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免抵退税政策概述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c445025d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27.png)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免抵退税是指在缴清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等税费后,由政府给予退还一定比例的进口税款的政策。
它的实行可以增加这些货物的出口量,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外资流入等,对于全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原理免抵退税的原理是对出口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进口商品税件,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通过出口货物的赚回来满足内部市场的需求。
以此,可以改善中国的国际贸易收支状况,提高商品质量水平,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
该政策降低了出口商品的税费,提升了国家竞争力,吸引了更多外资的流入,增加了土地的价值,促进了就业机会的增长。
通过进口企业的免抵退税政策,可以扩大这个市场,降低成本,刺激经济增长。
帐务处理免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财务账目的处理,有着一定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注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保证自身合法合规。
其次,企业在进行会计记账的时候,对于免抵退税政策,应当分别对应出口产品和进口原材料。
出口产品的应税规模应当与免抵退税政策相符合,确保有关税款能够退还。
进口原材料的税款则需要按照实际的税额进行核定,保证其拥有合法的进口凭证。
此外,企业在执行免抵退税政策的时候,还需要合理运用财务手段,使得公司的盈利能够得到提高。
例如,可以根据政策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减少送料过程的浪费,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加商品的出口量。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正确的财务管理和帐务处理,不仅能保证企业的合法行为,还可以在政策实施中提高利润。
相信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免抵退税政策的推进也会得到不断完善与优化,为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添砖加瓦。
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
![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https://img.taocdn.com/s3/m/b5672d59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f1.png)
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种常见的政策工具,旨在促进国家的出口业务发展。
出口退税指的是国家通过给予出口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来减轻其在出口过程中所面临的负担,从而增加出口企业的竞争力。
免抵退,指的是出口企业可以选择将退税资金用于抵扣其应缴纳的其他税种,实现在税费上的免除或延缓缴纳的政策。
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退税政策,出口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税款返还,进而降低其生产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这对于出口国家来说,有利于推动出口业务的发展,增加国家的出口收入。
其次,免抵退政策可以帮助出口企业减少其他税费的负担,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提高经营效率。
例如,出口企业可以将退税资金用于抵扣企业所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等,减少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并且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经营和研发。
对于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的理解,需要了解其基本原理和操作流程。
首先,出口退税的基本原理是对出口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关税等进行一定比例的返还。
这可以通过向海关提供相关的出口报关资料,以及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来确保出口企业享受到合法的退税政策。
同时,免抵退政策要求企业在享受退税资金时,需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如按规定使用退税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
具体操作流程方面,首先,出口企业需要将出口产品进行清关报关。
这涉及到提交相关的报关单据和申报资料,如出口合同、发票等。
其次,企业需要将这些报关资料提交给相关的海关部门,进行提货报关操作。
海关部门会对报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收取相应的关税和增值税。
在海关审核通过之后,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这需要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如报关单、结算单等。
最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结果,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退税资金。
对于免抵退政策,企业可以选择将退税资金用于抵扣其他税种,如增值税、关税等。
虽然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出口企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规程详解(1)_会计学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规程详解(1)_会计学堂](https://img.taocdn.com/s3/m/ddb10e17580216fc700afd5b.png)
会计学堂,是深圳快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在线培训平台。
成立于2011年,拥有500余人的优秀师资团队,是国内领先的会计实操在线培训机构。
发展历程:2012年,注册会计师柳齐创办会计学堂;同年7月,会计学堂推出工业会计实操、商业会计实操、小微企业会计实操3个行业真账实操模拟系统;同年9月,出纳实操系统上线,在线学员超1万人2013年8月,会计学堂实操行业增加到20个,包括餐饮企业实操、酒店实操、地产公司实操等;同年12月,国税、地税模拟申报系统上线,学员超5万人。
2014年6月,直播课系统上线,推出互动学习新模式;同年7月,手工帐、金蝶软件实操、用友软件实操以及零基础学会计课程上线;同年11月,实操行业实操扩张到30个行业。
2015年3月,公司获得知名风险投资公司1000万的A轮融资;12月,会计学堂被腾讯教育评选为在线会计实操培训的第一品牌。
2016年3月,从业、初级、中级考证直播课开通,签约老师超过200人,学员超过30万。
伴随着成功加入WTO,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家庭的成员,国与国之间企业的交流将日趋频繁。
出口退税作为国际惯例,面临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探索更为科学的出口退税管理形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与出口企业面临的巨大发展机遇形成鲜明对照,退税指标不足成为制约出口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免、抵、退”税办法的实施,对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无论税务机关还是出口企业,都应当认真学习和研究“免、抵、退”税政策规定,并通过一定的流程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促进出口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为帮助全省广大出口企业和税务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免、抵、退”税政策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免、抵税和退税手续,我们组织人员编写了这本培训教材。
免抵退税财务管理制度
![免抵退税财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13c90bd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551ea7c.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免抵退税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免抵退税业务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免抵退税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
第二章免抵退税政策及操作流程第四条免抵退税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出口,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免抵退税操作流程:1. 出口业务发生,按照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应退增值税税额。
2. 根据出口货物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进项税额计算免抵退税额。
3. 比较应退增值税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确定实际退税额。
4. 按照国家规定的退税程序,办理退税手续。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确认:1.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2.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以货物离岸时间为准。
第七条免抵退税额的计算:1.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应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进项税额等因素进行。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免抵退税额进行核算,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第八条退税手续的办理:1.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退税程序,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2. 办理退税手续时,应提供齐全的退税资料。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免抵退税业务的合规性。
1. 加强对出口业务的审核,确保出口货物符合退税条件。
2. 严格执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定期对免抵退税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免抵退税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定期对免抵退税业务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免抵退税政策的顺利实施。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5927712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72.png)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第一节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要素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下同)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实行该办法的生产企业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上述规定所指生产企业的范围是:(一)内资生产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
(三)生产型集团公司。
由于生产型集团公司在内部管理、财务核算形式及时出口业务操作上差别很大,因此,我们针对其不同核算及管理形式分别采取不同的退税办法。
1、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各成员单位非独立核算,非独立纳税的,应在整个生产型集团范围内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凡集团公司非统一核算,集团成员各自为独立纳税人,集团内部设立的进出口公司收购本集团成员货物出口的,可比照外贸企业办理退税,暂不执行“免、抵、退”税办法。
