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类人员”考核程序,根据我省实际,重新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现印发公布。
本程序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之前发布的有关“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申办、变更、延期的规定与本程序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
广东省建设厅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一、申报条件1、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b、企业任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c、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企业的注册建造师;b、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C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企业的安全员;b、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注册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首页,注册企业用户名并自行设置密码,填写企业信息。
企业用户名只需注册一次,办理“三类人员”各项业务时,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三、首次申办证书(一)考试报名1、首次参加考试报名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首次参加考试报名”按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报名表》(附表一),上传个人相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3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定期复审。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必须执行本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特种作业范围第五条本规定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的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指从事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及其运行;电气设备检修、实验、维修等的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从事气焊、电焊的焊接和切割金属(含锅炉压力容器、船舶焊接作业以及矿山井下的焊接作业等的作业。
(三起重机械作业:指从事起重机械的驾驶、司索和指挥,以及电梯的安装、维修作业,矿山绞车操作、维修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指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包括矿井下电机车、采掘机械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指从事两米以上(含两米的脚手架架设、拆除,建筑起重升降设备的架设、拆除等的作业。
(六制冷作业:指从事制冷设备安装、维修、调试、运行等的作业。
(七爆破作业:指土石方爆破、建筑物爆破、采矿爆破、焊接爆破等的作业。
(八矿山通风作业:指从事主扇、局扇、风机通风设施、风量调配操作、瓦斯抽放、通风瓦斯检查等的作业。
(九矿山排水作业:指从事矿井水泵操作的作业。
(十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指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司炉作业,以及锅炉水质化验。
(十一压力容器操作:指气瓶检验、液化石油气槽车驾驶、液化石油气槽车押运,以及各种中、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充装作业。
广东八大工详细表
包过,只要到现场打手摸,录视频,参加2天培训,第3天考试。
广东省八大工
发证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付款方式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培训时间(天) 2 2 2 2 2 2 2 2 2 2 培训费 中级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高级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160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0% 2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维修电工、低压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协调后再进开展。
报名时需交以下资料 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发证登记表(附表1)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附表2)单位盖章 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初级/中级/高级;和申报工种,中高级要注意报考条件,见附件1 知识、理论考试成绩、实操技能成绩,以上考核由培训部门负责。实操技能考核可以在工地现场进行。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站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站
调研情况一览表(二)
培训考核站名称:
设施配备
基本要求
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场地,用于塔式起重机培训考核点不少于1500平方米,用于门式起重机培训考核不少于1000平方米,用于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及普通脚手架的培训考核点不少于200平方米
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能满足60人以上规模的培训要求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站
调研情况一览表(一)
培训考核站名称:
组织机构
培训考核站隶属单位
法人资格登记
培训考核站管理架构
培训考核机构审批证明
培训考核站专职管理
人员人数
培训学员对该培训考核建议意见反馈情况
其 它
调研情况
记录
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授课老师和考评员工作评议制度落实情况
学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培训考核相应工种所需配置的设施设备及安全性能和合法性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的场地、设备租赁合同及设备检测报告和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档案
具有独立办公的场所
教学设施符合要求,并具备能够满足培训教学所需的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教学设备及模拟、图书音像资料等
现状:
现状:
现状:
现状:
现状:
现状:
实操培训考核机械情况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实操现场设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实操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实操现场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调研情况
记录
师资配备
理论老师配备要求
实操老师配备要求
实操考评员配备要求
其 它
负责理论教学不少于5名(专业理论教师每个工种不少于1名),并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有较强的本专业理论水平并持有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粤建安字[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8]85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尽快扭转近年来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突发的局面,我厅制定《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凡在我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原来已取得我厅与劳动保障厅共同核发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免考,经审核后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超过2年的,按本《细则》要求进行复检。
今后,我厅将统一《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相关工种(如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
三、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积极安排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用依法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
四、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发文之日起,我厅不再委托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此项培训考核工作,原来已参加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可直接向我厅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广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
附件2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场地设置标准一、建筑电工1.专用场地:不小于80㎡,场地要做明显标记(如建筑电工实操场地)。
2.具有三相五线制的低压供电系统,至少两级配电箱。
3.设备与器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和三级配电接线图,用电设备(三相异步电动机、熔断式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电气元器件,导线若干。
4.仪器:万用表、兆欧表、漏电保护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
5.工具:试电笔、十字口螺丝刀、一字口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计时器等。
6.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7.其他:心肺复苏模拟人、施工用电系统组装图纸、消防器材、TN-S系统纠错图。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1.专用场地:具备搭设宽5跨、高3步、6m×4.5m的L形的双排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和水平面积不小于100㎡模板支架的场地。
场地要做明显标记,如架子工实操场地。
