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公益诉讼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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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发言稿范文

公益诉讼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就公益诉讼这一重要议题发表我的看法。

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兴的司法手段,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此,我将结合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谈谈我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一项权利,旨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

在我国,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益诉讼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

公益诉讼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滥用职权、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在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可以促使企业依法排放污染物,保护生态环境。

二、公益诉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可以解决一些涉及众多当事人利益的纠纷,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

通过公益诉讼,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整体生活质量。

三、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可以促使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

同时,公益诉讼还能警示他人,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其次,我们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明确公益诉讼的范围。

公益诉讼应聚焦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避免滥用公益诉讼权利。

二、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

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公益诉讼人才,提高公益诉讼的质量。

三、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的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确保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公益诉讼宣传。

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激发公众参与公益诉讼的热情。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公益诉讼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们要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立法,完善公益诉讼法律体系。

明确公益诉讼的范围、程序、责任等,为公益诉讼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强化公益诉讼审判力量。

提高公益诉讼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的公正审理。

公益诉讼发展历程梳理

公益诉讼发展历程梳理

公益诉讼发展历程梳理一、公益诉讼的起源和发展公益诉讼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后期的美国。

当时,一些社会问题例如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受损等引发了公众的关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民间组织和公民开始利用法律手段提起诉讼,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这被称为公益诉讼的雏形。

二、公益诉讼在国际上的发展20世纪上半叶,一些国际组织开始注意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并在其领域内推动公益诉讼的发展。

例如,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倡导使用公益诉讼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

与此同时,一些国家也开始将公益诉讼纳入其法律制度中,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益诉讼在中国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中国开始逐步引入公益诉讼制度。

首先,198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首次提出了公益诉讼的概念,并规定了环保组织和公民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此后,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公益诉讼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四、公益诉讼的实践和成果自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中国的公益诉讼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通过公益诉讼,一些公民和民间组织成功维护了环境权益、消费者权益等。

此外,公益诉讼也起到了促进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作用,引导企业和公民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等领域。

五、公益诉讼面临的挑战和展望尽管公益诉讼在中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包括法律制度和程序方面的不完善,以及公益诉讼意识和能力的提升等。

未来,中国应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并推动公众参与公益诉讼的能力提升,以推动公益诉讼的发展和进步。

浅析域外行政公益诉讼的经验与启示

浅析域外行政公益诉讼的经验与启示
6月 , 在 Al c i n d o r 一案 中,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在 最 后 的 判 决 中 明确 了因 违 反 行 政 决 定 而 提 起 越 权 之 诉 的
重 要组 成 部分 , 它 是 受 到古 罗 马 的公 益 诉 讼 制 度 的 影响 , 并结 合本 国的 具 体 国情 而逐 步 发 展 和 完 善 起 来 的。在 大 陆法 系 国家 , 通 过 制定 法 或 判 例 法 的形 式, 将 原告 资 格赋 予一 定 的 团体 或 组织 , 这种 做法 可 以使 传统 的程 序 法 在使 用 上 更 加 简 便 和 灵 活 , 且 更 有利 于 不确 定多 数人 的利 益 。
第 l 8卷
第 5期
阿 广播 电j i 匣 , 天 雩 雩旅
J o u r n a l o f He b e i Ra d i o & TV Un i v e r s i t y
V o1 .1 8 No . 5 oc t . 25, 2 0 1 3
2 0 1 3年 1 O月 2 5日
1 . 法 国行 政 公 益 诉 讼 的 经 验
受 案范 围 , 即 只要 行 政 行 为侵 犯 了 申诉 人 的利 益 , 申诉 人 就 可 以提 起 越 权 之 诉 , 且 申 诉 人 的 具 体 权 利 是否 受 到 侵 害 不 作 为 提 起 越 权 之 诉 的 必 要 条 件。 l 3 总之 , 法 国的越 权 之诉 制 度 对 于 纠 正 违 法 行
浅 析 域 外 行 政 公 益诉 讼 的 经 验 与 启示
张 鹏
( 河北 广播电视大学 , 河 北 石家庄 0 5 0 0 7 1 )
摘 要 :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已经 成 为 大 多 数 国家 行 政 法 律 制度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同 时 行 政 公 益诉 讼 制 度 的 立 法 与 司法 实践 水平 也 已经 成 为 衡 量 国 家 行 政 法 治 水 平 的 重 要 指 标 。 然 而 , 我 国在行政 公益诉 讼 的立法和 司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基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分析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基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分析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基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分析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环境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律手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从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角度,深入分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以期为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文章首先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特点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概述,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接着,文章将深入探讨行政权与司法权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互动关系,分析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在行政权与司法权配置、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借鉴国内外环境公益诉讼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和具体路径。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认识,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构建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文的研究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对于推动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的协调发展、促进法治国家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与现状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开始逐步发展,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环境公益诉讼在维护环境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初期,环境公益诉讼主要依赖于行政手段,政府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在这一阶段,司法机关对环境公益的介入相对较少。

