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组织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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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发言: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旗帜不断推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研讨发言: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旗帜不断推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研讨发言: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旗帜不断推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研讨发言: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旗帜不断推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尊敬的领导、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在此次研讨会上发表我的见解。

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旗帜,不断推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枫桥经验的背景与意义1983年,浙江绍兴市柯岩镇枫桥村的一起邻里纠纷案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

庭上的邻居刘永康向附近滨河水厂兴建污水渠道的张福海提出质疑,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然而,在争议尚未化解之时,两方当事人却通过友好对话,最终达成了和解。

这一特殊的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被誉为“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之所以备受瞩目,是因为它赋予了普通人民在矛盾纠纷中解决问题的权力,使冲突的双方有机会通过平等对话达成共识。

枫桥经验不仅是一种和谐的文化传统,更是一种治理模式的创新。

它突破了依法解决矛盾的狭隘思维,提倡通过人情、道德、智慧寻求和平解决之道。

二、新时代的社会矛盾与纠纷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发生了变化。

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导致了各类矛盾和纠纷的不断涌现。

这些矛盾既有传统矛盾的延续,也有新时代特有的矛盾。

他们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国城市发展快速,而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加大;另一方面,由于资源和环境的极端不平衡,地区间的差异相当明显。

其次,社会结构矛盾尖锐。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阶层分化加剧,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凸显。

再次,社会利益冲突突出。

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收、房地产开发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许多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同时,能源、环境、资源等方面的问题也引起了各方人士的关注,社会利益冲突日益突出。

最后,文化价值观念的多元化。

随着交流与传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文化信仰等方面呈现出了多样化和多元化。

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发展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城市,导致农村人口日益减少,农村社会管理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同时,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为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这些变化,农村社会管理需要进行创新与发展。

一、构建农村社会治理体系要想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发展,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

治理体系应围绕农村社会管理的目标,形成统领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同时,也需要注重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个主体的协同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的网络化和社会化。

其次,加强乡村自治能力建设。

在农村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要建立村集体自治、规划规范、文明生态等方面的基础制度机制,调动和激发农村社会治理各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农村社会管理的自我调控能力。

二、推动信息化和智能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是实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

将信息和智能技术运用到农村社会管理中,不仅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便捷、更有效的技术支持,也能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更加高效、更智能的管理手段。

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和村民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管理的作用。

三、促进社会服务创新加强农村社会服务创新是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农村社会服务方面,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有针对性地推动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提升村民收入水平、保障村民生活质量。

在这个过程中,要依靠大数据分析、智能设备和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提高农村社会服务创新和管理水平。

四、完善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建设是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发展的保障。

针对当前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问题,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体系,构建有效、高效的法律环境。

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入辅助技术和严格执法,使农村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得到更加有效的执行,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和法治化程度。

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实践

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实践

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实践农村社区治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对于农村社区的管理和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实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回答,探讨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实践。

一、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农村社区的治理首先需要加强基层自治能力。

通过设立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实现民主决策和权力下放。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选举和村民议事会等形式,让农民参与到决策和管理中来,提升自治能力。

二、发展社区共建共治机制农村社区治理还需要引入社区共建共治机制。

可以通过设立社区警务室、专职社区干部和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和文化建设。

同时,建立有效的社区纠纷调解机构,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实现社区共建共治。

三、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农村社区治理还需要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首先,可以通过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其次,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也要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四、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农村社区治理还需要加强社区组织的建设。

这包括加强村级组织的作用,促进村民自治和决策的民主化。

同时,也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村社区组织的发展,提升农民的组织力量和经济收益。

五、拓展农村社区治理的参与主体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实践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

除了居民和政府部门外,还可以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

通过建立社区合作共赢机制,实现各方的利益平衡,提高农村社区治理的效果。

六、推动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农村社区治理还需要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

通过建设农村社区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化的公共服务。

例如,通过建立社区服务平台,方便居民在线办理各类事务。

同时,还可以推动农村电商的发展,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七、加强农村社区治理的法制建设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实践还需要加强法制建设。

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与创新

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与创新

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与创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与创新旨在推动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福祉的提升。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与创新,以期为深化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经验。

一、农村社区治理模式1. 基于居民自治的模式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自治被视为一种重要的模式。