2.器材:Φ48×3.5(长6 m、5 m、4 m、3 m、2 m、1.5 m)的钢管若干;扣件(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若干;垫木或底座、脚手板(木脚手板、钢脚手板或者竹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平网、系绳、铅丝若干。
3.工具:钢卷尺、扳手、扭力扳手、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等。
5.其他: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实物、图片、影像资料,急救药品、消防器材。
页脚内容1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1.专用场地:不小于80㎡。
场地要做明显标记,如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实操场地。
2.器具: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直径不少于3种规格钢丝绳、绳卡;滑轮组(花式穿法和顺式穿法滑轮各一组);麻绳(或化学纤维绳);白棕绳;计时器。
3.工具:活动扳手。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其他: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实物(如绳卡、卸扣、钢丝绳、滑轮、销子等)、图片、影像资料,急救药品,消防器材。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8-09-04 下午04:31:15 来源:广东省建设厅点击数:17318粤建安字[2008]85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尽快扭转近年来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突发的局面,我厅制定《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凡在我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原来已取得我厅与劳动保障厅共同核发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免考,经审核后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超过2年的,按本《细则》要求进行复检。
今后,我厅将统一《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相关工种(如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
三、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积极安排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用依法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
四、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发文之日起,我厅不再委托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此项培训考核工作,原来已参加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可直接向我厅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函[2007]355号)从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题库及参考答案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题库(三)一、单选题(每题在给出的4个选项中选1个作答案)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B),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三级教育B.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C.安全常识培训D.安全技术交底2、(B)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A.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B.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C.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D.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3、一般模板通常包括三大部分,下面哪个不是其中之一的为(C)。
A.模板B.支撑体系C.辅助件D.紧固件4、模板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认真向有关工作人员进行(D)。
A.三级教育B.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C.安全常识培训D.安全技术交底5、(B)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
A.《建筑法》B.《安全生产法》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施焊完成或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将地线和把线(C)、确定火星(C),方可离开现场。
A.分开;周围无易爆物B.连接上;已熄灭C.分开;已熄灭D.连接上;不会燃烧7、当前,建设行业的一大特点就是大部分建筑企业已经没有自己的操作工人队伍,(D)的建设工程施工作业都是由进城的农民工来承担。
%%%%8、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A)的人员担任。
A.技术职称B.工作年限C.执业资格D.行政职务9、施工现场配电母线和架空配电线路中,标志L1(A)、L2(B)、L3(C)三相相序的绝缘色应是()。
A.黄、绿、红B.红、黄、绿C.红、绿、黄D.黄、红、绿10、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在工地现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C)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D)。
广东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 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 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并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培训和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办公地址:广州越华路116 号省煤炭大楼10 楼,联系人:林东辉、莫艳谏,电话:(020 )83362990 ,传真:(020 )83185867 ,电子邮箱:CISAGD@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方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设厅在省内设置若干培训考核工作站(以下简称“考核站”),考核站必须具有相应工种考核所需要的师资、设备和场所。
经批准的考核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和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 )公布。
第六条考核站主要工作内容:(一)接受人员申请培训、考核、延期复核的报名,审查申报材料;(二)将申请人基本材料按规定传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三)协助省建筑安全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四)在办公场所内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受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广东特种行业管理办法
广东特种行业管理办法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75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并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培训和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办公地址:广州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联系人:林东辉、莫艳谏,电话:(020)83362990,传真:(020)83185867,电子邮箱:CISAGD@)。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方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设厅在省内设置若干培训考核工作站(以下简称“考核站”作业岗位的;3、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4、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5、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6、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玩忽职守、徇私作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并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培训和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办公地址:广州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联系人:林东辉、莫艳谏,电话:(020)83362990,传真:(020)83185867,电子邮箱:**************)。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方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设厅在省内设置若干培训考核工作站(以下简称“考核站”),考核站必须具有相应工种考核所需要的师资、设备和场所。
经批准的考核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和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公布。
