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偷税的认定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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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1)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兼管“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兼管.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小、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无论“账外账”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隐蔽性强。

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

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2、知情范围小。

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3、使用范围广。

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罪常用的伎俩之一.4、人员挑选严。

采取“两套账”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

5、现金交易多。

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帐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从税收征管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自己所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国家,肥了自己。

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诚信”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现阶段,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过程中,普遍存在分支机构之间征管权划分不明确,分支机构缺乏必要的认定标准,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等问题,本文就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措施,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分支机构之间征管权划分不明确我国的税法中有这样的规定: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都有权力定期对本地区企业和各单位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由于不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各地税务机关在征管标准上难以达成一致,非常容易出现“轻征管、重稽查”的情况出现。

由于地方税收收入与监管效果不产生直接联系,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地税务机关对企业分支机构进行监管的积极性。

(二)分支机构缺乏必要的认定标准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总机构必须在企业所在地进行登记注册,而二级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地点则可以由企业自行决定,可以在总机构所在地进行注册,也可以在分支机构注册地进行注册,最后在总分机构备案注册结果即可。

由于这样的规定缺乏统一的标准,给税务机关的监管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很难对机构是否属于二级分支机构进行认定,一些企业也会利用这个漏洞,从自身利益出发,将三级分支机构转换成二级分支机构,进而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三)税务机关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企业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与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缺乏必要的沟通,企业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财务营收状况缺乏必要的了解,而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对于企业总机构的财务营收状况也缺乏全面的了解。

而且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必须汇总地税、国税两个系统上的信息才能对企业的纳税情况有完整的了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的难度。

二、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征管体系的建议(一)建立完善的分支机构认定标准税务机关应重视核实企业分支机构的认定信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掌握企业的信息,明确税收管辖权限、对企业分支机构的级别进行认定,各地税务部门可以联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的信息进行联网。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识别技巧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识别技巧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识别技巧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随着税务管理的日益完善和税法的不断修订,企业所得税风险也日益增加。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并提供一些识别税务风险的技巧。

一、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1. 征税依据不明确的风险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依据是企业的税前利润。

但是,有些企业在计算税前利润时,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比如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的界定。

如果企业在这方面存在错误或争议,可能导致税务部门对企业征收更多的企业所得税。

2. 跨区域经营的风险跨区域经营是企业发展的一种趋势,但也带来了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不同地区的税务政策存在差异,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合理规划税务筹划,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3. 关联交易的风险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易。

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在报税时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税务优惠。

然而,如果企业在关联交易中存在不合规或虚构的行为,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避税行为,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4. 资金运作的风险企业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常常会选择一些金融手段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然而,如果企业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存在虚构或违规操作,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避税行为,进而导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二、识别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的技巧1.了解税法法规企业应该加强对税法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

只有了解了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企业才能够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避免因为对税法的不熟悉而产生税务风险。

2.注重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并进行有效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的强化可以有效遏制企业内部的违规行为,减少税务风险。

3.合规纳税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合规纳税,遵守税法法规的规定,避免利用漏洞或违规操作来减少税负。

只有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合规纳税,才能避免税务风险。

4.及时咨询税务专家税务规定繁杂复杂,企业难以完全掌握所有的税法知识。

稽查偷税案例分析

稽查偷税案例分析

稽查偷税案例分析偷税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纳税人应纳税而实际没有缴纳或者减少应缴税款的行为。

稽查偷税案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的账目、资料进行核对和检查,发现其有未缴税、少缴税或者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

本文将对稽查偷税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背景介绍:案例分析:该公司存在以下几个偷税行为:1.虚报成本:该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通过虚报成本将实际利润进行减少,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例如,对于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进行赛球。

2.虚开发票:该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通过与其他企业合谋,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发票,虚增开支,减少营业收入。

从而降低应纳税额。

3.擅自私分利润:该企业在行业合作过程中,将企业利润擅自私分,并未进行合法纳税。

例如,将部分业务所得以个人名义下账,规避了企业所得税。

4.走私行为:该企业在采购建材时,有过走私行为。

通过走私的方式降低了进项税额,从而减少了应纳税额。

5.不按规定计税:该企业在计算税务申报过程中,不按照规定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例如,对于可以免税的收入项目不进行申报,或者将应税收入计入不免税的项目。

