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2018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doc
1机构设置与职责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组建定位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手段,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标。
组建原则所有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性文件),并在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足工作需要。
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建设协调、造价工程师、信息资料员以及监理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 1-1 、表 1-2 。
表 1-1 新建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序总监总监理专业监理工安全监理建设造价信息工程类别理工工程师监理员号程师工程师资料员程师代表协调工程师±800( 660)土建 41 千伏及以上换 1 1 3 1 12 按专业需要配置名,电气流站工程4 名2 ±500 千伏换1需要土建 31 11,2 按专业需要配置流站工程时配名,电气可兼2 名3 ±660千伏及1 2 2 2 1 2 平地每 8km、山地每以上输电线路 1 5km配备 1名监理员序总监 总监理 专业监理工 安全监理 建设 造价 信息工程类别理工 工程师号程师 工程师监理员程师 代表 协调 工程师 资料员工程土建 2变电 1线路平地每 8km 、750 千伏及以山地每 5km 配备 1 411名,电气 名,线 21上输变电工程 22 名,线路 2 名名监理员,变电按专业需要配置路 2 名土建 2 变电 1线路平地每 10km 、山地每 6km 配备 1 5 500( 330)千需要名,电气 名,线 11, 12伏输变电工程时配2名,线 路 2 名可兼名监理员, 变电按专业需要配置路 1 名线路平地每 12km 、山地每 8km 配备 1土建 1变电 1名监理员 (电缆隧6 220 千伏输变1需要 名,电气 名,线 11, 1道工程按照每 2km电工程时配1 名,线 路 1 名可兼配备 1 名监理路 1 名员),变电按专业需要配置注 1.新建特高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
施工与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表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说明:1、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
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
2、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2)最大跨度36米以上的项目;(3)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4)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项目。
建设单位同意是指由监理企业出具“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开工准备阶段(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前)、工程收尾阶段(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的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4、项目监理人员必须配置1名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根据监理合同范围配置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专业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5、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工程已完工的,本工程监理人员除总监外均可按规定在其它监理项目担任监理人员;监理企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工报告)后,总监可在其它监理项目担任项目监理人员。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
附件3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序号监理项目部名称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人员信息资料人员一线路工程1 750kV(±66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1 1 1 1原则上平地每10km,山地每7km配备1名监理员1 22 500kV(±500kV)、330kV输电线路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1 1原则上平地每12km,山地每8km配备1名监理员1,可兼 13 220kV输电线路工程或各电压等级的电缆工程1根据需要配备1 1原则上平地每12km,山地每8km配备1名监理员(电缆隧道工程按照每2km配备1-2名监理员需要配置,其他按需配备)1,可兼 14 110(66)kV输电线路工程1 无 1 1原则上平地每15km、山地每10km配备1名监理员公司统筹安排1二变电工程注:1. 除330千伏以上新建项目总监不得兼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外,当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兼任多个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220千伏新建项目不应超过2项,其他项目一般不应超过3项。
2. 特高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理人员。
3. 35kV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可参照110千伏项目执行。
2018版标准化手册
编制说明《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8年版)线路工程》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结合《国家电网公司35千伏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用制度、“深化基建队伍改革、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有关配套政策的要求,在2014年出版的《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修编而成。
本手册修编体现了五大特点:一是总结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成果,并紧密结合公司基建管理通用制度要求;二是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将2016年出版的《国家电网公司35千伏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结合到本手册;三是按五大专业管理架构,对相关内容、流程进行优化、完善,突出重要流程和重要控制内容;四是突出监理项目部重点工作及主要管控节点、工作流程等有关内容;五是对上传基建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理信息进行了集中明确。
本手册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监理项目部设置。
明确监理项目部定位、组建原则、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设备配置及要求、工作职责及各岗位职责,以及监理项目部重点工作与关键管控节点。
(2)专业管理要求。
明确监理项目部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五个专业的工作内容与方法、管理流程和管理依据。
1)管理工作内容与方法。
规定监理项目部主要工作内容和基本方法,并标注了完成各项工作所采用标准化管理模板的编号。
附录B中详细收录了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模板(可登录国家电网公司内网“基建管理”专栏下载使用)。
2)管理流程。
设置监理项目部各专业管理重要单项业务的工作流程。
3)管理依据。
标明监理项目部各项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对于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不再列出文号,只对于通知、文件等列出文号。
(3)标准化管理模板。
按项目部设置、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设置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模板。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春有春的温暖,夏有夏的火热,秋有秋的收获!
