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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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_施工合同备案

昆山_施工合同备案

标题:昆山施工合同备案指南一、昆山施工合同备案概述昆山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昆山市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施工合同订立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昆山施工合同备案依据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昆建通[20xx]xx号)。

3、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建通[20xx]xx号)。

4、《昆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昆施通[20xx]xx号)。

三、昆山施工合同备案办理条件1、依法设立,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活动范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具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管理要求。

四、昆山施工合同备案办理流程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当将合同送昆山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昆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中标人补正。

3、备案完成后,昆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施工合同备案证明,中标人应当将其作为施工许可证的附件。

五、昆山施工合同备案所需材料1、施工合同原件一份。

2、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

3、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4、投标文件原件一份。

5、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一份。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北京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北京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一、概述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的工作。

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备案条件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三、备案流程1. 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通过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的网上申报。

2. 合同当事人需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合同备案表。

3. 合同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b.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c.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d.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e.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4. 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备案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合同备案证明。

5. 合同当事人凭合同备案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合同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一致。

2. 合同备案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3. 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合同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一、背景及意义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前,将合同相关信息提交给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这一制度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流程1. 网上申报首先,承包人需要登录天津市政务服务网(/)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

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 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1)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建设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4)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提供单项备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其他相关材料。

3. 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三、注意事项1. 备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2. 备案地点: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

但备案有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工程进展。

4. 合同当事人应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合同内容负责。

5. 如有合同重大变更,发包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送备案机构。

四、结语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

建设工程合同如何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如何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如何备案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仅有合同的签订并不足以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和双方权益的保护,合同的备案工作同样不可忽视。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如何进行备案的范本,帮助相关方了解并掌握合同备案的流程和重要性。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简单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提交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存档的过程。

这一过程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来具体了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流程:1. 准备材料:在进行合同备案之前,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备案材料。

这些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原件、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

在一些地区,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电子备案,这大大提高了备案的效率。

3. 审核过程:行政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双方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

4. 完成备案:一旦审核通过,合同即被正式备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获得备案证明或备案编号,这是后续施工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5. 公示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将备案信息进行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和公众查询。

为什么要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法律要求: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必须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 风险防范:备案是对合同内容的一种审查,可以避免合同中出现违法条款,减少因合同问题引发的纠纷。

- 信息透明:备案使得合同信息公开透明,有利于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 权益保障:备案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确保项目合规性的关键步骤,它不仅是一项法律义务,更是对合同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建筑工程合同在建委备案

建筑工程合同在建委备案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合同在建委备案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主体和时间备案主体为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

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建委(或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备案时间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备案材料1. 施工合同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

合同应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并加盖双方公章。

2.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确认书。

如果工程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工程是直接发包,需提供直接发包确认书。

3. 双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如有特殊要求,还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材料。

8. 其他相关文件。

如担保合同、保函、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三、备案流程1. 双方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整理好相关备案材料,准备齐全。

2. 施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建委(或住建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3. 建委(或住建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4. 备案材料审查通过后,建委(或住建部门)为合同备案编号,并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5. 建委(或住建部门)将备案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合同备案完成。

四、注意事项1. 备案材料需按照要求准备,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 备案时间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3. 合同备案后,如合同内容发生变更,需及时到建委(或住建部门)办理合同变更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予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予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将合同相关信息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备案的目的在于保障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也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

那么,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一、准备工作1. 合同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后,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2. 收集合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等。

3. 业主方需提供投资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项目资金缴纳证明等。

4. 如果是招标工程,还需提供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非招标工程则需提交工程预算书,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

二、网上申报1. 承包人登录所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2. 根据合同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3. 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合同备案表,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三、办理备案手续1. 合同当事人携带打印出的合同备案表及所需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合同备案表上加盖公章,并退还当事人。

3. 合同备案完成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合同备案表,以备后续使用。

四、注意事项1.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2. 合同备案只需提交复印件,原件需自行保留。

3. 合同当事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得隐瞒、谎报。

4. 如有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当事人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

总之,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保障合同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的重要环节。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合同备案义务,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还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备案材料和流程,确保合同备案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一、网上备案程序(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