以上行为都是企业为了减少税负而采取的违法违规手段,这些行为对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也违背了公平税收的原则。

案例解决方案:1.稽查工作的加强: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稽查工作,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通过大数据分析、税源管理等手段,能够更加全面、快速地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2.提高纳税人意识: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法纳税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人关于偷税行为的警示和教育。

3.加强合作与监督: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合作,加大对企业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加强对税务部门自身的监督,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提高税务管理的公信力。

4.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国家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对偷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通过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能够更好地遏制企业偷税行为的发生。

企业所得税常见避税、偷税手段

企业所得税常见避税、偷税手段

(23)改变企业核算形式
主要由独立核算改变为非独立核算,利用两个经济实体之间的结合部管理比较薄弱的环节,从中逃避税收。有部分下属承包单位,通过非独立核算形式,只向主管部门上缴利润、管理费,并以利、费代替税金。如某图片社年利润近百万元,但主管部门经营亏损,该社改为非独立核算后,不再缴所得税,搞所谓“肉烂在锅里”,造成国家税源流失。
(29)利用商品盘损避税
(30)广告字幕巧妙置换避税
将定格于电视屏幕中的“长江大曲剧场”这六个字改为“长江酒业剧场”,那么从有关税收政策的角度来讲,其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该广告的宣传就由粮食类白酒“长江大曲”改变为宣传“长江酒业公司”了。前者是对企业的产品即粮食类白酒的宣传,后者是对企业形象的宣传。
应于发放工资时扣收的代垫款项于代垫时故意不记入“其它应收款”账户,发薪时也不扣收或故意少扣,加大企业成本费用,变相多发员工工资,或者扣回后纳入企业“小金库”。(5)对员工超过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部分,采用分次发放,或加大费用扣除额,使员工避交个人所得税,即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6)在分配工资时,有意混淆成本开支界限,将应由职工福利费或税后利润列支的奖金等分配进入产品成本,人为降低利润,偷漏所得税。(7)将免税(或低税)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编造在纳税(或高税)产品生产人员中,以此偷漏所得税。
其避税原理是选择包含费用(停产、停业费用等)最大的清算日期。
(27)通过企业清算进行避税
由于现行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实行优惠税率,规定:年应税所得3万元以下,按18%纳税、3-10万元按27%纳税、10万元以上按33%纳税。另外还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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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用的常见弊错 :

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

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

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随着企业改制,个体私营业户增多,纳税人采取“飞过海”,收入不入账偷税现象趋多,如何通过税务稽查查出账外账,已成为税务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

以下解读一下税务查账的四个思路,然后在其指引下为各位解读两个税务稽查的案例,方便各位理解帐外偷税的查账方法。

思路一:从关联单据入手,发现偷税痕迹。

主要查“一票两单”。

“一票”即指运费发票,产品购销与交通运输紧密关联,按税法规定,企业的运费发票都要填写货物的起运地和到达地,结合企业材料采购、货物销售,认真核查产品到达地是否有相应销售发票开出,如没有,则企业可能有账外经营偷税行为发生。

“两单”即货物入库单、出库单,看这些单据记载数量与实地购入及销售情况是否吻合。

思路二:分析账户的勾稽关系,推算销售收入。

纳税人的“原材料”、“生产成本”、“产成品”、“销售收入”等账户存在着一定的勾稽关系,从耗用的原材料,结合生产成本可以推算出产值,从产成品减少可以推算出销售收入,用推算值与账面数进行核对,看有无短记收入情况。

思路三:检查往来结算情况,看收入是否长期挂账。

纳税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明细账,如长期存在货方余额等异常情况,可能就存有货物已发出,不及时记销售计提销项税金的情况。

思路四:核查资金来龙去脉。

货物购销与纳税人资金流出、流入是紧密联系的,通过企业“银行存款”、“现金”科目反映的资金情况与纳税人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核对,从中发现企业是否存有进销货物不入账,瞒天过海私设小金库等账外经营违法事实。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根据其年度利润额支付给国家的税款。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逐渐凸显,企业需要对税务风险进行准确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维护企业利益并遵守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分析1.存在的主要风险(1)偷逃税款风险:企业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和合法或非法手段来降低应纳税额,如虚报利润、转移定价、偷漏税等,从而减少纳税义务。