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司法权逐渐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诉讼主体、举证责任等问题,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引。

近年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2024年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范文

《2024年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范文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保护公共利益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在比较法的视野下,各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着差异和相似之处,本篇文章将结合我国现行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情况,从制度建设、制度发展及改革创新等角度展开讨论,以更好地理解并建构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二、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一)国外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况在比较法视野下,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定义和实施方式各不相同。

以美国为例,其公益诉讼主要依赖于私人检察官制度,而欧洲大陆则更多依赖公共检察官的参与。

这些国家在保护环境、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有着较为成熟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二)国外民事公益诉讼的启示从比较法视野来看,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在保障公共利益、保护社会秩序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外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实践经验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如重视政府、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一)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现状我国在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例如,《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和程序等。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提起主体范围过窄、认定公共利益标准不明确等。

(二)我国民事公益诉讼面临的问题及挑战随着社会公众对公共利益关注度的提高,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社会组织的参与度不够以及审判资源有限等问题,使得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挑战。

同时,由于司法制度的局限性,往往无法全面覆盖所有类型的公共利益侵害行为。

四、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与完善(一)拓宽提起主体范围,提高公众参与度为提高公众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参与度,我们应拓宽提起主体范围,包括赋予更多非政府组织、个人等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意义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意义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意义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稳定与公正:公益诉讼是一种公共利益的维护机制,能够有效保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通过公益诉讼,能够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2. 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主要是针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

通过公益诉讼,能够强化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3. 制度完善和法治建设:公益诉讼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

通过公益诉讼,能够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部门和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4. 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公益诉讼能够鼓励公众参与法律事务,增加民众对社会治理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通过公益诉讼,能够促进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普及,提高公众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能力,增加社会的公众监督机制。

总的来说,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意义就在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公正、保护资源和环境、完善制度和法治、增强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从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_案谈美国公民公益诉讼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从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_案谈美国公民公益诉讼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收稿日期:2009-03-10作者简介:梁睿(1982-),男,山东青岛人,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博士研究生,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环境法。

从 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 案谈美国公民公益诉讼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梁 睿(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摘要:2007年4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 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 案的终审判决,体现了公民诉讼制度的立法本意。

该案进一步明确了公民诉讼的性质,肯定了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或公民为适格的原告,降低了原告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明负担,淡化了因果关系要求。

借鉴美国制度,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相关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权利,是我国有效治理污染的唯一途径。

关键词:公民诉讼;环保公益诉讼; 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总署 案中图分类号:DF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8003(2009)03-0125-04Subject :From the Massachusetts v.EPA Case on Citizen Public Interest Suit System in the US A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 Author &unit :LIANG Rui (Law &Politics School,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Qingdao Shandong 266100,China)Abstract :April 2007,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makes final judgmen t on the Massachusetts v.E PA case.The judgmen t reflects the true legislative inten t of citizen suits system.The case further clarified the nature of citizen suits proceedings,affirmed the local governmen t and non-govern mental organizations or citizens of the plaintiff for the fitness,reduced the burden to prove the damage facts to the plaintiffs,and diluted the requiremen ts of a causal relationship.From the Uni ted States system,the only way to efficien tly deal wi th polluti on i n China is to es tablish public in teres t suits system,and give the relevant organs,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ci tizen s the right to sue environmen tal public interest suits.Key words :citizen suits;envi ron mental p ublic interest sui t;Massachusetts v.E PA公民诉讼(Citizen Suits)制度是一项美国特有的环保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对权益保护的关注,公益诉讼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深入了解公益诉讼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与分析,希望为它的发展提供有益建议。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公益诉讼在我国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首先,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不高,很多人对其了解甚少。

