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考主观刑诉案例 解析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及精品答案大题(共5题)一、【案例一】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工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
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极度奢华。
赵彦辩称其存折和房产均是继承海外亲属的遗产所得。
问题:1.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应如何处理?2.分析本案中存折和房产证分别属于证据种类和分类中的哪一种?3.分析本案中两个证人证言的证据分类。
4.如果审查起诉阶段,王勤提出其证言是由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所做,赵彦也提出其供述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如经查属实,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担?【答案】二、高某(女,22岁)是某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
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陈某的嫉恨。
陈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高某,甚至到公司对高某进行谩骂。
一日,陈某故意来到高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高某外出返家时,陈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高某。
高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陈某抓住高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高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
高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陈某推倒在地,刚好陈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
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
高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
陈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陈某的伤情作出的鉴定意见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
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陈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
一周过后,陈某不愿再起诉,但陈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
司法考试法刑事诉讼法经典案例解析 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司法考试法刑事诉讼法经典案例解析案例1 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案情】被告人杨某,女,28岁,某木材加工厂女工。
被告人张某,男,30岁,某个体户老板。
被告人钱某,男,26岁,某医院司药。
杨某与张某长期通奸,为达到结合为夫妻之目的,预谋要杀害杨某的丈夫王某。
他们共同商定由张设法搞来毒药,由杨伺机下毒。
张找到在医院工作的钱某要砒霜。
钱问张干什么,张讲出真情,钱拒绝。
张便以揭发钱的隐私相要挟,钱无奈,给张一包硫酸铜(一种会引起呕吐而不会致命的药物),张将药交给了杨。
某日,杨在王的饮食中下了药,王吃后翻胃呕吐,十分痛苦,杨观察了一段,见王仍在痛苦之中,便后悔,遂急送王到医院抢救,王很快恢复了健康。
【问题】:1.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为什么?2.钱某在本案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回答】:1.杨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2.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分析】:l.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犯罪中止则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得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作为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两种末完成形态其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出自行为人自己的意志。
若犯罪未得呈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非不愿为,实不能为也”的情形,属于犯罪未遂;反之,若犯罪未得逞是出于行为人自己的意志,即“非不能为,实不愿为也”,则属于犯罪中止。
本案中,杨某的投案杀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虽末发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死亡结果,但这是由于行为人所采取的手段—投放的是不能致人于死命的硫酸铜所致,而非行为人所采取的送医院抢救措施。
换言之,杨某尽管主观上彻底放弃了犯罪意图。
客观上做了积极努力,但这种努力并非有效地避免预期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即这种努力在主观上是自动的,在客观上却是无效的。
它虽然符合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但却不具备中止的有效性特征。
法律_刑诉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8月15日,张某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持械将李某某打成重伤。
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案发后,李某某的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某随即被抓获。
二、案件审理过程1. 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收集了以下证据:(1)证人证言:多名目击者证实了张某某持械伤害李某某的事实。
(2)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
(3)物证:张某某所持的凶器被公安机关查获。
(4)鉴定意见:法医鉴定意见证实李某某的死亡为重伤。
2. 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依法进行了以下工作:(1)对证据进行了审查,确认证据合法、充分。
(2)对被告人张某某进行了讯问,核实了案件事实。
(3)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
(4)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
