取相应课程的学分。

8.第二专业考试与主修专业考试产生冲突如何处理?学生可以提出第二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经所在学院和第二专业学院同意后,延缓进行考试。

9.关于学位证书问题?跨学科修读第二专业,原则上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不同于第二学士学位。

按教育部规定,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04-06级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学费一览表

04-06级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学费一览表
பைடு நூலகம்07-08-2双学位(双专业)、辅修学费一览表
交费时间:2007年12月14日—2008年1月15日。
选 读 专 业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辅修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06法学双学位(双专业)
学院
材能 材能 环境 环境 机电 机电 机电 计算机 建设 建设 建设 建设 轻化 轻化 轻化 物理 自动化 环境 环境 环境 环境 环境 环境 环境 环境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姓 名
吴统衡 邓杰 冯子平 霍键聪 辜世英 廖文浪 韦翠华 丛庆阳 雷露明 梁文濠 叶德承 张龙 邬剑星 关开祺 黄灿中 邹长俊 陈妙芬 梁天龙 徐凌 黄泓 黎志伟 冯韵蕾 梁海泳 肖阳 何卉卉 谭敏飞 吴晓云 罗振邦 李兆汉 邹加辉 李思嘉 梁文武 徐显波
备注
3106000729 3206006435 3106006622 3106006669 3106006763 3106006783 3106006810 3106003871 3106003884 3106004044 3106004051 3206004076 3106004080 3106004090 3106004098 3106003485 3106003527 3106003337 3106003351 3106003450 3106002000 3106002018 3206002125 3106009399 3206009560 3206002587 3106001097 3106001198 3106001514 3106001300 3106001329 3106001338 310600750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14]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14]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14〕22号)各高职院校:为引导我市高职院校加强新专业建设,促进高职教育内涵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方案〉的通知》(渝教高〔2013〕45号),现将2014年度开展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市内独立设置高职院校2010年首次招生的高职教育专业(见附件1)。

二、评估指标体系及考察方式见附件2。

三、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学校自评(2014年5月)各有关高职院校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新专业自评,填写《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表》(附件3)和《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报告》(附件4)并公示,且将以下材料电子文档于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专业建设规划;(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4)近三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二)现场考察(2014年6月)根据各高职院校自评情况,对新专业实施抽样现场考察。

原则上,抽取10%-20%的新专业作为现场考察对象(有4-5个专业符合评估条件的院校,至少1个专业纳入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为半天,按以下程序进行:(1)专题汇报。

专家组听取受评专业的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情况(即“说专业”,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质询。