其次,公益诉讼存在着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和执行力的问题,导致很多诉讼无法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公益诉讼持谨慎态度,缺乏支持和配合。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积极的因素。

一些NGO组织、律师
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活动,为公益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也逐渐意识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开始参与其中并提供支持。

为了促进公益诉讼的发展,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首先,应加强公众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其次,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益诉讼的执行力和效果。

另外,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的公益诉讼体系。

总的来说,公益诉讼在我国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和挑战。

希望我们的调研报告能够引起更
多人的关注,推动公益诉讼事业向着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公益诉讼听课心得体会

公益诉讼听课心得体会

公益诉讼听课心得体会公益诉讼是指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或第三者利益而进行的起诉活动。

近年来,我国公益诉讼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公正、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环境生态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关于公益诉讼的专题讲座,获益匪浅,深刻领悟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和意义。

首先,公益诉讼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动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这些问题不仅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也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威胁。

而通过公益诉讼来保护环境和生态,可以迫使企业和个人对其行为负责,达到依法保护公众利益的目的。

此外,公益诉讼还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纠纷,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公益诉讼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手段。

在公益诉讼中,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法治的原则得以坚守。

通过向法庭提起公益诉讼,不仅可以追求具体的司法结果,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促进法治观念的树立,增强人民的法治意识。

同时,公益诉讼也可以推动法律的不断完善和进步,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再次,公益诉讼是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方式。

在现代社会,弱势群体往往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境和压力,需要社会的关怀和保护。

通过公益诉讼,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救助,使他们获得更多的权益和保障。

同时,公益诉讼还可以扩大公众对弱势群体问题的关注,推动社会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支持,实现社会公正和人的全面发展。

最后,公益诉讼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公益诉讼的力量源于人民群众的同心协力。

只有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活动,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才能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进步。

同时,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律师等社会组织也应当积极参与公益诉讼,以自身的力量和资源支持公益诉讼事业的发展,在保护群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益诉讼是促进社会公正、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和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手段。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概述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概述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概述发表时间:2019-08-13T16:29:12.583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06期作者:周厚壮[导读]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破坏的一种制度,在国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国内则得到学术界与司法界的高度关注。

聊城大学法学院摘要:中国现今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再发生反映了现有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并不能有效、妥善地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传统环境保护方式己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们必须创设一种新的制度来更好的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在公众的参与作为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的根本出路己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和实践的大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运而生。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破坏的一种制度,在国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国内则得到学术界与司法界的高度关注。

国内一些地方法院近年在这方面的司法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关键词: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环境权一:环境公益诉讼(一)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环境公益诉讼,又称环境民众诉讼,是指“任何人”(包括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为保护环境公益,当其认为环境受到直接与间接的损害或有损害之虞时,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或社会公众以环境行为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停止正在或可能发生的环境损害行为,并赔偿已经造成的环境损害的诉讼制度。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主要是诉讼目的具有特殊性、起诉主体广泛性和扩展性、诉讼理由的前置性和诉讼裁判效力范围的扩张性(三)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主要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两种。

二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经验与启示(一)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外的发展比较迅速,尤其是在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先确立并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与借鉴1、美国的环境公民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在美国被称为“环境公民诉讼”(Environmental Citizen Suit)或“环境公共诉讼”(Environmental Public Law Litigation),是指公民可依法对违法排污行为或联邦环保局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总结经验

公益诉讼总结经验

公益诉讼总结经验引言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民事诉讼活动。

在我国,公益诉讼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总结我参与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旨在为未来从事公益诉讼的人士提供一些参考。