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

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C 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

如:2014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 2014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 20141111 01 A01 C01。

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江苏南通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江苏南通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江苏省南通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如下:一、备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令)和《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南通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工作实行网上申报。

二、备案范围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环节,均需进行合同备案。

三、备案材料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2. 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原件);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4. 工程竣工报告(原件);5.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6.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7. 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8. 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 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10. 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1.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交,原件);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件);13. 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备案流程1. 登录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系统;2. 在系统中填报工程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3. 提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4. 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生效;5. 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发送通知,申请人根据提示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6. 备案生效后,申请人可在系统中查询备案进度和结果。

五、备案时间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备案意义南通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河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河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备案资料准备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一份原件,需填写完整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原件,需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3.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 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备案流程1. 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局官方网站,申请账号密码。

2. 在线填写备案资料,上传相关文件。

3. 申报审核:提交的备案资料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 初审通过:审核通过后,需携带备案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

5. 审核通过:现场复审通过后,将在网站上公示企业信息。

三、注意事项1. 确保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备案过程中需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 施工合同备案并非施工许可,施工前还需按照相关法规办理施工许可证。

4. 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及时办理合同变更备案。

5. 施工合同备案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重新备案。

四、结语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的了解,有助于顺利完成备案工作,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建委施工合同备案式

建委施工合同备案式

建委施工合同备案式一、备案前准备1. 确认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确保甲方为建设单位,乙方为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建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不得含有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3. 准备合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双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网上申报1. 登录当地建筑工程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2. 根据合同类型(如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等)和备案类别(如新建、改建、扩建等)进行选择。

3. 填写合同备案表,上传合同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提交备案申请。

三、办理备案手续1. 合同当事人携带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2. 备案机构对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合同备案证明。

3. 合同备案证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备案后的管理1. 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备案特殊情况处理1. 合同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向原备案机构提出合同变更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建设单位应向原备案机构提出合同解除或终止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的,应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律责任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办理合同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指南

省管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核准、施工(监理、分包)合同备案指南一、受理范围在本省区域内省直管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二、办理条件房屋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已经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cic。

com)“办事指南”中下载“合同备案”或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领取备案表格,如实填写或打印,并按要求备齐各项附件材料;第二步: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提交备案表及其附件材料:A:如提交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则办理备案相关手续;B: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备案条件,告之并返回提交单位,要求补正后重新提交备案;第三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及《定额与造价》杂志上公布相关合同备案信息。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地点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

(厅综合楼三楼省质监总站,电话:82213297)六、提交材料(一)、农民工工资核准:1、《长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查表》(一式四份);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核验原件);4、中标人的商务标书(核准后退回);5、规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规费包括:劳保基金、新型墙体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二)、施工合同备案: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2、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3、施工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4、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复印件,核验原件);5、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原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协议(复印件);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一式三份);7、按投标文件提供施工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8、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9、项目的立项批文(复印件,验原件);10、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复印件);11、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一、概述上海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上海市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的行为。

施工合同备案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备案条件1. 承包商须具备与施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 施工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相关规定。

三、备案材料1. 施工合同正本。

2. 承包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发包方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4.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5. 施工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备案流程1. 合同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当及时向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 备案申请人应当向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凭证;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备案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者不予备案的理由。

4. 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备案施工合同实行年度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情况。

5. 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的,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反本办法规定,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由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总结上海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热门城市:马鞍山律师常德律师湖北律师宿州律师嘉峪关律师榆林律师滨州律师宝鸡律师海口律师一般来说,涉及到建筑工程施工的一般都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涉及到的资金比较多,涉及到的人员也比较多,工期也比较长,而在交易之前,双方也会签订合同。

而该合同一般都是需要进行备案的。

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备案的操作流程。

施工合同备案旨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合同纠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包括备案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

一、施工合同备案流程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质量标准、造价、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2. 书面合同订立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将备案信息录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原备案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注销备案。

二、施工合同备案所需材料1. 书面合同:合同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2. 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注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