(2)实地考察、深度访谈、座谈、听课、查阅材料。

关于公布2014年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本科专业学生名单 …

关于公布2014年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本科专业学生名单 …

附件:录取名单序号学号姓名性别主修学院主修专业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修读类型1 175940011 余洋男农学院农村区域发展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双学位2 177140007 冯瀚文男植保学院应用化学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双学位3 174640002 卫玲玉女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 174640003 马凤铭女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 174640010 刘钰雯女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 170740001 于洪爽女工程学院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7 170740052 金可为男工程学院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 163040045 李妍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9 163040053 夏珊珊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0 173040014 张华潇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1 173040023 陈震男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2 173040031 于佳璐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3 173040033 王志芳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4 173040035 兰天翔男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5 173040036 包程程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6 173040038 田笑男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7 173040040 关旭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8 173040043 刘博书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19 173040046 孙琪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0 173040047 朱唯佳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1 173040053 陈瑛瑶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2 173040054 金美娜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3 173040058 曹元春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4 173040059 富玉彬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5 173040060 曾楠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6 173040061 翟麟靓女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7 166040061 常珊女经管学院金融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28 179140034 冯艳霞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29 179140041 刘燕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30 178040011 曲艺女林学院风景园林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1 170840024 高智怡女林学院林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2 170840032 王欢女林学院林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3 170840036 刘芳伶女林学院林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4 170840063 刘俞帆女林学院林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5 170840069 张诗行女林学院林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6 176840004 王雪女林学院森林保护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7 176840014 吴姗姗女林学院森林保护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8 161340046 张月女林学院园林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39 161340058 董祎妮女林学院园林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0 170940055 焦倩女牧医学院动物科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1 177240010 张琪女牧医学院动物药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2 172150002 王欣婷女牧医学院动物医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3 172150013 张磊女牧医学院动物医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4 172150051 倪晨依女牧医学院动物医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5 179840019 姜冶女牧医学院水产养殖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6 175940026 秦瑞女农学院农村区域发展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47 175940030 廉清文女农学院农村区域发展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48 170140008 王瑜女农学院农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49 170140021 陈海强男农学院农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0 170140057 潘晴女农学院农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1 170140071 杨媛女农学院农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2 170140082 曾缨慧女农学院农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3 177940007 江梅女农学院种子科学与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4 171040017 陈东斌女生物学院蚕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5 171040022 徐歌女生物学院蚕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6 176740013 张邺丹女生物学院生物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7 174840009 张楠女生物学院生物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8 174840019 胡智馨女生物学院生物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59 174840025 商妍喆女生物学院生物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0 174840031 王艺蒙女生物学院生物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1 177040035 任晏韬男生物学院生物科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2 177040038 朱玉乔男生物学院生物科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3 170540024 胡壮昌男水利学院农业水利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4 173140025 侯芳彬女水利学院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5 173440018 张佳雯女土环学院环境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6 173440020 李明旭女土环学院环境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7 176140046 陈思瑶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8 176140062 王泽熹男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69 176140064 王蕾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70 176140070 余筱敏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71 176140073 张梦鸽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72 176140076 李绍嘉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73 176140077 李悦雨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74 175640041 刘函女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75 175640057 赵琳琳女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76 175640061 曹娟女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77 178940017 杨光雨女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78 178940026 康玉婷女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经管学院会计学辅修专业79 178940031 肇姝越女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0 178940034 王肖严女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1 178840033 马翀女信电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2 178840035 王佳玉女信电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3 178840038 王家琦女信电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4 175140002 王志瑶女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5 175140007 孙瑞临男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6 175140014 张祎女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7 175140040 朱萌萌女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8 172440001 马嘉女信电学院农业电气化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89 166940020 段梦琪女园艺学院草业科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90 166940027 柴俊杰女园艺学院草业科学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91 174040006 王莹女园艺学院园艺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92 174040035 刘雨佳女园艺学院园艺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93 174040051 陈薪宇女园艺学院园艺经管学院会计学双学位94 174640006 王潇倩女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95 174640025 宿博涵女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96 176340006 王丹丹女工程学院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97 173040055 姚旭男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学院金融学辅修专业98 153640014 许凯男经管学院会计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99 163640006 王婷女经管学院会计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0 173640001 于晓婷女经管学院会计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1 173640065 王苗苗女经管学院会计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2 173640088 郭越女经管学院会计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3 170640002 王亚男女经管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4 170640009 毕柔冰女经管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5 170640014 李文靖女经管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6 170640035 朱志豪男经管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7 178640008 王雪娇女经管学院市场营销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8 178640012 毕文泰男经管学院市场营销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09 178640016 张慧博女经管学院市场营销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0 179140049 林幸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辅修专业111 179140067 韦芳萍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2 179140081 陈瑾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3 179140086 梁潇月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4 160840047 陈安艳女林学院林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5 170840013 李佳妮女林学院林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6 176840052 黄帅女林学院森林保护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7 170940014 张逸飞男牧医学院动物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8 177240006 刘昊元男牧医学院动物药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19 177240028 崔少凡男牧医学院动物药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0 172150046 林雨竹女牧医学院动物医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1 182150078 郑芦珊女牧医学院动物医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2 176740017 杨阳女生物学院生物工程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3 177040049 郑璐女生物学院生物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4 163440047 张琪女土环学院环境工程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5 166140017 陈思禹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6 166140072 陈怡先男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7 176140078 杨万欣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8 176140082 祝鹏飞男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29 175640026 聂婕女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0 175640029 龚伟男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1 178840013 朱慧芳女信电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2 178840043 刘柏含女信电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3 165140044 李莉女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4 175140004 王若涵女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5 175140016 李华洋女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6 175140028 陶鑫男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7 179140023 沈悦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8 179140084 贾珊珊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39 166940013 李二欢男园艺学院草业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40 176940004 田雨卉女园艺学院草业科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41 179740042 吴新亮男园艺学院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42 174040007 王爽女园艺学院园艺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43 174040012 张津津女园艺学院园艺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44 170440085 郭依女植保学院植物保护经管学院金融学双学位145 179940018 罗程女理学院化学林学院园林双学位146 179140027 高瑞琦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林学院园林双学位147 179140057 崔梦圆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林学院园林双学位148 177040050 姜思奇女生物学院生物科学林学院园林双学位149 175640016 迟艳茹女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林学院园林双学位150 177140051 赵军男植保学院应用化学牧医学院动物医学双学位151 178940033 广开元男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学院农学双学位152 170840070 李吉男林学院林学农学院应用气象学双学位153 176140061 王庆鲁男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院应用气象学双学位154 176140065 任鹏飞男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院应用气象学双学位155 175140022 肖楠舒女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学院应用气象学双学位156 179940002 王晓娟女理学院化学生物学院生物工程双学位157 160940042 张楠男牧医学院动物科学生物学院生物工程双学位158 175940015 李琳琳女农学院农村区域发展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双学位159 179140011 王璐女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0 170840005 关美欣女林学院林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1 170840006 刘迪女林学院林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2 170840010 张瑞娜女林学院林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3 170140070 张楠女农学院农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4 170140084 董彬女农学院农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5 175640046 张建楠女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6 174040056 金楷宁女园艺学院园艺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7 174040084 费丹力女园艺学院园艺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8 177140034 王维静女植保学院应用化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69 177140043 张皖东男植保学院应用化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双学位170 170840022 贺丙荣男林学院林学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1 170840060 王硕实男林学院林学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2 170140076 范巍男农学院农学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3 170140078 晁骏男农学院农学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4 176140086 梁欢女土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5 176940033 王乾男园艺学院草业科学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6 179740040 汤翰臣男园艺学院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7 179740047 张斯男园艺学院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双学位178 175640027 宿茗涵女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水利学院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双学位179 178040024 姜立华女林学院风景园林水利学院土木工程辅修专业180 178040017 李玲女农学院风景园林水利学院土木工程辅修专业181 177040052 秦士飞男生物学院生物科学水利学院土木工程双学位182 175140059 韩宇男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辅修专业183 177140026 章勇男植保学院应用化学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双学位184 177140028 韩福晔男植保学院应用化学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双学位185 170440076 李萌女植保学院植物保护信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双学位186 170840055 曹宝慧女林学院林学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187 176840050 高悦添男林学院森林保护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188 170140089 王迪女农学院农学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189 171040003 孔泺溪女生物学院蚕学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190 177040054 焦银河男生物学院生物科学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191 175640051 杜星男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192 175640053 杨祎博男土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信电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8•【字号】渝教招考[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在渝招生的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确保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高效、规范、有序,现将《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4月18日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报名一、报名对象和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符合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的要求;5.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333号)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可报考对口高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3.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6.经正式审批录取在我市就读高中起点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职的市外学生;7.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和体育类。