1 备注:
1、表中监理
工程师
人数指
总监(总
监代表)
和全职
专业监
理工程
师人数
之和。
附
属专业(水、
电、暖)
监理人
员可同
时担任
不超过
3个建
立项目
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数。
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3、。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
瑞安市市政公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N<5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合计3人。
500万元≤N<10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合计4人。
1000万元≤N<25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合计5人。
2500万元≤N<50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
合计7人。
5000万元≤N<100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5人。
合计9人。
N=100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6人。
合计10人。
N>10000万元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2500万元,人员增加1人。
N为市政园林工程合同价
备注:以上人数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无兼职其他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若兼职,则应增配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合计
人数相应加1。
项目监理人员配置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1、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
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
2、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2)最大跨度36米以上的项目;
(3)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4)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项目。
建设单位同意是指由监理企业出具“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开工准备阶段(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前)、工程收尾阶段(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的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4、项目监理人员必须配置1名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根据监理合同范围配置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专业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5、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工程已完工的,本工程监理人员除总监外均可按规定在其它监理项目担任监理
人员;监理企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工报告)后,总监可在其它监理项目担任项目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一、一般公共建筑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分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二、住宅工程
注:1.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
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中A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2018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1 机构设置与职责1.1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组建1.1.1 定位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手段,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标。
1.1.2组建原则所有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性文件),并在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足工作需要。
1.1.3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建设协调、造价工程师、信息资料员以及监理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1-1、表1-2。
表1-1新建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序号工程类别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建设协调造价工程师信息资料员监理员注 1. 新建特高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
2. 其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管理单位书面同意,最多可兼任3个建设工程。
3. 监理合同仅包括变电站或线路工作内容时,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可配置相应岗位人员。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类(36m跨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配备2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2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人(常驻)
二类(24m-36m跨)
总监理工程师1人,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每1万平方米配备1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
3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千平方米增加1名常驻土建监理人员。
二类(1-3万平方米)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2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千平方米加1人。
三类(1万平方米以下)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5千平方米以下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常驻),5千—1万平方米配备2名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常驻)。
6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万5千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
三类(6万平方米以下)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每1万5千平方米配土建监理人员1人(常驻)。
一般建筑
一类(3万平方米以上)
1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2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常驻)。
三类(24m跨以下)
总监理工程师1人,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每1万平方米配备1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附表:
工程类别
等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标准配置
房屋住宅
小区
一类(12万平方米以上)
1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8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安装监理人员2名。
水利工程监理人员配置标准2018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合理配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维护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公平权益,优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社会人力资源的利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简称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配置,供监理投标、评标和工作考核参考,但不作为监理合同结算的依据。
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配置标准分为基本标准和参考标准。
基本标准是项目应达到的监理人员配置最低要求;参考标准是项目监理人员配置的指导性标准,可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的建筑物组成与建设布局安排、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工作与交通条件、项目的地区差异、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义务与项目法人提供条件、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对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以施工监理服务期内各月监理人员的数量分配表示,单位为“人日”,按日历月统计。
这里“日”为8小时,月工作天数按21.75天计。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体布置确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体布置发生实质性调整时,监理人员配置也应做出相应调整;当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体布置未确定时,不进行监理人员配置标准确定。
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配置标准按照工程类别、复杂程度、规模等分类确定,并考虑工程的点状和线状分布特征、施工过程是否需要旁站要求等不同情况。
第五条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按照监理初期阶段、正常施工监理阶段和监理收尾阶段等不同阶段分类规定。
监理初期阶段是指项目开工到主体工程开工阶段。
监理人员的配置(参考)
监理人员的配置(参考)第一篇:监理人员的配置(参考)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1)合理的专业结构。
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
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
一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应占绝大多数。