该模式强调居民对社区事务的自主参与和自治决策。

通过社区自治组织的建立和居民议事会的成立,居民能积极参与社区发展规划和决策,分享决策权和利益。

2. 政府主导下的模式政府主导下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强调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政府通过建立社区委员会和社区事务管理中心等机构,对社区发展进行规划、协调和监督。

政府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

3. 企业参与的模式企业作为社区治理的参与者之一,可以通过投资和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参与农村社区治理。

企业参与的模式强调社会和经济资源的共享和互利共赢。

政府可以鼓励企业与社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农村社区的发展。

二、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1. 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治理创新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社区信息平台,能够提供居民参与和监督社区事务的途径。

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对农村社区的发展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强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逐渐凸显。

政府应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的参与,如农民合作社、农村妇女组织等。

通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可以整合资源,促进社区发展,并提供社会服务。

3. 打造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打造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方向之一。

通过挖掘农村特色资源和文化遗产,发展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吸引投资和就业机会,提升农村社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4. 强化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建设对于农村社区治理的创新尤为重要。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制约了农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社会组织欠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着社会组织的欠缺。

由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不足,导致农村社会的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多元化需求。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有效的社会组织支持,导致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社会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

2.村民自治意识淡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着村民自治意识淡薄的现象。

一些农村居民对自己的自治权利和责任意识不够强烈,缺乏对村务事项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导致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难以形成有效的自治机制。

3.村民自治能力不足农村居民自治能力不足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另一个问题。

一些农村居民在村务事务方面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导致他们在参与村务管理和决策方面力不从心,难以发挥自己的自治作用,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

4.村级干部素质不高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着村级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一些村级干部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他们在村务管理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5.农村社会矛盾多发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着农村社会矛盾多发的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资源环境的变化,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影响了农村社会治理的稳定和秩序。

二、建议1.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针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社会组织欠缺问题,可以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发展各类农村社会组织,提升其服务和自治功能。

可以通过政策支持、培训指导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村民自治意识建设针对村民自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可以加强村民自治意识建设,普及相关知识,提高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治理问题也日益突显。

农村社区治理涉及到农村社区的组织结构、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等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农村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水平,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制定一系列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农村社区组织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基础,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是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水平的关键。

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对农村社区组织的扶持力度,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鼓励农村社区开展各类组织活动,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意识,为农村社区治理奠定良好基础。

二、完善农村社区自治机制农村社区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实现良好的自治机制,需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各项自治权限和责任。

鼓励农村社区制定自身的自治章程,注重社区居民参与自治决策,增强自治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议事程序,鼓励居民通过协商、民意调查等形式参与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治的公众性和参与性。

三、加强农村社区基层自治干部队伍建设农村社区基层自治干部是农村社区治理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社区自治的质量和效果。

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基层自治干部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鼓励社区干部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处理,引导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区治理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创新农村社区服务方式当前,农村社区服务的滞后成为阻碍农村社区治理提高的重要问题。

为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农村社区服务方式,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和优质的服务。

比如建立统一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农村居民提供教育、医疗、文化等多方位服务。

鼓励和支持农村社区发展服务业,培育和壮大农村社区专业化服务队伍,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

五、推动农村社区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基本原则,加强农村社区依法治理是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水平的根本保障。

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

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
推广智能化应用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社区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
确保信息化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居民个人信息安全。
04
成功案例分享
某社区自治的成功经验
1 2 3
居民参与决策
社区通过建立居民议事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 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提高居民的归属 感和参与度。
沟通不畅
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沟通渠 道导致误解和冲突。
管理不善
社区管理者在服务提供、政策 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
文化差异
不同文化背景、价值观的居民 在相互交往中可能产生摩擦。
基层矛盾的负面影响
社会稳定
基层矛盾如不及时解决 ,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
社会不稳定。
社区关系紧张
矛盾加剧可能导致社区 居民之间关系紧张,甚
提升居民素质
加强社区教育,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 。
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多元共治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 格局。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途径,吸引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 。
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关注社区发展,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公益事业。
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化解基层 矛盾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1-03
目录
• 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与意义 • 基层矛盾的种类与成因 • 创新社会治理的方法与途径 • 成功案例分享 • 结论与展望
01
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与意义
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
01
02
03
社会结构复杂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社 会结构日益复杂,人口流 动性增强,社区关系疏离 。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成为了当前农村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农村社区治理的加强和创新是促进农村社区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农村振兴的关键举措。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1. 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加强自治能力。