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辅修专业招生简章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跨学科的知识和技能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我校决定开展辅修专业招生。

本简章将详细介绍辅修专业的设置、招生对象及要求、报名与选拔程序、教学管理与学位授予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辅修专业设置目前,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新闻学等。

此外,我校还将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不断优化和增设辅修专业,以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1.招生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要求:申请者需具备一定的跨学科学习兴趣和基础,同时应满足相应辅修专业的课程要求。

此外,申请者还需具备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以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任务。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1.报名时间: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始前两周。

2.报名方式:学生需填写《辅修专业报名表》,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3.选拔程序: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选拔考试,择优录取。

选拔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将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申请者需确保符合辅修专业的报名条件,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教学管理与学位授予1.教学管理:辅修专业的教学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具体的教学安排将根据辅修专业的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而定。

学生需按照教学计划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并取得规定学分。

2.学分要求:辅修专业一般要求完成30-4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根据不同专业而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满学分,则无法获得辅修证书。

3.学位授予:学生在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后,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证书。

在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4.注意事项:学生在辅修期间应注重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的平衡,避免因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课程冲突导致无法按时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任务。

同时,学生需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不得有违纪行为。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申报重修课程及申请辅修专业的通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申报重修课程及申请辅修专业的通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申报重修课程及申请辅修专业的通知各院(系、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及申请辅修专业工作已开始,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重修课程本学期的网上及书面申请重修课程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至9月25晚上24:00。

重修注意事项有如下几点:1.凡本学期二~四年级开设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都可以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申请重修,公共选修课不能重修。

网上申请程序是:用学号和密码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成绩→申请重修。

2.因2013级培养方案改变较大,故申请重修2013级课程的学生,暂不能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申请,只能于9月13日至9月22日到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

重修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可开设重修班。

3.提出书面申请重修的学生在《教学网络管理系统》主页右下角“教学安排——课程课表”中查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表,获得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跟读班级等信息,填写好重修课程申请表,任课教师签名后交给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对重修申请表进行汇总统计,于9月22日前把书面申请的重修学生统计表(详见表1)的电子版发到教务科(邮箱:jwk@)。

表1 重修学生统计表院(系)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学生统计表专业班级姓名重修课程名称学分课程代码跟读班级跟读教师是否免听二、申请辅修专业申请辅修的学生,请于9月22日前向辅修专业所属院(系)提出辅修申请,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前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

所交材料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核,辅修专业所属院(系)审批后一份留底,一份于9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科将制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专业修读学生统计表》,并于第四周发送至相关院(系)和财务处,学生按修读专业学分交费后方可修读辅修专业。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篇1: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淮北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我校实行辅修双学位和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为规范辅修教学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双学位是指学生修读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并符合有关学位条例规定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是指我校在籍本科生修读主修专业期间,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

2.本科生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1.根据社会需要、学生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开设第二专业目录。

2.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3.学院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等要素确定40~50学分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课程)4.第二专业目录及培养方案要求由教务处于每学年统一向学生公布。

三、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凡已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报名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2.开设第二专业的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五周前填写开设第二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培养方案和招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3.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修专业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修读双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同意后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汇同开设第二专业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并经主管教学校长同意后公布被批准学生名单。

同时,将学生名单及所修第二专业报财务处备案。

5.已被批准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应按照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凭学费票据到教务处注册,领取双专业听课证,没有听课证不允许修读双专业。

[2012]70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2]70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1—重师教发〔2012〕70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辅修专业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校属各教学单位: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管理办法》(重师教发[2012]69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2年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招生报名工作。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开办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学院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管理办法》(重师教发[2012]69号)的文件要求,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招生宣传与报名工作,确保下学期辅修专业、双专业顺利开班。

二、2012年全校共有9个专业开办辅修专业或双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请各学院应做好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学院所有大一、大二年级学生。

志愿修读辅修专业或攻读双专业的学生,应于6月20日前向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申请表》(附件2),经主修、辅修学院审批、考核合格后,办—2—理辅修专业、双专业修读手续,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

三、各学院招生结束后需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各学院招生结束后,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11〕22号)的文件要求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辅修专业、双专业学费收费汇总表》(附件4),并于6月25日报送至财务处刘梅老师处。

五、经教务处批准常年招生的学院应在每年5月前报教务处下一年拟招生的专业及招生名额。

需新开办专业的学院需在每年3月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各招生学院应在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招生宣传与报名工作,并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分别向学校教务处、财务处提交附件3、附件4,学校不再在每年另行通知统一组织开展招生宣传与报名工作。

