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 精品讲义】第五章 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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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PPT课件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PPT课件

1.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2.持票人、出票人在系统内不同银行开户的核算
(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客户送交支票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行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
系统联动出票人开户行对出票人账户扣款转账。会计分录为:
1.托收
2.承付
3.划款
4.收款
(四)异地托收承付的特殊核算
1.提前承付的处理
2.多承付的处理
3.部分支付的处理
4.逾期付款
5.拒绝付款
三、委托收款结算
(一)委托收款概念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开户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 方式。其基本业务流程如图5-3。
收款人
付款人
⑨⑥ ①


收款人开户行
二、信用证修改的处理手续
(一)受理信用证修改申请及审核 (二)开立信用证修改书
三、议付行的处理手续
(一)议付来单的处理
1.受理来单及审核 2.议付行对单证相符同意议付的处理 3.议付行对单证不符的处理
(二)委托收款来单的处理
四、开证行对来单的处理手续
(一)单据相符足额付款的处理 (二)单据相符,不足付款的处理
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界定,信用卡按 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二)信用卡的基本规定
(三)信用卡会计核算手续
1.信用卡发卡的处理手续
2.信用卡存取现金的处理手续
3.信用卡购物消费的处理手续
4.信用卡透支的处理手续
第三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ppt

金融企业会计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ppt

出票人扣收罚金作为营业外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存款(出票人户) 贷:营业外收入——结算罚金收入
(二)支票的核算
2.持票人与出票人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①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出票人开户行接到出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三联进账单
时,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入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支票的核算 银行本票的核算 银行汇票的核算 商业汇票的承兑、收款及贴现 汇兑的核算 托收承付的核算 委托收款的核算 信用卡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又称转账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
贷方传票各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托收票据退票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②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 待下场交换时,出票人开户行将支票提出交换,退还
给持票人开户行,再以另一联特种转账传票作为记账凭证, 冲销“其他应收款”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收款——托收票据退票户 • 出票人开户行对于因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签章与预留 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除办理退票外,同时还应按规定向
使用转账支票办理结算,应由持票人填制两联进 账单,第一联收账通知,第二联贷方凭证。进账单与
支票一并提交银行。银行经审核无误后,支票作借方
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 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存款(持票
人户)
(二)支票的核算
2.持票人与出票人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金融企业会计 第5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

金融企业会计  第5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
• 2、种类: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 通支票(划线支票)
(二)基本规定
1、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 域的均可使用。 2、出票人的资格:在可办理支票业务的 银行机构开立支票户的单位和个人 3、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三)支票业务的核算
科目:“库存现金”、“吸收存款”、” 清算资金往来” 、“存放同业”、“存 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1、银行本票的出票 A、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
(1)转帐的,
借:吸收存款—申请人户 贷:其它应付款--定额银行本票(或不定额本票)户
(2)交库存现金办理的,
借:库存现金 贷:其它应付款--定额银行本票(或不定额本票)户
B、定额银行本票 C、不定额银行本票:一式二联:卡片、本票
支付结算的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票”(汇票、本票和支票) “一卡”(银行卡) “三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第二节 现金出纳业务的核算
一、现金收付业务的核算 现金收入时“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 时“先记账后付款”
贷:库存现金 2、查明原因,追回短款,与上相反。 3、技术性短款,无法收回时: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出纳短款 4、监守自盗,侵吞公款,追回全部赃款。与2同。
第三节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汇兑业务的核算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三、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四、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 五、商业汇票的业务核算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第二节 现金出纳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国际结算业务的核算

金融会计-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09

金融会计-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09
汇票资金。 4、不准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和管理账户 5、不准在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 6、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信用。 7、不准放弃对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 8、不准超额占有联行汇差资金,转嫁资金矛盾。 9、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 10、不准无礼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②对于退票的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债务)
③下次交换提出退 票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债务)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三)票据交换差额的轧计与清算
将提出凭证和提入凭证计算轧差后为 应收差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清算资
金往来 应付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支付结算工具
“三票一卡” 8种: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信用卡、 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三、支付清算系统
1、商业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
2、票据交换所(同城区域)
3、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不同的票据核算程序不同,不管是同城还是 异地的票据结算,只要涉及不同的商业银行, 最终都要通过同城票据交换中心完成。
普通支票

票据
本票
不定额本票 定额本票
币 结 算
汇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结算方式 转账结算
汇兑 委托收款
信汇 电汇
托收承付
信用卡
按持卡对象划分 单位卡
个人卡
按持卡人信誉划分
金卡 普通卡
复习: 中国的支付结算体系架构
一、银行账户体系 银行账户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基础和门户 。
结构:借增贷减,余额在借方,反映商业银行应收未收的其他应收款项。