3、生产性集团公司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必须报经省局批准。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文件规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范围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指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和协作生产产品)。
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含扩散加工产品、协作生产产品).扩散产品是指生产企业将原本由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联合(包括技术转让形式)扩散给其他企业生产收回后对外销售的同类及相关产品.协作生产产品是指有固定协作关系,协作厂之间订有合同且产品是连续生产或配套出口的同类及相关产品。
出口退税政策规范文件
![出口退税政策规范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f28e36a558f5f61fb73666c2.png)
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物资退(免)税概述一、出口物资退(免)税概念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物资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
出口物资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物资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物资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物资不含税即零税负。
出口物资免税是指对出口物资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物资出口后不再退税。
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纳并为国普遍同意的旨在鼓舞各国出口物资公平竞争的一项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退(免)增值税: 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目前采纳的出口物资退(免)税方法:1、外贸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物资出口后实行退税方法;出口应征消费税的物资实行退税的方法。
2、生产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实行“免、抵、退”税的方法;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
第二章出口物资退(免)税差不多规定一、出口物资退(免)税的企业范围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3、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4、特准退税企业;5、指定经营贵重物资出口的企业。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出口物资退(免)税的物资范围1、享受出口退(免)税物资的差不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物资;(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物资;(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物资;(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物资。
2、出口免税物资范围(1)来料加工复出口物资;(2)打算内出口卷烟;(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物资。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https://img.taocdn.com/s3/m/06c26a53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18.png)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是指中国增值税法规定的一种税收优惠制度,它允许企业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而免销税,同时还可以退还部分销售额中的增值税。
通俗来说,免抵退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创造了收入,但
是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的门槛,免销税;同时,企业可以从销售额
中退返部分增值税,相当于将免销税的损失弥补回来。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企业销售了100件货物,每件货物的价格为100元,销售额为10000元,那么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1700元,但是企业可以申请免销税,因为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
企业还可以从销售额中退返700元,相当于免销税的损失,这样企业来说就可以享受免
抵退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的退返比例和销售额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8a5399b6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9a.png)
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货物
视同自产产品
大型制造企业①
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 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中小型制造企业
1、符合条件的外购货物② 2、符合条件的自产配套出口产品 3、认定的集团公司内部间购买的自产货物
4、符合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5、中标机电、承包、援外、投资等 6、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
25
②劳务:加工修理修配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 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26
③应税服务:国际运输、研发和设计服务
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 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
27
出口退税率及税种
①增值税 • 退税率:3%、5%、6%、9%、11%、13是2016B • 购进环节承担的增值税,部分或者全部返还。
特定企业
中免集团 中标机电 海洋工程结构物 外轮供应、远洋运输供应 航空供应
17
国际运输服务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对外研发服务
设计服务
一般纳税人、个人
18
出口退(免)税对象
①货物 •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 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 视同出口货物:
32
免抵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
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 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 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 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2、适用于
生产企业。
3、计税金额 为出口销售 额(FOB)。
33
免抵退税
出口环节不计提、不申报销项税额,直接按照实际出口销售额与汇 率的乘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免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是什么意思](https://img.taocdn.com/s3/m/94131845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1e.png)
免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是指在跨境购物中,购买者可以获得退还的税款,而无需提供纳税凭证或抵扣其他税款的政策。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免抵退税可以激励国外游客购买更多商品,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的繁荣。
免抵退税政策通常适用于非居民的购买者,即外国游客。
购买者在购物时可以向商家索取免抵退税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和购买商品的明细。
同时,购买者还需要出示自己的护照和离境机票等证明身份和离境时间的文件。
商家会根据购买者填写的信息,为其开具退税单据,其
中包括购买商品的明细和税款金额。
购买者在机场的退税服务窗口出示退税单据和身份证明文件,退税员会核实信息后将退税金额转入购买者提供的银行账户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对于购买者来说,免抵退税能够降低购物成本,提供额
外的购买激励。
而对于商家和国家或地区来说,免抵退税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消费,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提升国际形象和旅游竞争力。
总的来说,免抵退税是一种为外国游客提供购物优惠的
政策,可以增加旅游支出和经济收入,对于促进旅游业和本地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情况请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
法规进行查询和了解。
)
继续下一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9a9af91e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aa.png)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其中,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是其中一项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的政策之一。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政策优势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以探讨该政策的作用和意义。
一、政策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
为了促进国内企业的发展,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减税降费等政策。
然而,为了获得更多的税收,政府也加大了对企业的征税力度。
这导致了一些企业负担过重,难以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推出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以帮助生产企业缓解税负压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二、政策内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是指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生产企业可以不必退还企业所购买的生产资料进项税,直接免除抵扣,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作用。
该政策实施的条件是:1.生产企业在增值税实行期间内,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取得购买生产资料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将其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2.生产企业依据国家关于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定,能够证明其购进的生产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生产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实行期间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可以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直接免除抵扣。
三、政策优势1.降低企业开支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降低企业的数字支出,使企业能够获取更多的利润。
在经济发展速度赶不上税收增加速度的时候,政策的减负作用尤为明显。
