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办理指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广州市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办理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穗府〔2008〕52号)文精神,规范我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公共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方便历史排水户及时办理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办理指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历史排水户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业务办理指引

2、广州市中心城区办理单位地址、电话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广州市历史排水户办理接入城市排水管网

业务指引

第一条历史排水户,指属于《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穗府[2008]52号)整治范围内的整治对象(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饮食服务、医疗卫生、房地产开发、仓储运输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并在2008年12月3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

重点排水户,是指排放污水可能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排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包括餐饮(餐饮污水日排水量大于100吨的酒楼、酒店、旅馆、宾馆等)、医疗(50个床位以上或月排污量达到400m3的卫生所、医院、医疗站等)、养殖场(养殖量超过450头猪或12500只鸡或50头牛的)、屠宰场及肉菜市场(用水量超过500m3/月或经营摊位超过100个的)、污水厂站(日处理量超过100m3/d的)、垃圾或废品站场、实验室(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洗车业(超过11个洗车位的)以及其他重点工业企业(如印染、冶金、电镀、化工、饮料和食品加工等)。

第二条历史排水户接管原则

(一)在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覆盖范围内;

(二)排水量不超过周边现状公共管网可纳水量;

(三)排放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99)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内部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2009年12月31日前不能完成内部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整改的历史排水户,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申办接驳核准意见;在2010年6月30日前,按接驳核准意见的提出的要求申办临时排水许可证,待完成内部雨污分流整改后再申办排水许可证。

第三条办理程序

(一)目前排水口未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放的排水户,应办理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管意见,获准接管意见后,可办理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广州市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二)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已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排水的排水户可直接办理此项)、广州市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已向公共排水设施

目前企业排水直接向

排放污水,未取得江河湖泊排放,需要〈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排入公共排水设施

环保部门的《通知》

广州市城市

公共排水设

施接管意见

市排水

管理中心

第四条相关要求

排水接驳图指建筑物室外排水与公共排水接驳图,内容主要反映从水质检测井至接驳井的情况,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标注要求建筑物水质检测井的相对标高(广州城建高程)、连接检测井与接驳井之间管道的管径、坡度、流向、拟接驳市政管网检查井(或沉沙井)的相对标高(广州城建高程)、坐标(广州城建坐标,可由区建设或水务部门提供)。

检测资料:重点历史工业企业排水户提供在线检测装置验收资料。重点历史工业企业排水户根据环评要求建设的在线检测装置验收报告,包括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同时需要由城市排水监测单位出具验收报告,所有资料都需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其他重点排水户提供检测能力和检测制度以及认可文件。指除重点工业企业以外的重点排水户,需要具备城市排水监测单位认可的检测能力和检测制度,并由城市排水监测单位出具认可文件,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选测项目。常规项目是所有排水户都必须检测的项目,选测项目是指根据工业企业的排水性质,另外需要增加检测的项目。常规项目包括:温度、pH、BOD5、COD、SS、LAS、氨氮、油脂、磷酸盐(以P计),选测项目见下表。

工业企业选测项目一览表

2、上表参见《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附表1

广州市城市排水设施接管申请表

受理号:年月日

说明:选择带□项时打“√”

附表2

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申请表

说明:选择带□项时打“√”。

注释:重点排水户,是指排放污水可能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排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包括餐饮(餐饮污水日排水量大于100吨的酒楼、酒店、旅馆、宾馆等)、医疗(50个床位以上或月排污量达到400m3的卫生所、医院、医疗站等)、养殖场(养殖量超过450头猪或12500只鸡或50头牛的)、屠宰场及肉菜市场(用水量超过500m3/月或经营摊位超过100个的)、污水厂站(日处理量超过100m3/d的)、垃圾或废品站场、实验室(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洗车业(超过11个洗车位的)以及其他重点工业企业(如印染、冶金、电镀、化工、饮料和食品加工等)。

附表3

受理号:

申请类型:

许可证编号:

广州市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排水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州市水务局编制

(本表一式三份,主管部门存两份,申请单位一份。)

一、排水户基本情况:(由申请单位即排水户填写,可为单位或个人。)

说明:选择带□项时打“√”,提交的资料除注明外均为一式一份原件或复印件。

二、排水项目排水设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由申请单位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