三、案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
(2)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
(3)致人重伤、死亡。
本案中,张某某因邻里纠纷与李某某发生争执,持械将李某某打成重伤,最终导致李某某死亡。
张某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
2. 辩护意见及评析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张某某与李某某的纠纷属于邻里纠纷,双方争执过程中,李某某先动手,张某某是出于自卫而伤害李某某。
(2)张某某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过失伤害。
对于辩护人的意见,合议庭进行了以下评析:(1)邻里纠纷并不能成为张某某伤害李某某的理由。
2022年法考刑诉法主观题冲刺讲义主观押题-刑诉
2022年法考刑诉法主观题冲刺讲义主观押题-刑诉第一部分:案例分析一案例:黄某系某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为了防止另一名和自己有过节的同事孙某举报自己的受贿问题,指使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秦警官将孙某拘禁郊区某度假村十天,期间,秦警官派人负责看守。
孙某于第十一日趁机逃出后报案。
问题:黄某、秦某非法拘禁案应如何立案管辖?二案例:张三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于某县看守所,随后,案件由某县检察院起诉至某县法院。
张三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他也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问题:1.某县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张三时应否告知张三有权委托辩护人?为什么?2.某县看守所应否告知张三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为什么?3.张三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是否意味着张三无权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为什么?三案例: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抢劫赵六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三聘请了律师甲、李四聘请了律师乙、王五聘请了邻居法律爱好者丙,赵六聘请了律师丁。
案件侦查终结后,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
问题:1.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甲可以赴某县公安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吗?为什么?2.在侦查阶段,甲会见张三时,是否可与张三核实案件情况?若某县公安机关认为本案所抢财物涉及国家秘密,可否在甲会见时派员在场?为什么?3.在审查起诉阶段,乙在检察院阅卷时,某县检察院可否派员在场?为什么?4.对丙来说,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县检察院应否将案件移送情况通知王五和丙?为什么?5.在侦查阶段,丁收集到了张三不在犯罪现场,没有实施抢劫行为的证据,丁应否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某县公安机关?为什么?四案例:甲与丙系同事,素来不和。
一日,甲伙同乙在中午吃工作餐时,让乙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混入丙的奶酪中。
十分钟后,丙死亡。
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收集到如下材料:1.甲杀害丙之后,回到家中写了一篇日记,详细记录了他杀害丙的过程。
2.甲乙到案后,乙向侦查人员叙述说:“一次丙当着单位同事的面打了甲一耳光,导致甲对丙起了杀心。
2023法考刑法主观题回忆
2023法考刑法主观题回忆2023年的法考已经结束了,考生们紧张而充实地度过了这个重要的法律考试。
在本文中,我们将回忆一下2023年法考中的刑法主观题,并对这些题目进行分析和解答。
一、作案动机与故意的关系刑法中,作案动机与故意有着密切的关系。
作案动机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而故意则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时主观上是有意的,即明知故犯。
在2023年法考中,有一道题目涉及到作案动机与故意的关系,要求考生分析二者之间的联系并加以解释。
考生需要明确指出作案动机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而故意是犯罪行为的一种心态表现。
作案动机与故意相辅相成,作案动机可以证明故意的存在,但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明知故犯时,才能认定其具有故意。
二、共同犯罪与非法心态的区别共同犯罪与非法心态是刑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区分二者也是考生们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在2023年法考中,出现了一道与此相关的题目,要求考生解释二者的区别。
对于这个题目,考生需要明确指出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非法心态则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以实现个人或团体利益的心理状态。
共同犯罪是一种客观上存在的犯罪形式,而非法心态是主观上的一种犯罪意识。
非法心态可以作为论证共同犯罪的一种证据,但不能仅仅以非法心态就认定为实施了犯罪行为。
三、故意与过失的界限在刑法中,故意和过失是两种不同的主观方面表现。
故意是指犯罪嫌疑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有明确的认识;而过失是指由于粗心大意或不谨慎导致的犯罪行为。
2023年法考中,有一道题目要求考生判断一段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表现是故意还是过失。
考生应该仔细分析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判断其是否具备明知故犯的主观故意,或者是否只是由于疏忽大意而导致的过失行为。
只有在明确的证据基础上,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表现属于故意还是过失。
四、正当防卫与过当防卫的辨析正当防卫和过当防卫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对于考生而言,理解和辨析二者是非常关键的。
2023民诉法主观题解析
2023民诉法主观题解析摘要:1.2023年民诉法主观题解析概述2.民诉法主观题考查重点及难点3.民诉法主观题解题技巧4.典型案例分析与答题示范5.提高民诉法主观题得分策略正文:一、2023年民诉法主观题解析概述2023年的民事诉讼法主观题在考查内容、题型设置和难度方面都有一定的变化。
总体来说,试题更加注重对考生法学理论素养、法律实务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的综合考查。
本文将针对民诉法主观题的考查重点、难点、解题技巧进行分析,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与答题示范,帮助考生提高民诉法主观题的得分。