(2)税收政策调整风险:国家税收政策可能随时进行调整,企业需随时关注并适应新政策,以避免因政策变动而导致的风险。

(3)税务审查风险: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的核查和审查工作可能随时展开,如果企业在纳税申报中存在问题,将面临罚款和利息的风险。

2.风险对企业的影响(1)财务风险:企业通过偷逃税款等手段降低应纳税额,虽然短期内能够减少税款支出,但长期来看,财务影响会日益累积,给企业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2)声誉风险:一旦企业被曝光存在偷逃税款等不当行为,将对企业的声誉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和合作伙伴关系破裂。

(3)法律风险:企业在避税过程中触犯相关税法,将面临法律风险,不仅需要承担罚款和利息,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二、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1.加强内部税务管理(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税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包括税务合规制度、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等。

(2)完善会计核算: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利润和税款申报的准确性,避免虚报利润等问题。

(3)加强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查找和纠正税务风险存在的问题,确保税务合规及时发现和解决。

2.关注税收政策变动(1)建立税务政策监测机制: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税务政策监测机制,及时关注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以便及时调整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管理。

(2)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建立和税务机关的良好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和了解税务政策,减少因政策调整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案例分析与应对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案例分析与应对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案例分析与应对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转型升级,企业所得税已成为企业经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复杂的税收政策和不断变化的法规,企业所得税往往伴随着诸多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具体的税务风险案例,探讨企业所得税风险的原因以及应对措施。

一、案例分析某集团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生产和销售多种产品。

由于该企业规模庞大,业务复杂,税务管理难度较大。

1. 税收申报失误在一次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该企业的财务人员不小心填写了错误的数据,导致所填申报表中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结果,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了税务调查,并要求其进行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

2. 跨境交易税务风险该企业与海外企业开展了跨境交易,但在税务合规方面存在问题。

税务机关对其跨境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不准确,以及未按规定申报涉及交易的税务信息。

结果,该企业被征收了高额的罚款。

二、税务风险原因分析1. 不了解税收政策第一起案例中,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和申报要求不够了解,导致填写错误的申报表。

缺乏对税收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容易造成申报失误,从而引发风险。

2. 内部控制不完善以上两起案例中,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内部控制问题。

缺乏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和制度,使得企业在税务风险防控方面存在漏洞。

此外,过于依赖个别财务人员的能力,也容易引发风险。

3. 跨境交易风险管理不当因为跨境交易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对于企业而言,要了解不同国家间的税收减免政策、税务纳税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诸如此类的信息调查和整理是复杂而且耗时的,企业往往难以做到全面了解,这就给企业合规准则的确立和执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应对措施1. 加强税务政策学习和培训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确保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和申报要求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同时,定期组织税务专项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偷税漏税行为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偷税漏税行为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偷税漏税行为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偷税漏税行为通常违反国家的税法法规,并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1. 税收违法行为:偷税漏税行为属于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税收管理法规。

涉及的法律条款、法规和规定可能因不同国家而异,但一般包括逃避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义务行为。

2. 行政处罚: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税务部门通常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措施可能包括罚款、滞纳金、税务违法行为公告等,金额和手续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刑事处罚: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中,涉及巨额逃税、组织、领导、参与偷税漏税等情况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事处罚可能包括拘留、有期徒刑、罚金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 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通常要求涉及偷税漏税的当事人补缴相应的欠税和滞纳金,以消除不当获利和纠正违法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此外,税务机关在处理偷税漏税行为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裁量,并依法进行税务调查和处理。

如果遇到涉及偷税漏税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税务工作案例分析

税务工作案例分析

税务工作案例分析在现代社会中,税务工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税收是政府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满足民生需求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在税务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案例,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基础,探讨税务工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案例一:企业逃税行为分析某公司在申报税款时,故意隐瞒一部分收入,以此来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这种行为通常称为逃税。