3.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复印件一份。

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一份。

5. 合同备案申请表:填写合同备案的基本信息,原件一份。

6. 合同当事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7. 业主投资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项目资金缴纳证明等,复印件一份。

8.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项目特点和当地政策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三、施工合同备案注意事项1. 合同备案时间:书面合同订立后7日内,逾期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标准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标准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标准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

1.3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应遵循真实、合法、完整、准确的原则。

二、备案材料2.1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合同正本、副本各一份;(2)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等有效证件;(3)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合同双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2.2 材料要求:(1)材料应真实、合法、完整、准确;(2)材料应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3)材料应采用A4纸打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4)材料应加盖合同双方公章;(5)材料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顺序排列。

三、备案程序3.1 监理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3.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3.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查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备案,并向监理单位出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证明》。

3.4 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证明》提交给施工单位,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四、监督管理4.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2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4.3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及其相关材料,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五、法律责任5.1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2)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3)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成都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成都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成都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成都市从事建筑工程的各方当事人,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备案的行为。

一、备案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主体
备案主体包括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参与合同备案工作,确保备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包括建筑工程合同正本、副本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身份证件等。

其中,建筑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工程价款等内容。

四、备案程序
备案程序包括网上申报、现场提交材料、审核备案等环节。

合同当事人应当首先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五、备案时间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六、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成都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建筑工程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合同备案义务,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签订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将合同文本提交给相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

合同备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定义、法律依据、备案材料、备案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定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签订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将合同文本提交给相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

备案的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5.《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6.《湖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三、备案材料1.施工合同正式文本副本一式五份;2.监理合同正式文本副本一式五份;3.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6.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备案流程1.签订合同: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合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2.准备备案材料:根据备案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单位资质证书等。

3.提交备案申请:将备案材料提交至相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

4.备案审查:备案机关对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及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5.备案结果公示:备案机关将对备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及表格(多场合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及表格(多场合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及表格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概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由其进行审核并登记备案的行为。

根据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必须进行备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施工质量。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1.合同签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标准等。

2.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将合同文本提交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等。

3.备案登记:审查合格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备案登记,颁发《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4.合同公示: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合同备案登记证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格1.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建设单位填写,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标准等信息。

2.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包括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等审查意见。

3.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登记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包括合同备案编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等信息。

4.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公示表:建设单位填写,包括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编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等信息。

四、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注意事项1.合同备案应在施工前完成,否则将影响施工许可的办理。

2.合同备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弄虚作假。

3.合同备案后,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施工质量。

5.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合法、合规。

五、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合同备案手续,确保施工质量,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上海的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准备备案材料,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备案申请表等文件。

2. 申请备案:将备案材料递交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

3. 审核备案:备案单位会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备案单位会发放备案通知书。

4. 缴纳手续费: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备案单位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备案手续费。

5. 取得备案证书:凭备案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备案单位可以到备案单位指定的地点领取备案证书,该证书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备案流程可能因具体的工程类型、规模和备案单位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咨询备案单位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备案要求和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大致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备案材料:施工单位需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申请材料。

备案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2. 审核备案材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齐全等。

3. 交纳备案费用: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需按照规定交纳备案费用。

4. 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单位持备案审核通过函、建筑工程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手续包括提交备案材料、填写备案表格、签字盖章等。

5. 领取备案证书:完成备案手续后,施工单位可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领取建筑工程合同备案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具体备案流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有所调整和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了解最新的备案流程并按照要求办理。

江苏_施工合同备案

江苏_施工合同备案

江苏省施工合同备案指南一、施工合同备案概述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行的一种网上备案方式,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

施工合同备案适用于所有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二、施工合同备案主体1. 发包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承包人: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三、施工合同备案流程1. 备案准备: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事先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法人资格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 签订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平台上选择相应的合同模板,在线签订施工合同。

3. 备案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当在平台上提交施工合同备案申请,并上传合同及相关资料扫描件。

4. 系统审核: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施工合同备案生效。

5. 现场核验:备案生效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携带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验。

四、施工合同备案资料1. 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2.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人资格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 施工合同扫描件。