二、民诉法主观题考查重点及难点1.考查重点:民诉法的基本原则、诉讼制度、诉讼程序、证据规定等。
2.考查难点:法律适用、程序正义、证据分析与判断、法律关系辨析等。
三、民诉法主观题解题技巧1.仔细阅读试题,明确考查要点。
2.运用法律关系图、时间线等工具,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
3.结合民诉法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进行分析判断。
4.注意证据的收集、分析和判断,掌握证据规则。
5.注重程序正义,正确处理程序问题。
四、典型案例分析与答题示范【案例】甲诉乙侵权案问题:甲诉乙侵权案中,甲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如何分析甲提交的证据?【示范解答】(1)甲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甲为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提起诉讼。
(2)分析甲提交的证据:a.甲提交了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证明侵权事实存在。
b.甲提交了现场照片,证明侵权行为发生地点、受损程度等。
c.甲还可收集目击证人的证言,进一步证明侵权事实。
五、提高民诉法主观题得分策略1.深入研究民诉法基本理论和实务,提高法学素养。
2.掌握民诉法主观题考查重点和难点,强化针对性的学习。
3.多做真题、模拟题,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率。
4.学会运用案例分析、法律关系图等工具,辅助解题。
5.注重答题技巧,清晰表达观点,论述充分且有逻辑。
通过以上分析,考生应对2023年民诉法主观题有了一定的了解。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害人张某,男,35岁,某公司员工。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8岁,无业。
2023年3月15日,李某因生活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持刀将张某刺伤,导致张某重伤。
经鉴定,张某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
二、案件事实1. 案发经过:2023年3月15日18时左右,李某与张某在某市A区某小区门口相遇。
此前,李某因琐事与张某产生矛盾。
当日,双方在小区门口再次相遇,李某情绪激动,与张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从身上掏出一把水果刀,对张某进行连续刺击。
2.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李某供述称,当日与张某发生争执后,他一时冲动,拿起水果刀刺伤了张某。
李某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3. 被害人的陈述:张某陈述称,当日与李某发生争执后,李某突然拿出水果刀对其进行刺击,导致其受伤。
张某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三、法律问题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李某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 李某是否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四、案例分析1. 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李某持刀刺伤张某,导致张某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李某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他人身体,仍然故意为之。
同时,李某的行为也具有客观危害性,即其行为导致张某受到重伤。
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已满十八周岁,符合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条件。
李某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且造成被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具有社会危害性。
因此,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大题(共10题)一、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
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
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
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1.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2.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3.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5.此案在由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抗诉中,请求改判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辩称无罪,省高级法院根据控辩双方一致意见,是否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为什么?【答案】二、案情: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
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
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
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
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义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
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全面解读一、前言法考是对法律从业者综合能力的一种考核方式,其中的主观题更是检验考生对法律理论和实践的理解和运用。
作为备考者,了解官方指导案例对于备考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有价值的文章,旨在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该主题。
二、官方指导案例的重要性官方指导案例是法考备考的重要参考资料,其涵盖了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有利于考生全面、深入地理解法律知识。
指导案例的解读和分析不仅可以帮助考生掌握实务技巧,还能够提高考生对法律运用的理解能力。
三、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解读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包括了许多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的案例,其中涵盖了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