银行会计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会计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

进账单①
进账单③ 或支票存根
持票人
出票人






持票人
交换
出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进账单②
支票正本
凭证留存情况
(2)出票人(付款人)开户行受理 出票人送交支票的核算
①出票人开户行的核算
出票人填制一式三联进账单连同 支票委托银行付款,银行审查无误后 以支票作借方传票转账,将两联进账 单提出交换。
借:吸收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对收到的“拒付理由书”应及 时转交委托人。
①- ⑤为托收
4.托收承付结算流程图 承付凭证联次

收款单位


委 付收
托 通款
收 知或


2.持票人和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 的核算
(1)持票人(收款人)开户行受 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核算
①持票人开户行的核算
银行收到持票人解入的支票及进 账单后,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及时 提出交换。
支票 同城交换至付款人开户行
提出交换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它应付款—约时进账户
退票时间过后,以第②联进账 单作转账贷方传票进行转账。
—无分录
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托收凭证 退回托收行。
3.持票人开户行收到划回票款或退 票的核算
(1)收到划回票款
借:联行来账(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吸收活期存款—收款单位
(2)收到退票 —销记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无分录。
办妥相关手续,将凭证退回委托人。
4.商业承兑汇票流程图
收款人
① 收(付)款人签发, 付款人承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收款人开户行的核算

金融企业支付结算课件-82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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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 (二)相关规定
•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 有效期10天(节假日顺延)
• 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支票的结算程序
付款单位
①签发支票
收款单位
②④
办收
理账
转 帐
通 知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③划转款项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二、持票人与出票人在同一行处开户 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 做C银行的会计处理。 • 2、甲银行受理了开户单位A公司提交的转
账支票和三联进账单,金额为20000元,系 支付在同城乙银行开户B公司的货款,银行 审查无误后,通过票据交换收付款项,做 甲、乙两家银行的会计处理。
• 1)借:活期存款-乙单位 10 000

贷:活期存款-甲单位 10 000
• 2)甲银行的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保证金-本票
贷:库存现金 b. 出票行受理在本行开户的持票人提交的转账银 行本票和两联进账单时,按规定审核无误后,办 理转账。 会计分录为:
借:保证金-本票 贷: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四、银行本票的结清 出票行收到票据交换提入的本票时,复核 无误后,以本票作借方凭证,会计分录为: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一、结算业务的概念和意义
结算系为实现因货物买卖、服务 贸易、金融投资、消费等引发的 债权债务及资金转移而发生的货 币收付。结算按其支付的形式的 区别,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两种。
•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 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 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 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金融企业会计第5章 支付结算业务

金融企业会计第5章 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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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持票
图 表 5— 1 出票人
足 额 存 款 支 票 账 入 票 账 送 交 妥 支 入
①出票
收款人 背书人 (持票人)
② 收 ④
背书转让
被背 书人
② 送 交
持票人
④ 收 妥
款人
款人

收款人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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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
图 表 5— 2


收款人
出票人
① 提 示 支 票 付 款
收款人
③ 收 妥 入 帐 并 通 知 收 款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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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对支票审查无误后,以支票作为凭证办 理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若支票属于退票范围,则开户银行应即使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编 制转账借方传票,待下次交换退回 借:其他应收款——出票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若支票属于空头支票,或者签章与银行预留签章不符以及支付密码错误,还应处 以罚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营业外收入——结算罚款收入户 在下次退回时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收款——出票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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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支付结算种类 支付结算种类 1.票据。具体包括支票、本票、汇票,其中汇票 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信用卡。 3.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 托收款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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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5.2.1 支票的核算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 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的票据。 1.现金支票 2.转账支票 3.普通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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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金融企业会计 国内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 国内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第五章国内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支付结算是商业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种传统中间业务,是由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衍生出来的。

第一节国内支付结算业务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意义支付结算,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二、国内支付结算的管理体制国内支付结算业务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三、支付结算原则和支付结算纪律1.支付结算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本原则是指支付结算业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支付结身利并本担支付结算义务,按交易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支付结算款。

(2)谁的钱进谁的胀,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先付后收、收妥抵用”是指收、付款人之间受理支票,在提交开户银行以后要等银行通过内部帐务处理(或票据清算)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付出,并收入收款单位帐户后,才能支用。

2.支付结算纪律四、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特点1.支付结算的的核算程序必须以相关法律为依据2.支付结算业务的处理程序与支付结算业务的会计处理步骤完全一致3.支付结算业务的凭证格式由银行统一制定五、支付结算的方式1997 年,“银行结算”一词被改为“支付结算”,确定和规范了“三票、一卡、四方式”的支付结算工具。