背景在这起公益诉讼中,我代表一家非营利组织起诉了一家公司,指控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这起案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大量证据和专业知识。

在审理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案件概述该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位于一个生态脆弱的区域。

根据调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一种有害化学物质,并未有效采取防治措施,导致该物质泄漏并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在此基础上,我方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提起了公益诉讼。

取证难点在该案件中,我们遇到了一些取证难点。

首先,由于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化学物质属于专利保护,我们无法直接获取其成分和特性,这给我们提供了一定的困扰。

其次,在取证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获取相关部门的监管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证据,但是这些证据并不容易获取。

针对这些困难,我们积极寻找专业人士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最终成功获得了足够的证据支持我们的指控。

法律依据和争点在诉讼过程中,我们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对被告进行指控,并主要争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化学物质的有害性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被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有污染物泄漏的事实;3.被告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防治措施。

我们的策略是通过证据和专业见解来支持我们的指控,并向法院说明被告的行为对公众利益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以争取得到满意的判决结果。

庭审经验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发现以下几点经验可以对公益诉讼案件的胜诉起到积极作用:1.理清证据链:确保所有的证据都可以完整地组合起来,形成一个连贯的证据链条,以支持我们的指控。

公益诉讼4+11领域

公益诉讼4+11领域

公益诉讼4+11领域一、引言在我国,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制度,旨在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本文将探讨公益诉讼在4+11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并对我国公益诉讼的现状、挑战及对策进行分析。

二、公益诉讼的定义与意义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针对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益诉讼的意义在于弥补私益诉讼的不足,强化对公共利益的保障,提高司法救济的公平性和效率。

三、4+11领域概述4+11领域,即生态环境、消费者权益、社会保障、知识产权四个重点领域,以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土地资源、金融证券、互联网金融、文化遗产、教育、电子商务、公益慈善等十个重点领域。

在这些领域,公益诉讼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我国公益诉讼的现状与挑战1.现状:近年来,我国公益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的领域逐渐拓宽,原告主体多元化,法院审理程序日益完善。

公益诉讼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如腾格里沙漠污染案、诉苹果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等。

2.挑战:尽管公益诉讼取得了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如诉讼原告资格认定困难、证据收集不易、司法鉴定费用高昂、法官专业素质不足等。

五、推动公益诉讼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完善立法:明确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认定标准,降低起诉门槛;加大对公益诉讼的财政支持力度,如诉讼费用减免、奖惩制度等。

2.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加强法官队伍对公益诉讼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公益诉讼审理水平。

3.优化证据收集机制:建立健全证据收集、鉴定的绿色通道,降低诉讼成本。

4.建立多元化诉讼机制:鼓励和解、调解等方式在公益诉讼中的应用,提高诉讼效率。

5.强化执行力度:加大对公益诉讼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六、结论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在4+11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国外消费公益诉讼的规范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消费公益诉讼的规范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消费公益诉讼的规范对我国的启示作者:王海蕴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01期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确立了国内公益诉讼。

而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的修改以来,已成为消费维权的重要替补手段。

在公共利益保护的迫切要求下,其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也成为解决“公地悲剧”的诉讼方式之一。

本文通过对国外消费公益诉讼请求权的相关规定的研究,探讨其对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和完善的启示。

公益诉讼在中国的演变和发展是完善多元多层次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显著的标志。

关键词:消费公益诉讼;诉讼请求权;消费公益诉讼主体;损害赔偿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2-0226-01作者简介:王海蕴(1987-),男,辽宁本溪人,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消费公益诉讼是以维护众多消费者公共利益为目的,由法令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针对损害或者可能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法经营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1]。

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消费者相对分散或者权利主体的缺位而很难得到保护,进而无法实现社会利益的有效保护。

也是基于这样,经过对海外相关消费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简单地整理与梳理,以此寻找我国相关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启示。

一、国外消费公益诉讼对诉讼主体的相关规定公益诉讼制度最早可追溯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的诉讼分类就有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一项,学界也普遍认为公益诉讼起源自古罗马。