2.缓解企业财务压力在实际经营中,有些生产企业因为原材料等问题,无法取得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不适用免抵退税政策,企业需要自己缴纳此部分增值税,从而会对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带来很大的压力。
有了免抵退税政策,生产企业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降低企业财务压力,使企业的经营更加稳健。
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指南
![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8743bd04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0d.png)
读书笔记
还不错,就是有些深奥,实例也比较少。
这本书适合有会计基础和外贸经验的人看起来比较容易,虽然我勉强能看懂,但是会计基础太差劲,只能大 概的看一看。
目录分析
第一章企业出 口退税知识
第二章企业出 口退(免)税 资格的认定
第一节对外贸易基础知识 第二节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构成要素
第一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第二节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册登记 第四节出口企业电子口岸入手续 第五节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 第六节商检备案登记
第三章生产企 1
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指南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生产
外贸企业
企业
出口
申报
操作
货物
外贸企 业
外贸企业
企业
出口
系统
出口
企业
业务
退税
规定
生产
凭证
内容摘要
为帮助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指南》详细介绍了企业出口 退税的基础知识、企业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以及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免抵退税基本政策,生产企业和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操作、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凭证管理,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 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本书还列举了大量的图表与实战范例,以图解的形式一步一步引导读者了解 有关出口退税的全部内容,帮助读者迅速掌握相关工作的操作要求、步骤、方法与注意事项,进而帮助生产企业 和外贸企业提升总体竞争力。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概述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概述](https://img.taocdn.com/s3/m/285d335c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662b85c.png)
购进设备—
借:在途物资 - A设备
7 009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 190 700
贷:银行存款
8 200 000
进项税额 = 119万 + 1万×7% = 1 190 700元 设备成本 = 700万 +(1万 – 700)=7 009 300元
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 A设备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出口卷烟;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
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农民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等)
不免税不退税货物
1)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天然牛黄、麝香等)
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口免税 并退税
口免税 不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4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 45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 500 000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退税率为 13%。1月有关经纪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发 票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1 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10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税款19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 销售额为200万元;收款234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 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21 〉15)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应退税额 = 15 – 15 = 0万元
计算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 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葡萄酒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 人民币。又从国内A厂购进粮食白酒出口,从A厂取得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20万元(1000公斤),从青岛 啤酒厂购进青岛啤酒2吨出口,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0.3万元。(设葡萄酒进口关税税率为20%)。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ff631e6a5e9856a5712608f.png)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第一节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要素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下同)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实行该办法的生产企业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上述规定所指生产企业的范围是:(一)内资生产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
(三)生产型集团公司。
由于生产型集团公司在内部管理、财务核算形式及时出口业务操作上差别很大,因此,我们针对其不同核算及管理形式分别采取不同的退税办法。
1、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各成员单位非独立核算,非独立纳税的,应在整个生产型集团范围内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凡集团公司非统一核算,集团成员各自为独立纳税人,集团内部设立的进出口公司收购本集团成员货物出口的,可比照外贸企业办理退税,暂不执行“免、抵、退”税办法。
3、生产性集团公司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必须报经省局批准。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文件规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范围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指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和协作生产产品)。
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含扩散加工产品、协作生产产品)。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dede564c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7b.png)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生产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复杂的税务政策。
其中,免抵退税政策对于生产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理解和正确处理免抵退税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还能确保企业在税务方面合规运营。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一、免抵退税的基本概念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三)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四)当期免抵退税额的确定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0三、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一)购进货物时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二)销售货物时内销: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外销: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三)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四)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五)申报出口退税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六)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四、实例分析假设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出口货物退税率为 10%。
医药行业出口药品免抵退税讲解
![医药行业出口药品免抵退税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53769f7a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06.png)
医药行业出口药品免抵退税讲解概述医药行业是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出口药品对于提高国内医药行业开放程度和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医药行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之一是对出口药品给予免抵退税政策。
免抵退税政策的目的免抵退税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医药行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医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通过给予出口药品免抵退税的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负担,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医药行业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免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政策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出口药品。
具体而言,以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享受免抵退税政策:1. 出口药品必须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药品,并取得了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2. 出口药品必须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的引进知识产权,并取得了相关证明文件;3. 出口药品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销售,有明确的出口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出口操作;4. 出口药品必须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免抵退税政策的操作流程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 企业需要在出口药品之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免抵退税资格,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2.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免抵退税政策的条件;3.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出口药品时,向海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手续;4. 海关会对出口药品进行相应检验,确保符合质量标准,并办理免抵退税手续;5. 企业可以按照海关的要求,办理出口手续,并获得免抵退税的相关文件。