以民法为例,考生需要对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合同法等方面的案例进行深入解读,从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而在刑法领域,考生需要关注重大刑事案例的审理过程和相关法律问题,对于法定刑和刑罚执行等方面的案例进行深入研究。
在行政法方面,考生需要重点关注行政机关裁量权的合法性、公共权益保护、行政行为合法性等案例,以深入了解行政法的运用和实践。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官方指导案例是法考备考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但由于案例繁杂复杂,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诸多困难。
我认为备考阶段除了对官方指导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外,还需要结合平时的学习和实践经验,多加总结和思考,才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实务技巧。
五、总结回顾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的解读对于法考备考具有重要意义,备考者应该注重对指导案例的理解和掌握,结合平时的学习和实践经验,才能够更好地应对法考中的主观题部分。
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为备考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在知识的文章格式中,采用以上结构进行撰写,结合实际案例和理论知识对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进行深入解读,以符合深度和广度兼具的要求。
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
2023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一、案例概述2023年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是一份具有指导性和权威性的文件,旨在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法律考试中的主观题部分。
该指导案例涵盖了各种法律领域的案例,并提供了详细的分析和解释,以便考生能够全面理解和运用相关知识。
二、案例内容1. 案例一:合同法在合同法领域,2023年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涵盖了诸如合同成立、成本要素、履行方式等多个方面的案例。
其中包括了实际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例,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评价,以便考生能够从中学习到真实的案例应对方法。
2. 案例二:民法在民法领域,该指导案例囊括了财产权益、人格权益、婚姻家庭等多个方面的案例。
通过对于案例的详细解读和分析,考生可以全面了解民法领域的相关知识,并学习到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
3. 案例三:刑法刑法领域是考试中的重点部分,2023年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对于刑法领域的案例进行了全面覆盖,包括了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多个案例。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解释,考生可以掌握刑法领域的基本原理和适用方法,提高应对主观题的能力。
三、个人观点2023年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对于法律考试的备考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学习案例,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应对主观题的能力。
而且,案例分析也有助于考生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方法。
四、总结2023年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是一份非常有价值的学习资料,通过学习案例,考生可以全面了解各种法律领域的相关知识,并提高应对主观题的能力。
希望广大法律考生能够认真学习和应用,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2023年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在法律考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案例,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应对主观题的能力。
案例分析也有助于考生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方法。
下面将从合同法、民法、刑法等方面进一步分析2023年法考官方主观题指导案例的内容和意义。
检察院考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35岁,汉族,无业,住某市某区。
2019年3月,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某市看守所。
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18年11月,张某某通过某网络平台结识了受害人李某,谎称自己拥有一家颇具规模的科技公司,并拥有大量项目资源。
为了获取李某的信任,张某某伪造了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合同等虚假文件。
在取得李某的信任后,张某某以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李某借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借款后,张某某将钱款用于个人挥霍,对李某承诺的项目进展和还款期限均未兑现。
二、案件分析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某虚构自己拥有科技公司,并拥有大量项目资源的事实,隐瞒了其无业、无实际项目的情况,骗取了李某的信任,并以此为由向李某借款30万元。
张某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
2. 张某某诈骗的数额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张某某诈骗李某人民币3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从重处罚。
3. 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如何认定?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具有以下犯罪情节:(1)张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主观恶性较大;(2)张某某诈骗的数额巨大,给李某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3)张某某在案发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认罪态度恶劣的情节。