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了解村民自治的重要性,让村民自觉积极地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中。

要注重培养和提升村民自治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管理水平和民主决策能力。

2. 完善村级治理体系,推动村民自治制度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要建立健全村级自治机构,明确村级事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且倡导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让村民自治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二、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区服务1. 加强村级社会组织建设,丰富社会治理主体。

要鼓励和支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自治组织等,通过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自主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2. 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

要加大对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的投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服务,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增强社会治理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三、加强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1. 强化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乡风。

要注重引导农村文明风尚和社会文化传统的发扬,倡导尊老爱幼、互助互爱、守法守纪的良好风气,培养农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社区氛围。

2. 加强文化服务基层化,促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

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丰富的文化资源,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文艺、科技、教育等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增强农村社区凝聚力和创造力。

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

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

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乡村治理是中国新时代的重要议题,而在乡村治理中,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乡村地区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还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社会的进步。

首先,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是解决冲突的基础。

农村地区存在着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如农民、地方政府、企业等。

这些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不同的需求和利益诉求,因此在乡村治理中,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利益协调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来实现,同时也需要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商。

只有通过充分的利益协调,才能够有效地解决冲突,推动乡村治理的顺利进行。

其次,乡村治理中的冲突解决机制是保障利益协调的重要手段。

在乡村地区,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利益冲突等问题的存在,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冲突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冲突解决机制可以包括法律途径、调解机构等多种形式。

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解决冲突,可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合法权益。

同时,调解机构的建立也能够提供一种更为灵活、高效的冲突解决方式。

通过冲突解决机制的运作,可以有效地化解各方的矛盾和冲突,为乡村治理提供良好的环境。

再次,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与乡村发展相结合。

乡村治理的目的是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因此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也需要与乡村发展相结合。

乡村发展需要各方的支持和参与,而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通过利益协调,可以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也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因此,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与乡村发展相互融合,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进步。

最后,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乡村地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各方利益的诉求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创新。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模式如何创新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模式如何创新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模式如何创新乡村振兴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在这一伟大进程中,社会组织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发挥着独特且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要实现更高效、更有影响力的参与,社会组织的参与模式需要不断创新。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资源有限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资金、人才、技术等关键要素的匮乏,限制了社会组织在乡村开展项目和活动的规模与深度。

其次,与政府、企业和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导致信息不对称、合作不紧密,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再者,部分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和专业性不足,缺乏对乡村实际需求的深入了解和精准把握,使得项目实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那么,如何创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模式呢?加强合作与协同是关键之一。

社会组织应积极与政府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

政府在政策制定、资源调配等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社会组织可以充分借助政府的平台和资源,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目标。

例如,参与政府主导的乡村振兴项目招标,承接具体的服务内容,共同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工作。

同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也至关重要。

企业拥有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等资源,社会组织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产业扶贫项目,引入企业的投资和管理经验,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此外,社会组织之间也应加强协同合作,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形成互补优势,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创新资金筹集模式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除了传统的捐赠和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可以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例如,通过开展社会影响力投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项目。

这种投资模式不仅关注经济效益,更注重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综合回报。

还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起众筹活动,动员广大民众参与支持乡村振兴事业。

另外,社会组织可以尝试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专门针对乡村振兴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项目实施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总结

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总结

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总结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总结一、引言乡镇作为农村地区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是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革,乡镇所面临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乡镇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对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以期为乡镇工作人员提供借鉴。

二、了解农村特点,及时化解矛盾乡镇矛盾纠纷的第一步是了解农村特点并加以积极应对。

农村社会矛盾复杂多样,受到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常常伴随着情绪化、个人化的特点。

因此,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必须深入了解农村地区的特点,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情绪管理能力,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乡镇政府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加强与社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形成更广泛的工作网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乡镇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

可以采取以下举措:1.设立矛盾纠纷专门机构:乡镇可以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或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机构,专门负责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这样可以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效缓解矛盾。

2.推行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可以通过多方参与、多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如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让当事人能够更多地参与决策,增加解决矛盾的渠道和机会。

