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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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1、国家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国卫财务发〔2017〕19号
大病救治一批;慢病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大病救治一批:扩大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面,确定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为专门的救治医院,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7种(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慢病管理一批:持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巩固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兜牢贫困患者网底。
2、四川健康扶贫“五大行动”
(1)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①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分类管理。第一类是能一次性治愈的,第二类是重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第三类是一般慢性病需要长期居家门诊治疗的。
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常住人口签约100%)
③优先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开通绿色通道,先诊疗后结算。
④“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确保这些群众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占比小于10%。
⑤精准实施分级诊疗。
⑥有效控制费用。(乡镇卫生院禁止使用自费药械和贵重耗材)(2)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让贫困人口“少得病”)
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②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测。
③加强慢病规范管理。
④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五进五讲、五洗五不做、三适量、三加热、三勤做)
(3)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
①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②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达标卫生院、达标卫生室。
③促进优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城乡对口支援、大病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
④基层卫生履职尽责:技术大练兵、设备使用率提升、健康管理全覆盖。
(4)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看得好病”)
①推进人才增量提质(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
②开展大培训(乡村医生培训)。
③青年人才服务贫困地区。
④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医乡聘)。
⑤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
(5)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防止因“超生致贫”)与政府协调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健康扶贫医保报销政策
域内住院
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阆中市内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给予倾斜支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控制在10%以内。
域外住院
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普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报销。
11种慢性病病种:①糖尿病并发心脑肾合并症;②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存在轻度、中度运动障碍、智能障碍,生活可以自理);③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失代偿(心功能Ⅰ到Ⅲ级);④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心脑肾损害(通过药物保护靶器官而且服用降压药能够控制血压);⑤甲亢病伴心脏损害(心功能Ⅰ到Ⅲ级,碘[131I]化钠治疗除外);⑥银屑病(轻度);⑦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可以自理者);
⑧癫痫(部分性发作,常规脑电图检查有广泛异常,发作间歇期存在脑功能障碍);⑨过敏性哮喘(非急性发作期);⑩慢性肝炎活动期(轻度、中度肝功能损害);⑪重症肌无力(Ⅰ-Ⅱ型)。
21种门诊重大疾病病种:①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恶性肿瘤晚期药物镇痛治疗、恶性肿瘤病人的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病人门诊药物灌注治疗、既不能手术又不能作放化疗的恶性肿瘤病人使用抗癌药物的姑息治疗);②肾脏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门诊血透或腹透、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指征的药物依赖治疗、IgA肾病的药物维持治疗等肾脏疾病);③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④支架置入和
心脏换瓣术后的抗凝治疗;⑤再生障碍性贫血;⑥帕金森氏综合症(重度运动障碍,生活不能自理者);⑦慢性肝炎活动期(重度肝功能损害);⑧各种伤病引起的全身瘫痪(存在重度运动障碍、智能障碍,生活不能自理);⑨精神分裂症;⑩抑郁症(重度,住院治疗后需门诊长期服药人员);⑪系统性红斑狼疮;⑫结核病抗结核治疗;⑬肝硬化失代偿(B超提示:脾大、门脉高压、腹水);⑭强直性脊柱炎(重度运动障碍);⑮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⑯重症肌无力(Ⅲ-Ⅴ型);⑰类风湿关节炎并发关节畸形(Ⅲ级、Ⅳ级);⑱干燥综合症;⑲多发性硬化脱髓鞘疾病(存在重度运动障碍、智能障碍,生活基本不能自理);⑳甲亢病伴心脏损害(碘[131I]化钠治疗);㉑银屑病(中度、重度)。
民政医疗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市外住院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大病保险政策予以报销后,剩余部分按25%比例救助;门诊医疗费用按自付金额10%比例救助。救助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年10月至当年9月市内门诊和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按每户每年500-5000元实施救助。
十免、四补助
十免: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开展贫困人员白内障复明项目;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
四补助: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按0.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