逃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税务部门可以进行税收稽查,对涉嫌逃税的企业进行核实和调查。

通过仔细查看企业的账簿和财务报表,可以发现是否存在收入隐瞒的行为。

同时,税务部门还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经济业务记录,对比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进行检查。

其次,税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比对来发现逃税行为。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税务部门可以将企业报税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现企业申报的信息与实际数据不一致,就可以进一步深入核实,寻找到逃税违法行为的线索。

最后,税务部门可以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监管。

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对于涉嫌逃税的企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追缴逃税款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案例二:个人所得税申报错误问题分析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有时个人会因为疏忽或者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发生申报错误的情况。

例如,个人漏报收入、虚报扣除等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并进行纠正。

首先,税务部门可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发布宣传资料、开展宣讲会等方式,提高个人对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认知和了解,明确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避免因为不了解而发生错误。

其次,税务部门可以建立纳税申报监控系统。

通过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的联动,及时发现申报数据的异常情况。

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探讨

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探讨

参差不齐 ,部分外资企业在产业链 以及产业 结构上 并没有 表现 出与之 匹配 的实力,大多数企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 ,相对 来 说技术密集 型企 业以及资本密集型企业在数量上还是偏少 。换 句话说这种税收优 惠政策的投入并没有得到相应 的回报 。另外 在这种情况下让 区域 经济发展的平衡性也受到 了一定程度 的破 坏 ,我 国将税收优 惠政策 集中在了沿海区域 ,这也就让东西地 域存在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提升 了。 2 . 2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税 收部 门对企业 的情 况把 握不够透彻 ,在企业所得税 的缴 纳 过程 中税 款主要经过企业进行 申报,由于其中流程较 为复杂, 而税 务机 关也不能做到对 每一位纳税 人进行 全面、 细致 的核 查, 特别是对 于一些零散 的个体商贩很难形成 统一化的管理,这就 造成 了大量 的偷税、漏税 。从税收服务来看 ,从客观 角度分析 其 范围还是 较为狭隘 的,仅仅是针对于缴税行 为的一些服务, 而忽视 了其他 一些重要的环节 。在缴税 、纳税 的过程 中应 该加 强纳税知识 的宣 传,让纳税人能够更加深入地 了解税 收政 策与 税收机制 , 在这个过程 中让他们 能够形成一种 良好 的纳税意识 。 另外征管基础信 息从当前来看还存在着一定 的缺 陷,其准确度 还有待提高 ,在基础 设备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税 收不仅 仅与税务部 门密切相 关,还需要其他部 门共 同参与 ,通过全面 的协调来进一步促进企业所得税制的发展 。 2 . 3当前企业所得税制度给企业投 资带来 了一定 的制 约 虽然新 的企业所得税 制度 让税 收变得更为规范 ,但是它对 投资需求也带来 了一 定的制约 作用 ,这样企业的发展势必会受 到影响,同时也会让整个市场产 生一定的波动性 。在我 国中小 企业 数量巨大,而对于某些正在发展 的企业 来说税率与级距 的 设定给它们带来 了很大 的压力 ,甚至 限制了它们 的发展。部分 企业在税 务缴纳 以后 ,其利润寥寥无几 ,这样 就不能进行 良好 的资本积 累,而在资本积累不 能达到企业 战略 目标 的情况下企 业想要进行扩 展无疑是纸上谈兵 。另外很 多中小企业 并不存在 有效 的融 资途径 , 这无疑给 中小企业 的发展 带来 了极大 的不利 。 很多 中小企业 的固定资产 的折 旧年 限周期过长 ,并且无形 资产 的摊销期也较 长,上述情况无疑会减缓企业设施更新 的速度 ,

企业税务稽查的重点及常见的偷税方法

企业税务稽查的重点及常见的偷税方法

企业税务稽查重点及常见偷税方法在日常税务稽查中,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利用多种手法偷逃国家税收。

以下偷税漏税方法是税务稽查中企业常见的偷税方法。

如果您是企业方,你最后千万要小心了,这些方面将是企业税务稽查的重点: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账,会计不记账。