3.完善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乡镇可以建立矛盾纠纷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分析,为化解矛盾提供依据。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需要有一支专业、素质高、能力强的队伍来保证。

因此,乡镇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要注重培养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沟通技巧,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矛盾纠纷化解的职责。

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与创新

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与创新

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与创新近年来,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与创新成为了研究和实践的热点。

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如何提升社会管理能力,解决农村面临的问题,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农村社会治理的实践与创新。

一、农村社会治理的意义和目标农村社会治理是指在农村地区对社会事务进行规范与协调,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良性发展。

其目标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基层治理的创新与探索基层治理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

在农村社会治理中,要注重培养和推进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担当民生问题、组织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干部队伍。

同时,要挖掘乡村的特色和优势,鼓励乡村和农民自主探索发展模式,推动乡村振兴。

三、农民自治与组织建设农民自治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民自治组织,推动农村居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农村自治能力。

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等形式,让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的事务管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四、科技创新与农村发展科技创新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农村智能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质量。

通过科技创新,可以改变农民生产方式,提升农民收入,带动村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加强对农村社会信用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民的信用意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六、法治与农村社会治理法治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

要健全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农民依法办事。

加强对农村社会综合治理问题的法律监管,加大对涉农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村社会安全和稳定。

七、农村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农村文化建设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要注重农村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与实践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与实践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与实践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农村社会治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乡村需要寻找一种创新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本文将讨论农村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实践,探索推动乡村社会治理进步的有效途径。

一、资源整合与共享农村地区的资源分散、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要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就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并实现共享。

首先,政府应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农村社会治理的宏观引导,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合力。

其次,要促进农民组织的壮大和提升,通过合作社、农民互助组等形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使他们参与治理的过程并分享治理成果。

此外,可以引入外部专业人才、社会组织等,拓宽治理的思路和渠道,提高治理水平。

二、信息化建设与技术创新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农村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机遇。

通过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可以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一方面,可以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民获取相关信息和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可以推广应用新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乡村社会治理进行分析和预测,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此外,要加强对农民的信息素养培训,提升他们利用信息技术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三、法治建设与法律意识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农村社会治理同样需要依法进行。

要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就需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培养农民的法律意识。

一方面,要完善农村法律制度,针对乡村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和政策,明确权责边界,规范行为准则。

另一方面,可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同时,要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社区建设与自治实践乡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要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实践,需要加强社区建设和自治实践。

社区建设一方面需要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需要培养社区自治意识,通过居民议事会、志愿者团队等形式,让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随着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治理也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相对较弱、村民自治意识不强、基层组织活力不足、制约群众自治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措施。

要加强村级组织的建设和规范。

村级组织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基础,只有建设和规范好村级组织,才能够为农村社区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需要加强对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推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

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村级组织的公正、廉洁和高效运行。

要加强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存在着许多弊端,比如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农村居民自治意识不足等。

需要创新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推动农村社区治理主体从政府到农民居民,从上级到基层的转变。

要促进农村社区自治,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力量,让村民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真正实现“由农民自己做主”。

要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基层治理是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环节,只有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才能够为农村社区治理提供坚实的保障。

需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的培训,提高其治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要建立健全基层治理网络,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治理。

还要加强基层治理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数字化农村建设,提高基层治理的科技化水平,为农村社区治理提供更好的支撑。

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宣传和教育。

农村社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协力推动。

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可以通过开展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理意识。

在全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省委、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及时,非常重要。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怀臣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深化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目标,深入推进“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带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在组织形式上有所突破。

针对不断增多的新型矛盾,大胆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灵活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深化医患纠纷、房产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

二是在调解人员的选拔机制上有所突破。

采用民主选举、聘任、竞争上岗等方法,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渠道,广泛动员律师、法学教师,退休法官、检察官担任调解员。

实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调解员人才库,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三是在动力机制上有所突破。

将人民调解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所在地人口数量依一定比例计算经费标准,提高和统一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发展职业化调解员队伍,严格选拔考核,实行基本报酬加绩效的合同制管理。

四是在考核机制上有所突破。

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把人民调解作为“大调解”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考核考评。

五是在“大调解”工作衔接机制上有所突破。

继续开展“三联两进”,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全面有效对接。

配合“检调对接”在刑事和解中引入人民调解。

主动联系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深化与社会调解的衔接,推进矛盾纠纷调解。

二、加强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帮教管理创新“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狱所社会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构建五大工作体系,做好各项帮教工作。