4.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施工合同备案注意事项1. 施工合同备案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2. 施工合同备案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妥善保管施工合同备案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4. 施工合同备案的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六、施工合同备案的变更和解除1. 施工合同备案的变更: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变更发生后及时在平台上提交变更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2. 施工合同备案的解除: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解除发生后及时在平台上提交解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七、违规处理1.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合同备案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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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核准、施工(监理、分包)合同备案指南
一、受理范围
在本省区域内省直管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

二、办理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已经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办事指南”中下载“合同备案”或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领取备案表格,如实填写或打印,并按要求备齐各项附件材料;
第二步: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提交备案表及其附件材料:
A:如提交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则办理备案相关手续;
B: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备案条件,告之并返回提交单位,要求补正后重新提交备案;
第三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及《定额与造价》杂志上公布相关合同备案信息。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地点
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

(厅综合楼三楼省质监总站,电话:82213297)
六、提交材料
(一)、农民工工资核准:
1、《长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查表》(一式四份);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核验原件);
4、中标人的商务标书(核准后退回);
5、规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规费包括:劳保基金、新型墙体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
(二)、施工合同备案: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2、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3、施工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
4、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复印件,核验原件);
5、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原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协议(复印件);
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一式三份);
7、按投标文件提供施工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9、项目的立项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10、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复印件);
11、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

(三)、监理合同备案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2、监理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3、监理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
4、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按投标文件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名单(原件),并提供总监及专业监理人员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6、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

(四)、分包合同备案
1、分包合同备案表(三份);
2、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4、分包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执业或上岗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
5、分包合同草签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提供人公章。

七、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5号)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号)
(六)《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 77号公告)
(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
(九)《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办[2005]261号) (十)《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
(十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十二)《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湘建价[2006]451号)
《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湘建价[2007]40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十三)《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厅局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
(十四)《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
八、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四)款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合同备案是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九、重要提示
(一)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和施工合同中不得出现的内容,请依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签订,合同中禁用的条款如下:
1、优质工程奖、罚不对等。

禁用工程质量达到省优、市优、芙蓉奖、鲁班奖不奖不罚,达不到省优、市优、芙蓉奖、鲁班奖等奖励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处理条款。

(省建设厅湘建办[2005]261号)
2、规费(不可竞争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标准不按规定支付的,禁用设置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费(不可竞争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或设立暂缓条款。

(省建设厅湘建办[2005]261号、湘建价[2007]403号、湘建建[2010]111号)
3、工资标准低于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

4、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合同设置带资、垫资条款。

禁止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合同设置带资、垫资条款,或建设单位一时资金不能到位,承包人负责筹措资金条款。

(省建设厅湘建办(2005)261号)
5、要求承包人在发包方没有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不得停工,以及在此情况下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2005)261号)
6、采用不平等条款转移风险。

合同价包括所有风险费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风险内容,强行采用包干价,如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等,遇变化时均不调整,但没有给定具体的风险费用或风险费率的,没有约定土建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变化超过±3%,安装、装修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变化超过±5%,对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参省建设厅湘建价(2008)2号)
7、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继续使用定额计价法,不执行消耗量标准的。

(省建设厅湘建价(2007)236号)
8、不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330号)
9、合同条款没有约定工程结算审查完毕时间的。

(省政府令192号)
10、合同没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比例和时间,又不提供担保的。

(省建设厅湘建建(2007)423号)
11、劳保基金不按规定计取的。

12、工期设置明显不合理,又无赶工措施费的。

13、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责任要承包人承担的(省建设厅湘建价(2007)236号)
14、法律、法规禁用的其他合同条款。

(二)合同备案系告知性备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备案机关事后发现或通过举报投诉发现合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权责令改正。

(三)备案后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应在签订补充合同后 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变更、工程停建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在变更后 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其变更原因的报告书。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以经备案机构备案的合同为准。

附件一:长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
附件二:省管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表
附件三:省管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备案表
附件四:省管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备案表
附件五: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
附件一:
省管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
建设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编号
注:本表一式四份。

附件二:
省管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表
编号:
附件三:
省管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备案表
省管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备案表
编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建设单位(盖章)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全文明费”。

3、本表作为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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