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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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课论文——
浅谈电影《被告山杠爷》
中的法律问题
学院:化学化工
专业:环境工程
班级:09环工1班
姓名:王博
学号:2009072115
浅谈被告山杠爷中的法律问题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反映了中国法律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法律与人情之间该究竟怎么做才能达到一个平衡,既不冤枉一心为民的人,也不放过那些危害人民利益的人。
就人情而言,山杠爷的行为的初衷是好的,他为人正直,勤恳,处事公平公正,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井井有条,年年被评为评模范村,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误解了国家法律中的一些条款,采取的一些治理措施属违法行为,这是为法律所不容的,山杠爷为此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首先呢说说电影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并被停止了党员登记(侵犯了他人的荣誉,尊严)……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却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对山杠爷的这一系列行为,可以概括为十六个字——情有可原,法不容情,普法不力,乃成悲剧!
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地方普法不力,人民法律意识几乎为零造成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尚未健全,要走的路还很长。人民——尤其是还处在偏远地区的人民——一时还无法摆脱旧封建制的“法律”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具有“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思想的还大有人在。这根本上就是封建旧制的“土皇帝”思想,这是极其有碍国家法制建设的。
然而,当时地方的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整体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我们敬爱的杠爷是采取了怎样的非法手段,才治理出一个“太平盛世”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下面我再谈谈对我们国家法律建设的一点看法,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法律普及很困难,所以违法乱纪的事儿时有发生,----------你好,我是尤明渊,会计专业。现向组长浅谈一下我对这个电影的想法。我有以下几点认识:
1.在电影中,山杠爷是一个实行人治的统领者的形象。在村里,他拥有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是建立在他长年累月的正直,勤恳,为人处事的公平公正,以及果断,但毕竟人治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弊端,虽然短时间里不会暴露,但时间一长,毕竟会出现很多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反对。法治相对于人治则有绝对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容易使人接受,信服并且按规则办事。
2.电影中山杠爷是一个没有上过学,没有接受过教育的旧中国农民的形象,所以缺乏法律知识,虽然本着中国传统习俗的原则办事,但方式方法不规范,不合法,甚至触犯法律。
3.电影中山杠爷的孙子,作为新生代的代表,拥有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与山杠爷形成鲜明对比。影片前部分:山杠爷与其孙子的对话表现出山杠爷的盲目自信,也与最后结果形成对比,体现出拥有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以及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力的必要性。
在电影中得到的启迪:
1,普及法律知识应该以提高全民知识水平为前提,这样才会促进其发展。
2.只有一颗公正廉洁爱民的心是不够的,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力也至关重要。---------
经济与管理学院魏耕生
关于被告山杠爷,只是想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在看完《被告山杠爷》后,就想立刻捉刀奋笔疾书。那《山杠爷》就是以一系列尖锐的社会问题来引人浮想联翩。《山杠爷》的剧本也许不好,导演的功力也许也不好,就像豆瓣上有网友评论《山杠爷》的结构也很简单——单一叙述中插入了几段倒叙。但它提出了一些问题,一个被我们忽视了的问题,而也是急需我们处理的问题。现抛开电影的艺术层次,单就这些问题说一说我的看法。
电影的一开始,夜黑、麻绳、女人,一个很强的蒙太奇的运用让观者猜到这个女人要上吊。果不然第二天在一家的门前就吊了一具女尸。这时候山杠爷在电影中出现了,他就是赵山杠,电影中的堆堆坪的党支部书记。这个妇人就是前一天被山杠爷拉去游村的女人,山杠爷看到此番景象只是稍微惊讶了一下,对于自己就是这起事件的间接引发者不以为意。因为在山杠爷心里只要是整治歪风邪气,死了人也不要紧。从山杠爷的这一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山杠爷是不懂法的,生命在他的眼里轻于整治歪风邪气。一个没有受过系统学校教育的人,我们也不能指望他能够懂法。我们同时也可以做一个换位思考,假设被拉出去游村的是山杠爷,山杠爷会不会上吊自杀,我想以山杠爷如此倔强和强硬性格,可能性是存在的。山杠爷对这位打婆婆的女人的处理方法的确值得商榷。如此倔强和泼辣的一个女人,山杠爷在全堆堆坪的人和她父母的面前,训斥她打婆婆的恶行;泼妇不服,当面反驳山杠爷不说,回家又继续打婆婆,山杠爷听闻赶到后,第二天叫人拉着泼妇游村。山杠爷这样的不由分说的以暴
制暴,没有考虑泼妇自身会有的性格缺陷,没有考虑可能的严重后果。山杠爷的此种处理方法换做一个男人都会受不了,就不要说一个心胸狭隘的泼妇了。所以山杠爷的行为导致的泼妇自杀事件,也是可以事先意料得到的。
电影刚开始不久的时候,山杠爷和虎娃在田地里有一番交谈。山杠爷对虎娃说,堆堆坪放大了就是国家,国家缩小了就是堆堆坪;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山杠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摄影机给了一个仰角的机位,这个视角让人更加感受到山杠爷此时的自信与不由分说,加深了戏剧冲突。那堆堆坪到底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村规呢?我想这是值得商榷的。我感觉似乎村规就是山杠爷,杠爷嘴里说出来的就是村规。山杠爷在堆堆坪的所作所为让我感觉他是一个独裁者,谁要是违背了他的意志,他就会惩罚谁,惩罚方式有关禁闭、游街、当众责骂等。山杠爷的独裁在他自己家中也表现的相当明显,儿子和媳妇对他是毕恭毕敬,惟命是从。幸运的是山杠爷是一位“优秀”的独裁者,他的心里只有堆堆坪的村民和堆堆坪的发展。在他的领导下堆堆坪经济稳步发展,奖状得了一大堆,建起了县里村级的第一座水库,山杠爷也赢得了县级劳模的称号。
堆堆坪一切发展良好,县检察院的人还是来了——有人写了匿名举报信。直到检察院来人了,山杠爷还是认为只要惩治的是坏人自己就没有错。我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坏人和好人所享有的权利不一样吗?但我更想问的是,检察院的人以前为什么不来?有人写了匿名信才过来。当然跟目前的社会现状相比,有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写一封匿名信我想基本都会杳无音信,各行政机关相互推卸责任不说,人家也不想管这些破事,何况还是一个小学生写的。电影在这里其实出现了一个漏洞,检察机关应该可以分辨出这封信是一个小学生写的,不管从字迹还是从行文的遣词造句来看。面对一个小学生写的匿名信,即使是在那个时代,检察院也不会太当真的。检察院的人以前为什么不来?它没有进行普法,没有进行法制教育,在堆堆坪也没有设立相应的法律机构。前期准备都没有做足,还能指望村民们都懂法并且守法吗!在堆堆坪这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山杠爷的这套土办法比检察院的法治要管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没有搞起来,属于上层建筑的法律又怎么可能发展的很好呢?检察院的人一直在说要做思想工作,对一群没有文化的人,暴力也许就是比思想工作有成效。对那个好喝酒好赌博的村民,山杠爷开始把他关进了祠堂,两个检察官员后来把他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