一是构建社会帮教工作体系。

开展向服刑人员家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延伸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模式如何创新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模式如何创新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参与模式如何创新乡村振兴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在这一伟大进程中,社会组织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其参与模式的创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多方面的独特优势。

它们往往更贴近基层,能够深入了解乡村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创新性,能够迅速响应并调整策略;同时还能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强大的合力。

然而,在当前的实践中,社会组织的参与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时,存在资源不足的情况。

资金、人才、技术等关键要素的短缺,限制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另一方面,部分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和村民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信息不对称、工作重复或衔接不畅。

此外,一些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项目策划和执行能力不足,难以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创新参与模式势在必行。

首先,要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

社会组织应当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除了争取政府的项目资金支持外,还可以通过社会募捐、与企业合作等方式获取资源。

同时,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比如,一个专注于农业技术培训的社会组织可以与另一个致力于农产品销售的社会组织合作,共同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其次,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至关重要。

社会组织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导向和项目需求,使自身的工作与政府的乡村振兴规划相契合。

同时,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借助企业的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优势,推动乡村产业的发展。

此外,还要注重与村民的互动交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需求,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例如,在制定乡村发展规划时,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再者,提升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是关键。

社会组织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社会矛盾化解方法

社会矛盾化解方法

社会矛盾化解方法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难以避免的一种现象,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让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挑战和压力。

如何解决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成为了一个必须重视和寻找答案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社会矛盾和解决方法,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思考和讨论。

一、我国面临的社会矛盾1.城乡差距城乡差距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体现在收入差距、教育差距、医疗差距、住房差距等方面。

农村地区的医疗和教育水平落后,留守儿童和老人问题突出,劳动力转移难度大。

2.人口老龄化随着人类寿命逐渐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老龄人口的增多,给养老、医疗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环境污染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环境问题,包括空气污染、水源受损、大气中的化学物质排放等。

这些污染与人民群众的福利息息相关,必须得到有效的解决。

4.教育分级我国教育分级问题给不同群体的子女带来了不同的机会,导致了不公平现象。

在乡村教育资源不足,城市人数过剩时,更多人会涌向城市,造成城市的压力。

5.经济分配公平现在中国的发展速度在快速的提高,但与之相伴的是,经济差距的拉大,不同人以为分配不公现象呈现,经纪人人为的现象也在逐渐的显现。

二、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1.政策调整在解决矛盾问题时,政府应该积极出台适当的政策和措施,帮助缓解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加强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实现全民共享福利和公平公正。

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推行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模式,保护和改善环境。

2.科技创新科技是推动社会进步和解决各种矛盾的重要力量。

在城乡差距的问题上,联网技术和远程医疗技术可以帮助改善乡村医疗和教育资源。

在环境保护方面,科技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如开发绿色技术,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3.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种社会组织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协同政府力量解决各种困难。

特别是公民,应该更加了解相关问题,积极参与不同层面的社会活动,帮助发现和解决问题。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应聚焦哪些方面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应聚焦哪些方面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应聚焦哪些方面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的幸福。

在新时代,农村社会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成为了推动农村发展的关键。

那么,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应聚焦哪些方面呢?一、聚焦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

要创新农村社会治理,首先要关注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包括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通过引进新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促进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经营。

同时,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交通、水利、电力和通信等条件,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如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和农村电商等,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

此外,还应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聚焦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的完善是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在教育方面,要加强农村学校的建设,提高师资力量,改善教学条件,保障农村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在医疗方面,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在文化方面,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传承和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完善农村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

三、聚焦农村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的宝贵财富,也是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面。

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村绿色发展。

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在哪里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在哪里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在哪里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的幸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究竟在哪里呢?首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要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农村社会治理。

一方面,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选拔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够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均等化水平。

同时,要创新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为农村提供养老、助残、儿童关爱等服务。

再者,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迫切需要。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将会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

要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形成合力。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此外,还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另外,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力支撑。

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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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组织创新*◎吴松江 方 欣 摘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命题和鲜明指向,所谓农村稳则天下安,农村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急需组织创新。