纵观海外公益诉讼的历史发展,人们意识到“法令必需想办法给没有利害关系或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找到一个位置,以便防止政府内部的不法行为”[2]。

在《日本消费者合同法》中,规定了消费团体提起诉讼的制度。

消费者组织根据日本有关的法律的规定,可以提起要求经营者停止侵害行为的诉讼请求,但不能提起有关损害赔偿的请求。

例如:经营者或广告主进行虚假宣传、在格式条框中增加自己的免责条款或者增加消费者的义务等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不论其是否实际造成实害效果,符合法定资格的消费者组织均可向法院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要求侵害者者停止侵害。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和思考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和思考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和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私益保护受到高度重视,而与之相对的公共利益却存在受到侵害而无从救济的现象。

《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人权保障。

白皮书单列“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章节,并指出中国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强调中国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切实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

建立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不断的实验、失败和创新中发展,需要不断的尝试。

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司法状况由于立法的缺乏和滞后,我国环境公益的现状是先有司法后有立法。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从原告的角度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四类,分别为环保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环保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1.由环保行政机关提起从实践看,作为行政主体的环保机关并不是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

环保机关主要通过行使行政权来维护生态环境,处罚侵害环境公益的行为。

案情简介:该案件始于2009年9月,位于昆明市的三农农牧公司和羊甫联合在还没有建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就允许农民进入生猪养殖小区,生猪养殖产生的废水直接进入地下水系统,导致了龙潭水质恶化,周围数公里黑臭,牲畜不能饮用。

事故发生后,官渡区环保局下令停止养殖,做出罚款50万元的决定。

但被告却不理会环保局的处罚,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继续生猪养殖,直至三月初生猪养殖废水泄漏事故再次发生,导致大龙潭氨氨等严重超标。

2010年8月,昆明市环保局提起公益诉讼,请求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污染治理费417.21万元,以及事故专项应急监测费和治理成本评估费15.5万余元。

昆明市中院认为,环保局为保护该市生态、生活环境,追究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挽回环境侵权行为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代表国家向两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该案是自2008年底昆明市中院环保审判庭挂牌以来首例由环保行政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突破了传统诉讼中“直接利害关系人”的限制,认可了环保行政机关的环境公益诉讼资格,扩大了公益诉讼原告范围。

浅议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拓展

浅议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拓展

公益诉讼GONG Yl SU SONG浅议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乃外领域的拓展◎潘峰李国忠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一次在省级人大立法层面明确检察机关除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重点领域外,可以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电信互联网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当前,就如何贯彻推进“等”外领域拓展,如何做实并巩固拓展成果,成为湖北检察人亟待思考的时代命题。

一、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等内等与,等外等”之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

此项规定中,“等”字的等内与等外之争由来久矣。

一种观点认为,等字系穷尽式列举,法条条文明文规定的情形之外没有授权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即“等内等”;另一种观点认为,等字理解为检察机关对于法律规定四种领域之外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也有监督的现实必要,即“等外等”。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行政公益诉讼不应仅限于四大领域,但边界和方向需要慎重把握,不能盲目扩张范围。

二、拓展'等”外领域的现实意义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拓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方面,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使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制度抱有更多期待;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也呼唤更多检察担当来守护美好生活。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保护舌尖上的安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