综上所述,张某某的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三、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23年刑法案例分析
1.甲与乙因琐事吵架后动手,甲将乙杀死,由于当时无人发现,甲未去自首,此案一直在侦查之中,一年后,甲与丙由于生活纠纷打架,将丙打死,被抓后在审讯过程中,甲又交待了曾杀死乙一事,请问甲两次杀人在法理上属于何种犯?是一罪还是数罪并罚?答:两个独立的故意杀人罪。
同种数罪的解决,既可以数罪并罚,也可以按一罪从重处罚。
取决于是否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对于故意杀人罪,一般按照一罪解决就可以了(都是死刑)。
2.某人爱好收集各种匕首(管制刀具),某天,此人从另一个喜欢收集的朋友那里得到一把,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富婆走在路上,顿生财意,上去抢夺了她的包。
在此期间,那把作为收集爱好的匕首(管制刀具)一直在他的口袋里没动过。
问:此人构成抢劫罪还是抢夺罪?答:假如行为人在现场意识到自己所携带的凶器并进而实行抢夺的,定抢劫罪。
考试中假如碰到这种案例题,假如所给信息较少的话,答抢劫比较保险一些。
但假如明确说明携带凶器和犯罪无关,行为人但是是忽然起意,没有现场使用凶器的意识,则必须是抢夺罪。
“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严禁携带的器具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行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的确有两层含义,但这是对“凶器”的解释:所谓凶器者,分为性质上的凶器和用法上的凶器。
“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严禁携带的器具”属于性质上的凶器,而菜刀、砖头、木棍、U型锁等只有在把它们当作行凶工具时才是凶器——即用法上的凶器——“为了实行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
3.李某是一瓜农,眼看又是西瓜成熟的日子,时常有人到李某的瓜地偷瓜,李某非常愤恨,于是携带猎枪躲在远处服侍偷瓜贼,某日,一贼光顾李某的瓜地,李某悄悄的用枪非常精确的瞄准了偷瓜贼的后脑,偷瓜贼应声倒地……请问,1. 李某的故意杀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2.李某是防卫过当吗3.假如李某不是亲自用枪击毙偷瓜贼,而是在瓜地里秘密的安装了一个自动射击装置,该装置在别人一旦进入瓜地偷瓜时就能自动有效的击毙偷瓜贼的情况下,李某是间接故意杀人还是直接故意杀人?答:①根据中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否认防卫过当有直接故意。
2023年司法考试卷四
2023年司法考试卷四题目一:案例分析案例背景2023年,某省发生了一起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
该案件涉及一家中型企业的高管,被控制住协助他人进行财务造假并挪用公款。
在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和审判过程后,法院终于做出了一审判决。
案例概述案件涉及的企业是一家以电子产品制造和销售为主的私营企业,拥有数百名员工。
被告人是该企业的财务总监,担任该职位已有五年之久。
起初,财务总监为公司的发展和利益着想,积极执行了一些建议性的会计操作。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财务总监与一些外部人员密谋,设计了一系列财务造假和挪用公款的方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伪造了大量的财务文件,包括虚假的销售记录、假发票以及虚构的供应商合同。
通过这种方式,被告人成功地将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掩盖了起来,并转移了大量的款项到自己的个人账户。
初步统计,挪用的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案件审理该案件经过了数月的侦查和审理。
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电子邮件交流记录、财务文件的调查结果以及多位证人的证言。
此外,鉴于该案件的复杂性,法院还委托了专业的会计师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出具了详尽的鉴定报告。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同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减轻刑罚的辩护理由,并提交了一份详细的辩护词。
经过法庭的充分审理和辩论,法院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判处了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数百万元的刑罚。
同时,法院还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追缴挪用的款项并支付相关的赔偿金。
案件意义和启示该案件是一个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暴露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对高管人员的监督不力。
企业应当树立风险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高管层的监督,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该案件还凸显了司法机关的重要性和作用。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辩护理由,并对案件的事实进行了全面和公正的调查。
此次审判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警示,并向社会传递了打击经济犯罪的明确信号。
2023法考官方指导案例
2023法考官方指导案例
一、案例概述
本案例是关于一起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
原告是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开发公司,被告是一家从事计算机技术服务的公司。
原告指控被告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
1.原告指控被告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需要证明被告未经授权复制、发行或
提供原告的软件。
在本案中,原告提供了被告未经授权复制、发行或提供其软件的证据,如被告在其网站上提供原告软件的下载链接,以及被告销售的软件中包含了原告软件的代码等。
2.被告辩称其销售的软件是合法的,因为该软件是其独立开发的。
但是,根
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的软件中包含了原告软件的代码,这表明被告的软件并非完全独立开发,而是基于原告的软件进行修改或重构。
因此,被告的辩解不成立。
3.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
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三、案例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本案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练习题(二)及答案大题(共10题)一、案情:高某涉嫌强奸张某被立案侦查,后高某被A区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在关押的过程中,高某的妻子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生审查,检察院受理了其妻子的申请。