目前,我国的支付结算工具主要包括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信用证等。

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的当事人可在不同地点、不同银行开户,银行间资金的划转和清算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参与不同的支付清算系统(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同业往来、同城票据清算等)。

“跨行清算资金往来”科目可以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和同城票据清算业务,其二级科目包括“大额支付”、“小额支付”和“同城票据清算”。

行内转账是:同一种银行转账,和区域无关。

05 金融企业会计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05 金融企业会计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 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 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照票面金额处以但不低 于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 .支票丧失后,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付款人挂失止 付。
㈡支票业务的核算(以转账支票业务为例)
章作回单交给出票人,进账单第三联加盖转讫章作 收账通知交给收款人,其他处理同上。
.出票人、持票人不在同一行开户的核算
⑴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转账支票的处理 (见图)
持票人开户行接到持票人送交的支票及两联进账单, 审查无误后,在进账单加盖“收妥抵用”戳记和经 办人员章后,将第一联退还持票人,进账单第二 联专夹保管,支票按票据交换的规定及时提出交 换。待退票时间过后,第二联做转账贷方凭证。
. 出票人、持票人在同一行开户的核算 ⑴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转账支票的处理
转账支票签发后,一般由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连同 两联进账单(见表)一并提交银行。银行接到持票 人送来的支票和两联进账单,应认真审核以下内容: 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天的提示付款期;持票人 开户行是否在本行,持票人名称是否与进账单一致; 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出票人签章是 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支票大小写是否一致,与 进账单金额是否相符;支票记载事项是否齐全,是 否有涂改;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符合规定,背书是 否连续,是否在粘单处签章;持票人是否在支票背 面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章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一、支付结算业务的意义 支付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三大传统业务之一。
所谓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及 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 算的行为。

金融企业会计 第5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 第5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业务核算概述
支付结算形式与分类
我国目前采用的支付结算工具由支付结算方式、票据和信 用卡构成,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形成以票据和银行 卡为主体,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为补充的工 具系列。其中,票据包括支票、本票(银行本票)、汇票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等;结算方式包括汇兑、委托收 款和托收承付等。
第二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票的核算
(二)支票的基本规定 4.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 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 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 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码不符的支票,商业银行 应予以退票,并给予按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 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商业 银行应停止对其签发支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支票操作示意图
出票人 (付款人)
存 款
开户行 A
出票
传递支票 见票 即付
持票人
(收款人)
委 托 收 款
收 妥 入 帐
开户行 B
第二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票的核算
(一)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处理 (1)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银行接到持票人送来的支票和二联进账单,审查无误后,支票作 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凭证,第一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 收账通知交给持票人。会计分录为:
若在退票期内收到退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同城票据交换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第二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05金融企业会计--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

05金融企业会计--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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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票的基本规定
(1)支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或个 人,且该银行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 准办理支票业务。
(2)签发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 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 日期,出票人签章。否则支票无效。
(3)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 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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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结算种类
主要是用于国内结算的支付结算工具,有支付结算 方式、票据和信用卡。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结算方式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
按照区域划分: 同城结算业务有支票、银行本票; 异地结算业务有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 通用型结算有商业汇票、委托收款、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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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纪律和责任 1.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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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结算纪律
支付结算纪律是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支付 结算业务的参与者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并遵守支付结算 纪律。
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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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账支票业务的核算
例5-1 收到同城他行通过交换转来某工厂签发 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1 5 000元经审核发 现其账户内资金不足支付。银行既要办理退 票,又要计算罚款。
会计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为:
(1)办理退票,
借:其他应收款——某工厂支票退票户 15 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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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账支票业务的核算
3.支票退票的处理

金融企业会计5

金融企业会计5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三、银行本票的核算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银行自己在见到本 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 1、银行本票的种类
(1)定额本票 四种面额: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 元。
(2)不定额本票 金额起点为1000元。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5、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中介,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3)付款人开户行的处理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 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审核无误后,将委托收款 结算凭证第五联作为支付通知交给付款人。汇票 到期日,银行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付款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 借:吸收存款—某付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城) 或存放同业(异地) 转账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加盖业务章通过 联行或交换系统转持票人开户行。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5、汇票退款的处理 申请人或持票人由于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期 限或其他情况可要求出票银行退款,同时 将汇票退回出票行。
(1)申请人办理退票的处理 借: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 贷:吸收存款—某申请人活期存款户 或库存现金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办理退款的处理 若为全额退款, 借: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持票人 若汇票有余款, 借: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持票人 吸收存款—某申请人活期存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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