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嬗变与借鉴

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嬗变与借鉴

之 于 法 院 大 门 之 外 .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在 于 原 告 起 诉
资 格 的 限 制 。 以说 。 告 资 格 的 限 制 已 经 成 为 我 国 建 可 原 立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的 瓶 颈 。 此 .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的 因 对 原 告 资 格 进 行 探 讨 .就 成 为 研 究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的 个 不 可 回 避 的 现 实 问 题 。 际 上 . 政 公 益 诉 讼 原 告 实 行
都 攸 关 公 共 利 益 . 此 . 何 人 在 任 何 时 候 都 可 以 对 行 因 任 政 机 关 的 行 为 提 起 诉 讼 。 于 诉 讼 是 否 在 理 , 没 有 依 至 有 据 . 是 影 响 和 决 定 诉 讼 结 果 的 因 素 。 不 影 响 其 诉 权 那 并 的 享 有 。 此 . 提 起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的 主 体 进 行 任 何 限 因 对 制 看 起 来 都 背 离 维 护 公 共 利 益 的 目 的 。 一 方 面 , 告 另 原
“ 有 原 告 就 没 有 法 官 ” 古 罗 马 的 这 一 法 谚 非 常 没 形 象 地说 明 了原告 在 整 个 诉讼 过 程 中的 重要 地 位 。 特 别 是 在 英 美 法 系 国 家 .享 有 原 告 资 格 即 被 认 为 享 有 了 被 诉 行 政 行 为 的诉 权 .诉 权 的 核 心 问 题 就 是 原 告 资 格 的 确 认 。1r1 我 国 。 量 的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案 件 被 拒 C(2 在 , 36 大

定 的 条 件 . 要 受 到 这 样 或 那 样 的 限 制 。2p6 据 即 [(1根 ]2 )
《 莱克 法律 大词 典 》 解 释 , 告 资格 , 称之 为起 诉 布 的 原 又 资 格 (tn ig t u ) 是 指 某 人 在 司 法 性 争 端 中 所 享 sa dn o s e . 有 的 将 该 争 端 诉 诸 司 法 程 序 的 足 够 的 利 益 .其 中 心 课 题 是 确 定 司 法 争 端 对 起 诉 人 的 影 响 是 否 充 分 .从 而 使 起 诉 人 成 为 本 案 诉 讼 的 正 当 原 告 根 据 布 莱 克 的 定 义 。 告 资 格 主 要 包 括 两 个 方 面 的 限制 : 是 属 于 司 法 原 一 性 争 端 的 范 畴 :二 是 该 司 法 性 争 端 对 起 诉 人 的 影 响 是

环境公益诉讼案例读后感

环境公益诉讼案例读后感

环境公益诉讼案例读后感最近看了一些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那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也让我心里五味杂陈。

就先说那个关于河流污染的案子吧。

有企业偷偷地把污水往河里排,那河水本来清澈得像镜子一样,能看到小鱼在水草间穿梭,结果被污染得黑乎乎、臭烘烘的,像被恶魔施了魔法。

当地的居民可惨了,本来靠着这条河洗衣洗菜,还有些人靠打鱼为生呢。

这时候,环保组织站了出来,提起了公益诉讼。

我就想啊,这环保组织可真是“正义的使者”。

他们要跟那些大企业打官司,肯定不容易。

大企业有钱有势,说不定还请了一堆厉害的律师。

可是环保组织呢,靠着对环境的热爱和一股正义感,就这么冲上去了。

在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中,我发现证据的收集特别难。

你想啊,那些企业排污水的时候,肯定不会大张旗鼓地让你拍个正着。

但是环保组织的人就像侦探一样,一点点找线索,找水样检测,找附近居民做证人。

这让我特别佩服他们的毅力。

法院判决企业要治理污染,还要赔偿损失,这可真是大快人心。

这就像是给那些破坏环境的企业一个响亮的耳光,告诉他们:“这地球可不是你家的垃圾场!”还有一个案例是关于森林被乱砍滥伐的。

那些树木就像大地的守护者,默默地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给小动物们提供家园。

可是有些人为了眼前的利益,就把它们砍得七零八落。

这时候,公益诉讼就像一场拯救森林的保卫战。

不过这个案子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就是对于森林破坏后的恢复措施,在判决里虽然有规定,但是执行起来却有点难。

就像你给一个调皮的孩子规定了要把弄乱的房间收拾好,但是他总是拖拖拉拉,找各种借口。

那些企业也是,虽然被判了要重新种树,但是种的树能不能活,种的数量够不够,好像都缺乏有效的监督。

这些案例让我觉得,环境公益诉讼虽然是保护环境的有力武器,但就像一把宝剑,还需要不断磨砺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一方面,我们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有这么个保护环境的好办法,让大家都能参与到监督环境的行动中来。