后案件被公诉至A区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的过程中,A区人民法院发现此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后请求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决定不开庭审理,高某的妻子非常关心案情申请参加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她的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高某之前还涉嫌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法院决定对遗漏的盗窃罪作补充起诉。
问题:1.高某的妻子可否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2.高某妻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应该向那个检察院的那个部门提出?如果找错部门怎么办,找错检察院应该怎么办?此案检察院在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可否邀请与案件无关的人大代表介入?3.A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其应如何处理?4.中级人民法院准许妻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5.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盗窃罪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二、案情:2009年10月甲县政府为保护辖区内一二级饮水源不受污染,发放了一份《关闭一二级饮水水源附近污染企业的通知》,A企业的经营场地这份通知的范围内,甲县政府安排甲县环保局实施关闭的具体工作。
2010年5月10日甲县环保局关闭了A企业的经营场地,A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2010年7月2日A企业向甲县政府提出一次性补偿费用和被关停期间的税费和土地使用费,甲县政府未予答复。
2010年12月3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县政府支付相关补偿费用,甲县政府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为由主张A企业不能提起诉讼。
且以A企业经营场地的受益水源地是乙县为由拒绝赔付。
【问题】1、该案件的管辖法院?2、某企业是否已过诉讼时效?3、该企业如对关停决定不服,应以谁为被告?4、甲县政府能否以自己不是水源受益地为由拒绝赔付?为什么?5、如法院经审查认定甲县政府应当予以赔付,应当如何判决?【答案】三、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大题(共10题)一、张某、王某、李某强奸、盗窃一案,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初步审查过程中,认为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
5月8日,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开庭后,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同时申请审判人员吴某回避,理由是吴某于4月28日曾接受被害人黄某的请客,在某酒楼吃饭时被王某的哥哥用照相机拍了下来。
被告人张某还申请审判长齐某回避,理由是被告人张某曾旁听过齐某审判的另一起强奸、盗窃案。
他认为齐某量刑偏重,闭庭后曾向齐某提意见,齐某非但不予接受,还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因此张某认为齐某对他有成见,由齐某担任审判长,会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合议庭当庭驳回了这两个回避申请。
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对此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一次,又重复了上述理由。
鉴于这种情况,合议庭宣布休庭,将回避申请报告院长决定。
该法院院长听取了审判长的报告,核实了有关情况,遂作出口头决定:准许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要求审判员吴某回避的申请,决定吴某回避。
对于被告人张某要求审判长齐某的回避申请,由于本案审判长齐某并不认识被告人张某,被告人提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不能成立,经复议驳回申请,由齐某担任审判长审理全案。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强奸罪、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一审判决后,张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某、李某表示不上诉。
于是一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张某的案件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宣布改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1.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査中,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做法是否正确?2.张某、王某、李某是否可以提出回避申请?3.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回避申请的做法是否正确?4.被告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吗?院长的做法是否正确?5.—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是否正确?为什么?6.二审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上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7.—审法院重审该案时,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答案】二、请结合法的本质的相关理论,简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与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内在关系。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大题(共10题)一、甲市A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成16万元,而王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16000元。
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王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王某不同意。
于是甲市商业银行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
