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课本相关时间总结(77条)
【打印版】一级建造师一建_法规_数字、时间、记忆背诵
一级建造师法规中的数字、时间整理大全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3、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应当处以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应当处以50万元以下的赔偿。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标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打印版】一级建造师一建_法规_数字、时间、记忆背诵
一级建造师法规中的数字、时间整理大全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3、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应当处以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应当处以50万元以下的赔偿。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8、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9、安全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标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023年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计算_时间_数字等考点
2023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时间考点归纳时间类:24小时:(1)建设工程、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2)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日:(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3日:(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日:(1)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一、小时类(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三、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小时(2日)(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精华】一建法法规【时间】相关知识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时间归纳0小时◆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24 小时◆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 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 小时◆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决。
2日:◆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3日/个:◆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建造师法规时间记忆的总结
·法规总结时间记忆:1小时: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次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3天: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一定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1次3天回复5天: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换投标保证金;2.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5.商事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5天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6.工程竣工验收后5天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天:1.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3.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应当在7天内立案(不符合受理的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10天:1.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天;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5天: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评标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3分之2。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一级建造师考试对于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格认证考试。
而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之一。
在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时,深入理解《法规》时间考点将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
本文将根据《法规》时间考点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考生全面、深刻地理解相关知识点。
1. 《法规》时间考点概述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作为一个科目,涵盖了许多重要的时间考点。
这些时间考点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修订等内容,对于考生来说是必须要掌握的知识点。
了解这些时间考点的背后含义,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为考试做好准备。
2. 《法规》时间考点详解2.1 《建筑法》颁布时间《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对于规范和引导建筑行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了解《建筑法》的颁布时间,可以帮助考生了解这部法律的历史渊源和背景,从而更好地理解其中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2.2 《城乡规划法》实施时间《城乡规划法》是关乎城乡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一级建造师来说,了解其实施时间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为实际工作和考试做好准备。
2.3 《消防法》修订时间《消防法》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尤为重要。
了解《消防法》的修订时间,可以帮助考生跟上最新的消防法规和标准,为建筑设计和施工提供更加具体的指导和要求。
3.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法规》时间考点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修订等时间节点及其意义。
这些时间考点对于一级建造师考生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法规,为考试和实际工作做好准备。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时,深入理解《法规》时间考点对于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我个人认为,掌握这些时间考点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可以帮助考生在考试中更加游刃有余地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考题,也可以在实际工作中更加规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
一级建筑师法例时间汇总记忆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该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天不超出1小时;特别原由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出3小时,可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整日制用工:一般均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出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出24小时。
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相关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余相关部门报。
2、非整日制用工:均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出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许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许个人发现文物,应该保护现场,立刻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别状况,应该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办理建议。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该在接到缓期动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回复视为赞同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以为有必需暂停施工时,应该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版面办理建议;承包人实行工程师作出的办理建议后,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该在48小时内予以回复;48小时内未回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该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察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可以准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版面缓期要求,但缓期不可以超出48小时;监理人未准时检查,也未提出缓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凭证保全:状况紧迫的,一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凭证保全:一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改正: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码日前。
2、试用期排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排除劳动合同。
一建法规时间记忆表
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部分,时间的记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份时间记忆表,供您参考: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 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为2小时。
2. 安全质量事故:* 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为2小时。
*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非全日制用工:* 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4. 专利权期限:* 创造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5. 注册商标有效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6. 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 留置时间:* 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8. 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 一般不超过3个月。
9.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10. 建设单位开工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11. 在建建筑工程中止施工的报告和核验期限:*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治理工作。
中止施工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2.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课本相关时间总结(77条)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课本相关时间总结(77条)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30日,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P62、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P19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P26-27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P285、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P296、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48小时。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P317、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P32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P369、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P3710、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P381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
一建法规日期汇总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4、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10日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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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课本相关时间总结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30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P62、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P19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P26-27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P285、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P296、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48小时。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P317、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P32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P369、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P3710、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P381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
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也不承担其维修期的保险责任。
P42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P52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也不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废止。
P5314、《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P5415、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P611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需延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延续有效期为5年。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P6217、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P7218、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对于批准注册的,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P7319、《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P73-7420、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P7421、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P75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P852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P852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P86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P8626、《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8727、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P902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P9529、《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P9530、《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P11031、《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外进行记录公告。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
P110四、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2、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P12133、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P12134、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P12135、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P12536、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
P13237、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P14138、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次。
P14739、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P14840、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P1504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P1544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1554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P15644、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P170五、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制度45、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P18446、所谓夜间,是指晚22-06点之间的期间。
P18447、《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P208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48、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有效期为3年。
P21349、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