免抵退税政策的效益通过免抵退税政策,企业可以享受以下效益:1. 减少企业的财务成本,提高利润率;2. 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拓展出口市场;3. 促进医药行业的创新和技术提升;4. 推动医药行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
结论通过免抵退税政策,我国医药行业的出口药品能够获得税收优惠,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免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于推动医药行业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免抵退税政策概述一、“免、抵、退”税的概念“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免、抵、退”税政策只适用于生产企业,这里所谓的“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三、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二)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符合国税函[2002]1170号文“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非自产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三)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属于国家禁止出口、执行暂停退税、取消退税或免税政策的自产货物不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四)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除国税函[2002]1170号文规定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非自产货物一律不予办理免抵退税政策,必须视同内销计征销项税额。
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和应退税的计算按财税[2002]7号和国税发[2002]11号文件的规定,对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免抵税额以及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一)免抵退税额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公式。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是用来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作进项税额转出。
但在实耗法下,并结合申报系统的实际操作情况,我市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运算公式实际分别为: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当期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当期账面免抵退税出口货物耗用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当期账面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帐面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当期账面免抵退税出口货物耗用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当期帐面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适用征税税率-当期账面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二)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计算退税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计算退税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计算退税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五、新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的条件(一)申请办理退(免)税认定。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六、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的相关规定(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第五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二)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或注销手续的处罚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口商有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注销认定手续的,税务机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三)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能否办理退(免)税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八条规定:“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在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可按规定批准退税;凡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税务机关须视同内销予以征税。
”七、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的期限(一)单证齐全的申报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三条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对生产型出口企业来说,也就是在货物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单证齐全。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第二条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报关出口90日内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的,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税务机关可暂不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第七条规定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但生产企业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如仍未申报,税务机关应当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二)出口货物收汇核销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的规定:1、以下列举的六类出口企业在90天内申报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六类出口企业是:(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3)财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4)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不满一年的;(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2、除上述列举的六类以外的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我市出口企业属于试行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范围,从2006年6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时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纸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出口企业仍需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的规定期限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由外汇管理局将出口企业的已收汇核销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再利用已收汇核销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
(三)每月免抵退税的申报期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007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离境并按规定作出口销售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在办理完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应于每月1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四)进料加工相关业务的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五条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并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
逾期未申报办理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为此,我局明确进料加工相关业务的申报期限如下:1、手册登记申报。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次月(税款所属月份)凭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的《合同备案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手册登记的申报手续。
对使用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按照《生产企业“电子手册”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的处理办法》进行登记。
2、免税进口料件申报。
生产企业应于发生免税进口料件的当月凭进口报关单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进口料件的申报手续。
3、手册核销申报。
生产企业应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结案(取得《核销申请表》和《结案通知书》)后的次月(税款所属月份)凭手册核销需报送的相关资料,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生成手册核销记录,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册核销申报手续。
具体的核销申报办法请参阅第十四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报办法》。
4、生产企业不按上述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八、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有关规定(一)出口企业哪些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或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的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日期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日期为准),出口企业出口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货物;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4、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5、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出口企业出口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