2014学年度各院(系)同意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

2014学年度各院(系)同意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

2014学年度各院(系)同意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开设单位辅修专业历史系历史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岭南学院金融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博雅教育计划”行政管理“博雅教育计划”政治学与行政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珠海校区)日语(东校区)日语(南校区)日语(珠海校区)法语(东校区)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物理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工学院交通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能源与动力工程传播与设计学院公共关系学新闻学“博雅教育计划”公共关系学外语教学中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亚太研究院国际政治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翻译学院阿拉伯语朝鲜语德语俄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英语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历史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传播学车颖琪新闻传播学类杨欣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岳涵凝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袁铧润郑小超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骆楚筠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许安齐旅游管理曹敏岭南学院经济学类安楠许霆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白东玉董瑜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段书慧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科学类臧作鹏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陆炜明外国语学院日语廖明阳英语吴芸亚太研究院国际政治郭旭庆王安宇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林健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许韩芃人类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考古学范丽媛社会工作永悦外国语学院德语郑茹茜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洛桑贡秋施萱杨雅岚考古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宫宸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学田祥波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科学类康亚婷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管理芦西娅社会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传播学林露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朱一菁岭南学院经济学梁莉婷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科学类戴若楠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林凯欣金融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博雅学院哲学刘静传播与设计学院公共关系学金奇慧林桂萍刘漫荣圆梦阮召福新闻学汪妍延梁正燚熊忭颜淮锋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林敏知王琳娜彭雪晴地理信息科学崔美玲戴若颖邓思思付丹婷胡阳李壮刘鹏华韦有义付涵袁玲张韵婉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赖舒琳梁乐天林琳沈源圆王家林王若宇谢题涛杨梅娇姚若璋袁靖如曾汉韬张思贤郑曼欣周丽娜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倪细芳梁汝豪林维思王谋王艺霖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陈艺琳李佩怡李睿刘美村刘晓玲罗瑶杨牧臻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地质工程龚思霞黄柳婷李小林齐蕊唐和田吴子源虞淑涵张希明法学院法学蔡宝谊陈碧欣陈绮雯范欣悦符云玉高加能黄靖雯黎晓琳李伟佳梁鹤龄谭瑾王懿君溫辉吴佳颖夏远谢运频徐菁张迎菲赵玮彤翻译学院英语方雪清工学院交通工程董晓彤韩素李新铭张煜晗郑雅馨理论与应用力学陈姝彤苏维洵能源与动力工程杜奥涵江景祥李生李子强梁伟健彭翰文余宏进生物医学工程曹敬李可佳肖心怡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陈晋轩陈子男崔巍谷正乔张琪旅游管理类潘淑仪海洋学院海洋科学沈夏阳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类陈晓洁陈又栓符舒婷高锦健郭佳仪洪浩嘉李金辉林子琦刘靖宇吴金齐谢燕璇谢智恒徐奕然杨景强叶宗仁曾悦郑维文郑小炜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程垦罗欣彭敏王一璞文凤洁吴玉双环境工程盛硕苏绮思唐子琳吴家明谢芷兮环境科学阿日娜陈雯扬丁晓铿顾舒曾思澄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陈淑嘉黄嘉凡况鑫赖洋裕李钊华张传欣朱青历史学系历史学白思雪黄骏庚黄诗李进辉王泽惠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傅明珠高淋淋郭纯绮软件学院软件工程蔡艳陈世育陈喜鹏邓霭霖靳本伟赖凯贤李泽锐耍燕萍陶久成王伟强武伶俐杨振杰张婷婷张志翔郑煦周启贤陈俊宏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陈伟浩郭迎昕厚蕊梅峰谭鹏博王浩杰吴康胜社会工作张子昂社会学陈云鹏郭海惟郭俊锋李泓熹马盼祎闵馨仪邵美嘉孙禕晨唐梦玲王世贤王雨晨伍前徐鹏周炜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技术徐睿生物科学类成玉梅黄昕亮李进李京蒙刘希元马艳梅晓寒温正扬吴芷慧钟海洋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蓝芳陈绍龄龚亚南黄宏玲白洋鲍璇蔡敏丹曹芷奇陈奕奕邓建民邓闻樱丁若钎方忆莹黄嘉豪蒋骐谣蒋志钰康一菱柯醒娜赖雨扬蓝怡璐李梦妮李佩姗李俞锋李宁李悦梁欣仪林宸林刘宇林泽宇刘宇东卢韵竹马泽根慕聪全世杰沉彦合司徒慧翔王月吴喆夏润禾项维佳辛昱璇许志帆宣梦凡杨佳澔杨天健姚经纬湛啸天湛永安张丹华张蔚张燕红张奕蕾郑东铧钟宛玲钟芷汛钟梓昕周冰周嘉玮周筱筱周宇进黄聪放外国语学院德语韩慧黄俪婷刘美扬杨涵乔张蒙蕊赵焱鑫郑孟越周佳颖法语陈彦瑜陈咏欣郝一林刘雅婷苏昊覃学思晏亚男章梦郑雅文朱玲玲日语崔璇卢振华滕元慧王楠徐娜曾土生黄诸杰英语方茜任煜龙初晓旭董倩方丹高雪明郭笑含何颖慧李维佳盘钊媚孙辛悦赵雅洁赵颖钟思琳邹昀珂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材料物理李奕青刘沛林祁彦鹏陈佳彭睿瀚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葛芸菲刘逸凡黄东海刘宇熙陆敏王崑屹张晗宇张馨予郑国瑞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郭瑶黄杰马滨延物理学周建丰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类冯启智莫钧瑜邢敏桦翟启源计算机类黄捷郑万山陈晓燕刘海媚宋雅辉吴灿锐杨敏张越郑沛霖庄勤发钟静雯智能科学与技术王佳帝杨海翔姚文韬林紫君自动化陈晓玲方媛李晓洲倪楚腾章可璇亚太研究院国际政治陈灏崔强邓悦黄钰琦林佩瑜徐琴药学院药学程曦哲学系逻辑学柴晟霖卜若男王珮瑶杨洁哲学安晓磊陈城辉陈嘉楠陈韵何颖胡文敏黄开欣黎晓彤徐颖叶颖诗袁婷周旭光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陈昀李儒廖培翰徐迪钟宇锐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申卓倩余力舒段安琪郭枫黄斐黄珊华李尚儒刘欣马翠敏徐瑜珂张开张萌张雪婷资讯管理学院保密管理黄恒毅唐光灿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保雯陈婉纯丁友眉韩明玉胡栋黄芷欣李大卫李丹磊李姞李佳捷李雅妮林敏翡刘明英罗家玮吴瑶真徐莹许悦张雨彤赵镇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常倞玮李蓉芳林虹罗嘉仪翁程侹吴毅曾思怡章嘉望郑雅文朱静行政管理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公共关系学巫之庆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信息系统李苑菲工学院交通工程谭清元吴忠坤姚博凡钟嘉明理论与应用力学冯龙能源与动力工程周俊杰周志杰生物医学工程周乐菲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林炜雅环境科学祁家欣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黄颖婕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