另一方面,政府、法院和社会各界得齐心协力,把判决的执行落到实处。

公益诉讼工作调研报告

公益诉讼工作调研报告

公益诉讼工作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公益诉讼是维护法律法规,保护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措施。

自2015年环保法实施以来,公益诉讼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各地相关部门也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因此,本次调研旨在深入掌握公益诉讼的发展现状,深入研究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为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参考。

二、调研内容1.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法,围绕公益诉讼领域,针对公众、律师、法官、环保组织等不同层面的主体,调查其对现有公益诉讼机制的认知、评价以及倡议和建议。

2. 调研范围本次调研主要范围围绕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覆盖全国各地。

三、调研结果1. 主体对公益诉讼的认知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大部分公众和律师对公益诉讼机制的认知较为模糊,了解不够深入。

法官和环保组织对公益诉讼机制的认知则相对深入,但对其实际操作以及机制的完善建议尚有群体智慧调研待提高。

2. 主体对公益诉讼的评价公众和环保组织普遍认为公益诉讼的实施对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和生态有着重要作用,对公众权益和社会公正有着积极的影响。

律师在实践中也普遍认为公益诉讼机制提高了法律维权的效率,减少了维权成本。

但是,法官普遍认为公益诉讼机制存在问题,其机制不够完善,很难保证效果和公平性。

其中,环保组织对于公益诉讼的评价相对较高,普遍认为通过实施公益诉讼,环保事业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和推动。

3. 主体对公益诉讼的建议针对公益诉讼机制的问题和缺陷,主体提出了不同的建议:公众和律师认为应该完善诉讼参与程序,加强环保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社会观念;法官认为应当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优化环境责任的法律规范体系,严格环境责任的法律责任,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宣传;环保组织则建议加强组织调度、完善组织架构、增强绿色诉讼的原则等方面进行加强。

四、结论与启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深入了解到了公益诉讼的发展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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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 ’【 2 世纪 , 。 至 0 2 情况才得到改观, 普通个人 也可以到法院进行公讼 , 为此 , 普通法精神得到新的 洗涤。在这个重大转折中, 英国丹宁勋爵的努力功不 可没 , 他曾在 15 年受理“ 97 王国政府诉泰晤士地方法 官法院案 ” 中摒弃了原有的“ [ 2 受害者” 认证方法。
总 长 。 ” 在英 国 , 检察 总长理论 则开启 了一个 宪法性问题 的探讨 。17 年 的“ 97 古里特诉 邮政工 人工会案”】 ’ 哺1 是 当时著名 的案 件之 一 , 件 的焦点 在 于 : 院是 否 案 法 有 权对 总检 察长 作 出 的准许 或 拒绝 同意 原告起诉 的
种“ 起诉权 ” 。几年后 , 同样棘 手的案件再次发 生——“ 王国政府诉帕丁顿地区估价官案 , 皮奇财产

有限公司提诉”一个纳税人认为本地区的估价表做 , 的不合法, 但又无法证明他的财产因此而被多征税 , 他唯一 的起诉理 由是整个税务表错了。按原“ 受害
者” 理论, 这个案件中的诉权都将被法院驳回, 但丹宁 勋爵却认为:我们不可以用镑 、 “ 先令和便士来衡量冤 情。如果一位纳税人在一份不正确的估价表上发现 他 自己的名字 , 那么 , 他就有权到法院要求废除这张 表格, 我们不应该以他未受到任何损害为借口而拒绝
受理他的起诉……法院不应该受理一个纯粹是干预 于 己无 关 的事情 的好事者 的起诉 , 法 院应 该接待那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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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 的诉讼 , 即使这个诉讼的唯一 目的是主张公共利益 也 可 以 。得 到 这样授 权 的人 可 以说是 一 个私人 检察
普通法上关于诉讼原告资格 的理论经历着不断
的变 迁 , 在诉 讼 中严格 的直 接 利 害关 系原 则 受 到 质 疑 。伴 随着现代行 政权 的 E益 扩张 , 共利 益被侵 害 l 公 的现象屡 屡发 生 , 受 直接 利 害关 系原 则 的制 约 , 但 公 民无 法起 诉 。人们 逐渐认 识 到 :法律必 须 设法 给 没 “ 有利害关系或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居民找到一个位
No . 2 0 v, 0 9
N .I oi
域 外公益诉讼 的发展及对 我 国的 启示
武 艳 倪 , 翔
(. 1 中共 江苏省委党校 法政教研部 , 南京 2 0 0 ;. 10 0 2 扬州大学 法学院 , 江苏 扬州 2 50 ) 2 0 9