(二)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账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账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账。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2.11.05•【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税收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的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促进社会发展、调整物质财富分配的重要杠杆。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迅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税收对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依法治税,是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方面。

一个时期以来,偷税、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现象严重,这既表明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也表明在我国加强税收征管、依法严惩涉税犯罪活动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涉税犯罪不仅破坏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而且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以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一直是工作的重点之一。

有关部门组织了深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活动,开展了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专项检查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一批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的涉税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狠狠打击了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此类案件涉及经济、税收、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案件定性、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较为复杂,认识上容易出现分歧,影响对此类案件的处理。

加之地方保护和执法不力等原因,导致税收秩序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还不断发生,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2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涉税犯罪案件,严惩偷税、抗税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适用依据。

一、关于偷税罪构成条件的认定问题审理偷税刑事案件,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偷税罪的构成条件。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应对与企业纳税风险自查第一部分税务稽查基本知识及企业应注意的问题一、偷税与偷税罪1、偷税的含义:征管法63条(造成不交或少交应纳税款的后果、偷税罪构成要件)2、基本表现形式:隐匿应税所得;乱列费用开支、虚增成本;账表不符进行虚假申报、不申报或少申报★问题:(1)关于偷税认定的期限问题某企业将12月份开出的发票在次年2月份实际收到款项时入账并申报纳税,算不算偷税?(2)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少申报,算不算偷税?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3)由于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征管法第52条)由于计算错误造成多纳税款如何处理?(征管法第51条)(4)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征管法第52条)有人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利用税收征管的漏洞完全可以获取税收利益(有人认为这也属于纳税筹划内容),你认为呢?(5)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未造成少纳税的是否属于偷税?案例:某公司为内资新办企业,所得税在免税期。

经税务局通知在2005年份2月份将年度申报表申报完毕,亏损80万,并于2月底经税务通知进行了亏损审查认定。

该公司根据会计制度将开办费一次列支;房屋建筑物因属简易的搭棚按10年计提了折旧,而税法规定20年.近日税务局来公司汇算检查发现未作纳税调整,故要求将多列支部分缴纳所得税及滞纳金。

(6)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是否属于偷税?(7)由于纳税人对税法不熟悉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8)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企业在税务机关未检查(未处理)之前主动补交了税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偷税?税务方面如何处理?[基本案情] 某生产企业2005年10月份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一批,合同总金额234万元,其中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

合同约定2005年11月20日收款。

但由于购货方到期未付款,企业就未作销售处理。

2006年1月,购货方付款后企业作销售处理并于2006年2月份申报缴纳了相关税款。

我国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分析及有效策略

我国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分析及有效策略
漏税壮胆 。
③税收征管手段落后, 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相关资料进行税 源控制。税收征收很多时候依赖于纳税人提供的纳税资料, 一方面由 于我国纳税人的普遍纳税意识不强, 其资料的真实大打折扣, 另一方 面由于税收检查工作不能全面铺开, 只是采取重点抽查方式, 对大部 分纳税人来说, 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反而让纳税人存侥幸心理。 ④税务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缺失,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失去约 束力, 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 促使执法人员违背职业道德, 成为纳税人 偷税漏税的“ 帮凶”税务部门成了纳税人偷税漏税的“ , 后门” 。这种征 管乏力环境下, 助长偷税漏税行为滋生和蔓延。
污受贿、 偷税漏税、 挪用公款等不诚信行为。本文初步分析了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 并提出了 一系列有效
的策略 。
「 关键词」 国 业原因分析, 我企 有效策略
一、 引盲
(二)主观原因
据《 成都日 报道, 报》 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依法逮捕后, 北京 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偷漏税金额在上千万元。然后, 被 暴光的是中国的郑百文、 银广夏, 社会各界对会计失信的谴责此起彼 伏, 不但影响了国家税收, 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家经济决策与实际 的经济状况偏离, 已经成为一颗“ 毒瘤”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 二、 偷税瀚税的成因 ( 一) 客观原因 1、 税收制度不健全, 为偷税漏税提供机会和籍口。 (1)现行税负结构不合理, 从而诱发偷税漏税。 我国一般意义的宏观税负并不高, 与发达国家、 转轨国家、 发展 中国家相比相对较低。 但是, 由于我国政府收人行为的不规范, 尽管宏 观税负比重不高, 费” 但“ 负担却很重。 这样纳税人为逃避过重的税负, 艇而走险, 采取了最直接的方法— 偷税漏税, 以大幅度减轻税负。 (2)现行税收制度存在漏洞, 为偷税漏税开辟捷径。 ①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 我国实行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 由于两套税制极 不规范, 增多了企业避税的途径和税收流失的漏洞, 加大了税收征管 的难度, 不利于强化税收征管, 堵塞收人流失。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有 不同的税收待遇, 使企业之间互相攀比, 要求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 加 上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 为 了吸引外来投资, 乱开口子时有发生, 许多地方扩大税前列支范围, 放 宽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减免税现象屡禁不止, 这是造成税收优惠过多 过滥、 税收流失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税务稽查中偷税的判定标准和处理