李舒恬心理学系应用心理学陈颖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类郑晓钿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梁诗许依炫袁晨莹张寅亮政治学与行政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学王静仪戚展宁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工作李学斌社会学熊姝洁钟吉惠“博雅教育计划”行政管理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传播学林小文新闻学林瑞銮“博雅教育计划”政治学与行政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学肖凡英语(珠海校区)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周炜洁地理信息科学党雪薇冯兆冷宛春李妍叶雅雯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陈晓静马诗萍张琳张若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陈丽如崔静思杨艳丽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王子薇历史学系历史学陈学忻郭宇怀钟学铭岭南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吴小韵经济学类陈思彤陈曦陈小川丛天祥龚碧薇何承航黄宇晴李嘉琳李燕秋李灼文刘海靓卢晓仪邱临风任沛然王奕倩王颖达徐亚男周玉颖朱方艳外国语学院德语陈登登陈甜甜冯欣胡凤宜黄伟李琴刘书宇殷雯法语郭璟珩李心悦李之昊林满华谭嘉茵王筱乐杨荧盈日语范佩廉郭楠菁郭倩仪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陈鑫哲学系哲学曹雅芳龚墨宁侯绮柔王晓彤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何祎韵陈淑阳胡玉立黄竞娴黄俊琪卢艺马思敏吴嘉仪袁颖桢张迪赵燮莹日语(东校区)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传播学王亚文谢舒曼公共关系学彭佳珺网络与新媒体马然新闻学晏英豪周咏法学院法学白云倩毕梅蔡雅雯郭杏怡张燕朱贺坚喻艳茹工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刘博文生物医学工程胡慧阳邓琳川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陈锐范甜甜姜咏茵雷浩楠刘兵陆翠雯齐婧雯钱程苏绮菲孙诗颖谢洁梅张凤莲张慧倩护理学院护理学曲峰蕾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冯馨颐环境工程邵静娴谢文嘉环境科学梁卓健应用气象学李明凤林佳欣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戴旋何文彬刘思进苏逸民谭笑王嘉威魏婉婷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类乐云天计算机类段佳利黄若孜闫程冰药学院药学陈凯斯李顺怡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林绮婷陈海洺符扶青杨良伟杨协叶瑶瑶咨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梁鹏林嘉欣彭小真许夏媛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符芳涛傅友斐日语(南校区)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信息科学谢秋妍化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类谷怡璇李玥汤昊肖玲玲杨倩姚柳叶佳鑫张子琰郑钧尹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王迪许蓉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陈琳鑫黄立沛李嘉薇李齐肖萍萍杨浅碧杨文锦社会学陈可陈兆迪崔航祁诣曾王亚琪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工程曹珊妮张焯楠生物技术王文豪徐泽宇郑路生物科学类蔡黎陈利琦陈玮但佳李镭林鑫谭鑫王铃艳徐若水张俊彦朱雨舒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米晓璇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材料物理刘玲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黄展蔚邱宇翔余青云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于文博邹志成物理学胡泽熙陈明曦心理学系心理学类林启亚太研究院国际政治田斌多津古若愚吕嘉淇日语(珠海校区)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李金哲地理科学李英子地理信息科学曹娴胡洁李锦妍林芯羽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邓雯菲黄慧怡黄拯唐擎周宗俊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张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苏周明姚静儿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地质学和凌超石宵溪张恺张绍轩历史学系历史学胡若晗李妍梁倩影随思雅王晓真文彦斐谢天恬许媛媛钟文静岭南学院财政学任锟华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王钰冰金融学何灏天经济学类李钊陈智封雨婷冯富燊何旺黄晓丽黄仲逸赖卓群李珂欣梁立林源枫刘敏莹马雪纯苏琳童王特力魏譓如徐伟楠杨悦杨子锋张力颖外国语学院法语宋来金韩溪桐英语李烁黄爔蓝雅雯哲学系逻辑学王瀚可哲学麦淑卿秦伟华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陈萱静崔灿董玉鑫何嘉文洪妍苏瑾项玥云张恩实郑嘉慧钟慧仪钟懿法语(东校区)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公共关系学段琨潘海棋网络与新媒体陈嘉瑜徐碧莹新闻学黄福忠戚乐怡王帅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王志康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马士杰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地质工程唐少贞地质学芶琪钰法学院法学蔡雪陈白云陈星霓黄毓智劉溟溟工学院交通工程李考欣吴林颖理论与应用力学谢俭锋徐思迪能源与动力工程符爽莹付倩湄杨伟曼生物医学工程郭慰浜徐悦郑皓星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卢聪罗傲刘熠陈漪珮郑小莉黄之佩郑龍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陈彦含陈怡陈银萍董国欢傅玉莉郭倩李佳钰林秀妮蒲菁芸饶洁苏柔维汤成灏涂秋雯徐荣堃姚智琪化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类黄智翔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崔若宜崔小宽环境科学白雪原丘丽颖历史学系历史学何思浩廖斯琦岭南学院金融学张月经济学类赵心宇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黄小玲徐航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考古学罗佳明吴昊人类学谢子琪袁李昕社会学黄河清卢泳诗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工程蔡欣廷王菁文生物技术梁昱娟生物科学类邓荫婕王帆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梁斯婷万千惠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陈晨舒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类王蓉自动化类何汉滔李晨亚太研究院国际政治陈晗黄皓浩李梦帆李胤翀刘雅权文俊田家臣哲学系逻辑学胡一凡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林钗蓉林欣欣政治学与行政学陈晓旭咨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蔡舜迪范冰玥何晓彤王翊晴王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候诗婷李万俭阮选敏翟媛媛数学与应用数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谢佳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刘念法学院法学曹枫工学院交通工程许焕挺理论与应用力学司诺习令楚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钱宇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类聂焱金融学张翔经济学类董立华冯德添刘淇宋光祥王量杨依妮张为正岭南学院曹梦迪邓伟坚胡瀚培刘鹏菲杨中节赵佳颖周振成韩菲曹辰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周基源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工程邓绮靖生物技术李家劲生物科学类陈依彤周秋杰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吴俊宏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林登雯物理学陈佑健金尚健许桂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张正计算机类郑玉婷哲学系逻辑学李欣宇王勋哲学唐文佳