A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案不予受理。
此后,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市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存款单上的金额支付其16万元人民币。
在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甲市商业银行提交了该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李某的证言,证实其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错误,王某对该证据予以认可。
但在一审庭审过程中,王某表示不认可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庭审结束之后,判决作出之前,甲市商业银行向A区法院提出反诉,要求法庭认定王某的存款数额为16000元,载明16万元的存款单无效。
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败诉,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补偿王某5000元,而王某则同意不再追究此事。
经双方申请,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定了判决书,送达双方。
请问:(1)对于甲市商业银行的起诉,A区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2)王某在庭审中不认可李某证言的真实性,法院应如何处理?(3)在一审中,甲市商业银行的反诉能否被接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4)二审中,法院结案的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5)如果甲市商业银行在二审中才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二、一、(本题20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大题(共50题)一、小贾是独子,其父母过世时为其留下祖宅一间。
小贾很早就搬出去自己单独住,很少回去。
房屋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后经人介绍,小贾将房屋出租给小史,供其经营服装加工厂。
两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月1万元,一次支付一年的租金,2年起租。
小史很快投人生产,因为生产需要,需要厂房扩建,在征得了小贾同意后,小史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
小史与小王签订了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由小王向其提供布匹(可供制作成衣200套,价值总额为60万元),12月5日交付。
由小史先支付定金1万元,布料完全交付后付清余款。
后小史又与小薛签订了服装买卖合同,约定12月27日交付。
小王由于库存不足,于合同签订后12月17日才开始委托承运人小李运货,结果路上遭遇山洪爆发,该批布料全部毁损。
而小史因为没有原料也无法履行与小薛的服装买卖合同,共计损失3万元。
小林曾经将一批布料暂放在小史处,小史为了能履行与小薛的合同,将此布料拿来进行了应急,制作出成衣,减轻了部分损失,事后小林知道了此事,便向小史主张成衣的所有权。
问题:1.对于小贾继承的祖宅,是否享有所有权?小贾可否出卖此房屋,为什么?2.小贾和小史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3.对于布料的灭失,其损失由谁承担?4.小史可以向小王提出何种赔偿请求?5.承运人小李能否请求承运人小王支付运费,为什么?6.小史用小林的布料加工的成衣,其所有权归谁?【答案】二、案情:张某、赵某、许某、邢某、魏某5人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程。
该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5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均为100万;出资形式均为货币;股东应在章程制定后1个月内缴付所有出资款。
张某、赵某、许、邢某4名股东都按时足额纳了出资款,只有魏某仅缴了一半的款项。
公司成立后,第一取得利润45万元(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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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考主观刑诉案例解析
在2023年的法考中,刑诉法部分的主观案例成为了许多考生的难点。
本文将针对这一主题,结合实际案例,对法考中的刑诉案例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点。
一、案例一:一起涉嫌诈骗案件
李某和王某涉嫌一起诈骗案件,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李某和王某进行了讯问,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在本案中,需要分析公安机关的讯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解析:
1. 公安机关对李某和王某进行了讯问,程序合法。
需要注意的是,讯问时应保障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如不被虐待、充分告知权利等。
同时,讯问时应制作讯问笔录,并由嫌疑人签名确认。
在本案中,讯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2.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方式应合法、客观。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包括李某和王某的陈述、证人证言等。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嫌疑人的辩解和申诉,并进行核实。
在本案中,如果李某和王某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应及时进行核实,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案例二: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张某是某公司的高管,涉嫌贪污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发现张某在职务犯罪前曾涉嫌滥用职权。
检察院依法
对张某进行了讯问,并对其滥用职权的案件进行了调查。
在本案中,需要分析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解析:
1.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张某涉嫌滥用职权,程序合法。
需要注意的是,审查起诉阶段应充分审查侦查阶段的证据和程序是否合法。
在本案中,检察院对张某进行了讯问,程序合法。
2. 检察院应依法保障嫌疑人的权利,如辩护权等。
在本案中,如果张某提出异议或辩护意见,检察院应及时听取并进行核实。
总结:刑诉法部分的主观案例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难点,但是只要认真学习并理解相关知识点,就可以很好地应对。
希望本文的分析和总结能够对考生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