要: 公益诉讼 源于古 罗马法 , 并在英、 美等 国家得 到 了长足发展 , 如今 已成为 西方 法律 制度 中不可或缺的
部 分, 中的检察 总长理论更是影响深远。相比较 , 国公益诉讼 虽在 司法实践 中 日渐增加 , 其 我 但在 法律上还未建立
起相应的保 障机制 , 需要借鉴与吸收 国外理论 , 完善 "事人适格制度 , 3 - 从而寻求构建我国公 益诉讼制度 的出 。 路
关 键词 : 益诉 讼 ; 察 总 长理 论 ; 众诉 讼 ; 示 公 检 民 启
决定进行审查 。17 年邮政工人工会的执行委员会 97 作出一个决定 , 号召它所属的会员停止寄送英格兰与 南非共和国之间所有 的邮件 。全国自由协会主席古 里特认为这是 明显违反 15 年《 93 邮政法》 于是 向 的, 检察总长提出要求其起诉制止这个违法计划的实施 ,

公 益诉讼的源起及其在普通法上 的
变迁
公益诉讼源于古罗马社会 , 早在古罗马帝国时 这是一个关于伯蒙齐的摊贩在街头市场争地的案件, 期, “ 就有 为保护公共利益 的诉 讼 ” 。古 罗马法学家把 地方法官把一处摆摊地判给一个卖鳗鱼的人, 但一个
卖报的却认为这个地方是属于他的, 在审理中丹宁勋 和私诉。罗马法中公诉和私诉与近代的公诉和私诉 爵认为尽管卖报人对这块地方没有合法权利, 但他有
是不愿意让任何人跨进 自己大门的, 一般来讲 , 一个 人必须指出他 自己的哪些合法权利受到了侵犯或哪 些财产受到了损害, 如果他仅是成百上千的受害者之
收稿 日期 :0 9 0 — 6 2 0 — 9 1
作者简介: 艳(94 , , 武 18一) 回族, 女 江苏南京人, 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硕士生 , 中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和行政法。
20 年 1 月 09 1
第 1期 l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 ) Ju a o h nsuIs t eo eh o g(hl oh o rl f agh tu f cn l y i spy& S c l c n e1 n C n it T o P o oi i cs aS e
中图分类号 : F D7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2 9 ( 0 9 1- 0 8 0 10 — 7 4 2 0 ) 10 6— 4
公 益诉讼这个 概念 对于 我们并 不 陌生 。随着现


他 就没有 足够 的资格来 法 院起诉 。[ ” 正是 这一 2
普通法 的传统即“ 除非是一个人 自己在 代行政职权的扩张 , 某些行政行为产生的影响已不再 理论的支撑 , 局 限于所针对 的特定相对人 , 很多时候 已超越 了特定 金钱或产权上受到了损害因而蒙受了个人的损失时, 受害者 ’而如果仅仅因为‘ , 有冤情 ’就不算是 , 相对人而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在现实生活中, 不 才是 ‘ 少受到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由于权利人的相对分散
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种 , 也被相应 的分为公 诉 诉讼
并非同一个概念 , 它以涉及 国家和政府的诉讼为公 诉, 涉及个 人利 益关 系 的诉 讼 为私 诉 。周 楠先 生 在 《 罗马法原论》 一书中指出:私益诉讼是保护个人权 “ 利的诉讼 , 因公益而诉讼是为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 ,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 , 凡市民均可提起。[ ”】 1。 9 1 世纪的英 国, 9 传统行政诉讼基于“ 诉讼利益” 理论 。除非某个 人有着 自己的个人冤 情 , “ 否则 , 院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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