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侯文俊资讯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李祥东统计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网络与新媒体张雯雯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信息科学何佳惠刘晨颖王暐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程睿琳翻译学院翻译张馨洋工学院交通工程邱一鸣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陈莹邓若岚何宇涵黄培舒黄瑞季怡轩贾子昕廖颖仪刘树韬刘涛刘泽龙阮心怡王予涵肖雯心叶青青余凤庭余沁洁张敏帆张思昀钟滔管理学钟泽铭会计学陈华晶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类谢智航金融学苏嘉键崔启颖耿睿坦经济学类杨丹海洋学院海洋科学丁朝云姜沄林夏瑜霞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类冯焯婷历史学系历史学和鹏程岭南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程梦琪李侯文烽经济学谢凯南经济学类杨蔚婕张一帆罗思威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张一宁旅游管理蔡伊菁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田澍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考古学张月郑璐璐人类学李蕙言惠家明社会学林晨雨蒋雨竹金海涛张琦张政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技术何迪生物科学粟米生物科学类邓凯文林松林钰欣卢若峥涂镇军张学聪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材料物理阮嘉晖王圳锴欧梓鸿物理学翁国栋心理学系心理学类林树鑫朱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赵冰信息安全陈晓伟自动化类杨惠云哲学系逻辑学王籼入吴桐蒋涛麦骏杰王禾佳汶赵建皓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罗晓熙杨建业尤泽锋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冯芳玲信息与计算科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类陈健文岭南学院物流管理骆蕾嘉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技术陈晓磊冯枭生物科学类陈志艺李响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张钦微电子刘春瑞哲学系逻辑学王子威朱柏如旅游管理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翻译学院英语陈云霞佘佳西会展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翻译学院英语丁小桐江泽龙林嘉渝谭泳文戴雪鸿海洋学院海洋科学陈鑫心理学系心理学茹海澄移动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陈辛夷陈星铭陈志燕储莹赖剑威刘汉慈刘柯鑫欧阳柳邱宏宇酒店管理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翻译学院英语李亚平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类商珣岭南学院经济学类张夺移动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赵子豪物理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科学朱婷地理信息科学何维炜工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陈侃蒋子超梁家楠许泳张艾迪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沈若缺生命科学大学院生态学郭奥登生物科学类邓永洁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陈志锐自动化卢金呈中山医学院临床医学周景航化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夏卓晖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占堃化学工程与工艺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玄晓宁应用化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梁宝玲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田鹏博材料化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工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杨忠衡生物医学工程郝瑶瑶生命科学大学院生物科学类程俊康化学生物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工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史闯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万晨玲李莹莹资讯管理学院保密管理肖燏交通工程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刘理翰冼盛洛理论与应用力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工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潘熙圆岭南学院经济学类马晓颖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类方富荣公共关系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网络与新媒体郭晴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市规划周梓琪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张书纬法学院法学陈听听邹倩陈倩莹戴梦雅赵新蕾仲一璐工学院交通工程林干能源与动力工程张文青赵柏岑生物医学工程叶睿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容家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温迪环境工程徐浩楠张洁妮麦顺之邬玉苑谢致中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陈晓义黎煜豪李林马梦凡伍心怡旅游学院酒店管理姚宇希软件学院软件工程许启之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学刘展鹏生命科学大学院生命科学类闫志花生物技术颜晓婵外国语学院法语吴湘怡英语陈洁薇心理学系心理学类项映楠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李萌计算机类劳晓华杨浩燊张浩翔自动化类蓝键纯杨承皓哲学系哲学肖语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李欣怡邱霞燕资讯管理学院保密管理陈兰昕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贝玉薇蔡一筠李曼曼刘英沈雁婷田艺吴洪洲吴欣家肖海斌谢志钊新闻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法学院法学陈美娟金丞奇工学院生物医学工程陈楚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乌思嘎郭思畅于喆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耿毅郭翔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吴少霞社会工作麦宗豪社会学李特特柳书琪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徐川易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孔德淇刘佳怡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罗小双“博雅教育计划”公共关系学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学曾競詩张繁玲法学院法学陈昉邓安迪柯铮李洋廖卓炜宋泰霖涂雪萍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卞明昱何淑仪马怡婷吴韵延张书豪郑楚媛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刘丹慈英语学院专业名称(门类)学号姓名传播与设计学院传播学周元清刘紫琦网络与新媒体黄洋新闻学黄华夏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杨锐敏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李绍恒薛婷婷张武才张秀雯法学院法学王远张砡铭工学院交通工程成思汤蓉蓉能源与动力工程黄建红生物医学工程王嘉瑞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肖琛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陈洁兰盖莎莎赖洁麦立丽谢思佩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龙映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王淑冰谢岱君应用气象学杜雷罗雪灵岭南学院经济学类刘俊熙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陈致静软件学院廖卢神。