税务稽查中偷税的判定标准和处理
未经处理的
未经处理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实施偷税行为,但每次偷税数额均未达到刑法第201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且未受行政处罚的情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6条:违法应罚行为五年内未发现不再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依法定罪并判处罚金的,行政罚款折抵罚金。
虚假的纳税申报
虚假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收后退还税款等虚假资料等。
犯罪客体
偷税罪侵犯的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破坏的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偷税事实的查证重点和证据要求
310号令第8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标准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1、偷税案查证要求
偷税罪的犯罪认定偷税案件查证重点及证据要求
偷税罪的犯罪认定
刑法201条、211条、212条追诉标准第49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2、11)偷税罪的犯罪构成偷税罪与他罪的认定
偷税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偷税罪是特殊主体,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自然人或者单位,作为偷税罪的犯罪主体,必须具有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特殊主体身份。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法规(3篇)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经济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偷税漏税案例的剖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探讨偷税漏税的成因、危害及法律责任。

二、偷税漏税案例剖析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私营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生产与销售。

企业老板为逃避税收,采取了一系列偷税漏税手段。

案例经过:1. 隐瞒收入。

企业老板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方式,隐瞒实际销售收入。

例如,企业对外销售服装,实际收入100万元,但通过虚开发票,将收入减少至50万元。

2. 伪造凭证。

企业老板伪造进项发票,以虚抵税款。

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实际支付50万元,但伪造进项发票,将支付金额虚报为100万元。

3. 避免申报。

企业老板在税务申报时,故意漏报应税收入,以减少应纳税款。

如企业应纳税款为20万元,但老板只申报了10万元。

案例结果: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作出了如下处理:1. 责令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0万元。

2. 对企业老板处以罚款10万元。

3. 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等。

三、偷税漏税的成因及危害1. 成因(1)企业老板法制观念淡薄。

部分企业老板对税收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认为偷税漏税是“家常便饭”,导致偷税漏税行为屡禁不止。

(2)监管不力。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部分企业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使得企业有机可乘。

(3)税收政策不完善。

部分税收政策存在漏洞,使得企业可以利用政策漏洞进行偷税漏税。

2. 危害(1)损害国家利益。

偷税漏税行为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经济发展。

(2)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偷税漏税行为使得企业处于不公平竞争地位,损害守法企业的利益。

(3)影响社会公平。

偷税漏税行为使得部分企业承担更多税负,加剧社会贫富差距。

四、法律法规探讨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分析及审计策略

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分析及审计策略

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分析及审计策略于振杰摘要: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第二大税种,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部分企业纳税意识淡薄,通过各种舞弊手段进行会计处理,以此逃税避税,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基于此,本文就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展开分析,并提出了企业所得税的审计策略,以期为相关税收审计人员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审计策略纳税舞弊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題,而审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力手段。