第六条考核站主要工作内容:(一)接受人员申请培训、考核、延期复核的报名,审查申报材料;(二)将申请人基本材料按规定传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三)协助省建筑安全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四)在办公场所内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受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8.13•【字号】粤建安函[2008]273号•【施行日期】200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273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我厅组织开发了“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该管理系统经过近2个月的调试,目前已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现决定在全省正式实施,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全省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粤建信息网(网址为:)的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栏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等方式,进入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二、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全省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查询到在全省各地办理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信息,以及经省建设厅组织考核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三、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根据我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的工作要求,从去年11月1日起,全面推进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各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与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要求的衔接,请各地级市建设局(建委)按照《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中《备案编号规则》(详见附件)的要求,将已办理初次登记手续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编号作出调整后,连同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管理资料,一并录入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有关软件信息对接的问题,请与广州华软信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联系人:蔡敬尧,联系电话:************)。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9.19•【字号】粤建安字[2007]91号•【施行日期】200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91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的要求,我厅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相继组织全省50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的约14万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并向其核发了有效期为三年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证即将到期。
为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延期审核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核实施细则一、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做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延期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省建设厅负责本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核工作,下设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考核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写字楼20楼,电话:************),负责证书延期审核的日常工作。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1. 简介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承担特定施工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具备专门技能和知识的作业,比如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电焊作业等。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技能要求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旨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2. 岗位分类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可以根据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的不同,分为多个岗位。
以下是常见的几个岗位分类:2.1 高处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高处作业是指在离地面较高的地方进行作业,例如搭建脚手架、安装玻璃幕墙等。
高处作业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平衡能力,同时要熟悉安全防护措施,掌握高处作业技能。
2.2 起重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起重作业的人员。
起重作业是指使用吊车、起重机等设备进行货物的提升、装卸和搬运等作业。
起重作业人员需要熟悉起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了解起重作业的安全规范,具备良好的空间感和操作技巧。
2.3 焊接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焊接作业的人员。
焊接作业是指使用焊接设备将金属材料进行连接的作业。
焊接作业人员需要熟练掌握不同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的选择,了解焊接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具备良好的焊接技巧和验收能力。
3. 技能培训与考核为了确保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专业水平,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通过相应的培训课程,并参加技能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操作方法、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才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4. 安全管理与责任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不仅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还要防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广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场地设置-广东建筑安全协会
附件2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场地设置标准一、建筑电工1.专用场地:不小于80㎡,场地要做明显标记(如建筑电工实操场地)。
2.具有三相五线制的低压供电系统,至少两级配电箱。
3.设备与器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和三级配电接线图,用电设备(三相异步电动机、熔断式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电气元器件,导线若干。
4.仪器:万用表、兆欧表、漏电保护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
5.工具:试电笔、十字口螺丝刀、一字口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计时器等。
6.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7.其他:心肺复苏模拟人、施工用电系统组装图纸、消防器材、TN-S系统纠错图。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1.专用场地:具备搭设宽5跨、高3步、6m×4.5m的L形的双排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和水平面积不小于100㎡模板支架的场地。
场地要做明显标记,如架子工实操场地。
2.器材:Φ48×3.5(长6 m、5 m、4 m、3 m、2 m、1.5 m)的钢管若干;扣件(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若干;垫木或底座、脚手板(木脚手板、钢脚手板或者竹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平网、系绳、铅丝若干。
3.工具:钢卷尺、扳手、扭力扳手、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等。
5.其他: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实物、图片、影像资料,急救药品、消防器材。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1.专用场地:不小于80㎡。
场地要做明显标记,如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实操场地。
2.器具: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直径不少于3种规格钢丝绳、绳卡;滑轮组(花式穿法和顺式穿法滑轮各一组);麻绳(或化学纤维绳);白棕绳;计时器。
3.工具:活动扳手。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其他: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实物(如绳卡、卸扣、钢丝绳、滑轮、销子等)、图片、影像资料,急救药品,消防器材。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无
【期刊名称】《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年(卷),期】2010(000)006
【摘要】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尽快扭转近年来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突发的局面,广东省建设厅2008年9月1日发出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8]85号)",现将该细则全文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总页数】2页(P5-6)
【作者】无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714
【相关文献】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J],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探讨 [J], 夏贞勇;胡国富;裘沈海
3.李新建总工程师在2011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J], 无;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J], ;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6月1日起实施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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