关于开展2011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务字[2011]50号关于开展2011年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为满足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的要求,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动手能力强、市场所需的优秀复合型人才,根据《赣南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1年学校拟继续开展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拟开设的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二、报名条件201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已修读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达到合格并获取学分,未受到校纪警告以上处分,保证主修专业能够毕业并获得学位,身体健康,学有余力,有较强学习能力的学生均可申请修读。

三、招生程序1.准备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认真阅读《赣南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修读双学位。

2.学生本人必须对辅修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了解并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对比,确认所学基础课程能基本满足双学位课程学习的要求,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能够修满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生于2011年5月26日至6月9日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各教学学院要及时组织好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请到各开办学院党政办公室领取《赣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交辅修专业开办学院。

4.各教学学院要指定专人做好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开办学院应于6月13日前与教务处共同审核,确定双学士学位开办专业。

5.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开班条件是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

如学生原报名的专业因人数不足不能开办,报名学生可于6月17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更改报名专业。

各开办学院在6月20日下班前务必将《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录取统计表》(附件2)报教务处。

6.教务处对录取学生进行审核后,公布“2011年辅修专业、双学位修读学生名单”。

关于本科生跨校修读辅修

关于本科生跨校修读辅修

关于本科生跨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的通知各年级工作办公室:为充分发挥重庆市大学城高校间优质教学资源的辐射和示范作用,适应经济建设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根据《重庆市大学城高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庆师范大学拟对我校学生开展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

有意跨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的同学可参照相关实施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重庆师范大学跨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第二专业申请表》报名,修读的相关事宜可咨询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唐老师(电话:65362778),请各年级工作办公室于6月30日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报教务处审批,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1年重庆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招生汇总表;附件二:重庆师范大学跨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申请表;附件三:重庆市大学城高校学生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实施细则;教务处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重庆市大学城高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重庆市大学城高校间优质教学资源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大学城高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适应经济建设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办学”的原则,重庆市大学城各高校应对外开放,相互开展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涵义如下:辅修专业:指以本专业为主修,辅修跨学科的另一个专业,并取得规定的课程的学分。

第二专业:指修读本专业同时兼修同一学位门类内跨学科的另一个专业,并取得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修读本专业学位的同时兼修另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并取得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重庆市大学城各高校对外开展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以下简称第二专业)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重庆师范大学2014研究生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2014研究生名单

045116 心理健 康教育 教育硕士
045118 学前教 育
095110 农村与 区域发展
045117 科学与 技术教育
045119 特殊教 育
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姓 名
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095110 农村与 区域发展


林选清 杨丽艳 刘亨巧 马杰 张江 王仁科 陈光全 方亮 凌丽 叶小龙 王玥极 陈真勇 何玉霞 王立里 陈川 汪奕君 陈亮 夏远航 苏艳 汪倩 何柯均 肖博耀 李英 张海丽 黄新宇 曾盛华 刘毅 郭世伟 沈超 吴楠 冯林 郑宇 姚永鹏 李渊 张勇 文芳 倪凯 杨敏 谌礼骄
李义 黄锦 朱鸿 钱媛
谭林
胡高建
4/4
顾晓华 景虹
045103 学科教 学(语文)
045111 学科教 学(音乐) 045112 学科教 学(体育)
熊立 姚希 姚瑞竹
045113 学科教 学(美术)
2/4
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姓 名
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045114 现代教 育技术
045115 小学教 育
1/4
教育硕士
045101 教育管 理
孙琴 李卢路 马侯娟 朱彦羲 龚圆艳 余燕 颜召君 谢熊 张沂 牟翠花 杨晓玉 周欢 何明 侯季 万先应 赵琴 尚艳艳 唐书 郭刚 杨芳 姜玲玲 贺渝茹 李雪梅 李翠兰 周节 付小洋 陈麒先 张怀 张支燕 林玲 李兰 郑凤贵 郭银佳 包红霞 涂啟凤 李霞 宋玉娇 熊旭
张莉 何露芬 黄燕娜 董雨宇 何娇 余江梅 李雨芩 冉颖 郑翔 李海淑 任永淑 易子钦 皇春燕 彭静 赵乐莹 刘宇 李春霞 黄蓝 何立特 杨庆叶 张步全 刘红 黄灿 孔星 聂燕 朱媛 康濛 何巧 曾翼双 罗成玉 杨军 刘松 严虎 唐萍萍 舒刚 刘春 王雪 杨丹玲 刘志彬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制,并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双学位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学士学位(即第一学位或主修学位)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辅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主修专业)同时,再修读另一个专业(即辅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课程。

第四条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相互贯通培养的方式,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承认。

第二章设置第五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的要求提出,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第六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开设二级学院),应提前将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至教务处,教务处予以公布。