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工程建设强度。
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明确要求人员的配备数量,也只是笼统的讲配备合理。
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地方法规规定了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扬州市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布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的通知扬建监协(2006)09号全市各监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现场监理行为,确保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目前我市监理行业内存在的监理企业低价竞争、投标人员数量虚高、现场人员配备不到位等现象,扬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起草拟订了《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修改后,广泛征求了全市各监理企业的意见,现作为扬州市监理行业标准予以公布,请各会员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监理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附:《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抄报:省建设厅、省建设监理协会、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质监站、市招标办附: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一、公共建筑工程:(M代表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1、一等工程(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合计5人。
以3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1人。
2018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2018标准化监理项⽬部(业主项⽬部)⼈员配置标准1 机构设置与职责1.1 监理项⽬部(业主项⽬部)组建1.1.1 定位监理项⽬部(业主项⽬部)是⼯程监理单位依据⼯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段,采⽤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式⽅法,实现⼯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标。
1.1.2 组建原则所有输变电⼯程必须组建监理项⽬部(业主项⽬部)。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个⽉内成⽴监理项⽬部(业主项⽬部),并将监理项⽬部(业主项⽬部)成⽴及总监理⼯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项⽬部(业主项⽬部)配备满⾜独⽴开展⼯程建设管理及监理⼯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安全防护⽤品等设备或⼯具,以及满⾜本⼯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性⽂件),并在⼯程建设期间,结合⼯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作需要。
1.1.3 ⼈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监理项⽬部(业主项⽬部)应配备⾜额合格的监理⼈员,包括总监理⼯程师、总监理⼯程师代表、专业监理⼯程师、安全监理⼯程师、建设协调、造价⼯程师、信息资料员以及监理员,其中总监理⼯程师(及总监理⼯程师代表)、专业监理⼯程师、安全监理⼯程师为项⽬管理关键⼈员,应与投标⽂件保持⼀致。
监理项⽬部(业主项⽬部)⼈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1-1、表1-2。
表1-1新建输变电⼯程监理项⽬部(业主项⽬部)⼈员配置基本要求⼀览表2. 其他⼯程总监理⼯程师经建设管理单位书⾯同意,最多可兼任3个建设⼯程。
3. 监理合同仅包括变电站或线路⼯作内容时,监理项⽬部(业主项⽬部)可配置相应岗位⼈员。
4. 出线总长度不⾜10km的输变电⼯程,线路安全监理⼯程师可由线路专业监理⼯程师兼任。
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一、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二)。
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施工项目部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令狐采学
一、一般公共建筑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辨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依照本表要求配置。
二、住宅工程
注:1.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出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元的衡宇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装置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规模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
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品级,其中A品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品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公司第1页共1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 类别工程规模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人)关键岗位 配备情况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且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3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 1、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每增加5万平方米,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各增加1人;2、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群体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专业监理工程师增加1人,监理员增加2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4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市政及其他工程工程施工合同价≤1亿元≥3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1亿元<工程施工合同价≤5亿元≥3人,在1亿元基础上,每增加1亿元,增加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5亿元<工程施工合同价≤10亿元≥11人,在5亿元基础上,每增加2亿元,增加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工程施工合同价>10亿元≥15人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2.标准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数量,由业主和监理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注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组建
定位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手段,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标。
组建原则
所有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性文件),并在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足工作需要。
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建设协调、造价工程师、信息资料员以及监理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1-1、表1-2。
表1-1新建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
2. 其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管理单位书面同意,最多可兼任3个建设工程。
3. 监理合同仅包括变电站或线路工作内容时,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可配置相应岗位人员。
4. 出线总长度不足10km的输变电工程,线路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线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
5. 线路带间隔的输变电工程,间隔施工时至少应配置一名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表1-2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
2. 全站改造工程应按新建工程配置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依据工程规模不同分别制定,输变电工程规模按照电压等级、单项工程合同额等条件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类,见表1-3。
表1-3 送变电工程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监理实务知识、相应专业知识、工程实践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管理关键人员需调整时,应经建设管理单位同意批准;需调整其他人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
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应符合表1-4。
表1-4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工器具、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基本设备配置应符合表1-5。
表1-5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基本设备配置一览表
规范和标准的基本配置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配置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基本规程规范和标准。
在工程实施前根据电压等级、工程实际情况及监理合同要求进行补充、配备(配备相应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文件),并建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标准执行清单。
同时对规范和标准实施动态管理,以保证在用标准为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