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总体格局中,针对传统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主体片面求稳、结构单一、运行状况差等问题,创新农村社会矛盾有效化解,逐步实现共享共治的科学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横向发展的科学结构,采用事前预防、事中调处、事后跟踪的运行程序,打造效能型政府。

关键词:农村社会矛盾;组织创新;共享共治;多元化;精准化农村社会作为我国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改革开放以来,和城市之间的贫富差距愈大,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交织缠绕形成了相当复杂的社会矛盾体系,农村社会矛盾已日渐成为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在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多元化的今天,其化解问题越来越集中于组织的适应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即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的科学构建,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是对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严峻考验。

我们必须了解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所凸显的新矛盾,正确把握其变化规律,同时新矛盾也要求我们实现新治理,从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组织理念、组织结构、组织运行上探索其有效化解矛盾的问题,这也是当前国家政策与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

一、化解组织理念创新:共治共享组织理念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一个社会组织所持的信念、道德、价值观、目标、成员精神等方面的概括。

组织理念是一个组织得以长远发展的关键要素,其对内具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和激励功能,对外具有适应环境功能和辐射功能。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组织多沿袭于传统的“大政府”、“一言堂”等理念,表现在我国农村社会人口占据总人口的近半数情况下,大量青壮年精英劳动力单向流入城市,留守农村的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群体严重堆积,导致农村群众在日常事务中出现“失语”现象;当农村纠纷产生时,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农村公共事务决策出现少数干部“一言堂”的现象,法律条文、村规民约还不如乡绅或意见领袖的一句话有效,严重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矛盾仍未有效解决,工作效率的低下直接造成农民群众对基层组织的失信,易成为新的矛盾源头,农村社会矛盾不减反增。

因此,针对我国农村社会矛盾有效化解需求,破除思想僵化、安于现状的旧观念,创新共治共享的组织理念是应然的,也是必然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组织创新,首先需从其组织理念入手。

从我国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现实情况来看,在维稳组织的理念创新上,主要是要正确处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实现理念的转变。

如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转变,达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

其一,共治。

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是过程由人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法律赋予人民群众参与权这一项重要权力,但在物质匮乏的社会阶段,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动力并不突出。

新时期人民对权利的诉求加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念开始应验,农民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愿望日益凸显。

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农民群众参与进来,与党和政府、社会一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有助于矛盾的有效解决。

其二,共享。

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是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社会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改革发展成果在城乡间的惠及存在一定差距,农村社会在利益分配上仍处于弱势地位,造成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人民需要的健康发展背道而行。

改革发展成功与否应由人民是否共同享受了改革发展成果这一标准来判断,因此,农民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不断被满足,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社会治理效能得以提升。

作为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基层组织践行共治共享的组织理念是新时期农村社会发展、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矛盾纠纷复杂化的要求,引入共治共享的理念,为多元化主体参与和协同推进提供了路径指引,只有对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做到共同参与、共同享有,充分征求民意、汇集民智、解民忧、维民利,合理利用,齐抓共管,形成一股合力,才能攻坚克难,使现实的农村社会矛盾不至于累积起来,节省时间精力,准确有效地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双向力场’分析的农村社会矛盾演化规律及其防控研究”(15BZZ087)- 12 -推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组织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化解组织结构创新:扁平化组织思想与行动,如物质与意识这对永恒的辩证对立议题一般,需要我们积极面对且努力寻求平衡。

实现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组织理念创新,是针对组织主体的意识层面而言的,在组织理念确定之后,组织创新过程的关键则在于组织的结构创新,需要认真考虑到主体化和多元化之间的关系。

组织结构是一个组织的流程运转,即为了实现组织的目标,在组织理论指导下,对于工作任务如何进行分工、分组和协调合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利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系统层层级级机构重叠、浮躁拖拉、农村治理主体职责不清、人员冗杂现象突出、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表征为权威指挥统一行动、程序固化的“金字塔”形组织结构。

首先,在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两者出现职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模糊问题,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农村急剧变迁不稳定的大背景下,党支部书记长期的单一化主体领导体制产生巨大惯性,致村委会形同虚设,加之其对政府依附性过高、自治功能难发挥等问题凸显,某种程度上已衰变为“乡政”的统治。