第七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主修专业的要求制订。

第八条辅修专业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主要专业课。

双学位课程应包括该专业主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主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

第九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32学分;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

第十条为方便同一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的互相转换,双学位课程应包含(相同专业的)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

辅修专业的学习一般在第六学期完成,最迟应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双学位的学习,视专业要求不同,一般在第八学期完成,最迟延长二年内完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渝教招考[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8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考试机构,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考试机构,各在渝招生院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以下简称《录取工作通知》)转发给你们。

为切实贯彻执行好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市教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号)相关规定,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实行规范管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

为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我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0号)、《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6号)等文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各项招生政策规定,构建完善严格规范的招生工作体系,保证目标明确、任务到人、程序公正、流程清晰、责任可追溯;要把招生权力锁进制度的“笼子”,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特别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的管理;要严格执行经我委备案的招生章程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投档资格线和录取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录取工作通知》对高校招生“十二‘不得’”要求,修订原有招生办法、规范自己的招生行为;要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22号)各区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9月23日~30日进行专科层次补录工作。

现将补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录院校(一)凡在本市有专科招生任务(含艺术体育专科、对口高职)的市属本专科院校均有资格申请开展补录。

(二)在我市投放有专科招生计划但仍有计划余额的市外优质专科院校,确需到我市补录的、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我委提出申请,获准后可予补录。

二、补录计划市属高校补录计划由学校根据今年考生报到注册情况、计划完成情况,结合办学条件,于2014年9月17日前向市教委提出补录申请,经市教委发展规划处汇总审核后,下达补录总计划。

补录院校根据下达的补录计划做好分专业计划,并于9月22日16:00前在放量计划采集平台中录入分类、分专业补录计划,市教育考试院9月23日14:00~24日12:00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补录对象(一)专科一批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

(二)正常录取时,未降分的专科二批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正常录取时,降分的专科二批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三)对口招收中职生的高职院校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四)补录仅面向重庆生源。

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管理规定

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管理规定

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管理规定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口径、强能力、重应用的复合型人才,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进行跨院系、跨学科专业学习,系统地辅修第二专业课程,达到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一、辅修专业设置与要求1.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以作为辅修专业供其他各专业学生修读。

2.辅修专业学分要求一般不低于50学分。

3.辅修专业必须跨学科门类修读。

4.辅修专业单独开班,上课时间为寒暑假或学期内双休日。

二、申请程序与收费标准1.辅修专业申请时间为入学后第二个学期,学制为3年。

2.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辅修专业报名,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到读辅修学院报道注册,辅修学院负责辅修专业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3.辅修专业学费按学年缴纳,收费标准为该专业本科学费的三分之一。

三、教学管理1.辅修学院负责辅修学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工作。

辅修学生要严格按照所报辅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要求进行学习,日常管理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在辅修期间出现考试违纪现象,按照学校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处理,辅修学院有权取消其辅修资格。

3.学生放弃辅修需到教务处及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已修读课程成绩可认定为通选课成绩。

四、毕业要求学生辅修所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颁发相应辅修专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规范中辅修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辅修双学位证书;只完成部分辅修专业课程学习者,颁发辅修证明书。

五、经费与工作量1.辅修专业缴费由计财处统收取,统管理。

2.学校根据各辅修专业特点、教学质量、修读人数等情况,划拨教学经费。

3.辅修专业的教学工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经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经费管理办法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调动二级学院举办辅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师范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规范》和《XX师范学院第二专业教育暂行办法》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遵守政策法规,健全成本核算制度。

2.坚持科学规范、统筹兼顾、集中核算、统管理的原则。

二、收费标准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按学分收费,具体标准是:文科专业每学分60元,理工科专业每学分65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分95元。

三、经费管理1.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教育的学生由主办学院统组织,按学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注册并到财务处办理集中交费等手续。

2.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教育所收取的学费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其中,50%划拨主办学院;10%划拨教务处,40%由学校管理。

四、使用办法1.主办学院所掌握经费,主要用于招生宣传、课程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论文指导、考试等。

教务处所掌握经费,主要用于该业务的日常办公、教学管理、差旅以及培养方案、证书等有关教学档案材料的印制等。

学校管理部分,用于补充学校教学经费。

2.专项经费应主要用于列支课程教学、论文指导的课时费,占经费总额的比例为80%。

教师课时费支付的具体标准为:每课时教授不超过70元,副教授不超过60元,其他教师不超过50元。

教师课时量核算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相关费用(如招生宣传、材料印制、日常办公、差旅等)支出凭票据报账,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每学期各学院制定经费列支明细报教务处、财务处审核。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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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教发〔2014〕64号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14

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管理办法》(重师教发〔2012〕69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4年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招生报名工作。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学院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招生宣传与报名工作,确保下学期辅修专业、双专业顺利开班。

二、2014年全校共有9个专业开办辅修专业或双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请各学院做好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学院所有大一、大二年级学生。

自愿修读辅修专业或攻读双专业的学生,应于6月30日前向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申请表》(附件2),经主修、辅修学院审批、考核合格后,
办理辅修专业、双专业修读手续,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

三、各学院招生结束后需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下学期开学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各学院招生结束后,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11〕22号)的文件要求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辅修专业、双专业学费收费汇总表》(附件4),并于下学期开学后报送至财务处。

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
1.《2014年重庆师范大学辅修、双专业汇总表》
2.《重庆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申请表》
3.《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报名汇总表》
4.《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辅修专业、双专业学费收费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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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2014年5月28日印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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