企业所得税作为逃税避税的重灾区,自然成为了相关部门审计的重点,但由于企业会计舞弊的隐秘性、欺骗性,导致审计工作面临着很大的难度。

因此,深入总结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并提出针对性强的审计策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分析企业所得税舞弊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企业兼并、改变名称等不当手段获取税收优惠资格,达到重复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的效果;二是利用做假账等方式,减少企业收入总账目,进而达到偷税避税的目的;三是通过往来科目对利润进行转移、截留,将其转向关联企业之中;四是在与关联企业的结算中采用不正常、不合理的价格,如A企业和B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其中A企业采用查账征收的征管方式,而B企业为核定征收,则A企业可能利用不正常的结算价格将收入转移到B企业,以达到偷税漏税目的;五是利用财务会计与税收之间的矛盾进行逃税避税。

财务会计与税收有着不同的处理原则和服务目的,其中财务会计强调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成果,而税收则是依据税法要求征缴企业所得税,这种服务目的上的差异使得一些核算项目只在会计上计入而税收上不予抵扣。

在这一问题上,审查企业调整事项是否遵循相关规定,是判定企业是否偷税漏税的关键。

二、企业所得税的审计策略(一)审查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现阶段,一些企业对税收减免政策法规的认识有误、适用不当,在享受税收减免时存在超范围、超期限、超审批权限等现象。

对此,相关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如审查企业是否属于税收政策的认定对象、有没有经过相关税务机构的审核批准,以及地方税收规定与国家税法政策是否存在冲突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
(1996年1月5日国税函〔1996〕8号)
广东省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
你办《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粤税财检〔1995〕4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

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企业的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无论是采用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其他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

因此,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应作为偷税处理。

——结束——。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 - 透析偷税行为(五)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 - 透析偷税行为(五)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 | 透析偷税行为(五)[作者]段桃 ( 金杜律师事务所 )刘响 ( 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1.04.08偷税与虚开发票之间的关系偷税行为的构成及处罚规定于《 税收征收管理法》,虚开发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于《 发票管理办法》,看似“平行”的两种税收违法行为,却是探讨偷税认定时无法忽视的一部分内容,实践中不容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如果纳税人是以虚开发票为手段形成偷税的结果,如何进行处罚?二者能否“并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第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在客观上使二者产生了直接的联系:“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押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事实上,不止是134号文,在“以票控税”的税务管理环境下,虚开发票确实可以成为偷税的手段,如偷税的构成中有“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情形,这里的“多列支出”在实践中有部分情形下就是通过取得虚开发票并入账来实现的,从而使得虚开发票成为了偷税构成的具体手段之一。

对于偷税与虚开发票的关系,我们在实践中看到过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处理方式是同时进行处罚,另一种处理方式是只对其中一种行为进行处罚。

两种处理方式下均可以提出有一定合理性的理由:认为不应同时进行处罚的,出发点主要是认为如果同时处罚会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相当于对一个行为进行了两次处罚;当然其前提是将虚开发票作为手段,将偷税的不缴或少缴税款作为结果,把二者纳入同一整体的范围,视为“一事”。

认为应同时进行处罚的,出发点是认为同时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该原则应理解为针对同一事实按照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而偷税与虚开发票分别规定于不同的法律,基于不同的事实,偷税的认定与处罚注重对于入库税款的保护,虚开发票认定与处罚着眼点在于保护发票秩序,因此认为可以同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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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偷税的认定问题解析
我们说的偷税是《征管法》上的概念,与之相关的逃税罪是《刑法》上的概念,首先大家要清楚的是,两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致的。

所谓构成要件一致就是要主客观相结合,主观要存在故意,客观上要有偷税或逃税的手段或行为,并且造成少缴税款的结果。

之前朋友提出的七个问题是:
 1. 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少申报,还有预提成本,算不算偷税?
 2. 租来的土地在上面建了房子自用,和种植了植物,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由哪一方缴纳?
 3. 用发票充工资算偷税么?
 4. 实际业务交易以其他业务发票代替,算不算偷税?
 5. 偷税和税收筹划的区分;
 6. 会计人员在不理解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造成的企业所得税的偷税,实际操作中,税局如何处理?
 7. 1)我司有个中介公司,正常是我司支付佣金,有一次,有间上海公司搞展览,就要他们买了门票,然后冲中介费;2)我司同事去香港出差,在香港地铁打印流水账,不仅是车费还有餐费,这样是否可以报?
 对于这几个问题,我们首先明确一点,这些问题算不算偷税其实问并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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