其次,在矛盾化解系统人员冗杂和管理成本幅度大的问题上,马克思研究社会发展规律及巴黎公社的经验时讲到过“廉价政府”[1]——一个精兵简政、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府。

而与日益现代化、民主化的农村社会格格不入的“金字塔”组织结构不能得到改变,我们离马克思所说的“廉价”政府的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2]。

因此,跳出纵向的“官僚制”与“科层制”迫在眉睫,实践也已经证明,突破单一制的治理组织结构模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需要采用新的互动与合作型治理组织结构模式才能解决因社会发展转型而出现新的治理问题与社会矛盾[3]。

为保证农村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在职、责、权方面的动态结构体系则要认真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坚持农村党组织在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其引领、统筹、协调功能,引领村民自治,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意图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统筹分配各类资源,协调村委会与其他组织的利益关系,化解重大社会矛盾。

其二,大力培育和提升村委会自治能力。

针对村委会自治职能形同虚设的问题,制定基本组织职能清单,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划清机构的权责和层次,避免出现越位插手或干预自治的现象,强调分工和协作,做到专项专人攻坚治理,同时赋予其与职责相当的权力,使其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对农村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等管理行为负责,真正做到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职责权三位一体。

在此基础上,继续巩固改革成果,通过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人员分流,实化村民委员会,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其三,支持其他农村组织的发展。

一是要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等,以促进由经济引发的农村纠纷的化解。

如“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可通过重构农村资金流转机制,使农村小额的闲散资金聚集然后流向农民中资金需求方,实现农村资金在农村内部安全高效运转,并提供城镇资金流入农村的渠道,从而扩大农村资金的有效供给[4],为未来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出路,也为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出谋划策。

二是发展权益维护组织、社会服务组织、文化合作组织等NGO组织,在农村建设和农村扶贫、医疗救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常活跃,大大减轻了基层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压力,发挥独特的作用。

构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相结合的设置合理、功能完善、作用突出的村级基层组织体系,各组织主体各守其位,各司其事,良性互动。

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系统中,每一个部门、岗位由网络连接起来协同工作,打破了原有表征地域、层级、部门限制的“金字塔”形组织结构,整合资源,使部门之间的信息能够流通、共享,减少了决策与行动之间的延迟,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快速、及时地对农村社会领域中所产生的矛盾作出回应并有效解决。

三、化解组织运行机制创新:事前预防、事中调处(响应)、事后跟踪组织结构是静态的,组织运行就使其结构动态化,即组织实现自身目标和发挥自身功能的过程。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组织运行机制主要为事后倒逼机制,即工作模式上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预防”,直接导致农村社会矛盾处理的滞后性,案结了事致矛盾反弹,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始终在“恶性循环”,基层组织陷入效率低下的运行困境。

为改善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组织运行困境这一严峻情形,需从建立健全多方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入手。

如此,基层政府应始终坚持“事前预防、事中调处、事后跟踪”的做法,努力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实现农村社会和谐良性循环。

其一,事前预防是关键。

要想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首要是将矛盾“关口”前移,建立矛盾预防机制,加强事前预防举措,它主要指通过预见性地把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上,组织事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农村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事物发生发展的演变规律预先对农村社会矛盾发展态势作出科学的研判与预警,并设想出预防措施、关键解决点和保护性措施,及时高效地应对挑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因此,构建矛盾预防机制需认真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

以往农村社会矛盾治理多为围堵式化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表达,已是农村社会矛盾多发的一大诱因,在“互联网+”时代,搭建干群互动平台可有效解决群众利益表达的问题,便捷响应群众诉求,既适应了社会发展要求、又减少了矛盾诱因。

因此,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基层网上信访办理制度,拓宽信访渠道,使群众更快更广地反应诉求,- 13 -减少群众对干部的不满情绪,积极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加强网络资源整合,创新柔性化运行。

在矛盾纠纷尤其复杂多元化的农村,刚性的法律制度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时往往力有未逮,这就需要“升华”为柔性管理来有效解决矛盾,即在大数据时代电子政务的模式下,通过网络再整合和完善,农村社会的治理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出现一种类似于无边界的新型组织——虚拟组织,它区别于传统组织分工过细、沟通不畅、决策犹豫、适应性差的不足,其动态的、跨职能的团队组织运行方式具有反应快捷、博采众长、高度灵活、管理高效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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